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被猜叔母,伯母,母亲magnet欺骗,夺去了母亲的嫁妆

参与第一章创作的作者及文章(以下文章全部点评)

友谊就像是香草冰淇淋,清爽而干净,拥有纯洁的微笑和明镜的双眼;亲情就像是草莓冰淇淋,单纯而美好,带着沁人的温暖与柔和的芬芳;爱情就像是巧克力冰淇淋,复杂而又甜美,夹杂着承诺的希望与温馨的话语。

晴晴从这边走来,带着醉人的微笑和惬心的快乐。转个弯,来到了自己的班级。今天是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晴晴刚刚来到这个新的班级,不禁有几丝兴奋。晴晴一直为自己所在的初一、八班而感到骄傲,这是一个学习尖子与艺术骄子并存的班级,这里既有浓浓的学习气氛也有醉人的艺术熏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可是到了教室门口,晴晴却突然站住了。一个男生正坐在晴晴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看着窗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走错了位置。阳光很刺眼,男生深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努力吸收校园里香樟树的芳香,很认真的样子。

晴晴走到男生面前,停下脚步看着男生。她是一个害羞的女孩,对于如何劝这位同学离开感到有些难以启齿。

“请……”晴晴刚要说话。男生就打断了她的话:“你好,我叫尘落,很高兴认识你。”

男生笑着,在阳光的衬托下有着金黄色的睫毛,看起来甚是帅气。

“恩,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晴晴含糊地回答着,有些不知所措。想了一会,还是鼓起勇气说:“尘落同学,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一下,好吗?”

“你的座位?”尘落的脸上带着疑惑,“老师昨天编位子明明是让我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啊。”略加思索一会,尘落离开座位跑到门口一看,顿时一副很无奈的样子,转过来对晴晴抱歉地说:“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我在初二、五班,你们楼上的班级。因为我是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新生,所以给你填麻烦了,对不起。不过,很高兴认识你。”

说完,尘落就飞快地抛开了,阳光折射出他的影子,撒下一片美丽的金黄色。

放学了,晴晴从初一、八班的教室出来,踩着温暖的阳光向操场走去。

晴晴的学校总是让人感到温馨,因为这里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美丽的花朵盛开。学校里树多,鸟儿也就特别多,每天上学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像是身在花园中一样。夏天的空气十分燥热,但是一走进学校的香樟林就会感觉一阵凉爽。

晴晴是个很细腻的女孩,所以有的时候看见学校里面花谢花开就会觉得很心疼,像是自己经历了一次次的衰败后走向繁华,然后又是坠落。那样会感觉很痛,晴晴这样想。

一个高大的身影将晴晴拦住。抬头一看,是尘落。

“你干什么?”晴晴发出置疑,对于这样一个男生把自己拦住又不说话,晴晴觉得很怪异。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尘落问到,这个理由单纯而又有些不合常理。

“那么,晴晴同学,我不了解学校,可以带我去参观一下吗?”尘落的眼神很真挚,似乎容不得拒绝。

“你不是初二的吗?我才初一啊,我也才到学校一个星期而以。”晴晴的话语保持一贯的温柔,实际上婉转地拒绝。本来嘛,自己也不熟悉学校,怎么带他去参观。

“我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所以……”

晴晴看着尘落,似乎拿他没有办法。算了,今天就晚点回家吧,让他熟悉一下学校就行了。

“要不?我们去吃冰淇淋?”尘落微笑着,看起来很是帅气。

听到这里,晴晴眼睛一亮,她可是最喜欢吃冰淇淋的,便马上答应:“好!我要吃香草冰淇淋。”

寒鸦点评:首先,题记很新鲜,在没有概括主题的前提下,给读者带来一丝清醒的校园之风。快乐宝贝!文字的诗意化以及内容的诗意化具有很大的亮色,文章的开头算得上新鲜别致,从错误的开始,交待出两人的相识,为后文的展开做了铺垫,但作者在中间部分写到两人在操场上再次相见(另一个注册账号对快乐宝贝!的续写),显得有些过于心急,急于将“冰淇淋”引出来,继续将两人的关系发展壮大,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另外,作者在思考的时候,太过个人化,这对长篇同创有些不利。当然,就文章开头还是很成功的。

春晓背着一特卡哇依的皮卡球小背包在校园外晃来晃去。她现在正在生气呢。晴晴那斯说了叫她7:00在学校门口等她。现在已经是8:00

了。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见到,她实在是很生气呢。亏她今儿个还起了个早,早知道她就睡他个10:00再来了。

她嘟着着一张樱桃小嘴,怒火全憋在了心里。她发誓,如果现在晴晴出现在她面前,她一定走上去掐她个半身不遂。

恩恩,不过想回来好像太毒了点。反正,这次她是不会轻易原谅晴晴的啦。

她自顾自地的想着,根本无视他身后人的存在。

一大清早的,好脾气的尘落本来也不想发火的。可是,他已经和这个不认识的女孩耗了半个小时,这不得不让他青筋暴跳了。

这个女生堵在了校门口,他想绕开她,她又走到了面前,反正不管他往哪边走,这个背着皮卡球小包包的女生总是堵在了他前面。

他实在不明白,这么大个校门,这么娇小的女生,他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就绕不过去呢?他又不好说什么。就只好陪她在这个耗了半个小时。

他本来是要去买早餐的,他现在已经是饿的头昏眼花了。

他只好上前去拍拍春晓的肩膀说:“同学。请你让个道好么?你已经堵了我30分钟又34秒了,我同意,可是我肚子在抗议了。”

春晓转过身,盯了盯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尘落,说了一句让他绝对喷血的话:“这路又不是你家开的,我站在这儿有不影响校容。我干吗要让开了。再说了,我什么时候把你路挡着了,这么宽的路,你自己不会找缝儿钻出去啊!就算没缝,你不会翻墙出去啊。干吗要打扰我啊?”

天啊!世界上有这种人。挡了别人的道,倒还是别人无理了。唉!没有办法,尘落遇见春晓这一伶俐的丫头,也只能认栽。

春晓就是一霸道的性格,永远吧她都是正确的!

尘落的脸色很不好看。但依旧保持着绅士的笑容:“那么好!同学我错了。你让下好吗?”

“这种态度还差不多,可是我在这儿站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让啊?你自己不会走那边啊?!那么宽的地儿,你干吗偏要和我挤呢?再说了……”

“春……晓,春晓……我……来晚了啊!”突然一声跟晴天霹雳似的叫喊声把春晓的长篇大论打断,这么冒失的人除了晴晴,这所学校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人。

春晓翻了翻白眼转身见到晴晴就给了她一个“爆栗

“小姐你有没有时间观念啊!你说的7:00,现在都几点啦。现在才出现,刚刚去哪儿啦?没有看见我正在教育这个学校不懂规矩的一小男生么?倒!人呢?”尘落趁着春晓转移视线之际脚底抹油溜了,他可不愿意再留在这儿听这么一个小女生唠叨。他怕他再多留一会儿,他连杀她的心都有了。他可是绅士,可不能做出如此灭绝人性的事情呢。

于是他明智的选择了逃跑。

话又说回来,尘落逃跑了。春晓就少了个撒气的人,那么我们的小晴晴就遭殃了,她站在春晓面前耷拉着脑袋,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学生在挨老师驯一样。她想啊,这就是报应啊!为什么要贪睡呢?她又不是不知道春晓那个坏脾气,跟个更年期老妈妈似的,说起话来喋喋不休,把她惹火了,不被骂个狗血淋头,能跑的掉么?

唉!报应啊报应!开学第一天就招了这档子的事情,以后还有好日子过么?

寒鸦点评:本文是很有个性的,首先表现在文字上面,其次表现在人物上面,人物一出场,就能让读者记住,这是写作难能可贵的地方。再者,作者善于抓住初中生的性格特征,对初中生的叛逆和追求个性的特征瞬间表达出来。另外,作者从校门开始进入校园这个话题也是很别致的。符合校园长篇同创的清醒、个性化特征。另外,就作者的开头而言,继续发挥续写具有广阔的空间性,延展性。

春晓的姨妈陈美慧是学校初中组年级组长。她和这个姨妈住在一起。

春晓家里只有爷爷和奶奶,爸爸妈妈都在外面工作。

大人们说现在的小孩没人看着不行呀,于是春晓就到了这个姨妈家里过。

姨伯姨妈都是学校的老师,而春晓从小就对老师有一种畏惧感,老是怕怕的。

并且春晓是个很乖的孩子,可以说是个好孩子吧!

所以她虽然也不想来这里,但她还是笑着来了。

开学没有军训,真是庆幸。好歹逃过一劫。春晓这么想着。

上午去报名了。她看着身边走来走去的人,突然有种优越感,原来我还满高的嘛。嘿嘿。

下午却被姨妈叫去学校打扫卫生。

虽然早上班主任有说同学们新学期来要打扫打扫啊,但是

春晓无所谓,反正人多人少都一样嘛,她都在埋头苦扫。

另外还有两个女孩子,她当然不认识她们,也没想要去主动认识,好象她们也没这个意思。

于是在沉默中,不勤快的人都貌似很勤快了。

不过该开口的时候还是开口比较好。

“你们谁看见簸箕在哪儿啊?”春晓望着这两个正在假装扫地的人。

一个抬起头有点茫然地扫了她一眼又低下去了,另一个对她笑笑说在外面那两个男生那里。

看来春晓是一点都不知道。

恩,果然有人,还满高的。

“那什么,我要簸箕。”

两男生同时注目着她,春晓笑容都僵硬了。

接过手转过头春晓露出一个有点怪异的笑容。

好帅啊!!刚给我簸箕那个,嘿嘿嘿。

于是这一天春晓就沉浸在对帅哥的幻想中……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的开头与此次参与者不同在于,如题的角度。开头叙述平稳,但瞬间转入冗繁的叙述,这种内容虽然真实的接近中学生活,但做为文章写作而言,显得有些过于拖沓,不够文学化,只是生活的真实反应。当然,不是说本文不好,本文再发挥一下,基本上已经可以独立成章,做为一篇记叙文了。望作者在下一章的创作当中再接再厉,发挥你的所长。

经过一个寒冷的假期,又一个学期变成了上学期,一个在下学期会变成上学期的新学期开始了。

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周的最后一天,此刻是最后一天的最后一节课,名曰班会课,实为班主任的演说。

班主任叫潘媛媛,不知道给她取名的人是不是希望她长得够圆,但事实是她的确长得够圆,很难找出长得不圆的地方。终于有一天被我发现,她写黑板时背上那几条长长的毛毛虫不是圆的,遂得当初坐我旁边的陈春晓所赐毛毛虫之雅号。可能毛毛虫觉得这名字比前雅号潘汤圆好听,也就默认了。

这样一成不变的演说是半年一大说,几天一小说,其主要内容是过去现在和将来,过去是努力不够,现在是检讨过去的努力不够,将来是

继续努力,还有一个固定的且必定实现的预言就是时间过的快的很,中考马上就到!

教室里还算安静,如果忽略讲台上那个发声源的慷慨激昂。新同桌,没话聊,又睡不着,于是坐着思考。

毛毛虫的预言终于要实现了,替毛毛虫欣慰,竟觉得毛毛虫说时间过的快说的还真是对,不过快的是毛毛虫每次说出此预言间隔的时间,快的不一般,例如刚刚说了一次现在又在说了。

好样的,说到预言了,说到预言就预示着快结束了……旁边的新同桌英雄突然用胳膊碰了我一下,我以为预示实现了,迅速睁眼,结束了?不是,还有十分钟。同学负责的看了下表并作出换算。我迅速闭眼,缓慢的问:你胳膊痒?不是,嘴痒。那准你自个掌嘴。班长你真暴力。我笑你才发现啊。看了他一眼,这孩子好像想说什么但是又没说,正好我也懒得听,管我什么事啊,我跟他又不熟。更何况讲台上那只猫头鹰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正半睁着眼跟同桌孩子聊天的我,发现我发现她后她还将自以为有警告作用的一记眼神丢给我。

我迅速移开,现在的老师们比青春期的孩子们还敏感,只要看着他们看你的眼睛就说那叫瞪,就叫知错不改,就叫挑衅,移开了就叫示弱了,就叫知错了。大开学的,上学期的帐刚消,我可不想有什么新帐。

悄悄瞄了一眼毛毛虫,已经把眼珠子丢向其他人了,看来我善良的欺骗奏效了,成功的替毛毛省心了。

321,下课!零……在同桌倒计时的同时下课铃响了,眼前一个人影一闪,教室里窜出去个孩子,是黄江,成绩一般,上学期期末的倒数第三。

这下他完了,我一阵幸灾乐祸。幸好黄江自动的又倒回来了,但是毛毛虫把俩只眼睁全了,说了多少次了欲速则不达,下课,黄江留下。

我笑着第一个冲出教室,仍在幸灾乐祸。这学期真好,星期仨开学,上仨天玩俩天,一起回家的馒头又犯胃病,没来上课,迅速回家享受周末是我短期内最大的志愿。

而现在,躺在家中太妃椅上的我已经实现上一个志愿……好像刚才隐约听到毛毛演说了一点不一样的内容是什么下个星期有会有八个转学生到我们年级,我们会有四个新同学,他们足球踢得很好,听说已经跟国家队签约了,以后有机会去国足,我们班和二班成绩最好他们会打散在

我今年15岁,姓李名淡霞,喜欢名字里的淡不喜欢霞,初三,身高167,体重是秘密,据镜子所示觉得自己长相说好不坏说坏不好。但据说十四年前有白雪公主的美名,听说是因为一出生就白的像裹了面粉,眼睛像煤球似的,又黑又大,最厉害的是一出生头发就长到耳根,还黑亮黑亮的,小孩子的嘴又普遍是樱桃红,脸颊是蜜桃红,八斤的体重又让我有一张饱满的脸蛋,恰好跟美国人对白雪公主的描写相符。当然这一切美好的功劳都归功于我妈,且现在来看,我妈还给了我一颗聪明的头,不管它有没有用到所谓的正道上。但是美名在十三又半年前就成了历史了,我开始变得黑里泛红,头发是唯一没变黑的但是开始变黄,一直超标的体重也让我有了胖子的名声。

可是我一直爱美,喜欢完美,不喜欢也不讨厌丑。让我爱自己的原因就是妈妈对白雪公主历史时期的描述和拿出来当证据的当时的照片,特别是在看到妹妹又皱又红又找不到眼睛的婴儿形象后,我爱得更加强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一直牢记妈妈在我小时候说的小时候越丑长大就越漂亮,出生时什么样长大就什么样。这一点不断在我身边的姐姐身上映证,似乎也开始在我身上隐约体现。

加上十月怀胎,我和我的生活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镇上15年了,记得的内容普遍美好,忘了不记得什么不好的内容。我没上过幼儿园,我的童年一直有爸爸妈妈的陪伴,有保姆陪我难过的送爸爸妈妈出门又陪我无聊的惹事生非等待他们回来再陪我开心的迎接他们回来解决。这样过了五年,辞掉第17个保姆而不是换掉后,我开始上小学,准确的说是学前班。整个小学我过的也是美好而精彩的。入学时,因为班主任新房里所有的空调都是我在空调厂当个小官的舅舅帮忙挑的还打了七折,我成了个小官,有领导一小班小孩的权限,名曰班长。一年级时,成绩一直不佳的我因为入学时为逃罚款找熟人改大了年纪,以班上最大的孩子之名得以连任。三年级时用老师的说法就是我的叛逆期提早来临,其实是我变成了懒虫渴望进化成寄生虫,做错的事应该说是没做的事有,不按时上课,不带作业,不做操,不管纪律,不带红领巾,不穿校服,不按时下课,尽管是小事但仍让老师对我头疼不已因为我还不听话,可偏在三年级,我拿

到了这辈子的第一个双百分,我开始享受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待遇。五年级换班主任,第一次考试新老师教的语文我就一支独秀,来了个全年级第一,还是全年级唯一。此老师立刻对我寄予厚望,让我继续当官继续享受猫头鹰待遇,尽管直到毕业我都持续让她失望。谁教她要抱希望呢?

