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哥一个月给白富美2000元零花钱,赌白富美没有把自己当取款机,,为什么要赌,有可能赌赢吗?

学姐为拿到出国的机会,一天三餐吃馒头考第一,结果被关系户抢了

我有一个学姐,她是我见过的,最最最优雅的女生。她永远妆容精致,衣着得体。熟人的party中,她是笑得最和暖的那一个,但一工作,瞬间显出强大气场,走路带风,干练自信,被员工形容为“穿prada的女王”。

有人看着学姐一天一个名牌包,小半月不重样,就在背后嗤之以鼻“还不就是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白富美”,有这种想法的人,要么是嫉妒,要么就是根本不了解学姐。只有我知道,为了变成今天的自己,她曾经有多努力。学姐说,当我们小时候在必胜客吃披萨的时候,她极有可能正在啃豆腐菜——一种在西南乡镇随处可见的野菜。

她爸是个浪子,赌博,酗酒,不务正业,是“及时行乐”和“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坚定信奉者。她妈妈本是个温顺良善的传统中国女人,但某次发现酒鬼丈夫多了个酒后打娃娃的毛病后,便毅然决然离了婚,带着她独自搬到镇上。

在那个封闭保守的地方,离婚等同于罪孽。从妈妈在镇上卷尺厂上班的第一天起,就不断有奶奶那边的亲戚找过来,各种人身攻击,各种撒泼式的辱骂,言语之粗鄙,让她妈在车间羞愤到无地自容。没过多久,她妈在上班时一出神,就把手指头砸断了。那年她5岁,追着那辆载着她妈去医院的三轮车,一边哭,一边跑。那条路灰暗而漫长,记忆也是。

工作丢了,一时没了工作来源,她只好跟着妈妈去摘豆腐菜,附近的摘完了,就跑到更远的地方。现在这种野菜成了有机蔬菜,在超市价格再贵也供不应求,但她再也不会吃。不能总回娘家,乡下的外婆靠大舅妈一家养,本来就不好过。不能总和亲戚借钱,因为冷眼比冬天的风雪还无情。

为了养活她,她妈妈捡过路上的塑料瓶,卖过菜,熬夜做过刺绣,还摆过小摊卖抄手——这是她最喜欢的。南方阴冷的冬天,她们起一个大早去生炉子摆摊。最厚的衣服穿在身上,一天下来嘴唇也冻得青紫。收摊的时候,她妈会把剩下的抄手舀一大碗出来,面皮糊烂,馅菜破碎,但是一口热汤下去,幸福得舌尖都酥软。还有一阵子,她妈帮别人看小孩,带着她一起去。雇主的孩子哭闹,她妈会用牛奶哄着,她就乖乖坐在一边,偷偷嗅牛奶的香气。女主人回家后,第一道目光就用来打量柜台上的零食,或者不经意地走过去打开奶粉罐头,探头看看又盖上。

长大后懂事了,偶尔回忆,她才理解女主人那一连串举动的意思。这样的往事永远不会随风飘散,而是变成针尖,时不时蹦出来,刺痛她小小的心,那心里有着最卑微,也最脆弱的自尊。

有一年过年,乡下杀猪,外婆瞒着舅妈,好歹藏了几根猪骨头托人捎来。除夕,母女俩用骨头汤煮面,面条吃完了,骨头也被啃得干干净净。为了多掏出一点骨油,妈妈还折断了一支筷子。什么是相依为命?这便是了。

有一次她发烧三天没好,第三天已经烧得躺在床上起不来。她妈急了,后悔不该为了省打针的钱只给她吃药。怕她烧成傻子,背着她去镇上的诊所。走到一半,突然下大雨,本来就陡峭的土路变得更滑,在下一个土坡时,她妈脚滑,直接背着她一起摔下去。按理说,这是一对应该抱住对方嚎啕大哭的悲情母女。

可事实是,当她妈焦急地爬过来问她有没有摔伤时,她看见她妈满脸泥水,如同花猫,忍不住笑了。她妈征了一下,认真凑近看她的脸,也笑了。她们就这样坐在大雨里,看着对方狼狈的样子傻笑着。“朵朵,你看,有个棒棒糖。”她妈突然盯着地上某一处说。她一瞥,果然惊喜地看见一颗未拆封的棒棒糖静静躺在身旁,那糖的牌子是“真知棒”,在小卖部卖5毛钱,她通常可望不可即。

