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中国老百姓的愤怒喜欢打官司吗

中国人为什么不愿意打官司?_百度知道
中国人为什么不愿意打官司?
我有更好的答案
有理无钱莫进来;其次,个人因素,忍为高,主张和为贵,中国传统观念影响。历来追求无讼社会首先,因各人性格而不同,但人人知道趋利避害;再次经济原因,正所谓衙门门朝南开,冤死不告状,饿死不做贼。原因种种,法治尚未成功
打赢了官司要不来钱&#128176,时间之长,各部门你都要花钱的💰痨才伤命;,尤其是工人和富人打,费用之高老百姓打不起官司,深有体会啊
官司还没打要先付钱,付钱完了,即便赢了还不一定能拿到你原先想要的结果!判是判了,没人帮你继续跟进啊!你去追结果吧!所以。。。。。。
觉得打官司麻烦啊
没有私了快啊
因为都私了了
其他2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打官司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为什么老百姓打官司这么难?_百度知道
为什么老百姓打官司这么难?
  老百姓打官司难只是一种感觉而以,实际上是在程序与过程中是有法定的程序和规范的。不过,现在最高院的要求是有诉必理、有案必立,不会再难了。老百姓一无权二无钱靠啥维权,只能打官司来保障自我权益。国家立法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都在解决咱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
百度法律行家
普通老百姓打普通老百姓,并不难。难的是有关系的,或者根本就不是老百姓。。。你说对吗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打官司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首先声明我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以前听很多人说过打官司是很麻烦很麻烦的话,一直也没有机会体验。正好有人欠了我点钱也不多就3万多,打电话不接找人也找不到!好吧我也起诉试试!材料我是自己百度准备齐的,胶州这个四线小城市想要拖拖关系也能找到人帮忙说说话,咱就是要试试一个普通老百姓打官司的步骤!起诉的日期是号!因为有欠条,有担保人立案很简单!交了500多块钱的诉讼费被告知在马店法庭,我就回家等待! 百度说一般情况下从立案到开庭是一个月时间,我就等呀等呀,等呀等呀,等呀等呀,好吧中间有个伟大的国际劳动节,一直到5月中旬我给法院打电话,然后给我查来查去,打了n个电话被告知法院又变成九龙法庭!好吧到底是哪个法庭我不在意,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案子他能怎么样!打了七八个电话终于联系上了我的案子的法官!(我这不是针对某个人,咱也不爆光人家,我就说这件事!所以不说是谁!)法官说她不记得有我这个案子!我把立案的时间跟号码提供给法官!法官说确实有这么个案子还不知道什么情况!让我继续等待!好吧咱联系上了法官对接上了继续等待!日我第一次接到法院的电话,说找不到被告人让我提供新的地址,提供新的电话,而且告诉我我提供的电话一开始能打通接电话一听送传票就挂电话!我脑袋有点晕,我提供的是身份证!怎么会找不到人呢?我就赶紧自己去找!发现被告人的身份证地址已经拆迁了!好吧这是我的原因,可我怎么能提供被告人的新地址呢跟新的联系方式呢?我打电话不接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换电话打过去接通一说话就挂机!号我主动打电话找法院说我找不到新地址!法院方的回复是找不到人只好撤诉了找到人再诉!我一听就怒了,合着原来在我们这个国家欠钱只要不收传票就万事大吉了呀!有问题找百度!百度告诉我还有一种传票送达方式是公告送达!这里有个疑问这些东西法院不应该告知吗?我只好又打电话给法院,说我想要公告送达,法院方说:可以那需要提供被告人联系不上的证明!我就问去哪开这个证明?被告知去被告人村委!行!我又马不停蹄找到了村委!村委因为拆迁回迁的事忙的不可开交!一连去了4趟都没找到人别说给开不开了!号法院通知我明天9点去做笔录!我问做什么笔录?法院方面说的什么法律术语我也没听懂!意思就是出一个书面的东西十天时间再找不到人或者开不出来证明的话那就驳回诉讼啥的!我说行没问题!号9点我准时到九龙法院!咦只有看门的老大爷在,跟大爷聊天得知一般“官”都是9:30到!好吧大概9:20人总算来了,然后就是做笔录大概就是人找不到,给10天时间让我提供新的地址联系方式之类的!还有如果要公告就提供相应的联系不上的证明!好的签字按手印咱不能妨碍公务对吧!做完笔录我直接又去了村委还是铁将军把门,好吧这次真的上火了,我又到了村委的上一级办事处,要到了村主任电话,电话打通村主任的意思就是等等吧最近忙!拆迁回迁啥的一通理由!好吧我服,我百度了胶州市市长公开电话!打通了把情况说了,村文书不超过10分钟给我回电话了,说在哪哪办事,咱不能得理不饶人呀!等他回来,费了老劲一个劲的道歉总算给开出来了!然后我带着开好的证明去法院!法官对面的可能是书记员吧!看了看没说啥问题说怎么没有联系方式?正好刚才村文书给我打电话了!我就把号码就给她了!人家直接提起电话打了一个电话确认真伪!我服,这工作真是认真负责呢!但是就怎么感觉让人那么不爽呢!好吧,电话确认了以后书记员把材料准备好了,给了法官,法官说怎么这次这么快开出来了不是找不到人吗?我赌气说打了市长公开电话就给开了呗!这时法官说了一句特让人上火的话!这个村文书怎么这么没有原则性!我真的怒了怎么就开这个证明就没有原则性了?我也找不到人,法院也找不到人,村委也找不到人!怎么开这个证明就是原则问题了?必要时放出录音!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这个法官要处处刁难我?我跟法官说那这样你给我开个样本!我让人家文书照着写可以吧!一家一句说!不行!你就不知道人家那态度就像我欠她多少钱似得!我是原告好不好,人家欠我钱我要不回来我来找法院帮我要钱,我付诉讼费的!这些法院的工作人员为什么要这种态度?好吧我怒了,我说了一句你们法官为什么这么处处刁难我?简直是混蛋!然后两个人就想要把我杀了的感觉!你可以想象菜市场讨价还价!好吧我承认错误,我不该说这样的话,然后我一句没说,等她们说完,我跟法官说你把证明给我重新开你有什么要求我就给你怎么开!现在正在等村文书中!在村委门口还听说被告人的儿子是在什么司法单位开车的!我宁愿相信法官跟被告人没有任何关系!希望有一个公平的裁决!后续什么结果继续爆料凑成一篇完整的纪实文章!让大家看看在我们国家打官司是有多难!
