请问纪检委信访室好不好居或纪委有网上举报吗?

纪委怎样处理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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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怎样处理信访举报
中纪委解读怎样处理举报
作者:龙露 来源:《北京晚报》&
7日上午,中央纪委信访室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兼副主任张少龙,中央纪委信访室综合信息处副处长邓集珣,中央纪委信访室电话网络举报处副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郭洪亮做客人民网“反腐倡廉在线访谈”节目,围绕“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维护群众权益”这一主题进行视频访谈,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络已成为重要举报渠道
2008年到2012年,中央纪委监察部一共收到网络举报30.1万件次,约占中央纪委监察部同期信访举报总量的12%,网络举报已经成为继来信、来访、电话之后又一重要举报渠道。特别是今年4月19日,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腾讯网等国内主要新闻和商业网站在首页又开通了“网络举报监督专区”,举报专区可以链接到纪检监察机关12388等执纪执法和干部监督部门的举报网站。早在1988年,监察部就设置了举报电话。5年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共收到反映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电话达到5.9万件次。
认为纪委全都能管是误解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有受理范围和办理权限。在工作中发现,有些群众认为纪委是管干部的,只要是和干部有关的问题,认为纪委都能管、都能解决,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是对中共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上述组织和人员不服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于一些个人的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还是要通过行政复议、仲裁、司法诉讼等法定渠道来解决,或者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比如,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经济纠纷等等,大量的这些社会问题、社会矛盾都不属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的范围。
信访室是什么机构?
信访室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监察机关恢复重建之后最早建立的职能部门之一。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形式下,信访室也实行一身二任、两块牌子,既是纪委信访室,又是监察机关举报中心。
各级纪委信访室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1.通过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收网络举报等,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2.从信访举报中筛选违纪案件线索,提供信访举报信息。3.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督办信访举报案件,并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核。4.直接核查一些亟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5.对信访举报反映的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不需要进入案件检查程序的轻微违纪问题实施信访监督。6.研究部署信访举报工作,并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怎样看待网上爆料?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监督日益成为一种反应快、影响大、参与面广的新兴舆论监督方式。通过网络曝光,纪检监察机关确实筛选出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线索,也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
同时,也要看到,网络信息具有较为明显的不确定性,有的网络信息内容还不够真实,有的是情绪的宣泄,有的客观上造成了案件线索的泄露,给调查核实带来不利的影响。我们认为,通过网络曝光违纪行为,不属于法定的举报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防止曝光者遭受打击报复。我们希望公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问题,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力度,提高信访举报办理水平,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如何看待信访倒流?
中央纪委监察部明确规定,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单位或者被检举、控告人。也就是说,反映谁或者哪一级机关的问题,解决的时候又回到被反映机关,这种问题是严格禁止出现的,相关法规都是有明确规定的。
在工作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信访举报的工作中,遵循着“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重要原则。在工作中,对属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一般情况下都要转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去处理。同时,为了推动一些重要问题的解决,相关法规也规定,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重要问题,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可以进行交办、督办,必要时还可以进行直接的调查核实,并作出一些处理。
怎样解决截访问题?
有一个时期,确有一些地方存在着阻挠群众到上级机关上访的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上访群众的错误做法。同时,公众在行使举报权利的同时,也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一是要逐级反映问题,不要越级举报;二是来访当面举报的,要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去,不要干扰办公秩序;三是要向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不要多头反映;四是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要歪曲、捏造事实,更不能诬告、陷害他人。
公众怎样向纪委举报?
公众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登录12388举报网站,网址是www.12388.gov.cn,还可以拨打专设的12388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有的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还建立了手机短信举报和传真举报,有的开通“绿色邮政”,就是对举报信免邮费。还有的地方开展了“下访”。
纪委怎样处理举报?
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信访举报部门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一是信息反映,就是对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通过一定载体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二是移送承办,就是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移送本机关有关部门办理。三是转交承办,就是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转交有关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四是交办督办,就是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举报,重要的可向其交办,并要求报告调查处理结果。五是直接核实,就是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问题进行核实。六是信访监督,就是对信访举报反映的一般性问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了解核实、警示教育或提出相关要求。
纪委如何保护举报人?
一是完善保护举报人的法规制度,细化举报保密制度。1996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施行《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专门对纪检监察机关保护检举、控告人作出了系统的规定。比如,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检举、控告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检举、控告材料列入密件管理,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核实情况必须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的情况下进行等等。二是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三是对举报人受到错误处理或者人身伤害、名誉损害、财产损失的,在职权范围内予以纠正或建议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7日上午,中央纪委信访室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兼副主任张少龙,中央纪委信访室综合信息处副处长邓集珣,中央纪委信访室电话网络举报处副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郭洪亮做客人民网“反腐倡廉在线访谈”节目,围绕“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维护群众权益”这一主题进行视频访谈,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络已成为重要举报渠道
2008年到2012年,中央纪委监察部一共收到网络举报30.1万件次,约占中央纪委监察部同期信访举报总量的12%,网络举报已经成为继来信、来访、电话之后又一重要举报渠道。特别是今年4月19日,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腾讯网等国内主要新闻和商业网站在首页又开通了“网络举报监督专区”,举报专区可以链接到纪检监察机关12388等执纪执法和干部监督部门的举报网站。早在1988年,监察部就设置了举报电话。5年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共收到反映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电话达到5.9万件次。
认为纪委全都能管是误解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有受理范围和办理权限。在工作中发现,有些群众认为纪委是管干部的,只要是和干部有关的问题,认为纪委都能管、都能解决,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是对中共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上述组织和人员不服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于一些个人的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还是要通过行政复议、仲裁、司法诉讼等法定渠道来解决,或者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比如,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经济纠纷等等,大量的这些社会问题、社会矛盾都不属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的范围。
信访室是什么机构?
信访室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监察机关恢复重建之后最早建立的职能部门之一。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形式下,信访室也实行一身二任、两块牌子,既是纪委信访室,又是监察机关举报中心。
各级纪委信访室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1.通过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收网络举报等,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2.从信访举报中筛选违纪案件线索,提供信访举报信息。3.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督办信访举报案件,并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核。4.直接核查一些亟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5.对信访举报反映的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不需要进入案件检查程序的轻微违纪问题实施信访监督。6.研究部署信访举报工作,并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怎样看待网上爆料?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监督日益成为一种反应快、影响大、参与面广的新兴舆论监督方式。通过网络曝光,纪检监察机关确实筛选出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线索,也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
同时,也要看到,网络信息具有较为明显的不确定性,有的网络信息内容还不够真实,有的是情绪的宣泄,有的客观上造成了案件线索的泄露,给调查核实带来不利的影响。我们认为,通过网络曝光违纪行为,不属于法定的举报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防止曝光者遭受打击报复。我们希望公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问题,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力度,提高信访举报办理水平,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如何看待信访倒流?
中央纪委监察部明确规定,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单位或者被检举、控告人。也就是说,反映谁或者哪一级机关的问题,解决的时候又回到被反映机关,这种问题是严格禁止出现的,相关法规都是有明确规定的。
在工作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信访举报的工作中,遵循着“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重要原则。在工作中,对属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一般情况下都要转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去处理。同时,为了推动一些重要问题的解决,相关法规也规定,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重要问题,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可以进行交办、督办,必要时还可以进行直接的调查核实,并作出一些处理。
怎样解决截访问题?
有一个时期,确有一些地方存在着阻挠群众到上级机关上访的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上访群众的错误做法。同时,公众在行使举报权利的同时,也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一是要逐级反映问题,不要越级举报;二是来访当面举报的,要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去,不要干扰办公秩序;三是要向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不要多头反映;四是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要歪曲、捏造事实,更不能诬告、陷害他人。
公众怎样向纪委举报?
公众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登录12388举报网站,网址是www.12388.gov.cn,还可以拨打专设的12388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有的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还建立了手机短信举报和传真举报,有的开通“绿色邮政”,就是对举报信免邮费。还有的地方开展了“下访”。
纪委怎样处理举报?
