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岁的人拒不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决会怎么样

  闵行分局警察:吴德义男,身份证号码:176035、汉族其和母亲一直霸占我的位于本市卢湾区丽园路2室住房,拒不搬出,也不付房租导致我到现在还在外租房、上海市卢湾法院于(2011)卢民四(民)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也判决他们搬出,可是警察吴德义一直拒不履行卢湾法院的判决,也不上诉。更是不付我房租。导致我现在一直租房在外,6月份法院公告已经张贴,可是他们还是置若罔闻。身为执法人员却致法律于不顾。就这样践踏法律、拒不履行民事判决,知法犯法、以权谋私。我实在理解不了闵行区人民的公安队伍里面怎么居然有这样的人,混迹于中,这样素质的人是没有资格做人民警察的。请知道或者认识吴德义警察的朋友告诉我一下他在闵行哪个派出所或者交警队或者具体的单位上班我要到他们单位找他或者他们领导谈谈让他们知道闵行区的人民公安队伍里面有这么一号欺压百姓的警察存在!!!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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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申请强制执行
  @天下过客-29 22:32:47   闵行分局警察:吴德义男,身份证号码:176035、汉族其和母亲一直霸占我的位于本市卢湾区丽园路2室住房,拒不搬出,也不付房租导致我到现在还在外租房、上海市卢湾法院于(2011)卢民四(民)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也判决他们搬出,可是警察吴德义一直拒不履行卢湾法院的判决,也不上诉。更是不付我房租。导致我现在一直租房在外,6月份法院公告已经张贴,可是他们还是置.....  -----------------------------  地段好
  楼主 和这个吴德义是什么关系啦
  楼主,如果真的判决啦,你大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要找他们领导,你连身份信息什么的都清楚,直接去闵行分局好了,何必在这发帖呢,微妙啊
  86年的小警察嘛!  看来是家庭矛盾,怎么把自家孩子都曝光出来了,用心不良啊。现在的人啊,为了房子,啥都可以不顾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小警察就那么无法无天还得了。去他单位找他领导,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执行,那就以恶治恶,花点钱请人把他东西全部扔出去。
  楼主是谁,事情要讲清楚的呀
  前排围观
  可怜啊
  复议啊
  把它照片贴出来,网上搜索。让众人谴责它。网上都有警署电话和地址,挨个打电话给警署查问有没有这个人。
  现在这个房子纠纷太多了,真有道理的话法院早就帮你解决了吧,用不着为了这种事发帖吧!隐情~~~那
  @天堂的金货
01:38:00    建议申请强制执行   -----------------------------  已经申请了可是法院不给执行啊,警察把家里所有的老人都给弄到房子里面,不让法院执行啊。威胁法院呢
  @我爱酒井法子
09:35:00    楼主,如果真的判决啦,你大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要找他们领导,你连身份信息什么的都清楚,直接去闵行分局好了,何必在这发帖呢,微妙啊   -----------------------------  申请强制执行了,可是执行法官都倒浆糊的,去卢湾法院都N次了,最后人家警察吴德义把家里2个老人都塞到我的房子里面抗拒法院执行,法院就没有折了,不给我们执行了,晕死了
  @我爱酒井法子
9:35:00    楼主,如果真的判决啦,你大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要找他们领导,你连身份信息什么的都清楚,直接去闵行分局好了,何必在这发帖呢,微妙啊   -----------------------------  闵行分局信访办已经去了,但是不告诉我们具体在哪个派出所上班,我想找到他上班的地方找新闻媒体曝光他的行为。
  @贝琪-30 10:35:00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小警察就那么无法无天还得了。去他单位找他领导,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执行,那就以恶治恶,花点钱请人把他东西全部扔出去。   -----------------------------  是的我也想过这样,但是还是想通过合法的途径,如果实在没有办法也只能这样了。闵行的朋友谁知道吴德义在哪个派出所的告诉我一下,万分感激!
