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欠款,无力尝还,债主起诉法院,尝还金额需要按利息定最终建行最低还款额利息吗?

一张卡欠款达上百万 信用卡不信用难题有待化解【】【字体:
】【】稿件来源: 经济参考报发布时间: 07:16:36
近年来,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上升速度很快。日前,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发布的《个人消费贷款审判白皮书》的统计数据显示,该院2005年信用卡纠纷案的数量是78件,2009年是523件,年均增长率高达142%,而2011年更是达到5558件。信用卡纠纷案件占商事案件的比例也由2005年的2 .6%,上升到2011年的62 .3%,并且透支信用卡消费的总体标的额逐渐走高,有的标的额甚至超过百万元。
一张信用卡欠款竟达上百万
据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民三庭庭长王珊介绍,2007年该院信用卡纠纷案件收案标的额在10万以上的有4起,2010年增至145起,2011年虽有所回落,但是也达到了51起。
她解释说,近年来信用卡纠纷案件大标的额案件增多的原因主要有:银行传统信用卡业务授信额度增加,持卡人可以透支较高的款项,一旦发生逾期,透支本金就可能较大;部分信用卡持卡人拖欠时间较长,导致除欠款本金外,还产生较高的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费用,累计欠款总额较大。
某银行起诉称:董某于2010年11月向该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一张。董某使用该卡后未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截至日,董某共透支人民币本息合计103万元。根据信用卡领用合约,持卡人应当在每月25日之前还清最低还款额,但董某多次违约。银行对其催收多次,但一直拖欠至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董某返还信用卡透支款及上述欠款自日起至实际还款日产生的利息、滞纳金和超限费,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经询,董某认可信用卡欠款事实及金额。
西城法院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后,支持了该行的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董某偿还所欠信用卡透支款及相应利息、滞纳金和超限费。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民三庭法官陈睿指出,银行针对少量客户人群(如知名人士、企业家等)提供更为“优质”(主要体现在信用额度巨大,提供更多服务类型)的信用卡服务,并冠以白金卡、至尊卡等称谓。由于信用额度巨大,实质上已具备个人无担保贷款的性质,且无须经过银行的放贷审批。一旦持卡人经济状况恶化,就有可能无力偿还巨额透支款项。
向大学生发放信用卡产生透支不还
北京西城法院通过对信用卡纠纷案件中的持卡人的情况进行统计发现,信用卡纠纷案件的涉案主体年龄主要集中在23岁至35岁。这些持卡人多处于事业上升期,其中还包括部分没有收入的高学历在校大学生,他们思维活跃,消费观念更趋向于超前消费。
王珊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信用卡透支纠纷低龄化倾向明显,一方面是由于前些年银行加大针对校园的信用卡推销力度,另一方面是由于该年龄段的持卡人多数没有收入来源,或收入极不稳定,在超前消费的驱动下,容易导致无力偿还过度消费的透支款。低龄化趋势在2011年银监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后有所缓解,但由于发卡总量较大,低龄持卡人的数量仍呈缓慢上升态势。
日,李某在建行北京分行办理信用卡一张,截至日李某共计欠款5448元。李某透支逾期后,经该行以各种形式催收仍未还款。现该行起诉要求判令李某偿还信用卡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5448元,并按领用协议的约定支付自日起至上述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并由李某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在办卡时系某大学学生。日,李某向该银行申请办理大学生卡并填写申请表。对信用卡的使用作出相关承诺。此后,李某的办卡申请获得批准并开卡使用。截止到日,李某因透支产生的应付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仍有5448元未偿还。