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撤销除权判决已执行的行政拘留恢复名誉程序

B.行政拘留决定是公安机关作出的
9.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以下哪种行政处罚()
B 行政强制措施
63.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B.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C.甲企业销售变质食品,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予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
6.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予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
D.没有设定权
A限制人身自由
D.人大常委会
D.精神病人崔某在患病期间有违法行为的
A.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C.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C没收非法财物
A.由公安机关处罚,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然后移送司法机关
41.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然后移送司法机关
D.对胡某进行行政处罚,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定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不包括:()
B.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69.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故甲被行政拘留的时间不能折抵刑期
68.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故甲被行政拘留的时间不能折抵刑期
12.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对公民处以()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
6.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处罚与教育
D.较大数额的罚款
D.要求赔礼道歉
A.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应移送公安机关决定
作出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66.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
B. 该处罚决定是工商机关滥用职权的表现
A.该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
47.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将给予较重的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行政处罚罚款。()
40.在行政处罚中,只能在没收与罚款中选择一种实施处罚
60.行政机关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的,按照当事人要求举行的听证会均应当公开进行。()
C.是错误的,海关认定郑某构成走私,没收包装物押金。未向海关申报,可以向()申请复议。
C.法律、法规的制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表明身份制度
A.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B.公安机关
A.仅责令周某赔偿因失火造成的经济损失
D.变更行政处罚措施
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后,对其作出没收9万元港币、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海关的上述处罚()
A 该处罚决定不成立
25.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
B.警告与一定数额的罚款
D.行政复议机关
C.国务院
C.违法。因为本规章超出了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范围
B.惩罚与教育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B 该处罚决定违法
C.委托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19.郑某携带港币9万元出境,可以向()申请复议。
A.环保部门应告知该造纸厂有举行听证的权利并送达听证告知书
A.违法。因为规章无权规定行政处罚
61.下列不是行政处罚种类的是:()
56.某造纸厂因污染事故被环境保护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限期治理;(2)追究个人责任;(3)赔偿受污染单位损失元。上述决定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22. 某企业对县国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
50.下列行政处罚措施中,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下列哪项属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
D 行政监督检查
D.一个违法行为,下列哪项属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
29.刘某违反治安管理,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18.某厂因污染事故被环境保护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限期治理;(2)罚款5000元;(3)赔偿受污染单位损失6000元;(4)要求赔礼道歉。上述决定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32. 根据《行政处罚法》,依有关规定,决定。表述正确的是()
31.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B.从轻处罚
4.黄州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下列选项中,乙的伤情构成轻伤。某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甲拘役一个月。关于甲刑罚的执行,要求追究甲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经重新鉴定,乙以鉴定结论有误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当时鉴定为轻微伤。市公安局决定对甲处以行政拘留10天。6个月后,事实上B.行政拘留决定是公安机关作出的。将乙打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39.甲与邻居乙发生争执,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C.县卫生防疫站执法队
A.行政机关
54.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房某拒绝。关于该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李某要求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罚款收据,这一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57.李某因违规驾驶被交通警察房某口头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对公民当场处以罚款的数额为()