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信访举报部门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一是信息反映,就是对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通过一定载体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二是移送承办,就是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移送本机关有关部门办理。三是转交承办,就是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转交有关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四是交办督办,就是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举报,重要的可向其交办,并要求报告调查处理结果。五是直接核实,就是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问题进行核实。六是信访监督,就是对信访举报反映的一般性问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了解核实、警示教育或提出相关要求。
纪委如何保护举报人?
一是完善保护举报人的法规制度,细化举报保密制度。1996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施行《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专门对纪检监察机关保护检举、控告人作出了系统的规定。比如,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检举、控告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检举、控告材料列入密件管理,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核实情况必须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的情况下进行等等。二是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三是对举报人受到错误处理或者人身伤害、名誉损害、财产损失的,在职权范围内予以纠正或建议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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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规范
  为规范广州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工作,明确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制定本规范。
一、 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举报受理的范围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广东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下列信访事项予以受理:
  (一)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求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检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批评、建议和询问等问题;
  (四)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其他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二、 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举报不予受理的范围
  根据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关于监察机关实施〈信访条例〉的说明》,《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对下列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一)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
  (二)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
  (三)对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职务行为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
  (四)对其他不属于监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或部门;
  (五)信访事项已经监察机关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限期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六)信访事项经三级行政机关核查,信访人对答复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举报指南 - 德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举报网址:http://12388.dzjc.gov.cn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
一、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受理:
  1.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纪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以及属于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的信访事项,如:民事纠纷,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劳动保障,环境保护问题等,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二、如何操作  德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网络举报有电脑版、手机端两种方式可供选择。本网站上的举报平台为电脑版,可网上查询受理情况,以下的操作方式为电脑版操作方式;手机端在本网站上设有二维码,通过微信扫描后登陆,可上传文档、照片、视频等附件,手机端上有手机端举报指南,引导帮助您操作。
  1.如何选择相应网站。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被举报人的属地和级别选择相应的举报网站反映问题。①市纪委监察局主要受理反映市管干部及市直部门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举报;县级纪委(纪工委)监察局主要受理反映县管干部及县直部门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举报;②乡镇(街道)纪委受理反映乡镇(街道)一般干部和村(居)党员、党组织问题的举报。
  2.网上举报须知。首先请认真阅读须知内容,鼠标点击“我已阅读以上条款”前的方框;然后选择署名或者匿名举报,点击“署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按钮完成选择。
  3.举报人信息。实名举报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匿名举报不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4.被举报人信息。请尽可能地写清被反映人姓名、单位及职务,方便纪检监察机关比对分析问题线索。
  5.举报正文。主要问题请逐个问题、分段书写,尽量写清楚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纪内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违纪金额等,尽可能地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细致、翔实的问题线索。
  举报人在电脑版举报后,可登陆本网站,点击“举报查询”,输入查询码,即可查询办理情况。
检举控告人要对所检举控告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希望大家做既有监督意识又有法制意识的公民。
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理。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群众应当按照国家机关的分工,及时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归口反映问题。具体可参阅“相关法律法规”。
举报电话:
来信请寄:德州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
邮政编码:253076
来访请到:德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中共德州市纪委 德州市监委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鲁ICP备号-1
建议使用分辨率 IE6以上版本浏览  群里的人们可以上这几个网站把自己的事情直接传达到中央,如下:  1.http://fanfu.people.com.cn/ 反腐倡廉--人民网(在右下角有“给中纪委留言”和“我要举报”);  2.http://www.mos.gov.cn/mos/cms/html/3/index.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在右下角有“向部长建言”和“网上举报”);  3.http://blog.sina.com.cn/s/blog_7a3cdot.html 中央纪委举报电话大全 (大家可以直接电话去反映)  一般在“人民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的 网站上反映的问题和情况会回复的很慢,而且需要注册后才可以留言!电话反映的效果会好些!  附页:  中纪委举报中心地址,网址,及电话  https://www.12388.gov.cn/xf/jubao_search.jsp  通讯地址: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 邮政编码:100813  举报电话:(010)  中央纪委监察部信访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甲2号 邮政编码:100035  投诉电话:010-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大街甲一号 邮政编码:100805  电子邮箱:投诉电话:010-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大街甲一号 邮政编码:100805  投诉电话:010-  最高人民检察院接待室  地址: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 邮政编码:100006 投诉电话:  010-  司法部信访处  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大杨家胡同20号 邮政编码:100035  投诉电话:010-  公安部人民来访接待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堂子胡同49号 邮政编码:100005  投诉电话:010-  国家审计署信访室  地址:北京市展览路北露园1号 邮政编码:100830 投诉电话:  010-  《人民日报》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金台西路2号 邮政编码:100733  电子邮箱:.cn  《工人日报》  地址:北京市安定门外六铺炕 邮政编码:100718 电子邮箱: 投  诉电话:010-  《光明日报》  地址:北京市永安路106号 邮政编码:100050电子邮箱:.cn  新华社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街57号 邮政编码:100803  电子邮箱: 投诉电话:  信息产业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长安街13号 邮政编码:100804 电话:  010-  国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国家工商局)  电话:(白天)010- (晚上)010-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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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二度受中国腐败体制的迫害,在1991年原籍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304号大伯[刘根勤]家[无子女]当地公安有私心,强行迁出,造成我无户籍无居住,后又造成工作无法申证,在无奈之下,流离失所到缅甸国, 二十年后今天也就是2009年8月在云南省德宏州的瑞丽市[中缅]边境在珠宝街租了一个鋪店经营珠宝,工商所的所长张福军拿去珠宝不开收据,有一次缅甸人在我店代卖珠宝,造成了我在缅被起诉判刑一年,缅财产冻结,又一次造成我无家可归,中国腐败频率之最。    我叫刘建群,男,58岁,是因为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工商部门有关人员以权谋私,设计陷害,导致我在缅甸入狱一年,财产被冻结,如今一家人有家难归,无路可走,生活无着;多次向瑞丽,德宏以及云南有关部门进行合法信访,但瑞丽市有关部门相互勾结,反复推诿,不予解决,无奈之下,我只能依法到中央反映,要求给我全家人一条生路,要求严惩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的贪腐公务人员,并还我一个公道!  我在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珠宝街开了一个珠宝店,长期以来,一直诚信.守法经营,在当地拥有良好的信誉.有时候,当地工商人员,以质检的名义,不时从我店中拿走一些小挂件.小手镯之类的,也没开具任何单据.因为价值就在数百元到数千元,我们又长期在珠宝街工商所的辖区做生意,也一直听之任之,只要工商人员不刁难我们,和气生财就好.  但沒想到,灾难很快就来了.2009年8月中旬,一位缅甸货主在我的玉石店寄售50颗翡翠,委托我妻汤成耀代卖.没想到,这50颗翡翠被瑞丽市珠宝街工商所所长张福军看上了,随后,他与人合谋,让人冒充客人来购买这批翡翠,翡翠卖出之后,那[客人]找张福军投诉,称其中有几颗是B货,随后张福军带着[客人]来到店里,强令我妻退钱,并将翡翠没收.实际上,张福军既没有将翡翠拿去鉴定,也没有将这批翡翠充公,而是直接放入了自己的口袋,也没给我妻开具任何罚没收据.  因为我妻是缅籍华侨,长期在瑞丽珠宝街做点小生意,又是不识字的妇女,在工商所长张福军的淫威之下,乖乖让他将翡翠拿了去.而旁边几个卖珠宝的同行,虽然看见,但因为害怕被工商所穿小鞋,敢怒不敢言,缅甸的货主听说以后,一定要看工商所的罚没收据,否则就认为是被我们私自吞没了,此后,我们多次到工商所讨要收据,但拿去50颗翡翠的工商所长张福军拒不承认此事.最终.货主在缅甸起诉我,缅甸司法部门将我判刑1年,又对我在缅甸的家庭财产进行了冻结,致使我们全家倾家荡产,有家难归.在我出狱之后,我一直向侨办,外办.瑞丽工商局.瑞丽市纪委.检察机关,以及德宏州.云南省有关部门反映,并提交了有关目击证人.证据.在此期间,瑞丽工商部门很紧张,为了隐瞒此事,工商部门花钱邀请了[云南法治报]驻德宏的杨记者[不知全名]是一个同情我的工商人员透露的,帮他们出谋划策.并利用杨记者在当地公检法以及其它政府部门的关系,前去协调.在杨记者的协调下,瑞丽等部门装模作样地做了调查,但无视我提供的证人和证据,依然对张福军大行包庇,最终认定张福军没有没收这批翡翠,而那个[云南法治报]的杨记者,因为收受了好处,不但为工商部门在纪委,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之间充当埍客,还亲自上阵,代表瑞丽工商部门,在网上以低俗,恶毒的言论对我进行诽谤和攻击,完全丧失了一个记者的职业道德.实际上.在瑞丽,工商所有关人员罚没物品不开收据的事情,已经不止一次,玉石珍珠挂件,木材家具,价值数十万元的月饼,都曾被他们以罚没的名义直接拿走,尤其是缅籍华人,他们深信沒有任何后台和背景的缅籍华人再怎么欺负都不敢反抗,多年来,吃拿卡要成了家常便饭.而缅籍华人因为还要在当地做生意讨生活,只有忍气呑声,被打掉牙齿自己咽下去,如果只是损失几十颗珠宝,或者几千元钱,我们也就当是喂猪.但因为工商所张福军不开罚没单据,导致我在缅甸入狱一年,家产至今冻结,有家难归,一家人生活无着,求告无门. 我恳求中央有关部门介入,查清那一批翡翠的去向,处分在当地;为所欲为的领导给政府部门形象抹黑的公职人员,严处[云南法治报]不讲职业道德的记者,并给我解决社会遗留问题.还我一个公道.