馒头上课来了,在开学第二周的第一天的最后一节课结束后。

馒头本名叫曾晴晴,馒头是我的第一任路友悄悄给她取的,馒头是我的第二任路友,跟第一任路友决裂的同时把第一任路友的原创抄袭了过来并配合上了热烈的宣传,企图是挑拨他俩,结果是得到了一个新路友,并延用至今。

天上有点太阳和云,地上是如蚂蚁搬家逃命的人群向着校外移动的壮观景象。我迎着春风狂奔,穿过蚂蚁群又经过几只逆向行驶的碍眼蚂蚁,最后停止在唯一静止的蚂蚁馒头面前。从颜色来看,馒头状态不错,很好。你好啦?废话。她老说我不会看人脸色,我这不是就看对了嘛!来下课?是啊,来接你下课。是吗?我可跟你不熟啊,你是想拐我去卖吧?我能拐到你?你没拐我就不错了!对了你后面那几个是谁啊?全校师生都在我后面。火车头,那请问那几节逆向行驶的车厢怎么解释?我回头,是那几只碍眼的蚂蚁,长得参差不齐的,穿的五颜六色的,正远离我们。应该是新转来的,应该里面还有四个要转到我们班。你怎么知道?我猜的,我的预感一向很准,俗称第六感,只是不信邪的人都认为我是知道,而我之所以知道又是因为我聪明,馒头就是其中一个。我正在努力纠正馒头的错误以为,所以我准备装傻,老师说的,你就不知道吧,哈哈,谁叫你的嘴得罪了你的胃。馒头笑的温柔,春风阵阵,阴森森的。走吧,放学去,已经迟到了。你笑什么?没什么啊,我往肚子里装船呢!快走……我无奈跟着馒头沦为另外俩只逆行蚂蚁,谁教她现在要给老师的医院证明是我往后半年迟到早退的免死金牌呢?

办公室很热闹,远处听起来。走近一看,里面人不少,还一字展开在毛毛面前,从颜色上看是刚才那几只逆行蚂蚁,从对话上听那几只逆行蚂蚁果真是我猜的转学生。毛毛脸上是熟悉的笑容,是见到我妈时的笑容,我大惊!我妈是她妈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她实习完继续留在我们学校也是她妈托她妈的上司

的上司来找我妈帮忙托我妈在教委的同学帮的忙。这就是所谓的万事开头难,毛毛困难的如愿开始了她成功的教师生涯,我妈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并且我在学校这三年她还可以再免费使唤我妈。就是这样,她也只是用猫头鹰的脸对我,现在这脸是属于我妈的,他们居然都能享受?!太不给我面子了。出于嫉妒我在走廊没陪馒头进去,馒头边走边回头骂我懒猪,然后就撞上正出来的转学生之一。馒头的头顶撞到的居然是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动了动下巴飘了句没什么吧。馒头把脸对着另一个方向说了句没什么,然后瞪了那个方向的另一个孩子半天。我则专注于目测撞馒头那孩子的身高,馒头有165,头顶能放进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至少有187,但是看那孩子的脸长于常人应该还不止187……在随后回家的路上我也一直执着于跟馒头讨论这个问题。让我都几乎忽略了馒头骂我懒猪后隐约的一声狂奔猪,当时隐约觉得是馒头瞪的那孩子的声。

隔天一大早四个转学生就出现在了我们班,撞馒头和馒头瞪的孩子是四分之二。他们正在自我介绍,除了毛毛虫整个教室笑的最开心的就是我,因为撞馒头的孩子也就是曲南坐在我前面。至于我开心,出于单纯的原因就是他替我挡住了前方一切我懒得看到的,让我能更加成功的掩眼偷懒;复杂的原因就是他是我喜欢的类型,而我还要观察他来观察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让我方便了观察。还有我们班最漂亮也是最胖的吴小莹也调到了我前面,这下前方防线就更加坚固了,况且无小莹是真的漂亮,皮肤白的像糊了打印纸,原本应该是鹅蛋脸因为161高至少一百二是秘密的体重而有点圆,轮廓分明,要高鼻子有高鼻子,要大眼睛有大眼睛,樱桃小嘴,最厉害的是眉毛,很好奇她怎么能在脸上那么准确的地方排列出一片弯弯的黑黑的毛,显得点睛而不喧宾。我一向爱美,也一向懒,现在前面俩个人都不缺美,我也不用在远处寻找美景,所以此刻我正笑的开心,可能都看得一旁的同桌有点受感染,顶着一张笑烂了的脸看着我,我猜他有什么话要说,果然。那个马上考试了吧?本来想答明知故问,但我心情好懒得跟他计较,是啊。复习得怎么样?不怎么样。我们在一阵心不在焉的寒暄后张同学终于切入正题,考试的时候多照顾下吧?我不会照顾人的,你自己珍重。

上学期坐我旁边的孩子谢俊记得吗?这孩子抄了我一学期,我明明考前十他居然抄到后十。

说起谢俊我就羡慕,是只标准的寄生虫,是我三年级起就羡慕的生物。毛毛虫把他交给我妄图让我把他变成龙,因为之前坐我旁边的孩子成绩都能突飞猛进,不知道的人又以为是因为我聪明,知道的人就知道我懒得教直接给孩子们抄,他们之所以离开我后仍能保持进步后的成绩应该是因为我教会了他们怎么抄。而谢俊这孩子简直羡慕死我了,他不抄不闹,每天就是吃饭睡觉,我对他的羡慕渐渐变为嫉妒,出于嫉妒我开始主动给他抄。这孩子也不拒绝,应该是懒得拒绝,大考小考通篇照抄,有一次居然被我发现他连我名字都抄过去了还怪姓名栏像填空题。且即使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狂抄他仍然在后十名徘徊偶尔还当当倒数第一,我怪他没认真抄他居然怪我写的太快他来不及抄,因为我一般写完就趴卷子上睡觉。谢俊这学期没来报道,除了他名字我对这位前同桌一无所知,也懒得知道。

张同学仍然看着我笑,我隐约觉得他还想说什么,我也懒得去感觉他具体要说什么了。

仨天的考试,就这么被地球转完了,我安静补眠的日子就这么没了。对于我睡觉来说教室无论上课下课有老师没老师都过于热闹,上课时老师管得住学生的就是老师讲的热闹,老师管不住学生的就是学生聊的热闹,下课不拖堂就是师生一起热闹,下课拖堂就是继续上课。只有考试例外,我之所以能按时补齐美容觉,就全拜一直不断的大小考所赐。

旁边的张同学抄的速度比谢俊那孩子好多了,还不时提醒我有题做错了,我当然懒得理他,而事实证明是他那题做错了,也幸好他做错了,否则以他本来不差的成绩加上不错的抄功,现在成绩榜上就会有一对并列第三的同桌。看着成绩榜上名列十七的张同学,我突然想起张同学一直是中上的成绩,应该没坐我旁边的资格啊。懒得去想原因了,准备去恭喜榜上的第一名荣获年级第一。左肩被人拍了一下,右边出现我现在的上司兼姐妹兼年级第一陈春晓,不恭喜我吗?这孩子居然主动来讨喜。你不恭喜我吗,我也算个班探花。同喜同喜吧!还是他的爱徒们厉害,把倒数状元榜眼探花都包了。是啊,可也有人落榜啊。落榜的是曲男,正数十八,顺便看张同学成绩时瞄到的,还不

小心记下了。你旁边那只狗熊抄了你的?怎么了?觉得他没笨到抄了才排十七!他也没聪明到哪去,你也退步了,这个外号没取到位。有本事你取一个。……跳跃式得思维方式让我们的对话也一贯如此,但是隐约记得不久前我们才讨论过张同学的,一跳而过,以至于我一直想不起来是讨论了什么。

新同学的到来,让全年级师生的最新话题清一色的变成了他们。老师是关注他们的爸妈,女生是爱慕他们,男生是羡慕他们,估计还有点羡慕。在我们这个小镇上,连人口流动都少的可怜,更不要说一个学校就流动来八个有特长。而在我们这所学校里,大家会的就只有学习和玩两样,偶尔有个有特长的也还发育的不够长就被学习和玩吸去了营养。他们受到关注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关注他们也是正常的。虽然我们有点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意思,但更准确的说法是我们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我们是指我,馒头和陈春晓。我们的新话题不是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旧话题。陈春晓本来不姓陈,姓周,她妈二婚后她得了个新爸爸,对她娘俩好的无与伦比,她妈一感动,趁她还小她奶奶已老她爸爸不知道就给她改了姓。她这位新老爸就是我们不吐葡萄皮的原因,这几个转学生正是她老爸在市区做特聘教练时的弟子。这次也有一半原因是为他而来,所以她很被动的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我们也就半推半就的从她那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知道的差不多后就以一副高傲的姿态用我们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

的心态享受着属于我们的优越感。可事实是根本没人知道我们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事,也没人发现我们因此没拿他们当话题,更没人发现我们是故意没让他们知道我们知道,最后是我们纯属自娱自乐,自己出丑给自己看,自己再捧场笑给自己看以示鼓励!

寒鸦点评:就本文单独看来,写得个性十足,特别是对“毛毛虫”老师写得相当到位。作者文字老到,叙述平稳,冷静的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骚动,作者内心追求上进,追求独特个性和魅力直接反应在文章当中,因此才会写出这篇极具特色的文字。但作文此次“同创小说DD冰淇淋”来说,显得有些不合适,正如作者自己所言,是以前写好的,只是换了一下人物姓名,所以当中很多地方不符合我们既定的标准。当然,作者可以继续参与第二章

的创作,到时候一展你的风采。提醒:现在写作最好是传达真善美,不要可以拿老师开涮哟!呵呵!相信自己是s榜的!

屋外巨风狂怒地咆哮!!

这一夜,树枝狂摆,花容失色!黑云翻滚道沧桑!残月潜行话凄凉!

春晓瞥了一眼发黄的日历:七月十五!!

英雄淡淡的说:“怎么,今天就是鬼门大开之日吗??‘

春晓的肩膀轻轻的抖了抖.

“的确如此!英,你一定要去吗?‘,春晓看着英雄焦急的问到.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英雄淡淡说到.

“哦!‘春晓把头别了过去.眼泪簌簌流下,打湿了她如花般的脸.

英雄“嘎...‘地一声推开了沉重的巨大铁门,刚跨出了右脚,又停了下来.他捏紧拳,身子猛地一顿,快步走了出去.....

春晓的心仿佛如刀绞一般,她骂自己窝囊!!骂自己连英雄的背影都不敢看!怕自己会劝他不要走!她扑倒在床上,呜呜地痛哭,泪水浸湿了雪白的被子......

屋外巨风呼啸,春晓呆住了:是英的声音,是他在给我传音!

春晓凝神,听见了英雄的歌声,歌声古拙苍劲,每一句都撞在了她脆弱的心上.

以天为盖地为庐,好汉厉行凶险路.

南天小门有何惧,鬼门险关亦何忧.

抖擞精神拼杀场,挥戈向日日惊退.

古风荡荡夸刀枪,尸枕千寻血为浪.

杀一为罪万为雄,道义真假杀为上!

寒鸦点评:作者企图从武侠或者说从诡异的角度出发,营造一种悲凉的气氛,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味道,另外,就对白于内容看来更像是成人,而非学生生活。当然,这与我们的要求不一致,呵呵!望第二章再次发挥你的才能。

在冰淇淋的世界里,周围都是冰山雪岭,都是冰封的水晶,没有阳光。对于这个世界,阳光并不是那么可

爱的。但是在冰淇淋的家族当中,还是会有人向往阳光的把!

冰淇淋家族的美人鱼长的很漂亮,不过总是盛气凌人的样子,傲慢。然而家族中的小可爱就不一样了,天真无暇。她最向往是就是阳光,心里总是默默的祈祷有一天能见到阳光。在一旁的美人鱼看到后会不屑的说:“你还是剩剩吧,你知道不,像我们家族是不可能见到阳光的。而见到的那一刻即将是我们灭亡的时候,你还是别傻了把!”说完就高傲的一跳一跳的走开了。

小可爱哭了,一直以来这都是她的梦想,可是确招到美人鱼姐姐的抨击。她用手轻轻的抹干眼泪,台着头看这个冰封的天空没有一丝颜色。她沉默了。她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会永不放弃。

后来她决定了,一定要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定要看到那温暖的太阳,一定要看到蓝蓝的纯白的天空。

家族都劝她不要这么盲目,妈妈爸爸都哭着求她。她哭了,她第一次这样伤了父母,可是她依然勉强的对着他们笑了。她慢慢的一步一步的拿开父母的手,轻轻的往后退,一点点,一点点,也没有说话。就这样看着父母往后慢慢的退,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此时无声胜有声呀。父母都伤心欲绝,他们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看到孩子了,小可爱依然没有动摇她的决定。远了,转身就跑,放肆的跑,去奔向那个迷茫、那个不知道什么样子的未来的方向……

“哇!,好美呀!”边看着天空,真的很蓝,镶惬在自己心里的那种蓝。看着看着,他突然觉全身都开始痒,不过才发现太阳就在自己头上,太阳好刺眼哦。不过她还是很喜欢,笑了,便忘记了自己的痒,她终于知道阳光就是这样的味道,心里说不出的快乐,不好,她这回不是痒是,是痛,钻心的痛,好比十万箭穿心的痛把,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又没有同伴在她身边,她也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流逝,她倒下了,当她对着天空,她依然笑了……开满了,粉红色的,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从中笑,她的笑和樱花一样的那中味道!

当大家看完这个故事后,只有晴晴一个人竟淅沥哗啦的哭起来了,哭的特别的厉害,这时全班一下子紧张了''''''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企图从哲学的角度去编织文字,首先作者讲述了一段追求理想甚至放弃生命的哲理童

话故事。这是相当不错的,对于幻想性青春文字很好,但对于“冰淇淋”话题的开头似乎没有表达出来,而且,这种开头对一下文字的发展很容易造成大家写成幻想型故事,如《幻城》之类,我们要求的是校园青春故事。望作者再接再厉,马上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

走在校园干净的像天空一样的石子路上,两旁是干净的像石子路一样的树。味道很独特的一款冰激凌,甜甜的,酸酸的,还有些许苦混在一起。精美的包装纸上印有晴晴最喜欢的那种卡通图案。舔一口,沁人心脾的凉。

旁边有很多男孩子骑着各色的车飞驰而过,溅起一滩细碎的阳光。晴晴冲他们淡淡地笑……去好远好远的时候。

“喂,晴晴!“是兰霞。

兰霞和她是好朋友,不过,也不是特别好.只是晴晴习惯了寂寞,而兰霞却最不习惯寂寞.她们俩又是同桌。晴晴不太说话,兰霞就说个不停:最新款的时装啦,别的班级转来一个帅帅的男生啦,明星的花边新闻啦。晴晴总是很安静的听兰霞在那里很聒噪地说.只是晴晴不太爱发表意见,而兰霞就因此以为她很喜欢自己说的事.所以也就从来不停止地聒噪。

“你知道吗?初一、班转来一个好帅好帅的男生哦.好象叫至诚什么的.听他们讲,他家好象还蛮有钱的.篮球打的忒棒啊!比咱们班英雄更帅气哎。看他以后还牛不牛?我们去看看好不好啊?“

兰霞一边说一边拉着晴晴走.“听说啊,他是因为在原来的学校太多女生喜欢他了,所以啊,才转学的。“

“有这么夸张吗?“晴晴感到不可思议.

其实她一向是不喜欢听故事的,尤其是那些“麻雀变凤凰“和“灰姑娘“类型的故事.更没有奢望这些事会在自己身上发生.她只想要靠自己是实力来做出一番成绩,那是她极为单纯的梦想.

寒鸦点评:显然,作者很善于讲故事,一开头将两位女孩子交待了出来,而且将人物的性格特征展示在读者面前,为后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可文章一开始也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那就是拉着别人去看帅哥,这总是会令我们大家不敢相信吧!再说现代女孩子也不至于这样啊!当然真实性还是值得探讨的,但作者一下子就奠定了早恋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写下去也就没有多少发展的空间

了。赶紧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吧!

“喂,晴晴啊!去买根冰淇淋吧!”

“不管拉,妈妈不吃我也不吃”

“晴晴乖,去吧,那你给我买一根吧”

下来楼,天这么热啊,柳树都无力的漂浮的长发,看到前面有一位阿姨在提着几箱东西,晴晴很快的跑了过去,“阿姨我帮你搬吧”

晴晴和那位阿姨搬完之后,“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对了,你看累的你,吃个冰淇淋吧”

“谢谢阿姨,我喜欢咖啡的,阿姨我叫林晴晴,是四中的学生”

“我家的尘落也是你们学校的”

“阿姨我得走拉,妈妈还等我呢?”

“你看说你你就到,着是你们学校的同学认识吗?”

“你好,对不起,我得走拉,对不起啊阿姨”“再见,晴晴”

“恩,阿姨再见!”尘落远远的看着晴晴的背影,渐渐的晴晴消失在他的眼前。“妈妈,她是我们学校的吗?”

