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生本能寺之变、宗教信仰是否排除违法性

[转载]宗教信仰为什么比非宗教信仰更具有道德影响力
文章摘要:&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精神气质决定了中世纪欧洲社会和中国传统社会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中世纪欧洲虽然黑暗,黑暗中却孕育着光明,欧洲人在一千年当中,靠着自身的力量步入了宪政文明;中国儒释道传统社会的黑暗却不能够孕育光明,中国人在黑暗中浑浑噩噩地折腾了两千多年,不仅混到鸦片战争之前没有任何长进,至今仍走不上宪政的光明大道。
道德是人类脱离野蛮蒙昧的原始状态的衍生物,它应私有财产的出现(尊重他人私有财产)而生,并随着人类社会对私权保障的的不断完善而完善(尊重他人的人权)。道德既是人类文明的衍生物、也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和保障之一,人类不能够没有道德,没有道德,人类就会在不择手段相互毁坏,从而导致文明毁灭;没有道德。人类就会重回原始野蛮状态。
道德是人类文明的必要条件,而对包括私有财产在内的私权(人权)的保障是维持社会道德的必要条件,为了认识这一真理,中国人在历史上走了一条大弯路:即在剥夺私有财产、漠视人权的基础上走上一条依靠意识形态专制提升道德的歧路。中国人在这反证当中尝尽了苦涩的滋味。
五十年代,在政治意识形态的激励下,中国民众曾经迸发出一股前所未有的道德热情,助人为乐普遍成风,整个社会道德一度几乎进入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境界。但是这样的道德热情在“反右”以后逐渐消退,在“文革”中迅速消失,随着专制权力狞狰面目越来越赤裸的显现,社会道德迅速崩坏,到了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整个中国社会人心隔阂、相互猜忌、青少年犯罪猖獗、车匪路霸横行、饥民哄抢成风、刑事案件疯长......社会处于失序的边缘,以致于情急之下,重又祭起中国儒家“乱世用重典”招数,动用违法违宪的“严打”手段,以求快速恢复社会秩序。“严打”运动虽然阻止了中国社会的无政府趋势,但却无法阻止中国社会道德的大滑坡...今天,中国社会道德的全面沦丧,根源就是维系社会道德共产党意识形态的全面破产。
中国社会的这一经历表明:依靠意识形态专制洗脑所激发的社会道德热情,对提升和维系社会道德只有短暂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极不稳固,注定很快随着专制权力邪恶的显现而消亡,而且,随着专制意识形态的破灭,专制意识形态所维系的社会道德会全面崩溃,社会道德将会倒退到远不如“旧社会”的水准。改革开放以后,大搞“五讲四美三热爱”、“两个文明一起抓”、“三讲教育”、“八荣八耻”等道德宣传运动,结果是毫无用处。可见,在专制意识形态衰微的情况下,靠政治宣传提升社会道德实根本不可能的。
靠政治意识形态维系和提升道德之路显然走不通;对包括私有财产在内的私权(人权)的保障虽然是维持社会道德的必要条件,却不能靠它自动产生道德,那么,提升和维系人类社会道德的可靠的东西是什么呢?考察人类社会的历史可以发现:宗教对提升和维系人类社会道德起着最大、最恒久的作用。以下的两个例子,就非常生动地体现了宗教对提升和维系人类社会道德的巨大、恒久的作用
北美英国殖民地(美国的前身)在开辟的初期的十七世纪,远没有完备的司法系统,社会秩序和道德全靠基督教的教化来维系,在基督教的维系下,殖民地社会能够维持长期的和平安定,这成为一百年后北美兴旺发达和美国诞生的社会条件。
