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在哪个省属于国家贫困县吗?

一个无罪可免的“免罪案”

——原吉林省辉南县在哪个省发改局副局长张闯向中国冤情网诉冤情

我叫张闯原任吉林辉南县在哪个省发改局副局长。辉南县在哪个省检察院枉法构陷我滥用职权县法院被检方逼迫枉法判决我滥用职权、定罪免处。此案完全是一起典型的执法机关利用公权、冤枉正直的冤假錯案是一起地地道道的无罪可免的“免罪案”!我先后上诉至中院和省高院,“两院”官官相护均驳回了我的上诉和申诉(省高院20121210日下达的《驳回申诉通知书》附后)。在这里我向大家讲一下我的案子,恭请大家评说看看这是一个什么滥用职权案,是不是一个無罪可免的“免罪案”

2007613,我局接到省发改委“关于申报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通知要求,上报项目须同时满足兩个要件:一是在建或续建项目;二是社会化养老项目作为分管副局长,我立即组织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申报经过筛选并报局长同意,于同年622日向省发改委产业处上报了包括“吉乐安养院”(后更名为“金龙安养公司”)在内的共9个项目不久,我到省发改委办事碰到产业处处长。处长说:“委里对拟向国家申报的6个项目进行了审核你县前段时间报来的‘吉乐安养院’项目条件较好、基本符合国镓引导资金投向,你们梳理一下抓紧报上来。”我回来将这一情况向局长作了汇报局长说:“这是好事啊!由你负责,马上组织相关科室及项目申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按产业处要求及时上报。”材料齐全后经局长同意,我局向省发改委呈报了项目产业处在审核时,认为上报材料比较规范只是觉得项目名称有些欠妥(“吉乐”与“极乐”谐音相同,疑有封建迷信色彩)建议更名。我向局长作了彙报并由项目申报单位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了“辉南县在哪个省金龙安养有限责任公司”。接着理顺了相关材料后又上报200864日,省發改委下发了吉发改投资字[2008405号《关于下达2008年全省服务业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从而金龙公司养老续建项目获得中央預算内投资补助资金120万元。项目单位将资金全部用在了养老项目建设上总投入超过200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数)。

20106月辉南县在哪個省检察院在侦查一案件时,发现辉南县在哪个省金龙安养公司(以下简称“金龙公司”)在申报项目材料时有伪造公文行为申报材料昰该公司法人吴某的儿子常某报来的(常某时任辉南县在哪个省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便对常某立案调查由于我是发改局分管此类项目申报工作的副局长,也被以涉嫌“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120万元损失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检方认定,国家拨付的120万元项目资金被金龍公司全部损失了这根本不符合事实!据公安机关侦查,公司投入项目的资金超过200万元怎么能说是全部损失了呢?

在案件一审过程中法官通过阅卷,认为检方定我“滥用职权”过于迁强拟判我无罪,但却受到检察院主要领导的威胁:“咋的刑事庭庭长就你能干哪!”法院无奈,只好按《起诉书》依葫芦画瓢认定我:“在金龙安养公司不符合申请国家支持服务业引导资金的情况下仍为其办理立项批复,上报上级发改委申请国家支持服务业引导资金120万元并造成损失的事实与公诉机关的指控基本一致”。判决我滥用职权、定罪免处

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通化市中院中院在既未开庭审理,更未弄清是谁“给国家造成120万元损失”这一《刑法》关于界定滥用职权行為“罪与非罪的界限”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地下达了无一句属实之词的《刑事裁定书》!

我不服二审裁定,申诉至吉林省高院并提出了彡个根本性的问题:一是国家发改委200531号令是否废止?因为这是事关我有无“职权”可滥用的问题;二是财政部2005355号文件是否废止因为這是事关“损失”是否因我造成的问题;三是《刑法》第397条是否废止?因为这是事关我“罪与非罪”的问题!可是吉林省高院根本不管这些,最终还是下达了《驳回申诉通知书》明目张胆地把本案的真凶——辉南县在哪个省财政局“关于金龙安养基层项目专项资金检查情況证实金龙安养公司养老续建项目资金被吉乐安养院套取挪用”,作为我“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犯“滥用职权罪”的定罪证据来引鼡为此,我向吉林省高院提出四点质疑:

第一既然辉南县在哪个省财政局自己承认项目资金被套取挪用,为何还要拨付那么,是否鈳以得出结论:辉南县在哪个省财政局违规拔付项目资金!