待银行起诉时,李某已毕业,下落不明。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民三庭法官郑杨指出,部分银行在发展信用卡业务初期,曾将大学生作为发卡的一个重点发展群体。但由于这类持卡人办理信用卡时所持身份证上的住址一般是学校地址。一旦该学生毕业,如本人未及时按领用合约的要求将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变动情况告知银行,银行即失去对该信用卡持有人的联系,法院也很难联系到持卡人。此类案件多只能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最后缺席审理。对于银行来说,即使胜诉,但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其债权无法有效实现。目前银行已逐渐注意到这个问题,对于对学生发卡的限制增多,要求父母提供担保,或者不再向学生发卡。
对申请人虚报信息未予审查
我国信用卡业务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较快,部分银行为了扩大业务量,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信用卡发放较为混乱的情况,在信用卡办理时对申请人身份、收入情况把关不严,致使部分持卡人通过虚报信息的手段办理了信用卡、或者取得了更高的授信额度。
杜某于日向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其填写的信用卡申请表上显示,杜某任某公司采购部主管,年薪为10万元,拥有一辆捷达牌私家车。银行向杜某发放了信用卡,杜某开卡消费后,对信用卡欠款未予清偿。银行起诉要求杜某偿还截至日的信用卡欠款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
法院联系到杜某。杜某表示,认可签写了申请表,申请表中职业、收入情况是虚假的,其只是一名普通农民,没有稳定收入,更没有私人车辆,依靠低保来维持全家四口人的生计,而且孩子还在上学,无力偿还所欠银行款项。法院发现,银行在发卡过程中,并没有核实杜某工作单位及收入的真实性。法院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杜某同意在3个月内偿还银行信用卡欠款。签订调解协议后,杜某向法官表示,其确实经济困难,如果3个月内偿还了该笔款项,有可能生活费就不够。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民三庭法官黄冠猛建议,银行在审核发卡中应仔细审查申请人的工作及收入情况,应该去申请人单位调查是否确有其人,并让申请人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个别持卡人通过透支套现融资
部分持卡人利用多张信用卡透支套现的方式融资,或以透支套现方式归还债务导致日后无力还款。
原告银行起诉称,被告尹某于日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来又在该行办理了3张信用卡,但是尹某多次对透支款项不予偿还,截至日,欠款本息共计6万多元。银行对多张卡片实行归户管理,即对所有欠款在一张卡下进行催收。银行多次向尹某催收未果,起诉要求尹某偿还上述款项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滞纳金等费用。
被告尹某向法院表示,认可银行起诉的事实,认可欠款金额,其并非恶意透支不还。尹某一个朋友做生意需要大量资金,尹某为了帮助朋友,就办理了多张信用卡供朋友使用。但是后来尹某与朋友失去了联系,此时信用卡发生多笔欠款。尹某无奈只能用一张信用卡支取现金偿还另一张信用卡的欠款。尹某前后以其本人及其女儿的名义在7家银行办理了14张信用卡,但是各张信用卡项下欠款金额越来越多。尹某如今只能优先偿还欠款金额较少的信用卡,由于本案信用卡欠款较大,尹某无力及时偿还。
黄冠猛建议,出于降低银行风险的考虑,同一家银行应该避免向同一个人发放多张信用卡,各家银行应该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
信用卡案件高发银行应改进管理
信用卡案件高发给银行和消费者个人都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个人消费贷款审判白皮书》指出,为减少信用卡纠纷,作为信用卡的发卡机构各家银行应结合现实情况改进服务。
向消费者明确超限费、滞纳金等收取条件和标准。
在审理的信用卡纠纷中,不少持卡人表示信用卡是在超市或者商场门口办理的,信用卡推广人员没有说明各项费用的收取办法,让持卡人填写部分信息并在指定位置签字即可。实际上,很多申请人在不了解信用卡存在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费用或上述费用的收取条件及标准的情况下就草率签写了申请表。