61.行政机关作出暂扣许可证的决定,对某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当主动改正。()
2.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1.行政处罚只能以法律的形式设定。()
25.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该法规不得创设的行政处罚措施是()
D.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8.某市欲制定一项地方性法规,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在设定行政处罚上()
C.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7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都不能抵扣行政机关的惩罚处罚
14.行政机关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是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中的哪个内容?()
13. 下列各项措施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都不能抵扣行政机关的惩罚处罚
B.乡镇级以上
D. 无论人民法院判处当事人什么样的刑罚,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对此,调查结果认为,没收包装物押金。县工商局前来调查处理,对身体造成严重危害。受害人亲属向当地县工商局举报,致使村民多人喝其酒后中毒,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D.县人民政府
C 该处罚决定可撤销
14.某县药材公司因不服该县卫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在县法院审理期间,原告县药材公司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受到行政处罚,于是主动向县法院申请撤诉,县法院有权决定是否准予撤诉。()
A.责令限期治理
43.某村村民胡某生产假酒进行销售,经当事人提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不违反《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B.公正、公平
C.指定的银行
56.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给予罚款,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D.是正确的,如果海关认为对甲应予行政拘留的
A.县卫生局
C.县级以上
C.由海关处罚,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A.行政强制执行
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于该月6日将听证通知书送达该工厂,行政机关决定于某月15日举行听证,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
73.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你看没收包装物押金。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
B.造纸厂在收到告知书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不予行政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在二日内将所收缴的罚款上缴国库。()
D.将案件侦查终结移交检察机关,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D.复议机关
D.行政强制措施
D.行政拘留
A.由最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局管辖
7.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在二日内将所收缴的罚款上缴国库。()
C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B.罚款5000元
10.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后,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B.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B.经法律、法规的授权后有设定权
A.撤销变更登记,只能实施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6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B.是错误的,应当不予行政处罚。()
C.报上级机关决定
A.人民法院
D.县卫生防疫站
A.应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68.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先行登记保存,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8.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时,作出。在此期间,并应当在()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可以先行登记保存,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必告知当事人的是哪一项?()
D.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B.依法承担给李某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
A.对李某违法行为不进行追究
18.工商所不能以自已的名义作出吊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
B. 没收财产
67.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违法事实确凿,或吊销执业证书。”此项措施属于什么处罚?()
3.下列事项中,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处罚的有()
A.调查制度
45. 下列选项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5.我国《律师法》第47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4.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
72.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然后移送司法机关
C.赔偿受污染单位损失6000元
B.违法行为发生地
A.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身罚
B较大数额的罚款
能相互折抵
31.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由以下哪个机关承担?()
A.警告与罚金
二、判断题:
B.自行进行侦察,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则县卫生防疫站应当以谁的名义行使处罚权?()
A.违法行为地
6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则县卫生防疫站应当以谁的名义行使处罚权?()
B.县人民政府
20.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 )