  掩盖真相的云南省领导;己不正, 何以正人.多年来胆大忘为,官腐狼狈为奸,权大于法,知法犯法,上下勾结,把百姓一步步地往死路上推,以各种手段坑害市民,无法无天,作恶多端.鬼神共愤,百姓在流血,如今有多期恶性亊件在不断发生,他们曾也通过合理上诉,罪魁祸首是云南省领导的纵容之下.中华民族固然是世界上文化最悠久的民族,但时至今天,中华民族也是世界上最沒有自尊民族,我想任何一亇民族恐怕都没有中华民族堕落得如此之惨, 道德论理,都绝千古,德宏州领导;以腐为荣.以腐为业. 已成了全国[贪头堡].提倡社会要[和邪]. 毒品成交率世界之最. 艾滋病世界之最,地方政府已经不会讲真话旳部门,[共同作案]. 串案, 窝案,几十期上访案无人过问,腐败分子多是党政一把手,平民上诰层层锁,官方犯法路路通, 二十年的冤无人问,这次中央也曾反腐,不会象过去, 结果成了狗咬刺猬, 尽管汪汪乱叫却不下口,更不会咬自身,这万恶之源就是政府, 腐败造成百姓无法生存, 也许悲剧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人能够制止,而是在制造相同的悲剧不断发生.
  (2014)江法民初字第01929号案  代
词(之一)  尊敬的审判员:  我作为案件原告和原告邓从楼的代理人之一,依法参加了本次开庭审理。通过法庭审理和法庭辩论,现发表如下意见,供法庭在判决时参考:  一、本案的立案受理和开庭审理的程序(与已经违法受理并于日非法、强行审理的(2014)江法民初字第00619号案一样皆)不合法,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其理由如下  (一)本案(和(2014)江法民初字第00619号案皆)不符合立案起诉受理的条件。因为,  依据《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 起诉必须符合“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规定可得出:  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在其起诉证据《元佳广场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共23页,实际上却只有13页)被人为故意地漏掉了10页(近一半)的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事实严重不清,其起诉因贵法院立案庭人员(李先庸、余江等)和审判人员陈元刚、书记员张建征和被告(重庆乐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恶意串通、人为故意:徇私枉法、隐瞒证据、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原告的合法权益等知法、执法而违法原因而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结论。  (二)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的其起诉证据《元佳广场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不仅因人为  故意隐瞒了10页关键性的合同附件而严重不完整,而且,其签订合同的主体(二被告的)身份也不合法。因为,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应当具备相应资质。”、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同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委员会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备案和公示。”的规定,以及《重庆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按资质条件划分为一、二、三级。……
三级物业管理企业需具备的条件:1、企业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2、管理物业和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或者高层楼宇小于3万平方米……。”的规定可得出:  国家和政府在物业管理的宏观政策的调控上采用的是“资质准入制”,而乐佳公司却是在不具有管理本小区的(相应二级)资质情况下违法进入、非法侵害管理的,本小区的所谓业主委员会也是在没有依法“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的情况下违法成立、非法暗箱冒名“代理”侵害运作的结论。  (三)本案立案庭李先庸、余江(、日(2013)江法民初字第08497立案庭审查人:汤永红,(2011)江法民初字第03673号案审判长:陈学军、代理审判员:顾鲁晓、代理审判员:潘渝、书记员:黄涛;二审:审判长:付永雄、审判员“张应君、代理审判员:陈娟、书记员:谢静)和第三民事审判承办庭的承办人陈元刚、张建征涉嫌:徇私枉法、隐瞒证据、滥用职权,侵犯原告自然人的合法权益,玩忽职守,人为故意制造错案并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精神、经济损失,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人为故意、恶意地强行以身试法。因为,他们不仅是在(2014)江法民初字第00619号案(以及后来的(2014)江法民初字第01929号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违法立案受理和(在应当依法中止诉讼而非延期判决或中止审判的情况下)强行审理了此案,而且,在后来的(2014)江法民初字第01929号案中,又违法地强行要求原告在没有收到对方(人为故意隐瞒)的10页起诉证据的情况下签字认可已经收到,更违法地将不具有(参与本案诉讼)合法身份的(所谓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中共党员张鸿追加到了被告席上,这严重地违反了《民事诉讼法》中的一系列明确、禁止性、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1、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 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因为,审判人员陈元刚不仅:非法地追加了被告(本案小区“自封”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张鸿)、违法地剥夺了我方委托代理人吴国卿的发言、辩论权,而且,又指使张书记员断然拒绝记录:原告强烈抗议并坚持要求如实笔记下:本案的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的事实陈述。不仅没有依法秉公办事,而且还执法犯法、以身试法的违法压制原告当事人的诉讼发言、辩论权,且对本案的争议焦点(合同是否依法成立并生效)和二被告应当依法承担对关键性证据(重庆市政府物价部门许可收费的批文、二级物业资质证书和所谓业主委员会的依法备案身份证明,以及“……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应当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的“原始投票表决资料”)的举证责任以及对其举证不能所应当依法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避而不谈。  2、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或者“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明确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十二条“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贪污受贿;(三)徇私枉法;……(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的禁止性、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为,二被告人为故意隐瞒和后来的伪造10页重要起诉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罚款、拘留,而且,承办人陈元刚还违法地将:应当依法及时中止诉讼的(2014)江法民初字第00619号案,“智慧”地演变成了中止判决或延期判决。并对(非民三庭人员)张建征书记员(长期)以人为故意捏造、篡改和漏掉我方当事人的关键性庭审陈述(渎职编造伪证)的行为,也采用了(借故、“智慧”阻止我方陈述人和五名证人依法查阅和补正的)保驾护航手段,好在我方在贵法院的习惯性程序违法的数次“领教”后才学会了通过“书面陈述”、“书面代理词”的递交来与之抗衡。  总之,其贵法院立案庭和民三庭中的执法人员长期目中无法、以身试法到了如此地步,皆与其其检察、信访部门的人为故意不力的放纵行为有关,因为,他们一直是:依法签收原告的信访材料的胆量都没有,又何谈其依法作为与纠错。(周五下午,贵法院信访室值班院领导同样拒绝签收我方委托人毛祥英依法递交的“对(2014)江法民初字第00619案和(2012)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0822号案的举报与投诉”,后来,在我方委托人的强烈坚持下,值班院领导虽然勉强收了信访材料,但却违法拒绝了我方委托人要求依法返给(三联中的一联)材料签收的送达回单,这已经是贵法院的司空见惯性违法行为了,好在我又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更多的相关上级部门及政府主管部门,不知又能否得到他们的依法纠错作为。)
  (2014)江法民初字第01929号案  代
