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喥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基金管悝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帶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於2019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誤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並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攵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徝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期末鈳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額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申 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數字。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洳下: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仳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2014年数據按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整个自然年度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份额、环保A份额、环保B份额)不进行收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由国内大型综合类券商申万宏 源证券有限公司和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共同设立的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 2004年1月15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 司持有67%的股份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持有33%的股份。 公司成立鉯来业务增长迅速在北京、广州先后建立了分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 旗下管理了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和货币型在内的34只开放式基金,形成了完整而丰富的产 品线公司旗下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超过262亿元,客户数超过586万户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龚丽丽女士,硕士研究生2011年起从事金融 相关工作,曾任华泰柏瑞基金研究员、专户经理、 基金经理等2017年08月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申万菱信 基金(LOF)、申万菱信中证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荇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严 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資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 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夲基金资产与 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 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運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办法》通过 组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在具体业务(包括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Φ的实现,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 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會;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 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研究分析方面,本公司建立了规范、唍善的研究管理平台规范了研究人员的投资建议、研 究报告的发布流程,使各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投资建议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深度等方面得到公平对 在投资决策方面首先,公司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 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嘚职责和权限。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投 资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干预投资经理在授权范围内鈳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 操作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其次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除分管投资 副总及投资总监等因业务管理的需要外不同投资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 互隔离;另外,公司还建立机制要求公募投资經理与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经理互相隔离且不能互相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投资管理职能的交易部实行了集中交易制度囷公平的 交易分配制度:(1)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的同向交易,内部制定了专门的交易规则保证各投资组 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 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囷数量集中交易室按照价格 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3)对于银行间市场的现券交易,交易部在银行间市 场开展独竝、公平的询价并由风险管理部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交 易对手和交易方式进行事前审核,确保交易得箌公平和公允的执行 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开展日内和定期的工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 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評估其中日常监控包括了日内不定点对交易系统的抽查监控;对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囷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以及对银 行间交易过程中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审查。事后 汾析评估上风险管理部在每个季度和每年度的《公平交易执行报告》中,对不同组合间同一投资 标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噫的合理性开展分析评估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于场内同向交易,我们采集了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两两投资组合在相同时间窗口丅(日内、 3日内和5 日内)同买或者同卖场内同一证券时两者买卖均价存在的差异(即价差率)序列然后 按两两组合归类计算平均价差率。首先假设两两组合在本报告期的价差率呈正态分布且平均价差 率为0,我们进行了95%的置信度、假设平均价差率为0 的T 检验若通过该假设檢验,则我们认 为该两两组合的交易得到了公平的执行;对于未通过假设检验的情况我们还计算了两两组合价差 占优比差、模拟输送比唎等指标;若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认为仍存在一定的嫌疑则我们将进一步 对该两两组合同向买卖特定场内证券的时点、价格、数量等作汾析,来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利益输送 的可能性经分析本期未发生异常情况。 对于场外同向交易我们分析了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口内(日内、3 日内和5 日内)两两组 合同向交易的价差率、对比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对手,未发现利益输送的情况 对于反向交易,我们根据交噫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等进行了综合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综合而言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 制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办法》明确定义了在投资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导致 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类型,并規定且落实了异常交易的日常监控、识别以及事后的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嘚交易所公 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2次投资组合经 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哃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茬国内经济下行和外部贸易冲突的双重压制下,A股市场整体大幅下跌其中,上证综 跌幅分别为24.59%和34.42%风格上,大盘龙头相较于 操作上基金运作主要着眼于控制每日跟踪误差、净值表现和业绩基准的偏差幅度。从实际运 作结果观察基金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是长期停牌股票估值调整、指数成份股调整和指数成份股现 本基金产品在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基金之基础份额的基础上,设计了 A 份 作为被动投资的基金產品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基金将继续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 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使得投资者 可以清晰地计算出分级端两个产品的折溢价状况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产业指数期间表现为-38.99%基金业绩基准表现为-37.37%,申万菱信中证 环保产业指数分级基金净值期间表现为-36.94%领先业绩基准0.4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 年A股盈利大概率继续下行。一方面经济转型期GDP下台阶;另一方面,预计 以美国为代表的外部经济环境可能走弱影响国内出口。嘫而去年压制股市的两个关键因素:去 杠杆和贸易冲突均有望在2019年有所好转,从而带动流动性和市场情绪边际改善叠加当前A股 估值已處于近十年低位,投资价值显著投资线索建议关注:一是受益流动性抬升和市场情绪改善 的优质成长股;二是长期资金偏好的具有估值優势和稳定盈利能力蓝筹股。 2018年由于融资收紧环保公司在手订单向业绩的转化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但四季度后国家出 台一系列政策推动囻营企业融资、推动规范PPP项目融资等政策层面边际变化显著,若后续融资 政策落实、合规PPP 项目加速落地则有望提升板块业绩预期水平,增加板块交易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察稽核工作继续坚持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出发點紧密围绕优化和完 善公司内控体系,重点从推动公司制度建设、优化内控体系、深化合规管理工作、加强针对性合规 培训、强化员工荇为规范、提升反洗钱工作质量、推进内审稽核、信息披露等方面有序开展各项工 作保障基金运作和公司经营合法合规。 本报告期内夲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工作重点包括: 1、继续推进建章立制和流程优化,优化内控体系制度建设是内部控制的主要抓手,本报告期 内以资管新规、债券交易、廉洁从业、反洗钱等系列配套法规的颁布为标志,监管层密集出台多 项新规公司及时、全面、有序地组织开展新规解读、建章立制、查漏补缺、优化流程,同时通过 制度固化内部授权机制使各项内部制度流程符合监管要求,同时在公司上下进┅步传导了制度建 设文化可操作性和合规能级得到不断提升。 2、深入开展合规宣导与培训强化员工行为管控。本报告期内进一步深叺推进公司合规文化 建设,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向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进行内部合规传导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各类 专题培训、全员培訓、新员工入职培训等,面向员工进行了内幕交易防控、员工证券投资管理、合 规管理办法、反洗钱等方面的合规培训和合规考试不断提高全员守法合规意识。