“人家晴晴多好的小姑娘啊!”尘落回到家拿了一根咖啡的冰淇淋吃了起来。。。。。

“上学拉尘落,上学拉尘落”妈妈说到,“晴晴啊,你也上学啊!”

“妈,我早起来了,拿了一根油条一边吃一边喝着牛奶,“妈妈,我走拉,上午给我做好吃的,还有咖啡冰淇淋!”“阿姨,我走拉!”

尘落和晴晴并肩走在人行道,尘落打破了寂寞,问晴晴“你叫林晴晴,是那个班的啊?”“我是7班的,你和我一样大,你是几班的”“啊!石浪那个班的啊!”“怎么拉”“没怎么啊!我是老潘班的!”“哎~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冰淇淋啊?”“我喜欢咖啡味的”“哦,我也挺喜欢的,但我不喜欢咖啡我喜欢牛奶味的” “你不喜欢牛奶的吗?”“不喜欢,因为我喜欢咖啡的那苦苦的滋味那人回味”“哦”。。。。。。走到校门看到远处的敏儿,说“尘落我先走拉,拜拜”“恩,拜拜,对了你吃冰淇淋吗?”“不吃拉,要不就迟到拉,你也快点去吧”“知道拉

!”尘落便跑到小买铺去买冰淇淋去拉,而晴晴进了校门。“晴晴你刚才跟的那个帅哥是谁啊!”“是我们小区的男孩,怎么拉?”“没怎么,只是觉的长的很帅了!”“他是几班的?”

“你呀!他是3班的”敏儿才放过刚刚做到座位的晴晴。铃――铃,“上课”“潘老师好!”“同学们好”尘落慌慌张张的,说“报告”“尘落你怎么才来啊?”潘老师问道,“老师我睡过了”“哎~你这孩子啊,进来吧,饶你一次,可没有下一次啊!”“恩,谢谢老师”尘落做到到座位上,听着老班的英语课,尘落拿着课本扇着风,感言道“哎~四中真抠门,连个电扇也不开!”正好被他老班听到,“尘落你站起来说Never up是什么意思”尘落站起来回答道“好象是永不言弃的意思!”尘落暗自心想好你个老潘想让我尘落出丑!没那么容易啊!“恩,对了,但是干什么事都是这样的,以后为了祖国,你们得好好学习啊!尘落你下课跟我去办公室一趟,坐下吧”尘落闷闷不乐的坐下,铃――铃,下课拉,尘落便跟着老师进了办公室。“晴晴送作业拉!”敏儿说,“恩,走拉,敏儿”两人谈笑风声走着,到办公室门口看到尘落在那里站着,晴晴问“尘落你怎么在这啊?”“哎~被老班请来的”“你怎么拉”“说话”。。。“我先抱进去作业吧”“恩,你去吧!”敏儿和晴晴抱进去作业出来时,被潘老师叫到,“晴晴”“怎么拉,老师”“你和尘落一个小区,你和他妈妈说他着一段表现不好,还有英语你得帮他补补”“知道了,老师!”“老师我走拉”“恩”晴晴和敏儿出了办公室,便走过尘落说,晴晴说“尘落你以后少说话!”“恩,知道拉晴晴”“那我先走拉,拜拜,尘落!”“恩,拜拜”两人便消失在尘落的眼前,尘落被潘老师叫进了办公室,尘落听到放学的铃声,想到终于放学拉!尘落问“老师我可以走拉吗?”“不可以”尘落听到门口有脚步声,回头看到是晴晴,“老师现在路上不安全,正好尘落和我一个小区,让他和我一起走,可以吗?”“那你走吧,尘落”“老师再见!”“恩,再见”两人出了校门,晴晴便说道“老师叫我和你妈妈说你表现不好”“什么”“我恨老畔”“我不是说你的你没事干吗?”“那你说吗?晴晴”“你说呢?”“当然说拉!”“我知道你好!别说拉!”“

不行”“不行算”。。。。。。两人便一前一后的走回到小区,前面的尘落妈妈叫道“晴晴,尘落你们回来了!”“恩,阿姨,老师还表扬了尘落拉”“是吗?”“恩!”“阿姨没事我先走拉,还有我明天我来给他补英语,您别叫他出去”“恩,晴晴给你吃根冰淇淋吧”“阿姨不吃,不吃,我走拉”“尘落去送送晴晴去”“恩,妈妈”回头看了看妈妈,妈妈进了房,“晴晴你真好”“别说我好,明天等我来给你补英语”“什么,我明天还去上网呢!”“不许,你要去,我现在去给你妈妈说”“那好吧,我等你啊!”“我到家拉,你走吧”“那我走拉!”“拜拜”“拜拜”尘落看着晴晴上了楼去,才离去。

“晴晴,你爸爸明天就回来了”“爸爸回来了,爸爸完成了远航任务”“妈妈,你先睡吧!”“等会我就睡”“你也早点睡吧”“恩,我等会就睡”晴晴坐在床头看着夜空的星星与月亮,看着爸爸和自己的照片,晴晴傻傻的笑了起来,想到那个可恶又可爱的尘落!便渐渐的睡着拉!尘落在那有神的看着世界杯,最后忠爱的球队没进决赛!便关了电视睡着在沙发。

寒鸦点评:本文情节真实,对话真挚,将人物的对话发挥得恰到好处,从谈话中慢慢交待出两人同一所学校,逐步讲述故事。唯一不足的是,故事对话显得有些凌乱,况且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也显得有些不够,特别是不能一下子让读者抓住文章的风格和内容以及文章的题材范围。望作者在下一章当中继续发挥你的写作才能。

冰淇淋是美味的,它也是容易消失的,但因为它的美味,人们宽恕了它的融化。这就像青春,尽管它容易消逝,但人们却喜爱它。

在永名西路,一家冰淇淋馆传来悦耳的笑声。

“老板,来三盘冰淇淋,要双蛋的。”其中一个叫春晓的女孩大声说。

老板听了,亲自把冰淇淋送到,并坐下来与他们谈话。

“三位小姐,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店光顾呢?”老板说。

“嘿嘿,说来也有半个月没来了,”春晓说,“晴晴,兰霞,你

“去了杭州的表舅。”这个女还明显比春晓害羞。

“我去了我老家――东北,对了,马老板,我们不来,你倒想我们了?”叫兰霞的女还说。

“唉,我这冰淇淋店,从你们三年级那会来了以后,生意是没增多少,可我就喜欢你们那活力呀!儿子都去读书了,自己也闷得慌,全赖你们这些小鬼头!”他说着,用手指了一下晴晴的鼻子。

“老板,那这一顿……”春晓说着,露出“奸诈”的笑容。

“当然是我包了!”马老板说。

“老板,就你最好了,那天我准备嫁妆,就嫁过来了!”兰霞开玩笑说。大家笑成一片。

“你们聊,我先走一步,学校还……”马老板意识到自己说漏嘴,连忙停下。

“学校,老板,你当校长啦?……”春晓笑着说。三人哄笑。

“我是说……儿子学校书杂费的事。”马老板连忙说。

马老板说这急急忙忙地走了。三人继续聊着。

“离开小学了,我有点舍不得。”晴晴用汤勺在盘子上划来划去。

“瞧你这个大诗人,离开就离开呗,还非得把游鸿鸣的《诗人的眼泪》搬来。真拿你没辙。”春晓说。

“不过话说回来,今年要努力了,不能像往常一样了。”兰霞说。三人顿时沉默。这三个学校里的活宝贝,每天都在一起,都 很快乐,但家长的劝告不得不让她们担心。这三那个人中晴晴长得清秀美丽,春晓很泼辣,但也是眉清目秀的,兰霞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学校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三人的性格也不同。但这并不能使同她们的友谊中断。

过了一会儿,晴晴说:“不管我们读书要多苦,我们是好朋友,会一起度过的!”

“对,加油!”三人齐声说。

寒鸦点评:首先值得肯定的是,作者的“题记”写得相当棒,将冰淇淋的容易融化和青春的容易消逝紧密的结合起来,达到一个统一,从而使得“冰淇淋”真正具有了意义,而不是就事论事,认为“冰淇淋”这个题目无话可说,无话可写。但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作者却没有很好的把握住校园风格,并且人物对话有些成人化,没有把握住中学生(此处特指初中生)的特点。

以前就有这样一个传说――

但凡是100位年如2100 ,2200……就会发生一件令所有地球人都惊讶的事,没人会知道是什么。但人们从心底地畏惧,因为那件令人心悸的事曾经使2006年的地球人灭亡过,只有极少数地球人活了下来,如果......

寒鸦点评:作者想象奇特,敢于从幻想的角度去思考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本次竞赛要求是校园题材啊!估计今后开设幻想题材的时候作者可以随兴所致,好好的发挥一番。

后来,晴晴从初二、五班班主任潘媛媛老师口里听到这个学校的一个传说.....

朱元璋统治时期,天下风起云涌,战乱不断......

WHY?因为老朱爱看古典小说,特别是武打小说,例如>......他积极怂恿全天下百姓看武打小说,所以......

明朝有个学堂,号称天下第一学堂,它的名字就是百虎堂!

百虎堂人才备出,每一个学生,都是高手,有前图......

因为他们的口号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ONDAY,一代冷帅GG--尘落走在赏花廊内,看大雪纷飞。

忽然,阴风驺起,枯叶纷纷四散而离......

有杀气,尘落隐隐感到了,感到有人逼近.....

谁?尘落说完,飞出手中的忍刀,向槐树下飞去......

呼的一声,从槐树下飞出一黑影,向亭顶飞去,尘落放眼望去,只见一人贮立在亭顶上,夜风习习,他的袍衣猎猎作响.

你的速度很快, 校长.尘落笑着说.

你的刀也很快啊.神秘男子慢慢转过脸,他的脸上有道疤,在月光下,他的脸很苍桑,他就是该学堂的校长--无与伦比的,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

忽然,一清脆的女孩子的声音传来“尘落!”,他们寻声望去,原来是绝代MM--兰霞.

男人,马致远,猛回头,对尘落严肃地说:小子,谈恋爱,啊? 不过长地蛮不错的啊!校长痴呆地看着兰霞,口水那个恶心啊......

我的麻烦来了啊! 尘落苦着脸.

死尘落!你说的,双刀要对着人快快砍,用刀侧砍,怎麽砍不死人,人却都被我打飞了! 兰霞恶狠狠地说.还向尘落跑来.

切,要你砍,凭你的力量,不砍死一堆人.尘落边跑边说,一个飞檐走壁,溜了.

  你别跑! 兰霞追了过去.

  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摸了摸下巴,他下巴掉下来了......

至诚,又是一代帅哥,正在与石浪,一代棋神下棋......

  所谓败者亦不败,强者亦不强,惟一"静"字罢,而以静对静,棋之美就蕴其中矣......石浪对至诚说.

  至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赞道,好一静字!

  忽然,一人在在门外叫道,至诚,出来比刀!

  至诚轻轻叹了口气,慢慢站起,忽然,他拔出千鸟刀,唰的一声,消失。

寒鸦点评:作者随兴所致,写出来的文字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想,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诡异,显示出作者的诡异奇特的一面。从文字看得出来,作者善于想象,善于营造某种特别的意象,但是作者还无法在文字和内容上面把握好自己的想象场景,如能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相信在想象方面很快会取得突破。

在炎热的夏日里,冰淇淋是最惹人喜爱的点心,其多种样式的选择使人眼花缭乱.但是,正因这样它的融化总是被人忘掉……甜香可口的冰淇淋最终真的会化掉在寂寞的角落吗?

"欢迎大家步入初中的学习生活,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大家以后可以叫我石老师.大家现在可以进行一下自我介绍,谁主动点向大家介绍下自己^o^好吧,既然没人的话那从你先开始好了."

  一位长相十分清秀的女孩站了起来,过肩的长发被一条淡红色的发髻分成两部分,上面的头发被扎在一起,下面的头发则是披散在肩上

.她的上身穿着亮橙色的棉质T―SHIRT,下身是蓝白相间的休闲裤给她本人增添了几分活泼.圆圆的眼睛不是很大,却在乌黑的瞳孔间闪烁着明亮的光.

  "我...我叫兰霞."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甜美动听.白皙的面庞上泛起淡淡红晕显得格外漂亮.英雄仔细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女孩,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放学后,英雄和死党至诚谈起了她.在他的眼中,兰霞是那么漂亮却丝毫看不见一丝俗气.她的形象在他的脑海中就象一朵纯洁的荷花,欲要折取却迟迟没有下手.不是因为深千尺的潭水在其中阻隔,而是她那清幽纯洁的样子让人敬服.

  诚默默的看着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的聆听.他们两个都是上天的宠儿,不仅学习优秀,在各自的领域中也各展其能.英雄擅长写诗和散文,他的文字在柔和细腻中还夹杂着几丝本不该有的忧伤.而至诚的文章豪迈大气,无论在立意和笔法上都有着自己的风格.英雄热爱音乐,会作歌词,是学校摇滚乐队的鼓手.至诚喜欢踢足球,自从7岁开始他就很喜欢这项体育运动了.英雄留着长毛寸,左侧的流海紧紧的盖住他的额头,右面的则一部分侧分在旁边,一部分斜立在头上.至诚的头发就象他的写作风格一样干净利落.两人并不是帅的惊人那种男生,却各自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

  "你的意思是你喜欢上她了,对吗?"至诚奈不住性子问了一句,眼神中漫不经心,却一脸紧张的样子.

我...我不知道."英雄其实没有撒谎,他只知道这是一种怎么也说不明白的感觉.

寒鸦点评:作者试图突破,因此从上课开始写起。由老师到学生,进而交待出故事的主要人物。但文章似乎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什么样的僵局呢?那就是早恋的问题。当然,就故事所呈现的内容而言,是相当真实的,但对于长篇小说的开头,还是显得有些不够。

寒鸦总结:此次一共12位参加,从中看出大家都是写作高手,正好应验了我们那句“人天生就会写作,只因写作潜力尚未被激发出来。”这下大家该相信了吧!但做为长篇同创,势必要选出最具有发展空间的文字来。相比而言,米可胜出!米可的文字做为第一章。希望大家赶紧回过神来,参与到第二

章的创作中去!寒鸦在此期待大家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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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面孔后来扭曲变了行