王珊建议,由于信用卡业务相对复杂,普通消费者对信用卡业务相关术语往往不易理解,这就降低了消费者对产品风险的认知、判断和防范能力。银行应尽可能保证信用卡条款通俗易懂,并在营销过程中履行必要的解释说明义务。
部分银行应进一步完善自动还款功能系统。
有些银行的信用卡关联账户自动扣款时间点不明确,可能造成持卡人在最后还款日当日还款,却仍然产生透支利息、影响信用记录的情况发生。使用关联账户自动扣款功能的持卡人多数都把扣款日设在最后还款日,与在自动取款机或柜台还欠款不同,如果是通过自动取款机或柜台办理还款,划账结算的最后时间点是当天的24时,而对于通过关联账户偿还欠款,银行的自动扣款时间往往要早一些,而这一情况并不为持卡人所知。于是,可能出现持卡人在最后还款日当日向借记卡存入足额的金额,但是由于超过了划账时间,未能成功自动还款,导致被收取透支利息、影响信用记录的情况,容易引发纠纷。
原告某银行起诉称:田某向该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田某使用信用卡透支后,未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欠款。故银行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田某偿还截至日的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共计4703元,并按照领用协议的约定支付自日起至全部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被告田某答辩称:其已将两张银行卡与诉争信用卡绑定,并开通了自动还款功能,一直按照对账单上的最低还款额按时还款。故只同意按最低还款额按月还款,不同意银行要求其立即清偿全部信用卡透支款的诉讼请求。
经核对账单,2010年5月至7月期间,通过自动还款功能从绑定的银行卡中转账还款的金额均出现了一天左右的迟延,导致诉争信用卡连续三期未能按时足额偿还当月最低还款额,银行据此根据领用合约的约定,起诉要求田某立即清偿全部欠款。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民三庭法官张毅建议银行明确信用卡关联账户自动扣款时间点,并以恰当的方式告知持卡人,以防持卡人对扣款时间点认识错误导致延期还款。
发现冒名办卡情况,及时协商解决。
银行起诉持卡人一般都是将信用卡申领表上显示的申请人作为被告,是符合立案条件的。但是,个别银行在得知可能存在冒名办卡的反馈后,不采取任何措施,在未核实相关材料、未与被告沟通的情况下,就草率起诉,导致被告产生对立情绪,不利于解决纠纷。
2011年,尹某向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签署领用合约并承诺遵守信用卡领用章程及领用合约的各项规定。银行经审核予以发卡,但尹某开卡使用后对信用卡欠款不予清偿,银行起诉要求尹某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和费用共计21956元。
尹某向法院表示:自己没有办理、更没有收到与使用该银行信用卡,信用卡申请表不是其填写与签名,而且信用卡申请表中填写的资料除了单位和身份证信息以外,其他的信息都与尹某真实情况不符,包括表中所填的尹某配偶姓名、联系电话。银行联系到尹某向其催要欠款时,尹某已经告知银行这一情况,并希望银行能够尽快核实并解决问题,但是银行仍然多次向尹某催要欠款。
银行向法院申请对信用卡中尹某签字进行笔迹鉴定。经鉴定机构鉴定,申请表中签字非尹某所写。法院认定,银行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与尹某存在信用卡合同关系,故裁定驳回了银行的起诉。
对于冒办信用卡的处理,黄冠猛建议,银行在接受申请表时,最好能够让申请人当着银行工作人员的面填写、上交。银行建立投诉处理及诉前审查沟通机制,及时核实被冒办人的投诉,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并存档做相应记录,对于处理结果也应及时反馈被冒办人并存档。在起诉前进行审查,针对存在冒办记录的信用卡案件谨慎起诉,避免对被冒办人产生不利影响,导致银行被起诉或被投诉。
记者 曾亮亮 张彬(责任编辑:于澄)
查看更多评论&
········
·····
········湖北女卡奴无力还款自杀 透支5.2万一年利息4万__新浪房产_新浪网
不支持Flash
湖北女卡奴无力还款自杀 透支5.2万一年利息4万
  日2时,因涉嫌恶意透支信用卡本息共计10余万元,湖北省恩施人黄B被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望春派出所刑事拘留,并羁押于宁波市看守所。6月30日中午12点19分,监室内其他疑犯发现,黄B在监室厕所内用灯线卧倒自缢。8天后,她永远闭上了双眼。
  对于死因,家属和警方的说法虽存在一些异议,但可以肯定的是,黄B之死的导火索,来自于其两张信用卡透支8.7万元,利息、滞纳金等“滚雪球”后无力归还,所带来的连锁反应。
  四张信用卡“支撑”资金链