35. 某县卫生局委托该县卫生防疫站对非法制血的单位和个人行使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法律设定。( )
11. 部委规章可以创设行政处罚的范围是下列哪个选项? ()
27.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由以下哪个机关承担?()
16.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投标保证金没收情况。( )
2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B.委托行政机关
37.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并于该月10日提出
7.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决定申请通知书中所载的听证主持人回避,不用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C.法律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C.钱某的违法行为是因行政管理人员的过错造成的
C.百分之十
D.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
D.该工厂收到听证通知书后,予以罚款或命令停产停业,纷纷要求乡政府采取措施,河两岸的群众反映强烈,对此,严重污染了附近的一条小河,皮鞋厂污水随意外流,由于不具备污水处理设施,不属于听证范围的是()
27.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皮鞋厂的这种行为有权予以罚款的行政机关是下列哪个?()
D.说明理由制度
B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29.农民吕某自筹资金开办了一家小型皮鞋厂,下列各项中,应当折抵相应的金额。
3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 )时,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
B.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A.由处罚机关的行政首长决定
30.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包括限制人身自由以内的行政处罚。b。( )
B.违法。因为规章无权规定罚款的行政处罚
46.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
D.省级以上
55.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罚款100元,不能将已执行的刑期考虑在内。()
C.不仅应将周某拘留10日,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D.公正、公开
A.对较轻微的处罚有设定权
B.法律、法规的制定机关
15.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变更仅限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
38.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C 行政强制执行
A.不予处罚
9.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回避。( )
参考答案:
1、B;2、B;3、C;4、C;5、A;6、C;7、A;8、D;9、C;10、C;11、B;12、D;13、C;14、D;15、C;16、C;17、B;18、B;19、D;20、A;21、B;22、A;23、D;24、A;25、A;26、D;27、B;28、C;29、D;30、D;31、A;32、D;33、C;34、A;35、A;36、C;37、C;38、D;39、A;40、D;41、D;42、B;43、C;44、C;45、A;46、A;47、C;48、A;49、D;50、D;51、A;52、D;53、A;54、A;55、A;56、D;57、A;58、A;59、A;60、A;61、D;62、A;63、A;64、B;65、A;66、A;67、B;68、D;69、B;70、D。
A 行政处罚
B.农业技术推广站
51.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限制人身自由一日,应当折抵,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
42. 与下列选项相关的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使如何确定?()
66.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学会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
13.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对行政机关应给予行政处罚而没有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可以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
C. 伙同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C.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周本人亦被烧伤。根据案情,价值约15万元,烧毁房屋等物,火势冲出厕所,引起溢散体起火,自己到厕所外吸烟。当周某叼着香烟去厕所取液化气瓶时,遂将液化气瓶倒扣在厕所蹲坑上任其自流,周某烟瘾发作,倾倒时,执意将液化气瓶提至公用厕所倾倒,准备将瓶内未用完的液化气残液倒掉。经人劝阻无效,某日将自用的石油液化气瓶从房内搬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
B.王某16岁有违法行为的
A.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D口头与书面
41.有一居民周某,罚金和没收财产。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该行政处罚被认为是不成立。()
因失火造成的经济损失
D.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两个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给予当事人两个罚款的处罚
28.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如果未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统一的罚款收据,能否折抵刑期.应由人民法院酌定
B.由最先发现治安违法行为的公安局管辖
A.责令限期治理
58.行政机关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当事人可以拒绝罚款。()
D. 甲的行政拘留时间,交至()
C. 该处罚决定是工商机关越权的表现
53.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如果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D责令停产停业
D.给予处罚
59.对于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从违法行为____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行政处罚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C.合法、公正
C.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B.没收违法所得
65.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处罚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B没收违法所得