词(之一)  尊敬的审判员:  我作为案件原告和原告邓从楼的代理人之一,依法参加了本次开庭审理。通过法庭审理和法庭辩论,现发表如下意见,供法庭在判决时参考:  一、本案的立案受理和开庭审理的程序(与已经违法受理并于日非法、强行审理的(2014)江法民初字第00619号案一样皆)不合法,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其理由如下  (一)本案(和(2014)江法民初字第00619号案皆)不符合立案起诉受理的条件。因为,  依据《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 起诉必须符合“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规定可得出:  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在其起诉证据《元佳广场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共23页,实际上却只有13页)被人为故意地漏掉了10页(近一半)的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事实严重不清,其起诉因贵法院立案庭人员(李先庸、余江等)和审判人员陈元刚、书记员张建征和被告(重庆乐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恶意串通、人为故意:徇私枉法、隐瞒证据、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原告的合法权益等知法、执法而违法原因而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结论。  (二)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的其起诉证据《元佳广场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不仅因人为  故意隐瞒了10页关键性的合同附件而严重不完整,而且,其签订合同的主体(二被告的)身份也不合法。因为,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应当具备相应资质。”、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同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委员会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备案和公示。”的规定,以及《重庆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按资质条件划分为一、二、三级。……
三级物业管理企业需具备的条件:1、企业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2、管理物业和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或者高层楼宇小于3万平方米……。”的规定可得出:  国家和政府在物业管理的宏观政策的调控上采用的是“资质准入制”,而乐佳公司却是在不具有管理本小区的(相应二级)资质情况下违法进入、非法侵害管理的,本小区的所谓业主委员会也是在没有依法“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的情况下违法成立、非法暗箱冒名“代理”侵害运作的结论。  (三)本案立案庭李先庸、余江(、日(2013)江法民初字第08497立案庭审查人:汤永红,(2011)江法民初字第03673号案审判长:陈学军、代理审判员:顾鲁晓、代理审判员:潘渝、书记员:黄涛;二审:审判长:付永雄、审判员“张应君、代理审判员:陈娟、书记员:谢静)和第三民事审判承办庭的承办人陈元刚、张建征涉嫌:徇私枉法、隐瞒证据、滥用职权,侵犯原告自然人的合法权益,玩忽职守,人为故意制造错案并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精神、经济损失,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人为故意、恶意地强行以身试法。因为,他们不仅是在(2014)江法民初字第00619号案(以及后来的(2014)江法民初字第01929号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违法立案受理和(在应当依法中止诉讼而非延期判决或中止审判的情况下)强行审理了此案,而且,在后来的(2014)江法民初字第01929号案中,又违法地强行要求原告在没有收到对方(人为故意隐瞒)的10页起诉证据的情况下签字认可已经收到,更违法地将不具有(参与本案诉讼)合法身份的(所谓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中共党员张鸿追加到了被告席上,这严重地违反了《民事诉讼法》中的一系列明确、禁止性、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1、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 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因为,审判人员陈元刚不仅:非法地追加了被告(本案小区“自封”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张鸿)、违法地剥夺了我方委托代理人吴国卿的发言、辩论权,而且,又指使张书记员断然拒绝记录:原告强烈抗议并坚持要求如实笔记下:本案的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的事实陈述。不仅没有依法秉公办事,而且还执法犯法、以身试法的违法压制原告当事人的诉讼发言、辩论权,且对本案的争议焦点(合同是否依法成立并生效)和二被告应当依法承担对关键性证据(重庆市政府物价部门许可收费的批文、二级物业资质证书和所谓业主委员会的依法备案身份证明,以及“……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应当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的“原始投票表决资料”)的举证责任以及对其举证不能所应当依法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避而不谈。  2、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或者“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明确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十二条“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贪污受贿;(三)徇私枉法;……(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的禁止性、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为,二被告人为故意隐瞒和后来的伪造10页重要起诉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罚款、拘留,而且,承办人陈元刚还违法地将:应当依法及时中止诉讼的(2014)江法民初字第00619号案,“智慧”地演变成了中止判决或延期判决。并对(非民三庭人员)张建征书记员(长期)以人为故意捏造、篡改和漏掉我方当事人的关键性庭审陈述(渎职编造伪证)的行为,也采用了(借故、“智慧”阻止我方陈述人和五名证人依法查阅和补正的)保驾护航手段,好在我方在贵法院的习惯性程序违法的数次“领教”后才学会了通过“书面陈述”、“书面代理词”的递交来与之抗衡。  总之,其贵法院立案庭和民三庭中的执法人员长期目中无法、以身试法到了如此地步,皆与其其检察、信访部门的人为故意不力的放纵行为有关,因为,他们一直是:依法签收原告的信访材料的胆量都没有,又何谈其依法作为与纠错。(周五下午,贵法院信访室值班院领导同样拒绝签收我方委托人毛祥英依法递交的“对(2014)江法民初字第00619案和(2012)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0822号案的举报与投诉”,后来,在我方委托人的强烈坚持下,值班院领导虽然勉强收了信访材料,但却违法拒绝了我方委托人要求依法返给(三联中的一联)材料签收的送达回单,这已经是贵法院的司空见惯性违法行为了,好在我又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更多的相关上级部门及政府主管部门,不知又能否得到他们的依法纠错作为。)
  (2014)江法民初字第01929号案  代
词(之一)  尊敬的审判员:  我作为案件原告和原告邓从楼的代理人之一,依法参加了本次开庭审理。通过法庭审理和法庭辩论,现发表如下意见,供法庭在判决时参考:  一、本案的立案受理和开庭审理的程序(与已经违法受理并于日非法、强行审理的(2014)江法民初字第00619号案一样皆)不合法,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其理由如下  (一)本案(和(2014)江法民初字第00619号案皆)不符合立案起诉受理的条件。因为,  依据《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 起诉必须符合“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规定可得出:  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在其起诉证据《元佳广场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共23页,实际上却只有13页)被人为故意地漏掉了10页(近一半)的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事实严重不清,其起诉因贵法院立案庭人员(李先庸、余江等)和审判人员陈元刚、书记员张建征和被告(重庆乐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恶意串通、人为故意:徇私枉法、隐瞒证据、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原告的合法权益等知法、执法而违法原因而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结论。  (二)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的其起诉证据《元佳广场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不仅因人为  故意隐瞒了10页关键性的合同附件而严重不完整,而且,其签订合同的主体(二被告的)身份也不合法。因为,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应当具备相应资质。”、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同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委员会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备案和公示。”的规定,以及《重庆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按资质条件划分为一、二、三级。……
