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局现仼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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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叶木凯局长深入罗源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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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叶木凯局长带领省工商局机关部分处室负责人,实地调研罗源县凤山工商所、松山工商所及县工商局机关,先后走访福建源鑫建材有限公司、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及罗源湾滨海新城,视察县工商局综合服务场所建设工地,召开座谈会3场,倾听收集问题与建议20余条,为基层工商所及企业现场协调解决问题5个。叶木凯局长强调,一是工商干部职工要自觉做到政治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要及时纠正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优质高效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深入基层,广开言路,查摆问题,为基层、企业和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群众好就好。三是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能够给予马上解决的,要现场处理,需要带回去协调解决的,要安排落实到相关处室和部门,抓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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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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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罗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11〕81号)和《中共罗源县委、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罗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罗委〔2012〕2号),设立罗源县民政局(加挂“罗源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罗源县民政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三)加强组织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指导有关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以及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等职责。[1]
罗源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县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上报和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有关防灾减灾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三)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医疗救助工作。
(四)负责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指导全县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五)负责革命烈士报批审核和褒扬工作,负责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伤残人员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军队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
(六)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推行婚俗改革。
(八)负责县内各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
(九)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的行业监管,协调督促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的落实;按规定负责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和资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2]
(十)负责全县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革命“五老”人员优待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罗源县民政局领导信息
林书腾,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籍贯福建罗源,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1984年9月入伍,现任罗源县民政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周在荣,男,汉族,1961年11出生,籍贯福建罗源,中共党员,高中学历,1992年5月入伍,现任罗源县民政局党支部书记,负责党建工作,分管殡葬改革工作、负责县殡葬管理所工作。
邓书贵,男,汉族,1956年10月出生,籍贯福建罗源,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1979年11月入伍,现任罗源县民政局正科级干部,分管优抚安置、军休、福利中心(光荣院)、收养登记、烈士陵园、办公室、安全生产、区划地名和勘界工作。
周建华,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分,籍贯福建长乐,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1985年2月入伍,现任罗源县民政局副局长,分管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募捐工作,负责综治、平安建设、局挂点村帮扶、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计划工作。
张寿钦,男,汉族,1959年4月出生,籍贯福建罗源,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1980年12月入伍,现任罗源县民政局纪检员,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提案受理联系、政务公开及本局监督栏公开工作,分管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登记工作,分管婚姻登记工作。
尤玲,女,汉族,1976年9月出生,籍贯福建罗源,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1995年8月入伍,现任罗源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负责宣传信息工作、福利企业生产、局机关干部学习及妇女工作,并协助周在荣书记搞好党建具体工作。[3]
罗源县民政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罗源县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新闻报道、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信访和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民政信息化建设;参与起草全县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和工作计划;负责民政理论研究和法制宣传工作;协调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协助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民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本系统的基建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合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基层政权建设科(社区地名科)
依法对县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查处违法社团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团;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和承办县内各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县区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拟订我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活动。
(三)救灾救助科
承办救灾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全县灾情核查、上报和发布工作;负责管理、分配及监督救灾款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承办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储备、调运和分配、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指导有关防灾减灾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标准;组织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三类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医疗救助工作;承办全县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及五保供养等相关县级补助资金分配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各项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指导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低保对象的住房、教育、司法、就业等专项救助。
(四)优抚安置科
负责现役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伤残人员、参战退役人员、烈军属等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生活补助、医疗补助等政策和标准的落实;负责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伤残人员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申报工作;负责革命烈士报批审核和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工作,指导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军队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和服务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有关安置政策;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负责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
(五)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拟订我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的行业监管和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企业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调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民政福利单位供养的“三无”老人、孤残儿童以及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协调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扶持政策,负责全县福利企业资格认定;负责组织实施福利专项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姻习俗改革;指导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六)老区工作科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并帮助解决老区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老区扶建工作;按规定承担老区扶建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革命“五老”人员的优待抚恤和管理工作。
罗源县民政局人员编制
县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副主任1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罗源县民政局其他事项
(一)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1]
.中国罗源湾[引用日期]
.中国罗源湾[引用日期]
.中国罗源湾[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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