  @水上走走试试
12:09:00    现在这个房子纠纷太多了,真有道理的话法院早就帮你解决了吧,用不着为了这种事发帖吧!隐情~~~那   -----------------------------  朋友你真的是没有遇到或者没有打过官司啊,在中国这个地方你以为法院是万能的,昨天我去法院结果都是排对要执行的人,坏人却逍遥法外。执行的法官都是躲和拖难啊,你是没有遇到啊!哎
  绝对的胡说八道!这种帖子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呵呵,路过,这个名字蛮好听的,有点意思。
  说实话,帖子确实有点假~
  啥东东???
  是真的,判决书我就有
  是有点假
  很强很疯狂
  申请强制执行啊。
  官官相通,警察帮警察的,老百姓斗不过他们的。
  真假难辨,围观
  @不羁的蓝鲸
13:20:00    绝对的胡说八道!这种帖子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
如果我胡说八道不得好死,出门给车撞死,这样说你们可以相信了吗???你如果有能力给我解决你可以说个价的,不要坐着说话不腰疼。
  @cloud1-7-30 13:58:00    蛮假的!   -----------------------------  谁吃饱了没有事情做撑的到这里来发编故事啊,实在需要大家的帮助,才到这里来的,希望认识闵行分局警察:吴德义的人告诉一下具体在哪个派出所上班,或者有能力的人帮我解决这个事情或者好的建议的话开个价
  如果我胡说八道不得好死,出门给车撞死,这样说你们可以相信了吗???你如果有能力给我解决你可以说个价的,不要坐着说话不腰疼谁吃饱了没有事情做撑的到这里来发编故事啊,实在需要大家的帮助,才到这里来的,希望认识闵行分局警察:吴德义的人告诉一下具体在哪个派出所上班,或者有能力的人帮我解决这个事情或者好的建议的话开个价   
  肯定有前因后果
  相信LZ自己有屁股不干净的地方,利用对方警察身份来达到目的,有无耻之嫌,一个86年的小警察有什么能耐?法院还会忌讳是警察而搞不定?何必呢!
  @咖啡很苦涩
23:05:00    相信LZ自己有屁股不干净的地方,利用对方警察身份来达到目的,有无耻之嫌,一个86年的小警察有什么能耐?法院还会忌讳是警察而搞不定?何必呢!   -----------------------------  呵呵说这话的人自己是警察吧呵呵!首先声明一下这个人是个缩头乌龟,自己从不露面,一直让母亲、还有2位老人一位90多岁、一为70多岁的2为老人住到我的房子里面要死要活的乱闹,请问法院怎么执行??请问有这样的孝顺的子孙吗???这样的人您还会同情他吗???试问一个86年的小警察如果不懂法律知道法院对老人不会怎样,执行不了敢这样做吗???警察身份是我最大的麻烦,所以到现在找不到他本人。要是一般人找个私家侦探早找到了。哎
  @咖啡很苦涩
23:05:00    相信LZ自己有屁股不干净的地方,利用对方警察身份来达到目的,有无耻之嫌,一个86年的小警察有什么能耐?法院还会忌讳是警察而搞不定?何必呢!   -----------------------------  不管警察还是一般平民百姓大家都要守法对吧?我现在不是要来说他警察身份说事的,而是希望有知道的朋友告诉我一下此人的地址,然后我好找到他???问问他是不是男人,不要做缩头乌龟,不要把90多岁的老人当挡箭牌,那样太龌龊了,也太卑鄙了、咖啡很苦涩请问这样的人有无耻之嫌吗???
