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安,过多少年神探狄仁杰后,起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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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涉嫌强奸被起诉 社会帮教中留下悔恨泪水
原标题:16岁少年涉嫌强奸被起诉 社会帮教中留下悔恨泪水
江宁接受心理咨询师帮教江宁与母亲拥抱  浙江在线杭州5月29日讯(记者汪洋通讯员虞心欣) 今天在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社会帮教中心,16岁的江宁(化名)在心理咨询师面前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因涉嫌强奸,江宁被起诉至江干区人民法院。而在两年前,他还是个初中学生,那时的他成绩优秀,是学校“三好学生”,还担任过班干部。  在江宁5岁的时候,爸妈便来到杭州打工,近10年的时间里,江宁一直留守在老家,独自生活学习。  初中毕业后,江宁没有选择继续升学,而是来到杭州随父母一起打工。  来杭州还不到一年,他却因涉嫌强奸被起诉至江干区法院,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出于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法院方面没有透露江宁过多的信息。当江宁和父母走进帮教中心时,三人都戴着面具。记者看到,这个犯错的少年低着头,一言不发。  帮教中心占地面积不大,整体以柔和的浅黄色和绿色作为主色调,体现出轻松愉快、积极向上的风格。  在面对面心理辅导之前,法官使用心理测验系统软件对江宁进行个性人格类测验,并将测验报告提交给心理咨询师。  之后,心理咨询师以手绘本《失落的一角》为切入点,引导江宁敞开心扉,和父母沟通交流。  心理咨询师指出,江宁最需要的是父母的关心和爱护,而不是强行指导他该怎么做。无论他犯什么错,父母都永远把他当做心爱的孩子,为他提供最好的生活。  记者了解到,江干区人民法院社会帮教中心今天正式成立,江宁是第一个被帮扶的对象。以后帮教中心将常设于区法院,形成长效帮教机制。  江干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许新霞说,青春期的孩子心理生理上都比较敏感,就像是容易制动失灵的跑车,因此教育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帮教中心的服务对象是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通过帮教调查了解他们犯罪的原因,引导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徐新霞说,江干区社会帮教中心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等九部门协同运作。根据帮教的结果,可在判决中通过缓刑让嫌疑人尽快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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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  列车上结识“大哥哥”  今年夏天,在四川打工做工程安装的大勇,因所在的工程队长期接不到活,效益不好,便打算离开成都回扬州。8月14日,大勇乘坐火车从成都回扬州,在车厢内,大勇无意中结织了一位20岁的四川姑娘小芹(化名),见大勇长相老实、举手投足之间就像自己的大哥哥一样亲切,漂亮、单纯的小芹渐渐地放松了对陌生人的戒备心理,打开话匣子与大勇聊了起来。  当得知大勇就是扬州人时,小芹兴奋地表示,自己就是去扬州一家饭店应聘服务员的。为了不失面子,大勇谎称自己是一个装潢工程队的老板,曾经给扬州多家饭店搞过装修,认识很多饭店的老板,随后大勇问小芹:“你这次去哪家饭店应聘啊,看我认不认识?”“某某火锅店。”小芹回答。“哦,这家饭店老板我不太熟。”大勇故作沉思后,又说:“不过,你如果对应聘工作不满意,可以打电话给我,我重新帮你找工作。”并将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了小芹。见眼前的这位“大哥哥”这么热心,小芹很庆幸,自己第一次出远门就遇上了大勇这个“好人”。  找工作碰壁误入“狼窝”  8月16日二人抵扬后,便分道扬镳,大勇乘车返回老家,而小芹则来到扬州某火锅店应聘,由于对该店工作不满意,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小芹次日上午便打电话向大勇求助。  “大哥,我是小芹,这家饭店不太好,你能不能帮忙重新找一个工作啊。”听到小芹的打来的电话,大勇感觉有些突然,心想原本以为在火车上夸夸海口,不会再和小芹见面,没想到她真的打电话过来。不知所措的大勇突然想起村里有个鞋厂可能会招工人,不如先让她过来再说。  于是,大勇让小芹来到他所在的乡镇。当天下午2点多钟,大勇在镇上车站接到了从市区赶来的小芹,称已帮她在镇里一鞋厂找到工作,并准备第二天带她签约去上班。随后,大勇将小芹带至其家中,并将小芹安排睡在屋内东边一房间内。  抗拒不成无奈遭奸污  当天晚上,二人吃过晚饭后,大勇便到小芹睡的房间内看电视,一直到次日零时左右,见大勇无意离开,小芹便故意问时间,想提醒大勇回去休息,大勇知趣地返回了自己的房间。  夜里,大勇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想起妻子已离家三年,如今自己孤身一人,何不将小芹娶来当自己的妻子,但大勇转而又因担心自身条件不好等原因,难以实现愿望,遂产生先与小芹发生性关系逼其就范的邪念。  于是,大勇先后以拿香烟、蚊香为由两次到小芹就寝的房间,但均因心中畏惧,不敢跨出罪恶的一步。次日凌晨2时许,大勇认为天亮小芹上班后,将再无机会,遂再次窜至其房间,壮着胆子,表示要与小芹同床而睡。对于眼前这位“大哥哥”的非分要求,小芹听后惊诧不已,并断然拒绝了大勇。