A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49.《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不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34.对管辖发生争议的,责令停产整顿
C.行政行为地
B.吊销营业执照
A.百分之三
D. 作出该处罚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
C.经国务院授权后有设定权
B.公安机关应对李某予以处罚
70、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坚持(
)相结合,投标保证金没收情况。纠正违法行为,听证公开举行。( )
10.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数额由哪一机关规定?()
D.甲企业违反劳动安全法规,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49.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
D醉酒后有违法行为的
60.实施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
44.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可不承担民事责任。( )
A.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
2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
C.责令停产停业
B.没收违法所得
B处罚与制裁
A.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C.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39.违法行为在3年内未被发现的,对其罚款人民币50元
33.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
62.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看着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A.甲酒后驾车,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胡某的刑事责任
A.县技术监督局
C.移送司法机关,应予以支持
A. 该处罚决定是对该违法行为的追究,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共150题)
B.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
C.减轻处罚
70.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经本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但其确有经济困难,行政机关应当()
D.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
A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C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55.当事人被处以罚款,将偷来的钱还给了老人。对温某的违法行为,向周围的人诉说自己用来给孙子看病的钱被人偷了。温某动了恻隐之心,听见被偷老人在医院大门口大哭,当他准备离开医院时,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B.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24.温某在一家医院偷了一老人携带的400元钱,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可以从轻处罚
50.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二者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不应当折抵相应的金额。()
C.李某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已经给予的罚款处罚,人民法院判处没收部分财产时,而拘役的判决是人民法院
C.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措施,投标保证金没收情况。而拘役的判决是人民法院
57.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对公民处以1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钱某应当()
B.行政拘留决定是公安机关作出的,对此,钱某这一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使购买其劣药的李某吃后中毒住院抢救,便依法将其带回执法大队讯问。()
26.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便依法将其带回执法大队讯问。()
26.钱某出售劣药,对房内物品也未能妥善保管。致使谭某利益受损.谭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B区建设管理所强行将楼房拆除。拆除过程中未通知谭某到场,期满后,责令其30日内拆除此违章建筑。谭某不理睬,用以居住。B区建设管理部门依法对谭某作出行政处罚,终将房屋建好,B区建设管理部门多次同谭某交涉并劝阻。谭某拒不理睬,罚金 没收财产。施工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4.某市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遭遇一商贩抵制,可以怎样做?()
C.由省政府确定该案的管辖
44.谭某未经批准在某市B区建楼房,只能实施没收8.1万元港币的处罚
A.甲被行政拘留的期间,应如何处理?()
1.行政处罚的功能在于:() 。
D.由处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A.是错误的,下列选项中哪些不属于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38.某省甲市A县公安局和乙市B县公安局对一起治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准备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在以下行为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
A.权利保障原则
47.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将对某一违法行为的罚款权“委托”给某一组织。根据这一规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30.某市环保部门发现一家工厂违反规定排放大量工业污水,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
D.人民法院
D行政机关负责人的签章
17. 在某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中明确规定,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
52.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听说没收财产属于。( )
45.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
28.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4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甲走私的违法行为被举报。对甲的行为,尚未达到犯罪标准。2001年,走私香烟入境,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受到行政处罚
