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犯法,逃跑了,我们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吗?

离婚后没有一方完全是赢家:离婚的代价你考虑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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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没有一方完全是赢家:离婚的代价你考虑过吗?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离婚率升高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进步、人性自由的体现,可以将人们从失败的、苦闷的婚姻生活中解脱出来。然而,浮躁的社会风气也使很多人在茫茫人海、滚滚商潮中迷失了感情的本真,模糊了婚姻的本质。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社会和谐与国家稳定的基座。当前,居高不下的离婚率甚至“婚姻赤字”现象所带来的诸多社会负效应亟须引起正视与警惕。
当离婚成为一种自由选择的生活方式
德国著名哲学家黑格尔曾说,凡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结婚是为了过得很好,而离婚是为了过得更好。”维情集团婚姻医院首席咨询师明丽认为,现代人敢于对不幸福的婚姻说“不”,值得肯定。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邵晓莹告诉半月谈记者,传统观念中,贞操对于一个女性是十分重要的,选择了自己的婚姻就等于决定了自己的一辈子。而当今社会,贞操不再是人们评价女性纯良的唯一标准,婚姻也不再是束缚女性的枷锁。女性经济上的独立也让她们不必依附于丈夫生活,有能力和更多机会去选择适合自己的感情生活,而不必隐忍。要看到其进步性,即使有些离婚并不具有积极意义,但属于生活方式中的一种多元选择,亦无可厚非。
“通过我们咨询离婚问题的,80%最后维持婚姻,15%暂缓离婚,5%确实无话无情无爱的成功离婚。”维情集团婚姻医院院长舒心告诉记者,蔡女士就是属于成功离婚的一个案例。18年前,在她生孩子时,丈夫目睹了她撕心裂肺的难产过程,丈夫觉得自己愧对妻子,从此留下心理阴影,不再和妻子有性生活。
蔡女士曾经和父母说过想离婚,但父母给她的建议竟然是:人不吃饭会死,没有性生活绝对不会影响你的生命,何况我们家祖祖辈辈没有因为这个离婚的。等蔡女士找到维情婚姻医院咨询时,舒心明确告诉她无性婚姻应该离婚。通过做通夫妻双方的工作,最终顺利离婚。
“如果蔡女士不是等孩子上大学了才来做咨询,就不会耽误自己那么长时间,早点离婚还能早日重新寻找真爱,早日开始新的生活。”舒心惋惜地说。
半月谈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从事离婚干预方面的专家普遍不赞成凑合着过的夫妻,认为夫妻双方如果都不积极面对、查找、解决家庭问题,还是离婚好,否则会对家庭里其他成员产生不良影响。
“我曾经干预过一对夫妻,老公吸毒,而且在外面还有情妇,非但不管家里的事,还经常在家里闹,殴打老婆和孩子,给家人心理留下了深深的阴影。”心理咨询师苏丹说,“这种情况我们就觉得妻子选择离婚会更好。”
心理咨询师刘莉萍也认为,两个人确实没有了感情,并且都没有意愿去修复这段感情,这样的婚姻存在无益。
苏州人于某和夏某自小青梅竹马,2005年步入婚姻殿堂。然而,由于妻子夏某性格多疑,经常对丈夫产生怀疑,两人婚后生活矛盾重重。一次,于某参加同学聚会,与几位女同学拍摄了一些照片,夏某看到其中一张照片后,认为于某对一位女同学有“不一样的感觉”,哭闹不止。心中委屈的于某一番埋怨,招来了夏某的一记耳光和拳打脚踢。第二天,于某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而此时,夏某又后悔了,在双方父母劝说下,于某撤回了起诉。此后,这样的情景反复上演了5次,历时近两年。最终夏某承认两人之间只剩下争吵,自己也被这场婚姻折磨得疲惫不堪,同意离婚。
“这样的放手具有积极意义,能让双方重新获得机会寻求幸福生活。”苏州市姑苏区法院民四庭法官袁琴分析认为,对于一些名存实亡的婚姻来说,勉强维持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勇敢放手在某种程度上能提高婚姻质量,这是一种进步,也是一种自由权利。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洪祥长期从事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他在接受半月谈记者专访时表示:“婚姻需要男女主人公共同经营,不能把板子打在某一方身上,也不能简单评价离婚率升高就是一件坏事。这是时代发展的结果,需要综合审视,全面评估。”
“离婚后没有一方完全是赢家”
“尽管随着社会发展,人们观念的转变,离婚已经不再被认为是离经叛道之事,但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而言,没有一方完全是赢家,也可能是两败俱伤,并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与创伤。”江苏建湖法院上冈法庭审判员陈浩说,最近他审理的就有这样一桩离婚案例。
小芳和小平2012年底经人介绍成为恋人,在经历一段蜜月期后,于2013年8月登记结婚。然而婚后生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甜蜜,两人经常因为婚房迟迟没有落定而吵架。2014年3月的一天,小平在得到妻子怀孕的消息后,一再表示一定将房子敲定。时间一天天过去,承诺却迟迟没有兑现。在一次大吵后,小芳去医院做了人流手术。这一举动给小平的精神造成了莫大打击,精神恍惚的他从2014年5月开始与小芳冷战并分居,半年之后,他向法院起诉离婚。
