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7011是永春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行侦大队的号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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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公安局黄文通局长到刑侦大队检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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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上午,永春县公安局黄文通局长到刑侦大队检查指导工作,县局高宏副局长、指挥中心王淙晓主任陪同检查。
  期间,黄局长首先实地查看了大队办公室、情报研判中心、反诈骗中心、刑事技术室、值班备勤室等场所,听取了郑胜和大队长今年来刑侦工作情况汇报后,对刑侦大队主动担当,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刑侦工作表示肯定。黄局长对刑侦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要强化打击主业意识,立足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坚持既破大案又管小案,充分发挥刑侦打击犯罪的主力军和拳头作用,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 “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为载体,强化各项措施,提升全县破案打击效能;二要明确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立足实战,创新发展,大胆推进,积极构建打击犯罪新机制,全力打造工作亮点,全面提升我县刑侦工作水平;三要打好宣传战,积极拓展宣传渠道,运用各种载体和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方法,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安机关对打击犯罪和保障民生的决心和信心,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福建永春县公安局长黄文通到刑侦、治安大队调研工作
中国网3月1日讯日上午,福建省永春县公安局局长黄文通在高宏副局长和政工室、警保室、指挥中心负责人的陪同下,到刑侦、治安大队调研指导工作。在刑侦大队调研期间,黄文通局长在听取了刑侦大队郑胜和去年以来刑侦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对刑侦大队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对新一年刑侦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树立主业主责意识。
中国网3月1日讯 日上午,福建省永春县公安局局长黄文通在高宏副局长和政工室、警保室、指挥中心负责人的陪同下,到刑侦、治安大队调研指导工作。
在刑侦大队调研期间,黄文通局长在听取了刑侦大队郑胜和去年以来刑侦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对刑侦大队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对新一年刑侦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树立主业主责意识
。要始终牢记“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主业”,坚持日常打击与专项行动相结合,认真分析、准确把握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强化常态打击,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要发挥拳头和利剑作用
。要立足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坚持既破大案又管小案,充分发挥刑侦打击犯罪的主力军作用,以开展各专项行动为载体,强化各项措施,提升全县破案打击效能,全力推进刑侦工作和队伍建设整体上台阶。
三是要打造担当廉洁的队伍
。要坚持从严治警,狠抓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思想教育常态化,加强日常管理教育,毫不动摇推进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刑侦队伍。
在治安大队,蒋永泉大队长重点从治安大队基本情况、近阶段的重点工作、目前存在的工作问题和困难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几个方面向黄文通局长进行了汇报。汇报结束后,黄文通局长充分肯定了治安大队取得的工作成效,同时指出了目前大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工作职能定位要“准”。
既要区分治安大队和各辖区派出所的职能,又要进一步研究细化大队各中队之间业务分配,对大队每个民警定岗定责,明确责任权力义务,从而强化对辖区派出所的业务指导、考核、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底线思维树立要“牢”。
明确4条底线,即:危爆物品“不炸响”、涉黄涉赌问题“不反弹”、治安基层基础信息化工作“有支撑”、队伍管理“不出事”。同时要明白“100-1=0”的道理。
三是重点工作推进要“快”。
要区分常规和重点工作,打好基础看长远,把“打黑恶·缉枪爆”、全县标准地址二维码、治安要素大排查、“打四黑·除四害”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当前治安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力争在“收官”之际超额完成。
四是队伍问题教育要“严”。
治安部门岗位特殊,队伍建设尤为重要,要从班子做起,从领导抓起,一级带一级,把治安工作管好,把治安队伍带好,大队长要落实“一岗双责”,全力冲刺,让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把治安大队打造成一支“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三化”队伍。(潘书培 通讯员 林松涛)
作者:潘书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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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郑雅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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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政〔2015〕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郑雅停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第一副督察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主任(正科级)、督察大队大队长、审计室主任职务;
  林富元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主任、督察大队大队长、审计室主任、副督察长;
  王淙晓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
  林龙池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正科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主任科员、治安管理大队 ( 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 ) 大队长职务;
  陈成河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永春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郑胜和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正科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蓬壶派出所所长职务;
  姚志宏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情报信息队队长(副科级);
  苏荣义同志任永春县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
  蒋永泉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 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 ) 大队长;
  张永全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 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 ) 教导员,免去其永春县拘留所所长职务;
  郑小平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信访办公室)教导员;
  邱忠义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县禁毒委办公室)教导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林荣忠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 副科级 ) 职务;
  刘大船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郑永松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刘锦聪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仙夹派出所所长职务;
  林亿仟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五里街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建遵同志任永春县看守所所长;
  陈永全同志任永春县拘留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坑仔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建华同志任永春县拘留所教导员;