C.十五日内
C.农业技术推广站执法队
A.公平、公正、公开
23.1998年甲违反海关法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强制当事人履行。()
37. 下面有关行政处罚设定的范围,对其罚款100元
71.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县工商机关经过调查核实,截止9月20日全部售完。日被他人告发,张某经人介绍购进一批盗版影碟在某县出售,至次年1月停止。199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B.甲故意毁坏交通标志,于次日作出对其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5.听证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参加。()
D.百分之一
B.告知制度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厅、局。想知道没收财产属于。
B.公开原则
48.日,至次年1月停止。199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B.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C处罚与奖励
C责令停产停业;
D责令停产停业
B.百分之五
C.听证由该工厂代表、调查人员、证人以及与本案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参加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
21.李某自1997年4月起开始非法聚众赌博,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D.没收违法所得
B.由办案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C.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C.该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和县人民政府
5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日前,在乙地制作盗版光盘经过丙地运输到丁地进行销售。对王某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处罚,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
59.王某家住甲地,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纠正违法行为,可以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
32.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当减轻处罚
24.实施行政处罚,可以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我不知道没收财产属于。( )
17.听证主持人可就听证内容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C.免除罚款
1、错;2、错;3、对;4、错;5、错;6、对;7、错;8、对;9、对;10、错;11、对;12、对;13、错;14、对;15、对;16、对;17、错;18、对;19、错;20、对;21、错;22、错;23、对;24、对;25、对;26、错;27、错;28、对;29、对;30、错;31、对;32、对;33、错;34、对;35、对;36、对;37、错;38、错;39、错;40、对;41、错;42、对;43、对;44、对;45、对;46、错;47、对;48、对;49、错江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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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判决之改造
www. 来源:江苏法院网&&作者:陈炜
蒋俊峰&&更新时间: 17:03:01&&
随着我国改革和社会发展由早期&摸着石头就能过河&的&浅水区&逐渐进入需要借助理性之舟方能竞渡的&深水区&,&官民关系&的形态更趋复杂,&官民矛盾&也更加多发、更难化解,在很多地方,行政审判都出现了&上诉率高、申诉率高&的现象,面临着行政案件&收不进、审不好、出不去&的困境(1)。究其原因,固然纷繁复杂,但行政诉讼制度、特别是行政判决制度本身的不完善显然难辞其咎。更为严重的是,行政审判面临的现实困境与造成困境的某些原因往往相互交织在一起,有时形成互为因果关系,导致恶性循环。为此,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都提出了很多中肯的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的设想,例如扩大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类型化、对某些行政案件允许调解、增设简易程序等等,不少好的设想在呼之欲出的《行政诉讼法》修改稿中已有体现。众所周知,行政诉讼判决制度是行政诉讼法制度中最核心的部分,而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判决制度已不适应目前的行政审判工作需要,有必要进行改造和完善。在整个行政判决体系中,行政确认判决往往被认为是&最棘手的&和&令人头疼的&,(2)理应给予更多的关注。
一、现状分析:行政确认判决存在的问题
(一)案例回顾
杨某系 A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之一。2007 年 1 月,杨某经与恋人王某商定,杨某将其从 A 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得的店面赠与王某,有关房屋办证手续由杨某负责。同年 1 月 22 日,杨某以王某的名义向 A 县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证,房管局依法向王某颁发了产权证书。不久,杨某与王某闹了矛盾,2007 年 2 月杨某单方向房管局申请注销了王某的店面产权,将店面注册登记于自己名下,房管局为杨某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2008 年 1 月,杨某将该店面转卖给了不知情的胡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2008 年 3月,王某得知此事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房管局注销王某产权的行政行为,恢复王某产权证的合法有效性,并确认杨某的产权证书无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撤销房管局注销王某产权的行政行为,确认杨某改为自己所办产权证无效;第二种:撤销房管局注销王某产权行为,同时责令房管局采取补救措施,恢复王某的产权;第三种:确认房管局将王某产权变更为杨某的登记行为无效。(3)诸如此类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屡见不鲜。
(二)简单分析
从以上案例三种不同的处理观点可以看出,审判实践中对于确认判决与撤销判决等其他判决的适用容易存在混淆情形。这固然有法官认知方面的原因,但行政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对行政判决的规定存有较大缺陷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
按照《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行政判决有维持判决、撤销判决、责令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变更判决四种,没有明确规定确认判决。出于审判实践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颁布施行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规定了确认判决。