澳大利亚英国殖民地(今澳大利亚国的前身)于1788年开辟后,长期成为英国的罪犯流放地,因此澳大利亚初期的文明社会居民绝大多数都是犯人,这些人的素质和修养普遍低下,很多人都是品性恶劣、恶习难改的恶棍、歹徒,他们在英国落入法网后,被军队押送到澳大利亚这一块万里迢迢的荒蛮之地,前途渺茫,因此许多人心情垂丧、自暴自弃,来到殖民地以后继续违法犯罪,英国澳洲殖民政府虽然一再加强保安队力量,甚至动用殖民军维持秩序,都没有收到恒久的效果,反而导致了保安队司令和军官的专权,使得政治更加腐败、社会风气更加败坏。这些,都使得澳大利亚英国殖民地长期社会治安恶劣、秩序混乱、动荡不安、风气败坏,人口和经济增长迟缓,甚至连粮食都迟迟不能自给。同是英国殖民地,文明居民同为英国移民,澳大利亚殖民地的混乱和贫穷,与当年北美殖民地的安定和兴旺对比鲜明,这样的局面直到1810年麦夸里就任澳大利亚总督后,才得以改观:麦夸里就任总督后,大力扶助基督教、下令修建了澳洲的第一批正规的教堂、大力从英国引进神职人员,由政府出资培养牧师、发展慈善事业,结果澳大利亚社会就在麦夸里任职的十一年时间里发生了根本性的好转,基督教起到了军队和警察所不能替代的作用,随着基督教在澳大利亚的生根结果,社会风气和秩序迅速好转,结婚的人大大增加,人口也随之迅速增长,再加上麦夸里政府吏治廉洁清明,整个澳大利亚殖民地社会经济迅速的发展起来,麦夸里的统治奠定了今天澳大利亚发达的基础,麦夸里也因此而被公认为“澳大利亚之父”,虽然他不是澳大利亚殖民地的创建者。
由以上两个例子可见,宗教对包括道德在内的社会的影响力是非常巨大而深远的:一个有宗教而没有政府的社会能够安定的存在;而一个有政府而没有宗教的社会却很难长治久安。
宗教的教化为什么能够稳定地提升人的道德素养呢?因为人有求生的天性、自利的天性,人天性是不可能消灭的,因此,任何劝善的理念、学说和思想,都不能脱离人的天性。因为人的天性,所以人本能地追求平安幸福,而畏惧毁灭。如果能够事先知晓牺牲是没有意义的,谁愿意作无谓的牺牲?如果能够事先知晓付出是没有意义的,谁愿意白白的付出?因此,对于持纯粹世俗的世界观的人来说,之所以行善,是因为可以得到世俗的好处,如功名利禄;或是迫于某种压力,如舆论的压力、政府的压力等,一旦没有压力名利的诱惑,这些人就立刻没有了行善的动力,因此,持纯粹世俗的世界观的人是没有到的根基的人,无神论者和什么宗教都不信的人,都是没有道德根基的人。
而一些完善的宗教信仰,如天主教、基督新教、东正教和佛教,就可以将行善和人的天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宗教信仰能够为信仰者建立起超越世俗的世界观,以世俗世界之外的奖赏和惩罚有力地推动信仰者扬善戒恶,如基督教和佛教都认为有来世和彼岸世界,都认为有应果报应和末日审判,都认为行善者进天国,大恶者死后下地狱,不管他(她)是君王还是乞丐,佛教还有现世现报,做坏事来世做猪做羊任人宰杀一说,这就给予宗教的信仰者以很大的行善动力和做坏事的戒惧,因为人从天性出发,即使不奢望上天堂,也害怕死后下地狱;即使不相信有地狱,也害怕来世做猪做羊任人宰杀;即使不相信来世,也害怕现世现报。由于难以预测的“运气”对人的命运有极大的影响,因此人都企盼好运而乞求逃避厄运,哪怕有一层肤浅的宗教影响,也会使受影响者担心可能存在的冥冥之中的惩罚而消减作恶的决心和意志。
中世纪的欧洲处于基督教的绝对影响下,宗教专制产生了许多弊端,但是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中世纪的欧洲社会道德民风纯正,陋习也较少,远不象没有宗教传统的中国社会那样陋习丛生,崇尚权谋诡诈;欧洲历史上农民暴动远比中国为少。即使是如伊斯兰教这样的比较崇尚暴力的宗教,也对维系社会道德有积极的作用:郑和下西洋途中拜访了一些西亚伊斯兰国家,就感慨于“回教国家”民风淳厚。
与中世纪欧洲相对照的是:中国没有宗教传统,中国的社会道德主要依靠儒家来维系,在历史上,儒家对中国的道德的确起了很大的教化作用,这也是中国的传统社会能够维系两千多年,历经战乱没有崩溃的重要原因。但是也因该看到,儒家没有天堂、地狱等超世俗的概念,儒家没有超越世俗权力的终极价值追求...儒家的教化不能取代宗教教化的作用;应该看到,比起基督教道德教化的效果,儒家道德教化的效果非常有限:
儒家不能制约中国君主们的穷凶极恶;儒家不能消减中国文化中深厚的不择手段的枭雄黑道传统;儒家净化社会风俗的作用非常有限:儒家既不能根除旧中国活人祭司的恶俗;不能制止缠足等陋习;不能制止恶毒的中国阉人传统;也不能消除凌迟处死、株连九族等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惨无人道的酷刑。
