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律师顾问参与别人集资诈骗量刑标准自己应怎样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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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怎么判刑呢??
小李是公司的中层领导,他经常带客户去一家餐厅吃饭,因此他和餐厅老板很熟,因为这个关系他经常让那餐厅老板给他开票时,所开的消费总是费用大于实际消费的费用。小李和餐厅老板是不是触犯了经济法,会不会判刑??
公众采纳地区:安徽-宿州咨询电话:帮助网友:78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 经济犯罪,顾名思义,是指与经济有关的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企业内发生的与经济相关的犯罪行为等。经济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名个层面,因此,经济犯罪也就无处不在。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一:犯诈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特别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其中“数额巨大”一般指诈骗公私财物3万-5万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指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 17:27
律师回答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400-6***帮助网友:48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5 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18:28
无锡推荐律师如何维护法律顾问
我们要学中医把脉:望、闻、问、切,企业如病人,我们只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才能解决问题。首先,我们尚孚律所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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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培训。企业家最大的法律风险在于不知风险在哪里,为此我们将持之以恒为顾问单位进行日常的法律风险培训,增加每一位员工、高管、股东具有强烈法律风险意识,保障顾问单位又稳又快发展。我们尚孚律所一般每季度对顾问单位培训一次,全年培训不低于4次。此外,我们律所每周五下午都有各种法律业务培训,顾问单位也可以随时派人参加培训。必要情况下可以根据顾问单位的特殊要求、特殊时间、特殊主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培训基本方式:一是由尚孚律所组织专家律师团为顾问单位进行各类培训,包括刑事、民事、商事、劳动、知识产权,细化如:典当、互联网金融、借款、买卖、反垄断、PE、旅游、影视、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法经营罪等;二是尚孚律所拟联合北大、清华、人大、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资深教授为顾问单位进行的各类培训,一方面提升我们尚孚律师的业务能力,另一面拓宽顾问单位的视野;三是尚孚律师拟邀请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以及北京市公检法部门的实务专家为顾问单位进行培训;四是、尚孚律所拟邀请全国知名的儒家、道家、佛家、兵家、纵横家、杂家、名家、历史学家、金融专家为顾问单位进行培训。五是我们每季度将为顾问单位举办30个案例解读的培训,全面收集、分析、总结与顾问单位业务相关的案例,以史为鉴,从而避免顾问单位重蹈覆辙。
我们的目标就是有系统、有针对性进行培训,逐步增加顾问单位的法律风险意识。当然,邀请尚孚律所以外的专家为顾问单位进行培训的费用由顾问单位另行承担。这样我们尚孚律师在成长,顾问单位也在成长,我们不出钱又能享受到最好的学习机会,既提高尚孚律师的业务能力,又增强凝聚力,而顾问单位能力增长的同时又感谢我们,我们皆大欢喜、一举两得。
解答日常法律咨询。尚孚律所是一家专业化、团队化的律师事务所,我们不是一个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我们是整个律所为客户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我们承诺24小时随时都有人为客户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一般情况下,很少有顾问单位晚上九点以后打电话咨询,但经常周末打电话咨询,虽然因此牺牲的周末时光,但恰恰很容易赢得顾问单位的满意,不过时间久了,顾问单位也渐渐予以宽容、理解,可以在电话咨询,但不在周末让律师起草、审核、修改合同。
我们专门设立律师团,在《聘请顾问单位合同》里注明:第一联系律师、第二联系律师、第三联系律师、第四联系律师,确保顾问单位能随时联系到律师。但真诚的忏悔:由于我现在作为律所的主任,更多考虑是律所全面管理、业务拓展、团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很多事情需要我去处理,所以时间方面很难保证我都能亲历亲为去处理,所以团队的力量在这里体现了非常重要,没有好的律师团队,你一个人再强,再有爱因斯坦的大脑,都维护不了几家法律顾问单位。在此感谢我们的律师团队不辞辛苦、无怨无悔地努力!他们分别是:张思、刘芬、周星月、陈芳芳、阮思乔、卢鼎亮、孟树理、王昱超、刘琦、秦姐、施姐、贾姐、白佳圆、薛孝锦、王桂云、柴蕾蕾等。