  李宏德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一都派出所所长;
  周春水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下洋派出所所长;
  许成勇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下洋派出所教导员;
  邱伟煌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坑仔口派出所所长;
  张春木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玉斗派出所所长;
  陈永生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桂洋派出所所长;
  黄增金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锦斗派出所所长;
  刘永南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呈祥派出所所长;
  陈文朴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苏坑派出所所长;
  王德福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蓬壶派出所所长(正科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林昭翔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蓬壶派出所教导员(正科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颜志民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达埔派出所教导员(正科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下洋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定泉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介福派出所所长;
  颜耀章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吾峰派出所所长;
  林贤钦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吾峰派出所教导员;
  郑元国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石鼓派出所所长;
  李桂全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石鼓派出所教导员;
  叶武钦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五里街派出所所长;
  王清盘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所长(正科级),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 办公室 ) 主任职务;
  刘小亮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
  颜少青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东平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一都派出所所长职务;
  颜志泽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东平派出所教导员;
  郑文东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岵山派出所所长;
  刘杰瑜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岵山派出所教导员;
  郑颖煜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仙夹派出所所长;
  潘智敏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湖洋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郑沧海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湖洋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
  涂国晖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外山派出所所长;
  郑建兴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主任科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正科级)职务;
  陈景堤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李亚莉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郑金盛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吕孙才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 ( 副科级 ) 职务;
  徐志红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永春县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颜义益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横口派出所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金腾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 副科级 ) 职务;
  李志东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玉斗派出所所长职务;
  郑高峰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黄炯壁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永春县公安局外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永斌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梁玉丽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陈建生同志永春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辜国奇永春县公安局吾峰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刘天旭永春县公安局呈祥派出所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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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公安局举办“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时间:&&来源:永春县公安局&&作者:邱荣辉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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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上午,永春县公安局联合县金融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银监会、人行永春支行等20家行政执法部门、金融机构在县时代广场举办“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永春县公安局局长黄文通、县金融办主任许育斌、县银监会主任李伟然、人行永春支行副行长叶茂建、县国税局稽查分局局长郭文化、县地税局稽查分局局长郑壁陵、中国平安财险永春支公司总经理颜乐东、东兴证劵永春营业部主任谢晓丽、泉州农商银行永春支行行长林基点、永春漳农商村镇银行行长周燕青、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永春支行行长郑丁智、中国农业银行永春支行副行长潘华章等领导参加。活动仪式由永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林荣忠主持。
  今年“5.15”宣传日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主题,主要围绕非法集资、传销、系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等涉众经济犯罪和假币、假银行卡、信用卡诈骗、假冒伪劣商品等民生型经济犯罪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宣传。
在活动中,永春县公安局局长黄文通通报了我县2016年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战果,并表示我县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强部门联动、沟通协调,着力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打击经济犯罪、化解矛盾问题,全面遏制犯罪,防范风险、服务发展,努力为我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经济秩序,为建设“平安永春、法治永春、美丽永春”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活动现场,主要采取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和有奖互动咨询等方式进行。通过典型案例的展示,揭示了常见犯罪手法,提升了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通过“一对一”的法律咨询,回应了群众的难点、疑点;通过有奖互动环节,活跃了现场的活动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共设立了宣传展板8块、发放了宣传资料900多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65人次、接受举报经济犯罪线索1条。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全民主动防范各类经济犯罪的意识和本领,营造了我县整体防控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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