在高烧不退,嘴巴里最苦涩无味的时候,一根棒棒糖从天而降,学姐说,她无法形容那一刻心里幸福的滋味。到现在,她的味蕾已经不记得棒棒糖的甜味了,但她永远记得那一刻她和妈妈的喜悦。她妈还笑着说:“我们朵朵是个小福星哟,摔了一跤,捡了一根棒棒糖。”那天过后不久,生活发生转机。她妈去了一家餐馆打工,而她被送到县里的小舅舅家,妈妈把赚的钱都寄给舅舅。

在舅舅家,她一住就是三年。那个年代,普通家庭都不富裕。她和妹妹每天早上一人一个清水煮鸡蛋。妹妹喜欢先吃鸡蛋再吃饭,她相反,喜欢把好吃的东西留到最后吃。于是无意中,她便听到舅妈在房间里和舅舅偷偷说,是她抢了妹妹的吃的。她和妹妹住一个房间,她来了后就在她的大床旁边支一个小沙发床。晚上睡觉后,舅妈经常把妹妹叫去吃独食,她闭着眼睛装作不知道。没有零花钱,每次班上收班费,她都缩在角落里假装没听见,其实困窘地要掉眼泪。

还好,很快她就结束了寄人篱下的生活,因为她考上县里最好的中学。学姐说,那个小县城,就是当年的她眼中的繁华世界。她第一次路过肯德基和必胜客,第一次看见有年轻导购在门口跳舞的品牌服装店,第一次看见花花绿绿的电影海报,第一次在书店随心所欲地看书。

整个中学时期,她成了一个彻底的苦行僧。但她的努力不再只是为了给妈妈争气。她知道自己心里有了一片不为人知的浩瀚星空,所以她才高中三年如一日地每天早上5点起床念书,好几次因看书走得太晚被锁在教学楼一整晚。她想追逐这片星空,她想去看更大,更新奇,更美丽的,让人蠢蠢欲动的新世界。

18岁的夏天,她收到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个夏天所有同龄人都在唱歌,烧书,彻夜狂欢。而她每天在餐馆端菜,洗碗,一块钱两块钱地计算着新生活的价格。然而,新生活在第一天就给了她一个猝不及防。

是在开学报道的第一天,为了图便宜,她买的是几十个小时的硬座,且是深夜到站。凌晨两点她坐在候车厅等待天亮,上了个厕所回来,书包夹层里的现金就都不见了。

天亮后,她拖着旧皮箱,没有钱坐车,只好硬着头皮趁着人多混上公交车,一路上都在提心吊胆,害怕司机发现,让她交钱。好不容易找到学校,公寓却因还未正式开学而不予开门。她又饿,又累,浑身脏兮兮,只能拖着旧箱子在学校外面四处游荡。她的新世界果然繁华异常,可她只感受到透骨的冷漠。

那晚,她孤零零坐在一家蛋糕店外,直到街上所有店铺都关门。最后,好心的蛋糕店老板娘发现了她,请她进店,还给她端来免费的蛋糕。蛋糕是香甜绵软的,可新生活是陌生无助的,她边吃边擦眼泪。老板娘是过来人,看见她的穿着和破皮箱,一切了然于心,当下就将两张桌子拼在一起,抱来薄毯子,让她睡在店里。

老板娘默默做着这些,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只是在第二天她要离去时,轻轻对她说:“姑娘,好好学习,以后一切都会变好的。”学姐说,不知道为什么,老板娘安慰她的时候,她突然就想起和妈妈相依为命的日子,明明下着大雨,发着高烧,母女俩都被大雨浇得狼狈,可是,地上一根小小的棒棒糖却让她们在雨中对着彼此大笑,那样的开心。就好像,一根棒棒糖的甜味,便足以盖过生活所有的苦涩。后来的大学期间,即使生活再艰难,她却再没有哭过。