在这里特别要强调一下,我们必须要制作法律咨询登记表格,务必要写工作日志,如顾问单位咨询我们法律问题,我们必须及时予以记载何时咨询?谁咨询?咨询时间?咨询的主要问题?这样我们好进行年中或年终工作总结,好让顾问单位知道我们做了哪些工作?我们所收取的律师费是物有所值的,由于我们更多的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果没有记载,届时年终汇报的,感觉我们没有做什么?所谓:好记忆不如烂笔头。
起草、审核、修改合同。尚孚律所将建立强大的数据库,并依托专业的律师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法律服务。我们承诺审核、修改合同最迟两天内完成,起草合同最迟三天内完成,同时对于紧急事项我们建立绿色通道,派人当天予以负责解决。任何情况下,即使再简单的合同,我们一般情况下都是隔夜才出具的,一则为了防止合同审核错误,毕竟隔夜再审核,其思维会更清晰;二则不要让顾问单位觉得,我们起草、审核、修改合同很简单,其实没有一份合同是简单的。
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前,尚孚律所对于顾问单位的重要合同,将对合同签约相对方进行全面的资信审查,确保签约方的资信良好,有履行合同的基本能力。调查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查询网、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网站、百度网站等。一定要将查询情况作为附件发送给顾问单位,让他自己决定。
在合同签署之后的履行阶段,对标的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合同或顾问单位特别提出的合同,我们对其进行全面履行跟踪,确保合同得以顺利履行完毕。很多的律师对如何签约合同已经相对完善了,但对合同的履行缺乏跟踪,基本上签约完合同已不再过问了。而好的合同只能防范风险60%左右,最主要的法律风险一般出现在履行阶段。因此,我们在如何起草、审核、修改合同这一方面,不断学习别人经验、不断总结自己经验,但我们集中全力研究、探讨如何在合同履行阶段进行全面跟踪,这是我们尚孚律所发展之根本,这是我们尚孚律所与其他律所最大的不同点。我们将每一份合同的主要权利与义务提炼并制作为表格,表格的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标的、履行的时间节点、履行义务的主要内容等。表格两份,由专职律师持有一份、顾问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持有一份。我们全程跟踪整个合同的履行情况,主要采取手机短信、微信以及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书面提醒顾问单位。
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分析和验收,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为顾问单位出谋划策,充分利用协商、不安抗辩权、解除权、谈判、律师函、诉讼保全、支付令、诉讼、风险告知等手段,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完毕。
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制度,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中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应当及时加以改进,全面梳理顾问单位在过去的一年过程中所签署的合同履行情况,已经履行完毕的,总结经验,未履行完毕,经全面审核以后出具分析报告或优化建议。我曾经读到过一个真实故事:一个德国设计师为中国的火车站设计,当九十年过去以后,这个设计师已去世了,但他的遗嘱里还特别吩咐他子女,切记到时间提醒中国方面应注意火车站某些关键部位零件应予以更换,以保障安全。一个设计师能准确记得自己几十年以前所设计过的东西已难能可贵了,更可贵的是千叮嘱、万嘱咐其子女不要忘记提醒委托方注意保修。这则故事对我们如何维护法律顾问具有重大意义。
在此文的结尾,我根据自己的经验、以及结合全国律协、北京市律协制作的《合同审查的指引》,起草了《合同审查的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同时提供了一个借款合同版本,以供大家共同交流。
值班。我要求我的助理陈芳芳,每周一给顾问单位的大老板和分管律师对接业务的负责人打一个电话,咨询一下这个星期需要我们律师做什么?每周五我亲自给顾问单位的大老板再打一个电话,咨询一下我们哪里做得不足地方?其他时间里,我要求我们律师在第一季度每周至少有个律师到顾问单位值班一次,以后每两周去一次。资深律师或合伙人,每个月至少一次到顾问单位值班,除非顾问单位临时提出要求。我们根据顾问单位的要求,指派律师参与项目谈判或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指派律师出席贵司的董事会,解读法律咨询。