“审理中我发现,小芳和小平仍然存在一定的感情基础,如果就这样离婚,两人都将生活在痛苦之中。”陈浩说,最终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希望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多些宽容与理解,在做决定的时候多一些思量。”
山西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首席专家王洁说,很多人离婚后对婚姻产生了恐惧症,觉得婚姻是不可靠的。今年37岁的王成刚(化名)在两年前离婚。“结婚之前就没有充分了解,婚后才发现彼此性格差异很大,很难生活在一起。”离婚之后,他也谈过两次恋爱,但每次都觉得女朋友或多或少性格有些古怪,怕以后生活在一起再重蹈覆辙,因此迟迟不愿迈入婚姻的殿堂。“一次失败的婚姻让我变得谨慎的同时,也有些神经质。”
某企业高管王女士与丈夫是大学同学,相恋10年,结婚3年后离婚。“离婚前后折腾了近一年,犹如两人不停地在拉扯牛皮筋,受伤更深的往往是后放手的那一方。”王女士说,离婚对夫妻双方的伤害是持久的,尤其是还没有遇到新的情感对象前,很难走出过去的阴影。“时常处于失眠状态,有时候要靠吃安眠药才能休息。对生活、事业的积极性也大幅下降。”
步入中年的倪先生日前刚刚打完漫长的离婚战。房子、车子、存款他都可以舍弃,但女儿的抚养权是他紧咬不放的。倪先生说,其实回头想想,导致离婚的根本原因,还是没有及时化解那些日常生活中的琐事矛盾,以至于积重难返。
离婚不仅对夫妻双方是一种打击,而且让两个家庭也付出沉重的代价。2014年,连云港市民小谢和妻子小李闹离婚,结果小谢的父亲老谢因为孙子抚养权一事,与亲家公老李发生纠纷。老谢脾气暴躁,对老李一通拳脚,致使老李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老谢须为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老谢通过检察机关申请调解。最终老谢和老李达成协议,老谢向老李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10万元,老李对老谢表示谅解,不再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责任。
“这样一场离婚风波,最终让双方老人失了和气又损失了金钱。”邵晓莹说,离婚还会对双方老人心理造成伤害,有挫败感、觉得丢面子,没有尊严感、幸福感。有些甚至导致身体不适、健康恶化,严重的会出现心脏病突发、高血压、糖尿病等症状。
刘莉萍说,目前多数父辈的思想还比较保守,他们不太容易接受离婚。在一些案例中,有的父母因为子女离婚无法接受,甚至以死相逼。
山西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武广明告诉记者,在一些诉讼离婚的案件中,当事双方的纠纷常常转化为两个家庭乃至家族之间的矛盾,由于财产分割等问题导致恶性案件发生。尤其对于男方,因为娶妻时花销巨大,离婚后造成人财两失,彩礼追不回来之后可能不惜动用武力去解决。
婚姻解体,孩子心灵不能承受之重
“孩子可能是一场失败婚姻的最大输家。”舒心说,婚姻不睦导致亲情冷漠,离婚的痛苦过程和父母分手的结果,会使孩子失去正常的成长环境。在不完整的家庭中,父爱或母爱的剥夺会使孩子安全感受损,可能导致他对两性关系产生疑虑,从而影响到未来的择偶和婚姻质量。
王洁告诉记者,曾经有一个20多岁的女孩来做心理咨询,她的父母在她1岁时离婚,她被判给了父亲。但父亲觉得带着孩子很难再婚,又将她送回母亲。父母双方推来推去好几次,最终是母亲心软留下了她。然而,幼小的她内心深处有了强烈的不安全感。“她总觉得有人拿着刀往她头上砍。”王洁说,父母离婚给她留下了一生难以抹去的心理阴影。
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心理教师康成表示,离异家庭的孩子容易产生自卑感,觉得自己不如别人,甚至在遭到嘲笑后,容易形成抑郁、憎恨、易怒、多疑、嫉妒、孤僻、胆小、情绪不稳定等心理特征。专家表示,在单亲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出现显性心理问题的比例明显高于正常家庭的孩子。
“大多数情况下离婚官司的夫妻双方都是想要孩子的,孩子被迫要在不可分割的父子与母子关系中选择一边,跟了一边就感觉好像背叛了另一边,这种复杂的、撕裂的情感会影响和伴随孩子一生。”浙江光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生裕说。
在当今高离婚率的环境中,离婚对于孩子的影响已经在校园中显现。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校长李国荣自2001年起在学生当中展开家庭情况问卷调查,以班级为单位,发现学生中离异家庭班级最高的占到23%~27%;2013年,再次开展学生家庭情况问卷调查后发现,离异家庭班级最高的超过50%,最低也达到30%。
“这种现象亟须引起重视,因为离异家庭开始带来连锁反应。”李国荣告诉半月谈记者,父母离异后,很多孩子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变化,有的跟随单亲父母重组家庭生活,有的丢给爷爷奶奶,有的独立生活,这样的家庭在学校统称为问题家庭。“我们的老师如果在不了解孩子家庭情况时而盲目批评,就会导致孩子出现逆反,有的甚至会离家离校出走。”
