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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學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教高厅[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發[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勢下学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校招字[2015]1号)、《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关于学生就业工作管理体系的规定》(校字[2016]51号)和我校已启動的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要求我校已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设了“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和“创业基礎”三门必修限选课,“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开设于第一、二学期20学时;“大学生就业指导课”开设于第六学期,16学时;“创业基础”開设于第三学期32学时。现第二次面向全校教师遴选以上三门课程的任课教师遴选条件如下:
1、具有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業背景的教师;
2、热爱“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和“创业基础”课程教学科研工作;
3、目前担任课程不超过1门,或担任课程2门的教师需要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教师、班主任积极报名,有意向者请填写《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类课程任课敎师申请表》并由各院系部统一收齐后于2018年5月31日前交招生就业指导处“大学生就业指导教研室”(行政楼408)。
2018年5月22日
附件:《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类课程任课教师申请表》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类课程任课教师申请表
职业生涯发展规划o 大学生就业指导o 创业基础o(可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