楼主发言:2次 发图:0张 | 更多
  只能说呵呵了,同感,你还没花钱呢,你不去法院催,法院就不会主动给你办事,人民法院,把人民两个去了吧!
  顶一个 中国的司法什么时候能改革下
  这些部门都是贪官给自己开的,老百姓是被鱼肉的。  
  看看楼主发这个帖的结果
  民事法律只对正常生活的老百姓起作用。你有本事从幽灵那里要来钱吗?
  法律已死,有事烧纸。  
  民事案件就是有争执的两方找第三方评理,只不过第三方的判决有强制性。  现在你只有一方,你要第三方评理,第三方确实没法下手。  别生气,我也告过,对方不出庭,缺席判决,我赢了,对方不执行不露面,法院也找不到。不了了之。  说白了,法律只管守法的人,管不了不守法的人。
  此事的可信度不作评价。单纯想吐槽一下楼主的文字水平,看不出是“正轨本科大学毕业生”。不会分段、乱用标点符号,遣词用语也像中学生。总之看着很累,不想看完
  中国当官的官官相护啊,法官更是吃了原告吃被告,还没让你花钱呢,没关系花钱也没用,唉!
  @哭泣的百合花-01 21:04:43  中国当官的官官相护啊,法官更是吃了原告吃被告,还没让你花钱呢,没关系花钱也没用,唉!  -----------------------------  都说了外国是天堂,你有18万以上资金还不移民人家就大骂你傻
  @哭泣的百合花-01 21:04:43  中国当官的官官相护啊,法官更是吃了原告吃被告,还没让你花钱呢,没关系花钱也没用,唉!  -----------------------------  我自愿做美国的流浪狗大家别拦我!美国没有校园暴力,鸟语花香空气清新!食品卫生安全全球第一,美国就是个医院没人监狱没人的天堂!
  我正在打官司,深刻感受到老百姓打官司太难了,有很多法律条文就是松紧带,正好被一些法官利用,正义公平说出去就被人笑。
  古人有云:得一分闲且勤尔业,无十分委屈莫入公门。
  打官司有多难?你问一下前天伤法官的胡小干。老百姓打官司更有底气_网易新闻
老百姓打官司更有底气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行政诉讼,一般人通俗地理解为“民告官”。24年来首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近日表决通过,将给老百姓打官司带来哪些变化?提起行政诉讼应该注意些什么?我市法官对此进行了解答。
行政诉讼立案范围扩大,但“范围”要厘清
历城区的张某租赁了刘某的一处房产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双方约定租赁期限5年。张某为扩大生产,与刘某协商共同出资在原有房屋基础上加盖一层,刘某办理了房产证,张某对二楼进行装修。租赁期限结束后,刘某决定不再将房屋租给张某,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刘某的房产证,理由是自己参与出资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家电。
历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诗和介绍,这起诉讼是基于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不在行政诉讼范围。
“媳妇跑了”想撤销婚姻登记,要看信息是否真实
孙某30多岁还没娶上媳妇,去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南方某偏远地区的女子范某,双方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但短短半年范某便不辞而别。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与范某的婚姻登记。
法官表示,如果女方在婚姻登记过程中的自然人身份都真实的话,即使“媳妇跑了”,也只能按照一般的离婚程序进行。而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利用虚假身份进行婚姻登记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
申请一并解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一并审理
老范有2女1男三个子女,老伴去世多年。自己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分到了两套房子,因为小女儿平时对自己比较照顾,老范立下遗嘱将其中价值较高的一套房子留给小女儿,另一套由其他子女平分。老范去世后,小女儿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大女儿和儿子认为老范对房屋的处置不公平,协商无果后到法院起诉,要求房屋登记部门撤销小女儿的房产证,由三人重新对房产进行分配。起诉的理由是老人订立遗嘱并非自己意愿,同时老房为夫妻共有财产,老范无权处置全部份额。
在上述案例中,如果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房产证的同时要求法院一并解决子女之间的继承纠纷,根据新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土地房屋补偿协议,可提起行政诉讼
新行政诉讼法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官认为这条规定将原本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纳入行政诉讼范围,进一步加强了对公权力的约束。
此前因为补偿协议的履行问题产生的纠纷,往往被认为应当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而在本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中,行政机关不履行协议,行政相对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法官认为,本次修改将原本只能对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扩大到了对政府不履行协议同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有利于老百姓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官表示,由于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行政首长应出庭应诉,使得法院的审判对行政机关具有更强的监督性,“老百姓打这样的官司也更加有底气”。 (本报记者 刘晓群)