最难的一个月,她的生活费是150元。买两毛钱一两的榨菜放在宿舍,早餐和午餐都是一个馒头就榨菜,没有晚餐。那个月里刚好有一天感冒,受不了馒头的寡淡,忍不住去窗口打一个鸡蛋炒西红柿,因为这个菜剩下的不够一个分量,打菜师傅免费打给她,为了这个,她高兴了一天。她做过家教,每次来回四小时,倒三趟车。她在教学楼门口发过传单,也曾提着一大袋洗发水,在学生公寓楼一间间推销,受尽白眼无数。

她在学校食堂做过勤工俭学,来打饭的学生中不少是她的同学,她从一开始的面红耳赤变得坦坦荡荡。累的时候,她就问自己,是否愿意和小镇上那些早早辍学的小学女同学一样,结婚生子,柴米油盐,然后在麻将里渐渐老去。

她知道自己不甘心。她用功学习,每天依旧早起读外语,风雨无阻。同时她进学校报社,参加主持人大赛,跟着社团里的学姐学长去外面的公司拉赞助。她发现,原来世界真的很广阔,会遇见有趣的人,会经历不曾经历的事,会明白再大的目标,只要努力,就能触手可及。

她穿廉价衣裙,却打扮得素净淡雅。她清汤寡水,却自有不施粉黛的清丽。她买不起奢侈品,却有着别人难以追赶的巨大阅读量。几乎所有学生能做的兼职,她都尝试过,最后她固定给一个文案公司写宣传文案。因为文采好,创意新,又比别人更努力,不断有客户指名要她写。渐渐地,她的稿费已经足够负担学费和生活费了。

大三,院里要选派优秀学生出国免费交流,几乎所有同学都觉得唯一的出国名额非她莫属,包括她自己。对于她来说,想要免费出国,这可能是唯一的机会。因此,她放弃了所有兼职,又恢复了大一时每天馒头配榨菜的日子,就为了了一心一意泡图书馆,准备最后一场选拔考试。

就着榨菜咽着馒头,她心里却是快乐的,因为她觉得,生活在渐渐变好,未来越来越清晰。半年后的选拔考试,她考了第一名,可是,出国名额却给了另一个女生。导员不忍地告诉她,他帮她争取过,但没用,因为那个女生的伯伯是副院长。

她惨然一笑,原来,新世界里也会有灰暗,丑陋和不公。她心情灰暗,不吃不喝,在宿舍床上整整躺了两天。第二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梦里下着大雨,年轻的妈妈和小女孩坐在地上,全身都被雨水和泥水浇湿,可她们就像一点也不知道自己有多狼狈一样,反而笑得很开心。小女孩高高举着手里的棒棒糖,笑嘻嘻地朝她妈妈炫耀。

她在半夜醒来,眼角是湿润的。那一瞬间她突然就释然了。黑夜里她微笑着在心里说:忘记这件事情吧,不过就像在雨天摔了一跤,与其难过,还不如找找看地上有没有棒棒糖。第三天,她就起床了,生活一如既往,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那么,这一次,地上还有棒棒糖吗?她说不清。只是,不久之后,她突然得到一个试写电视剧剧本的机会——是以前文案公司的老板,把她推荐给自己一个做影视的朋友。这是她第一次写剧本,熬夜三天,按照大纲写了一集剧本送过去。影视老板看完,直接对她说,过来帮忙吧。

于是她就在那家影视公司实习了九个月,全程参与了那个剧本的创作。剧本拍摄期间,她认识王建林,并开始热恋。电视剧热播大火的那年,她拿了第一个新人奖,正在写第三个剧本。同年,王建林和她求婚,她拒绝,理由是还没看够大世界。再然后,她和别人合开了一个小小的影视工作室,从最开始所有事情需要自己亲力亲为,到后来,工作室逐渐扩大。从最开始交不上房租,到后来换了更好的地段。这中间,她和王建林吵过架,分过手,也换过几个男友,最后兜兜转转,还是回到王建林这个原点。