  黄B,女,1980年2月出生,湖北省恩施人。黄在宁波工作已有10多年,以前在广告公司工作时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员工”。在宁波工作数年后,由于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黄开始经商,其间开过餐馆。
  “有可能信用卡是在做黄金期货期间办理的。”黄B的姐姐黄生颜介绍,黄B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一直从事黄金期货投资,“那个时候她还在做黄金期货,名下现金进出比较多,信用卡是银行上门办理的。”
  宁波一名股份制银行的人士回忆,那段时间,正值各大银行大肆在信用卡领域跑马圈地。甚至在2009年前,还属低消费一族的高校学生都被列入了信用卡的发展群族之一。
  一些银行,为了完成总行或分行下达的办卡业务,将信用卡办理“外包”。像黄B这种账户资金往来较活跃的人士,更是这些信用卡推销员的主攻群体。
  黄B曾分别在深发展、广发行、交行、招行办理了四张不同额度的信用卡。黄的投资需要资金,信用卡取现的功能正好帮她运转了资金链。
  透支5.2万一年利息4万
  黄B的一张深发展信用卡资金记录显示,信用卡取现连本带息共8719元。还款记录显示,她分别在日、12月21日,日、4月19日、5月18日、6月19日各还款1000元,8月19日全部还清,并注销了卡号。
  已还清欠款的另一张信用卡是招商银行的,而广发行和交行的卡却依然有欠款。
  “已经欠了2年多了,今年还了一笔。”广发行宁波分行一名王姓经理表示,但称具体金额他并不确定。
  “她是两张两张地还,还好前两张后再还后两张,毕竟,她能力有限。” 黄B的姐姐说,黄B先还私人的钱,认为公家的迟点不会碍事。但没料到,信用卡累积性的计息方式,将她的欠款雪球一样翻滚。
  以黄B未还清的两张信用卡为例,广发行欠款为5.2万元的本金,一年时间随着利息的增长达到了9万多元;另欠交行信用卡本金为3.5万元,利息将近2万元。
  今年5月23日,黄B联系广发行协商自己的还款计划。当天,她与前述王经理约好,洽谈信用卡偿付问题。但让黄B始料不及的是,此一去则是一条不归路。
  黄B与银行未还能达成还款协议,当天,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望春派出所接到银行报案后,办案民警将黄B从广发行宁波分行带走。
  涉嫌“恶意透支”被拘
  5月24日,黄B被宁波公安局海曙分局望春派出所刑事拘留。理由是黄B涉嫌“恶意透支”被刑拘,后进入宁波市看守所。
  “她还在银行里协商偿付,这样属于恶意吗?”黄B的亲属对此表示不解,认为黄B之前一直努力偿付,“只是信用卡累积的巨额利息让她始料不及,力不从心。”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六条规定,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初步计算,黄B的未归还总透支额为8.7万元。
  “两高”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的透支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黄B被刑拘后,家属与望春派出所分管的副所长杨波进行协商,双方围绕是否可以先把本金凑齐还掉,利息由黄B工作后以薪酬分期还款展开。
  黄B的家属说,当时派出所将他们的协商要求告知了银行,接着又委托专人与银行去协商。但是,双方最终没能达成协议。
  据委托人反馈,银行坚持要连本带息一起还。对此,前述王经理称此事不便细说。
  看守所内吞金属上吊
  7月8日上午9点左右,黄B家属接到宁波市看守所的电话,告知黄B患病,住进了113医院。
  10点多,家属迅速分批赶到医院得知黄B已经死亡,原因是吞了大量金属。
  对此,医院方解释称,黄B吞食的金属在体内,形成肠梗阻塞,返回到胃部,向上进行呕吐。另外由于病床上手脚被绑住,头不能转动,金属呕吐不出来,返回下去塞到气管,窒息死亡。此后,家属在宁波市殡仪馆见到了黄B。
  据警方介绍,黄B曾两次“自杀”。
  6月30日中午11点49分,黄B进入洗澡间,到12点3分,监管人员发现她用电线在洗手间的水龙头上进行自缢。看守所先将黄B送到医务室抢救,后送到宁波市第一医院进行抢救。7月8日早5点30分,医生突然发现黄B窒息的状况,经3个多小时抢救无效,在9点05分宣布死亡。
  6月30日20时18分,医院曾对黄B下达《重危病员通知单》。病情诊断为,自缢,缺氧性脑病,吸入性肺炎三项夺命。代表患方签字的是一名管教。据此,医生推断,黄B在上吊自杀前,6月29日就已吞食了大量金属。
  黄B家属对黄B之死存在三点质疑。第一,黄在看守所是如何取得电线的,60公分高的水龙头,身高163厘米左右的黄如何上吊;第二, 黄腹腔里的大量金属,来源何处;第三,黄B6月30日已经出事,为何家属在7月8日才收到通知。
  对此,看守所的说法是金属来源于看守所里羁押人员生产劳动的产品,黄吞进的是打火机电池。
  银行是否尽到义务风险告知够不够?