律师简讯。对于工作量比较大的顾问单位,每季度将向顾问单位进行汇报工作,并出具书面工作报告。对于工作量比较小的顾问单位,年中或年终汇报,并出具书面工作报告。最主要是定期向顾问单位提供与其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最新解读信息,定期向顾问单位提供涉及重大利益并可能潜在发生的法律风险之书面告知,既要提示风险,又要提供可能对顾问单位增长业绩有帮助的政策动态信息。目前我们尚孚律所在2015年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建立尚孚律所的内部杂志期刊,定期向顾问单位推送,各类法律风险防范方面的文章。我个人认为中国在法律期刊这个领域,做得最好就是原来在京都律师事务所担任理论部主管,现在天同律师事务所担任理论部主管的陈枝辉律师,其所写、所整理的文章,绝对是出类拔萃,绝对有助于提高我们的业务能力。
诉讼、仲裁、协商。我们把每一场官司当成一场战役来打,全力以赴。具体如何代理诉讼纠纷或如何辩护详见本书其他文章,在此不再重复。根据顾问单位的要求参与调解、仲裁、诉讼或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我们将对每一个诉讼案件或潜在诉讼案件进行风险评估,我们将争取协商予以解决,不同的案件将采用不同的办法,目的就是争取贵司的利益最大化。我们尚孚律师事务所立志成为一家专业的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如果诉讼或非诉业务等,我们有能力、我们自己解决,如果我们时间或能力不够,我们将积极与全国在某一领域最强的律师事务所中最好的律师合作,我们目的为客户终端解决问题,我们不担心因为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合作,而导致顾问单位被窃走,我相信我的顾问单位更看重是我们的人品、专业,已经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我们刑事辩护可能需要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合作,即使其他律师事务所做好了,顾问单位仍然感谢我们举荐之攻,如果他因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成功,不与我们签约法律顾问,那顾问单位将来还会遇到其他如上市、投资并购、PE等问题,他不可能又解雇该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选择我们尚孚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我们考虑更多得是为顾问单位解决问题,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实践证明:顾问单位一般不会轻易解除我们。
有的人问我:“长清,那你在执业过程中,有没有因为与其他律师合作,而导致顾问单位被窃走。”我的回答:“多的是,有一次我和合作律师一起与老板出差,这位律师老在我老板面前说我的不是,后来这位老板告诉我,只是建议我以后少与这样的律师合作,你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我遇到这样的老板还是比较幸运的,不过真的值得庆幸,我这个人傻子有傻福,在我生命之中经常遇到对我恩重如山的贵人老板,没有他们我什么都不是。当然,我遇到一些顾问单位被合作律师窃走,对此我一笑而过,属于你的,永远属于你的,不属于你的,再强求也是无用的。我是追求必然、顺其自然。但每被窃走一个顾问单位,只会使我更强大,更反思自己的过错、更总结我的过错,借用信乐团所唱的《海阔天空》:习惯伤痛能不能算收获,庆幸的是我,一直没回头。终于发现,真的是有绿洲。每把汗流了,生命变的厚重。走出沮丧才看见,新宇宙。海阔天空,在勇敢以后。要拿执着,将命运的锁打破。冷漠的人,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让我不低头 更精采的活。对于那些支持我、厚爱我的人,我大恩铭记在心不言谢,对于那些对我冷嘲热讽、冷漠我的人,我谢谢你们使我更强大,我对于任何人都没有责怪、没有仇恨,因为我知道:要想获得多大的成就,就要承受多大的委屈,更何况很多方面确实是因为自己的不足引起的,所以说,我最大的自信来自于我的失败。”
其他服务。我们尚孚律师有非常强大的合作团队和合作伙伴,将在融资、上市、医疗、公证、会计事务所、人才培养和推荐等方面提供增值服务。尚孚
附件一 &&&&&
合同审查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合同审查管理工作,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北京尚孚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为律师办理合同起草、审查、修改业务提供参考。
北京尚孚律师事务所的每一位律师,必须本着高度责任心的态度审核每一份合同文件,力求将每一份合同当成一件艺术品一样精雕细琢。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依法审查的基本原则
1-1、要求所有的律师及合同审查人员,必须熟悉并深入了解合同法及其解释一二,公司法及其解释一、二、三、四,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仲裁法,物权法及其意见,婚姻法,担保法及其意见,刑法,刑事诉讼法等。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1-3、在审查合同时应当注意,除了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外,还需关注与合同的签订及履行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律师必须充分注意,合同的内容及实际履行等如与这些地方性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虽然未必导致合同无效但有可能导致合同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特别说明:要求每一位律师上班之前的半个小时,下班之后的半个小时第一要务就是看法条,并在法条后予以解读备注。
2、参考案例的基本原则。