很像超现实主义者们的绘画

她种下了一百零七颗罂粟花

一头红发迷恋过一位伟大的诗人

谁会知道爱情弄死了那么多人

有些人说那将归咎于圣母

我仍旧记得你身穿绿裙子

后来我偷走了所有的花朵

用来扎成一个世纪末的花圈

以此来祭奠所有的爱情之灵

炊烟散尽的荒原上升起太阳

世纪末和世纪初的一天一样

他们在做一个莫名其妙的游戏

我用来毒死第一百零七名丈夫

她很快就浩完了他的体能

他们都一样显得荒诞不堪

据说在中国唐朝的某条街道上

它的出现感染过一部分神经质的人

人们叫他们诗人或者词人

逃进人群滚滚的红尘深处

被歹毒的夫人们津津乐道

淫荡的妇人你的死亡怪谁

我仍旧不停的诅咒我的爱丽特尔

她在我的梦中不止一次的闪现

她的绿裙子就像开放在草丛中的惊艳的花朵

我试图在末日图景里重新找到它

带着绝望死亡在世纪末的清晨

“荒原时代的哲学充满各种寓意

它们艰涩而有易于实际“

谁开始大踏步进入我渺小的家

那时候卑微者的汗水滚滚而下

四个美貌女郎正在跳着踢踏舞

她们的身体像扭动的蛇妖

盛产妓女和无所事事的文人

他们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好人

后来这个称呼被载入史册

成为某部传奇书籍畅销的原因

可现在我们必须谈谈哲学

告诉你这个世界到底有多荒谬

知道你死亡离开的那一天

这些有意思的人在消失的时候

在牙科医生那里镶上金牙

企图以此来保持某种自尊

后来闪闪发光的饰品不能掩盖

他们身上散发的独特臭味

他对着他或她的嘴巴深情一吻

再见 亲爱的 现在正是大雾满天

这个世界就这样奇妙的运转

世人解释为那是上帝的光环

谁在死亡之后企图重获新生

正坐在第十三层地狱的边缘

世纪末的灵魂和世纪初的精灵们

据说他们是世纪末最有名的哲人

他们的死亡我的死亡都显得苍白无力

斯坦达尔叼着名贵的烟斗

他张开没有牙齿的嘴巴突出烟雾

继续讲述人类未完的命运

每个人的手指都划过波纹

浑浊的水面上泛起了绿苔

我们的天使闷坐在屋子里

那里布满鲜花 奶油和冷却的钢铁

征用搅拌器搅拌她今天滴一滴新鲜的血液

我的心脏一直无规则跳动

人们称我为世纪末的鬼魂

咀嚼着香味浓郁的动物尸体

法国 美国 英国 中国

酒精起到了摄人心魄的作用

令人恐惧的鸫鸟的鸣叫停歇

更恶心的患了肥胖症的中年人

好吧,男人 我接受你的要求

这是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世界

他的出现很快就打扰了其他人

他们靠性交方式来获取唯一的快乐

所有的恐惧都围绕一个主题

所有的恐惧都围绕两个字符

有人坚信天使的号角将吹响

那时候宇宙的狂欢节将开始

我知道你是唯一吹响那号角的人

你的眼角抹着晶莹的泪珠

散发澳大利亚桦树皮的香水味

最后消失在dod同性恋餐厅后面

那里有阴沉的具有暴力倾向的女侍应生

整日浸泡在玫瑰雨露里装出可怜相

企图迷惑每一位过路的纯青少年

天使的眼睛某日变得灰暗

风搅起的沙土侵占这个城市

在它的上空吹散鸟类的洁白羽毛

这时后现代荒原人的迷人品质

出没于一部缤纷复杂的世纪之书

那些恶毒的理论把我的思维耗尽

我永远在寒冬将至的夜晚

心怀绝望行走在黑暗的街道上

和中世纪流传的神话故事

用它来不断抚摸干瘦的乳房和阴部

我坚信那里有三年没有被动过

他的手指找准坚强的人类社会轻轻一点

然后微笑着注视着引起的混乱

他不知该感谢哪位更有权威的神

上帝的眼睛也有疲倦的时候

灯光微弱 火苗若不经风

白天 我们栖息在桦木林中

那里有俄罗斯美人叶普林娜

人们呼唤和平却又渴望暴乱

美丽的桦木丛中红杉一闪

洪水 沙漠 孤独 恐惧

漂亮的荒原姑娘惊讶的发现

它竟活生生地站在她的床前

我坚信我遇到了一群卑鄙小人

他们用无数迷乱的信息包围我

一个唯一的头脑中存在幻想的人

有人用刀子抵住我的腹部

离开这个世界是我略感凄凉

一九五四年的春天阳光明媚

离开丛林覆盖的约克塔法镇

长长的汽笛声湮灭了多少人

人们心怀希望让世界重新运转

按照自己心中所想得那样

忧伤的纯洁仙子变成了荡妇

这个世界仍旧奇妙的运转

肌肤红润 沁满细密的汗珠

这是世纪末的最后的狂想

所以我坐在街角 孤独的吸烟

这些周而复始的枯燥游戏

楼上的丑姑娘不必担心嫁不出去

总会有一个英俊男人骑着白马

世纪末的荒原和世纪初的一样

我不知道该不该向它敬礼

无限的宁静和粼粼波光一起享受阳光

我们的海盗船停靠在无名岛上

海浪泡沫撕碎的包装纸盒

狭窄的天空被残忍的切割

无情的把肮脏倒进大气层

四十二楼尖利的风声一掠而过

我们靠什么吾暖自己的身体

流动的金属和浮躁的城市

躲在边缘窥探的现代女巫

我躺在你的怀里悲坳的哭

我杜撰的这个地方没有意义

我在这些污垢里面穿行了很久

终于听到一声属于人类的啼哭

匍匐在十八级台风过后的塑像基座上

用乳白的躯体镶嵌这团冷漠的物质

一个新生的神抑或一个死去的神的精灵?

二十一世纪的花园突然坍塌

整齐的云扇形花岗岩柱子

英雄的呼声早已变成天边的尘埃

执住谁的手 与谁偕老?

共同度过难以言喻的恐慌

那个瘦小的老人企图用它的睿智给与我们一点启示

那种刺目的光芒瞬间刺透迷雾

可我们并没有跟随在他身后窃笑

正披着轻纱假装蒙娜丽莎的微笑

它随着时光推移而逐渐死亡

人类靠虚拟的假象来延迟

倦飞的鸟依偎着狂吠的猎犬

你忧郁的眼光在人群中卓尔不凡

人类变成了邪恶的替代品

贴近冰冷钢筋混凝土的肌肤

我住在一百二十层大厦的某一间

我无法想象水草肥美的草原

长袖轻盈的腰漂亮的银饰

多少年后太阳耗尽了他的能量

这里的冬天变得更加漫长

人们忙着寻找燃烧的物体

大堆的垃圾散发着腐臭的味道

冰冷的没有任何能量的火焰

这个古老的已经发了霉的城市

在这个死寂的世界里甚至没有

因此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凄凉

可是除了一公顷废弃的汽车

我的家 安妮 这就是我的家

我们只好闷坐在充满油气气味的空间里

品尝唯一让我们快乐的液体

我就这样怀念着香奈尔五号

美国梦 英国梦 法国梦

搜索: 作文  搜索:名字为 作文

刘小玲倘若眼泪无声地掉落在心田,溅起微浪,我愿意捧起这清丽的泪花,任凭愁丝将自己缠绕。倘若有梦,我愿意是急流,追溯曾有的美好憧憬。倘若生活是一首未谱的曲子,我愿意用心的琴弦将她弹奏。夜吟李清照的诗,感晚秋的悲凄,叹“绿肥红瘦”之景已凋零颓败。“浓睡不销残酒”却“海棠依旧”。我,不是诗人,却多愁善感,我应是生活的思索者,仅用自己的单纯回望着心弦上不逝的风景。曾经多少次,在生活中跌倒的我,历经挫折,终又站起,静看青春的潭水有多冷,十月的寒意有多深,以及幽壑奔洌的光,有一种可能触及的悲凉。若生活将我放逐,我也会为自己绽放千朵,繁花,同时述说自己最美的希冀。于是,背负着雨季的泪水,不只一次从神话的蛛网里逃脱,当失败悻悻离去,脸上扬起盈满幸福的微笑,生活便将之谱成和美的乐曲,让每一个欢快的音符在心弦上跳跃。辗转难眠,有一些狂妄的想法在脑中碰撞发响,心久难平静。虚静落下,独享睡眠。不觉入梦,梦中有一幅静美的画面:湛蓝的天为背景,只有一棵权。黄硕的果实挂在枝头,虽无绿叶红花,却更加迷人,这便是秋的诺言――只为结出生命的永恒,这便是奋斗的诺言――只为实现生命的价值。文弱女孩心弦上不逝的风景――奋斗终会成功。梦醒,房中暖阳倾泻……

作文T型台对上帝说感谢湖南省华容县第二中学243班  杨  杨

(一)我热爱大海一样的生活。有潮水,有平静,但是始终一往无前。――《蔷薇岛屿》我的左眼有颗泪痣,所以我有足够的借口来原谅自己的常常哭泣。眼泪本身没有错,错的是怯懦的灵魂,它让我的泪痣一天天的愈加鲜艳,如同绽放的黑色玫瑰,用冰冷的脚尖旋转出大片灰暗的天空。很多个昏暗的日子我总是渴望自己能够成为被上帝宠爱的孩子,可以在迷失的时候被赐予力量,拥有如同大海一般的一往无前,高高在上的为自己的勇敢而骄傲。可是那一切也仅仅局限于渴望而已。我常常像个迷失的孩子手足无措地站在角落观望,却丝毫不敢自己迈步。我纤细的手指在风中颤抖,朝前方稍稍触碰便充溢巨大的疼痛。我试着去承受,证明我的

勇敢,可结局总是彻底的泪流满面。于是我一直等待,等待上帝借我一双翅膀,带我去天堂。可是上帝说,那是一段靠自己的双脚才能奔跑过的路程,别人除了观望之外无能为力。我睁开双眼,看见巴顿用撕裂的声音向天空呐喊:“要无畏、无畏、无畏!”然后我奔跑起来,满脸的无畏。泥土在身后一块块破裂,我鲜红的血滴落在缝隙中开始生长,填补出另外一片土地。到终点的那一刻我伤痕累累精疲力竭,抬头却看见上帝在向我微笑,我突然明白自己就是那个被上帝宠爱的孩子,在冥冥之中被赐予勇敢,一往无前。便如同大海。泪痣渐渐淡去。我不懈地奔跑,不再哭泣。(二)光本是佳美的,眼见日光也是可悦的。人活多年就当快乐多年。――《圣经?道传书》我总是怀抱期待,努力寻找快乐。我站在街角寻找,看着大街上闪烁着明明灭灭的繁华,车水马龙面前汹涌而过让我视线模糊。一直到阳光穿透,洒落在每个路人的微笑之上,将天空铺垫成大片明媚的蔚蓝。然后我的眼睛反射出清晰和灿烂。我站在树梢寻找,看着憔悴的落叶铺垫成满地的荒凉,看着雨水沿着我的发线滴落,溅出大朵盛开的寂寞。直到曦风任性地拉着我的衣角,把我牵到一片盛开的麦田,我看到金黄的温暖将我旋绕,然后我触摸到成熟的喜悦。我站在冬季寻找,看着雪花飘落成一片茫然,闪耀着支离破碎的希望,冻结了满怀的梦想。所有的人和我擦肩而过奔向阳光灿烂的春天,留下我一个人在冰天雪地中孤独驻立。直到我低头看见雪缝里的嫩芽,倔强地探头凝视我,然后我手心捧着大把的坚强说感谢。我站在天堂向下看,看见每个人身后都尾随着一个快乐,学会转身的那一刻便会拥抱沁人的清香。上帝说,那叫幸福。(三)请你记得,无论我在哪里,都离你只是一个转身的距离。――《槲寄生》小璋对我说这句话时我们都是十七岁,一个学会长大的年纪。认识小璋的同时便使我懂得了朋友。我们的默契在于,即使我们不十指相扣,也可以读懂对方微笑中的忧伤。我们喜欢用铅笔在白纸上写干净的文字,喜欢穿白衬衫在阳光下笑得满脸明媚。朋友是多么神奇的礼物,可以给予勇气和快乐,可以在哭泣的时候握住大片的怜爱和温暖。小璋说,记得一个转身的距离。于是我们便有了背靠背的依靠,携手走过明明灭灭的忧伤以及快乐。在那些

黑暗的日子里,我始终没有倒下,因为我相信,转过身去永远有一双肩膀可以依靠。(四)没有胜利可言,挺住意味着一切。――周嘉宁周嘉宁,那个精灵般的女子。她只轻轻地说,我便无可救药地开始喜欢。我总是在黑暗的日子里反复诵念,等待光明。大海般的生活,眼见日光的喜悦,以及转身的距离,这些,总是令我的生命一天天光亮。上帝赐予我勇敢、快乐、依靠,于是我在包裹之下成长。破茧而出的一瞬,我的灵魂也变得有血有肉,充满生气。我骄傲地挺住苦难,告诉自己这便是一切――在苦难之中勇敢,在苦难之中快乐,在苦难之中寻求依靠。阳光明媚的瞬间我似乎明白了生活,也懂得了自己所拥有的挺住便是胜利。我抱着我的赐予,轻轻对上帝说感谢。

那些日子,我照镜子时,总是习惯看手表,走在路上,听着音乐,微笑。镜子站在镜子前,我永远是我!庆幸?失望!每次照镜子都强烈的希望窥探镜子的心,是否清晰,是否纯洁,是否透明?希望窥探到未来,却只看到一脸茫然!一不小心,我照见了岁月,照丢了时间,照出了沧桑,却始终照不清自己,被欺骗的不是眼,是那颗脆弱的心。其实,我一直在照,一直在照我自己。手表我的左手空空如也。我弄丢了手表,哥哥送给我的,要我好好学习。猝然地,不可理喻的无助,无法言语的恐慌,一齐弥漫在我脑里、心里。于是我每天手忙脚乱地撑到“华灯初上”,眼睛发胀,然后按时起床。时间缓慢而有质感,高三的“浪漫”就在这里!正如我一不小心掉了手表一样。没有时间的概念对于我们这些终日忙忙碌碌的人来说,是多大的奢侈啊!我居然掉了时间,掉了哥哥的嘱咐,爸妈的期望,我的理想。混乱。我左顾右盼,挣扎着如溺水的人一样找不到方向,我不想这样,于是我拾捡起白天,黑夜,抓紧时间。梦里,我的笑声震落一地。音乐郭敬明说,音乐是一种很好的镇痛剂。一直以来,我也很爱音乐,爱得排山倒海,天昏地暗,如他一样。成长!尽管我知道“化蝶”须经过蜕变,可仍免不了被粗糙的外壳磨砺得疼痛,我不得不麻木!萨克斯的召唤让我浑身颤栗,长笛的呼啸穿透我的灵魂,扬琴的叮咚敲在心上

,我迷恋于听一个有故事的人浅吟低唱。磁带到头嗄然而止,我明白现实与幻想之间的差别。虽然现实是残酷的,但我必须面对。音乐带我飞,从现实与幻想交织着的缝隙,飞到很高很远的世界。微笑我喜欢笑,喜欢看别人笑,笑着的人都是冬日里的一个小太阳。镜子里,我看着自己笑。躺在沙发上,电视机兀自一个人热闹,慵懒的抱着枕头,眼眯成一条线,看猫儿追逐线团,静静地微笑,倔强的微笑,猫在对我笑,我忘记了烦恼。我坐在古老的藤椅里,两肘平放,十指交叉,指尖放于唇前,头发遮住半边脸,在音乐中迂回到可以浅浅微笑的世界,空气里有檀木香的味道,听见风掠过头顶,响起悠长的鸽哨。其实,没有谁是孤独的,孤独是因为他自己要孤独!我以为,微笑着,并不孤独。很简单,嘴角翘到从未有过的高度。那些日子,照镜子,抓紧时间,在音乐中沉醉,微笑着不再孤单。微笑着,丢掉懦弱,变得坚强,勇敢承担。迷雾散尽/一切变得清晰/爱与痛都成回忆/繁花灿烂在天际/等待已有了结局那些痛的记忆/落在春的泥土里/滋养了大地开出下一个花季/那些日子/让我们取名叫做珍惜。

支 离 破 碎湖南省华容县第二中学256班 王  婷

旧事毕竟是己经过去了,留给我们的似乎只有绵长的记忆:脸上拂过秋风,它跟我说一个新的故事就要开始了;有一个美丽的新世界,它在远方等我,我将把16岁埋藏在童真和幼稚里,留下些支离破碎的思想。一、Have+动词的过去分词注视着书桌上的那张旧照片,照片上那灿烂的,如同阳光般清澈的笑容,让我又想到了林岚,可爱的她,小时候总梳着两冲天辫蹦蹦跳跳地来敲我家的门,拉我去上学,我们俩是形影不离的,仿佛她是红花,我是绿叶,但绿叶也是不赖的呀!因此,我们俩在一起投来许多羡慕的眼光,林岚后来成为了佼佼者中的一个,而我仍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但她总是毫不吝啬的接受老师和同学们赞许的目光,她不顾别人的感觉,她做什么从来不经过大脑思考,总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在怪她,因此,我开始试着甩掉她,自己回家,但她对我的好让我无法割舍下她,我甚至会感到愧疚,因为我觉得我应该懂得珍惜。林岚父母工作的调动,让她转学了,她莞尔一笑说我们合张影吧!

