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人的疾病病拘留详细介绍

媒体称法国前总统萨科齐因贪腐调查被拘留问话(1)
  当地时间日,据相关媒体报道,法国前总统萨科齐因与贪腐有关的调查被拘留问话。
  当地时间日,法国尼斯,萨科齐出席法国前第一夫人克洛德-蓬皮杜基金会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症)研究中心的开幕式,他情绪低落表情凝重。据报道,法国前总统萨科齐遭亲信“反水”——他在任期间的一名前顾问竟然披露了爱丽舍宫内部的大量录音资料,其中包括萨科齐夫妇间的私密谈话。该事件让萨科齐本人又惊又怒,他与夫人布吕尼6日提出紧急上诉,要求法庭禁止这些有关他们私生活的录音流传。法国拘留制度改革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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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拘留制度改革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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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拘留数量连年持续攀升所引发社会争议之巨大影响,法国自2009年下半年就开始推进关于拘留制度的改革。日,法国宪法委员会在其作出的no
QPC号裁决中正式宣布“该国刑事诉讼法第62条(无律师在场情况下对一个人的传唤询问audition)、第63条(拘留的原则和程序)、第63-1条(权利的告知)、第63 -4条的前六段(对律师会见时间的限制:最多30分钟,不得介入诉讼)和第77条(将拘留适用于司法警察的初步侦查阶段)与宪法相冲突”,但同时宣布允许这些规定的效力持续到日,以便由立法机关在此之前完成法律的修改工作。日,欧洲人权法院在AFFAIRE BRUSCO c. FRANCE一案中再次裁定法国败诉,并且认为“自拘留开始时起,任何人都应当被确保拥有一整套进行辩护的权利,尤其是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和在接受询问(interrogatoires)的过程中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1] 日,法国最高法院在一天之内先后通过no .306)和no .051)两个判决宣布任何关于限制律师在拘留期间在场的规定都不符合欧洲法的要求,其中也包括例外性的规定,如涉及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犯罪和毒品犯罪方面的特别制度。日,法国总统萨科齐签署了关于拘留的第号法律(LOI no
du 14 avril 2011 relative a la garde a vue),同时规定该法于同年7月1日正式生效。不过,日,最高法院以全席裁决的方式作出了四个裁判,明确要求自拘留开始的第一个小时就必须有律师介人,同时宣布任何与此相冲突的规定都无效,媒体由此认为最高法院实际上是要求新法从当日立刻开始生效。日,在新法生效后的第五天,法国总理佛朗索瓦?菲永又签署了关于在拘留及海关扣留期间律师介入援助的法令(Decret no
du 6 juillet 2011 relatif a I 'aide a 1 intervention de 1'avocat aucours de la garde a vue et de la retenue douaniere ),该法令修改了由国家负担的支付给被依职权指定律师报酬的比例,同时还规定了向律师协会发放一笔津贴来承担全部或部分用于维护一个长期的、具有实质意义的组织机构所需之费用。虽然法国律师工会此后对新法的合宪性问题向法国宪法委员会提出了进行审查的请求,但宪法委员会在日作出的裁决(Decision no /195/196/197 QPC)中驳回了律师对新法的质疑,自此法国本次拘留制度改革在立法方面的工作基本完成。
  总体来看,本次改革无论从涉及的范围还是变化的程度上来讲都是相当彻底和深刻的,在一些关键问题上的变动可以说是“颠覆性”的,甚至对整个法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未来发展都具有指向意义。鉴于我国与法国同属大陆法系国家,在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传统和发展轨迹方面多有相似之处,而我国当前的刑事司法体制也正处于进行重大历史性变革的关键时期,因此笔者希望通过本文向国内学界介绍法国拘留制度改革的最新进展,从而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决策者最终作出正式抉择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一、严密界定拘留的定义和适用条件