2-1、每一位律师应对权威案例进行研究、分析、总结,主要案例参考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司法、民商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北大法宝、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裁判文书网、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刑事司法指南等。
2-2、要求研究案例,并提炼每一个案例,并对其进行分类,提炼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案由、基本案情、争议焦点、原告方律师的主要观点、被告方律师的主要观点、法院观点、延伸思考等。
2-3、应保持对权威案例的主流观点持续关注,并在合同审查工作中应坚持审慎原则,对有可能导致败诉的条款及时提出书面警示。并将导致案件胜败的关键点及时予以书面告知,并反映在合同条款中。
3、参考合同范本的基本原则。
3-1、优先参考所里现有的合同范本,并定期组织各部门的律师予以完善。
3-2、注意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全面收集各种合同范本,并加以分类整理。
3-3、对来自百度、谷歌、北大法宝等发布的合同范本,加以研究,总结共性,寻找差异,并分析其利弊。
3-4、定期对律所的合同范本及自己收集的合同范本进行审阅,并逐步完善。
3-5、定期组织全所律所及外部专家对合同范本进行风险评估。
4、其他原则。
1、忠恕原则。在绝对忠诚于委托人的情况下,公平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确保每一个合同条款相对公平,依法促进双方签约。
2、保守秘密原则。任何情况下,均必须恪守秘密,绝不能私自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委托人的秘密,对在业务办理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予以绝对保密。
3、假定处理规则。设计合同的假定处理规则时,一定要知彼知己,假设在对方涉及到合同重要义务或承诺条款等而直接影响委托人核心利益的交易环节,对方不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加害履行时,应设置什么权利救济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解除权、抗辩权、抵销权等。
4、及时沟通原则。从委托人提交材料或交办事宜开始,一直到向委托人提交工作成果时,为了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可执行性,应及时与委托人予以沟通。
5、书面充分告知法律风险原则。合同起草、审查中发现的委托人的法律风险,应向委托人明确作出书面提示。特定合同或合同条款是否有效,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尚无明文规定,司法实践对此问题又存在不同做法,或理论上存有较大争议时,不论承办律师对此持何种观点,均应向委托人告知此法律风险。即使委托人对承办律师提出的法律风险提示不以为然,承办律师仍应保持审慎,并书面告知委托人。
第四条 合同审查的格式要求
1、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应依合同性质确定,依合同之性质,显然属于《合同法》分则规定的有名合同,可直接据此命名。如属混合合同或无名合同,可根据合同各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合同名称。如仍不能确定,则应以更有利于委托人的合同性质命名。通过上述方式仍不能确定的,可只称“合同”或“协议”。依合同各方主要权利义务关系难以确定合同性质时,合同名称亦可能影响合同性质的认定。而合同性质的认定将导致该类合同所属法律规范的适用,并可能影响合同争议司法管辖权的确定。应避免使用名不副实的合同名称,防止相关法律规范被无意识的适用。
合同的标题应采用二号字体,并黑色予以标注,每字间隔一个空格。
2、页码、格式、段落等。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页码,页码置于底线居中,如第【】页共【】页。四页纸以内的,用四号字体,宋体。超过四页纸的,用小四号字体,行距必须是用1.5倍。页眉:如果是委托人与对方签署的合同,页眉左上角标注双方公司的简称。如果是律所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同、风险告知书等,必须标注律所的LOGO。
黑体:合同标题、每一段落主题或重点都必须用黑体、格式条款均必须用黑体予以强调重点。
序号:第一条,1(读作第1.1款),1.1.1(读作第1.1.1项);(1)读作第1.1.1项第(1)子项)。同层次较少的,可只采用其中(1)、(2)、(3)三个层级。“甲方义务”、“乙方义务”之类的条款标题,仅适用于合同交易关系简单且内容较少的合同。
3、严禁笔误。不能有任何错别字、错误的标点符号。不能将数额、日期、地址、姓名、公司写错。如果数额涉及到的是金钱,必须大小写。不能将主体、标的指代错误。全文中的主体、标的指代均应保持一致。
特别说明:语言一定要简单,不要啰嗦;语言一定要用简单句,不要用复杂句;语言一定要有主动句,不要用被动句;语言一定要准确,不要产生歧义;语言一定要中性或委婉,不要过于苛刻等等。
合同来稿的接收
1、任何律师或合同审查人员,在接收合同送审稿及辅助性的背景文件、参考文件时,应尽可能通过复制等方式接受材料,并制作收件登记表格,绝对不能接收原件,以免因污染、损毁、遗失等意外情况影响委托人的权益实现,并导致承担法律责任。应尽可能要求委托人提交电子文档,以便于保管和修改、传输,并易于保持版面的整洁。
2、所有接收到的纸质文档均应以装订等形式集中保管以避免遗失和散落,并建立文档目录载明接收日期、委托合同编号、完成时间、审查方基本要求等信息,以便安排工作和档案管理。