在微微变凉的九月,阳光日渐稀薄,降温降温,原来秋天这么快就到了,冬天还会远吗?在这个充满凉意的秋天,这个风儿轻轻吹,树叶沙沙响的秋天,我和林岚在彼此沉默与孤独中离开。在另一个天气慢慢变凉的秋天里,我成了一名高中生,也懂得了许多人生哲理,也在成熟的边缘不断徘徊,可我不曾忘却她。就在这个秋天里,她回来了,可……她留给我几句话,便匆匆而去,留下的只是一个失落、孤独的我。后来,是考试,没有见面。再后来,是考完,没有见面。惆怅而无奈,物是人非,我留下了什么,带走了什么寻找什么,又得到什么?这,又有什么关系?至少我曾经拥有过,真心笑过,快乐过,那也便别无所求,这张旧照片我依然留着。――回忆就到此为止吧――我笑了。二、关于离开我开始千篇一律的仿韩寒,写一些阴郁、苍凉、昏黑的文字。而这些文字在展示他们的地方――语文试卷上,显然站不稳脚跟。我一向引以为傲的语文,开始呈严重下滑趋势,我着了慌,停止了仿韩寒的愚蠢行为,因为老师说“新概念”的作文你们看了也没用,你们不是韩寒,在那儿打不出天下。从此,我改用自己的话写,没有生涩的文字,没有隐晦的语言,直直白白,还原了我的本色,可是成绩依然。高一的最后一个月,我过了16岁生日,那是特殊的一天――高三的学长学姐们都在忙着他们最重要的高考。在给他们送考时,我哭了,朋友对我说你又长大了一岁,米拉说你又老了一岁,米拉总是这么悲观,他总认为“弄丢了的东西是永远也捡不回的。”不管我是长大了,还是老了,也不管是快乐还是悲伤,我的高一毕竟过去了。我不想过于开心或是过于伤感,心如止水是种很好的状态,我一直在努力。高一在没有来得及思考沉重明天的空隙中溜走,只留下许多叫知识与情感的东西被紧紧地握在手里。当夏天收拾行囊以最快的速度离去,甚至没有一丝留恋的时候,我意识到秋天将以奇特的方式传播萧条。再见了,我的高一在高二的班级里,好学生如过江之鲫,我只知道上高二了,在天气慢慢变凉的秋天,池塘边的榕树上没有了知了,操场边的秋千上落满了尘埃,这都是之后的事情了……三、未知的生活与若现的宿命我已和曾经的自己决别,不再会诱惑于花言巧语,不再会和生命中注定不会相遇的人而黯然,亦不会轻易

哭泣让那年少时的故事永远留在一张泛着青涩微笑的相片里,留在了永远的“曾经”,永远的16岁。未来开始以一种新的形态出现,它已经活在了我的世界里,似乎我们应该为生活在这个年代而欢呼,可又有谁知道我们却在为太多的生活方向而焦灼不安。四天前,米拉问我你的理想是什么?我无言以对。目前,生活给予我的全部是好好读书,上个好大学,简单又单纯,但我偶尔也曾想过不确定的未来,仍找不到答案。因为一次考试的失败,我有些嫉恨现在,于是未来成了我的依赖,分数成了我唯一的满足,同时,我又有一种若现的宿命感围绕我的身心。未来仍是一个希望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我依旧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当我的紫葡萄化为深秋的露水当我的鲜花依偎在别人的情怀我依旧固执地用凝霜的枯藤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后记物欲横流,物是人非的世界里,青春的那些感慨将成为一辈子珍藏的记忆。青春是一场梦,也是一个谜,如同我的理想一样,理想迷失了,就算它固执地不肯回来,我也不会放弃。


”熏陶我,可我选择了“流行”派音乐。他们送我上舞蹈班,希望我能从中领会“舞蹈”的真谛,而我却选择了“街舞”。气得老爸老妈将我反锁在家学乐器,而我学了近一个月却连简单的“Do―Xi”都不熟练。急得父母痛苦地大叫:“天啊!我们这是犯了什么错?生个女儿怎么这样?”我的安慰是――李宁     一切皆有可能老爸,老妈,我让你们失望了,可我有我的个性,我不愿被束缚,不愿接受那些条条框框。我希望自己活出色彩斑斓的色彩,而不是走上你们辛勤为我铺好的路。我想早点长出翅膀搏击长空,享受暴风雨下的淋漓。请你们不用担心我的未来。李宁说过:“一切皆有可能”,放心吧!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感到骄傲的,因为,我会踏踏实实地――好踏     

月是那样圆;夜是那样静。此时,月光,花瓣,露珠定格成了永远的美景。站在林间小道上,夜风缕缕袭来,我被吹得面红耳赤,但我却懂得夜是美的;就在那“凉意浸人”的一刻,我深深地爱上了他――夜。“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是啊!夕阳固然是美的,但我更喜欢那宁静的夜空。(一)沉思的夜在那里,我有过无限的沉思――那一幕。中考过后,接到少得可怜的分数,我惊了,爸妈脸上的笑容也僵住了。到底读还是不读,这个问题团团的围着爸妈转,我同村的人都说:“有什么好读的,又不是男孩子。”可爸在斟酌了半天后,终于做出了决定,说:“不管她是男孩还是女孩,她终究是我的孩子,为了她的将来,我们还是应该继续送她读书。”妈显然被父亲感动了,充满血丝的双眼滴下了泪珠。

我静静的看着,感受着,只是默默无语。曾几何时,我明白了。多少次风风雨雨,他们为我挡过,多少个寒冷的夜晚,他们为我盖上被踢翻的棉被,多少次失败,他们仍旧不懈的支持着我,我无语……(二)飘逸的夜在那里,曾有过我对亲人的承诺。多少个夜晚,我无眠。夜风下,身边吹起了爸妈的嘱咐:“××,现在农村经济效益不好,我和你妈供你读书不容易啊!在学校,你一定要努力啊!”我听着听着,眼泪就不争气的流露出来了。在那个夜晚,我对着家乡的月亮,借着温和的春风,吐出心底的话语:“爸、妈,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给我的一切,为了你们,更为了我自己,我一定会努力的。”凭借着飘逸的春风,把我飘逸的心语,传到那两双饱经风霜的耳里,让他们感受到我的期望,让他们的心灵得以慰藉。(三)迷惘的夜在那里,留下了我的遗憾――眼泪。又是一个花好月圆之夜,我的心如波涛汹涌的海浪一般不能停歇。泪水却如泉水般源源不断。 为什么所有的一切都犹“过客”一般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从前的“蓝天”到现在却成了被遗忘在小角落里的“云雀”;从前的“辉煌”到现在却成了被他人所痛恨的“耻辱”;从前的一切是美的,不可否认。但那已成为了过去……明月挂在枝头,我从中走过,再多的风景也不曾停靠,只一心寻找着我那遗失的美好!(四)清醒的夜在那里,回荡着我欢快的笑声。也许你会说“冷静会带给你一片蓝天”,但在这个快乐的季节里,我们谁会去刻意保持沉默呢?月光轻轻拍了你的后背,你这才转过身来,像你屋前满树盛开的石榴花,红艳艳的爱上了你。星星点燃了烛光,鲜花吐露着芬芳,所有的一切都在为我歌唱。在那浩瀚的夜空中,虽然我不是最大最绚丽的星,但我相信那颗清澈透亮的定是我。夜是我沉思的地点;夜是我承诺的时间;夜是我无助时倾诉的对象;夜是让我快乐的象征。即使夜就这样持续下去,即使世界变得黯淡无色,我心依然光明,因为我的心灯永远不灭,黑暗淡化不了我的心光。月,仍是那样圆;夜,依旧是那样的静。

“爸,老师又在催学费了,你到底什么时候给我交呀?”三年前的一个雨天,我带满腹的委

屈与愤怒这样质问着父亲。“看老师那边还能不能暂缓几天,我……我还没凑齐呢?”猪棚那头传来父亲沉重而沙哑的声音。我早料到是这结果,“穷,我们家就是穷,你一辈子就是这穷命!”暴躁的我瞪了父亲一眼,泪水夺眶而出。然而父亲并没有因为我的不懂事而震怒,他只是呆呆地立在那儿,任凭风雨的吹打。透过泪水,我分明看到了父亲那张苍白而无奈的脸。第二天,我漫不经心地走到学校,摸摸空空的口袋,我知道等待我的又是老师不堪入耳的讥讽和同学的耻笑。来到教室,和往常一样,还是熟悉的同学和老师,不同的是,老师没劈头就问我学费的事。我第一次看到了老师眼里的慈光。十分纳闷的我后来才知道父亲已给我交清了学费。我的脸一阵红热,心里充满了自责。真后悔用那样的口气对含辛茹苦的父亲说话。回到家,父亲正在菜园里锄草。“爸,你的钱是怎么凑齐的?”我疑惑地问。父亲兴高采烈地说:“是从银行里贷的,还不用付利息,因为现在国家要发展农村经济,让农民富起来,这钱呀,专门贷给农民的。”他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擦汗,竟发现他的脸上挂满了难得的笑容。我从没见他这样高大过,因为他挺直了腰。从此,父亲早出晚归,不辞辛苦地在田间劳作。农作物的生长一出现问题,他便跑到离家十余里的书店,一呆就是整整一上午,宁愿不吃不喝也要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时光流逝,在爸爸的精心料理下,农作物一天天茁壮成长。看着长势喜人的农作物,父亲又笑了,看得出,那是发自内心的笑。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突如其来的旱灾干得农作物一天天枯萎,一天天接近死亡。父亲这么多日来的汗水全打了水漂。这对他的打击是多么大呀!于是他的脸上不再有笑容,他又沉默了,他皱紧了眉头。田间小路上总闪现着他背着手,一脸茫然,踱来踱去的身影。我真担心,父亲经不住打击会病倒。但,我却错了,我太小看了父亲的毅力,现在的他不再是以前那个被我视为软弱的父亲了。尽管农作物有枯萎的迹象,但父亲认为现在亡羊补牢还来得及。于是他跑到村长家,要求向农田放水,村长答应了。他扛着锄头飞快的跑到田里,又是挖缺口,又是疏沟道。很辛苦,他却一个人忙得不亦乐乎,我和妈妈想插却插不上手。经过父亲几天的“浴血奋战”,农作物受到河水的滋润,它们

又重现了往日的生机盎然。父亲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他无从表达,只是更拼命地干活了。看着父亲忙碌的身影,不经意间却发现黑丝中多了几缕白发,父亲老了吗?不,那是他与生活抗衡的最好见证。我的心在剧烈地颤抖,那种不曾在这片土地上有过的感觉,是激动,是敬佩,是震撼,还是一股巨大的力量在翻腾……在父亲身上,我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我更看到了他那份对生活的坚强与执着,认命与软弱的枷锁被他的精神化为了无形。因此,我也明白了许多,懂得了许多。挑战自我,挑战生活,失去这种境界就只有被生活打败,淘汰的份,坚强一点,乐观一点,执着一点,你定会登上生活的辉煌殿堂,到达成功的彼岸!让那份软弱永远留在记忆里吧!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生变幻莫测,唯有时间永恒。――题记父亲是村里唯一一个读完了高中的人。他下学后很自然的当上了村里的老师。当了两年老师后,父亲做了两个改变他一生的决定:一是娶了个女人也就是我母亲;二是离开讲台,去学开车。父亲在外出车,母亲持拾家务。红红火火的日子,过得让村里人羡慕不已。随着我和妹妹的降临,父亲便更频繁地出车。在记忆中,他总是在母亲焦急的目光中,踏着露水回家的。虽然辛苦,生活却有滋有色,平时还能接济亲戚朋友。可是好景不长。那夜,母亲吩咐我和妹妹在写作业,她就坐在我们身旁给父亲织毛衣,还不时地向门外张望。我知道她是在等父亲。阴凉的冷风,吹得桌上那盏煤油灯的火苗摇曳闪烁,墙上映着母亲的影子也跟着不安分地跳动着。不知过了多久,母亲要我和妹妹去睡,可父亲还是没有回来,母亲还要在那盏煤油灯下织毛衣,等父亲回来。半夜,我被母亲的抽泣声惊醒,只听见父亲说:“明天就走……”后面说些什么,完全被母亲的哭泣声淹没了。第二天,母亲红肿着双眼对我说:“娃,放学后别耍了,早点回。”我不忍心再看母亲那张在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的脸,领着妹妹去了学校。从那天以后,我就再也没见到过父亲。后来,我在叔父们闲聊时才知道,原来,父亲那天由于在朋友那多喝了点酒,开车回来时,撞了个人,那人抬去医院不久就死了。父亲走了,去了

外地。几乎是没有和家里联系。直到半年后,父亲才寄了一封信回家,信很简单,只是说一切平安,要家里人安心。母亲按信封上的地址寄去了一封信,可不久,就打回来,原因是没这个人。母亲拿着打回来的信,心情很沉重,颤抖着双唇对我和妹妹说:“你爹是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才换了地方,不久就会再寄信回来的。”她只能这样违心的安慰我和妹妹。可事实是这样吗?她的眼泪出卖了她。她那颗支离破碎的心由谁来拿什么安抚呢?后来,父亲一直是音信全无。可是,隔三差五就会有人来我们家,母亲总是一脸的为难与无助。有次,我放学回家,屋前停了辆车,我正不知是怎么回事。这时一个中年男人骂骂咧咧地从屋里走来嚷着:再没有就把这屋给拆了。那人走后,我问母亲:“屋拆了,咱住哪?”母亲摸着我的头哽咽道:“娃,没事,没事。”我知道那些人是来讨债的,可母亲又能怎样呢?她唯一一件拿出来见人的衬衫还是小姨送的,我要2毛钱买一盒蜡笔,她拿着竹条赶我去上学,年关时,买一斤瓜子已是奢侈品。尽管如此,家里那点微薄的收入根本就不够一家人糊口,更别说是去堵那个无止境的窟窿。可是母亲依然坚强地挑起这个家。有次,有个中年妇女来我们家,她脸上涂得很白,嘴唇却红得刺眼。她跟母亲说些邻村有个男人也有个孩子什么的。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只知道母亲那晚流泪了,不是流泪,只是单纯的哭。母亲真的很脆弱,却又在我和妹妹面前显得格外坚强。母亲带

      北萧这次是有备而来的。

  夏阮一早从六子嘴里听到这个消息,差点摔了手里的茶盏。

  大伯母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这不是等于引狼入室吗?

  她不禁有些头疼,这...