  @猫人-30 23:04:00    肯定有前因后果   -----------------------------  前因后果就是他现在赖着我的住房不走。一直当缩头乌龟,自己从不露面,一直让母亲、还有2位老人一位90多岁、一为70多岁的2为老人到我的房子里面要死要活的乱闹,不让法院执行。让她母亲拿剪刀威胁法院执行,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孝顺的儿子、、、迫不得已我才到网上寻求帮助的,真的没折了,我一个知青子女,没有后台,没有靠山、更加没有金钱,实在没有办法了、赖我房子快一年多了,到现在我还在外面租房子,法院的司法程序大家都知道的,漫长无比、、、、、、
    判决书
  不要遮遮掩掩
  该好好搞一搞
  要回来
  如果一审法院过了6个月还是执行不了,建议你像中级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吴德义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17****   执行法院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
  案号 (2011)卢执字第00457号   执行标的 40.00元   案件状态 已结
  关注次数 1次   
  民事纠纷,是要打民事官司的。
  围观扔鸡蛋 ……
  @wozuishuai-31 06:57:00    可怜   -----------------------------是很可怜呀,知青子女在上海的生活状况大家想必有所知道,我一个普通知青子女,没有后台,唉!大家知道现在一个警察的工资是多少钱,还这样赖我房子,我在外面一个月房租1800.一个小警察都这样,白住我房子更加不付租金,这个地段大家说吧2500起码的。一个上海的警察执法人员都这样耍无赖知法犯法和法院对抗,所以现在终于知道人家一般百姓为什么要闹和政府搞了!真的老实人吃亏,现在我很后悔走这个司法程序,要是当初自己直接进去采用暴力手段,起码来硬的,见一次打一次,往死里打,大不了进去,也不至于现在这个样子,真的晕死!太相信法律了,什么法律都是浮云。所以有些事情还是自己直接处理来的爽!!!!!!!!气死人了
    3      
  是不是还有真相LZ没说清楚?  本人觉得一个小警察 没啥本事去抗拒法院判决的吧
  看来表述的情况有些片面
  @一则烘山芋
10:33:00    是不是还有真相LZ没说清楚?    本人觉得一个小警察 没啥本事去抗拒法院判决的吧  -----------------------------  已经说了啊,他一直当缩头乌龟从不露面,一直让母亲、他奶奶等2位老人一位90多岁、一为70多岁的2位老人做挡箭牌不让法院执行。他知道法院执行的人拿老人没有办法。所以就这样!就是这样一个人!!这样法院就没有办法执行了啊!!!
  楼主和姓吴具体啥关系??怎么会打这个官司的啊??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啊!!
  可以找领导协商下这事
  看来是家庭纠纷的多数。犯不着到这里坏人吧。
  肯定是家庭纠纷!  楼主自称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姓吴的户口却在这幢房屋内这就是问题!
  楼上的是明白人,LZ你这种帖子绝对是漏洞百出,别人租你的房子户口怎么会在房子里,在说了,上海人需要租房子住?你以为你是老家?
  诶,家庭纠纷还来这里献丑啊,事情大了,都难堪的~
  主人公还是86年的小朋友哦,楼主太偏激了。
  看来是家庭纠纷的多数
  楼主应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
  内部矛盾内部处理。
  楼主是家庭矛盾吧,去法院打官司啊,法院有执行庭的,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你去人家单位闹了要付法律责任的。
  现在网民眼睛很亮的,别以为吧警察两个字拿出来,大家都会一边倒站在你这边,家庭纠纷,用不着这样,还把名字和身份号码搞出来,两个字“恶毒”
  你们俩以前是何关系?事情经过是什么?
  明显的纠纷嘛,就因为对方的职业就........
  从判决书上看,楼主是占理的,但是老人住在里面,确实挺难办的。  不过还是要劝楼主一句,不要冲动,老头老太碰不起的,到时候不但房子拿不回,还要把自己搭进去。
  lz是吴德义的PAPA?
  是家庭内部矛盾吧?
  上判决书看看
  @大黄蜂2049  为什么呢 怎么回事啊  -----------------------------  飘过 天涯:·天涯
  去告吧,法院会给你工作的判决
  LZ你好,你说的事情我看了下,大致情况我也明白了,说句实在话,像LZ碰到的这类情况的确比较倒霉,同情下,不过一件事还要归一件事情,我个人觉得楼主所说的这件事说到底无非是家庭纠纷,也就是一般的民事纠纷,楼主所说的老人住你房子里好像和你说的吴德义完全没关系的,在法律上任何人满18岁了他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并且吴德义对老人也没有赡养义务,你应该去找老人的子女才对,另外,毕竟把别人名字发到网上也是有欠道德的行为,严格来说是违法行为。。。
  这事情好解决......给我留言.....我告诉你怎么解决......放心 不会给你开价格的 呵呵.....这招忒损......但是不犯法.....对付警察嘛.....就得文明点......犯法的事情咱不做.......