3、所有接收到的电子文档均应集中存放于统一的电子文件夹,单独为每一个顾问单位创立一个文件夹。并在保持来稿原状的同时将来稿的文件名另存为体现文档内容的标准文件名称,如带有委托人字号、文件标题等信息的标准文件名。同时,应建立电子文档目录载明与纸质文档目录类似的信息,以便日后的工作安排及管理、检索。
4、在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时,应予以特殊标注,比如标注原稿、审核稿、最终稿,并标注每个合同的审核人是谁,以便奖惩。
5、律师收集资料时,应特别注意收集如下的信息: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合同当事人取得的与合同交易事项有关的资质、许可等;待审合同文本,或委托人提供的合同交易要点和具体要求;合同双方已经达成的初步意向;合同交易的背景资料;委托人及合同相对人进行合同交易的目的;委托人提出的特定交易要点或具体要求的意图;委托人认为的合同交易事项的重点、难点及疑点;委托人对合同相对方资产状况、履行能力及商业信誉的评价;委托人认为可能发生的,影响合同履行的特别事件;待审合同文本的制作方、提供方及提供的背景;委托人谈判地位的优劣;与合同交易事项有关的其他事宜。
6、接收委托人提交的合同起草、审查所需的资料时,应编制资料清单,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资料清单应由双方签署,双方备存。承办律师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分类整理,并妥善保存。
第六条 及时沟通
办理合同起草、审查业务,应当持续保持与委托人充分有效的沟通。可准确把握委托人的交易意图,充分了解合同起草、审查所需的具体信息,减少法律风险。可更有针对性的规范合同交易,防范合同风险;有助于构建、维系和提升与委托人的信任关系。最主要是必须准确知道委托人签署合同的目的,确保合同依法顺利签约并履行。每次与委托人沟通,必须制作书面记录,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委托人,以免误解委托人的目的。
第七条 合同起草、审查的步骤
&&&1、资料与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分析。对委托人提供的合同、资料与信息进行归集、整理和分析,明确合同交易事项的交易主体、交易目的、交易内容、交易方式,以及有关资料与信息中体现出的其他需要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
2、对合同性质进行确定,并对合同主体及合同交易事项本身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3、全面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全面研究相关的案例,归纳争议焦点,举一反三,予以运用到具体合同条款之中;全面收集并参考各种合同范本;咨询律所资深律师。
4、确定合同的交易内容、交易方式,准备把我双方之间核心的权利与义务条款。并对交易内容、交易方式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相应修正。
5、设置假定处理规则。谨慎、充分设定如果对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迟延履行、根本不履行的救济途径、违约责任条款
6、设计合同的辅助条款。如协议管辖、合同解除、合同变更、合同转让、合同的生效等条款。
7、每份合同三次审查,初级律师完成任务后发送给二次把关律师;二次把关律师审核后抄送给案源律师。同时重大标的、VIP客户的合同必须同时抄送给律师所主任以便随时抽查。
8、建立绿色通道、红色通道制度。所谓的绿色通道是指将那些紧急的合同、数额小的合同、简单的合同快速审查优先处理,但必须隔夜才能出具。红色通道是指那些重要、复杂的合同,我所律师必须共同研讨,但最迟必须在三天内予以出具。
9、整理、复核、成稿。
10、制作工作记录表,每一份合同审核人是谁,工时等。
第八条、全面审查合同。
1、对主体合格性的审查。
1-1、主要判断合同主体是否具有签约、履行合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问题:法人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属于特许经营或限制经营的项目,缺乏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明;特殊经营许可证等。
1-2、对于营业执照的审查,应注意根据其原件判断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及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经营地点、是否年检等信息,以判定其身份是否符合工商法规的规定;
1-3、对于资质等级的判断,应审查其相关的资质证书,以确定其是否合法、有效及是否在合法的范围之内从事经营活动;
1-4、对于需要许可方能从事的行业,应审查相关方是否具备相关的生产或经营等方面的许可手续;
1-5、对于涉及从业人员专业资格的交易,应结合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履行方式,审查履行合同过程中所需的特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
1-6、根据交易内容及当事人的情况,某些交易需要审查提供标的物的一方是否具有合法的处分权;
1-7、对于经办人,应当审核其授权委托权限或代理权限与交易内容是否相适,明确其与被代理方情况是否相符。合同主体为自然人的,还应核对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联系地址,以及是否具备从事相关交易所必需的资格等。
