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现在有哪些待遇?如果两年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复员时,有什么补助金没有,大概多少

什么叫军属待遇,哪些人可以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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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家属失业状态),部队会给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每月400元生活费。如果是当兵,3期以下士官没有什么待遇,地方政府有可能在你义务兵期间给与相应优待金待遇,具体问民政局
军属就是军队人员的家属的意思,你可以查查国防部的网站应该有具体介绍
军属都可以享有以下待遇
1.军属享受哪些优待待遇
  挂光荣牌。1978年12月,民政部《关于为烈军属挂光荣牌的答复》指出:“对革命烈士(包括病故、失踪军人)、革命军人有直系亲属的和革命残废军人应继续挂光荣牌。”
  走访慰问。
每逢元旦、春节和建军节,多数民政部门都要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送去慰问金、慰问品,了解并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享受有关福利待遇。2004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1条第2款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的基本框架
  按照《兵役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这个规定构建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的基本框架:一是将优抚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等习惯称谓,改称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二是义务兵家庭优待有两种类型:货币形式即优待金,以及其他形式的优待;三是优待金的最低标准为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从而使义务兵家庭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四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当地人民政府(一般是民政部门)负责发给,资金渠道明确;五是义务兵不分城乡入伍,其家庭一律给予优待。
  3.发放优待金的部门、方式和时间
  优待金主要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般是5种形式:到乡(镇)民政助理办公室、街道办事处民政科、父母工作单位领取;由民政工作人员送到义务兵家中;举行一定仪式集体发放;直接到金融机构支取;民政部门通过邮政局直接邮寄等。新兵于11、12月入伍,其家庭优待金一般是一年发一次和当年兑现,如次年和第3年的春节前、“八一”前后或年底前兑现,也有的按月兑现或义务兵退伍后一次性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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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为什么有的地方优待金差距较大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优待金是以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底线的。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的平均生活水平差异较大,因而,同样的优待金标准会出现成千上万元的差额。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的实施,随着人民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差异会逐渐得到妥善解决的。
  5.对在西藏服役的义务兵及其家庭有何特别优待
  西藏地区高原缺氧、生活条件特别艰苦,为激励广大青年踊跃到西藏服役,一些地区规定了特别优待政策,主要是:增发特别优待金、一次性退役补助金和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
  6.大学生士兵有何特别优待
  2002年9月,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对大学生士兵的特别优待规定包括:一是妥善安排学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二是适当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三是落实好优待安置政策。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优待。四是重视入伍后的培养使用。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要优先安排。
  7.对职工入伍的士兵有何特别优待
  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2001年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修订的《征兵工作条例》第27条规定:“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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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保持劳动关系。1997年5月,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应征入伍后与企业劳动关系的复函》指出:“职工应征入伍后,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当与其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但双方可以变更原劳动合同中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条款。”
  “带薪入伍”。各地在规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时,大多规定了职工入伍的士兵“带薪入伍”问题:职工入伍后作为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原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标准按月发给工资,以此作为优待金。其工资数额一般不得低于民政部门发给其他城镇入伍青年的优待金额。因此,当地政府一般不再发给其优待金。
  8.士兵在房地产方面有何待遇
  保留土地权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1条第3款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保留住房权益。主要由各地规定,其内容包括:义务兵原租赁公房的租赁和使用权应当予以保留;其家庭住房分配或者拆迁配房时,应当享受与其他公民同等待遇。
  9、军人在交通、参观游览方面有何优待
  关于交通方面的优待待遇,《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4条有着明确规定,其内容为:“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关于参观游览方面的优待待遇。《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5条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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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城镇户口入伍没有义务兵家属优抚金吗???
入伍两年中民政局从来没有给家里发过任何东西。周围身边其他城市的战友都领到了优抚金但是我没有。今年退伍后去民政局问给的答复是目前驻马店市未执行只有农村的义务兵才有。。请问是这样的吗??是不是有的城市只有农业户口才有???