专家表示,单亲家庭对孩子的负面影响不限于成长期。由美国实验中心、美国婚姻家庭教育联合会、美国价值观研究所共同撰写的报告《为什么婚姻重要——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的21个结论》指出:在单亲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后来发生非婚生育和遭遇离婚的可能性大大高于完整家庭的孩子。
心理咨询师游红曼表示,“离婚传承现象”的确是个很典型的情况。“我们发现,父母离婚的子女8成以上都要离婚。”
比“离婚传承现象”更严重的,是单亲家庭孩子的高犯罪率。从统计概率上看,近年来青少年的犯罪率、心理疾病患病率和自杀率,几乎是与离婚率同步增长的。据天津市社科院的一次关于“城市闲散未成年犯”的调查,少年犯中认为父母关系不好的占34.89%;而对照组的普通家庭孩子中,只有9.9%的人认为父母关系不好。少年犯中承认自己与父亲、母亲关系不好以及遭受暴力侵害者的比例,也大大高于普通家庭青少年。
父母的管教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约束力,一旦缺乏这种约束,很可能会误入歧途。“2014年我碰到一个案例,重庆九龙坡区杨家坪派出所辖区一个家庭内的两个儿子,大的20岁,小的18岁,因轮奸罪分别被判刑3年和8年。他们说,之所以会走上歪路,就是因为小时候父母离婚了,他们跟随婆婆生活,父母从不管他们。”婚姻家庭咨询师苏小林告诉记者。
父母离婚会使孩子产生抱怨心理,这是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心理因素。陈浩说,他曾接手一个少年犯罪案件,当事人10岁时父母离异,他跟着父亲生活,父亲不怎么管束他。他越来越产生逆反心理,抱怨父母、顶撞老师,之后便沉迷网络,慢慢和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混在一起,最终因犯罪被捕。陈浩说,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在吉林省女子监狱服刑的30岁左右的女犯,80%来自离异家庭。该监狱的高级心理咨询师苑志敏表示,父母离异后,对孩子或疏于管教,或过于溺爱,导致孩子很自我,人格发展不健全,长大后处理问题容易走极端。
“我就是为了报复父母,因为他们离婚我不同意,我就选择结婚后离家出走进行报复。”服刑人员闫某今年26岁,父母离异后一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母亲为了弥补缺憾,对她有求必应,而父亲虽然不和她生活在一起,也是尽量在物质上补偿她。久而久之,她养成了自我的性格,认为父母的给予都是应该的。闫某与丈夫结婚不到1年就离家出走,一个人到南方生活,后来无钱生活下去,就选择盗窃,最终被判入狱。
研究表明,离婚带来的经济状况不佳也容易对孩子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一个人抚养孩子、男方抚养费不到位、就业歧视等因素都加剧了单身母亲的贫困化,她们已经构成了城市里新增的隐性贫困群体。”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陈一筠说,自己曾经对北京两个城区法院诉讼离婚的120多对有子女的中青年夫妻跟踪调查,发现85%的子女都由女方照顾。离婚5年之后,男方再婚的比例高达80%以上,而女方再婚比例不到20%。离异女性中,经济状况恶化的占65%,身患疾病需要医治的占15%。“而这样的经济状况,都会严重影响到孩子的身心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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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和我没离婚就和别人跑了,我报复那男的犯法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犯法。你可以告他重婚罪或者起诉与你老婆离婚,但不得私力救济。
私立救济是什么意思?
自己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想报复那个男的,可是找不到人。
如果你想再婚,你就和你老婆离婚。如果你不想再婚了,就是不和你老婆离婚,一直拖着,让他们不合法,这也是一种报复。等将来你老婆被人家抛弃的时候你在和她离婚。
犯法的,不要这样做。法院起诉离婚就行了,本来你是受伤害的一方,你采取报复行动就变成伤害的一方了,而且都跑了,可见感情也没办法挽回,离婚好好开始新的生活吧。
当然犯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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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回答已经详细了,男女一方提出离婚,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判决。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这要视具体情况而言,但是你要知道,现在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情况太少了,现在只要一方主张离婚,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可以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在调解无效后,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