2、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
2-1、审查合同条款及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是否涉嫌存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合同无效、免责条款无效、可申请变更或撤销的情况;
2-2、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或合同的生效、变更、转让、解除,是否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需要企业章程或上级企业、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以及依法需要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依法登记等前置条件;
2-3、合同中的约定是否与法律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存在冲突,特别是与规范相关交易的单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存在冲突;
2-4、审查合同中所用的法律术语、技术术语是否与标准的解释或通常的理解相同;
2-5、审查交易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法律的明确规定以及强制性标准的具体规定;
2-6审查合同的名称与合同内容、属性是否一致,特别是有名合同的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存在冲突等。
3、对条款实用性的审查
3-1、合同中关于交易内容、交易方式的约定,是否适合标的的特点及需要、是否有助于实现交易目的;
3-2、合同中是否已经结合交易的特点、背景并基于通常的判断,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或争议进行了充分的预见,以维护委托人利益、提升交易的安全性;
3-3、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或合同中明示或隐含的管辖等条款,是否有利于维护委托人的交易安全、便于委托人行使权利;
3-4、合同条款的设置是否便于交易、便于追究违约责任,并适合合同各方的实际情况。
4、对权益明确性的审查
4-1、履行内容范围是否明确、具体,以及是否可以识别、衡量质量并可以履行;
4-2、各阶段应履行的内容、先后顺序、时限等约定是否明确、具体,相关的权利义务归属是否明确;
4-3、自行处理争议的程序中,时限、工作内容、责任方是否明确、具体,需要选择的争议解决机构是否已经明确、有效;
4-4、对于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及违约构成要件、违约责任是否具备可识别性、可衡量性;
4-5、合同如有附件,其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是否与合同正文冲突,以及合同中是否已规定冲突解释顺序。
5、对合同严谨性的审查
5-1、对于具体权利义务的列举,是否由于严谨性不足而存在产生较大争议的可能性,或合同中未对这种可能的情况约定判断标准和解决方法;
5-2、是否存在由于术语或关键词不统一而造成的条款冲突,或由于表述不一致而影响权利义务的明确性;
5-3、对于合同中约定禁止的行为,是否具有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以及类似的缺乏相应条款配合的合同条款;
5-4、对于篇幅较长的合同,或内容较为复杂的合同,应注意某些概念会由于使用场合的不同而发生内涵及外延的变化,避免由此而引起的权利义务变化。
6、对表述精确性的审查
6-1、对于合同条款的表述,是否存在严重影响交易目的实现或合同履行的语言歧义,即同一语句存在不同的语意解释方式;
6-2、在合同条款的表述语句中,履行义务的主体、内容、对象是否明确,代词的指代关系是否明确,或通过合同前后条款是否足以确定;
6-3、合同条款中所使用的语法及标点符号是否规范、准确,是否容易因语法或标点符号不规范、不准确造成权利义务无法判断或不明确;
6-4、合同中的术语、特定用语、对于同一事物的表述方式,在不同的条款中是否完全一致;
6-5、不同层级条款序号的使用是否符合规范或习惯,各层序号是否连贯并显示出明确的层级,以及页码是否连贯。
7、对合同效力的审查
7-1、合同的生效主要集中在合同法25条依法承诺生效时生效、32条签字或盖章时生效、33条确定法律确认书时生效、45条附生效条件的合同、46条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7-2、每个生效条件不一样,适用对象不一样,尤其是要注意签字或盖章时生效中的“或”,有的写成“和”,或与和是不同的,会影响合同的生效。
7-3、无权人签字或没有授权委托书(区分表见代理);
7-4、了解公章的性质及常见问题,如合同备用章、盗用章、遗失章、借用章的问题。
7-5、坚持面签防止事后否认。
8、对合同管辖权的审查。管辖权是魔鬼条款,又名夕阳条款,事关案件的胜诉,必须明确协议管辖的法院。
合同履行阶段的跟踪
1、在合同订立前后均应充分了解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目的,需求;审查对方的资质、资信,进行必要的查询(工商、组织机构代码等),合同订立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内容,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