三级物业管理企业需具备的条件:1、企业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2、管理物业和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或者高层楼宇小于3万平方米……。”的规定可得出:  国家和政府在物业管理的宏观政策的调控上采用的是“资质准入制”,而乐佳公司却是在不具有管理本小区的(相应二级)资质情况下违法进入、非法侵害管理的,本小区的所谓业主委员会也是在没有依法“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的情况下违法成立、非法暗箱冒名“代理”侵害运作的结论。  (三)本案立案庭李先庸、余江(、日(2013)江法民初字第08497立案庭审查人:汤永红,(2011)江法民初字第03673号案审判长:陈学军、代理审判员:顾鲁晓、代理审判员:潘渝、书记员:黄涛;二审:审判长:付永雄、审判员“张应君、代理审判员:陈娟、书记员:谢静)和第三民事审判承办庭的承办人陈元刚、张建征涉嫌:徇私枉法、隐瞒证据、滥用职权,侵犯原告自然人的合法权益,玩忽职守,人为故意制造错案并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精神、经济损失,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人为故意、恶意地强行以身试法。因为,他们不仅是在(2014)江法民初字第00619号案(以及后来的(2014)江法民初字第01929号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违法立案受理和(在应当依法中止诉讼而非延期判决或中止审判的情况下)强行审理了此案,而且,在后来的(2014)江法民初字第01929号案中,又违法地强行要求原告在没有收到对方(人为故意隐瞒)的10页起诉证据的情况下签字认可已经收到,更违法地将不具有(参与本案诉讼)合法身份的(所谓本小区)业主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中共党员张鸿追加到了被告席上,这严重地违反了《民事诉讼法》中的一系列明确、禁止性、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1、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 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因为,审判人员陈元刚不仅:非法地追加了被告(本案小区“自封”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张鸿)、违法地剥夺了我方委托代理人吴国卿的发言、辩论权,而且,又指使张书记员断然拒绝记录:原告强烈抗议并坚持要求如实笔记下:本案的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的事实陈述。不仅没有依法秉公办事,而且还执法犯法、以身试法的违法压制原告当事人的诉讼发言、辩论权,且对本案的争议焦点(合同是否依法成立并生效)和二被告应当依法承担对关键性证据(重庆市政府物价部门许可收费的批文、二级物业资质证书和所谓业主委员会的依法备案身份证明,以及“……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应当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的“原始投票表决资料”)的举证责任以及对其举证不能所应当依法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避而不谈。  2、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或者“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明确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十二条“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贪污受贿;(三)徇私枉法;……(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的禁止性、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为,二被告人为故意隐瞒和后来的伪造10页重要起诉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罚款、拘留,而且,承办人陈元刚还违法地将:应当依法及时中止诉讼的(2014)江法民初字第00619号案,“智慧”地演变成了中止判决或延期判决。并对(非民三庭人员)张建征书记员(长期)以人为故意捏造、篡改和漏掉我方当事人的关键性庭审陈述(渎职编造伪证)的行为,也采用了(借故、“智慧”阻止我方陈述人和五名证人依法查阅和补正的)保驾护航手段,好在我方在贵法院的习惯性程序违法的数次“领教”后才学会了通过“书面陈述”、“书面代理词”的递交来与之抗衡。  总之,其贵法院立案庭和民三庭中的执法人员长期目中无法、以身试法到了如此地步,皆与其其检察、信访部门的人为故意不力的放纵行为有关,因为,他们一直是:依法签收原告的信访材料的胆量都没有,又何谈其依法作为与纠错。(周五下午,贵法院信访室值班院领导同样拒绝签收我方委托人毛祥英依法递交的“对(2014)江法民初字第00619案和(2012)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0822号案的举报与投诉”,后来,在我方委托人的强烈坚持下,值班院领导虽然勉强收了信访材料,但却违法拒绝了我方委托人要求依法返给(三联中的一联)材料签收的送达回单,这已经是贵法院的司空见惯性违法行为了,好在我又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更多的相关上级部门及政府主管部门,不知又能否得到他们的依法纠错作为。)
  中央纪委的各个领导,我是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的一名农民,我叫毋海兵,对于我向各个举报网站举报的事情为什么没有回应,对于林完红利用我的残疾材料申请贫困,在刚开始我是完全不知情的,是后来我在更何况我本人并没有让他帮我申请贫困,我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他却并没有向我解释清楚,无奈之际,我向党中央发表评论,想让干部帮我这个忙,但是,几个月过去了,确是什么都没有,曾经有一次,国家信访办的林完红来过我家,说并没有此事,希望我不要乱说,这不明摆着他在害怕吗?不然他为什么亲自来一趟我家呢?所以我希望各个领导能够彻查此事,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中央纪委的各个领导,我是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的一名农民,我叫毋海兵,对于我向各个举报网站举报的事情为什么没有回应,对于林完红利用我的残疾材料申请贫困,在刚开始我是完全不知情的,是后来我在更何况我本人并没有让他帮我申请贫困,我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他却并没有向我解释清楚,无奈之际,我向党中央发表评论,想让干部帮我这个忙,但是,几个月过去了,确是什么都没有,曾经有一次,国家信访办的林完红来过我家,说并没有此事,希望我不要乱说,这不明摆着他在害怕吗?不然他为什么亲自来一趟我家呢?所以我希望各个领导能够彻查此事,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超越大公子 这些电话都是假的,我都打过了010-这个提示说是空号,010-这个啥反应没有。
  名杨再碧家住在湖北省建始县业州镇石桥湾村17组一个人住无子女常年有病房屋倒塌村里干部不管希望政府部门能够重视。         
  中国啊,表面的口号喊的太好听了,可是,暗地里腐败到极点,湖南的人到处扔抽奖奖票,骗取了多少老百姓的血汗钱,无望了。
  我是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核桃乡核桃村新寨组村村民,我要举报我们村有贪官,上面拿下来的福利不是不给,就是给老百姓太少,自己贪一些去,请求帮助明查。
  惊!惊!惊!开发商和执法局强占残疾人房产  我家是吉林省长春德惠市 ,我叫周守延 夫妻都是肢体残疾人 ,家的房屋有合法手续 房照,我们残疾人不拖累国家养着,自己开理发店维持老小一家四口生活 在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下, 也没有经过法院判决下,被开发商所欺压 ,在日偷拆毁掉 现在准备盖楼 ,不给我们原地回迁楼而给我们残疾人不适合楼层,我们坚决不同意。报警当地派出所立案追究其故意毁坏他人房产的刑事责任,可是警察以各种借口为由,迟迟不给立案不作为袒护开发商,欺压百姓,政府信访也不管,官官相护 ,政府官员和开发商勾结,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叫我们残疾弱势群体难咽下这口气!恳求国家政府好心领导伸张...查看原文&&
  惊!惊!惊!开发商和执法局强占残疾人房产  我家是吉林省长春德惠市 ,我叫周守延 夫妻都是肢体残疾人 ,家的房屋有合法手续 房照,我们残疾人不拖累国家养着,自己开理发店维持老小一家四口生活 在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下, 也没有经过法院判决下,被开发商所欺压 ,在日偷拆毁掉 现在准备盖楼 ,不给我们原地回迁楼而给我们残疾人不适合楼层,我们坚决不同意。报警当地派出所立案追究其故意毁坏他人房产的刑事责任,可是警察以各种借口为由,迟迟不给立案不作为袒护开发商,欺压百姓,政府信访也不管,官官相护 ,政府官员和开发商勾结,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叫我们残疾弱势群体难咽下这口气!恳求国家政府好心领导伸张...查看原文&&
  我要举报甘肃白银市白银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管委会主任李平才,他在管委会当主任的时候贪了好多,把我的10万元都贪了,还不让我说话,还给我打电话要收拾我呢,不知道这样的贪官有人管吗?
  中纪委的领导你们好:  本人张巨科于2012年5月份在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中小企业基地干的土石方工程,刚干了一周的时间就出现大量的石头,我就找了园区的主任李平才给他说明了情况,他就派了他们园区的技术人员对我干的区域进行了测量,给我办了签证,然后又给我说让我快点把活先干完,石头有石头的假格,当我费尽心了所有的力量,花了大量的资金,把自家的房子,车子,挖掘机全部抵押贷款才将活干完,当我干完活找他们的时候他给我的回答是价格还没定,我干完活的时候是2013年元月,他们一直到2013年8月份才通知我价格,在原来的基础上加每立方3元,我们干的活是石头,就爆破这一项的成本就在每立方8元,而他就给3元,这样算的话我就亲家荡产也不够了,我就找了给我包活的人张绍军,他要我拿出来20万元送礼,我当时就说我实在没钱了,拿不出了,后来他就把我的工程款扣了10万说给李平才,我说送礼行,但是不能让我陪,数目太大,我陪不起啊!说完这话不到一周,张绍军就给园区的主任李平才送给了10万元,之后就给我打电话通知我让我找李平才去,当我去找他的时候、第一次他有事,让我下周去,我按他说的去找他的时候他就调走了,真正办交接手续,给我的答复让我找新来的主任,而且还给副主任张清泉说好让把我的签证由原来的30万方,变成45万方,但是价格不能变,这就是他收了我的10万元后给我办的事,我给他们说了我的石方工程量本来就很多,你这样让我就陪死了,不管我怎样他们都没人管,到现在为止,我们一家老小已经没法活了,我们给政府干活都是这样子,老百姓还能相信谁啊!法院我也去了,我没钱只能听人家的,当地纪委也去了,就让我等,省纪委也去了,让我找当地纪委,没人管我的事,难道中国(共产党)的社会就这么黑暗吗?
