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如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宪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宪法。“司考宪法知识点:公民的基本权利”由出国留学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选举权,是指公民选举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被推荐为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两者合称选举权利。

  2.我国选举权利也包括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诉愿权)

  1.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的权利,是公民作为国家管理活动的相对方对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

  2.获得赔偿权是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因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受到侵害的,公民有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政治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是公民作为国家政治主体而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自由,是保障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的自由。

  (四)宗教信仰自由 a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的信仰宗教的自由。

  1.人身自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人身自由,除包括公民的人身活动自由不受非法侵害外,还包括身体权、人格尊严、住宅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1)人身自由,即狭义的人身自由,指公民的肉体和精神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2)人身自由是公民所应享有的最起码的权利,是其他自由和权利的基础。人身自由,依法可以限制或者剥夺,但必须由法定机关根据法定理由、按照法定程序决定或批准,并由法定机关执行;

  (3)生命、健康是人身自由的基础,民法上的生命权、健康权是由宪法上的人身自由权派生而来。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1)人格尊严指公民作为平等的人的资格和权利,应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2)宪法上的人格尊严权主要包括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

  住宅不受侵犯是指任何机关、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个人,未经法律许可或未经户主等居住者的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搜查或查封公民的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六)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1.财产权;2.劳动权;3.劳动者的休息权;4.获得物质帮助权;5.受教育的权利;6.文化权利和自由。

  (七)特定人的权利

  1.保障妇女的权利。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2.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

  3.保护婚姻、家庭、母亲、老人和儿童。

  4.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

  5.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公民的基本权利教学设计(通用5篇)

  作为一位优秀的人民教师,可能需要进行教学设计编写工作,教学设计是对学业业绩问题的解决措施进行策划的过程。那么教学设计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教学设计(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民的基本权利教学设计1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逐步增强权利意识,进一步感受宪法与每个人的关系。

  过程与方法目标:结合具体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

  知识与技能目标:知道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了解这些基本权利的含义。

  重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观看视频,并思考问题

  (1)从视频中,你知道作为公民我们拥有哪些权利?

  (2)是谁赋予了公民基本的权利?

  (3)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是需要注意什么?

  师:同学们看的都很认真,回答问题的积极性很高。那今天我们就来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请同学们先预习一下课本。

  “政务微博”“网络问政”是中国互联网时代兴起的产物,也是自媒体迅疾普遍下,政府与民众第一时间、零距离论政“必不可少”的沟通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内容,吸引公众参与,促进群众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理解,引导舆论走势,提升信息透明度…

  思考问题:这有利于公民行使什么权利?

  学生回答:政治权利和自由。

  活动一:投上宝贵的一票

  “我这次回家,主要是来参加村委班子的换届选举。选好村委班子,是搞好村建设的关键。我要珍惜这神圣的一票,选好村里当家人!”从外地打工回家的某村民杨某真诚地说。为了这宝贵神圣的一票,在外打工人员有的按规定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投,有的则借机回乡参加选举。

  (1)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2)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

  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师:以下的人群享受我国宪法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展示图片)学生逐个分析

  2015年4月6日,一段疑似央视著名主持人毕福剑在饭桌上唱评《智取威虎山》视频流出,对开国领袖毛泽东使用了羞辱性词汇,称他“把我们害苦了”......视频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央视表态严肃治理,从4月8日零点起,暂停毕福剑在央视主持的所有节目。4月9日晚,毕福剑在微博中写道:“我个人的言论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我感到非常自责和痛心。我诚恳向社会公众致以深深的歉意。”

  有同学认为毕福剑的事例说明公民言论不自由?你怎么认为?

  师: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但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

  活动二:探究监督权的行使

  展示漫画:思考图中的公民在行使什么权利?

  展示材料: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消除贫困,改善民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围绕推进扶贫开发这一问题,某人大代表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听民声、集民智,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参与,他们纷纷留言。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所学知识,请你思考下面问题。

  (1)网友向人大代表反映问题是在行使哪些政治权利?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2)网友应该怎样正确行使这些权利?

