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对股金赎回的规定

嘉实新消费股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基金|嘉实_凤凰财经
嘉实新消费股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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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关于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送出日期:日基金名称 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嘉实新消费股票基金主代码 001044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 日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依据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申购起始日 日赎回起始日 日转换转入起始日 日转换转出起始日 日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日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本基金自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20,000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M<100万元 1.5%100万元≤M<200万元 1.0%200万元≤M<500万元 0.6%M≥500万元 单笔1000元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借记卡、借记卡、中国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2)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注: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自日起,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开通旗下31只基金产品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现根据业务发展,自日起,增加开通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投资者选择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其申购、赎回、转换等费率及费率优惠和业务规则,执行日本公司发布的《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本基金优惠后的费率见下表:持有期限(T) 基金网上直销后端申购优惠费率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持有期限(H) 赎回费率(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天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180天少于365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65天少于730天的投资人收取0.2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5 转换业务(1)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仅限“前端转前端”的模式)1)、、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转换为嘉实新消费股票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净转入金额=(B×C)/(1+F)+M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2)、、转换为嘉实新消费股票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净转入金额= B×C×(1-D)/(1+F)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3)嘉实新消费股票与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混合、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股票、阿尔法股票、、股票、股票、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周期优选、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互转时,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中证500ETF联接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净转入金额= B×C×(1-D)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4)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中证500ETF联接转入嘉实新消费股票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净转入金额= B×C×(1-D)/(1+G)转换补差费用= [B×C×(1-D)/(1+G)]×G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 2)当转出金额 以下代销机构开办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各家代销机构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及其金额级差要求如下:序号 代销名称 定投起点金额 金额级差要求(超过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的部分,元)1 中国银行 100 无2 中国建设银行 100 无3 交通银行 100 无4 招商银行 300 无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300 无6 平安银行 100 无7 江苏银行 100 无8 渤海银行 100 无9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100 无10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100 无11 河北银行 100 无12 银行 100 无13 好买基金 200 无14 万银财富 100 无15 数米基金 100 无16 和讯信息科技 100 无17 深圳腾元 100 无18 宜信普泽 100 无19 中信证券 100 无20 银河证券 100 无21 国都证券 100 无22 中信建投证券 100 无23 东吴证券 100 无24 中信证券(山东) 100 无25 渤海证券 100 无26 光大证券 100 无27 国信证券 500 无28 长城证券 300 无29 国海证券 100 无30 国联证券 500 无31 中信证券(浙江) 100 无32 广州证券 200 无33 华龙证券 100 无34 东莞证券 100 无35 齐鲁证券 500 无36 第一创业证券 100 无37 华鑫证券 100 无3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00 无39 江海证券 100 无40 华福证券 100 无41 信达证券 100 无42 华安证券 100 无43 宏信证券 100 无44 天风证券 100 无7基金销售机构7.1直销机构(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北京万豪中心D座12层电话 (010) 传真 (010)联系人 赵佳(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3楼01-03单元电话 (021) 传真 (021)联系人 鲍东华(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办公地址 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30H电话 (028) 传真 (028)联系人 王启明(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T1-1202电话 (6 传真 (3联系人 陈寒梦(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大厦A座3502室电话 (6 传真 (6联系人 胡洪峰(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办公地址 杭州市区杭大路15号国际商务中心313室电话 (8 传真 (1联系人 章文雷(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5层04单元电话 (3 传真 (0联系人 吴志锋(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4202室电话 (025) 传真 (025)联系人 徐莉莉(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室电话 (020) 传真 (020)联系人 周炜(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服务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网上交易投资者开通电话交易后可以通过电话交易赎回、转换所持基金份额,持工行借记卡、建行龙卡储蓄卡、农行金穗卡、广发银行理财通卡、招行借记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东方卡、可以通过电话交易系统购买基金。具体参见相关公告。7.2 场外非直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3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1)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1)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及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3)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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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
购和赎回公告
送出日期:
公告基本信息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申购起始日
赎回起始日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日常申购、赎回
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
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
)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视为当日的交易申请;如果投资者
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视为下一开放日的交易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日常申购业务
申购金额限制
、场外交易时,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内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元,且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
元的整数倍,同时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
99,999,900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关于本基金申购金额限制的规定如与其他规定不同,以本公告为准。各代销机构有其他规
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申购金额(
500000<=M<2000000
2000000<=M<5000000
5000000<=M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
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
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
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
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
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日常赎回业务
赎回份额限制
场外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份基金份额;场内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多不超过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者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
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
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
持有期限(
日计算,以此类推。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日的投资人收取
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
日(含)但少
日的投资人收取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两者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日(含)但少于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个月(含)但少于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个月(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
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
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
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
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基金销售机构
场外销售机构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公司网站:
(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
直销业务电话:
(021)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
联系人:郑夫桦、张鸿、赵冉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
座三层银河基金
联系人:孙妍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号锦绣联合商务大厦
联系人:史忠民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号三层(邮编:
联系人:崔勇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
联系人:李晓舟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西路
号赛格景苑
楼(邮编:
联系人:史忠民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股份有
限公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
公司、申银万
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诚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场内销售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
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
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
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
请投资者留意。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亦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中心了
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公司网址:www.galaxyasset.com
客服热线: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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