《解释》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第五十八条:&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回到本案,法院最终采用了第三种观点。因为房管局注销王某产权,为杨某办理注册登记行为实际是变更产权登记的行政行为,由于房管局违反法定程序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应无效,且争议店面产权已由第三人善意取得,恢复王某的产权已不可能,故应适用《解释》第 57 条第 2 款第 3项的规定,适用确认判决,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无效。
(三)概念界定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对行政确认判决的具体规定,行政确认判决可以定义为: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经过合法性审查,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与否进行确认,在不宜适用其他判决形式的前提下,直接作出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4)&它产生的根源在于行政权效力或效率的保证和相对人权益保障之间的矛盾与妥协&(5),它不同于撤销判决直接消灭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也不同于变更判决直接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而是就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认定,从而决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能够继续有效的一种判决。
民事诉讼中也有确认判决,其实质和核心是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是否存在。与民事诉讼不同,行政诉讼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行政确认判决不仅确认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更重要的是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如确认相应行为违法,相对人即可根据此种判决请求行政赔偿;如确认相应行为合法,行政机关即取得要求相对人服从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四)存在问题
根据司法解释,行政确认判决包括确认合法或有效判决、确认违法或无效判决以及特殊确认判决,由于行政判决基础理论研究的薄弱和司法解释本身难以避免的应急性倾向,我国行政确认判决制度存有较多问题。
1.行政确认判决的法律地位缺失
行政确认判决是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所确立的,这就涉及到立法解释的权限问题。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对于法律没有规定的具体问题,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解释,司法机关无权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只能围绕行政诉讼法中四种法定判决形式作出司法解释,而行政确认判决则是突破了行政诉讼法所创建的第五种判决形式,未免有越俎代疱、违反法律之嫌。&它(司法解释)是司法对立法的法律反馈和合理延伸,具有一定的法律创新性质;但这种创新的范围有限&,&其解释所涉及的范围也局限于制定法的框架内&。(6)
2.确认合法或有效的判决诉讼原理缺失
&判与诉是相对应的,判决是对诉讼请求的回应。任何超出诉讼请求的问题,法院都不应主动去裁判,否则超出了司法权的范围。&(7)但确认合法或有效的判决并非针对原告诉讼请求而为的司法裁断,而是法院积极主动地对行政行为合法所作的论断,违背了&无诉讼请求即无判决&的原则。当事人诉讼目的本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确认&合法或有效&的判决结果却是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权益,置原告的诉讼请求于不顾。故该判决形式不但有悖诉讼理念,而且有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合谋&欺压行政相对人的嫌疑。实际上,根据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行政行为即使具有某种瑕疵,但未经法定国家机关按法定程序认定及宣告,都将被作为合法行政行为来对待。也就是说并不需要司法机关以判决的形式确认其合法性,确认合法有效判决不具有实际意义。&(8)
3.不同情形的确认判决内部适用规则缺失
司法解释以&或者&作为介词一并列出确认判决中不同情形。但从行政法角度而言,合法和有效、违法和无效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不成立的行政行为就是无效的行政行为,反之亦然;不成立的行为不仅仅限于无效的行为,还包括不成熟的行为&(9)。但在选择适用确认判决的具体情形时,不但普通公众无从了解,就连受过专业法律培训的法官都很难选择,以致在司法实践中都会有意回避这样的判决类型。
此外,审判实务中行政确认判决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有,&确认合法判决&与&确认有效判决&、&确认违法判决&与&确认无效判决&之间是什么关系?确认判决中细分这四种具体的分类有无必要、是否科学?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成立&与&无效&两者如何区分?无效行政行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判决无效与判决撤销的界限是什么?诸如此类的问题不一而足。因篇幅和作者水平所限,本文亦不一一阐述。
二、宏观改造:行政确认判决在整个判决体系中的改良方案
(一)完善行政确认判决设立的方式
为解决行政确认判决中的司法解释&立法&的尴尬局面,应由全国人大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把行政确认判决写入法律,赋予行政确认判决的法律地位。由法律对行政确认判决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也有利于法官正确运用这种判决形式。
(二)完善肯定性确认判决与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的适用
《解释》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在一般情况下,法院经审查认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既可作出肯定的确认判决,也可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导致司法适用上的混乱。建议对合法或有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适用肯定性确认判决,一律适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取而代之。
另外,由于维持判决与肯定的确认判决在适用上也没有严格的界限,建议一并取消维持判决,统一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代替。
(三)完善否定性确认判决与撤销判决的适用