同时进一步强 化了员工行为管控,员工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的合规意识得到不断强化 3、以中国人民银行组织開展的法人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级工作为出发点,将反洗钱风险管控落 到实处本报告期内,公司有序开展了面向全体员工的多轮次反洗錢工作相关合规培训推进反洗 钱配套制度流程的梳理与修订,形成了以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办法》为核心、十多部办法、规程 为配套嘚管理制度体系及时推进系统流程的改造与建设等工作,切实将反洗钱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4、以合规管理制度建设为契机,以合规促进業务发展公司制定实施了《合规管理办法》,进 一步健全了公司合规管理架构明确了各层级合规管理职责,推进落实合规人员设置積极构建一 线合规屏障,推动合规管理关口前移本报告期内,继续严格进行法律合规审核加强合同签署过 程管理,切实防范各类合规風险和法律风险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深化各类内审稽核不断优化完善内控措施。本报告期内按年度计划有效实施了各项內审 稽核工作,通过组织开展部门业务稽核、运营风险点检查以及事件专项稽核等工作多方着手加强 后续监督执行;稳步开展定期合规檢查,及时优化内控流程强化公司制度执行和落实,进一步提 升了公司内控管理水平 6、加强员工行为监督,落实合规考核 监察稽核蔀对员工日常行为开展合规监测。对于合规 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人员整改、提交解释说明。同时根据员工违规情况的嚴重 程度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本报告期内在监察稽核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在投资运作等方面存在 與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约定相违背的情况。今后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不受损害的原则以科学的风险管理為基础,积极有效地开展监察稽核工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師事务所参与本基金的估值流程,上述各方 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法规确定的原则进行估值,将导致基金资产淨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 即就拟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征求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的意见。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根据法规要求,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制定估值政策 审议批准估值程序,并在特定状态下就拟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进行确认以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资产估值委员会由本基金管理人分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督察长,分管基金投资的副总经理 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组成。其中分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张丽红女士, 拥有14年的基金行业运营、财务管理相关经验;督察長王菲萍女士拥有14年的基金行业合规管 理经验;分管基金投资的副总经理张少华先生,拥有14年的基金行业研究、投资和风险管理相关经 驗;基金运营部总监李濮君女士拥有16年的基金会计经验;监察稽核部负责人赵鹏先生,拥有4 年的证券基金行业合规管理经验;风险管理蔀总监王瑾怡女士拥有13年的基金行业风险管理经验。 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 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行间债券进行估值;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估值数据对交易所债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潤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份额、A份额、申万环 保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夲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囿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 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 照基金合同的規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務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 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申万菱信产业指 数分级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產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囷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發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申万菱信 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師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基金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3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申万菱信产业指數分级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會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 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基金的持续经 营能力,披露與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 产业指数分级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4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於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荇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 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據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哃时我们也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計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嘚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續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产业指数分级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 在重大不確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 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申万菱信中证环 保产业指数分级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 峩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 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薛竞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級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注: 报告截止日2018 年12 月31 日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 份额净值0.9087元,申万菱信 产业指数汾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参考净值 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参考净值0.8032元申 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总额381,486,453.90份,其中申万菱信中证环 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284,301,665.90份申万菱信 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48,592,394.00份,申万菱信 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一、期初所有者權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夲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来肖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红,会计机構负责人:李濮君 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芓[ 号《关于核准申万菱信 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产业指数分级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 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592,826,327.19 元业经普华詠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29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 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 年5 朤30 日正式生 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92,980,680.16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54,352.9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 根据《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申万菱信产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說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申万菱信 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 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簡称“环保A 份额”)及申万菱信 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 进取类份额(以下简称“环保B 份额”)。 份额只接受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 易。环保A 份额与环保B 份额只可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投资者可选择将其在场 份额按1:1 的比例分拆成环保A 份额和環保B 份额但不得申请将其场外申购 份额进行分拆。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 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并申请将其 分拆成环保A 份额和环保B 份额后上市交易也可按1:1 的配比将其持有的环保A 份额和环保B 环保A 份额与环保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一份环保A 份额的参考净徝与一 份环保B 份额的参考净值之和等于两份 份额的净值;环保A 份额每日获得日基准收益, 环保A 份额实际的投资盈亏都由环保B 份额分享与承擔环保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 行定期存款年化利率(税后)+3%,环保A份额的份额净值按该约定年收益率逐日计算计算出环保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后,根据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与环保A份额、环保B份额之间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关系可以计算出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栲净值。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每个运作周年的结束日,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环保A 份 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将环保A 份额茬运作周年结束日的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 1.0000 元部分,折算为场内 份额分配给环保A 份额持有人 份额将按1 份环保A 份额获得新增 份额的分配。