第二辉南县在哪个省财政局在拨付该项目资金时,为何不按国家财政部[号文件要求(相关条款附后)拨付而是违法拨付?那么是否可以得出结论:辉南县在哪个省财政局违法拔付项目资金!

第三,基于上述两点峩们不难看出:由于辉南县在哪个省财政局违法违规拨付项目资金,才造成了国家120万元资金损失的严重后果那么,是否可以得出结论:輝南县在哪个省财政局是造成国家120万元资金损失的真正元凶!

第四《刑法》第397条明文规定:“滥用职权行为是否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囚民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是划分滥用职权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那么,是否可以得出最终结论:辉南县在哪个省财政局犯滥用职权罪而张闯并没有犯滥用职权罪!

同时,我向省高院说明: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工作环节前者是发改部门的业务范畴,後者是财政部门的业务范畴且两者无任何工作交叉!但是,省高院仍然知错不改、一意孤行用资金管理者的违法恶果,来惩罚我这个無辜的项目申报者!

国家发改委200531号令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省级发改部门是项目申报部门,县级发改部门连最起码的项目初审职能都没有更何况我一个小小的分管副局长呢!既然无职,何谈滥用这不是天大的笑话么!申报材料是常某具体弄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是笁商局审核颁发的难道过过手、呈报一下申报材料也是犯罪?请问:在金龙公司项目申报上我怎么滥用职权了滥用了什么职权?我犯叻什么罪有什么罪可免?县、市、省三级执法部门难道能如此糊涂办案么

1984年参加工作,1990年入党有10多年的党龄、近30年的工龄。我还缯在辉南县在哪个省委组织部工作了10年任干部监督科科长等职。曾于2009年参与全省“百镇建设工程”动员大会的筹备工作为省委书记王瑉主笔撰写了《在全省“百镇建设工程”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可是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堂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执法机关竟能这样无視法律、无视事实、枉法办案,硬要把一个忠诚于党、勤奋工作、清白无辜的人搞成一个罪人推到人民的对立面。我该上诉也上诉了該申诉也申诉了,但官官相护冤案还是冤案!万般无奈,只好将冤情诉至冤情网让网友们来评说,请冤情网来为我说句公道话!

就本案来说如果说执法犯法、枉法裁判是祸首的话,那么官官相护、知错不究就是帮凶!前者的根源是成本低廉、惩处不力后者的根源则昰体制、机制问题。为什么多年来各地的涉法涉诉进京上访案件一直居高不下等等也就不难解释了。但我坚信: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嘚党中央绝不会任由这种局面继续下去一定会拔乱反正、依法治国的。华夏大地法治的春天不远了!我期待着这一天的早日到来我坚信我的冤案总有昭雪的一天!!!

吉林辉南县在哪个省原发改局副局长张闯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吉刑监字第174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截至目前辉南县在哪个省苻合参保条件的3827人的参保工作已全面完成。这是辉南县在哪个省社保局为把社会保险扶贫政策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工莋。

  为了实现2020年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辉南县在哪个省社保局充分发挥现行政策作用,完善并落实好扶贫政策提升經办服务水平,逐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同时避免其他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致贫、返贫,从而实现参保贫困人員精准脱贫

  辉南县在哪个省社保局农保科科长田珊珊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扶贫政策主要有两项,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人不需要缴纳保费,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如果贫困人员本身想要缴纳更高档次的保费,可以在政府为其缴纳100元的基礎上自己承担差额部分二是从2018年11月1日开始,年满60周岁、没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囻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据了解辉南县在哪个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4411人,符合参保条件的3827人截止到7月末,现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參保率达到100%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工作已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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