基督教主导下的中世纪欧洲社会的精神气质与儒家主导下的中国传统社会的精神气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基督教的教化下,人的意识能够产生罪恶感,形成一套明确的道德底线,在道德底线的基础上进而形成遵守规则的风尚和传统,即使是两军对垒,欧洲也比古代中国“规矩”得多,看看《英法百年战争史》就知道:相互敌对的封建主的军队在城外列阵,明火执仗争战,晚上双方扎营休息,非常默契,没有晚上偷袭、劫营的事,次日天明发起进攻,双方都约定俗成地在白天争战,战役的胜败取决于双方统帅的策略、临场指挥、阵法、武器的优劣、临阵的士气和军人的战斗素养,战败的一方也往往“体面”地认输,撤退或投降,并且交出城门的钥匙。在欧洲历史上,交战的敌对国,很少有杀害降兵、甚至坑杀数十万俘虏的现象,决没有杀害使者的现象,双方都把盟约和协议看得很重要。这样的“规矩”的战争,能够做到尽量少的戕害平民和非战斗人员,这就是为什么中世纪欧洲封建主之间混战不比中国的内战少,但对文明的破坏却远没有中国的内战为烈的原因。
反观没有宗教传统的中国,战争从春秋战国开始,就是不择手段的“超限战”,为了获胜,使尽《三十六计》,什么卑鄙下作的手段都采用,斩杀来使,背信弃义,出尔反尔是家常便饭,甚至穿着敌军的衣服偷袭对手也屡见不鲜,而且一旦获胜,任何卑鄙下作的手段都成了大智慧,堂而皇之被列入《三十六计》、《孙子兵法》、《百战奇谋》,被收入《三国演义》、《水浒传》、《厚黑大全》等权谋诡诈枭雄黑道丛书,成为上流社会精英向往的智慧境界;成为下层草民膜拜和津津乐道的智慧范例。而欧洲中世纪一千年,宣扬权谋诡诈枭雄黑道的书只有马基雅维里的《君王论》,该书因为鼓吹不择手段而臭名昭著,为欧洲上流社会所鄙视,马基雅维里主义也成为卑鄙下流的代名词。
在儒家的教化下,中国的上流社会始终行不成依规则行事的风尚,历史上中国的权贵没有公平竞争的精神,没有绅士风度,中国上流社会的争斗几乎纯粹是尔虞我诈,普遍以释放暗箭为能事、为智慧。而在基督教的教化下,中世纪的欧洲上流社会越来越按规则行事,崇尚公平竞争,甚至仇敌之间的斗争,也崇尚一种公开和公平的方式---决斗---一种公开化、透明化的单挑武斗,有裁判和明文规则,在决斗中双方把纠葛怨系交给上帝裁决,死伤无怨,如在决斗中双方都没死,则恩怨从此了断。应该说,比起中国人习惯的阴招暗箭式的争斗,西方式的决斗是一种光明磊落的斗争方式。任何时代,上流社会都是下层社会追求和效仿的目标,“上梁不正下梁歪”,中国上流社会崇尚的不择手段,自然带动整个社会崇尚不择手段,整个社会的崇尚不择手段,就不可能发展出社会公德,这就是把不择手段当作智慧的中国传统社会长期不知社会公德为何物的原因;而西方基督教国家在依规则行事的基础上,能够形成社会公德,进而能够形成公民社会和市场经济,再进而能够形成宪政国家。
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精神气质决定了中世纪欧洲社会和中国传统社会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中世纪欧洲虽然黑暗,黑暗中却孕育着光明,欧洲人在一千年当中,靠着自身的力量步入了宪政文明;中国儒家传统社会的黑暗,却不能够孕育光明,中国人在黑暗中浑浑噩噩地折腾了两千多年,不仅混到鸦片战争之前没有任何长进,至今仍走不上宪政的光明大道。
宗教信仰能够使人在社会强制力量、制约力量和惯性力量作用之外,自觉做到扬善戒恶,宗教对道德的这种正面作用是法律(社会强制力量)、社会舆论(社会制约力量)和习俗(社会惯性力量)远远做不到的。为什么宗教信仰有这样大的道德力量呢?根本在于宗教信仰的劝善是一种根植并顺应人的本性的劝善,这与政治意识形态劝“善”截然不同。
人有自私自利的天性,为了自利,人更容易做坏事,因为做好事往往无助于现实自利。人之所以做好事,是因为做好事可以自利,或者相信做好事可以自利。人有求生的本能,因此,人又有畏惧死亡和痛苦的天性,人对受严惩的恐惧心理会压倒人的自利天性,使人不敢做坏事。