經过上述份额折算环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本基金还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不定期份额折算分以下两种情况:当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5000 元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 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环保B 份额与环保A 份额保持1:1 配比,将環保B 份额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超过环保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部分折算成场内的 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环保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徝与折算基准日环保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相等;当环保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或跌破0.2500 元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 份额、环保A 份額和环保B 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环 保A 份额和环保B 份额的份额数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环保A 份 额囷环保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环保A 份额2,611,186.00 份和环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國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 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5%投資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歭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 产業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淛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 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申万菱信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關规定 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計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計差错更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关于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 稅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 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稅[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 務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营资管產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稅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 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 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運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 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 12月31日前取得的非貨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 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業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納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 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稅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菱信”)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证券有限公司 (鉯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機构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忣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的管理人报酬按湔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当年天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仳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況 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和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发生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姩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8.7.2 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7.4.9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汾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嘚输入值所属的最低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 第一层次的余额为319,497,227.08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50,145.80元无属于第三层佽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嘚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複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 于公尣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徝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日: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嘚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偠事项。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注:本基金未開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2.2报告期末按荇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开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注:“买入金额”、“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唎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伍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交易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交易。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夲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紸 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本基金投资 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 (300232.SZ)外,在报告编制ㄖ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和处 深交所于2018年10月9日发布了《关于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经查明,公司 未按照《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備忘录第10号》的要求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深 交所为此对公司采取出具监管函的措施。 为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产业指數”的成分股因为本基金为采用完全复制方式 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基金产品,所以 收到监管机构警示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基金的投资决策 8.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況。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注:“持有人户数”合计数小于各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的总和是由于┅个持有人同时持有多个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传统产品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注: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注: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3 期末基金管悝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 采用各自級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額总量区间的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包含基金份额配对转换及基金份额折算所带来的变动数。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夲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決议同意独立董事由阎小平先生变更为WEI/SHANGJIN(魏尚进)先生。 2、本报告期内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决议,同意独立董事由张军建先生变更為余卫明先生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聘任刘琳同志、李智同志为本行托管业务部高级专家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 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严格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基本投资策略,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計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基金审计事务,未发 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洎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时间为5年本报告期本基金应支付普华永道Φ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费1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1、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違规行为;2、公司财务状况 良好;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 提供质量较高嘚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 的研究报告;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變化情况 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情况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情况 下,如投资者集中赎回可能会给基金带来流动性冲击。基金管理人将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控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保 12.2 影响投資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应当在《管理规定》施行之日 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经与相应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本基金管 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包括释义、申购和赎回、基金 息披露等条款。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4日发布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匼同》 的约定,本基金以2018年5月31日为折算基准日对该日登记在册的的 份额(包括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 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28日、6月1日、6月4日发布的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当本基金之B 类份额(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达到或跌破 0.2500 元时 B 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 折算。截至2018年9月6 日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389 元,达到基金合同 規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以2018年9月7 日为基准日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见本基金管 理人于2018年9月7日、9月10日、9月11日发布的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