2、标的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合同以及委托人特别提出合同履行监督要求的,律师应将每一份合同的主要权利与义务提炼并制作为表格。表格由初级律师持有一份、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一份。初级律师全程跟踪整个合同的履行情况,并采取手机短信、微信以及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书面提醒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行使权力或履行义务的时间。
3、书面保存证据:一个案件的胜诉与否主要在于证据,所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给予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收集、保管证据的及时建议。如发生合同履行情况变化,必须予以书面保存证据。
4、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的需求以及日常咨询过程中出谋划策,充分利用协商、不安抗辩权、律师函、解除权等手段,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完毕。
6、企业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分析和验收,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
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
8、企业应当加强合同纠纷管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合同纠纷经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9、企业应当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制度,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中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合同审查的奖惩制度
1、初级律师出现错别字、标点符号、数额、日期等错误时,每个字扣50元;二次把关律师在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错误的,每个字扣100元;最后把关的律师在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错误的,每个字扣200元,以此累计。所有的罚金不归尚孚律所所有,只属于犯错最少、表现最好的律师。
2、本办法由本所主任王长清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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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尚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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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现向甲方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65509;:&&&&&&&
,大写:&&&&&&元整。
&借款期限、利息及还款的方式等
2-1、借款期限:&
年 &&&月&&&日止,借款期限【&&
2-2、月借款利息为&2
%,年借款利息 24%;
2-3、乙方偿还本息的方式:乙方应在甲方提供借款之后每届满一个月向甲方支付月利息。乙方应在&&&
日之前将借款本金及未付利息一次性向甲方偿还完毕。
第三条借款担保
为了保证乙方能及时向甲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期限为借款到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保证的范围为借款本金【&&
】万元整及本合同约定的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相关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本息,每逾期一日的,则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应还本息的万分之五。每逾期一个月的,则每日的违约金为应支付本息的万分之八。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应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2、甲方应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
开户行:&&&&&&&&&&&&&&&&&&
开户名:&&&&&&&&&&&&&&&&&&
开户账号:
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予以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5、附件为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的身份证复印。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丙方:(签字按手印)
签订时间&&
2015年 2月25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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