  (1)监督权。公民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对于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总结:政治权利与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政治自由------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监督权------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播放视频,思考问题:

  (1)于某及其母亲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

  (2)该案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1)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

  (2)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不要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要学会依法维权等。

  师:那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人身自由?它包括哪些方面?

  学生回答: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的生活。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

  以下是四位同学的话都涉及到公民的人格尊严,请具体分析并回答:

  甲:“经过协商,照相馆使用了我的照片并付给了我报酬。”

  乙:“我现在开始写作了,笔名叫晨曦。”

  丙:“他长得胖头胖脑的,我叫他小胖猪。”

  丁:“他的手机短信真多,我偷看了一下,什么都没有。”

  请分别指出上述四位同学所享受的权利或所侵犯的他人的什么权利?

  学生回答:甲的肖像权受到尊重,乙行使了姓名权。丙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丁侵犯了他人隐私权。

  1、下列行为中,属于合法搜查的()

  A.冲冲怀疑同桌华华偷了他的手机,对华华进行搜身检查

  B.超市负责人怀疑顾客杨某偷拿超市商品,对他进行强行搜身

  C.公安人员出示搜查证对某犯罪嫌疑人住所进行搜查

  D.某电器厂为防止产品丢失,对下班的员工搜身检查

  2、下列不属于侵犯我国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是()

  A.小张为其2岁的儿子代为开拆信件

  B.村干部查阅劳教人员给家属的信

  C.父母查看子女储存在电子邮箱上的电子邮件

  D.公安人员出于好奇拆阅居民的信件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本节课我们主要学习和了解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在此基础上我们要增强权利意识,学会珍惜、爱护、依法行使这些权利,同时也要积极同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作斗争,依法维护自己的各项权利。

  为了增强我们珍惜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维护权利的意识和观念,请以“我的权利我做主”为主题,设计两句宣传标语;画一幅主题宣传漫画。

  第一框:公民基本权利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民的基本权利教学设计2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逐步增强权利意识,进一步感受宪法与每个人的关系。

  能力目标:结合具体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

  知识目标:知道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了解这些基本权利的含义。

  教学重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学难点:人身自由。

  运用你的经验:小云爸爸妈妈的工资收入在当地属于中等水平,爷爷奶奶每月能领到养老金,妈妈还当选为县人大代表。早餐后,小云去上学,爸爸妈妈去上班,爷爷奶奶相伴去公园散步。这是他们平凡而幸福的一天。

  从小云一家人的生活可以看出他们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引入课题。

  目标导学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活动一:投上宝贵的一票

  “我这次回家,主要是来参加村委班子的换届选举。选好村委班子,是搞好村建设的关键。我要珍惜这神圣的一票,选好村里当家人!”从外地打工回家的某村民杨某真诚地说。为了这宝贵神圣的一票,在外打工人员有的按规定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投,有的则借机回乡参加选举。

  (1)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2)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知识识记: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活动二:探究监督权的行使

  (阅读教材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

  2.思考: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提示:罗先生是在行使监督权。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等等。

  目标导学二:人身自由

  活动三:案例回放――于某故意伤害案

  相比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无期徒刑,二审虽然同样定为故意伤害罪,却依法按照各种情节判处有期徒刑5年。于某是在人身安全面临现实威胁的情况下才持刀捅刺,且其捅刺对象都是在其警告后仍向前围逼的人,可以认定其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于某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书中有一句说得好:于某及其母亲苏某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于某的防卫行为超出法律所容许的限度,依法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于某及其母亲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

  (2)该案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1)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

  (2)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不要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要学会依法维权等。

  活动四:权利辨析――私拆、毁弃他人信件

  某校八年级学生张某为了集邮,竟然大量私拆、毁弃他人信件。

  2.思考:张某侵犯了他人什么权利?

  提示: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4.教师归纳:对公民的人身权利,我国宪法都有明确规定,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目标导学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活动五:情景再现――抓小偷

  (阅读教材第37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

  1.思考:警察征用摩托车的行为涉及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

  活动六:材料链接――教育公平

  第一个是保基本。保基本主要是保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覆盖,重点是义务教育。

  第二个是补短板。补短板包括几个方面:一是补区域不平衡的短板。二是补齐农村地区的教育短板。三是补教育体系当中的短板。

  第三个是精准扶助困难群体。一是保障贫困、困难群体的孩子们有受教育的权利。二是面向残疾儿童,办好特殊教育。三是要解决好社会关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2.思考:国家采取以上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有什么意义?