  林琪从林瑜房间里出来,打算去姥娘屋里。


  可刚一进到院子里就吓了一大跳,院子里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摆满了许多的红色的礼盘和木箱,上面还都贴了红纸。红箱子都打开了,红礼盘上面的锦布也掀开了,各种各样的物品在太阳下闪闪发光。
  林琪对古代的定亲成亲的礼仪是一概不通,就挤在人堆里听别人谈论,听了半天才知道,原来古代的议亲很麻烦,有自己的一套规则。并不象后世一样,两个人看对眼了,谈了恋爱后,往各自父母跟前一带,一起吃顿饭就ok了。
  这个社会要成亲,需要经过六大程序,这叫“六礼”。
  所谓的“六礼”,就是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步。
  纳采:就是男方看上谁家姑娘,派个媒人去提个亲。
  问名:就是在女方同意后,男方派媒人去问女方的名字、生辰八字。
  纳吉:就是找个算命先生合合八字,看看双方是不是犯冲什么的。
  纳征:就是民间所说的定亲了,也是今天林瑜和丁俊安所进行的步骤了。主要活动就是男方来送聘礼,如果女方收了,这亲事就成了,不能反悔了。
  请期:就是男方到女方来商量结婚的日子。
  亲迎:毫无疑问,就是新郎去迎娶新娘了。
  搞清了这些,林琪就明白了,这院子里放的漆红箱子,敢情都是丁家下的聘礼啊。
  既然是下聘,怎么也算是林瑜的终身大事,林琪仗着人小,就挤到了人前,仔细观看丁家送来的聘礼。
  这聘礼倒并不象林琪想象的那样,都是绫罗绸缎,衣服首饰之类的,而是形形【色】色什么都有。
  有尺子,有梳子,有镜子,有绣花鞋,有秤,有算盘,有剪刀……简直象个小杂货摊。
  当然了,绫罗绸缎也是有的,都是整匹的,整整齐齐的放在箱子里。
  还有首饰,有金的有银的,还有玉的,一件件摆着,大概有十几件。
  林琪从到这个世界以来,还没接触过这个世界的金银首饰,绫罗绸缎,所以也说不上来这些东西有多昂贵。
  不过她虽不知道,但她有办法能弄明白了,她专往那些四五十岁的妇人们堆里钻,听她们对聘礼的评头论足,没一会儿,倒还真让她听出点门路来了。
  好多个妇女都说,丁家给的东西是好的,可惜样式老了点,这要是倒退十几年,都是好东西。
  还有几个妇女说,这绸缎大概放的时间有点长了,虽保养的很精细,不过细闻有一点淡淡的霉味。
  当然了,更多的是赞叹丁家出手大方,金银珠宝一应不缺,看得出是个有家底的好人家。
  林琪听了众人的评论,心里不由咯登一下,这个丁家,不会没有表面上表现出来的那样富足吧?
  就比如说,真正有钱的人家,长子嫡孙行聘这种大事,肯定会拿当下最流行的衣服首饰来下聘的,而不会用十几年前的老样式。
  行聘这回事,不仅是对自家财力的体现,也是给女方面子的事。
  如果给的聘礼很少或不体面,女方不仅在亲友面们抬不起头来,男方也会被人鄙夷。
  可现在,丁家给的聘礼,看上去富足,实则都是十几年前的旧物,这不得不让人浮想联翩。
  林琪看了一会儿就退出来了,聘礼如何,没有她这个六岁孩子插嘴的余地,她也只有听了三姑六婆的议论的份。
  回到姥娘屋里,才发现屋子里的人大概都到外面看聘礼去了,竟然只剩了朱七娘和朱姥娘两个人,倒是难得的清净。
  朱七娘正在红着眼圈抹眼泪,朱姥娘正在劝她:“丁家的聘礼这么多,对大丫这个孙媳妇还是很看重的,大丫能过上好日子,你应该欢喜才是。再说了,今天是大丫的好日子,你这擦眼抹泪的,若让你大嫂知道了,又该生气了……”刚说到这里,见有人进来了,朱姥娘赶紧住了嘴。后来虽然看到了是林琪,不过朱姥娘也不再继续刚才的话题了。
  朱七娘擦干了眼泪,问林琪道:“五丫,你刚才去哪了?”
  林琪还没有傻到当着朱姥娘的面就直说送礼金的事,只得避重就轻道:“去院子里看聘礼去了。”
  一听林琪提到看聘礼,朱姥娘就怂恿朱七娘道:“你也去看看,这毕竟是大丫的终身大事,你这个当娘的,也应该掌掌眼才是。”
  朱七娘听了老娘的话,这才穿鞋下炕。
  林琪赶紧随她走了出来,将她扯到一个没人的角落,低声道:“娘,大姐说让你随一两银子的礼金,随多了,那钱也到不了她手。”
  听得出大女儿还在为她着想,朱七娘忍不住又要落泪,好在旁边走过去一个妇女和她说了一句话,这才让她把眼泪憋回去了。
  “五丫你去告诉你大姐,礼金的事让她别担心,我总不会给她丢人就是。我毕竟是她亲娘,随礼金本就应该比别人厚重。这钱虽到不你姐手里,可也能替她得个好名声,不管谁谈起来,都会说生她的娘家并不是穷到掉渣的人家,就是到了婆家,也会让人高看一眼。还有,我要是随的礼金多,你大姐在你大舅母面前,也能抬得起头!”朱七娘的态度十分坚决,看得出,这二两银子,她是随定了。
  林琪真是彻底无语了,不过是比别人多一两银子罢了,就能抹杀掉自家比别人家穷的事实吗?林瑜巴不得和这个穷家摆脱关系呢,哪里又会对婆家人说起什么生母之类的话?还有大舅母,鄙视他家都成习惯了,肯定不会因为朱七娘多给一两银子就对他家有所改观吧?
  到了最后,林琪恶意的猜想,朱七娘一定要随二两银子的礼金,一方面是为了林瑜着想,另一方面未免不是是存了炫耀的心思在里面。
  能出比别人多一倍的礼金,不管谁提起来,估计都不会再嘲笑朱七娘穷得什么也拿不出来了。
  朱七娘这是想借这点礼金,一舒多年的闷气了。
  林琪虽然猜到了朱七娘的心思,不过她没有点破,反正自己是分了银子的,只要她不花自己的银子,那随便她好了,何况看这样子,自己的劝阻,十有【八】九是不会起作用。
  朱七娘去外面看了一趟聘礼,自觉十分满意,从心里对女儿能嫁到一个富足的好人家感到高兴。
  而林琪,则得了朱七娘的指示,将糖果都放到盘子里,端去客厅给新姑爷和丁家来的亲属吃。
  由于林琪太小,还不到七岁,所以没人要求她避什么男女之嫌,就畅通无阻的进入了客厅。
  客厅正中,坐着朱大舅,对面坐了一个穿红色喜服的年轻男子。
  借着往桌子上放糖的功夫,林琪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未来的姐夫。
  个不高,但也不低,不胖,也不瘦,身段细长,身姿美妙。唇红齿白,眉清目秀,倒是个好相貌,只是他看人时,那眉角总不经意的往上一挑,流露出无限风情,看起来轻浮了一些。
  林琪以前上班的时候,也接触过许多的人,但象这位这样,从头到脚,从眉到眼,都写满了风流的人,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种人,应该是极得女孩子们喜欢的人,再加上家里有点钱,看来,以后林瑜有得忙了。
  林琪给这张桌子上摆了糖,又往丁家亲戚的桌上去摆糖,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那个丁俊安。很快,林琪就发现了这丁俊安有个毛病,那就是他似乎有多动症一般,从她进来就没看见他稳稳当当的坐着过,虽然屁股是沾在椅子上,可不断的挪来蹭去,似乎椅子上有钉子扎着他一样。
  如果是在家里,这无所谓,十七八岁正是好动的年纪,他就是上窜下跳也没人管,可今天毕竟是定亲的大日子,而且他还是第一次登岳家的门,难道连这半天的时间都坐不了吗?如此不能约束自己,这让林琪不由对他低看了几分。
  出得门来,朱七娘就迎了上来,把林琪拉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急急问道:“你姐夫长得咋样?”
  林琪回答道:“很好看,我就没看见过长得这么俊的人。”林琪本想把丁俊安坐不住的事和朱七娘说说,后来想到丁俊安正处在年轻的时候,爱动也无伤大雅,就提也没提。
  见女婿真如大嫂所说的家世好,模样也好,朱七娘是彻底放心了,拉着林琪,就回屋给朱姥娘报喜讯去了。
  中午的时候,大家自然是在朱家吃的,林琪是第一次吃古代的筵席,觉得这菜的味道虽没后世放了各种调料的菜美味,但实打实的都是食物原来的味道,也算是相当不错了。所以放开了肚子吃,吃了来到古代后的第一顿丰盛的好饭好菜。
  在吃饱喝足,新姑爷告辞后,朱家人也就都散了。
  林琪一家回到家中,朱七娘高兴的和林守平描述着丁家的聘礼和女婿的长相,林守平虽然亲自看见了女婿的模样,但看着妻子这样高兴,识相的没有打断她。后来朱七娘又说到当她给大嫂二两银子的礼金时,大嫂欢喜极了,竟然破天荒的冲她笑了笑,还有一些亲戚,一看到她拿出的是二两银子,看向她的目光都变了,特别是当大家得知那些糖果也是她家的以后,好多人都上赶着和她说话示好……
  林琪叹了口气,感觉自己和朱七娘是活在了不同的两个世界里。
  在朱七娘看来,多随了一两银子的礼金,是在亲朋好友中提高了自己的地位,是非常有面子的事。而在林琪看来,这就是一种非常傻缺的行为。有那一两银子,给林瑜留着当私房钱多好啊,何必为了面子非得白白送给大舅母呢?
  作者有话要说:入V第一更。发不上来?我再试试。

  林瑜的事情过去了以后,林琪一家又恢复了卖糖的生活。


  午饭后等林家父子出去卖糖了,朱七娘也睡午觉之后,林琪会搬了凳子去门口坐一会儿,等着小胖子越越来找她玩。
  小胖子越越在吃到林琪的糖后,会时不时的来林琪家报到,林琪也见到了他的书童小成子,一个风风火火的小男孩,比小胖子越越要外向很多,很爱说话,而且小嘴甜的好象抹了蜜一样,只和林琪待了一中午,就让林琪心甘情愿的送给了他一包糖。
  见自己的福利被书童夺走了,小胖子越越委屈了好几天,后来索性就不再带小成子过来了,每次都是自己一个人来,从林琪这里拿几块糖,就匆匆离去。
  林琪对越越的印象是很好的,这个孩子天真又善良,自己撞树那天那么脏还满头的血,他一点也没嫌弃,可见他是个禀性善良的好孩子。对于这样的好孩子,林琪是不吝于几包糖的。
  在林瑜定亲十几天之后,林琪家竟然来了两位意想不到的客人。
  这两位客人是朱大舅带来的,其中一个大概四十来岁,长得胖乎乎的,带着满脸的笑。还有一个,竟然是穿着一件湖绿绸衫的丁俊安!
  林琪一见他来了,竟然有些楞住了。
  不会吧,这位姐夫来干吗来了?
  林瑜已经过继给大舅家了,他要拜访岳家,也应该去大舅家,而不是来自己家呀。
  朱大舅对林琪道:“五丫,你爹和你娘在家呢吗?”
  “我爹没在,我娘在呢。”林琪一边说着,一边打起门帘,把他们让进了客厅。然后去向卧室内招呼朱七娘:“娘,来客人了,我大舅来了。”
  朱七娘答应着就出来,当看到客厅里还有别人时,朱七娘还楞了一下。
  “七妹,过来。”朱大舅爽朗的笑道:“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俊安的族叔,你就叫六哥吧。”
  朱七娘款款行礼道:“林朱氏见过六哥。”
  丁六赶紧回了礼,热情笑道:“冒昧来访,还请七妹见谅。”
  朱大舅又对丁俊安道:“贤侄,这是你七姑。七妹,这是瑜儿的未婚夫婿,你大概还没见过吧?”
  一听这是林瑜的未婚夫婿,朱七娘赶紧仔细打量了几眼,见他长的确实很俊俏,满意的点了点头。
  丁俊安今天倒没有上窜下蹦的犯多动症的毛病,而是规规矩矩的对朱七娘行礼道:“侄儿见过七姑姑。”
  “这孩子,礼仪可真好,快免礼,免礼了。”朱七娘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爱看,心里那喜悦劲,忍不住就变成了笑容,一直挂在了脸上。
  “五丫,快去端点糖果来。再沏几杯茶过来。”朱七娘一迭声的吩咐林琪,生怕对未来女婿照顾不周了。
  林琪听话的端来了一盘子糖,然后去厨房烧水去了。
  一边烧水,她一边倚在厢房的门口,听着正屋客厅里的谈话。
  几个寒喧过后,朱大舅直接说明了此行的来意:“七妹,丁六哥此次来访,主要是想和你谈点生意。”
  朱七娘诧异道:“和我谈生意?我家哪有什么生意啊?”
  丁六却笑道:“七妹,实不相瞒,自从上次俊安定亲,在朱老弟家吃过那糖果之后,我家那孙子孙女就一直对糖果念念不忘。我寻思既然孩子们爱吃这个,我名下还开有几间铺子,所以我来和七妹谈谈生意,看你们能不能不要零卖了,而是将这糖全都卖给我。”
  林琪听到这儿就明白了,敢情这丁俊安六叔是想垄断这糖果生意,现在来自家搞批发来了。
  朱七娘沉吟了好长时间,才轻轻说道:“丁六哥,不是我不答应你,实在是这事儿,不是我一个妇道人家能做主的。这样吧,你容我们夫妻商量商量,过几天再给你答复行吗?”
  见妹妹没有痛快的答应女婿的族叔,朱大舅顿觉面子受损,沉声道:“这有什么商量的,妹夫还不都是听你的?你先听听丁六哥给你的价钱,要是合得上,看在亲戚里道的份上,你答应就得了。”
  大哥都这样说了,朱七娘哪能不给大哥面子,只得问道:“那丁六哥,你是打算怎么买这糖果呀?”
  丁六大概打听过了糖果的价钱了,张口就道:“咱这是在大批购买,价格肯定是比你们零卖要便宜一些的。比零卖的价格低三成,如何?”
  林琪一听,低三成?那可是低太多了。
  成本本来占就三成,他们零卖,利润是七成,好家伙,丁六一开口,这利润就拿走了将近一半,合着白给他忙活了。
  她正在琢磨呢,又听得朱大舅道:“七妹,丁六哥是俊安的族叔,咱都是一家人,你要是能合得上本钱,就卖给丁安哥得了,还省得妹夫和外甥们天天走街串巷了。”
  听到这里,怕朱七娘碍于大哥的面子当真答应了,林琪赶紧叫道:“娘,你快来,我烫手指了!”
  朱七娘听到女儿的叫声,立刻就到厢房来了:“五丫,快给娘看看,烫的严重不严重?”
  林琪见朱大舅他们没跟来,拉住朱七娘小声道:“我没事。娘,让三成利绝对不行,他要是买个二三十斤,咱看在亲戚的份上,让他三成利还可以,若是长久的买卖,三成利就太多了。”
  朱七娘为难的说道:“有你大舅在中间,还要看在你姐夫的面子上,我怎么好意思张嘴驳他呀?”
  “他都好意思张口要你让这么大的利,你怎么不能张嘴驳他了呀?你就说咱这做糖的本钱太高,如果让他三成利,咱就不赚钱了,他要是真心想买,让他一成利,这还是看在亲戚的面子上。”
  朱七娘低低道:“一成也太少了吧,咱总得顾着你大舅和你姐夫的面子啊。”
  林琪真恨不得出去替她谈这生意去,管保他们连一成利都拿不去。这做水果糖,除了她还没别人会做的,独一家的买卖,就算抬价都会有人买,何况还让利一成呢。
  怕朱七娘真让给人家三成利,林琪耐心的给朱七娘解释道:“娘,我就这样给你说吧,比如说今天我爹卖了十两银子回来,丁六叔说的要便宜三分利,就是白给了他三两银子,你自己就剩七两了,这七两里,还包括了咱们做糖的成本,也就是说除掉咱们三两银子的成本,咱们本来应该赚七两,现在得赚四两了,明白了吧?三成利你听着不多,可如果他们要的糖果多的话,这一年下来,盖几十间房子娶好几个媳妇的钱你就都白给人家了。”
  朱七娘听女儿这样形象的一说,顿时就明白了,丁六哥这是狮子大张口,纯心想占自家便宜来了。
  “五丫,那你说咋办?”见女儿这样明白事理,朱七娘不知不觉中,就把女儿当成了主心骨。
  林琪不紧不慢道:“娘,你就说做糖成本太高,看在亲戚的面子上,最多只能让纯利的一成,多了咱就太吃亏了。他要还说让你便宜点,你就说前些日子已经有人打探过糖果的消息了,你看那人象是外乡人,没和他谈。那人说回去拿钱了,要给现钱直接买糖。然后你再和丁六叔说,咱家等着银子给哥哥们盖房娶媳妇呢,让他给现银,好去盖房子。”
  朱七娘一个劲的摆手道:“不好吧,和亲戚谈钱,还当着你姐夫的面,这怎么好意思。”
  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林琪恨不得把朱七娘那脑袋掰下来重新给她洗洗脑,自家穷的叮当响,还不好意思谈钱了?
  那丁六若真的把他们家当亲戚了,根本不会提这么黑的条件好不好?
  林琪恨恨的跺了跺脚道:“娘,你就按我说的和他们谈去,保证咱家不吃亏。你要是真让了他三分利,那以后我也不做糖了,反正赚不了钱,我白给别人忙活干吗呀?有那空我还不如睡觉呢。”
  见女儿生气了,朱七娘这才陪笑道:“好好,五丫别生气,娘听你的,这就按你说的去和他们说。”
  林琪嘱咐她道:“我在这儿听着,你若应付不了,就再找个理由过来,我再给你出主意。”
  朱七娘答应着去了。
  回到客厅以后,朱七娘小心翼翼道:“丁六哥,我家的糖没有那么大的利润,三成利肯定是不行的。这样吧,既然大哥和俊安都来了,咱亲戚里道的,我就让出一成利,委实不能再少了。”
  一听朱七娘的话,林琪郁闷的直拍脑袋,这一成利,和一成纯利,可是差着银子呢啊,这个傻娘亲,就这样一说,一年得少多少银子啊!
  都一成利了,朱大舅还不满意呢,对朱七娘道:“七妹,再多让让,丁六哥来一次不容易,你就少赚几个呗。”
  丁六也道:“是啊,七妹,你就多让我一点吧,银子总得大家赚,才能赚得快嘛。我有门路把糖果卖到京城去,到那时候,一天不知要从你家取多少糖呢,你们薄利多销,赚的也不少的。”
  朱七娘没有出声,大概是又动摇了。
  林琪在厢房狠狠的咳嗽了一声,朱七娘这才又道:“丁六哥我和你说实话吧,前些日子有个操着京城口音的人,已经来我家问过价了。说愿意原价买我家的糖果,就是有一条,这糖果要是卖给了他,就不许再卖给别人了。我说要现钱,他就回京取钱去了,临走前一再嘱咐我,让我千万别再答应别人了。我现在把糖果卖给你,已经是对不起人家了,何况看在大哥和姑爷的份上,我还让了一成利给你。丁六哥,就这价钱吧,你看着要是合适,咱就定下来,要不合适,你们喝杯茶再走,咱不能因为这个伤了和气。”
  林琪在厢房听得直点头,朱七娘这谎话编得比较圆满,听起来蛮象那么一回事的。
  丁六大概没想到朱七娘一个妇道人家会撒谎,就把这事儿当了真。
  在纠缠了几句后,见朱七娘一直不松口,只得答应了朱七娘的条件。
  在林琪又猛咳嗽了两声后,朱七娘又不好意思的说道:“丁六哥,那啥,你能不能每次都现银付帐啊,我家孩子们都大了,就等着钱盖房娶媳妇呢,可是赊不起账的。”
  林琪还没听到丁六说什么呢,忽然感觉厢房里的光线一暗,她抬头看去,却见那风流俊俏的丁俊安站在门口,对着林琪展颜一笑,那灿烂的笑容几乎闪瞎了林琪的双眼。
  “五妹是不是嗓子不舒服呀?要不,丁哥哥带你去看看大夫?”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送到。第三更要下午了,还没写完呢。