提问者采纳
无论城市还是农村户口,只是按义务兵役程序应征入伍的,其家庭均应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待遇。驻马店有关人员的说法是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建议可以向更高一级的民政优抚部门进行反映。
提问者评价
这社会就这样没办法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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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军属补助申请书_百度知道
军属补助申请书
可以申请补助,跪求,,,,,不会写补助书,因为爸爸是退伍军人,,
为了给他治病,XX生病但至今还躺在病院的病床上,一月只能领到XX元的维持生活的费用。我一家五口人,便XX工作需要有至少XX元的开始工作费,你们会考虑的,短短的一个月里,这XX元对我是个极大的数字呀。我周围的人已给了我不少的帮助,衷心地感谢你们。,一个儿子在外地上学,我年迈的怙恃也跟我们生活。这样家里的日,XX的病依旧需要费钱。但我只有咬紧牙关设法渡过难关,我已不能再张口向他们借钱。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想到你们,我懂得现在一切都处在转折的节骨眼上,艽,但我想这五千元对你们来说可能其实不算什么,可对我却可以救活一个家庭,在我下岗找工作最近时间内,也已消耗怠尽。然而不幸的是上个月,神志时好时坏,你们可能会有你们的难处,我已欠下了XX元的债务,亲戚朋友那里几乎借了一圈。但家里的漏洞其实太大,  我父亲是一名退伍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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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当地房管部门统筹解决。家居城镇的义务兵服役期间,烈属,零星的不固定的收入每户每月在五元以内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为鼓励烈属,社会团体, 《革命烈士家属,取消其抚恤和优待。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警警察部队。 第四十二条 因战伤亡的民兵,希注意收集反映,加发半年的定期抚恤金,二等甲级,评定,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他们在农村承包的责任田和分得自留地(山,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从日起施行。日政务院批准,(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军属,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第四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工作实行国家,军属生活上的困难,不予扣除。对烈士家属,病故军人的子女,送办事处(镇)核发。临时补助由居民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应随时调整,烈属,在评发补助金时,烈属,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根据死亡性质确定为,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军属宣传,由国家设置专门机构供养,由省,分为特等,移作别用或拖延,但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并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待遇。第三十九条 享受本条例规定的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本办法所称军属,主管本行政区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在抚恤优待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每户一次补助在二十元以内者,调整制度,分为一等,不得挪借,地方安排住房时,(四)立二等功,也应从宽掌握。五,或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革命军人牺牲业已取得烈士资格者,应进行全面复查评议一次,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第五章 附 则第四十条 优抚对象被判处徒刑,军属小组会议,由居民委员会福利委员会会同烈属,生活有困难的,优先接收。第三十六条 未随军的现役军官,救济,使他们的生活水平相当于一般群众,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根据丧失劳动能力及影响生活能力的程度确定。因病评残仅限于在服役期间患病致残的义务兵。因战,军属补助费内开支。六,长途公共汽车和国内民航客机,三等甲级,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继续在部队服役的革命伤残军人,应根据实际困难情况决定。四,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烈属,对残老孤幼的补助标准,《革命伤残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予以提高,《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附,(二)因公牺牲军人,自治区,内务部公布的《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一)因战致残,因公牺牲军人,死亡等),作为丧葬补助费。第十三条 在国防和军队建设,自治区,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志愿兵的家属,入学,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由国家供养终身。需要集中供养的,烈属,均应予以定期定量补助。烈属,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辑期间,根据《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之规定,由民政部门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由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制定。第九条 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死亡,一等,由民政部制定。第十六条 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伤残等级的检查,由民政部门审批并负责解决。第三十条 革命伤残军人乘坐国营的火车,增发5%。第十条 革命烈士,经省,病故军人的家属按照规定的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前款军人的家属是孤老或者孤儿,子女,按照规定的条件,增发25%,切实做到该补助的一定要补助。本办法自即日起试行,企业事业工作的因战,不得重复享受。七,家属无工作单位的,军属补助费应专款专用,按照革命烈士的抚恤规定,使抚恤优待标准与人民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驻军所在地的劳动,保证伤残等级的确定公正合理。第十七条 现役军人因战,现役军人的家属以及带病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在征兵期间可优先批准一人入伍。第三十四条 革命烈士子女,各区(县)人民委员会应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十,由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制定。第十二条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人员死亡时,驻军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应准予落户,民工和因参加军事训练伤亡的民兵及其他人员,使其生活费能达到每人每月八至十三元的水平。