  LZ是有什么误会吧~
  @a1-8-2 13:17:00    这事情好解决......给我留言.....我告诉你怎么解决......放心 不会给你开价格的 呵呵.....这招忒损......但是不犯法.....对付警察嘛.....就得文明点......犯法的事情咱不做.......   -----------------------------  你好好的呀,那太感谢了。我的QQ:谢谢
  自己家庭纠纷弄不弄就把人家身份爆出来,我觉得你也不是好货色,再说了,什么情况都不说明,就拿人家警察说事,你有理倒是把事情说清楚呀?
  @yangfan39
23:24:00    LZ你好,你说的事情我看了下,大致情况我也明白了,说句实在话,像LZ碰到的这类情况的确比较倒霉,同情下,不过一件事还要归一件事情,我个人觉得楼主所说的这件事说到底无非是家庭纠纷,也就是一般的民事纠纷,楼主所说的老人住你房子里好像和你说的吴德义完全没关系的,在法律上任何人满18岁了他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并且吴德义对老人也没有赡养义务,你应该去找老人的子女才对,另外,毕竟把别人名字发到网上也是有欠......  -----------------------------  解释一下老人是吴德义的亲奶奶,住一个小区的,自己有房子住的。还有我告的就是吴德义和其母亲周风翠,上面的判决书都很清楚的写着的。90多岁的老人大家来评评理,哪个人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让这么大年纪的老人自己的亲奶奶拉进去做挡箭牌?淌这个浑水,这是人做的事情吗???猪狗都不会这样的!其次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警察、公务员是公民就要服从国家法律吧?这个是做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吴德义算什么身为警察公务员做出这样的无赖的举动?公安大学4年难道不教法律吗???我就是要在这里让所有人都知道其的真实面目。现在事情很简单判决书清清楚楚的写着要他走人,可是他就是赖着。如果他我在网上公布他名字触犯法律他也可以起诉我的。谢谢关注
  @rzfx123
19:07:00    自己家庭纠纷弄不弄就把人家身份爆出来,我觉得你也不是好货色,再说了,什么情况都不说明,就拿人家警察说事,你有理倒是把事情说清楚呀?   -----------------------------  拜托您不认识字吗??事情的经过判决书难道还不够清楚吗???如果人家这是赖着你的房子,你还能说出这种话吗???如果是你无家可归在外面租房子,人家赖着你的房子,你还有会说这种风凉话吗???事情没有看清楚就别在这里乱说!!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警察、公务员是公民就要服从国家法律吧?他一个警察执法者都不履行法律,我难道不能在网上说吗???
  @rzfx123
19:07:00    自己家庭纠纷弄不弄就把人家身份爆出来,我觉得你也不是好货色,再说了,什么情况都不说明,就拿人家警察说事,你有理倒是把事情说清楚呀?   -----------------------------  你这样的货色我不说大家都知道你是干什么的,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好好把活干好,中国早晚就毁在你们这帮畜生身上!!!
  看不惯你就撒泼了?喔唷太可怕了,还说什么国家,你真行,国家得靠你哦~
  @天下过客-2 19:45:00    @rzfx123
19:07:00      自己家庭纠纷弄不弄就把人家身份爆出来,我觉得你也不是好货色,再说了,什么情况都不说明,就拿人家警察说事,你有理倒是把事情说清楚呀?    -----------------------------    你这样的货色我不说大家都知道你是干什么的,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好好把活干好,中国早晚就毁在你们这帮畜生身上!!!  -----------------------------  LZ你说话有些偏激了,我也看不过去了,什么叫不好好把活干好?你懂什么?警察一天要做多少小时你知道吗?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你觉得你的做法可取吗?请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一下,这样说是否有欠水准!