  对任何国家的侦查机关来说,通过适用拘留来控制犯罪嫌疑人,并进而利用拘留给被追诉人造成的压力来获取其有关犯罪的供述无疑是一种相当高效的侦查手段。但与此同时,拘留这种强制措施包含着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其滥用的后果无疑会造成对人权的巨大侵犯。鉴于警察天然地具有适用拘留的倾向,因此只能通过立法上明确界定拘留的适用条件来对警察权力进行合理地约束。虽然日的Perben Ⅰ法律对法国拘留措施的适用条件进行了修改,将拘留的条件由“有证据可推断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或试图实施某一犯罪”,改为“有一项或数项合理的理由足以怀疑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或试图实施某一犯罪”,但新的标准无疑是非常主观的,[2]如果不对“合理理由”进行明确界定,反而使侦查人员滥用拘留权变得更加容易,而这种担忧很快就被此后的司法实践所证明。自该法通过以后,法国的拘留数量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截止2009年,拘留的数目已经达到了创纪录的792 093人。[3]而在该法通过之前的2001年,法国全年的拘留数量仅仅是336718人。[4]为此,本次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严格限制拘留的适用条件,降低拘留的数量,[5]以加大对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保护力度。
  通过本次改革,《》第62-1条之后增加了一个新的第62-2条,从而在法国刑事诉讼法中首次出现了关于拘留的正式定义,即“拘留是一种由司法警官在司法机关监督下决定适用的强制措施”,正式明确了拘留在性质上会造成对被拘留人人身自由的限制和剥夺。更重要的是,新规定正式确立了一系列适用拘留的明确条件,即“只有作为实现至少一项以下目标的惟一方式时才可以适用拘留:(1)使执行一项需要被拘留人在现场或参与其中的侦查措施成为可能;(2)确保被拘留人能够被提交到共和国检察官面前,其目的是该司法官能够评估应当下一步进行的侦查措施;(3)防止被拘留人篡改物证或痕迹;(4)防止被拘留人对证人、被害人或他们的家庭及亲属施加压力;(5)防止被拘留人与其他可能是其共犯(coauteurs)或同谋(complices)的人进行商议;(6)确保那些为了制止重罪或轻罪而采取的措施得到落实”。[6]该规定不仅对侦查人员的主观判断进行了具体的指引和约束,同时也确立了拘留的必要性原则,即警察只能将拘留作为实现以上侦查目标的最后手段,而非可以任意启动的首选措施。同时,新法还在其第15条中再次强调,无论是因为结束对一个人于保安室(chambre de surete)的扣留(retention),还是因为已经着手进行法国《道路法(code de la route)》第L. 234-3和L. 234-5条所规定的勘验(epreuves de depistage)和检查,从而将一个人提交到司法警官面前时,即便刑事诉讼法典所规定的适用拘留条件都已经得到了满足,只要该人不是必须被强制扣留下来接受侦查人员的处置,并且其已经被告知可以随时离开警察或宪兵的办公场所,则对其进行拘留并不是必须性的。据此,即便具备了拘留的形式条件,警察仍然可以选择其他足以满足侦查需要的其他侦查手段,只有用尽其他可能手段仍不能完成侦查任务时才可以决定适用拘留。新规定强制侦查机关降低对拘留措施的依赖程度,促使其必须尽可能地选取其他手段来获取证据,以减少“过分拘留”现象的发生。
  此外,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普通公民人身自由的保护程度,改革后的新规定明确将拘留的对象限定为犯罪嫌疑人,从而彻底排除了对证人适用拘留的可能性。为此,刑事诉讼法第62条中新增加了一段,规定:“如果在对某人进行询问过程中,显示存在正当的理由来怀疑该人已经或试图实施一项重罪或一项可受到监禁处罚之轻罪,则该人只能在拘留的体制下接受侦查人员的强制处分。其被置于拘留的事实也因此应当在本法第63条规定的条件下被告知该人。”这就意味着一旦侦查人员从主观上已经确定了某人有犯罪嫌疑,并希望强制其继续接受询问,则必须立即将被询问人的身份转为犯罪嫌疑人,并在拘留制度的相关程序下对其进行询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侦查机关可以基于侦破案件的需要而限制一名没有犯罪嫌疑的证人离开,并可以对其进行必要的询问,但刑事诉讼法上对此行为的界定为“扣留(retention) ”,而非“拘留(garde a vue) ”,被扣留之证人与被拘留之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权利范围也不相同。