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流转地被小学大队干部竞选稿给了别人,我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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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承包土地被生产队长分给村民了,我该怎么办?
承包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承包商:承包商是指有一定生产能力、技术装备、流动资金,具有承包工程建设任务的营业资格,在建筑市场中能够按照业主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态的建筑产品,并获得工程价款的建筑业企业。按照他们进行生产的主要形式的不同,分为勘察、设计单位,建筑安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非标准件制作等生产厂家,商品混凝土供应站,建筑机械租赁单位,以及专门提供劳务的企业等;按照他们的承包方式不同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在我国工程建设中承包商又称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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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成都|解答问题:0条
您承包了该片土地的,对该片土地有承包经营的权利。现在生产队长擅自将您承包的土地分给其他村民的,是,您有权要求生产队长返还土地并赔偿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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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世纪90年代,苍南县内轻工业及商业较发达,大部分农民对耕种农田缺乏积极性,致使江南平原大面积的耕地荒芜。金乡镇上堡村也不例外。1997年,国家开始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上堡村委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为了使荒芜的农田尽快复垦利用,抓住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机遇。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本村最偏避处的一片农田发包给苍南县龙沙社区下门村(注:1997年称龙沙乡下宅村)二十四户农民耕种使用,每人口承包面积为0.38亩,每人口需向村委会缴纳300元人民币,总共一百多人口,共缴纳三万余元人民币,而本村村民则免交此款项。承包期限为三十年,并颁发了土地承包权证。同时村委会向承包户承诺,承包期限满后,届时土地调整,享有与本村村民同等待遇。当时该片农田远离村庄及道路,交通不便,不通电,河岸上杂草丛生,生产条件极差。如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甚至颗粒无收,而且按规定还需向国家缴纳每亩三百公斤的征购粮,难度可想而知。因此,本村许多村民主动放弃承包权。从2015年开始,温州地区全面实施土地确权政策,金乡镇上堡村也逐步落实。同时,104国道线复线苍南段进入测量阶段,我们的部分农田被征用。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入上堡村。上堡村委以此为由,承包田所有权,使用权不给予我们确认,确定。我们认为,土地不仅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而且是农民最主要的生活来源。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和保持农村稳定的制度基础,也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请问上堡村委会的行为是否合法?
你好,根据你咨询的文字描述,感觉你是之前一篇报告复制过来的。但是你的描述,让人很疑惑,一个你的文章中提到,当时下堡村村委给你们发放了承包权证,而你在文章末尾又提到,因为你们没有把户口迁过去,上堡村村委不给你们确认承包田所有权、使用权。如果按照《》农村经济集体的土地是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
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土地承包,我家于2005年1月承包我村村民土地24亩一直到2028年。承包费当时是4万元,分四年付清!当时合同写的是承包之后如有土地直补等一切金额都归现承包方所有,现在我们有土地直补,还有退耕还河的补偿,都是归我所有,现在原承包方起诉我,起诉就是要地的承包差价,还有这些补助款,一共是4万多元,然后已经开庭一次了,还没有判,现在法院又来传票了,说是对方有新的证据,这次传票写的是要5万多元的赔偿,再有他们法院好像找人了,在开庭前法院找过我一次,说有新的土地法,让我私下给他点钱,我没同意,开庭了根本就不存在他说的什么新的土地法!因为原告没有有利的证据,所以一直没判,在开庭之后,又找过我两次,还是协商让我给对方1万块钱,我没同意,现在传票又来了,我想问下这次开庭我可不可以不去,如果去我是不是还得找律师,我就是不想给他钱,我感觉他要的不合理,我想如果这次我判输了,我会去中法起诉的,我感觉他这次还是想找我协商,我要是这次去了,我就得找律师,花律师费,然后还是协商,还不判,我感觉就是最后判也是我得给他点钱,但我就是不想给!我想还不如把这次的律师费花到我去中法的时候,我这次不出庭可以吗?还有他们要的这个钱合理吗?我应该给吗?有没有什么新的土地法是针对这个的!我相信法律是公平的!该补偿的我会补偿的,不该我补偿的,我不会给一分的!
您好!需要根据你和之间签订的内容分析。建议积极和你的律师沟通,依法维权。详情可来电来访!
你好,我想咨询我们这既不是山区,也不是林区,本小组在小组土地区域内田间地头,水坑子,石头港子,经过努力各家开的荒,,现在已打乱平均分给农户,大队是否有权没收,重新包给别人,且所得承包费不给我们小组村民一分,并说这是开会的决定,没有理由。
你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条有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村上做法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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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今日解答本人流转了一块林地(合法流转有林权证),但是在流转前就有一小部分被当地农民占为己有,开荒种植庄家很多年(对方所占有的林地在我的林权红线范围内,法律层面上是归属我私人所有);但是以前国家政策不严格,在当地很多类似情况是谁最早开荒就谁使用。现在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收回来吗?
全部答案(共3个回答)
这个纠纷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规定: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鉴于您们双方意见分歧过大或多次调解未成,或村民委员会难以出面协调,建议您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法定渠道依法维权。
这个是林业局管理的。真诚为您解答,请您给个【好评】,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可以,就是以租金的方式,转租给别人耕种,但是承包人不变。
十七届三中全会就农村土地改革提出了明确的原则,就是产权明晰,用途管制,集约节约,严格管理。用农民的责任...
就是在你不能全额还清账单金额的情况下,可以先还最低还款额;
但 以最低还款额还款,账单上所有消费就不能免息了,全额罚息,刷卡当日起开始计息,日息万分之五,隔月计...
包括造林、育林、护林、森林采伐和更新、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采集和加工等。
答: 第一,投资对象主要为非上市企业。
第二,投资期限通常为3-7年。
第三,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四,投资的目的是基于企业的潜在价值,通过投资推动企业发...
答: 200元/小时,
答: 莫名其钞(连莫名其妙都不够格)!
1、无工资?你与什么单位是什么关系?
2、"只有只发放 10个月奖学金每月300元。每年交纳300元上网费和2520元房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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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我家的耕地被村大队霸占给了别人,我该咋办_百度知道
我家的耕地被村大队霸占给了别人,我该咋办
我家的耕地被村大队霸占给了别人,我该咋办我有土地证是95年发的,并且有承包合同,他家有林权证,是同一块地,哪个为准
我有更好的答案
言把村支书打成狗。拿一桶汽油放他家口,扬言放火。说他家狗多可吃屎。不用一个月,他家耕地都会送你。过几天到他家门口杀鸡杀狗,扬言鸡犬不留。公安来了直接和解。在过几天拖大便堆他家门口。只要不打人,浱出所直接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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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证日期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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