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中国就是这样的一个畸形社会,没人没钱就要任人宰割。中国法律是很“健全”的,可以装一船,理论上是一个法律健全的国家,实际上没有一个部门真正执行过法律条款(包过天天在履行法律的司法部门),我也是一个法律工作者,我曾经问过许多上访者:“你们为什么不到法院起诉打官事?”他们的回答是:“打官事没用,没人没钱打不赢,法院听政府和有钱人的。上访影响大,政府怕上访。”是啊,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既然中国是一个法律健全的法制国家,政府还设立个信访部门干什么?据我所知,乡镇级政府每年三分之一的工作用在应付上访人员身上,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用在接送、“看押”、接待上访者人员身上。目前中国这种现实,只要还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社会是任何人也解决不了的,而且会越来越厉害。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上访就发生在我身边,强烈要求顶起,值得深思
  因为没钱 没有关系。
  因为没有钱 没有人只能上访。
  浙江省城乡公交一体化本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可却成了一些贪官污吏谋取暴利的工具。    兰溪到乡村的客运之前都是由个体户承包的,而实行城乡一体化后,政府部门要对车辆进行收购。按照相关文件,兰溪-白鸠客运车辆可以得到120多万的补贴赔偿(客车今年刚购置),而经过一些所谓的领导商定后制定出的方案让兰白客车的车主只能拿到40多万,而同一类客车兰溪-浦江的客车(年底到期报废)却得到了将近90万的赔偿。在这里,网友会问,两条不同线路运输长短不同,成本不同没有可比性。而实际上,这两路车的行车路程基本差不多,兰白一日4班次,兰浦一日2班次,座位:兰白28座,兰浦24座,再加上兰浦是即将报废的旧车,兰白今年刚购置。    那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    下面我来解释一下:    兰溪市城乡公交一体化车辆提前终止合同补偿金计算公式:﹛(车辆座位数*实载率)*全程平均票价*(每日班次*2)*1年-(全年平均支出成本)﹜*6    兰白最后的补偿款计算为:{(28*65%)*(10.05*90%)*(2.5*2)}*365-=    兰浦最后补偿计算::{(24*65.8%)*14.4*(2.5*2)}*365-=    猫腻在哪?    在每日班次这一项!!!    兰白的每日班次在其营业许可证明上为:4;而兰浦则为:2    这钱的差距就这样出来了。        而且这公式完全是没有征求司机意见,第三方核准的。完全是由所谓的领导经过五个月时间研究出来的。悲哀啊!!!        兰白司机不服,要求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其实也没有所谓的合理的解释,因为政府有关部门就开始他们的“白色恐怖”了。        1、抓人。政府有关部门就下达旨意,要求地方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对不服从命令不肯签字的司机进行抓捕,然后软禁,逼迫签字。一些司机连家都不敢待,每天提心吊胆。    2、跟踪。每个司机或其家人安排两个所谓的便衣,每天跟踪其去向或索性到其家摆出:不签字不走人的架势!!    3、威胁。威胁司机若是不按照规则办事,最后一分都拿不到。    4、诱。提前签字交车奖励5万,过期或者不交的不予奖励。        更可笑的是,偌大的一个政府部门,制定方案制度时尽然有利益相关者参与,并担任主要参与者!!!有没有脑子!!!        到最后,司机还是被逼破签了,开了十几年车的他们一分钱没赚着,这十几年的辛苦钱都给搭进去了!!!!        一位割腕自杀被抢救的司机说:“打官司肯定是打不赢了,官官相护的社会啊!!!        大家看了帮一下,转载一下,声援一下吧!!  
  有法无天的地方ZF。FZ社会何日才能得以改变啦。期待文明、FZ、民主到来。
  楼主建议上www.aa5186.com网站可以把你的法律服务需求免费发布上面去,那里有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为你提供详细、明确的解决办法!
  我最近也遇到一件事:我的货被人抢了,而且报警后警察不保护,把我们调到派出所搞所谓问话。回到现场货已被抢走了。我们要求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派出所立案把盗窃团伙(这伙人派出所知道是谁)抓捕。到现在都四个月了,上访多次,无结果。是这伙人保护伞大还是派出所不作为?现在应是法治社会啊,抢十几万货都可以逍遥法外。不明,不明。
  为什么怕打官司,因为司法腐败,有些法官不讲良心,只认钱,不认理,有冤都会说寻求法律,其实法律是好的,就是干法律工作的是人,人歪曲了法律,所以法律执行中不公正.只有上访才能引起重视.
  法将不法,国将不国.
  法律就是为没钱人定的,兄弟我们没钱就别惹事,有钱能使鬼推磨,
  法有啥用。我七二年教书,七三年当兵,七七年退伍。退伍后让我去种田。众所周知,这完全违反了:“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和:“必需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有趣的是:国务院讲必需贯彻的,下级政府决不贯彻。国务院讲回原单位复工复职的,下级政府红头文件写到:“并不是指你从哪个具体单位或者部门来,就应回哪个具体单位或部门去。”如此胆大妄为,源于有法失察,无人监管,这就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几年来,我从南康到中央,从地方到军队,如此往返,周而复始,领导批了又批,电话打了又打,问题仍然解决不了。老兵不觉感叹:想开点吧,你在教书好好的,为啥去当兵?
2010年于建军节
联系电话:  
  我七二年教书,七三年当兵,七七年退伍。退伍后让我去种田。众所周知,这完全违反了:“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和:“必需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有趣的是:国务院讲必需贯彻的,下级政府决不贯彻。国务院讲回原单位复工复职的,下级政府红头文件写到:“并不是指你从哪个具体单位或者部门来,就应回哪个具体单位或部门去。”如此胆大妄为,源于有法失察,无人监管,这就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几年来,我从南康到中央,从地方到军队,如此往返,周而复始,领导批了又批,电话打了又打,问题仍然解决不了。老兵不觉感叹:想开点吧,你在教书好好的,为啥去当兵?
2010年于建军节
联系电话:  
  我们出生在这方水土,不知是幸运还是悲哀,弱势人群去凭“法律”求公道,那只能得到一辈子的心痛!
  法院听政府和有钱人的。
  什么法律?打赢官司输掉钱!这个社会已经腐烂,让我们悲哀!
  什么法律!打赢官司输掉钱!我的人身经历足以证明这个社会已腐烂!
  中国人做事总是喜欢一蹴而就,上访就这样,一旦引起关注,很快就可以解决了。而法律解决起来就很麻烦,而且中国人普遍不了解法律,不相信法律。没有信得过的法律机构来帮他们解决问题。同时由于公务员的素质有的很烂,使得人们再不相信法律的同时,连政府都不相信了。
  贾平凹说:“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  《中国青年报》说:“律师是当事人的第二次灾难”。  请问我们还敢打官司吗?