接着,小芹从床上坐起,提出拿凳子坐于房间外。  见小芹要起身,担心她要跑,大勇随即用双手捺住其双肩,欲将其摁倒实施强奸。这时,小芹连呼“救命”,并用双手挥打大勇。失去理智的大勇此时面露凶相,对小芹吼道:“你就是把嗓子喊哑了也没人来,你今天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粗暴地撕扯小芹的上衣。见呼救、反抗无效,小芹又从犯罪、家庭等方面对大勇进行规劝,拖延时间,并表示宁死不从。此时大勇已经无法再听小芹的劝阻,同时用言语威胁小芹:“你今天给要给,不给也要给!你再不同意,我就打电话给我朋友,把你卖了去做三陪。”  见呼救、规劝及以死相威胁均未能制止大勇,小芹恐遭更大伤害,为能逃离,提出让大勇给其500元作为补偿,被迫同意与大勇发生性关系。而大勇为达到长期霸占小芹的目的,拒付钱财。最终,小芹在孤立无援中被大勇奸污。  逃脱“魔爪”报警抓凶  8月18日上午,大勇送小芹上班途中,对大勇恨之入骨的小芹不愿乘坐其电动自行车,并当场责骂大勇是强奸犯,想引起路人的注意。恼羞成怒的大勇当即恶狠狠地抽打小芹的嘴巴、拽她的头发,并扬言要将小芹的腿打残。可怜,小芹最终没能引来路人帮助,后被大勇强行拽回了家中。当天午后,小芹乘大勇熟睡之机逃至当地派出所报案,并于当天下午2点多钟带领民警来到大勇家中,将还在睡觉的大勇抓获归案。  一个安装工却冒充包工头,以帮助找工作为诱饵,在火车上骗取了一四川女子的信任后,将该女子骗入家中,对其实施了奸污。前天,邗江区居民大勇(化名)因涉嫌强奸,被邗江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通讯员 徐李华 钱进 记者 曹凯法邦网遇到青少年强奸案原因、半夜入室强奸相关法律问题,北京刑事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当前位置:&&&&&&专题&
一、怎样认定强奸罪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 为索债而扣押他人怎样处罚&[]& 绑架他人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表现&[]& 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如何判断&[]& 医疗伤亡的情形有哪些&青少年强奸案原因&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汤建彬温馨提示:&&判定是否是强奸罪,强奸未遂与强制猥亵的认定是一大难点。在大部分案件中,很多犯罪嫌疑人本来只有猥亵目的,却因为犯罪行为与强奸罪极其相似而被判处强奸罪。在判定是否属于强奸罪时,除了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目的,还应该结合其实际行为,因此聘请律师进行辩护显得尤为关键。&青少年强奸案原因&
一、什么是婚内强奸?婚内强奸,按照理论上的阐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倒退十年,这类事情闻所未闻,而这几年,上海、安徽、四川、河南等地却先后发生了丈夫强迫妻子与其进行性行为的案件,并且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亦多有分歧。&二、我国法律对婚内强奸是否有明确的规定?人们对“性”一向讳莫如深,“婚内强奸”更是一个极为敏感的话题。中国法律目前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在今年上半年轰轰烈烈的《婚姻法》修改过程中,“包二奶”、离婚过错赔偿、家庭暴力、夫妻财产制、离婚条件等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问题均在条文中给出了说法,但同样为公众所关注的婚内强奸... 青少年强奸案原因&
一、强奸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强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强奸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这种情况,仍然以强奸罪定罪。如果在实施强奸妇女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妇女或杀死的,不属于强奸致人死亡,而应当分别定强奸妇女罪、故意杀人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二、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1、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致人死亡的,不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合并论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刑。&2、如果出于复仇或者其它个人目的而杀死被害人后,遂乘机将其财物拿走的,不以能抢劫罪论处。因为行为人所实施的者杀人不是作为取得财物的直接手段,而是... 更多关于&&的内容,请查看:&频道&半夜入室强奸&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汤建彬温馨提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以及与人身有直接关系的其他权利的行为。所谓人身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性自由权、人身自由权等。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则主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住宅不受侵犯等。&半夜入室强奸&