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在天性的驱使下,有时候也做好事,那主要是因为做好事可以得到好处,但是任由天性操控的情况下,人做好事要比做坏事难得得多。人的天性是不变的,因此在天性的驱使下,人不容易做好事的的状况也是不变的,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其道德行为必然取决于现实的利害关系,其之所以行善,不是因为其人善,而是因为行善可以获取现实好处;其之所以不敢为恶,不是因为其人不恶,而是因为对法律制裁或者舆论谴责的恐惧,但是,在世俗社会中,行善能够获取现实好处的情况极其有限,相反,行善往往要以自身现实利益的减损为代价,因此,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往往不是一个积极的、真诚的行善者;另一方面,在世俗社会中,法律制裁或者舆论谴责有诸多抵达不到隐秘之所、阴暗角落和权力高度,在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情况下,没有宗教信仰的人的自利天性就会膨胀起来,肆无忌惮地表现出人性中赤裸裸的原恶。
血的历史证明:中国王朝中的帝王、专制独裁者,因为不受任何制约和监督,是人类中最穷凶极恶的一群人。可见,没有宗教信仰的人的道德是靠不住的,这就是为什么在历史上,同样在失去约束的情况下,没有宗教信仰的国家的军人戕害平民远比有宗教信仰的国家的军队来得残暴的根本原因。
而宗教信仰就能够将行善与人的天性有机地结合到一起:基督教信仰使人相信:冥冥之中的超自然意志(上帝)洞察世间一切,每个人都要为其在世间的所作所为负责,基督教认为:作恶者必然遭受恶报,死后下地狱,其灵魂将在“末日审判”中被判销毁,唯有善者的灵魂得救;大恶者死后灵魂将下无间地狱,永远经受刀山火海的痛苦,正是因为相信冥冥之中有一个无所不在、无所不察、无所不能的上帝在审查着自己所做的一切,正是因为有天堂地狱的信念,所以宗教信仰者和深受宗教影响的人在暗地里做了坏事后容易有一种强烈的罪恶感和恐惧感,而不太可能如暗地里作恶的无神论者那样有一种“神不知,鬼不觉”的快感和侥幸心理。因为宗教信仰和影响而生的这种罪恶感和恐惧心理,使人即使在世俗监督、制裁力量达不到的角落里,也不敢太放纵自己的恶行;而且,宗教信仰者和深受宗教影响的人做了坏事之后,往往在歉疚的心理驱使下想方设法做一些好事弥补或减轻自己内心的罪责感。
童年受过东正教影响的斯大林在“大清洗”之后,突然秘密前往教堂向神父忏悔,私下向其情妇承认上帝的存在,并且解除了对东正教的镇压令,从中可以看出:某种与良知有关的复杂情感在这个恶棍内心中翻腾和斗争。而无神论者决没有这种情感,因为中国没有宗教传统,根本不知宗教为何物,宗教影响的欠缺,是社会道德崩溃的主要原因。
中国没有宗教传统,因此中国人普遍没有罪恶感。因为没有罪恶感,在权力完全不受制约的情况下,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者残暴起来是没有底线的,对于“大逆”者,不仅要杀死其本人,往往还要诛灭其“三族”、“九族”;到了满清,统治者的残暴更是登峰造极,以思想言论文字凶残杀人,屡屡因为一首诗、几个字,就将思想犯满门抄斩,这种以国家的明正典刑疯狂滥杀无辜的现象,在欧洲基督教国家、甚至伊斯兰教国家都不存在;历史上中国的刑法之残忍,堪称文明世界之最:凌迟、腰斩、车裂、活剥皮等等令人发指的惨无人道的酷刑长期被列入国家明正典刑,残忍的阉人(太监)制度也存在了两千多年,这是西方文明世界所没有的。另一方面,因为没有罪恶感,一旦社会失序,造反的老百姓的残暴也是没有底线的,中国历史上农民暴动非常频繁而残酷,暴动者几乎无一例外地疯狂地滥杀无辜,把富人和官吏全家杀光,甚至连婴幼儿都不放过,以“斩草除根”,张献忠造反集团在四川的所作所为,就是最恶劣的典型。中国底层民众暴动的频繁和残酷,又反过来刺激统治者采用残忍的刑法,所谓“乱世用重典”。因为缺乏罪恶感,中国人人性中的恶得不到有效的制约,所以中国的统治者一旦大权在握,被统治者一旦有机可乘,都表现得穷凶极恶,没有缓冲和妥协的余地,这是中国两千多年来走不出治--乱恶性循环,社会不能进步的根本原因。