  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多次讨论:2016年4月份政府只能帮你家解决吃水问题,其余诉求中央领导来也不能解决。  2000年至今年近80岁林伟夫妇流浪街头苦苦上访,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天寒地冻年年由下至各级人民政府反反复复到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上访{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或什么领导接访日、什么复查都一直拒绝接待被信访工作员和保安一看见就强拖出政府大门外或以没有身份证为由或以重复案件等等不受理,上访人无数次要求见领导被拒之门外“领导到北京开会等”级级只顺从地方政府庇护、弄虚作假、推诿、敷衍等答复也被拒之门外【纪委、人大、公安、信访局等部门回答:经研究你反应的信访事项不属于信访条例规定本级工作机构受理范围等依法不予受理]。  诉求:日上午林伟在广东韶关浈江区乐圆镇政府国土办公室最终以640元领到被办事员伪造四至涂改过的住房土地使用证给[把西至森林公路改为地头蛇文润养、南是公用排水沟写为通道等] 因上访2003年至2014年高薪请人每天24小时将一家寸步不离跟踪监视,破门抄家更是家常便饭,每年3至5次林伟夫妇被强行抓黄岗、武装部等关押折磨虐待,多年多次扣停低保,不给排水下雨房屋长期水淹破烂不堪都不能危房改造,不给享受老人、残疾人优惠,2007年10月份书记等人在北京西站抓林伟抢走身份证至今不给无法使用,日林伟到公安部上访被北京市东交民港派出所强抓交驻京办殴打,日下午4点多钟4个男青年手拿铁棍大摇大摆进家殴打林伟,打110和公安监督电话无人到现场、10月9日下午监视人员用木板封住家门,在大马路火砖殴打残疾人不省人事,日林伟向公安部上访,驻京办接走同北京新街口派出所押夜刑讯逼供,11日早上押北京看守所强从林伟身上抽走两大瓶血2天2夜拘禁不给吃不给睡。押回路上在火车上通道口铐吊折磨示众,13日下午押回韶关浈江区刑警室书记7人拳打脚踢,皮带绑住双脚踩背上抓头撞地扭伤手按指纹,折磨两个多小时抬丢门外。日书记等多人在半路上拦截欧打搜身抢走两张火车票、15日k186次列车三个警员在保定的下站把林伟抬丢下车踢伤等。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果园村蓝细连   联系号码:
        
  假的,电话都是打不进去的  
  日上午林伟在广东韶关浈江区乐圆镇政府国土办公室最终以640元领到被办事员伪造四至涂改过的住房土地使用证给[把西至森林公路改为地头蛇文润养、南是公用排水沟写为通道等] 因上访2003年至2014年高薪请人每天24小时将一家寸步不离跟踪监视,破门抄家更是家常便饭,每年3至5次林伟夫妇被强行抓黄岗、武装部等关押折磨虐待,多年多次扣停低保,不给排水下雨房屋长期水淹破烂不堪都不能危房改造,不给享受老人、残疾人优惠,2007年10月份书记等人在北京西站抓林伟抢走身份证至今不给无法使用,日林伟到公安部上访被北京市东交民港派出所强抓交驻京办殴打,日下午4点多钟4个男青年手拿铁棍大摇大摆进家殴打林伟,打110和公安监督电话无人到现场、10月9日下午监视人员用木板封住家门,在大马路火砖殴打残疾人蓝细莲不省人事,日林伟向公安部上访,驻京办接走同北京新街口派出所押夜刑讯逼供,11日早上押北京看守所强从林伟身上抽走两大瓶血2天2夜拘禁不给吃不给睡。押回路上在火车上通道口铐吊折磨示众,13日下午押回韶关浈江区刑警室书记7人拳打脚踢,皮带绑住双脚踩背上抓头撞地扭伤手按指纹,折磨两个多小时抬丢门外。日书记等多人在半路上拦截欧打搜身抢走两张火车票、15日k186次列车三个警员在保定的下站把林伟抬丢下车踢伤等。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果园村      
  日上午林伟在广东韶关浈江区乐圆镇政府国土办公室最终以640元领到被办事员伪造四至涂改过的住房土地使用证给[把西至森林公路改为地头蛇文润养、南是公用排水沟写为通道等] 因上访2003年至2014年高薪请人每天24小时将一家寸步不离跟踪监视,破门抄家更是家常便饭,每年3至5次林伟夫妇被强行抓黄岗、武装部等关押折磨虐待,多年多次扣停低保,不给排水下雨房屋长期水淹破烂不堪都不能危房改造,不给享受老人、残疾人优惠,2007年10月份书记等人在北京西站抓林伟抢走身份证至今不给无法使用,日林伟到公安部上访被北京市东交民港派出所强抓交驻京办殴打,日下午4点多钟4个男青年手拿铁棍大摇大摆进家殴打林伟,打110和公安监督电话无人到现场、10月9日下午监视人员用木板封住家门,在大马路火砖殴打残疾人蓝细莲不省人事,日林伟向公安部上访,驻京办接走同北京新街口派出所押夜刑讯逼供,11日早上押北京看守所强从林伟身上抽走两大瓶血2天2夜拘禁不给吃不给睡。押回路上在火车上通道口铐吊折磨示众,13日下午押回韶关浈江区刑警室书记7人拳打脚踢,皮带绑住双脚踩背上抓头撞地扭伤手按指纹,折磨两个多小时抬丢门外。日书记等多人在半路上拦截欧打搜身抢走两张火车票、15日k186次列车三个警员在保定的下站把林伟抬丢下车踢伤等。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果园村
  @岽东-04 14:48:00  中央纪委的领导,你们好,这是我第好几次给你们写信,我想把我的苦衷告诉你们,希望你们能够帮助我们,为我们做主,我向您反映,国家信访局的林完红,在自己的岗位上没有尽责,而是利用别人的材料申请贫困,致使欺骗了一个残疾人三年多,可是我等了一年多,却什么音讯都没有,都没有回复,我不知道你们看到了吗?在一年前我就开始发表,难道就这么难吗?我们的权利就不能行使吗?那么你们设置的举报网站还有用吗?难道只是摆......  -----------------------------  只要有钱什么都成,没钱扯淡,,,,,,,,,,,,,,,,我的一亩多地,村里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就确权给别人了这问谁??????????????????????一切都扯淡
  我叫郑爱琴,家住浙江省温州市大同巷新街公寓C栋606室。曾给您寄去N封双挂号信及有关资料。我们当地法院说我案件程序均已走完,无法给我解决。可这所谓的“程序”都是齐奇一手造成的天大冤案。我们是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只好向您求助,渴望得到您的点拨。  齐奇2008年初来浙江高院任院长,为尽快制造业绩向领导邀功,不惜放大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片面维稳的政策错误,挖空心思在自己辖区内选择社会不法份子,无赖,好逸恶劳的钻营份子作为他安抚的对象,既可以同他们进行金钱交易谋取个人利益,又可制造轰动的社会效果,一举两得,不显山不露水,可谓聪明透顶。  我的表哥郑加银不仅游手好闲在当地很出名,还是全国著名的上访专业户,自然首当其冲被齐奇纳入视线,奉为至宝。表哥无理取闹与我争夺我母亲遗产的案子,虽经鹿城、温州、省高三级法院十七年的审理,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在时效上都早已做了终极定论,但因齐奇需要这一素材,仍不惜违反国法,弄权从故纸堆里翻出重新立案再审,充分显示其“亲民”形象,工作“魄力”,作风霸道。  长期以不良心态从事法律工作,齐奇已成了地道的司法流氓。关于郑加银案件的2008浙民监字第29号、和浙民再字第43号裁定书即把其流氓形象展示无遗。本来是一份再审裁定,只要载明上级法院对案件疑点即可,然而这份裁定俨然做成了判决书,事实的确是后来参与再审的法院都一字不差地比照此裁定书制做了判决书,这样齐奇不仅强奸了国家法律,也同时把鹿城区和温州市的法院也一并强奸了。除此之外,齐奇违法强行重申郑加银案,明显的违法表现还有:  一、时效上已超过终审判决近三年时间
  二、程序上已不符合省高院再审规定(一案不能二次提审);  三、使用的法律既不是国家法律也不是地方政策,完全是为此案量身定制的齐氏法律;  四、超诉求判决。郑加银本来是无理要求分享本应全部归我所有的我母亲的遗产房,而按齐氏法律,不仅把遗产的一半判给郑加银,而且连与遗产无关的、我夫妻几十年打拼对遗产房的扩充、增值、增购部分也笼统地一起对半分割给了郑加银。  五、超判决执行。如上所述,判决早已远超郑加银诉求,而执行更加离奇过分。判决书是让我与郑加银各50%共享诉讼遗产,而执行的结果却是将全部诉争财产执行给了郑加银,还要我另外再拿上百万补贴他。这样一来齐奇极其同伙不仅实现了利用工作之便中饱私囊的目的,在政治上还成了司法界的维稳英雄。  多行不义必自毙,是天经地义的真理。齐奇一伙的倒行逆施不仅引起业内薇词和社会哗然,他们自己也在受到和即将受到惩罚。齐奇的左膀右臂潘华山已被枪毙,楼旭萌已被开除司法队伍,郑加银在二审判决下达第二天暴毙,其爱人王小静第一笔执行款尚未到位即暴死。
  大家好,我是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甜水镇人。我想咨询两个问题,第一,精准扶贫,是扶贫有钱人还是穷人,我现在真的快没有办法生活下去了,当地村里。政府都不管,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习水县仙源镇对于国家发放资金有贪污现象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一名来自贵州省盘县新民镇黑石头村二组的村民,我们的房屋被煤矿所伤无法居住,村民们都无法生活,己向镇府一年多了,但没有给我们一个答复,希望领导们给我们做住,房屋倒塌了好几栋了,镇政府一托再托,希望领导们能给我们一个公道
  投诉书  投诉人:崔社成.男.汉族.1955年出生.农民.住河南省汝州市风穴办事处城北居委会蔡西组,身份证号153815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  法定代表人:宋大涵,职务主任  投诉请求:  1.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裁决,国复(号文件违犯法定程序。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请求依法行政,恢复行政复议申请,审理.审查重新作出行政复议裁决。  2.依法撤销国复(号文件,如承办人不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法責执行。  3.给申请人和群众造成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执行。  事实理由:  (一)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承办人作出的裁决,国复(号文件,违犯法定程序,依据是河南省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豫政复决(-1012号文件和申请人陈述的申请材料。日申请人不服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在日因情况重大复杂才提交行政复议听证申请:在日承办人作出的裁决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违犯法定程序;日申请人不服提交恢复行政复议申请;在2016年在7月14日承办人给我说,依你提交的材料重复审理后给回复,7月14日至,国法接传室多次向承办人打电话不接,不知国法接传室没有打电话,还是承办人不接电话,不想交流情况处理解决;日申请人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标准行政复议申请,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法定代表人:宋大涵,职务主任。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重新作出行政复议裁决。  (二)承办人未按照申请人陈述的材料和豫政复决内容核对进行裁决。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认为:1,征地程序合法。2,汝州市政府征地补偿款补偿到位。3,申请人超过法定期限,请求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1,征地程序合法:答先征后批合法吗?少批多征合法吗?