根据新的规定,一旦被询问人的身份从证人转变为犯罪嫌疑人,则侦查机关必须在新的询问开始之前向被询问人明确告知由犯罪嫌疑人专门享有的各项权利,如沉默权、获得律师帮助权、通知亲友的权利等等,以防止侦查人员以询问证人的名义来规避自身承担的告知义务,进而方便套取口供。与此同时,本次拘留制度改革也顺便加强了对证人人身自由的保护程度。由于此前刑事诉讼法第62条第5款只规定了“如果不存在任何正当的理由可以怀疑某人已经或试图实施犯罪,则对其的扣留只能被严格限制在询问所必要的时间范围之内”,但何为“询问所必要的时间”却比较模糊。虽然司法部在后来颁布的适用通令中将其解释为“连续、不间断的询问”,并“禁止侦查人员在扣留证人期间将询问时间分为若于阶段以从事其他调查行为,如搜查或向证人提出新问题等”,但仍然存在着被侦查机关恶意适用该规定的可能性。为此新法特别在该款规定之后增加了一句话,即“但该期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从而极大地压缩了侦查机关滥用扣留证人权的空间。
  二、扩大向犯罪嫌疑人进行权利告知的范围
  众所周知,了解一项权利是行使该权利的前提。在本次改革之前,虽然法国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也享有通知亲友、接受医生身体检查、律师会见、保持沉默、保证形体、精神的完整以及人身尊严不受损害和在拘留结束后了解程序后续结果等方面的多项权利,但对于大多数普通犯罪嫌疑人而言,其并非都能够完整了解以上所有的权利以及各项权利的具体内容,这无疑会妨碍他们对这些权利行使的效果。不过,赋予犯罪嫌疑人某些权利是否也意味着必须给侦查机关施加向犯罪嫌疑人告知这些权利的义务,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尤其在对律师帮助权和沉默权的告知方面,侦查机关往往还拥有比较过硬的反对理由:一方面,基于公平竞争的原则,侦查机关与犯罪嫌疑人是追诉过程中平等对抗的“竞争者”,任何一方都没有义务主动告诉对手可以用来反对自己的“武器装备”;另一方面,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侦查机关主动告知的后果很可能会导致犯罪嫌疑人滥用被告知的权利,从而妨碍侦查机关进一步获取口供及其他相关证据,最终影响国家对各类犯罪的追诉和打击效果。因此,法国在是否应当规定沉默权的告知这一问题上也曾出现过摇摆。虽然早在日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63-1条第1款中就规定了“被拘留人应当立即被告知,其可以选择作出供述、回答向其提出的问题或保持沉默”,但在日的法律中又废除了这项告知。[7]本次法国拘留制度改革的标志性突破之一就是重新规定了侦查人员对被拘留人的告知内容和告知方式:“被拘留人应当立刻得到由一名司法警官或一名受司法警官监督的司法警员以一种其能听懂的语言,或者在必要时采用固定格式告知书(formulaires ecrits)方式进行的关于以下内容的告知:(1)其被拘留的地点,这一措施的期限以及可以延长这一措施的情形;(2)其被怀疑已经或试图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和该犯罪行为被推测发生的日期;(3)其享有:―依照第63-2条的规定,要求通知其亲属和雇主的权利;―根据第63-3条的规定,由医生进行身体检查的权利;―根据第63-3-1至第63-4-3条的规定,获得一名律师帮助的权利;―在询问过程中,即便其拒绝透露身份,但仍可以进行供述、回答对其提出的问题或者继续保持沉默的权利。如果其耳聋,并且既不能读也不能写,则其应当得到一名手语译员,或任何一名能够掌握某种能够与其进行交流的语言或方法之人的帮助。其还可以利用任何能够帮助与失聪者进行交流的技术措施。如果其不懂法语,他的权利应当通过一名翻译获得告知,并且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向其送达一份固定格式的告知书来保证其能够立即了解这些权利。在适用本条规定时所提及的权利告知情况应当被记载在拘留过程的笔录当中,并且应当由被拘留人签名。如果其拒绝签名,应当注明此情况。”与过去相比,新的规定除了在形式上显得更为严谨和细致之外,其核心的进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根据此前的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侦查机关在适用拘留之后只需立即告知被拘留人受调查之犯罪的性质,且内容只限于被指控之犯罪的司法定性,而非所具体涉嫌实施的犯罪行为。