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2016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几号考试?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总分150分。

笔试科目:01--11职位考卫生基础知识;12--25职位考会计基础知识。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笔试类别分类。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职位不再递补。

原标题:毕节市纳雍县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14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6月10日至14日;笔试时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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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纳雍县委党校(居仁街道法那社区)

报名时间:6月10日 至 6月14日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日

纳雍县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的有关规定,由各单位申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纳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纳雍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并报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7〕277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纳雍县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招聘职位详见《纳雍县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按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6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12月31日前须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五)定向招聘纳雍县户籍或生源的28--31职位,限截止到2017年6月1日户籍在纳雍县的人员,或原为纳雍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外)的人员报考;

(六)定向招聘纳雍县户籍退役军人的23、24职位,限截止到2017年6月1日户籍在纳雍县的人员,或原为纳雍县户籍,入伍后到县外学习、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外)的人员报考;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截止2017年6月1日,仍在服务期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或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三)截止2017年6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截止2017年6月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六)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七)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八)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信息于2017年6月1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总分15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笔试类别分类。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职位不再递补。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考察政审工作由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及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应聘03--08职位、28--31职位政审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报职位进行选岗,选岗表详见《纳雍县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分解表》(附件4)。选岗开始仍未到的考生,视为放弃选岗及聘用资格。

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先选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需进行新一轮面试,面试成绩高者先选岗。

选岗具体时间、地点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选岗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再报市人社局备案。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聘、工作调动、辞职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陈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袁明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纳雍县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的有关规定,由各单位申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纳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纳雍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并报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7〕277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纳雍县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招聘职位详见《纳雍县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按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6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12月31日前须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五)定向招聘纳雍县户籍或生源的28--31职位,限截止到2017年6月1日户籍在纳雍县的人员,或原为纳雍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外)的人员报考;


  (六)定向招聘纳雍县户籍退役军人的23、24职位,限截止到2017年6月1日户籍在纳雍县的人员,或原为纳雍县户籍,入伍后到县外学习、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外)的人员报考;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截止2017年6月1日,仍在服务期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或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三)截止2017年6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截止2017年6月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六)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七)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八)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信息于2017年6月1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总分15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笔试类别分类。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职位不再递补。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考察政审工作由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及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应聘03--08职位、28--31职位政审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报职位进行选岗,选岗表详见《纳雍县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分解表》(附件4)。选岗开始仍未到的考生,视为放弃选岗及聘用资格。


  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先选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需进行新一轮面试,面试成绩高者先选岗。


  选岗具体时间、地点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选岗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再报市人社局备案。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聘、工作调动、辞职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陈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袁明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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