  看来楼主和这个小警察是有点家庭矛盾嘛 不过你动不动就报人家的身份 职业未免有点太过了吧 小小的鄙视下 哈哈
  围观扔鸡蛋 ……
    1、楼主自己看看清楚判决书的最后一段。。双方有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只要上级法院接受上诉的话,下级法院也无法强制执行。  2、楼主发帖只说对方在这件事情上面的情况,对于自己的情况只字不提,我们只看到你的一面之词,根本无法了解事情的梗概,没有说服力。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请注意最后一项,希望你对你的行为自重。
  楼主,你应该另有隐情尚未表白!
  @facetogod
22:10:00          1、楼主自己看看清楚判决书的最后一段。。双方有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只要上级法院接受上诉的话,下级法院也无法强制执行。    2、楼主发帖只说对方在这件事情上面的情况,对于自己的情况只字不提,我们只看...........  ----------------------有理走遍天下,没理寸步难行。如果他要是上诉我还有必要到这里来吗???他警察不懂法律,我公民懂的啊。我的情况判决书都说了啊,题外话说也没有意思的。这个官司就是她们霸占我房子,我向法院起诉就是这样的情况啊。然后她们耍无赖不走,打了110连110出警的警察也说她们这样是耍无赖,这个当时110出警的录音里面都有的。
  @匆匆过客匆匆匆
22:26:00    楼主,你应该另有隐情尚未表白!   -----------------------------  是的,我不否认。但是那是另外一个官司,起诉另外一个人的,题外话,所以我不想说那么复杂。但是这个官司就是起诉她们母子的清清楚楚的。我在这里想表达的就是身为执法人员,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这样一个事实!法院的强制执行公告我上传给大家看看
  @天下过客-2 22:37:00    @facetogod
22:10:00                  1、楼主自己看看清楚判决书的最后一段。。双方有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只要上级法院接受上诉的话,下级法院也无法强制执行。......  -----------------------------其实不是我不说事情的来龙去脉那样真的有点复杂,而且也没有一点点意义,不是吗,该说的该做的,法院已经有了了解,我们普通百姓不是法官,评说孰是孰非我个人认为真的没有一点点意义。法官断案看的是证据不是我说,也不是他说,这个大家都知道的。我在这里发贴的的目的就是,现在事情的真相就是她们赖着我的房子不走,这个是事实,我郁闷的是为什么身为执法人员,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这样一个事实!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我没有做过,我所说的都是事实,我需要的是大家的帮助,仅此而已。还有刚刚是有点激动,我为刚刚的行为抱歉。接受大家的批评和教育,真的为了这个事情,心力憔悴,快崩溃了,我妈本来是有心脏病史的最近担心的常犯,老婆也生病了。心里郁闷的不得了,所以希望大家原谅我的失态。  
    法院强制执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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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政府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现象:应拘留责任人
“执行难”作为我国行政诉讼实践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是本次行政诉讼法修改过程中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2013年12月公布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建议增加规定:一是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情况予以公告;二是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此次新增的法律规定能否解决“执行难”问题?造成“执行难”的主要原因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笔者近日采访了有关专家。“执行难”有何表现以会议否定判决、对判决消极不作为、该赔偿的不赔偿、该撤销决定的不撤销“执行环节是整个司法流程中最末端但却最重要的环节,如果执行环节没有将裁判落到实处,前面的立案、审判等所有环节就都失去了意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得不到维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建淼表示,“但现实情况是,执行难已经成为行政诉讼中比较普遍的问题,是影响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因素。”2010年,陕西省曾出现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行政诉讼“执行难”案件。这起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后,长期得不到执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面对生效的判决,省国土资源厅竟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及法律专家召开协调会,以会议的方式否定生效的司法判决。“一般而言,行政诉讼执行难主要表现为败诉的行政机关对生效裁判置若罔闻、不以为然,直接‘开会’否定判决的情况属于比较极端的案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指出,“但对判决的消极不作为,该赔偿的不赔偿,该撤销决定的不撤销等等,也足够使司法公信力受到极大伤害。”胡建淼说,“面对生效裁判,有的行政机关是单纯不执行,但还有一些行政机关,在形式上按照判决的要求撤销了相关决定,但与此同时却对当事人另外再做一个决定,内容‘换汤不换药’,甚至比原来的决定对原告更不利。”广东佛山九江镇村民朱济棠就曾遇到过这种情况。朱济棠因驾驶摩托车搭客被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局扣车,并处罚款1000元。他不服处罚,诉至法院胜诉后,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局改而重新罚款5000元。