因为人有自利的天性,从本性出发,只有于己有利的事情,人才会积极和热心地去做。宗教信仰能够使人相信做好事于己有利,冥冥之中的神秘主宰会记下行善者所行之善,并且给行善者好报:不管是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都认为,行善,特别是暗中行善,是上帝(真主)喜闻乐见的事情,必然获得上帝(真主)的奖赏,终生行善的人,必进天国,获得永生......因此信仰宗教的人,或深受宗教影响的人,行善就有着来自本性的动力的支持,人的本性的驱动力是强大的、自觉的,因此,信仰宗教的人,或深受宗教影响的人,行善就有着强大和自觉的动力,在这种动力驱使下,人们的善行就容易超然于俗世的偏见、陋习,以及各种利害关系。宗教信仰就是这样把行善与人的天性有机地糅合在一起,使得善性逐渐成为人的自然行为。
鉴于宗教文化对社会的巨大而深远的积极作用;鉴于中国传统文化长期以来因为宗教成分的缺失而造成的种种弊端,中国文化一定要融入宗教信仰成分,唯有如此,中国文化才能焕发新的生命力。
老子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专制独裁无神论的统治,给中华民族造成了巨大的苦难;给中国文化带来了灾难性的冲击,但是也从反面大大地教育了中华民族,制造了中华民族和中国文化浴火重生的前所未有的契机。因为无神论专制意识形态造成十几亿人的巨大的信仰真空,为基督教信仰的迅速生长提供了异常肥沃的土壤,人数飞速增长,现在中国基督教人数已上亿,而且还在继续增长。
宗教情结是人类本性固有的。人在与自然的交往中,常常受到大自然的侵害,又得不到合理的解释,于是幻想有神在左右、主宰,通过祈祷、祭拜等宗教活动,寄希望于神灵保佑。在与人类社会的交往中,个体的力量显得渺小脆弱,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时常处于痛苦、彷徨、受折磨等困境中,通过宗教寄托,减少现实世界给自己带来的痛苦。佛教是主静的,它力图通过对自身心理的调整,抵御客观世界对自身的侵害。难怪以前士人入则为儒,出则为佛道成为常态。过去我们解释先民的宗教活动,说是科学落后造成的,以为现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再有这种现象就是迷信活动了。殊不知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自有它运行的法则,是我们永远无法把握的,这也是科学得以存在和它的任务所在。那种把科学抬到至尊的地位,把宗教当作迷信的思想,实在是人类的妄自尊大和无知。科学与宗教是人类生存发展的两条并行不悖的道路,它同样有益于人类,抬高或打击一方都会给人类造成损失。中世纪末,因为基督教的专横跋扈,残酷压制科学,导致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的爆发,反过来后者全盘否定前者,抛弃基督教平等、博爱等良好传统,在给社会带来进步的同时,留下不少后遗症:过分注重个体利益,唯利是问,以我为核心,人情冷漠等,在西风东渐的环境下,我们不分青红皂白予以吸纳。五四时期,我们高举科学与民主大旗,打倒孔家店,在推进中国革命的同时,过分强调西学,把儒学中的优秀传统也抛弃了。民主革命时期,我们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取得了胜利,但由此否定一切,认为宗教是人类的精神鸦片,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包罗一切,给我们造成思想上的混乱。实际上马克思通过对商品的基本特性分析,得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灭亡的论点是值得商榷的。凡经过时间考验的任何学说或思想总有它存在的理由,全盘否定并不是最好的办法。信仰与理性是一对矛盾的对立面,从理性的角度看,信仰经不起实证逻辑的推理,这是其被斥之为迷信的根源所在。但人不仅需要物质生活的保障,更需要精神生活的享受,人在与自然、社会相处的过程中,需要道德的约束、需要道德的教化,在个体处于低谷时,它需要求得心灵的平衡。而这恰恰是宗教的作用所在。还是印度思想家奥修在《庄子心解》(后记)中说得好:“我想要告诉你们,科学是最终的价值,科学只有两种:第一种是客观的科学,它决定关于外在世界的事;第二种是主观的科学,直至目前为止,它被称为宗教,但是最好不要称为宗教,最好称为内在科学。将科学分为外在科学与内在科学,客观的科学与主观的科学。但使它成为一个坚实的整体,科学仍然保持是最终价值,没有什么东西比它更高。”