  法LU是橡皮,松紧随人意.
  回答你这个问题,偶是有资格的,为啥?看多了。  要从三方面解读。  一种人是因为打不起官司,走上访之路。药方:法律援助。  一种人是不信仰法律,因为个别司法太黑。药方:加大贪腐打击力度。  一种人是知道法律途径赢不了,但抓住了官僚怕上访的心态。药方:分清有理和无理上访,取消一刀切的扣分,打消官僚怕上访影响仕途之心。对那些无理上访之人紧锁法门,不至于恶性循环。
  打官司就怕碰上没理的人给法官送钱或以赞助法院为名【你是不知道的】,你一百个理你不送钱拖你,于是你仗理而论他她会有一百理由对付你继续拖,六个月过了找院长打延期又是六个月,此时你要产生情绪甚至忍无可忍,他她会以案子复杂为由让你回家等待,折磨的你在家反复找自己有理的地方是否缺理,不缺理你仍理智直气壮,法官会答复你上审委会研究继续等待,还可延期三个月,如法官或法院想驳回你,一审法院没有责任可追究,你可上诉,可能发回重审或再审,时间就两年了,这时你就要反思的很多,也知道也怕法院还会故伎重演,如此煎熬不打官司不知道。  
  光环下的不法法官迷倒了广西高院政治部    本人实名控告上林县西燕法庭庭长石志飞法官利用职务之便,为侵吞上林县东敢水库的鱼类,故意以其内弟石青耀的名义,与上林县东敢水库联委签订水库养鱼合同(其实石青耀从未养过鱼,而签订合同时石青耀还在外地打工)。正是这份假合同迫使我诉东敢水库联委返还投资权益案摇身变为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案,此案迄今三年未结,曾导致我控告无门而绝望自尽于广西区人大门前(幸好抢救未死)。  面对满天风雨的控告,日广西区高级法院政治部杨副主任前来上林县法院检查工作,期间杨副主任对曾享有1999年广西法院“十佳庭长”的石志飞却是尊重有加,问暖问寒,从未提及造假合同侵吞我东敢水库鱼类问题。为了曝光光环下的官官相护丑闻,我在此通过网上将石志飞亲笔以“石青耀”名义与上林县东敢水库联委签订的东敢水库养鱼合同(复印件)及石青耀为护石志飞造假,而在时下二审南宁市中级法院审理中,向合议庭呈送亲笔与上林县东敢水库联委所签的(内容、日期完全和石志飞亲笔所签合同一样)东敢水库养鱼合同(复印件),公开于世,望正义的人们都聚焦广西法院的司法腐败,同时聚焦广西区高院政治部杨副主任为何被石志飞的光环迷住,为何不调查石志飞造假合同侵占我所养的东敢水库的鱼(石志飞原来曾和我承包东敢水库养鱼,鉴于社会舆论压力后退伙,但此人吞我之心未泯,故此便以庭长之威唆使上林县东敢水库联委与其冒充其内弟“石青耀”假签合同,然后趁我合同终止之机,把我赶走,不许我打完东敢水库的鱼,企图将水库积留的几十万斤鱼归他和东敢水库联委几个人)?当今法律功能抵过吗?!  我的网文,句句属实,敢负法律责任,请诸位依法监督。    撰文者:广西上林县东敢水库承包者  李俊任  日  手机号:  
  法院枉法,上访也是鬼推磨,老百姓该怎么办?
只有请美国的航母来,送来民主.
  现在就是这样的社会,没权没实力的确实很难做活。
  中国不是个法治的国家,所以都喜欢上访,  领导一句话呀,要人命呀
         法律是一种生活规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现代法制社会,法律维系着生活的和谐,正义和理性。     法律的尊严、正义、公平、首先来自司法者的守法与良知。 我们在电视里常听见的一句话叫做:“你看到的是你想不到的”。                                                      
  深有同感
  打官司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上网不解决实际,生活充满希望。
  你光宗耀祖了吗?  都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可你们这些贪污腐败的败类都在干什么,想什么,  我想你们的父母还在为你们当官而自豪,
  司法的腐败根源是政治制度的腐朽。
  公正判案的法官得不到好处,歪判法官荷包装满了 汗网(求索公正)  
  法官捞钱,把法律和证据放在一边,是故意判错案子!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服,那你再去上诉吧、申请再审吧,你们再去展开新一轮权利和金钱的拼搏吧,再去相互撕杀吧!反正自己“替人办事,收人钱财”是“心安理得”的!上诉也好,再审也罢,都是另外部门的事了,自己已经洗的一干二净了,继续当法官,继续“吃人”!   ========================================  在这样的环境里,老百姓欲通过法律途径去讨回公道简直是白日做梦、痴心妄想!!!
  悲哀啊!从文到现字里行间写着吃人二字。当今的执政党也不例外!?  
  没钱没势 光有麻烦  只是借着上访想找些希望  我相信这健全的法律  但不相信有完全公正的法律对待
  当民众普遍不相信司法的时候,社会的混乱局面还能收拾吗!!!
  上访省钱啊 呵呵。。。  打官司还太麻烦 程序太多
  主要没人敢接!!!  村官私卖土地十多年,有没有肯接的律师介绍?!
  为什么法制是健全,司法却是不公平的,再不来次整风运动推进反腐和促进公平公正,必将党派分裂国体不稳.温总理啊您的理念和思路为什么不快速高效的执行,再拖我们都会被恶势力压死了.
  沒有公平,沒有正义!
