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做假怀孕单,最简单的个人辞职30字用

既然全社会都在保护孕妇,大家就不要依着自己孕妇的身份难为老板了。毕竟相互理解一下对谁都好~闹到最后不愉快的也只有自己。

毕竟隐孕”入职这种事情,企业和员工应该说各有无奈。站在企业的角度,肯定是不希望员工“隐孕”入职的。如果员工刚入职就怀孕,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其实蛮大,在没有怎么创造劳动价值的情况下,企业要给员工产假、病假,调整其作息安排。有的员工甚至拿怀孕当尚方宝剑,认为企业不敢把怀孕员工怎么样,就很放纵自己的行为,不好好工作。

从员工角度说,怀孕本来就是自己的权利,而且员工怀孕期间的在职状态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障,女职工有时隐瞒怀孕情况,可能真的是迫不得已。如果在面试时坦言已经怀孕了,就很难得到入职机会。

为避免“隐孕”入职,员工最好不要在备孕期间更换新工作。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应多站在对方的立场思考问题。企业应做好员工关怀,增强凝聚力;员工也要爱岗敬业,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孕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也提醒,孕期、产期、哺乳期并不是女职工的护身符,国家法律虽对女职工进行特别保护,但保护亦有边界,女职工有遵纪守法的义务。在符合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仍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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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不需那样麻烦。 推荐我编辑国内辞职资料,供参考: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许可。   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编者令名快速辞职),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编者令名慢速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编者令名协商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辞职通知书建议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或者邮电局挂号信送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留证据。) ★ 关于工资问题的论述: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不按时足额发放的,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对此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关于单位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1,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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