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防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吗

我国公民承担的国防义务主要:履行兵役的义务、支持人民军队建设和改革的义务;支持民兵、预备役建设的义务;支前参战的义务;拥军优属的义务;军民联防的义务;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保护国防工程和设施的义务;发展生产、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的义务等。

《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央视网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6号获得表决通过,国防动员法明确规定,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应当担负国防勤务。

  本法所称国防勤务,是指支援保障军队作战、承担预防与救助战争灾害以及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

  法律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于担负国防勤务:

  (一)在托儿所、幼儿园和孤儿院、养老院、残疾人康复机构、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公民;(二)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公民;(三)怀孕和在哺乳期内的女性公民;(四)患病无法担负国防勤务的公民;(五)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六)在联合国等政府间国际组织任职的公民;(七)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免于担负国防勤务的公民。

  法律还规定,有特殊专长的专业技术人员担负特定的国防勤务,不受前款规定的年龄限制。被确定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应当服从指挥、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国防动员法明确规定,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实施国防动员的区域采取下列特别措施:

  (一)对金融、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能源水源供应、医药卫生、食品和粮食供应、商业贸易等行业实行管制;(二)对人员活动的区域、时间、方式以及物资、运载工具进出的区域进行必要的限制;(三)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实行特殊工作制度;(四)为武装力量优先提供各种交通保障;(五)需要采取的其他特别措施。

  据介绍,为了保证战时动员的顺利实施,需要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社会实行管制、限制等特别措施,这是世界主要国家国防动员的通行做法。

  国防动员法对预备役人员的储备与征召作出相应规定。

  法律规定,国家实行预备役人员储备制度。国家根据国防动员的需要,按照规模适度、结构科学、布局合理的原则,储备所需的预备役人员。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国防动员的需要,决定预备役人员储备的规模、种类和方式。

  法律还规定,预备役人员按照专业对口、便于动员的原则,采取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或者其他形式进行储备。国家根据国防动员需要,建立预备役专业技术兵员储备区。国家为预备役人员训练、储备提供条件和保障。预备役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训练。

  法律规定,预编到现役部队和编入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人员、预定征召的其他预备役人员,离开预备役登记地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向其预备役登记的兵役机关报告。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2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国防动员法共十四章七十二条,分别为:总则,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国防动员计划、实施预案与潜力统计调查,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预备役人员的储备与征召,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军品科研、生产与维修保障,战争灾害的预防与救助,国防勤务,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宣传教育,特别措施,法律责任,附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通过的国防动员法明确,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6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总参动员部部长白自兴少将表示,建立科学合理、权威高效的国防动员组织领导体制,是提高国家动员能力的组织保证。根据宪法和国防法的规定,国防动员法对国防动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做了规定。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总参动员部部长白自兴少将今日表示,外资、合资企业可担负国防动员方面的生产任务。

  白自兴说,关于国家战略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军品科研生产等问题,当然国有企业不管是军用的还是非军用的,都有承担这方面工作的义务和责任。非国有企业,也就是民营企业、个体企业,同样是承担着这样的责任和义务。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57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国防动员法规定了对全体公民的责任、权利、义务。

  总参动员部部长(少将)白自兴介绍,在具体的一些条款设计上,国防动员法充分地考虑到尊重和保障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6日下午在北京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国防动员法。该法规定了国防动员的组织领导机构、预备役人员的储备与征召、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战争灾害的预防与救助等事项。

总参动员部部长(少将)白自兴介绍,本法共14章、72条,主要内容包括国防动员的建设目标和方针原则,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国防动员计划、实施预案与潜力统计调查,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预备役人员的储备与征召,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军品科研、生产与维修保障,战争灾害的预防与救助,国防勤务,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宣传教育,特别措施,法律责任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孙镇平在26日下午的发布会上,介绍了国防动员法制定立法过程。

  孙镇平在会上回答提问时介绍称,1997年制定的国防法,对国防动员作了原则规定,随着我国国防动员的实践,一些制度逐步建立起来,进行国防动员法立法的条件逐渐成熟。特别是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国防动员立法的紧迫性进一步凸现。 l998年国防动员法被批准列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后,国防动员法起草工作步入了快车道。2005年草案呈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后,又反复进行了研究修改。2009年国防动员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总参动员部部长白自兴称,建立科学合理、权威高效的国防动员组织领导体制,是提高国家动员能力的组织保证。根据宪法和国防法的规定,本法对国防动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作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01年4月28日)规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今年9月18日为第二十一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教育主题是“迈向强国新征程·军民共筑强军梦”,国防教育的目的是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下面我们一起学习国防相关知识:

《国防法》规定,国防是国家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2.我国国防政策是什么?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国防政策是防御性的,是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世界和平,反对外来侵略服务的,我们加强国防建设完全是为了自卫。

3.国防主要维护哪些方面的国家利益?

国防所维护的主要是国家安全利益,而且主要是针对来自外部的威胁。

军事设施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军队履行使命的依托,是国家战略能力的重要支撑。保护军事设施,事关国家安危,事关人民福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

5.国家进行动员的条件是什么?

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动员令。

6.公民的国防义有哪些?

有履行兵役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义务、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保守国家军事机密的义务、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

7.国防教育的意义是什么?

第一,可以提高全民国防观念,激励人们爱国之心和报国之志,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地关心和支持国防建设。第二,可以振奋民族精神,有效地防止和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反对国际敌对势力的侵略、颠覆和渗透以及“和平演变”的阴谋,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念。第三,可以加深军政、军民之间的感情,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活动,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的团结。第四,可以加强国防法制观念,自觉地依法履行兵役义务,保护军事设施。第五,普及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提高保卫祖国的本领。

8.公民接受国防教育的内容重点是什么?

爱国主义精神、我国国防方针政策、国防法律法规、国防科普知识、防空袭技能和核化生武器防护知识、基本的军事技能常识。

9.防空警报鸣响时应怎样行动?

预先警报鸣响时,准备个人防护器材,配齐个人防空应急包内的一切急需物品,明确人防工程位置及疏散转移线路。居室内人员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熄灭炉火,关闭煤气、液化气等。空袭警报鸣响时,携带好个人防护器材和应急包,迅速进入人防工程内或按事先选定的地方疏散或隐蔽。解除警报鸣响后,有序地离开人防工程,清扫卫生、检查设施、关好门窗。

10.核袭击时如何防护?

进入掩蔽工事或背向爆点俯卧、闭眼、闭口,感到热浪袭来时屏气20秒;室内人员可以在墙角或床下、桌下卧倒或蹲下。冲击波过后,尽快离开杀伤破坏区,防止放射性灰尘吸入或落在皮肤上,及时戴上防护面罩、口罩,穿上防护衣或用被单等遮蔽身体。转移到安全区域后,按照先外后内、先上后下的顺序,背风抖拂清除服装上的沾染物。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让我们携手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共筑钢铁长城,永保华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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