王建林常开玩笑说自己有种挫败感,因为每次和他分手,她都不够失魂落魄,一定是不够爱他。其实,她哪里是因为不够爱,而是她早已习惯,摔跤后,也要记得笑。再然后,她在这个城市买了房子,把妈妈接了过来。工作室蒸蒸日上的时候,她把事务交给合作伙伴,自己出国读戏剧。

回国的那一天,王建林捧着鲜花和钻戒问她:“你的新世界看完没有?现在,该和我组成一个小世界了吧。”她先是点头,后来又摇头,说:“大世界没看完,不过,小世界可以有。”就这样,她结束了和王建林长达十年的爱情长跑。

这就是我的学姐的故事,也是对“为什么她这么优雅”这类问题的最佳回答。每次看见学姐轻盈又优雅的背影,我知道,是生活让她如此轻盈,如此优雅。因为,在我们眼里,生活只是生活,而对她而言,生活却是,摔倒后,地上还有一根棒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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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讲的这个穷小子现在是享誉世界的艺术家,那么我们就从三十年多年前讲起吧!

三十多年前,这个穷小子出生在湖南农村,那时候全国都在流行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插队下乡,穷小子也算不上知识青年,但他特别喜欢在稻田里玩水,喜欢村里村外红白喜事的热闹场面,但准确地说他是喜欢红白喜事上,各种可以吹拉弹唱的家伙发出来的声音。

农村孩子嘛,没什么大的理想,他的理想就是可以成为红白喜事上的巫师。他觉得那些乐器发出的声音很酷,各种高兴的、悲伤的调子都能搞出来。于是,他一边很努力地插秧,一边有空就捣鼓那些乐器,也乐此不疲,如果没有后来的大广播,他也许就这样幸福地在农村终此一生了,娶个农村媳妇,过上老实巴交的农村生活。

命运似乎总是曲折的,神一样推着你走,不允许你稍事停留。某天,村里的大广播发出了一段气势磅礴的音乐,穷小子震惊了,内心道“他娘的,这是什么音乐?好霸气,从来没听过,比红白喜事上的那些破玩意高级多了。”后来大广播里介绍 “美国费城交响乐团要到生产大队上来演出,刚才的音乐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穷小子走出稻田,把田埂上的二胡一脚踩碎了说,我要成为贝多芬,我不要当巫师了。于是穷小子四处打听怎么才能演奏交响曲,终于打听到长沙乐团里可以,但必须是大学毕业才行。穷小子一听二话不说就立刻报名要考中央音乐学院,可是高考报名要求要插队三年以上才行,那时候的穷小子刚插队不久,于是他就一边插秧,一边心心念念着交响乐。

某天,长沙来了个邓书记跑到田边拿着喇叭问,你们知道谁谁谁吗?正在稻田里插秧的穷小子竖直了耳朵听,没错喊的正是自己的名字,他紧张地回想自己哪里捅娄子了,想半天也没想出来。邓书记说,听说你吹拉弹唱样样不错,这样啊,俺们乐团到海外演出船翻了,团里正缺人,你愿意去我们团里吗?穷小子傻了,愣了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终于穷小子在团里的栽培下,顺利考入了中央音乐学院,考试那天寒酸的他买不起小提琴上的第四根弦,愣是用破旧的三根弦的小提琴考上了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毕业后他辗转到了纽约读研究生,可是纽约房租太贵,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他陆续交了几个女朋友都嫌弃他穷离开了。他心里想完了,这辈子我恐怕是娶不上老婆了,除非我离开我热爱的音乐,之前有女友建议他开饺子店、洗衣店都比搞音乐强,搞音乐会饿死的,他拍拍身上的灰尘,拿着小提琴就心灰意懒地走了,女友也从未再去找过他。

穷小子每天有空都在纽约街边卖艺赚点零花钱,有不少漂亮的女生看他模样不错,又很有才华都纷纷靠近他,可当听说他连自己都养不活时,那些漂亮女生都敬而远之走了。于是穷小子暗暗下决心,这辈子终身不娶,就是要和音乐在一起,他离不开音乐。

他在纽约漂了几年还是没什么大的成绩,有天遇到一个女孩子对他有点好感,他觉得没必要浪费时间就很直白地说“小姐你好!我的房租是500美元,可是我每个月挣的钱还不到500美元,你确定你要认识我吗?”女孩看了看他手上的琴,微笑地点了点头。那一刻,穷小子心中一秒钟都没来得及思考,就内心坚定:这辈子就娶她了。