一、什么是抢劫罪?抢劫罪大家耳熟能详,但是我国刑法中的抢劫罪是怎么规定的,可就不是我们普通老百姓都知道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除此之外,我国的《刑法》还规定了抢劫罪的加重犯,即符合下列情形的抢劫犯,要比一般抢劫犯处更重的刑罚: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半夜入室强奸&
一、入室抢劫能判缓刑吗抢劫罪是行为犯,定罪不看数额的,入室抢劫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六个法定加重情节之一,直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故不适用缓刑。&二、缓刑会被撤销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更多关于&&的内容,请查看:&频道&网友咨询:与13岁女孩自愿发生性关系算强奸吗,强奸罪怎么判?&咨询内容:&律师您好,我之前在网上认识一个女生,他给我说她已经16岁了,之后我们见了面并且发生了性关系,但是我后来看见她身份证才知道她才13岁,请问我这样与13岁女孩自愿发生性关系算强奸吗?如果是的话,强奸罪怎么判呢?&汤建彬律师解答:&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遇到《青少年强奸案原因、半夜入室强奸》相关的问题?拔打:400-817-,资深刑事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北京专业刑事律师汤建彬温馨提示:&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400-817-,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决刑事法律纠纷,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看过&青少年强奸案原因,半夜入室强奸&的网友还看了&· · · · · · · · · · · · · · · · · · · · 青少年强奸案原因,半夜入室强奸——“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北京刑事律师推荐&&北京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成功代理过多起刑事案件,办案经验丰富,深得当事人好评。&汤建彬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多年,深受当事人及家属的认可。&电话:400-817-&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北京双子座大厦西塔1506室&免费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400-817-&免费咨询青少年强奸案原因、半夜入室强奸等刑事法律问题。&强奸相关栏目&更多“青少年强奸案原因、半夜入室强奸”内容请看:&· ········· 强奸热点内容&“青少年强奸案原因、半夜入室强奸”相关热点:&· · · · · 免费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400-817-&免费咨询青少年强奸案原因、半夜入室强奸等刑事法律问题。&强奸相关咨询&· · · · · 遇到“青少年强奸案原因、半夜入室强奸”问题?& 强奸相关案例&· · · · · 免费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400-817-&免费咨询青少年强奸案原因、半夜入室强奸等刑事法律问题。&强奸相关法规& · · · · 强奸&· · · · · 强奸相关文书&· · · · · 免费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400-817-&免费咨询青少年强奸案原因、半夜入室强奸等刑事法律问题。&强奸相关专题&· · · · · · · · · · 强奸相关知识&· · · · · · · · · · 北京刑事律师汤建彬,您可托付的刑案专家&免费北京刑事律师/北京刑事辨护律师·法律咨询电话:&400-817-&集老中青三代律师智慧,取长补短,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具有强大的团队优势。&根据律师业务专长和案件具体情况及案件所处的各个不同阶段为您挑选最适合您的律师。&迅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量身定制符合您的解决方案。&收费标准透明,不花冤枉钱。根据案情难易程度及服务项目确定收费标准,清晰明了。&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的聘请,针对个案解答罪名及诉讼程序的法律咨询。&北京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有关“青少年强奸案原因、半夜入室强奸”等侵犯人身、强奸相关的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内容!&&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400-817-&。专业北京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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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 00:4916岁少年涉嫌强奸被起诉 社会帮教中留下悔恨泪水_生活_钱报网
16岁少年涉嫌强奸被起诉 社会帮教中留下悔恨泪水
核心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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