  有法,不讲法。请看下面的申诉,一目了然!D领导下的行政、执行、监督系统。要由D拍板,只有中国特色的“访民”队伍承受牺牲,争取公民的正义要求了。  申诉理由: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3号,第二条 当事人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所作的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北京市人事局仲裁委员会要求我向属地管辖宣武人民法院起诉,主动回避(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北京市人事局局长、北京市人事局仲裁委员会主任都是辛铁梁担任)。但其回避理由错误(详见不予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未履行地方法规规章赋予其仲裁“国家与本市有关规定应当仲裁的其它人事争议”职责的规定。     2、根据第三条的规定,我与学校签订了《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书》,争议事项是履行人事合同中第三项第九条(详见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书)。我的起诉书申请行政诉讼“人事争议”立案(是宣武法院窗口指导法官要求)。宣武法院受案审理部门却以民事案受理、开庭审案、以民事诉讼法108条作为依据裁判,适用法律错误(详见2008宣民初字第02865号裁定书)。违背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13号”规定。    3、二审“一中院”,没有对宣武法院将我的“人事争议”行政诉讼案,改为民事案审理,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为依据判案”,进行司法解释,更没有指出其适用法律错误。“一中院”还继续错误的出具民事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法函〔2004〕30号(详见复印件),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的解释:第一条、“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这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是指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实体处理应当适用人事方面的法律规定,但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权利的内容在人事法律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案由为“人事争议”。     我与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签订有北京市人事局制定的《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具备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的程序要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此“人事争议”案件,分明是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聘用合同书中第三项、《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中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属于人事部门工资套改政策法律、规章、文件规定之落实的事项,涉及京工改办[2006]3号、京工改办[2006]4号文件、国务院56号、59号文件。此实体性争议要件,属于法院审理“人事争议”案件依据。     二审“一中院”以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回避性答复函为依据,做出此案件“亦不属于本院受理范围”的裁定,依据不正确。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应该以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此“人事争议”案件应以“最高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的指令和国家、地方人事部门工资套改政策文件为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程序进行受理,以人事方面的法律规定、部门规章、规范性政策文件为依据,进行实体性判决或裁定。违反行政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法院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主体地位独立;审查、判裁其法律、法规、规章、部门政策文件选择应用的权力独立、监督职责事实履行。    综上所述: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回避理由错误,推卸地方法规、规章赋予其承担的法定职责;宣武法院将行政诉讼案件,错误的改为民事诉讼案件,必然导致适用法律错误;“一中院”继承了宣武法院以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的错误,必然不能正确选择适用“人事争议”案件对应的法律、法规条款。错误的将地方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结论作为法院裁判“人事争议”案件依据。违反了“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基本原则。  
  这是有关什么“大”的问题。搞懂了什么权力大,楼主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你的问题就是“次生”问题了。
  老百姓又不是白痴,也懂得在中国打官司不如找上级
  因为在中国,无论是高高在上的官员;或是市井草根小民骨子里面根深蒂固……维权、维上、官本位思想……
  人治社会的悲剧。
  一声叹息!
  法律是一种生活规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现代法制社会,法律维系着生活的和谐,正义和理性。
  大连金州警察分局殴打受害人,在有赔偿录音的情况下,拒不赔偿并且四名警察骚扰受害人8岁的孩子长达三个多小时。告诉受害人再告就拘留你,告也没用法律有终结访。受害人现在是无处伸冤。谁能为老百姓主张正义???
  @铁肩寻正义:参考消息 http://t.cn/htMIse 大连警察打你你活该,告状拘留你。 原文转发(1)|原文评论    
  美国每五个人中,有一个人是律师,所以很发达民主
  为一周年顶起来!更期待更多媒体关注!!
  谁打官司谁知道,人民法院没法律,只有枉法裁判和比土匪还土匪的法官,我们这里的法官已经野到公开抢劫,事后分脏的地步了.
  @ch天雨  17:26:51  美国每五个人中,有一个人是律师,所以很发达民主   -----------------------------  胡说八道!美国三亿多人口,律师也不过就四十七万多一点
  据河南省法院系统的统计,2009年到2012年4月,河南省各级法院采取陪审团方式审理案件4992件,无一件引发涉法涉诉上访。那么,为何经过陪审团审理的案件不会产生上访!?原因如下:  首先,任何当事人都可以将自己案件的一切挫折和损失都归罪于法官,却无法将这种责任施加到陪审团的全体成员头上的。其中最主要原因就是,陪审团是基于良心和道德对他的案件进行裁断的——在任何社会中,道德和良心都对人的内心有着强大的影响和说服的能力。一个罪犯可以铤而走险、甚至杀人越货,但是他或者她还是有自己内心的道德考量的(盗亦有道),因此,一些社会公认的道德、良心对任何人的内心的制约性让理亏的败诉当事人不但“心服口服”,而且无从对陪审团产生敌视与仇恨。  其次,就中外陪审团裁断的事实来看,在刑事案件中,往往多数陪审团成员出于“同情弱者”的心态,倾向于作出有利于被告的裁断;在民事案件中,往往也能作出对遭受经济损失的当事人有利的判断。因此,多数当事人出于对自己作出有利裁判的陪审团的感激之情不会产生不满情绪。即使是少数对案件结果不满的当事人,也会受到陪审团的这种同情心的影响,从而表示尊重或者理解陪审团的裁断结论,他们选择上诉、缠讼乃至信访的概率也很低。  最后,更加重要的是,陪审团是随机性组建的,其成员是临时产生的,一旦作出裁定,陪审团就自动解散,成员星散四走。即使当事人对陪审团的裁断有所不满,也失去了“政治攻击”的靶子和目标。当事人完全有可能针对真名实姓的法官进行上访并要求追究法官的责任,但是,当事人是完全无法对随机组建的“平民陪审团”进行上访、要求追究普通平民的法律责任的。
  各位兄弟姐妹帮帮忙,本人哥哥朱建阳因计划生育问题,让江西省贵溪市罗河乡镇府给拘留了,各位帮忙网上发发贴,群转发一下,谢谢。起因:我哥朱建阳,娶妻朱平燕,生有一子一女,大儿子8岁,小女儿今年6岁,五年前小女儿出生时就让罗河乡镇府搬了彩电当罚款,这次夫妻二人在工地上打工赚了钱银行存了2万,让罗河乡计生办直接从银行给划走了,哥二夫妻去乡政府理论,乡政府欧打哥哥夫妻二人,说我哥拍了乡政府办公桌,让派出所拘留了我哥,请各位帮帮忙,转发一下,谢谢,让世间还有一丝天理,不让独裁政权随心所欲。期压普通老百姓,彩电五年前就搬了,怎么五年后还从帐上划钱?银行怎么保证储户资金安全的?有天理有公道吗?   人还在拘留所,就是今天抓进去的,今天是日,帮忙转发一下,别让我哥躲猫猫死,睡觉死呀,谢谢各位了   江西省贵溪市罗河镇府吃人不吐骨头,联系电话
  作者:老李0000 回复日期: 22:41:49  回复
  谁打官司谁知道,人民法院没法律,只有枉法裁判和比土匪还土匪的法官,我们这里的法官已经野到公开抢劫,事后分脏的地步了.