原来这位女孩也是中国人,来自上海。于是这个湖南穷小子就娶了上海女孩。后来有媒体采访女孩,你的先生当时那么穷你为什么还要嫁给他?女孩说,我就觉得他是个灵魂很高尚的人,那么窘迫的生活下他还能把琴拉得那么棒,这样灵魂的男人能嫁给他是我的福气。

又有媒体采访后来的穷小子你不是发誓不娶吗怎么遇到你太太就变卦了?对,我是发过誓终身不娶,那是因为我觉得我这辈子没可能娶上老婆了。可是遇到我太太,我发现她和大多数女人不一样,我一直喜欢用500美元试探很多女孩,其实我当时只能挣到300多美元,但我确实心仪我太太我就多说了两百美元看看事情有没有转机?没想到她居然没有用金钱衡量我,我们俩可以说是一拍即合,灵魂伴侣,她很支持我的事业。

想要找到真正的爱情,真正的灵魂伴侣的小伙伴,也许可以参考穷小子的这个办法,但无疑也增加了各位打光棍的几率,大伙自己看着办吧!可别说是我的建议,我可不负责。

可能熟悉古典音乐、电影配乐的吃瓜群众们已经知道穷小子是谁了?没错,他就是享誉国际的著名作曲家、指挥家谭盾,他凭借《卧虎藏龙》的配乐问鼎奥斯卡最佳音乐,为电影《英雄》《夜宴》做电影配乐,同时和大提琴家马友友合作了很多交响乐,经常满世界演出。

找到灵魂伴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真正的灵魂伴侣不会用物质衡量你,懂你、彼此贴心是最高境界。谭盾的老婆并没有说,你搞那破音乐不赚钱,换个赚钱的行业吧!因为他懂得丈夫对音乐的执着,懂得丈夫对专业的专注,只有真正的热爱和专注才能成就一番事业,心浮气躁永远是大忌。

谭盾的合作者马友友年轻时就是个心浮气躁的家伙,甚至大学都勉强学的是人类学,和音乐毫不沾边,甚至整天嚷嚷今天要上这个学校明天要上那个学校,搞得他的老师很头疼,天天做思想工作,胡乱搞一通后,在哈佛上了个人类学专业,浑浑噩噩。直到和初恋分开4年再次重逢,激发了他拿起大提琴的欲望,并娶初恋成为了大提琴家。看来这初恋的魔力太大。

穷小子之所以能娶到白富美,打铁还得靠自身硬,钱和奋斗的理想,男人总得有一样!这世界上太多的婚姻都是搭伙过日子,灵魂伴侣谁都想有,但能找到的确实是凤毛麟角。

是不是真正的灵魂爱情,用最俗的钱就能判断出来。但找一个是否能搭伙过日子且不离不弃的婚姻,靠小钱是判断不出来的(除非巨款),得靠苦难去判断。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人这辈子不求能找到灵魂伴侣,能找到那只永远陪在你身边的同林鸟就知足吧。

“你们真是够了!我怎么会有你们这么一帮同学?”

董珊珊彻底暴怒,大声的斥责一句,便追了出去。

然而,一直到走出温泉会所,她都没看到张辰的身影。

离开温泉会所,张辰打了辆车,让司机师傅推荐了一家条件不错的酒店。

“你好,来一间高级套房。”

张辰来到前台,办理入住。

电梯那边,一男一女搂着从里面走了出来。

很快,两人也走到这边,办理退房。

听到声音有些熟悉,张辰下意识的回头看去。

与此同时,那道熟悉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张辰抖了一下,一股愤怒的情绪很快便蔓延到他的全身。

办理退房的这对男女,正是李强和宋菲!

“玛德,老子都出来开房了,你怎么还阴魂不散?”

李强下意识的骂了一句。

张辰将前身遗留的情绪压了下去,呵呵一声,继续办理入住。

他如果想惩罚这对狗男女,不在乎这一时半会儿。

“张辰,看到你喜欢的女人开完房搂着别的男人出来,你居然什么表示都没有,你还是不是男人?”