  提示: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本节课我们主要学习和了解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等基本权利,知道了宪法是怎样保护这些权利的,我们要充分认识这些权利的重要性,增强权利意识,学会珍惜、爱护、依法行使这些权利,积极同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作斗争,依法维护自己的各项权利。

  本节课内容较为单一,从三个方面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掌握起来并不难,但理解起来有难度,很多权利名词较为抽象,不利于学生理解;但结合教材中的例子和自己的.生活实际能够当堂掌握。另外关于公民的权利,学生的学习兴趣较大,主动性和积极性较强,给本节课的学习提供了好的条件。

  公民的基本权利教学设计3

  1.知道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等基本权利有哪些。

  2.了解宪法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1.提高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认识能力,能认识和辨别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违法行为。

  2.增强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意识和能力。

  3.理解公民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的必要性,维护宪法权威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感受宪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感受宪法对公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性;增强法律观念,提高宪法意识,激发对法律知识的兴趣,养成崇尚法律的思维习惯和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

  2.根据法治社会对公民的要求塑造个人的人格,形成正确的人权观念,在宪法最高准则的指引下逐步提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自觉关心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

  3.珍惜公民基本权利,坚决维护公民基本权利。

  人身自由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辨别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违法行为,提高宪法意识

  自主学习法、小组讨论法、情境教学法

  同学们今天我们一起学习明末清初,香港著名的政治家何启先生的一段话,人人有权,其国必兴;人人无权,其国必废;此量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古今不易,遐迩无殊。大家齐声读一遍,谁知道这段话的含义呢?

  生:每个人都有自己应有的权利,国家必定会兴旺,人民没有权利,国家必然会混乱。这准则就像日升月落,江河奔流大地,从古至今不变,世界各地都一样。

  师: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公民权利的重要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宪法规定的公民到底有哪些基本权利。在第一课,我们也提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大家齐备一下。(教师板书)

  师:这节课,咱们重点来学习这三个方面。(勾画黑板)首先,请一位同学为大家分享一下本节课的学习目标。

  课下,让大家预习了公民的基本权利。那么,谁来给大家分享一下这个思维导图。把思维导图补充完整。

  猜一猜,师:接下来,请大家猜一下,这个人物是谁?我给大家几点提示:

  (1)他是中国内地男演员、出品人、制片人

  (2)他是中国巨力集团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

  (3)他是中国巨力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子。

  据了解,杨子上学时,从初二寒暑假开始就在工厂里勤工俭学,北京大学MBA毕业。值得大家佩服。然而,杨子上学时,不是班里所有的孩子都跟他一样,也出现了不少调皮的学生。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王涛(化名)和朋友唱着歌在上学的路上遇到张佳辉(化名),张佳辉觉得王涛唱歌难听,讽刺、谩骂王涛比乌鸦唱的都难听,王涛受到了张佳辉的侮辱。

  师:如果你是王涛,你会怎么做呢?(学生畅所欲言)

  王涛回到家,黑了张佳辉的电脑,截获了他的电子邮件、并把全部个人信息和照片都公开,并把他的照片整成猪头表情包,在学校引起了轰动。

  张佳辉知道后,气愤不已,第二天和朋友一起绑架了王涛,把他关到郊外的小黑屋里。

  王涛的父母在得知自己儿子和张佳辉有矛盾后,找到张佳辉家,认定是张佳辉把自己儿子藏起来,便闯入张佳辉家中搜查,却搜查未果。

  第二天上学,王涛上学迟到,为逃避班主任批评,冒用张佳辉的姓名在迟到簿上签名,班主任知道后,结合王涛近期表现,撤销其校级“三好学生”的荣誉称号。

  师:那么,事情发生到这里:

  (1)情境中哪些权利被侵犯了呢,你能找出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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