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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月路、麓开路、绕西路、雷高路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皓月路、麓开路、绕西路、雷高路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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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月路、麓开路、绕西路、雷高路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皓月路(秀风路-支路十七)、麓开路(金洲大道-长川路)、绕西路(雷高路-长川路)、雷高路(枫林三路-岳麓大道)工程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以长高新管发计[号、[2011]13号、[2011]80号、[2009]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沙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上述四条道路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皓月路、麓开路、绕西路、雷高路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
2、质量标准:合格。
3、建设规模:
皓月路(秀风路-支路十七)工程长约820米,路幅宽度为30米;
麓开路(金洲大道-长川路)道路全长818米,路幅宽度为20米;
绕西路(雷高路-长川路)道路全长1595米,路幅宽度为20米;
雷高路(枫林三路-岳麓大道)道路全长4240米,路幅为46米。
上述项目投资估算约1300万元。
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招标范围:皓月路(秀风路-支路十七)、麓开路(金洲大道-长川路)、绕西路(雷高路-长川路)、雷高路(K0+080-K2+340全幅、K2+400-K3+700西半幅、K3+700-K4+180全幅)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图纸内的管线敷设(含接线井,管线沟槽和土石方、填砂覆盖等工程)、路灯基础,路灯组立及相应的穿线、接线、试亮、接地、标号等(不含灯杆灯具及外部电缆材料采购,不含麓开路金洲大道路口、长川路口和绕西路南桥路口、长川路口接线井及过路管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资金来源:自筹。
7、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 个月。投标人必须配合道路工程建设进度,每条道路路床基本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该道路照明土建工程。
8、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号令。
9、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同时确定中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评定按附表5(1)进行,且只评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具有1个以上(含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严禁挂靠,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或相近专业中级职称证书。近三年内具有1个以上(含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5、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的类似业绩是指有效期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须同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1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7、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8、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月份社保证明。
9、投标人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承诺。
10、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长沙市以外企业须到长沙市建委市场处办理机构入长备案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咨询电话:****-********或后可见)。
1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承诺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4、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禁止在长沙市范围内参加投资项目建设的企业及停止执业的建造师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陆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 号:4300179*****597或后可见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皓月路等照明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皓月路等照明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 12日至2013年11月 6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
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
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 6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根据长发改〔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本次投标使用的基本信息库资料,其相关资料应同时在投标文件提供影印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入库办理地址为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或后可见
十、招标人
& 长沙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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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东府〔号
发布机构: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银江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创造东区和谐用工环境,结合东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按照&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以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交通、农水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较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门综合牵头、其他主管部门分别牵头的源头性问题处理责任制、企业工资支付责任制、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制,建立起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高效处置的工作体系。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全面治理和根本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一)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各类企业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用工企业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农水局、东区国土分局、园管会、区城投公司负责)
  (二)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企业要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农水局、东区国土分局、区城投公司负责)
  (三)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支付模式。企业要为农民工申办个人工资账户和银行卡,委托银行将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汇入其个人工资账户。严格执行按月支付工资制度,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由农民工本人签字查收,做到工资支付月清月结。对临时或短期(不超过一个月)招用的农民工,工资约定以现金形式支付的,要由用工企业书面签订工资支付协议,制作工资发放表,经民工签字(或按手印)后备案备查。(区住建局、区交通农水局、东区国土分局、园管会、区城投公司分别牵头,区人社局配合)
  三、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
  (一)实行工资监控机制和支付公示制度。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全市统一格式的工程信息、劳动者权益告示牌和工资发放情况公示栏,每月将人工费拨付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进行公示,项目竣工验收后,总承包企业须在施工现场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经项目部、劳务企业(专业分包企业)、班组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撤销手续;各建设领域项目主管与实施部门要对密集使用农民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加强行业重点监控,定期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工程项目监理企业应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延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及时向各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及区人社局、区总工会报告。(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农水局、东区国土分局配合)
  (二)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交通、农水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工资拖欠的行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近三年及三年以上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保证金缴存比例(规定缴存比例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缴纳工程总造价的1%)。严格规范工资保证金动用和退还办法。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区交通农水局、东区国土分局分别牵头,区财政局、区人社局配合)
  (三)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依据当月工程量并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足额将上个月人工费进度款拨付至总承包人选定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向区人社局和区住建局、区交通农水局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要及时向区人社局和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区住建局、区交通农水局、东区国土分局分别牵头,区人社局配合)
  (四)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及时妥善处置因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住建局、区交通农水局、东区国土分局、东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检察院、区法院负责)
  (五)加强部门协作,依法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完善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区人社局、区住建局牵头,区交通农水局、东区国土分局、区城投公司、区市场监管局、东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总工会配合)
  四、推进支付诚信体系建设
  (一)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制度优势,及时调处欠薪争议案件。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对集体欠薪争议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加强调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审效率。畅通人民法院支付令申请渠道和执行绿色通道,依法及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区人社局牵头,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总工会配合)