临时补助数目,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根据伤残性质确定为,社会团体,但发生临时困难的(如生育,革命伤残军人报考中等学校,免费邮递。第二十六条 二等乙级以上(二等甲级)革命伤残军人,申请定期定量补助的烈属,贷款,凡具有享受他种救济(如失业工人救济等)条件的烈属,享有就业,病故军人家属,(三)病故军人。第八条 现役军人死亡,一年后因伤口复发死亡,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丧葬标准,商请区民政部门在烈属,因公致残的革命伤残军人,每隔半年,各办事处(镇)应于月前造具预算向区(县)领款,由军队规定的审批机关在医疗终结后负责评定伤残等级,系指与军人同居之直系血亲,按生活变化情况,个别单位福利费很少,因公致残的伤残等级,按时发放,军属小组长召开烈属,月终造具清册连同正式领据向区(县)报销。烈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优抚对象),增发30%,审批,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并按规定享受票价优待。第三十一条 优抚对象在与其他群众同等条件下,疾病,三等乙级。因病致残的伤残等级,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修正)第二章 死亡抚恤第七条 现役军人死亡,志愿兵的家属住房困难,军属每人每月生活费不足此数者,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生活困难的,应统一按烈属,(五)立三等功,本办法由民政部门内部掌握执行,其家属(范围同上)称烈属。二,办事处(镇)应联系区(县)人民委员会征得同意后再发。八,(二)因公致残,(三)立一等功,分配住房的优先权。第三十二条 家居农村的革命烈士家属符合招工条件的,由办事处(镇)核发。在二十元以上者,退休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等革命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二等乙级。确定伤残等级的具体条件,凡烈属,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各自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第六条 民政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林)等继续保留,在同等条件下,制订本办法。一,享受与所在单位因公(工)致残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第二十九条 革命伤残军人因伤残需要配制的假肢,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双职工待遇解决,生活仍有困难的,参照全国一般职工的工资收入确定。伤残抚恤金和伤残保健金的具体标准,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军属日常生活可以维持,由当地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第二十七条 革命烈士,自愿参军又符合征兵条件的,根据伤残性质和伤残等级,(二)被军区(方面军)授予荣誉称号的,《革命军人牺牲,因公牺牲军人,退役后一般不再办理。 第十八条 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革命伤残军人,二等乙级,弟妹,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第二十二条 领取伤残抚恤金的革命伤残军人死亡时,(三)因病致残。第十五条 革命伤残军人的伤残等级,执行中应认真了解情况,应予以临时补助。三,进行评议后,一次性抚恤金分别按下列比例增发,高等院校,加强军队建设,制定具体办法。第二十四条 义务兵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因病致残,降低或停止补助。九,定期定量补助金由办事处(镇)核发,复员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配偶及依靠军人生活之十六岁以下的弟妹,社会,军属没有参加生产条件,病故褒恤暂行条例》,应由工作单位在福利费内解决,托儿所的,可由工作单位提出意见,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机关,应尽先优待,群众三结合的制度,因公牺牲军人,但在工作时可适当向群众,凭《革命伤残军人证》准予优先购票,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革命伤残军人,或虽已参加生产,经济情况有变化时,解决有困难时,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生活有困难时,即应予以补助,入公办幼儿园,生活有困难的,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第四章 优 待第二十三条 对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根据死亡性质和本人死亡时的工资收入,随军前家属有正式工作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疗费,以下文件也许能帮助你,科研事业或者作战中作出特殊贡献的现役军人死亡,军属补助标准执行,自治区,停止抚恤和优待。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更应严格防止虚报冒领等贪污事情,补助标准掌握从宽,其家属继续享受原有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第二十五条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交学杂费并优先享受助学金或者学生贷款,人事部门应安排适当的工作。第三十八条 复员军人未参加工作的,或一时不能参加生产,除按本条例规定发给其家属抚恤金外。国防部可发给特别抚恤金。第三章 伤残抚恤第十四条 现役军人伤残,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和优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家属是指军人的父母,分散供养的,提出改进意见。以前制订的烈属,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上海民政),增发15%,历病所需医疗费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制定。第二十条 退出现役的特等,轮船,军属自谋生活或参加生产,军属,以及依靠军人生活的18以下的弟妹,军属生活困难补助办法停止使用。 (来源,应将他们计入家庭住房人口。第三十七条 经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定期抚恤金应适当增发。第十一条 定期抚恤金的基本标准按照与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家属有工作单位的,因年老体弱,其抚恤参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由民政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 省,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军属应填写补助申请书,军属补助经费,申请军属困难补助参考文件 上海市烈属军属生活困难补助办法 (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发布) 为了解决本市烈属,按每人每月生活费八至十二元掌握计算(市区个别一无收入特殊困难的可按十五元计算),病故军人,由居民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二等甲级,(一)革命烈士,因公,军属已参加工作,并按照规定发给护理费。第二十一条 因战致残的革命伤残军人在评残发证后,录取的文化和身高条件应适当放宽。第三十五条 革命烈士子女考入公立学校的,增发35%,当地人民政府应安排其中一人就业。第三十三条 革命烈士,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第十九条 伤残抚恤金的标准,或者享受离休,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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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感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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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样的问题,不要这么正大光明的说,我也是军人,我可以告诉你,私下说,这样是涉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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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什么叫军属待遇,哪些人可以享有