  丁俊安言语温柔,说话时尾音上挑,再加上那若有若无的暧昧气息,听起来好似在和小情人*一样。


  不过林琪现在不过是个六岁的小女孩而已,所以不存在调不*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得出,这丁俊安在平时说话的时候,应该是习惯了用这种语调。
  这个习惯相当的不好啊,在他不经意间,不知就得挑动了多少青涩少女的思春情怀。
  这人,是少不得有桃花债在身的。
  见林琪很长时间没有搭理他,丁俊安笑眯眯的踏进了厨房,对着林琪家这简陋的厨房四处打量。
  衣着华美的翩翩美少年,和这烟熏火燎的厨房显然不太搭配,林琪对他说道:“你别往里走了,这里油烟大,小心蹭你身上。”
  丁俊安伸出手去在林琪的小脸蛋上摸了一把道:“人不大,心眼挺多。刚才咳嗽的那么厉害,现在怎么不咳了?”
  想不到这人不仅相貌灵秀,心思竟然也如此灵动,自己不过是咳嗽了几声,竟然让他发现了端倪,看起来这人果然象三舅母说的那样,不仅长得好,也聪明的很。
  见自己的小把戏被他拆穿了,林琪有些尴尬的脸红了,不过随即她就想到,自己正常谈生意,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呀,说出来的话也理直气壮了:“你那六叔张口就要三成利,这是来抢钱的吧?”
  林琪说的话太过直接了,有点不太中听,但丁俊安却是一点也没恼,用手拽了拽林琪垂在耳畔的头发,象是大哥哥哄小妹妹一样,柔声道:“你该怎么卖就怎么卖,别看我的面子,我和他已经出了五服,不算太亲了,不过是他求到了我家,我不好不陪他来罢了。”
  五服,林琪还是懂的,就是往上数五代,他们共同的祖宗是同一个男性,而出了五服,就算是不太亲的同姓人了。
  林琪借蹲□去添柴的机会,摆脱了丁俊安拽她头发的魔手,对丁俊安道:“你倒是两面讨好了,当真是个玲珑心肝聪明人。”
  丁俊安听了林琪的话,却是毫不顾忌的哈哈的笑了起来,笑的极为开心,似乎听到了不得了的夸奖一样。
  “五丫,你可真有意思,说出来的话,完全不象个小孩子。”丁俊安一边笑着,一边又用手摸上了林琪的小脸蛋。
  虽说他这抚摸不带什么【色】情的意思,大概是象摸小猫小狗那样的爱抚,但林琪总归是二十几岁的心理,被一个美少年摸来摸去,总觉得有点尴尬。于是她腾的站起身来,拎起冒了热气的水壶道:“水开了,我沏茶去。”
  丁俊安却是将那水壶抢过去放到了一边,笑嘻嘻的说道:“沏什么茶呀,来,咱俩说说话,我很久没看到过这么有意思的孩子了。”
  林琪心里忽然一动,试探问道:“喂,你见过我姐吗?就是你未婚妻。”
  丁俊安从袖子里摸出一把纸扇,刷的一下就打开了,在手上摇来摇去,笑着回道:“没见过。”
  林琪早就猜到了这个答案,撇撇嘴道:“盲婚哑嫁。”
  “盲婚哑嫁?”丁俊安重复了一下这句话,忽然又笑了起来,用扇子在林琪的脑袋上轻轻拍了一下道:“五丫,你才是聪明人哪。你要是个男孩子,再读上几天书,我们这些庸才就都得靠边站了。”然后他又喃喃低语道:“盲婚哑嫁,果然妥贴。”
  林琪心虚的抹了抹脸上的汗,心道,这四个字可是随便拿来用的,她哪有那本事,想得出这么好的成语啊。
  丁俊安从沉思中回过神来,又用扇子在林琪的小脑袋上拍了一下道:“要是你姐有你这么聪颖,盲婚哑嫁我也认了。”
  林琪想了想林瑜,识相的保持了沉默。
  正在此时,外面传来丁六的喊声:“子平,你在哪?咱们要走了。”
  “子平?”林琪很好奇的嘀咕了一句,谁叫子平呀,自己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呀,难不成家里又来客人了?
  “子平是我的字,以后五丫可以喊我丁哥哥,也可以喊我子平哥哥。”丁俊安在林琪光滑的小脸上又摸了一把,然后才向林琪挥了挥手,脚步轻快的走了出去。
  林琪随着他的脚步走出来,把他们一行三人送走了,母女二人这才回了屋。
  朱七娘高兴的对林琪说道:“五丫,你说让一成利,没想到他竟然真的同意了。五丫,你可真聪明,一下子就帮咱家省了不少银子。”
  一成纯利让她说成了一成利,这有什么可高兴的呀。
  不过林琪没打算说出来,已经成了定局的事儿,再说出来只会让朱七娘懊恼罢了,起不到任何作用的。
  “他们说什么时候定文书了吗?”林琪换了个话题问道。
  朱七娘道:“你大舅说明儿个他们拿着文书过来,让我今晚也和你爹商量商量。”
  林琪嘱咐朱七娘道:“明天不论你想什么理由,都把文书拿过来我看看。”
  “你看?五丫你啥时候认字了?”朱七娘疑惑的看向了林琪。
  林琪心下一惊,自己怎么把五丫不认字这茬给忘了啊,眼珠一转,赶紧圆谎道:“我不认字,找个认字的帮我念念还不行啊。”
  这个理由也成立,朱七娘也没往深里多想,只是发愁道:“让谁给你念呀,咱家可一个认字的也没有。我是认得几个字,写写名字还凑合,这读文书,肯定是不行的。”
  林琪随口感叹道:“这年头,不识字不行啊,等咱有钱了,让哥哥们都念书去,考个状元什么的,也给娘挣个诰命夫人回来。”
  朱七娘扑哧一声就笑了:“快拉倒吧,我做梦都梦不到这种美事,我可不象你奶奶,想瞎了心,一心想当诰命夫人呢。你五叔考了十来年,有什么用?连个秀才都没考中,咱还是老老实实过日子吧。”
  母女俩说笑了几句,就又去做糖了。
  晚上林守平回来后,朱七娘将今天的事儿和他说了说,林守平是个没主意的,和他说没说没什么两样,他仍是那一句“你拿主意吧”,就把朱七娘给打发了。
  第二天午后,朱大舅和丁六还有丁俊安又来了。
  文书是写的现成的,只等朱七娘按上手印就能生效了。
  朱七娘知道林琪想听文书的内容,把林琪也叫去了客厅,以自己不识字为由,让朱大舅给念了一遍文书的内容。
  林琪听了听,找个由头,把朱七娘叫到外面,又加了几条对自家有利的条件,让朱七娘去和丁六说。
  母女俩从外面回来的时候,丁俊安意味深长的看了林琪一眼,当然是洞穿了林琪的小把戏。
  林琪懒得理他,就低眉顺眼的站在朱七娘身后,看他们签文书。
  丁俊安轻咳一声,引去了林琪的注意力,然后向她勾了勾手指,又用手指了指外面,见林琪大致明白后,他自己先站了起来,轻轻的走了出去。
  林琪本不想理他,可一想到自己若不去,这家伙万一耍什么花招,吃亏的肯定是自己,所以她只得不情不愿的出去了。
  丁俊安正站在厢房的屋檐下,等着她出来。
  见林琪磨磨蹭蹭的出来后,他站到林琪的北面,用身形隔绝开了林琪和屋内人,伸手从腰带里摸出一朵淡黄色的珠花,帮林琪戴在了头上,轻声笑道:“小姑娘就应该打扮的水水灵灵的,这才漂亮哪。”
  林琪可不敢收他的东西,赶紧把那朵珠花摘下来,又塞回到他手中:“我不要,我有戴的。”
  丁俊安却又将那珠花推了过来:“要不我去和别人说说,你家根本不是你娘说了算,是你说了算?六岁小孩会当家,虽不是奇闻,但也算得上饭后谈资了吧?” 他虽然笑的很和煦,可那语气怎么听都是没怀好意。
  林琪虽然明白他即便和别人说了,她也不会有什么事儿,他这话不过是吓吓小孩子罢了,不过她到底是借尸还魂的,还是有点心虚的,只得把那朵珠花接了过来。
  输人不输阵,林琪嘴里却不饶他,恨恨说道:“小人!”
  被冠以“小人”名号的丁俊安,又哈哈笑了起来,似乎看到林琪生气,让他十分愉悦。
  又用手拽了拽林琪的头发,丁俊安心满意足的回客厅了。
  林琪摸了摸被他拽疼的地方,心中暗道,这个家伙脑子有毛病,以后一定要离他远点!
  定好文书,约定了十日后来取第一批货,丁六就带着丁俊安告辞了。
  而那朵珠花,被林琪扔到箱底去了,一次也没戴过。
  有了丁家的订货,林守平父子就不再出去走街串巷的卖糖了,而是天天在家里熬糖。
  由于丁家的订货量大,林守平不得不又砌了两口灶,教二三四柱熬糖,以加快制糖的速度。
  林家父子不出去了,林琪也不好天天去门口等小越越了,而且为了赶第一批货,林琪也忙个够呛,就暂将小胖子越越放到脑后去了。
  这天中午,林琪去靠近院门的墙角抱柴,忽听得门口传来一声小小的呼唤:“琪琪,琪琪……”
  一听琪琪这个名字,林琪就知道是越越来了。
  好些日子没见这小家伙了,林琪也怪想他的,就扔下柴,去了门外。
  十几天没见,越越看上去又长高了一些,眉眼也长开了些,不过眼角有点发肿,似乎是被谁打过一样。
  “越越,你的眼睛怎么了?是不是挨打了?”林琪仔细的查看他的伤口,见伤的不太重,没有打坏眼睛,这才松了口气。
  越越浑然没有把这点伤放在心上,反而得意洋洋的说道:“我没事,他们伤的比我还重呢。”
  见他白皙皙的小脸上添了一块不和谐的青色,林琪怎么看都觉得别扭,虽然知道孩子们在一起是肯定要打架的,可林琪就是看不得越越受欺负。
  依林琪对越越的了解,觉得他不可能主动去惹别人,想来肯定是有孩子欺负他,才逼得他不得不还手。
  被动挨打不是林琪的性格,林琪皱着眉想了想,方才问道:“越越,你只有下午去书塾,那上午干吗呀?”
  “默书,练字。”越越很乖巧的回答。
  知道越越家家境不错,林琪给越越出主意道:“越越,不如你请个武术师傅学点武功吧,你要是有武功在身,就谁也打不过你了。”
  大概是最后一句话打动了越越,小家伙眉开眼笑道:“好。我回去就和娘说,让她请个武术师傅,我要学武功。”
  林琪怕他学不几天就半途而废,率先给他打预防针道:“你可别学不几天就喊累,然后说什么也不学了,那样我会看不起你的!”
  越越攥着小拳头,信誓旦旦的保证道:“我不会喊累的,你等着看好了!”
  “好,越越你好好习武,等你厉害了,就可以保护我了!”林琪笑眯眯的引导着越越小朋友走上了文武双全之路。
  激发了小朋友斗志的林琪回到屋里,拿了好几种口味的糖,包了一大包,递给越越道:“以后我家的糖不在外面卖了,你以后要是想吃糖,就来找我要。”
  越越猴急的先剥了一颗糖塞进嘴里,含含糊糊的回道:“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三章了,真不容易。
  谢谢仍在捧场的亲们,也在此谢谢扔地雷的同志们。

