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方程式意义质量的读法可否读最简质量 比?

1.化学变化的本质-3.2

3.相对分子质量的计算-3.5

在之前的学习中,我们已经能够用“化学语言”—-化学式和符号表达式,来分别表示物质和化学反应:
我们也同样明确了以下事实:

1.  化学反应式,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不能随意捏造,但是可以猜想,然后验证;

2.  化学反应的本质是分子分解为原子,原子重新组合为新分子,反应前、反应后都是那些原子,只不过组合方式发生了变化;

3.  化学反应中,生成物质的总质量,与参加反应的物质的总质量是相等的。

拉瓦锡总结出了“物质不灭定律”(即今天的质量守恒定律),体现了化学反应前后,物质的总质量是不变的这一基本原则,那么如何在普通的化学反应式的基础上做修改,以使它遵循客观事实,同时体现质量守恒定律呢?

左右两边的氢原子的个数和氧原子的个数必须相等,所以改为:
问:系数(化学式前面的数字)是2-1-2,那么4-2-4这种最简的倍数可以吗?

答:是不行的。虽然4-2-4也能体现质量守恒定律,但是会给后面的计算带来极大的不便。为了简洁、方便,我们统一用“最简整数比”。

球棍模型表示上面的化学方程式:

以过氧化氢分解制氧气为例:
左右两边的氢原子的个数和氧原子的个数必须相等,所以:
(过氧化氢和水前面的数字必然相同,才能保证氢原子个数相同;左边2个氧原子,右边是3个氧原子,我们尝试将水那边的1个氧原子变成偶数:乘以2;过氧化氢再乘2,就刚好达到了两边都平的效果了;注意添加上升箭头,它表示某种气体从原反应体系中逸散出来,与原来的物质彻底分离。)

问:碳燃烧生成二氧化碳,这种有气体作为反应物(在左边)的化学方程式,生成物的气体为什么不加上升箭头呢?

答:通过化学方程式可以看出,在反应中,生成的二氧化碳并未彻底脱离原来的体系,而是与反应物—氧气混合在一起的,所以不能用上升箭头;类似的还有硫的燃烧,生成物也不加上升箭头。

问:有上升箭头,那么有没有下降箭头呢?

答:有。上册比较典型的就是二氧化碳使澄清石灰水变浑浊的化学方程式:

这个方程式是自然平衡的(系数都是1,不需要修改),碳酸钙后面的下降箭头,表示生成的碳酸钙,从原反应体系中(原溶液中)彻底分离出来了。
这个方程式,是这样让大家来背的:

我是说这样自己背诵可以的,但是规范的说法嘛……

宏观意义,指的是物质通过什么样的条件,转化成了哪些其他物质。
氢气和氧气在点燃的条件下生成水。
水在通电的条件下分解,生成氢气和氧气。
  微观意义,可以从分子的角度,观察几个某种分子通过怎样的变化,生成了多少其他分子,同时也可以用球棍模型帮助我们认识。

示例:氢气燃烧-每两个氢分子与一个氧分子化合生成两个水分子。

示例:过氧化氢分解—每2个过氧化氢分子分解,生成2个水分子和1个氧分子:
在化学方程式中,借助球棍模型我们可以看出,化学方程式是遵守质量守恒定律的—-原子的种类和个数都不变。那么质量守恒的“质量”如何体现呢?

我们知道,如果用原子的真实质量来计算,特别不方便,所以我们引入了相对原子质量、相对分子质量(见3.6)。

常见的相对原子数值都会给出:H-1  O-16…

已知H-1,O-16,就是氢的相对原子质量是1,氧的相对原子质量是16,那么,还是以氢气燃烧为例子:

参加反应的氢气氧气质量比是4:32=1:8

根据以上示例,我们可以看出,化学方程式能够很方便地表示反应物、生成物之间的质量关系,通常的描述形式是:多少份质量的XX恰好完全反应能生成多少份质量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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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5 如何正确书写化学方程式

用化学式来表示化学反应的式子,叫做化学方程式。

2化学方程式表示的意义

(1)质的意义:表示了化学反应中的反应物和生成物。

(2)量的意义:表示了参加反应的物质种类以及各物质之间的质量关系,即各物质之间的质量比。

(3)粒子的意义:表示了反应物和生成物的粒子数的关系,即粒子的个数比。

(4)反应条件:表明了该化学反应进行的条件。

(1)表示反应物是磷和氧气;

(2)表示生成物是五氧化二磷;

(3)表示反应条件是点燃;

(4)表示物质的微粒个数关系。

即4个磷原子和5个氧分子发生反应生成2个五氧化二磷分子。

(5)表示各物质间的质量关系。

即124份质量的磷和160份质量的氧气恰好完全反应生成284份质量的五氧化二磷。

以木炭和氧气的反应为例

(1)按质的方面读:碳和氧气在点燃的条件下反应生成二氧化碳。

(2)按量的方面读:每12份质量的碳和32份质量的氧气在点燃条件下反应生成44份质量的二氧化碳。

(3)按粒子的方面读:每1个碳原子和1个氧分子发生反应生成1个二氧化碳分子。

、化学方程式的书写原则与步骤

1化学方程式书写原则

(1)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能凭空设想或随意臆造事实上不存在的物质的化学式和化学反应。