信仰是人类精神文明、和谐社会、民族自立的基石,孔子说:民无信不立。基督教倡导的平等、博爱精神,佛教普渡众生、与人为善的精神仍然是当今道德的最高标杆。博爱与善是人与自然相处的最好原则,自然界有它自己的运行规则,我们尊重它的规则,合理有度的利用它,自然界也会相应的回报人类,这就是善待自然的意思,两千多年前老子就明白这一道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任何不尊重自然法则的行为都会报复人类自我,这无须我们举例。人类社会是有个体组成的,人善待他人,他人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回馈给你,使人与人处于和谐祥和的环境中,施与受,前者更能给人以愉悦,反之则是相互仇视、争吵。民族与民族、国与国,因为各自不同的特点、信仰、文化、利益观等等,也应以相互尊重、理解、宽容的方式处理,否则就是不断的战争。信仰在人与自然,人与人类社会矛盾对立的冲突中,通过对道德的约束、教化,有缓释、缓冲作用,使两者处于相对协调之中。信仰是培养人类无私、强毅、广博、虚怀若谷情操的深厚土壤,史上很多仁人之士,为之弃官、为之舍命,近现代很多革命者因为有了信仰,抛头颅撒鲜血。博爱与善还是幸福的基石,幸福本身就是一种主观感受,它不完全依赖于物质,一个人心中有了爱和善,她一定会与人为善,助人为乐,一定处在欢乐祥和之中,心中充满了幸福感。
我们中华民族是主理性和功利的民族,缺乏宗教信仰或者说缺少宗教感情,在我们的民族中是有悠久的历史的,它主要源自封建君主制的打压,儒家学说的排斥、史官文化的轻视等原因。
在我国历史上,春秋战国时期曾有过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氛围,形而上的思想已经露出萌芽,老子有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等的说法,《易经》中也有“形而上为之道,形而下为之器”的说法。形而上学是一门探讨宇宙和人类本体论的学问,它容易推导出唯心主义与宗教信仰。西方人比较重视形而上的研究,古希腊罗马哲学家早就有专著问世,所以基督教相对发展得比较完整。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一统天下,中国从此走上封建君主制的道路。历代帝皇基本不重视宗教,至多将其当作辅政的手段,一旦危及政权,就予以镇压,宗教一直处于统治者的掌控之中。如果说明清以前,统治者还多少重视宗教的教化作用,那么自明朝后打压的成份占据了主导地位。明太祖出身与白莲教有关,他深知佛道对政局的危害,因此他一上台就颁布一系列政令。太祖谕僧纯一说:“既弃父母以为僧,当深入危山,结庐以静心。”“诸祖经佛之道,所在静处,不出户牖。”“或居山泽,或居常住,或游诸方,不干与民。”明代的佛道完全被置于儒家伦理思想下,“凡僧尼、道士、女冠,并令拜父母,祭祀祖先,表服等第,皆与常人同。违者丈一百,还俗。”太祖深惧历史上佛道聚众谋反的事件再现,他认为“聚众为匪之众,都由奸邪僧道主谋,平时煽惑愚民,日渐酿成大案。”因此他明令僧道“不得与民杂处,不得奔走市村,以化缘为缘。”据记载,明末四大高僧之一紫柏真可到京说法,在与朝臣接触后,被诬陷而死在狱中。流传至今的三大宗教,首先在底层百姓中孕育成长,本身就说明它有追求自由、独立、平等的理想,这也是人类的自然法则。他们有自由、平等、博爱、为善的情操,也有勇猛精进、为信仰而献身的精神。历史上几次农民起义有佛道士参与,那是民不聊生的年代,是百姓为生存而进行的抗争,是顺应天理的正义行为。