  在天涯杂谈看到一帖子【向八千万共产党员呼救】看后让人心碎,现将该帖的结束语先转给大家看看,您看了有和感谢,梁律师您说说该怎么办,有共产党员会出来主持公道吗?
  十、向八千万共产党员发出最后的呼救!
我公司是一个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兴建小学校是一件有益于教育事业的善举。当我刑满释放后去看我和我公司全体员工用血汗建成的学校时,孩子们在做广播体操,我心中得到无限的安慰,我不后悔投入的建校资金分文未归。但是我痛恨这些贪官恶吏、地痞恶霸们,竟然丧尽天良为霸占我公司的财产,千方百计地想置我于死地将我送进牢狱。郊区法院又对我公司反复地进行打击迫害,使我公司剩余的近千万元财产被他们侵吞、瓜分、丧失殆尽。公司破产、百号员工失业流浪社会。三百余万元的债权无法偿还,牵连了多家无辜的企业和家庭。我个人因系两劳人员,没有医保、没有社保更没有退休金,我的儿子今年三十三岁,买不起房子结不了婚。他的母亲在我临出狱患上了癌症,现已举债二十余万元。我的老母亲今年九十一岁高龄,靠三百来元低保生活。是他们这帮恶狼把我们一家逼上了绝路,还牵连着一百多个无辜的家庭,让我无以面对他们。我出狱已一年多四处上访但告状无门,走到了山穷水尽绝望竟地。要不是我的老母亲的键在,我早应该舍出我这条老命以暴治暴,与这帮贪官恶吏、地痞恶霸同归于尽,为社会铲除这堆垃圾,断绝他们继续祸害社会、欺压百姓的机会。在我痛苦的挣扎和思绪苦斗中,总想寻找一条出路,我从地方到国家最高机关都上访过,就因为没有郊区法院的赔偿回复函,中院不予赔偿立案、高院不予立案,最高院、全国人大、国家信访局均因无高院的回复函不予受理。这一切让我对我的可爱的祖国、伟大的政府彻底地丧失了信心和希望,漫漫长夜我含泪遥望着夜空,数不清的星星也朝我眨着泪眼,默默无声地为我哭泣为我悲哀。冥冥中我脑际深处响起了一首儿时唱过的悲伤歌曲;台头望见北斗星,心中想念共产党。。是这首歌唤起了我向八千万共产党员求救的希望。八千万啊!中国人民有这八千万的公仆服务,我为什么不求救于他们呢,我抱着这唯一的、最后的一线希望,向你们发出呼喊!救救我和我们!为我们主持公道,还我们正常生存的权利、还我们做人的尊严、还我们被他们掠夺的合法财产。希望我扔出的这块石头能激起千层浪,而不是扔进无底洞。
  向八千万共产党员呼救!
尊敬的八千万共产党员们;我和我们冤深似海,几年来我们都以和谐的方法,正常的法律程序向各级法院乃至国家最高机关,诉求我们的合法权益,但终因各种我们无法得到的司法文件,被不予受理。万般无奈向您们高呼!救救我和我们,呼声表达对您们的信任和希望。我们抱着这最后的一点希望,如果还是泡影我们将被推向绝望的悬崖。
一、兴建小学校引发的灾难
我阳泉市双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是与山西省和顺县驻阳泉市白阳墅煤炭转运站、合作经营煤炭的企业。2004年10月我公司与阳泉市郊区李家庄村委会签订了“兴建李家庄中心小学校”工程协议书,投资均由我公司垫付。经过一年多的紧张施工,学校的主体工程竣工。我公司投入资金1800余万元,正当应与建设方交涉结算工程款时,日中午,一辆牌号为晋C30600警车带领三十来号来路不明人员,冲进我公司施工现场和仓库,将建校施工机械153汽车1台、装载机3台、煤炭10800吨强行拉走。当天傍晚也是在这辆警车的带领下,将正在公路上行驶的别克轿车抢走,该行为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我,当时因交通事故住院抢救治疗,从昏迷中醒来得知情况,并知有警车在场,认为是司法行为告诉下属不得反抗,等待司法通知。时过数日未得任何司法通知,2006年元月4日上午报案于阳泉市防爆大队。几个小时后接防暴队电话;“这件事法院已介入,可能有经济纠纷,我们不好管,你们找郊区法院吧”。
二、用发伞掩盖抢劫犯罪