市直幼儿园一案两个征地协议合法吗?汝州市国土局受市政府委托改变用途合法吗?  2,日,的征地协议,欠征地款,39.5400万元,欠安置补偿费,273.9072万元,欠青苗费,9.1302万元,三项共计322.5774万元,有省国土厅作出的豫国土资法监(2012)2号文件,日,的征地协议,支付给群众生产生活费用付款到位,现在还欠486.4895万元,总计欠款,809.0669万元不知去向?请求国务院法制办审查,查明此款,是截留?还是挪用?还是贪污?  3.在日,董涛,陈新民向河南省法制办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日,河南省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已经一年了,省国土资源厅强词夺理,说申请人超过法定期限,请求驳回申请人的申请,请求调查落实处理。  (三)国务院法制办和河南省法制办行政复议评查标准规定,行政复议一般审查规定,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规定,承办人未通知申请人查阅被申请人回复证据,依据及其相关材料,签名盖章违犯法定程序,不执行法定程序:  1,受理程序:承办人未按照受理三条标准规定执行,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要对行政复议进行审查,审查后,应当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对复议申请分别处理。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和相应的处理方式,而不能一退了之。申请人提交时间和承办人作出裁决时间,已经一年零四个多月,未作出任何决定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违犯法定程序作出裁决。  2,审查程序:承办人未按照审查五条规定执行,一般审查规定: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答复,未提交当初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的有关材料。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四)项规定,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号文件的具体行政行为。  被申请人提交答复材料后,承办人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第三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权依法查阅有关答复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查阅有关材料后,应当填写《行政复议材料查阅登记表》列明被查阅的材料名称,查阅时间地点,并在查阅表上签名或签名盖章。承办人违犯审查程序的五条规定,违犯法定程序规定。  3,决定程序:承办人未按照决定五条程序执行:提出的决定程序不合法,根据上述的所说的情况,申请人认为未经行政复议负责人同意,未经集体讨论通过,视为个人行为作出裁决。违犯法定程序,决定不能成立。  4,送达和执行程序:承办人未按照送达和执行的三条规定执行:未按照法定期限送达和执行,承办人撤销河南省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承办人未提出責令被申请人履行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不履行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犯法律文书格式规定。  (四)综上述陈述的事实理由,承办人未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务院法制办承办人和河南省法制办他们是官官相护勾通一起。瞒天过海骗取上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裁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用法不当,用法错误,弄虚作假,制造冤假错案,错综复杂案件,叫申请人背着含冤莫白的冤屈,请求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任依法行政,给申请人一个公正的说法,重新作出复议裁决,恢复行政复议审理审查。  申请人:崔社成,郭庆娃,董涛,陈新民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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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书  投诉人:崔社成.男.汉族.1955年出生.农民.住河南省汝州市风穴办事处城北居委会蔡西组,身份证号153815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  法定代表人:宋大涵,职务主任  投诉请求:  1.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裁决,国复(号文件违犯法定程序。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请求依法行政,恢复行政复议申请,审理.审查重新作出行政复议裁决。  2.依法撤销国复(号文件,如承办人不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法責执行。  3.给申请人和群众造成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执行。  事实理由:  (一)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承办人作出的裁决,国复(号文件,违犯法定程序,依据是河南省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豫政复决(-1012号文件和申请人陈述的申请材料。日申请人不服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在日因情况重大复杂才提交行政复议听证申请:在日承办人作出的裁决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违犯法定程序;日申请人不服提交恢复行政复议申请;在2016年在7月14日承办人给我说,依你提交的材料重复审理后给回复,7月14日至,国法接传室多次向承办人打电话不接,不知国法接传室没有打电话,还是承办人不接电话,不想交流情况处理解决;日申请人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标准行政复议申请,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法定代表人:宋大涵,职务主任。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重新作出行政复议裁决。  (二)承办人未按照申请人陈述的材料和豫政复决内容核对进行裁决。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认为:1,征地程序合法。2,汝州市政府征地补偿款补偿到位。3,申请人超过法定期限,请求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1,征地程序合法:答先征后批合法吗?少批多征合法吗?市直幼儿园一案两个征地协议合法吗?汝州市国土局受市政府委托改变用途合法吗?  2,日,的征地协议,欠征地款,39.5400万元,欠安置补偿费,273.9072万元,欠青苗费,9.1302万元,三项共计322.5774万元,有省国土厅作出的豫国土资法监(2012)2号文件,日,的征地协议,支付给群众生产生活费用付款到位,现在还欠486.4895万元,总计欠款,809.0669万元不知去向?请求国务院法制办审查,查明此款,是截留?还是挪用?还是贪污?  3.在日,董涛,陈新民向河南省法制办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日,河南省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已经一年了,省国土资源厅强词夺理,说申请人超过法定期限,请求驳回申请人的申请,请求调查落实处理。  (三)国务院法制办和河南省法制办行政复议评查标准规定,行政复议一般审查规定,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规定,承办人未通知申请人查阅被申请人回复证据,依据及其相关材料,签名盖章违犯法定程序,不执行法定程序:  1,受理程序:承办人未按照受理三条标准规定执行,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要对行政复议进行审查,审查后,应当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对复议申请分别处理。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和相应的处理方式,而不能一退了之。申请人提交时间和承办人作出裁决时间,已经一年零四个多月,未作出任何决定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违犯法定程序作出裁决。  2,审查程序:承办人未按照审查五条规定执行,一般审查规定: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答复,未提交当初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的有关材料。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四)项规定,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号文件的具体行政行为。  被申请人提交答复材料后,承办人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第三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权依法查阅有关答复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查阅有关材料后,应当填写《行政复议材料查阅登记表》列明被查阅的材料名称,查阅时间地点,并在查阅表上签名或签名盖章。承办人违犯审查程序的五条规定,违犯法定程序规定。  3,决定程序:承办人未按照决定五条程序执行:提出的决定程序不合法,根据上述的所说的情况,申请人认为未经行政复议负责人同意,未经集体讨论通过,视为个人行为作出裁决。违犯法定程序,决定不能成立。  4,送达和执行程序:承办人未按照送达和执行的三条规定执行:未按照法定期限送达和执行,承办人撤销河南省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承办人未提出責令被申请人履行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不履行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犯法律文书格式规定。  (四)综上述陈述的事实理由,承办人未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务院法制办承办人和河南省法制办他们是官官相护勾通一起。瞒天过海骗取上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裁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用法不当,用法错误,弄虚作假,制造冤假错案,错综复杂案件,叫申请人背着含冤莫白的冤屈,请求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任依法行政,给申请人一个公正的说法,重新作出复议裁决,恢复行政复议审理审查。  