一般治佛学的学者都认可佛教到清世宗雍正时,走到了尽头。雍正通过对佛教的研究,积极干预佛教的内部事务,给佛教的发展划定不可逾越的界限。雍正十一年(1733),对禅宗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清算和整顿,具体内容反映在他编著的《御制拣魔辩异录》中。他深恶禅宗中的法藏系,说他们交接士大夫,勒令“天童密云悟派下法藏一支,所有徒众,着直省督抚,详细查明,尽去支派,不许蔓入祖庭。”这近乎于株连九族式的镇压。后来对中华文化有研究的乾隆,对宗教也一律防范,佛道及外来的天主教都不能幸免。“僧道,不得于市肆诵经托钵,陈说因果,聚敛金钱,违者惩罚。”“若有官及军民之家,纵令妻女于寺观神庙烧香者,笞四十,罪坐夫男,无夫男者,罪坐本妇。其寺观神庙主持及守门人,不为禁止者,与同罪。”佛道的根在民众,大乘佛教的宗旨是教化民众,普渡众生,因为它深入民间,扎根于劳苦大众,才得以生存发展。把它禁锢在深山老林,不得行走于市肆,军民不得进寺观烧香,失去了生存的根基,等于是让其自生自灭。这与欧洲基督教形成很大的反差,也是我们中华民族与西方民族文化、性格的差异原因之一。
被历代统治者捧为治世经典的儒家学说,也是排斥宗教的。孔子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子不语怪力乱神”,“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敬鬼神而远之”等等。说明儒学是一门求实、讲理性的学问,对不能被实证逻辑证实的事,存而不论,与宗教讲信仰,以唯心为哲学基础的学问不同。尤其是外来佛教,一直来受到所谓的正统儒学的排挤。齐梁时期有范缜《神灭论》以利刃关系比喻形神关系,抨击佛教的因果轮回说。在他同时期的还有何承天的《达性论》,颜延之作《释达性论》罗含的《更生论》等,都是从儒家角度批驳佛学,唐代的韩愈驳斥夷狄之法:“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写下《原道》、《原性》、《原人》等文,维护儒家的正统地位。不过平心而论,孔子的说法不是针对宗教的,后来发生的儒佛之争,应该说是正常的学术之争。严格的讲,宋明以前的儒学不是我们现在理解的儒学。汉武时,董仲舒提倡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里说的儒学是与我国阴阳五行学交织在一起,尤其是今文经学,玄之又玄,含有许多唯心成分。魏晋南北朝时的儒学,也是以老庄解说《易经》,道家学说的成分反而更多。宋明以后,由周敦颐为开山鼻祖,吸收佛家心性学说,发表《太极图说》,后有朱熹、两程完成理学。程氏批评佛家:释氏之学,“于敬以直内,则有之矣,义以方外,则未之有也”。意即空谈心性,不论治国实际。反对佛家的“以心法起灭天地”的说法。一直到陆九渊、王阳明的心学,儒家完全以道学家自居,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他们人生的最高目标。配合统治者排斥打压佛道等宗教。隋以后实施的科举制度,为儒生开通了仕途道路,历代的士人穷经皓首,唯修齐治平目标是问。儒学是一门经世之学、入世之学,讲理性,讲功利,务实践,反对佛道唯心的,非理性不着边际的形而上的学说,是历代统治者看重而且实用的学问。太过功利,太过实际,注重名利,是得利者,但也伴随着缺乏虚幻若谷、广博、强毅的个性,还有清高、轻视的迂腐气。这在现今的知识阶层中还能时时感受到。
中华文化还特别重视史实记载,为后世统治者的治世借鉴,由此形成的史官文化,是不容许推理、传说、想像等形象内容进入的,它必须尊重事实,忠实的记载历史实有的事件。客观上它起到排斥佛道的作用。这一传统也是现今知识阶层秉承不变的。
宗教信仰在历代统治者、儒学、史观文化共同的作用下,本就缺少土壤,根基不深,近现代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儒释道变得更为弱不禁风。西方文化有哪些可以为我所用?有哪些是糟粕?凡此问题都是我们必须认真辨别清楚,树立起正确有益的信仰,确保我们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之林。
可以料想的是,不久的将来,中国的宗教信仰组织将会更快地发展起来,未来中国文化的宗教成分将大大增加,未来中国社会道德的全面恢复和提升,大有希望;宗教教化和宗教信仰自由是自由文化的基石,新的中国自由文化的创生,大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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