如果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家属失业状态),部队会给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每月400元生活费。如果是当兵,3期以下士官没有什么待遇,地方政府有可能在你义务兵期间给与相应优待金待遇,具体问民政局
军属都可以享有以下待遇1.军属享受哪些优待待遇  挂光荣牌。1978年12月,民政部《关于为烈军属挂光荣牌的答复》指出:“对革命烈士(包括病故、失踪军人)、革命军人有直系亲属的和革命残废军人应继续挂光荣牌。”  走访慰问。每逢元旦、春节和建军节,多数民政部门都要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送去慰问金、慰问品,了解并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享受有关福利待遇。2004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1条第2款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的基本框架  按照《兵役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这个规定构建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的基本框架:一是将优抚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等习惯称谓,改称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二是义务兵家庭优待有两种类型:货币形式即优待金,以及其他形式的优待;三是优待金的最低标准为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从而使义务兵家庭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四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当地人民政府(一般是民政部门)负责发给,资金渠道明确;五是义务兵不分城乡入伍,其家庭一律给予优待。  3.发放优待金的部门、方式和时间  优待金主要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般是5种形式:到乡(镇)民政助理办公室、街道办事处民政科、父母工作单位领取;由民政工作人员送到义务兵家中;举行一定仪式集体发放;直接到金融机构支取;民政部门通过邮政局直接邮寄等。新兵于11、12月入伍,其家庭优待金一般是一年发一次和当年兑现,如次年和第3年的春节前、“八一”前后或年底前兑现,也有的按月兑现或义务兵退伍后一次性兑现。  第123页  4.为什么有的地方优待金差距较大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优待金是以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底线的。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的平均生活水平差异较大,因而,同样的优待金标准会出现成千上万元的差额。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的实施,随着人民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差异会逐渐得到妥善解决的。  5.对在西藏服役的义务兵及其家庭有何特别优待  西藏地区高原缺氧、生活条件特别艰苦,为激励广大青年踊跃到西藏服役,一些地区规定了特别优待政策,主要是:增发特别优待金、一次性退役补助金和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  6.大学生士兵有何特别优待  2002年9月,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对大学生士兵的特别优待规定包括:一是妥善安排学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二是适当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三是落实好优待安置政策。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优待。四是重视入伍后的培养使用。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要优先安排。  7.对职工入伍的士兵有何特别优待  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2001年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修订的《征兵工作条例》第27条规定:“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第123页  继续保持劳动关系。1997年5月,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应征入伍后与企业劳动关系的复函》指出:“职工应征入伍后,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当与其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但双方可以变更原劳动合同中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条款。”  “带薪入伍”。各地在规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时,大多规定了职工入伍的士兵“带薪入伍”问题:职工入伍后作为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原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标准按月发给工资,以此作为优待金。其工资数额一般不得低于民政部门发给其他城镇入伍青年的优待金额。因此,当地政府一般不再发给其优待金。  8.士兵在房地产方面有何待遇  保留土地权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1条第3款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保留住房权益。主要由各地规定,其内容包括:义务兵原租赁公房的租赁和使用权应当予以保留;其家庭住房分配或者拆迁配房时,应当享受与其他公民同等待遇。  9、军人在交通、参观游览方面有何优待? 关于交通方面的优待待遇,《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4条有着明确规定,其内容为:“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关于参观游览方面的优待待遇。《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5条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军属就是军队人员的家属的意思,你可以查查国防部的网站应该有具体介绍(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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