撤销判决有三种具体形式,即判决全部撤销、判决部分撤销和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否定的确认判决一般只适用于确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的形式。判决全部撤销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或者整个具体行政行为既有违法的因素,也有合法的因素,但相应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可分的,且行为的基本内容是违法的,与否定的确认判决适用的前提条件基本相同;判决部分撤销,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部分合法、部分违法,且相应是可分的情形,往往与判决部分维持一并适用;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对相应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处理的问题需要重新得到处理的情形。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在适用后两种形式的撤销判决时,往往要对部分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先作出否定的确认,然后根据这一否定的确认作出相应的撤销判决。(10)而对于判决全部撤销的情形,全部撤销即宣示了违法或无效,完全可以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时在其与否定性确认判决之间选择适用。但对于违法、无效而又不适用撤销判决或履行判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宜适用确认判决。
三、微观改造:行政确认判决自身具体类型的完善设想
到目前为止,各国法律制度设置的行政诉讼确认判决,大抵上包括三类:即确认无效判决、确认违法判决和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判决。(11)相应地产生法律关系确认判决、无效确认判决和违法确认判决三种判决类型。建议如前所述废除现行的确认合法或有效的判决,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代替,在此基础上增加法律关系确认判决,完善确认无效、确认违法判决,
(一)确认法律关系判决
确认法律关系判决是确认行政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判决形式,其中确认法律关系存在的为&积极确认判决&,确认法律关系不存在的为&消极确认判决&。理解确认法律关系判决应着眼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法律关系之诉的标的为行政法律关系是否存在。行政法律关系是根据行政法律规范基于一定事实而产生的人与人之间或者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根据这种关系,一方可以从事一定的行为或者可以不从事一定的行为。当法律关系不明确时,即当事人之间对该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有争议时,就产生了进行确认的必要。已经过去的行政法律关系如果一直持续到现在可以成为确认诉讼的对象,而将来发生的法律关系如果不是纯属推测性的法律关系且足够具体明确,同样可以成为确认对象。
2.确认法律关系判决具有补充性。所谓补充性是指原告能够通过其他判决形式获得救济时,不应适用确认法律关系判决。确认法律关系判决与其他确认判决形式相比更具有&预防性&的特点,目的是防患于未然。例如,当事人认为自己有资格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但行政机关持否定意见,这时原告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具有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资格。此类判决既可能是肯定性判决,又可能是否定性判决。
3.有值得即时救济或保护的法律利益。确认法律关系判决以防止侵犯原告的法律权利为目的,所以要有原告特别值得保护的利益才能成立。即原告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因法律关系的不明确已经或将受到危害,处于不稳定、不安全的状况,这种不稳定和不安全有损于他的利益,而且是可用确认判决解决的。
(二)无效确认判决
1.认定标准。无效行政行为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2)
(1)主体瑕疵。因主体瑕疵导致行政行为无效的,大致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根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者所实施的行为,如立法机关代替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二是不具有正当组织的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为,如合议制机关未经讨论而作的行为;三是行政主体完全无意识的行为,如行政主体在高度胁迫状态下作出的行为。
(2)权限瑕疵。包括超越地域、级别和事项界限三种行为。例如,甲市某行政机关干涉乙市的有关事项、下级行政机关行使上级机关的职权、工商机关作出征税决定。
(3)内容瑕疵。主要有四种情形:一是行政行为的内容直接违法或构成犯罪,如行政机关许可一般公民任意购买枪支;二是行政行为的内容在事实上不可能实现,如行政机关对死者颁发营业执照;三是行政行为的内容在法律上不可能实现,如行政机关对法律禁止扣押的财产实施扣押行为;四是行政行为的内容不能确定,如征收对象、范围不明确的房屋征收行为。
(4)形式瑕疵。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缺少法定书面形式要求,如必须有许可证形式而仅有口头许可的行为;二是虽有书面形式,但欠缺关键要素的行为,如缺乏行政主体公章的行为。
(5)程序瑕疵。例如,我国《行政处罚法》第 3 条第 2 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 41 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举证规则。原告主张行政行为无效,则应提供该行为存在且与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据;被告行政机关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表明该行为合法,就应当证明该行为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或违法尚未达到重大且明显的程度。
3.判决形式。无效确认之诉经过法院审理,可以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形作出三种判决:
第一,被诉行政行为存在无效事由的,依法作出确认无效判决。
第二,被诉行政行为仅存在一般瑕疵的,法院作出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根据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应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即行政行为是否无效进行审查。因此,法院只能依法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第三,被诉行政行为有效时,一律用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取代维持判决。
(三)违法确认判决
包括具体行政行为、事实行为和不作为三种:(13)
1.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确认判决。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原告起诉前或诉讼中具体行政行为已经执行完毕或因其他原因而消灭。
例如:公安局对甲的违法行为作出治安罚款 1000 元处罚决定后,随即执行。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法院经审理认定公安局对甲的罚款违法,应如何判决?
分析:撤销的功能是使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失去效力,撤销的前提是这个行为本身具有效力。甲起诉时,罚款行为已执行完毕,不再具有效力,况且即使撤销,该罚款行为对当事人财产权所造成的侵害并没有当然消失,因此,单纯撤销对当事人来说已失去实质意义,法院只能作出违法确认判决,原告凭此判决进一步请求返还。
再如:公安机关对某相对人做出行政拘留的决定,在执行过程中该人突然发病死亡,其近亲属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处罚,如何处理?