  (二)加强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实行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将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诚信信息平台、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推动形成联合惩戒的信用监督新机制。(区人社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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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蜀ICP备号重庆筑牢筑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防火墙”
10:3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重庆5月11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今天称,全市多管齐下进一步筑牢筑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防火墙”。
  一是紧扣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等5项重点领域开展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全市共查处拖欠工资案件182件,涉及农民工5046人,涉及金额7640.56万元。二是健全完善“两金三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体系,目前,区县保证金覆盖率100%、应急周转金覆盖率97%,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率100%;全市累计收缴保证金158亿元,结存54亿元,37个区县建立应急周转金。三是持续完善清欠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专项督查中,44家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纳入“黑名单”,28家施工企业因欠薪引发集访事件被扣诚信分,起到较好的警示惩戒作用。
农民工;工资;防火墙
只有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者的晋升、工资分配、评先评优等挂钩,让考核者尽到责任、被考核者勇于担当,我国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才能真正见到成效,农民工的工作生活状况才能根本改善,切实助力我国现代化进程,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国家统计局28日公布《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报告》从农民工规模、分布及流向,农民工基本特征,农民工就业,农民工权益保障,进城农民工居住状况,进城农民工社会融合情况六个方面总结了2016年我国农民工的总体情况。
随着农民工范雨素的自传文章在社交媒体上一炮走红,“农民工”这一群体再次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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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社局通报3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例
日21:29&&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王宽)1月21日,郑州市人社局向媒体通报了3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华宇广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为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1月20日,郑州市召开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办公会议,集中研究讨论郑州目前存在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确定将华宇广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皓月色彩服饰文化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夜蒲餐饮店3家单位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今后,郑州市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在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上的工作衔接,突出刑法对恶意欠薪行为人(单位)的法律威慑力,将恶意欠薪企业或个人纳入我市欠薪黑名单,定期予以曝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3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例
  华宇广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义仓
  住所地:濮阳市昆吾路1号
  工商登记机关:濮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查,由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开发、华宇广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岳大厦”和“春江家园”项目共计拖欠夏金刚劳务施工队约500名农民工,工资款1060万元。
  “中岳大厦”项目位于二七区京广路,2008年10月开工建设,2012年竣工;“春江家园”项目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尚未竣工,上述两个项目均由“乙方”在郑负责人庞国顺负责,其中劳务工程均分包给夏金刚负责。据夏金刚反映,两个项目共计拖欠劳务队民工工资1060万元。
  郑州市城建委多次与华宇广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要求其负责人到郑州解决拖欠问题。华宇广泰书面回复意见辩称,公司在郑负责人庞国顺以其公司名义与夏金刚所签订合同的公章系伪造,庞国顺涉嫌合同诈骗、伪造公司印章、职务侵占罪,已被公安机关于2013年底立案侦查并网上追逃。
  华宇广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驻郑负责人失踪为借口,拒不配合拖欠问题的解决,致使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郑州皓月色彩服饰文化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璩竹青(女)
  住所地:金水区二七北路仟汇广场4层5层
  工商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户籍住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19号院1号楼8号
  日,金水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姜鲁等10人投诉郑州皓月色彩服饰文化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
  3月10日,金水区人社局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单位负责人前来接受调查。3月20日,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璩竹青于到金水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受询问,承认拖欠姜鲁等10名员工工资共计元。
  随后,金水区人社局先后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9月5日,办案人员对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时,发现该单位已经搬走,多次电话联系该单位法人无果,办案人员前往金水区工商分局调取了该单位注册信息,又查询了法人代表璩竹青的身份信息,其登记的身份证住址与工商登记信息不符,联系不到单位法定代表人璩竹青,致使被拖欠的员工工资至今无法解决。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郑州市金水区夜蒲餐饮店拖欠员工工资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平景伟(男)
  住所地:郑州市农科路33号嘉辰时代公寓1号、2号商铺
  工商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日,金水区人社局接到信访部门转交《关于刘永正等21人反映工资被拖欠问题的函》。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夜蒲餐饮店拖欠刘永正等8人工资共计40615元和部分押金。日,金水区人社局对该单位拖欠工资和收取押金的行为分别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9月5日,该单位退还了所收取的押金,但并未履行拖欠工资的整改指令,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9月10日,金水区人社局对该单位收取押金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9月24日又对该单位拖欠工资拒不整改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证,该单位目前共拖欠137名员工585759元工资。由于该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欠薪时间长,公司法人平景伟拒不露面,员工反映的拖欠工资与公司提供的拖欠工资数额不一致,公司委托人只能配合调查,却没有办法解决拖欠工资等。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文章关键词:人社局;报酬
责编:彭向华
今年以来,唐河县人社局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坚持领导带头,全局动员,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唐河县人社局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企业规范用工,在全县范围选择6家企业实施用工动态监测。
近日,记者来到构林镇李营村赵玲玲家,三层小楼粉饰一新,门口停着一辆小轿车,客厅里冰箱、电视、空调摆放有序。“自从参加市人社局为农村妇女专门开设的家政服务培训后,我就在城里当起了保姆,每月工资2000多元。”赵玲玲谈起生活的变化笑靥如花。
8月25日,全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和健全民生台账工作推进会召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和健全民生台账工作进行部署。
超市申请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有两名以上人社局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实地核查。据此,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确认郑州市人社局郑人社工时准字[2010]第61号准予行政许可行为违法。
记者日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省春季大型招聘会,370人与我市企业初步达成就业意向。
我市长期在外务工经商人员达260多万人,一年带回劳务收入370多亿元。据统计,今年春节期间,我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节人数已超过100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市人社局围绕农民工返乡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公司十一期间挪假调休,加班费该怎么算?单位没有实行同工同酬……10月15日上午,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席志宏带领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负责同志,做客12333咨询热线,并在郑州市人社局官方微博上与网友互动。
公司十一期间挪假调休,加班费该怎么算?单位没有实行同工同酬……10月15日上午,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席志宏带领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负责同志,做客12333咨询热线,并在郑州市人社局官方微博上与网友互动。
全市“树正气、转作风、促发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整改提高阶段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针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举措。
在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方面,上蔡县人社局根据各股室和系统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七规范”。
为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局党组倡议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实施“四三二一”工程,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示范标兵献计、献策、献力。
为了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的安全防火,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增强安全防火知识,上蔡县人社局近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安全防火培训。
上蔡县人社局于日下午,在局一楼会议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11月4日下午,方城县人社局召开全体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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