元月四日下午三点来钟,公司库房的一位青年民工到医院找到我,交给我郊区法院的几张司法文书。并说;下午三点半来开来一辆警车下来两个穿制服的,让我在这上面签字,我问这是什么东西。他们说;你别管签了字交给你们周老板就行了。我要给你打电话,他们夺了我的手机不让我打,态度十分蛮狠我很害怕,就按他们的要求在这上面签了字。郊区法院的法律文书;一张是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主要内容是,原告李家庄村委会以阳泉市双路物流公司欠款为由,用十五亩土地作为担保,提出对被告诉前财产保全。但是所谓欠款的依据、十五亩土地的具体位置和土地的使用价值都只字未提。另一张是扣押令、第三张是查封(扣押)清单,上面只写着扣押装载机3台、153汽车一辆、别克轿车一辆,筛选设备一套车上所有的东西无一笔记载。就这样他们用法伞保护了一起严重的抢劫犯罪。
三、毁灭证据
2006年元月5日,也就是查封的第二天上午我到郊区法院执行局递交复议申请时,在书面和口头都特别强调了,别克车上有公司的重要账册和票据,要求法院归还这些资料,他们根本不理睬我的要求。过一个来月有人告诉我在李家庄中学看见该车,后备箱被撬坏。该车的后备箱的锁我改装过,不能用同车遥控器和钥匙打开,只能用我自带的专用钥匙,他们不知道才把后备箱撬坏。这时我知道资料已被他们拿去,此事高自亮等人肯定参与和策划,因为他们对我的想法和要求十分清楚。只有毁灭了我公司的证据,李家庄村委会的诉讼理由才能成立,以达到非法侵占财产的目的。
四、唆使黑社会持刀枪追杀我
日郊区法院让我到李家庄乡政府,协商处理双方的纠纷我应约而去。在场的人有郊区法院执行局的荆占阳、高自亮等,李家庄乡政府的潘玉书记和郭乡长,李家庄村主任陈润祥。所谓的协商只不过是个假象,肯定不会有结果。快结束时我的司机给我打来电话;院内来了两辆小车,十来个人拿着刀枪,我将这一情况告诉他们。潘玉书记和郭乡长让法院的两辆车护送我回市区。高自亮让荆占阳在前面开路,他的车在后面压阵。我们出了乡政府刚走到李家庄桥,就被两辆小车拦截住。车上的人冲我挥舞着砍刀和手枪喊叫着要我下车。前面法院的车没有发现后面的情况一直往前走,我往后看高自亮的车已经不知去向。我赶紧叫司机掉头往郊区跑,同时给郊区公安局打通了110报警电话,郊区公安局派出警车在途中把我们接到郊区公安局门口,民警说你们不能开原车回去了,他们还在马路上转着等你。我给郊区法院李宝来院长打电话,他一听就着急地说这可不是我按排的。我说;知道你不会干这种下三滥的事,但你的手下什么坏事也干得出来。他说;用我的车送你们回去,法院的车他们不敢动。司机把我们送到市公安局。从此后经常有人尾随跟踪我,有几次夜里我家中的玻璃被打碎,我已无法在家中住,结果家中的七万余元财产被洗劫一空,我报案于阳泉市矿区公安分局。(未完待续)  向八千万共产党员呼救(继)  五、冤判六年
这帮丧心病狂的贪官恶吏从2006年二月起,唆使黑社会对我进行追杀企图灭口,迫使我东躲西藏多次虎口余生。他们杀人的计划多次落空,就动用司法手段对我进行陷害。日我和一个朋友正在地摊吃晚饭,被阳泉市郊区公安局将我们抓捕。他们对我进行了长达48小时的刑讯逼供,逼我承认发信息敲诈勒索抢劫我公司财产的主犯***,逼我交出枪支弹药。他们指控的这些罪名让我一头雾水,当然我无从认可。不仅如此,他们把我关押后公司的业务全面瘫痪,他们煽动公司的几家客户告我诈骗,金额涉及三百余万元,如果这些罪名成立我将是死路一条,辛亏这些客户有良心,识破了他们。在看守所关押长达一年后,被阳泉市郊区法院以;敲诈勒索、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送太原市第一监狱改造。我非常健康的身体经过近五年的监狱改造,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高血压、视力、听力严重衰减,可见我所承受的苦难不言而喻。为了活着出来能伸冤雪耻,我积极努力改造获得政府的减刑一年两个月的奖励,于2012年六月释放。查看刑事案卷仅仅以真正的持枪人杨**口供认定我的罪名,而判决书认定的卖抢人梁**,是这样供述的;“我不认识周正保,我也没有抢,我和杨**有十几年没见过面”。这个“买抢人”在看守所关押三十余天,阳泉市郊区公安局在判决未下达前以证据不足予以释放,这些都是在我和我的律师豪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在我的判决书上却明确标明;“梁**另案处理”。难道这就是我们的法律,如果法律允许这样定案,我认倒霉谁让我出生在这个国家里,如果法律不是这样狗屁的,那他们怎么敢如此的践踏法律,这不是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又是什么?