  “银行滥发信用卡也存在一定过错、有责任。”浙江一名刑辩检察官介绍,信用卡刷卡透支犯罪趋于密集化,除了发卡行在信用卡管理上的漏洞外,银行为了抢占市场而降低对持卡人的风险评估要求,且并没有充分评估申请人的偿付能力也暗藏了风险。
  此外,办卡大多是应熟人考核需要的推销。银行对信用卡偿付责任的告知并不充分。
  黄B曾对其姐姐表露,因黄金期货投资亏损,个人债务不仅有银行信用卡取现,还有民间欠款。但她认为,个人的钱紧迫一些,银行的迟点应该不会碍事。
  浙江一事业单位的徐姓持卡人称,两年前办了一张交通银行信用卡,没人向他介绍过利息怎么计算、偿付违约一定的额度和时间还会涉嫌犯罪等信息,直到黄B事发后,他才猛然意识到这个问题。
  为此,记者欲通过交行网站“信用卡”一项查阅,除了还款期限,最低还款额等简单介绍外,没能找到相关刑罚的法律资料。
  是否发出过催收通知
  “交行一直没找过我们协商,是我们主动找上他们的。”黄B的姐姐告诉记者,而且还被要求“要连本带息一起还”。
  根据2009年12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要求欠款时间超过3个月,且银行要发两次以上催收通知到本人后,可被认定为“恶意透支”。
  但黄B的姐姐表示:“黄B一直在还款。”
  对于银行是否曾发出过催收通知,7月14日,记者电话联系交行宁波分行信用卡相关业务部门时,一名自称姓李的女士说,她已知道了黄B之事,但其他情况并不清楚。此后,记者联系分行办公室相关人员,却未获得任何反馈。
  黄B欠款的广发银行总行一位人士14日表示,目前因为公检法已介入调查,该行不便对此做出任何回应。
  “卡奴”之死牵出行业乱象
  “卡奴”的黄B之死,把银行系统信用卡业务中的种种乱象,再度拉到公众面前。
  一人多卡时代
  黄B在宁波拥有深发展、交行、广发行、招行四张信用卡。据她姐姐介绍,信用卡基本都在她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投资黄金期货期间,银行上门推销办理的。那时是银行信用卡“跑马圈地”的黄金时期。一人开4张信用卡并非个案,不仅宁波如此,全国各地一片狂热。
  在这种竞争态势下,银行总行为占有市场,下级行及员工为完成考核,外包中介为达到盈利,纷纷降低办卡门槛,以致站街式揽客,凭一张身份证就可办卡。
  发卡对象混乱
  什么样的人具备开信用卡资格?台面上的要求是,有良好个人诚信记录、具备还款能力是基本的条件。但真正发卡时,为了能率先占领信用卡市场,各行几乎无一例外都下达了信用卡发卡量指标要求,促使信用卡销售人员不计代价发行信用卡。
  据北京市法院一项数据显示,日新司法解释出台后至2011年1月中旬,北京市法院审结的信用卡诈骗案中,属于恶意透支的有95起,占六成多。在涉案被告人当中,属于无业或外地农民竟然占到八成,有些人明显不符合发卡条件。在剩下的两成人当中,有不少人从事的是“高校临时清洁工”这样不稳定、收入微薄的职业。
  销卡障碍重重
  银行满脸热情地拉客户开了信用卡,但客户一旦提出销户,热情就无影踪了。有的银行要求通过人工客服电话才能销卡,去柜台都无效。
  据报道,去年南京的彭先生欲在银行网点办理销卡,孰料被告知只能拨打客服热线,后连线客服,客服称银行还需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彭先生进行回访,询问销卡的原因等问题,银行称之为“挽留电话”。彭先生在电话中明确表示不再使用该银行信用卡,对方也表示,信用卡注销后不会再产生相应的费用。不想三个月后,彭先生又收到浦发寄来的新卡,并收到需还款180元的通知,这让彭先生大伤脑筋。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想注销一张信用卡,可是客服小姐说卡内还有8毛钱,就不能销卡,必须清零才行,但银行又规定持卡人销卡前若要取出卡内余额,都会被视为信用卡取现行为,收取千分之五手续费,每笔最低5元,并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怎么办呢?一定要交这冤枉钱吗?