如果侦查人员在拘留期间又发现被拘留人涉嫌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但这些犯罪行为并不足以适用新的拘留措施,则无须就这些犯罪履行告知义务。[8]根据新的规定,侦查机关不但要告知被拘留人犯罪的定性,而且还要向其告知该犯罪行为被推测发生的时间,即该人被实施拘留的事实依据(qualification des faits)。如果此后共和国检察官对拘留的事实依据进行了修改,则侦查人员还必须将新的事实依据立刻告知被拘留人。对于被拘留人而言,了解被指控犯罪所依据的事实远比仅仅了解所涉嫌的罪名更有实际意义,从而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准备自己的辩护策略和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回答询问方式。
  第二,新的规定重新确认了侦查人员需向被拘留人告知沉默权的义务,这在形式上已经非常接近于美国的“米兰达警告”,尤其对那些因身体缺陷、教育文化水平较低或者是外国人而对法国的法律不甚了解的特定群体而言,侦查机关所做的沉默权告知会大大避免他们在非自愿、非明知和非明智的情形下进行仓促陈述的可能性。
  三、获得律师帮助权的内容被极大扩充
  通常认为,律师帮助权被认为是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中最重要的一项权利,是其他一切权利能够得到充分行使的重要保障。从形式上看,获得律师帮助权是指当事人自己直接从其律师处获得支持与援助的权利,在内容上大体包括在拘留后聘请或得到指派律师的权利、与律师当面进行交流与咨询的权利、以及在当事人接受询问时有律师在场的权利等方面。从实质上看,律师对当事人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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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当地时间日,法国Bernay,在《查理周刊》枪击案中遇难的警察Franck Brinsolaro的葬礼举行。
  中新社巴黎1月16日电& (记者 龙剑武)法国政府继续调查系列恐怖袭击案的过程中已有12人被拘留,警方调查的重点是寻找巴黎蒙鲁日袭警案和超市人质事件元凶阿梅迪?库里巴里的同伙。  法国媒体16日报道说,警方前夜在大巴黎地区数个城市采取行动,拘留了与阿梅迪?库里巴里有牵连的8名男子和4名女子。这些人大多都有前科,被怀疑在阿梅迪?库里巴里实施恐怖袭击的过程中为他提供武器和车辆等“后勤支持”。  有报道说,阿梅迪?库里巴里在作案时使用的武器和车辆上留有一名被拘男子的DNA痕迹。被拘留的人当中部分来自阿梅迪?库里巴里曾经生活过的埃松省格里尼市(Grigny),调查人员认为该地的黑帮与恐怖分子存在着某种联系。  制造《查理周刊》血案的库阿奇兄弟和阿梅迪?库里巴里在发动袭击时使用了AK-47等军用武器。此前,警方在搜查阿梅迪?库里巴里在巴黎近郊让蒂伊(Gentilly)的一处藏身地点时也找到了自动式手枪等武器。这些武器和车辆等作案工具的来源都是调查的主线。  作者:龙剑武
(责任编辑:un649)
原标题:法国警方调查恐袭武器和车辆来源 12人被拘留(图)
事件中双方都要担责。[]
数字之道:
新闻当事人:
主演:黄晓明/陈乔恩/乔任梁/谢君豪/吕佳容/戚迹
主演:陈晓/陈妍希/张馨予/杨明娜/毛晓彤/孙耀琦
主演:陈键锋/李依晓/张迪/郑亦桐/张明明/何彦霓
主演:尚格?云顿/乔?弗拉尼甘/Bianca Bree
主演:艾斯?库珀/ 查宁?塔图姆/ 乔纳?希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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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男子偷猎鸭子充饥被拘留 处以400欧元罚款
法国媒体《费加罗报》4月9日报道称,根据来自《巴黎人报》消息,法国当地时间4月7日,该国东部城市斯特拉斯堡一名无家可归的23岁男子因用铅弹卡宾枪偷猎了一只鸭子、被罚款400欧元(约合人民币3436.42元)。
法国当地时间4月6日晚22点左右,警方在斯特拉斯堡的著名景区“小法兰西”逮捕了该名男子。根据司法消息人士透露,该名男子当时正在水中打捞自己刚刚射杀的鸭子。
据悉,在被警方拘留了一夜后,嫌疑人在4月7日出庭,并因“在夜间以违禁方式在他人的领域打猎”被起诉。在法庭上,该男子承认自己企图猎杀鸭子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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