其他答案(共10个回答)
一方提出离婚,一方不离,法院能否判离,得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
  相关信息一方提出离婚,一方不离,法院能否判离,得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实践中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不宜掌握,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骗取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故如果双方没有上述规定的情形,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实践中一般遇到这样的情形,都是第一次起诉后先由法院判决不离,然后等待半年后再起诉,这样下次一般没有特殊的情况,法院会认定双方的感情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
法院判不判离婚,法院要看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例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还有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经验,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骗取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是否判离的依据是婚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将先行调解,假如一方本身并无过错,且坚持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将判决不准予离婚;提起离婚的一方即使不情愿接受这个结果,也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在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生效6个月后,再行提起离婚诉求,届时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将判决准予离婚。
但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离婚案件除外。
法院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为标准。一方提出离婚,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即使一方不愿意,也可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是否判离的依据是婚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将先行调解,假如一方本身并无过错,且坚持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将判决不准予离婚;提起离婚的一方即使不情愿接受这个结果,也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在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生效6个月后,再行提起离婚诉求,届时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将判决准予离婚。
但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离婚案件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只要你想离终究能离,没有离不了的婚,主要找离婚的理由,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尽管明知法院会判不离婚,但是你还要去法院起诉,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第一次没有判双方离婚,你过半年以后再起诉时,法院一般都会判离婚的,所以你应该尽快向法院起诉离婚...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一般不建议上诉,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等六个月再起诉一般都能判决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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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审法官说“判离要等第一次判决书生效满一年”的说法没有法律根据,如果她不判离,可以上诉。但我想她的这句话不会写进判决书的,只要你有证据证明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
答: 你好,孕妇在怀孕期间是不可以离婚的。建议您保持良好心情,让宝宝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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