  ――一持卡人在网上讨教
  数字 2.42亿
  5月18日,央行发布《2011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截至一季度末,信用卡累计发卡量为2.42亿张,比上一年同期增长25.7%。
电话:400-606-6969
推荐博文[] &
不支持Flash
楼市点击排行
其他城市热盘
排名楼盘位置价格1萝岗待定
2荔湾58000
5番禺50000
排名楼盘位置价格
6萝岗12000
10增城7500
打折楼盘99*99折99*99折95折98折98折94折
不支持Flash
每日新闻排行
每日博文排行
热门微博::::
不支持Flash
业主论坛[] [] [] [] [] [] [] [] [] []
房产导航:私下欠款,无力尝还,债主起诉法院,尝还金额需要按利息定最终还款额吗?_百度知道
私下欠款,无力尝还,债主起诉法院,尝还金额需要按利息定最终还款额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按默认排序
尝还金额需要按利息定,最终看债主的态度
欠据上利息写明呢?
一般来说,是这样的
欠据上写利息呢?
没利息,仅仅可以从起诉之日可以要利息。
不是,是一直有比利息,但欠据上无利息,现在无力尝还要起诉,哪也要算利息吗?
利息每个月都要算吗?还是一次性和本金算
意思说每个月按金额扣工资之于还要给利息
甘真的无路可走,260万,日子不见天日,还要算利息
其他类似问题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用银行信用卡透支了近50000元,已经无力偿还,会怎么样??急急急!!!在线等!_百度知道
用银行信用卡透支了近50000元,已经无力偿还,会怎么样??急急急!!!在线等!
我一个同事的儿子,用各大银行信用卡透支了近50000元,现在已经无力偿还,请问大神如果不还钱,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会坐牢吗?不懂的不要乱答,谢谢!
提问者采纳
欠款金额超过1W,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经银行三次催收,仍不归还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1万以上为数额较大10万以上为数额巨大50万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你的情况如果立案起诉,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2-20W的罚金。所以最好还是尽快还款,另外别想法逃避银行联系,超过3次联系不到,或者改变联系方式逃避催收,会涉嫌恶意透支的。那样会加快银行的立案起诉进程。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赶紧还款,最起码也要部分还款,让银行先看到你的还款诚意,再积极的与银行协商制定还款计划。给你个建议,你去申请一个贷款,先把信用卡的窟窿补上,前提是你还没有进人民银行的黑名单,因为信用卡属于刑事案件。而且日利万分之五+月滞纳金的未还部分百分之五不是闹着玩的。如果不停滞纳金的话,1W块钱利息加滞纳金,你逾期一年就得换17800,也就是说利息加滞纳金年利率高达78%,这还是没算复利的。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按默认排序
其他5条回答
若您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及时归还账单最低还款,会收取滞纳金和利息,且会影响您的个人信用。滞纳金收取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取RMB10元或USD1元。利息是当期的所有消费将从记账日(一般是消费后的第二天)开始计收,日息万分之五,直至您全部还清为止。为避免影响个人信用,建议您按时还款,如不方便全额还清账单,请您至少按时还清最低还款额的部分。如您还有疑问,请加企业QQ客服或者微信添加公众账号“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详细咨询。
会!逾期超过3个月或银行催款2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卡片并将他列为禁入类(黑名单)客户,银行会起诉他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如果起诉后拒不还款的,法院会根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所以劝他赶紧还款,欠款超过1万就有被判刑的案例,何况是5万;
银行对欠款的人不留任何情面的,最好抓紧想办法还了,银行不管你的任何理由,否则会到法院起诉的,你只要还了个最低金额(大概十分之一欠款),你不会坐牢,但是继续计算利息。还有就是对你的个人信用有影响。
办理分期还款,只有少量的手续费,而且不会影响信用
会的,先是限定你期限还,然后在拉入黑名单,然后会有法院告知,在然后就是坐牢了!只有有个稳定点的工作,慢慢还咯!
银行信用卡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最低还款额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