见张辰始终无动于衷,宋菲忍不住了,当即不管不顾的说道。

如果张辰此时哭天喊地的求她复合,甚至哪怕是对她破口大骂,那样她都会感觉爽快。

可现在,张辰脸上的那种冷漠,好像一把无情的刺刀,狠狠刺穿她的自尊心。

张辰瞥了她一眼,脸上的那种无视,再次狠狠拉在她的心上。

宋菲眼睛一瞪,就想像以前那样对张辰呼来唤去。

但很快,她意识到一个问题。

“你怎么有钱来这里开房?”

看着服务员刚刚递过来的房卡和消费小票,宋菲一把夺了过来。

看到上面显示的内容,她不禁当场愣住。

“高级商务套房?一千八一晚?”

要知道,刚刚李强开的房间,也不过只是一个普通大床房而已。

而张辰,居然订了高级商务套房?

张辰不想跟她多做纠缠,把手一伸,便将她手里的房卡和小票夺了过来。

不过,由于宋菲捏的太紧,小票被撕成了两半。

宋菲眉头马上一皱,张辰居然敢对她动手?

但低头一瞥,她看到手里那半截小票上的最后一行字,写着:

张辰这个穷鬼,什么时候有这么多钱了?

然而,她还没来得及想太多,张辰就已经上了电梯,消失在她的视线中。

“菲儿?走吧,我带你去吃惠灵顿牛排。”

李强退完房,喊了宋菲一声,发泄似的说道:“玛德,一天的好都让张辰这个穷鬼给毁了。”

宋菲将手里那半截小票藏起来,呵呵一笑,说道:“强哥,我有点儿累了,改天吧。”

“这......那好吧。”

李强眼里闪过一丝疑惑,没有勉强宋菲。

却说宋菲跟李强分开之后,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将张辰送给她的那只包包翻了出来。

她原本以为这是一只假包。

现在,她心里却突然升起一个十分荒谬的想法。

这只包包,很可能是真的!

将这只包包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下,她忍不住咕嘟咽了口唾沫。

这只包,好像不仅是真的。

想到这里,她再也忍不住,拿着这只包包就出了门,直奔艾奥维专卖店。

刚进门,宋菲就迫不及待的说道。

销售小姐当即带上手套,在宋菲的监督下,将包包拿了出来,放在灯光下反复查验。

“这位女士,恭喜您,这款手袋是真的。”

很快,销售小姐便对宋菲恭喜道。

而且,她还查验了一下销售记录,说道:“根据记录,这款价值三十六万的典藏款手袋是一位姓张的男士昨天在杭城的旗舰店购买的。”

宋菲忍不住提高了嗓门,她原本以为这款包即便是真的,几万块钱也就到顶了。

可没想到,这款包居然价值三十六万!

“女士,这款包价值三十六万,您真的很幸福,这款包包目前也只有杭城的旗舰店才有,为了让您,您的男......”

销售小姐后面说的话,宋菲一句也没听进去。

她只觉得轰的一下,大脑好像被什么东西给狠狠的来了一击。

她之所以选择背叛张辰,跟李强在一起,不就是为了钱吗?

可到头来,结果怎么样呢?

她跟李强在一起半个多月了,李强给她买过最贵的一款包,也不过才八千多而已!

而且李强虽说是个富二代,可每个月的零花钱也就那些,并且为人十分霸道。

不光卡上躺着六十多万,更是对她言听计从!

如果她现在还跟张辰在一起,那这六十多万不就都是她的了?

想到这里,她的心脏就不争气的砰砰砰狂跳起来。

很快,她来到不久前的那家酒店。

趁人不注意,宋菲爬到酒店的天台,拨通了张辰的电话。

张辰本不想接宋菲的电话,但前身的情绪不断作祟,最后他还是摁了接听。

“张辰,你居然这么晚才接我的电话,你心里到底还有没有我?”

刚一接通,听筒里面就传来宋菲愤怒的声音。

“有事说事,如果没事我挂了。”

“我现在在酒店天台,你赶紧上来,否则我立刻跳楼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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