湛中乐说:“‘执行难’使得老百姓在行政诉讼中即使胜诉也只是赢来一纸‘司法白条’,赢了也是白赢,今后更不愿意提起行政诉讼,影响了行政诉讼对公权力应有的制约作用,陷入一个恶性循环。因此,解决‘执行难’,是本次行政诉讼法修改中必须认真考虑的重要问题。”“执行难”从何而来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不强、立法缺陷、法院人财物受制于同级行政机关“解决‘执行难’问题,要全面梳理造成这一问题的多层面原因。”胡建淼认为,执行难首先是由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不强导致的。在有些行政机关看来,成为被告就已经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情,更何况是败诉?因此在行政诉讼中,有些行政机关会尽可能地向法院施压,阻止法院受理案件、妨碍法院正常审理案件。而当面临败诉的结果时,这些行政机关则以无视法院裁判的方式藐视司法权威。“这些表现都说明行政机关的‘官本位’思想还没有彻底根除,认为权比法大。要解决‘执行难’问题,首先要使行政机关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尊严,尊重司法权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贯彻到实际行动中。”与此同时,立法层面的缺陷也不容忽视。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四种措施:通知银行从账户直接划拨罚款或赔偿金,按日处以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等。“这些措施从形式上看比较齐全,但实际上,在现有的司法体制下操作难度很大,实践中适用的比例也很小。”湛中乐指出,“比如,罚金的额度太低,仅有五十到一百元,威慑力较弱;划拨赔偿款的账户来源存在问题,行政机关一般没有专门的赔偿基金,常以影响行政机关正常运转为由拒绝划拨;司法建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必须求助于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人事机关,不排除出现被置之不理的情况;没有藐视法庭罪等相关的罪名,也没有明确追究刑事责任的入罪条件,操作性不强。”“要真正解决行政诉讼‘执行难’问题,还是要从行政诉讼机制改革和司法改革入手。”胡建淼认为,“目前行政诉讼的案件尚未规定提级管辖,法院人财物都受制于同级行政机关,法院做出行政机关败诉的判决已经需要克服不小阻力,而在执行环节的难度就更大。还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人大代表在每年的两会上要对法院的工作报告进行表决,而政府官员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较高,因此,法院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不得不考虑这个因素。如果不在整体上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独立审判,‘执行难’问题就很难得到根本解决。”“执行难”如何解决对拒绝履行者予以公告、对直接责任人予以拘留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此前公布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从两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责任:一方面是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情况予以公告;另一方面是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此次的修改稿,立法机关是下了大功夫的。尤其对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是本次修改最大的突破。”胡建淼谈到,“从可操作性来讲,在目前司法公开开展得有声有色的情况下,公告制度具有较强的可行性。虽然看起来这种方式比罚款、拘留等要温和很多,但却切中了要害。一旦法院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司法裁判的情况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布,行政机关将面临很大的压力。在舆论监督的配合下,上级机关和人事部门也更容易掌握情况,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裁判或依照法定程序上诉、申诉。”湛中乐也同意上述观点,他表示,“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情况予以公告,是本次修改中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重要的措施。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在维护自身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方面的形象有着越来越迫切的需要。通过公告制度,可以让那些无视司法权威的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如‘过街老鼠’。这种方式,实质上是将对司法裁判的遵守与执行,与行政机关的政绩口碑紧密结合在一起,这样的效果值得期待。”
而对于新增加的“拘留”措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薛刚凌则强调,“这实际上是为了排除行政机关妨碍诉讼的行为。但这一规定还在探讨过程中,实践中也没有这方面的实例,究竟该如何操作,还有待探索。”当然,解决“执行难”问题,仅靠公告和拘留也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站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宏观视角来把握,在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上为保障独立审判、维护司法权威铺平道路。胡建淼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筹管理以及提级管辖、指定管辖的改革方向,使得人们对解决行政诉讼‘执行难’问题有了更多期待。”
本文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NN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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