  林琪送走了越越,就要转身回房。


  刚走到大门内,忽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气势汹汹的叫道:“五丫,你竟然敢和坏小子在一块玩,快说他是谁!”
  这突如其事的声音,吓了林琪一大跳,待她稍定神魂看到眼前的人时,不由怒道:“四哥,你吓死我了!”
  四柱过来拽着林琪的袖子,就将她带到了林琪的房间里,还贼头贼脑的把门关上了,然后继续审问林琪道:“五丫,快说,那小子是谁,我怎么不认识啊?”
  林琪见他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感觉有点好笑,不过看在他是关心妹妹的份上,还是对他解释道:“他是我的救命恩人,那时候我头磕破了,就是他找人救的我……”
  听了林琪的解释,四柱这才说道:“哦,既然是救命恩人,那我就不和爹娘说了。下次等他来了,我也和他一块玩好不?”
  四柱是林家兄弟里最漂亮的一个,小小的巴掌脸上,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很象卡通漫画里的小小美少年,若单论相貌,就是小胖子越越也比不上他的。不过以前的时候,破衣烂衫一直埋没了他,没有显出他多出彩来,现在林家生活好一些了,穿的也好了,吃的也好,卫生也好了,四柱就逐渐的显出那漂亮如画的底子来了。
  林琪是小女生的心态,最爱漂亮的东西,所以对于四柱,林琪一直是有点偏爱的。
  对于四柱这个不算要求的要求,林琪当然不会拒绝:“好。下次等他来了,咱们一起玩。”
  四柱疑惑道:“他下次什么时候来呀?他家住哪呀,离得近不?”
  林琪笑道:“他家住在净安街那里,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
  整天穿大街走小巷卖糖的四柱,自然是认识净安街的,立刻说道:“净安街?离咱们这里好远的。”
  林琪道:“他在一秤街柳先生那里读书呢,去书塾的时候正好从咱家门口过。”
  一听到越越在上书塾,四柱就沉默了,低着个小脑袋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琪很少见他如此深沉的样子,不由碰了碰他的胳膊,问他道:“怎么不说话了?”
  四柱这才抬起头,眼光躲躲藏藏的,似乎有点不太敢说,再林琪的一再追问下,他才小声说道:“五丫,我也想读书。”
  林琪的第一反应就是:“读书是好事啊,这有什么不敢说的,和咱娘说说去,找个师傅就学去呗!”
  现代的孩子们,都不喜欢上学,家长又接又送的还不好好去呢,现在四柱竟然主动要求去上学,林琪觉得这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四柱却愁眉苦脸道:“娘不会让我去的,读书要送夫子很多银子的。”
  林琪这才惊觉这里不是后世人人都上得起学的社会,现在的学生上学,是要给老师交一大笔学费的,叫做束脩。教识字的启蒙老师会便宜些,越是有名气的老师,要的束脩就越多。
  “四哥,你知道夫子们都要多少束脩吗?”
  四柱大概打听过这件事了,很快回道:“城里有名的夫子有三位,最年轻的靳夫子一年收八两银子,张夫子收十二两银子,一秤街上的齐夫子,一年收十两银子。”
  一听这束脩的价格,林琪立刻就知道四柱为什么不敢和朱七娘说要读书了,也明白为何古代要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了。
  尼玛,这贵死人的学费,哪是平民百姓消费的起的呀,看来这读书还真是为有钱有权的人准备的啊!
  怪不得说电视上小说上都说一些读书人家里如何如何穷了,光束脩就够掏光家底的了,难怪有些读书人家里穷的丁当响了。
  林琪现在有点明白林家为何这样穷了,有林五叔这个读了十来年书的败家仔在,一年要送出去十来两银子,这对一个土里刨食的农村家庭来说,实在不能承受之重。
  不过现在话又说回来,林琪家卖糖已经赚了不少钱了,供个学生上学还是供得起的吧?
  林琪掰着手指算了算,从三月底开始卖糖,一天至少卖七十文钱,现在是六月底,卖了三个月了,林琪家赚了应该有六七两银子,特别是后面这个月卖水果糖,挣的更多,所以这三个月收入应该就有八两左右。朱姥娘给过五两,朱六舅给过一两,扣除二两礼金银,朱七娘手里现在应该有十二两左右的银子。
  算完这笔帐,林琪就知道,四柱读书的事是要泡汤了,朱七娘是不可能拿出全部的积蓄,让儿子去读书的。
  “名师咱别指望了,这城里就没有一般的先生吗?只教认字的那种,你上学肯定是先学认字的,那种启蒙先生,束脩应该要的不多吧?”
  四柱摇摇头道:“不知道,等我再打听打听。”
  就上学的问题,兄妹俩就先讨论到这里了。
  四柱蔫蔫的去厨房了,林琪则在盘算自家要赚多久的钱,才能供得起一个学生。
  过了没几天,林琪家赶制出了丁六订做的第一批糖果。
  丁六爽快的付了现银,把几箱子的糖果拉走了。
  这一次,性情多变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丁俊安没有来,听丁六说,大概是上学去了。
  这一批糖,由于只是试探市场,所以制作量不是特别大,银货两讫后,林琪家得了八两多银子。
  抛去成本二两多,林琪又拿走了二两多,朱七娘手里就剩了三两多。
  朱七娘看着拿着银子傻笑的小女儿,有些不舍道:“五丫,你还太小,拿那么多银子丢了怎么办,还是娘先给你存着吧。”
  林琪嗖一下抱着银子就窜出去了,只留给了朱七娘一句话:“我藏的严实着呢,你的丢了我的都丢不了……”
  朱七娘对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儿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得收了银子,去和林守平商量熬制下一批糖果的事儿。
  林琪手里有了钱,大包小包的买了不少东西,打算先装扮装扮自己那简单的小屋。
  每次看到林琪买东西回来,朱七娘都心疼的直磨牙。
  不过她也知道,如果没有这个聪明的小女儿,自家是过不上好日子的,所以只劝过几次林琪不要瞎花钱,就没有真的往回要银子。
  晚上临睡觉的时候,朱七娘不止一次的和林守平讨论过,为什么五丫小小年纪会这么聪明,还这么能赚钱。
  如果林琪仍是和他们睡一个屋的话,听到这话题肯定会心惊胆战的,可惜和朱七娘睡在一个屋的不是林琪而是林守平。
  一向老实本分,从不瞎想的林守平没有那么多想法,只是高兴道:“我们老林家的人都聪明,五弟在五丫这个岁数,都会背几十首诗了,五丫这么聪明,肯定是随五弟了。”
  一听丈夫提起五弟,朱七娘立刻横眉立目的骂道:“林守祖又不是五丫的爹,五丫随他干吗呀?就他那考了十年连个秀才都考不来的脑袋,哪里有咱们五丫聪明?”
  林守平见妻子这样贬自己的五弟,不由辩驳道:“五弟哪里不聪明了?他考不上是因为咱们没钱在县里打点,五弟的学问,就连夫子都称赞过的。”
  朱七娘见林守平向着林家人说话,火气更盛,连连冷哼道:“哼,考得上考不上咱不说,林守祖那么聪明,替家里挣过一文钱吗?要不是连年给他往外掏束脩,你们家能那么穷吗?我的五丫才是真聪明,小小年纪就能挣钱,肯定是随我们老朱家了!”
  一提到双方的家庭,俩口子拌了大半夜的嘴,至于林琪这么小能赚钱的问题,俩口子不但谁也没去深究,反而争相承认女儿是得了自家的好遗传。
  所以,关于林琪与众不同的聪颖,就被这夫妻俩在战争中忽略了。
  对于爹娘的战争,林琪是一点也不知道,她天天的日子过的很充实,白天熬糖做糖,有空的时候去逛逛街买点东西。偶尔心血来巢,会搞点小发明小创造,但她并没有又往外抛新产品,而是想等过几年再说。
  水果糖技术含量并不是太高,如果真有人想做,多试几次应该也能做得出来,要知道,中华民族的模仿技术从古至今都是最高超的。所以林琪打算在别人家也能做出水果糖后,才再推出新产品,那样自己就是一直走在市场前端。无论哪个社会,有新产品才赚大价钱,都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啊!
  四柱自从知道林琪有个在上私塾的小恩人后,就天天午后陪着林琪在门口等着他。
  也不知道越越这几天是没上学,还是他转了上学的路线,有好几天都没从他家门口过。
  一直等了七八天,才终于让林琪和四柱把他盼来了。
  这一次,越越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带了他的小书童小成子。
  越越见林琪身边还坐了个漂亮的男孩,小脸上立刻就写满了不悦,嘟着嘴问林琪道:“他是谁呀,你和他坐这么近?”
  那嫉妒的小模样,赤果果的毫不掩饰。
  林琪拉他坐到凳子上,笑眯眯道:“这是我四哥林修礼,四哥,这是越越,上次我头破了,就是他找人救我的。”
  越越一听这个漂亮男孩是琪琪的四哥,立刻换上了灿烂的笑脸,主动自我介绍道:“我的大名叫方清越,你可以叫我清越。”
  四柱居然也象模象样的说道:“多谢你救了我妹妹。我叫林修礼,你可以叫我修礼。”
  两人叙了叙年纪,才发现他们俩个加上小成子竟然是同岁,全是八岁了。
  四柱是正月二十一生日,最大,小成子是七月初六生日,方清越最小,十月初十出生的。
  所以越越很痛快的和四柱叫起了四哥。
  小成子自知是书童,只在旁边坐在吃糖,除了和林琪说几句话外,基本不搀和越越和四柱的谈话。
  而越越和四柱两个人,哥哥弟弟的乱叫一气,只一会儿就混熟了。
  四柱特意问了越越一些上学的事情,越越把他知道的事情,都详细的给四柱解释了。
  两个人就这样说了一晌午的话,要不是林琪怕越越上学迟到,催促着他快走,恐怕这两个人说起来就没完了。
  在四柱依依不舍的挥手中,越越和小成子跑去学堂了。
  待他们都转过街角了,四柱才扭过头来对林琪道:“五丫,我要去和娘说,我也去读书!”
  小小的少年眼中,闪动着耀眼的光芒,那是对读书无比的渴望……。

  晚上吃罢了晚饭,一家人坐在客厅里包糖果。


  四柱一直心不在焉,一会儿就抬头看看朱七娘,然后赶紧低下头去,一会儿又抬起头看看,然后又低下头去,来回几次,却始终没有敢向朱七娘开口说话。
  由于朱七娘总在家里大吵大闹,一生气还会打他们的缘故,这几个孩子,就没有不怕她的。这导致了林家男孩子的性格,都偏向于软弱。
  林琪在一旁看着都替四柱累得慌,不由放声道:“娘,四哥有事和你说。”
  朱七娘没有停下手中活,只是转过头看了四柱一眼,问道:“什么事?”
  四柱被朱七娘一看,吓的赶紧跳开了眼神,仍没敢说话。
  林琪伸手使劲推了推他,他怯怯的看了林琪一眼,见妹妹眼中满是鼓励,这才鼓起了所有的勇气,大声说道:“娘,我想去读书!”
  “当”一下,朱七娘手里的糖就掉桌子上了,朱七娘转过身来凌厉的看了四柱几眼,然后她大声的拒绝道:“不行!老老实实在家给我待着,读什么读?你五叔读了十几年书,结果还不是连个秀才都没考上?赶紧给我息了这心,我有钱买房买地,绝对不让你们读那没用的破书!”
  被她一吼,四柱如被霜打了的小草一样,顿时蔫了。
  林琪见四柱眼里有泪水不停的在打转,不由对朱七娘道:“娘,四哥既然想读,就让他去吧,咱家的生意会越来越好的,束脩会给的起的。”
  朱七娘却气呼呼的大声道:“随便你们干什么都行,读书的事,没得说!”说罢,她站起身来,绝决的走了出去。
  见妻子出去了,林守平低声对四柱道:“四柱,听你娘的话,你娘都是为你好,为这个家好。”
  这话还真出乎了林琪的意料,林琪一向以为林守平因为五弟读书的原因,会赞成四柱读书的,却没想到,林守平竟然也不想四柱去读书。
  见爹娘都发话不让他去读书,四柱紧咬着嘴唇,尽量的想让自己不哭,可愿望受挫,四柱觉得十分委屈,眼中那泪是怎么忍也忍不住,哗哗的还是流下来了。
  林琪拿来布巾给他擦泪,那泪却怎么也擦不干。
  看着四柱那伤心欲绝的样子,林琪除了低低安慰,实在是帮不上别的一点忙。
  看来,五叔林守祖读了十几年书连个秀才都没考上的事实,已经让林守平夫妻对读书避如毒蝎了。
  不想让四柱整天胡思乱想,朱七娘加重了给四柱的活,让小小的孩子整天烧火抱柴,熬糖包糖,忙的一点空闲时候都没有。
  四柱本就伤心,再加上如此劳累,没有几天,人就憔悴了不少,精神也不济了。
  林琪看在眼里,是疼在心里。
  每天只得多做一些有营养的饭菜,努力让四柱的身体不垮下来。
  四柱的事情还没完全解决,林琪家就又有人来了。
  当林琪打开门看到门外站着的大伯林守业时,顿时有了一种大事不好的感觉。
  在村子里住了不过那短短一个多月,林琪对如蛆附骨的林家人,已经厌恶到了极点。
  现在大伯一登门,林琪就知道麻烦事要多起来了。
  如果林家人知道她家在城里赚了钱,估计都得一窝蜂一样粘过来占便宜。
  一想起林家人干的那些恶心事,林琪心里就犯堵。
  堵归堵,礼不可少,林琪客客气气的把林守业迎了进来,对着厢房大声喊道:“爹,娘,我大伯来了。”
  林守平率先从厨房跑了出来,一看到大哥,立刻亲热的迎了过来,嘴里不住声的道:“大哥,你咋来了呢?大嫂没来?大虎二虎他们呢?”
  林守业一边打量着房子一边说道:“他们都没来。三弟,你这房子不错呀。”
  “这不是我的,是租的。”
  “嗯,不便宜,这前两年租金,是七娘的几个哥哥给我们出的,要不我们哪有钱租这么好的房子啊。”
  兄弟俩一边说着,一边就进了客厅。
  林琪闪身进了厨房,只见正在熬糖的朱七娘那脸黑的和锅底差不多了。
  见女儿来了,朱七娘愤愤道:“刚过两天舒坦日子,又找上门来了,以后别想过消停日子了。”
  林琪在旁边听着,知道朱七娘的心情和自己是一样一样的。
  “五丫你先熬着,怎么说他也是兄长,我得去看看才对。”朱七娘嘱咐林琪熬完这一锅糖,自己洗了洗手,去客厅里去了。
  林琪一边熬着糖,一边伸着耳朵听那边的谈话,可惜林守业说话声音小小的,根本不和朱大舅一样是大嗓门,所以林琪把耳朵都伸长了,只零星听到“草”“回家”之类的几个字眼。
  看着糖的火候差不多了,林琪把糖都盛出来,放到了专门订做的铁盘里。
  由于打算长期做糖,家里在铁匠那里订做了好多专门用的工具,这样使用起来更方便了。
  林琪把糖端到水池里降温,熄了灶里火,这才去了客厅听闲话。
  刚走到客厅门前,就听林守平道:“五丫,快去包点糖,让你大伯拿回去给你奶奶你大伯母你四叔他们尝尝。”
  林琪看了朱七娘一眼,见她微微点了点头,这才转身去拿糖去了。
  包了三包糖,林琪拎到了客厅,刚把糖放到了桌子上,只听林守平又吩咐道:“五丫,桃子不是还多呢吗,你找个篮子装点,让你大伯拿点回去给你爷爷奶奶尝尝。”
  林守业虽然一个劲的推辞,但林守平却是一个劲的催促着林琪去拿。
  林琪看了朱七娘一眼,见她脸上似有不悦,不过仍没有反对。
  林琪只得又回到厢房,找了一个空篮子,装了半篮子水果。
  将那三包糖也放到篮子里,看到篮子都满了,林守平才满意的笑道:“大哥,你回去和娘说,我们过的很好,让她老人家放心。过几天等这批糖做完了,我就回去看她去。”
  林守业站起身道:“行,我回去和娘说去。你尽快回去,要不地里的粮食都让草给吃光了。”
  一边说着话,一家三口就将林守业送出了门。
  回来以后,朱七娘倒没说什么,只是吩咐林琪道:“你去找找二柱他们,就说家里水果不够用了,再多买点来。”
  林守平在旁边道:“够用了,不用再买了。”
  “娘,那盘子糖该切块了,要记得切。”林琪心知朱七娘不过是心里不舒服,想找个由头发作罢了,把活计交待好后,赶紧三两步窜出了家门,生怕被朱七娘的怒火波及到。
  林琪是很了解朱七娘的心理的,东西给了,她不心疼,毕竟在这个社会,老人还是要孝顺的。朱七娘担心的是,林守业回去和家里人一说,三弟一家在城里挣了大钱了,以后那麻烦事可就源源不断了。
  当然了,这也是林琪担心的。
  时间正是午后,这大热的天,街上行人稀少,连摆摊的都无精打采的。
  林琪懒得顶着烈日矫阳去找二柱他们,就找了个背荫的处,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歇着。
  在古代逛街,其实没什么意思。
  这个时代的商品远没有后世那么丰富,初来时的新鲜过后,再来时就只剩下索然无味了。
  以前逛街想买件衣服,各种各样的衣服摆那里任人挑选,逛一天都不带重样的。可这里基本没有成衣,不是买布自裁自做,就是去裁缝家订做。要想象后世一样一天买几件合适的衣服,那是想都别想。
  什么都没有,逛街就没啥意思了。
  林琪正坐在石头上胡思乱想,忽然看见一个小男孩抹着眼泪,从街口走了过去。
  一身白色的小衣服,看着很象越越,林琪连忙追了过去。
  “越越!”见他走的有点远了,林琪就喊了他一声。
  等那孩子回过头来,还真是哭的满脸泪痕的越越。
  看见林琪过来了,小家伙赶紧手忙脚乱的擦掉了脸上的泪,然后假装若无其事的对林琪道:“琪琪,你怎么在这儿呀?”
  林琪走到他面前,仔细打量了一下他的身上,衣服很干净,没有脏,白嫩嫩的小脸上也没伤,看来没有动手。
  见他身上没伤,林琪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问他道:“你哭什么呢?”
  在比自己还小的小女孩面前,越越是不愿承受自己没骨气的在哭的,故作坚强道:“我没哭啊?我眼里掉沙子了,磨的我眼睛不舒服,才掉的泪。”
  这小谎话说的,还真象那么回事。
  为了维护小男孩那小小的自尊心,林琪没有揭穿他,只是拽着他走到路边一棵大树下,问他道:“这些日子你怎么没去找我玩呀?我四哥可想你了。”
  越越巴不得林琪不再提他哭的事儿呢,赶紧回答道:“这些日子我忙呀,没时间去。”
  越越左右看看,见不远处有一块不大的石头,就跑过去气喘吁吁的搬了过来,还掏出一方手帕在上面掸了掸,对林琪道:“琪琪你坐这儿,我擦干净了。”
  见这小家伙这样会照顾人,林琪笑呵呵的就坐下了。
  越越蹲在她旁边,这才说道:“我让娘请了个武师,我现在天天学武哪。琪琪,学武可累了,疼的我半夜腿直抽筋。”
  半夜腿抽筋,这是缺钙的表现啊。
  小孩子身体长的快,身体里的钙供不上,就可能导致抽筋。
  “你回去了,让厨房天天给你熬点骨头汤喝,多吃豆腐,以后就不会抽筋了,还会长得很高很高哟。”林琪一边指导着越越补钙,一边想道,自己也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也应该补补钙了,要不个头长不高,那可就悲催了。
  越越一如既往的乖乖答道:“好,以后我天天喝骨头汤。”
  林琪见他今天又是一个人出来的,问他道:“小成子呢,怎么没跟着你?”
  越越大概蹲累了,站起来蹦了几下,顶着薄薄的一层汗道:“在家呢,我没让他来。”
  “呀,现在是你上学的时候,你今天怎么没去上学呀?”林琪见没有小成子的事,那肯定是越越在学校受了委屈,不由用话将他往那里引。
  一提起学堂的事,越越就不高兴了,噘着小嘴道:“我才不去了呢,以后再也不去那个破地方了,哼!”
  小家伙还挺气愤呀……
  “我知道了,你和同学生气了,是不是?”林琪做出猜测的样子,其实孩子的事嘛,既然没动手,肯定是拌嘴了。
  越越气呼呼的说道:“他们最讨厌了,天天偷我的糖吃,被我抓住了还叫我小气鬼,讨厌,讨厌,讨厌!”一连三声的讨厌,可以想象得出,小家伙心里是多么的愤怒!
  作者有话要说:抽风的39章一直没显示出来,我再发40章,看看能不能顶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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