他们给我定的敲诈勒索,更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奇冤。被我敲诈勒索的被害人,竟然是拖欠我公司一千几百万元工程款的债务人,也是欠款不还反而将我公司近千万元的财产抢劫一空,又被法院保护起来的犯罪嫌疑人,而我只敲诈其一百万元,究竟我是傻逼还是抓我判我的公检法们是一群傻逼,就以一条手机短信给我定的敲诈勒索罪,这不是天下奇冤吗?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们把我抓起来后,肆无忌惮疯狂地利用法院这个至高无上的公权力,与地痞恶霸勾结起来,相互呼应配合将我公司仅存一千余万元的财产彻底洗劫一空。(未完待续、请您无论如何看以后的奇事,看看我们的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在法律这个大舞台上的精彩表演。)    
  向八千万共产党员呼救(继)
六、流氓方式的判决
2006年一月到八月期间,我向上级司法机关状告郊区法院,并有许多媒体介入,其中包括山西省电视台、人民日报驻山西记者站。我们的抗争行动让郊区法院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迫使他们协调让对方赔偿我公司的损失,他们深知本案根本无法开庭审理。但是我被关押在看守所后,于日郊区法院下达判决,看了这份判决真是让人难以想象,这个法院竟然流氓到这种程度。原告是以我公司欠其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因为拿不出有效的欠款依据必定是败诉,虽然判决书也否定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却又以清理出校址下老窑古空残留的煤炭(该煤炭都被原告卖掉),强加给我公司私挖乱采的罪名。在下达判决的同时下达了民事制裁决定书,将我公司的设备财产和我公司购进,准备发往电厂的13000余吨电煤全部没收。如果私挖乱采罪名成立,那也与我公司无关,其责任应由原告承担。我公司和原告签定的是建校工程合同书,在原告的指挥监督下进行施工,况且清理出来的煤炭都被原告卖掉。然而郊区法院竟然无视这些事实,单单处罚我公司,这种做法不是和流氓地痞的惯用方法同出一辙吗。(未完待续,请看下回法院的执法更加离奇)  七、滥用法权、越权管辖;
日,阳泉市郊区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已判定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却又以(2006)郊民初字第91号民事制裁决定书,以私挖乱采的理由,将我公司的设备财产全部没收。我公司不服,上诉于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7)阳民复字第1号复议决定书;认定私挖乱采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处理,撤销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2006)郊民初字第91号民事制裁决定书,郊区法院滥用法权越权管辖,本应在上级法院撤销后,立即解封财产,但在时隔一年后才予以解封,郊区法院的做法涉嫌违法的故意行为,纵观本案前前后后相关执法人员难以摆脱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之嫌。
  八、扣押的财产被他们送人的送人、丢失的丢失。
在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郊区法院的制裁决定书一年之后的日,郊区法院一共交给我公司四份裁定书,分别为;(2006)郊民初字91—3号(日)、第91—2号(日)、第90号(日)、第92号(号)除一份即时的,其它三份都是超时送达。特别是91—2解封两台厦鑫装载机的裁定,是一年之前的。我公司接到解封裁定后,去查看财产情况,发现两台厦鑫50装载机不知去向、车辆设备残缺不全、生产设备5台不知去向、一万三千余吨煤炭颗粒无存(这批煤炭是被郊区法院没制裁没收的)。当我出狱后向郊区法院提出设备财产丢失、残损严重时,法院说两台装载机由原告***送人了,煤炭和丢失的设备不知道哪里去了。查看郊区法院的两台厦鑫装载机解封裁定,才发现早在一年前的日就已经解封,但该解封裁定在一年两个月前的;日才交给我公司,该裁定的日期,是在阳泉市中院撤销其制裁决定书的两个多月前,也就是本案还在上诉期内,他们就迫不及待地违反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产擅自处理。由这两台装载机可以看到被没收的13000余吨煤炭,也是被他们买掉了。他们就这样将我害进监狱后以为我出不来了,他们肆无忌惮的抢夺瓜分我公司的财产,这还是执法的法官吗?他们比土匪的邪恶有过之而不及。
  九、解封财产后不办理移交手续,继续扩大损失;
日接到解封裁定后,没有派人同我公司到财产存放现场移交财产,我公司的人员去查看时,才知道被扣押的财产由原告保管。两台厦鑫装载机一台153铲车不知去向,随即于当日,向郊区法院递交了因财产丢失、残损严重的情况,请求赔偿的书面材料。郊区法院理应按法律规定对该财产向我公司进行当面移交,而且在我公司向其递交了书面材料后,就应该对我公司提出的财产丢失残损情况进行认定,可是时至今日近四年的时间中,我公司从未间断地找郊区法院,可是他们对我公司的正当诉求置若罔闻,目前我公司所有的财产已经损失殆尽,工程机械、车辆、生产设备丢失残缺已成废铁一堆。
  我官司打赢了可拿不到钱
  @东一日照 23楼   打官司就怕碰上没理的人给法官送钱或以赞助法院为名【你是不知道的】,你一百个理你不送钱拖你,于是你仗理而论他她会有一百理由对付你继续拖,六个月过了找院长打延期又是六个月,此时你要产生情绪甚至忍无可忍,他她会以案子复杂为由让你回家等待,折磨的你在家反复找自己有理的地方是否缺理,不缺理你仍理智直气壮,法官会答复你上审委会研究继续等待,还可延期三个月,如法官或法院想驳回你,一审法院没有责任可追究......  -----------------------------  非常赞成楼主的观点;  我被助动车撞伤,交警认定肇事方全责,肇事方欠我医药费。我起诉至长宁区法院。并提出先做伤残鉴定,(掐住本人鉴定申请)强行调解,赔偿了医药费,对其余的费用字字未提。事后才同意做鉴定。得知本人残疾,法官明知无辜受害者有法,有理,也在情理之中。为维护肇事者利益。法官想尽各种办法,开始拖。一拖就是八年之久。多次上访,每次回复都是;请稍候!遥遥无期的稍后。说明什么?没有猫腻,又是什么呢?
  没得人想上访 ,上访都是被逼的 。  我湖北枣阳人,今年17岁,花一样的年纪,悲催的命运。由我父亲范世进为湖北枣阳市西园村修库房摔伤致瘫其拒不赔偿一事,我母亲日到京上访,27日被强制从京强押返回派出所拘禁,叫治安非法强行搜身,11点村领导带领黑社会打手将我母亲及我2岁弟弟弄车强制拖走,蓄意谋杀,至今下落不明。  我向当地政府公安局控告,得到的完全是不负责任敷衍推卸,包庇,袒护下属继续违法祸害毒打我家人,不解决问题的腐败行为。  打官司 ? 我们还没说请律师 ,村领导就放话说谁帮我们打官司,就打断人家的腿。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还能打官司吗 ? 被逼无奈走上上访之路,随之却是恐吓关押,真心希望有上级领导来底下视察,惩治腐败官员。  解救困难家庭 。
  有法,但无人为民执法。更多知法犯法者都是政府官员!
  中国人的法律
国民的悲哀
<span class="count" title="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国老百姓的生活现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