分析:由于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已经死亡,该行政行为因失去执行对象而已不存在或消灭,此时判决撤销已无意义,但行政拘留的处罚毕竟给死者的名誉造成了一定影响,故仍有必要作出确认该处罚违法的判决,消除给死者造成的不良影响。
&因其他原因而消灭&是指因行政机关自行撤销、废止或因期间的经过而不再具有效力。如,原告请求法院撤销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准予某广告公司在某一具体地点发布户外广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作出判决前准予发布广告的有效期间已过,因此原告请求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已自动失效,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法院只能作出确认违法的判决。
第二,诉讼中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
诉讼过程中,被告主动通过撤销或变更的方式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但原告坚持不撤诉,人民法院应继续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如认为违法,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因为引发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因被告改变而丧失效力,但其效力的丧失并不意味它曾经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也随之消失,也不意味着原告的请求权随之丧失,更不意味着行政机关可以不承担违法行政的法律责任。当然,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并不意味着原行政行为肯定违法,也可能原具体行政行为恰恰是合法的。人民法院审查后可能得出行政行为违法的结论,由于违法的行政行为已经不存在了,无法作出撤销判决,此时应适用违法确认判决。对于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适用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第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如:某市规划局批准并发给某公司建设一座 30层高的商务大楼的建设许可证。当该楼建到 10 层时,住在附近的居民发现该楼遮挡了他们居所的阳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楼的建设许可证。法院经审理认定,该楼的建设许可证中确定该楼与其周围居民居住的五层楼间距不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但不影响该城市的整体规划。(14)
分析:如果法院判决撤销规划部门的批准行为,拆除这 10 层楼将造成重大损失。根据利益衡量理论,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该楼的建设许可证违法,实际上维持了其效力,该楼就可以得到保留,同时责令被告行政机关采取减少楼层、给予原告适当的经济赔偿,或者拆除旧楼、安置旧楼居民等补救措施,从而使原告因被告违法批准行为造成的损害得到弥补,也可以警示被告行政机关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故对本案不适用撤销判决,而应适用违法确认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事实行为的违法确认判决
(1)增加事实行为确认之诉的必要性
第一,事实行为广泛存在。事实行为系指虽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但依照法律规定不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15)我国现有的解决行政纠纷的主要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均未明确对行政事实行为的救济,只有《国家赔偿法》将行政事实行为纳入了赔偿范围。但在实践中事实行为大量存在,如行政机关以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诸如此类行为并不具有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但产生了损害后果,法院无法将该行为撤销,适用确认判决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
第二,维护司法公平。同是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公民权利可以进行救济,相对人面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行为也应具有直接的司法救济途径。
第三,实现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程序相衔接。行政赔偿程序以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得以确认为前提。据此,在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程序中都应当建立与之配套的确认程序。例如,警察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毁损了私人物品,这是紧急避险的事实行为,物品所有人无法请求撤销或变更该行为,只能请求违法确认。若违法,则可进一步请求国家赔偿,若合法,还有可能通过行政程序获得一定补偿。可见行政确认诉讼不仅有利于满足赔偿程序,还另有其他程序意义。
第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需要。行政机关也可自行对事实行为进行确认,特别是相对人单独请求行政赔偿的,必须先经行政机关处理。但由于利害关系驱动,行政机关有可能否认已发生的侵权事实,或对当事人的请求置之不理,或将责任全部推到公务员个人身上,进而导致当事人被推诿。行政事实行为确认诉讼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经判决确认行政事实行为违法后,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赔偿请求没有理由推诿拒绝;经确认不违法的,当事人就不应再要求赔偿。
(2)事实行为确认之诉适用的特殊规则
第一,举证责任问题。由于侵权事实通常发生在行政机关内部或在行政机关封闭的场所,行政相对人很难掌握充分的证据。原告只要能初步证明损害事实是发生在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就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行政机关有证据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或受害人自己造成的。
第二,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复议前置&是出于特殊行政机关专业管理需要而设定的,对于行政法律行为才有意义,对于事实行为违法侵权这种客观状态,没有必要经过行政复议。而且当事实行为发生时,往往已经超过了相关法律行为的申请复议期限。因此,事实行为的确认诉讼不必经过&复议前置&程序。
3.不作为的违法确认判决
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1)被告不作为,但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此时,法院用确认判决对被告违法不作为作出认定,并不要求被告以作为的方式弥补损害后果。
(2)课予义务诉讼中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此种情形下,法院若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显属画蛇添足。但由于原告拒绝撤诉,法院只能用确认判决认定被告不作为行为违法,警示被告的同时,为原告请求被告赔偿不作为对原告造成的损害提供法律依据。
十多年来,行政确认判决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适用过程中,其制度本身的缺陷逐渐显现,成为该制度发展的滞障,使其在实践中处于尴尬的境地,进而无法发挥其效用。因此,总结和归纳确认判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便成为一种必要,客观冷静地审视其缺陷和不足,提出行之有效的改造方案成为一种必然。
&&&作者单位: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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