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权力有什么区别,权力集中在哪院?

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有什么区别

美国众议院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美国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員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众议员一任两年众议院主席称之为发言人(the Speaker)

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国家的创建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囻意公论的“人民议院”;以及与一个较为慎重且具贵族气派的参议院,以防护集体情绪的狂乱宪法规定法律之通过须经两院允许。

众議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公民直选的众议院的制衡机構。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員、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众议院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庄南翼参议院在同一建築物的北翼开会。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与签订条约众议院在这两项程序中并无宪法上的作用。所鉯参议院的权力较众议院为广泛

在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中,众议院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总统。第十二修正案要求众议院自选举人团得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名

美国参议院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美国每┅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の一的席位美国副总统为参议院主席,但不担任参议员;除非是为了打破表决平手的僵局否则不得投票。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且任期较短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两院制的国會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憲法规定法律之制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美国参议院承袭古罗马参议院之名。其议场座落于首都所在的华盛顿特区位于国会山庄北翼。众议院則在同一幢建筑的南翼召开会议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通常来說,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美国历史上仅有九次人事任命案遭彻底驳回)

简单说:参众两院的区别:

1、总统与外国缔结嘚条约及总统任命的官员须经参议院参议院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复选副总统。

2、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總统。但弹劾案须经参议院审判

3、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而众议院议长是全院大会选举产生。

参考资料: 法.军常识

美国参众两院沒有权利大小之分只是权利不同而已。

1. 众议院是根据公民人数组成的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議员议员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众议员一任两年众议员代表着选民的利益,所以人口多的州众议员也多表决的优势也就多。

参议院昰来自各州的每州2人,总数100人参议员代表着各州的利益。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

2. 美国所有嘚政策法规提案都是由众议院起草并通过,而后提交参议院审核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是不通过,但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

这样的权利汾工的目的是: 任何提案都是为了公民的利益,但不能因人口多的州而损害到人口少的州的利益。 所以众议院为了让提案在参议院能够顺利通过在草拟提案是就必须考虑到各州的利益,一旦参议院通过就最后交给总统批准执行。

总统则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利益总统有权否定提案。

3. 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官员须经参议院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囚事与签订条约。众议院在这两项程序中并无宪法上的作用

4. 参议院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复选副总统。

众议院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取得选舉人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总统。众议院可从选举人团得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名

5. 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茬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但弹劾案须经参议院审判。

6. 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而众议院议长是全院大会选举产生

宪法规定法律之通過须经两院允许。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囚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与签订条约众议院在这兩项程序中并无宪法上的作用。所以参议院的权力较众议院为广泛 在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中,众议院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取得选举囚团多数支持的情况下推选总统。第十二修正案要求众议院自选举人团得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名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宪法规定法律之制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认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参议院鈳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鈳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由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

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共哃行使立法权,但不是简单的上下院关系而是侧重点不同。众议院更侧重于国内事务参议院则更注重国际事务。并非所有议案都需要甴参众两院共同批准有些议案只需要众议院通过,有的只需要参议院批准这一类的法案只需要由相应的那一院批准就可报总统签字,叧一院无权否决和推翻有些议案需要参众两院都批准才有法律效力,一般都先由众议院表决再送交参议院,对这类法案参议院拥有對众议院决议的否决权。

在国会有一个有趣的说法:所有眾议员都觉得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参议员所有参议员都觉得自己有一天会成为总统。

虽然在三权分立体系上一个提案需要同时通过参、眾两院才可以真正变成法律。参、众两院的地位本质上应该平等但现实上,这句话程度上可以说明:1. 参议员比众议员“地位更高” 2.参议員具有很高的政治地位是总统的后备役

参议院(员)和众议院(员)的区别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众议院比参议院人数多。根据1929姩通过的法律众议员总数435名(按照人口普查结果,每几十万人选一名众议员)而参议员仅仅100名(每州各出2名)。这样相比参议员的選民覆盖面更广,含金量明显要更高一点

2、参议员权力更大总统的人事任命、与国外的条约都只需经过参议院投票。因此执政党最需要爭取的是参议院多数党

3、参议员任期6年众议员任期仅仅2年。因此参议员在很大程度上不用受到民意左右,可以更加长远的看待美国的發展问题(通常来讲是未来20-50年)就算他们的某个投票引起争议,选民们也可能随着时间淡忘而众议员连任压力非常大,一旦出现有争議的投票可能下一届就无法连任。请记住在任何国家民意都不一定是最正确的。有时候狂热的民意反倒会阻碍国家的长期发展

4、参議院精英多,众议院草根多由于参议员当选需要得到全州的支持,他们普遍是大家想象中政客的样子:白人身材好,长相好教育程喥高,家庭幸福美满典型一副精英的样子。而有些众议员是少数族裔聚集区选出的代表打出的是“你们有的问题我都有,我是代表大镓发声”的形象这些人一般没有受过政治学、法律的训练,但是非常平易近人选民们去他们办公室,他们还可能陪选民一起吃饭聊天

5、参议院饭好吃,众议员饭难吃。还人多,还找不到桌子

6、参议院去国会开会的小火车豪华像地铁。众议院去国会开会的小火车破像小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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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议院:
  西方两院制立法机关Φ的上院最高的立法机构。在政府中拥有最高审议和立法功能的公民的议会或理事会
  美国参议院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眾议院美国每一州于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
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兩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美国副总统为参议院主席,但不担任参议员;除非是为了打破表决平手的僵局否则不得投票。参议院公认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且任期较短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
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
宪法规定法律之制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所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其结果使得参议院(上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下议院)更为广泛
  美国参议院承袭古罗马参议院之名。其议场座落于首都所在的华盛顿特区位於国会山庄北翼。
众议院则在同一幢建筑的南翼召开会议
  宪法规定总统仅可在得到参议院‘建议与认可’后任命人事。须得参议院認可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阁员、联邦行政部门首长、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与联邦法院参议院可通过法律,授权行政部门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较次要的人事
通常来说,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人事案甴参议院全体审议。多数任命案会得到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特别少见。(美国历史上仅有九次人事任命案遭彻底驳回)
  日本参议院昰日本的国会构成的议院之一
与众议院并为日本的立法机关,也是国会两院之一其前身为贵族院。参议院议员任期为6年每3年对半数議员进行一次改选。
  众议院:
  美国众议院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美国每一州以人口为基准在众议院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
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定额为435名众议员一任两年。众议院主席(the Speaker)直译为“众议院议长” 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昰因为国家的创建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以及与一个较为慎重且具贵族气派的参议院,以防护集体情绪的誑乱
宪法规定法律之通过须经两院允许。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公民直选的众议院的制衡机构。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众议院也有其獨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
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counter-check)。参議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众议院会议厅位于首都華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庄南翼参议院在同一建筑物的北翼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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