申请人:崔社成,郭庆娃,董涛,陈新民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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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书  投诉人:崔社成.男.汉族.1955年出生.农民.住河南省汝州市风穴办事处城北居委会蔡西组,身份证号153815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  法定代表人:宋大涵,职务主任  投诉请求:  1.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裁决,国复(号文件违犯法定程序。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请求依法行政,恢复行政复议申请,审理.审查重新作出行政复议裁决。  2.依法撤销国复(号文件,如承办人不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法責执行。  3.给申请人和群众造成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执行。  事实理由:  (一)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承办人作出的裁决,国复(号文件,违犯法定程序,依据是河南省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豫政复决(-1012号文件和申请人陈述的申请材料。日申请人不服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在日因情况重大复杂才提交行政复议听证申请:在日承办人作出的裁决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违犯法定程序;日申请人不服提交恢复行政复议申请;在2016年在7月14日承办人给我说,依你提交的材料重复审理后给回复,7月14日至,国法接传室多次向承办人打电话不接,不知国法接传室没有打电话,还是承办人不接电话,不想交流情况处理解决;日申请人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标准行政复议申请,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法定代表人:宋大涵,职务主任。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重新作出行政复议裁决。  (二)承办人未按照申请人陈述的材料和豫政复决内容核对进行裁决。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认为:1,征地程序合法。2,汝州市政府征地补偿款补偿到位。3,申请人超过法定期限,请求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1,征地程序合法:答先征后批合法吗?少批多征合法吗?市直幼儿园一案两个征地协议合法吗?汝州市国土局受市政府委托改变用途合法吗?  2,日,的征地协议,欠征地款,39.5400万元,欠安置补偿费,273.9072万元,欠青苗费,9.1302万元,三项共计322.5774万元,有省国土厅作出的豫国土资法监(2012)2号文件,日,的征地协议,支付给群众生产生活费用付款到位,现在还欠486.4895万元,总计欠款,809.0669万元不知去向?请求国务院法制办审查,查明此款,是截留?还是挪用?还是贪污?  3.在日,董涛,陈新民向河南省法制办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日,河南省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已经一年了,省国土资源厅强词夺理,说申请人超过法定期限,请求驳回申请人的申请,请求调查落实处理。  (三)国务院法制办和河南省法制办行政复议评查标准规定,行政复议一般审查规定,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规定,承办人未通知申请人查阅被申请人回复证据,依据及其相关材料,签名盖章违犯法定程序,不执行法定程序:  1,受理程序:承办人未按照受理三条标准规定执行,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要对行政复议进行审查,审查后,应当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对复议申请分别处理。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和相应的处理方式,而不能一退了之。申请人提交时间和承办人作出裁决时间,已经一年零四个多月,未作出任何决定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违犯法定程序作出裁决。  2,审查程序:承办人未按照审查五条规定执行,一般审查规定: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答复,未提交当初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的有关材料。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四)项规定,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号文件的具体行政行为。  被申请人提交答复材料后,承办人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第三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权依法查阅有关答复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查阅有关材料后,应当填写《行政复议材料查阅登记表》列明被查阅的材料名称,查阅时间地点,并在查阅表上签名或签名盖章。承办人违犯审查程序的五条规定,违犯法定程序规定。  3,决定程序:承办人未按照决定五条程序执行:提出的决定程序不合法,根据上述的所说的情况,申请人认为未经行政复议负责人同意,未经集体讨论通过,视为个人行为作出裁决。违犯法定程序,决定不能成立。  4,送达和执行程序:承办人未按照送达和执行的三条规定执行:未按照法定期限送达和执行,承办人撤销河南省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承办人未提出責令被申请人履行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不履行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犯法律文书格式规定。  (四)综上述陈述的事实理由,承办人未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务院法制办承办人和河南省法制办他们是官官相护勾通一起。瞒天过海骗取上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裁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用法不当,用法错误,弄虚作假,制造冤假错案,错综复杂案件,叫申请人背着含冤莫白的冤屈,请求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任依法行政,给申请人一个公正的说法,重新作出复议裁决,恢复行政复议审理审查。  申请人:崔社成,郭庆娃,董涛,陈新民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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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书  投诉人:崔社成.男.汉族.1955年出生.农民.住河南省汝州市风穴办事处城北居委会蔡西组,身份证号153815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  法定代表人:宋大涵,职务主任  投诉请求:  1.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裁决,国复(号文件违犯法定程序。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请求依法行政,恢复行政复议申请,审理.审查重新作出行政复议裁决。  2.依法撤销国复(号文件,如承办人不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法責执行。  3.给申请人和群众造成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执行。  事实理由:  (一)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承办人作出的裁决,国复(号文件,违犯法定程序,依据是河南省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豫政复决(-1012号文件和申请人陈述的申请材料。日申请人不服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在日因情况重大复杂才提交行政复议听证申请:在日承办人作出的裁决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违犯法定程序;日申请人不服提交恢复行政复议申请;在2016年在7月14日承办人给我说,依你提交的材料重复审理后给回复,7月14日至,国法接传室多次向承办人打电话不接,不知国法接传室没有打电话,还是承办人不接电话,不想交流情况处理解决;日申请人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标准行政复议申请,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法定代表人:宋大涵,职务主任。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重新作出行政复议裁决。  (二)承办人未按照申请人陈述的材料和豫政复决内容核对进行裁决。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认为:1,征地程序合法。2,汝州市政府征地补偿款补偿到位。3,申请人超过法定期限,请求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1,征地程序合法:答先征后批合法吗?少批多征合法吗?市直幼儿园一案两个征地协议合法吗?汝州市国土局受市政府委托改变用途合法吗?  2,日,的征地协议,欠征地款,39.5400万元,欠安置补偿费,273.9072万元,欠青苗费,9.1302万元,三项共计322.5774万元,有省国土厅作出的豫国土资法监(2012)2号文件,日,的征地协议,支付给群众生产生活费用付款到位,现在还欠486.4895万元,总计欠款,809.0669万元不知去向?请求国务院法制办审查,查明此款,是截留?还是挪用?还是贪污?  3.在日,董涛,陈新民向河南省法制办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日,河南省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已经一年了,省国土资源厅强词夺理,说申请人超过法定期限,请求驳回申请人的申请,请求调查落实处理。  (三)国务院法制办和河南省法制办行政复议评查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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