(2)遵循质量守恒定律,等号两边各种原子的种类和数目必须相等。

2化学方程式书写步骤

根据反应事实,在式子的左、右两边写出反应物和生成物的化学式,并在式子的左、右两边之间画一条短线。

书写化学方程式时,在式子的左、右两边的化学式前面配上适当的化学计量数,使得每一种元素的原子总数相等,这个过程就是化学方程式的配平。

注明反应所需的条件。化学反应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发生,因此,在化学方程式中需要注明反应的条件。如加热(常用“△”表示)、高温、点燃或具体的温度条件、加压或具体的压强范围、催化剂和通电等写在短线的上方。

【说明】如果反应物中没有气体而生成物中有气体,则应该在气体物质的化学式右边注“↑”号。

如果是在溶液里的反应,生成物中有沉淀产生,要在沉淀物质的化学式右边注“↓”号。

把短线改成等号,读作“生成”。

检查上述四步是否正确。

左写反应物,右写生成物;

中间连等号,条件要注清;

写准化学式,计量数配平;

生成气体和沉淀,要用箭头(↑、↓)来标明。

注意:化学方程式中三大符号的使用

a.“△”是表示加热的符号,它所表示的温度一般泛指用酒精灯加热的温度。

b.如果一个反应在酒精灯加热的条件下能发生,书写化学方程式时就用“△”。

c.如果一个反应需要的温度高于用酒精灯加热的温度,一般用“高温”表示;如果反应需要在点燃条件下发生,反应条件则需要标明“点燃”。

a.“↑”表示生成物是气态,只能出现在等号的右边。

b.反应物为固体、液体,且生成的气体能从反应体系中逸出来,气体化学式后应该加“↑”。

c.当反应在溶液中进行时,生成的气体容易溶于水而不能从反应体系中逸出来,则不用标“↑”。

d.若反应物种有气态物质,则生成的气体不用标“↑”。

a.“↓”表示难溶性固体生成物,只能出现在“

b.当反应在溶液中进行,生成物中有沉淀时,用“↓”。

c.当反应不在溶液中进行时,尽管生成物中有不溶性固体,也不用标“↓”。

d.反应在溶液中进行,若反应物中有难溶性物质,生成物中的难溶性物质后面也不用标“↓”。

方程式两边原子种类和数目相等即配平了。

在化学式前面加上适当的系数来保证方程式两边原子种类和数目相等。

①从化学式比较复杂的一种生成物推求出有关各反应物化学式的化学计量数和这一生成物的化学计量数。

②根据求得的化学式的化学计量数再找出其它化学式的化学计量数。

①确定配平的起点元素:横线两边出现次数最少,且原子个数的最小公倍数最大的元素作为起点元素。

②确定起点元素原子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③确定含有起点元素的化学式的系数:用最小公倍数除以化学式中起点元素原子的个数的商作为该化学式前面的系数。

④确定其它化学式前面的系数的顺序:依次确定含有除起点元素以外,横线两边出现次数由少到多的元素的化学式前面的系数。

⑤最后将各系数调整为最简整数比。

①找出方程式里左右两端出现次数最多的元素。

②该元素的原子在两端的总数是否是一奇一偶,是的话选定这一元素作为配平的起点。

③由已推求出的化学计量数确定其它化学式的化学计量数。

定一法又叫原子守恒法,它适用配平较复杂的化学方程式,其配平步骤为:

①将化学方程式中最复杂的化学式的化学计量数定为1,作为配平起点;

②根据原子个数守恒确定其他物质的化学计量数(可为分数);

③若配平后化学计量数出现分数,则在式子两边同时乘以其分母,使化学计量数之比变成最简整数比。

、化学方程式的正误判断

检查反应方程式是否符合客观事实,反应物或生成物的化学式是否正确。

2.是否遵循质量守恒定律(即配平)

检查反应前后元素、原子的种类是否相同,原子的数目是否相等。

3.反应物和生成物不能调位

4.化学方程式中化学式前面的化学计量数应是最简整数比

虽然化学方程式不违背质量守恒定律,但式中各物质化学式前的化学计量数不是最简整数比,这种写法是错误的。

5.是否滥用“↑”或“↓”等符号

如果反应物中有气体参与,则生成物中有气体生成时,气体物质的化学式右边不用注“↑”号;如果是反应物中有固体物质参与,则生成物中不溶物生成时,不溶物的的化学式右边不用注“↓”号。

6.是否错写或漏写反应条件

检查反应条件是否写错、漏写或多写。

5.2 化学方程式-初中化学知识清单(初中全阶段)【涂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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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化学知识清单(初中全阶段)【涂考点】

  • 初中化学知识清单(初中全阶段)【涂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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