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能做公益性岗位是终身的吗,付合条件,但就业人员就是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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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就业办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7】39号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就业援助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性,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6〕2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的界定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作为出资主体,扶持或通过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公益性岗位具有非营利性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性质,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岗位:  1.政府及其部门开发的社会公共管理的辅助性服务岗位;  2.政府及其部门开发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的工勤服务岗位;  4. 在省、市民政部门注册或备案的非营利性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公益服务组织。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  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数量与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合理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适度控制岗位规模。  公益性岗位开发实行申报制度。使用公益性岗位的单位应当按照行政或者地域隶属关系,向本辖区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报事由、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内容、招聘条件、工资待遇等情况。申请批准后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和政策扶持。  三、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招聘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50&人员)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4050&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4050&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4050&失业人员;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的成年后孤儿。  上述人员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需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认定和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认定程序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年龄认定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信息为准。  四、公益性岗位的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用人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需向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向社会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公告。  (二)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向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三)确认资格。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考察录用。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会同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采取考试、面试、走访等适当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察录用。  (五)公示录用。用人单位确定拟招聘录用人员后,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时打印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拟聘人员公示》(附件2),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以适当的方式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后,应及时通知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应告知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就业援助期限、停止享受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条件等内容,打印《就业援助告知书》(附件3),交本人签字确认并留存。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分类指导,首先为其进行职业介绍、创业指导、就业培训等服务;其次指导享受灵活就业和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政策;对仍然不能实现就业的,推荐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的招聘条件依据岗位要求确定,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不得用于安排非就业困难人员。  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合同期内给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发放程序  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资金实行按季度申报、审核和发放。  (一)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于每季度末20日前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4)、《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到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办理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手续。  (二)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发放  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对用人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于每季度次月的5日前录入&劳动99&系统。市、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按照《关于建立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待遇人员数据比对制度的通知》(济人社发〔号)文件中数据比对机制的规定,对申请和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数据比对。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对数据比对结果核实无误,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将《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上报县区财政局,县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有条件的县区可将岗位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就业困难人员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六、补贴的标准和期限  标准:(一)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期限: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自首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签订和续签劳动合同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累计计算。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享受补贴期满人员,未能实现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培训、自主创业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  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满后仍难以就业,且工作期间考核优秀的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本人提出延长工作期限申请,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延期申请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向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批同意,报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济南公共就业创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申请人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延长工作期限内只给予岗位补贴。  七、建立工作机制  (一)动态管理机制。各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和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对公益性岗位用工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就业援助质量,按季度复核,对创业成功或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发生变化不符合享受就业援助补贴政策条件的,于下一个季度发放补贴时停止享受资格,退出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二)资金管理机制。市补助资金采取预拨方式,按季拨付。各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应按照就业补助资金 &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各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的认定、审核和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二)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具体标准确定或调整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商定同意后,由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本通知自日起执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89号)同时废止。  (四)本文件由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负责解释,上级下达新文件按照新文件执行。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认定和岗位补贴申请表  2.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拟聘人员公示  3.就业援助告知书  4.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  5.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  &2017年3月日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 (公益性岗位)认定和岗位补贴申请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失业时间城镇登记失业时间户籍地址失业前所在单位本人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姓名与本人关系身份证号码性别原(现)工作(学习)单位城镇登记失业时间备注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类别(□划&&&)就业困难人员类别证件号码或相关证明□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4050&失业人员□②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 &4050& 失业人员&□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4050&失业人员&□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050& 失业人员&□⑤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⑥城镇登记失业的成年后孤儿&申请登记人签名&联系电话&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此表1式2份。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留存1份,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留存1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须知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资格认定实行按月申请、受理、审核和终止领取手续。  一、个人申请  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自愿申请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资格认定。申请时需填写《就业困难人员 (公益性岗位)认定和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4050&失业人员。是指本市户籍家庭中,以一个家庭为单元,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中的&4050& 失业人员。一个家庭有一人已从事稳定就业的,不能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申请时需提交户口簿(包括家庭成员)的原件及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证明等材料。无血缘关系的要提供抚养关系证明。  2.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4050&失业人员。是指离婚、丧偶抚养子女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含在校学生)的&4050&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审核时以户口簿索引表是否是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为准。申请时需提交户口簿、离婚或者丧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4050&失业人员。申请时需提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登记的家庭成员需提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4050&失业人员。是指符合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具有适应公益性岗位的职业能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4050&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时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是指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持有《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特困家庭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需提交城镇零就业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城镇登记失业的成年后孤儿。是指本市户籍中,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后进行城镇登记失业的孤儿。成年孤儿组建家庭的,不宜再按成年孤儿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类别的,按相应类别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时需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镇(街道)审核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接到申请后,与民政、工商、残联、工会、社保等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信息核对,发现异议信息,及时通知援助对象确认。符合就业援助补贴政策的,将其申报材料、就业、失业、社保缴费情况等信息录入&劳动99&系统,将所需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同时在《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上签署意见、盖章,报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核认定。  三、县区认定  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接到申请后,与民政、工商、残联、工会、社保等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数据比对、复核,发现异议信息,及时通知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复核。符合就业援助补贴政策的,在《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上签署意见、盖章,返给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同时将审核数据通过&劳动99&系统上传进行市级网络备案。  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拟聘人员公示  年月,我镇(街道)共有等人拟聘为公益性岗位,根据相关工作程序,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电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电话:  &&&&&&&&&&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电话: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名称期限户籍地址(公章)年月日附件3就业援助告知书同志:  年月日,您提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认定申请,经过审核、认定、公示等环节,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援助条件,自年月起,给予最长不超过个月的就业援助。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向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停止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  1.援助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被援助对象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政策规定援助条件的;  3.享受就业援助政策补贴期满的。对以上告知事项如无疑义,请签字确认。  被援助人确认签字:               (公章)  年月日附件4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年季度)&&&&&&&&&&&&&&&&&&&&&&&&&&&&&&&&&&&&&&&&&&&&&&&&&单位:元序号姓名性别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用人单位名称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备注补贴月数补贴金额补贴月数补贴金额12345678910合计负责人:制表人:联系电话:制表时间:年月日备注:1.社保补贴不包括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2.备注栏填写是否享受延长政策。  3.人员类别填写序号: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4050&失业人员;②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4050&失业人员;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4050&失业人员;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4050&失业人员;⑤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⑥城镇登记失业的成年后孤儿。附件5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年季度)&&&&&&&&&&&&&&&&&&&&&&&&&&&&&&&&&&&&&&&&&单位:元序号用人单位名称月月月总人数资金合计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人数金额人数金额人数金额人数金额人数金额人数金额合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制表人: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年月日备注:1.社保补贴不包括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2.此表1式2份。县区财政局1份,县区劳动就业办公室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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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15年金安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 14:18:16
&关于印发2015年金安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促进就业政策与规划
关于印发2015年金安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用人单位:
为全面贯彻执行省人社厅、财政厅《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就业扶持工程实施办法》,加强我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经区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15年金安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 2015年4月7日
2015年金安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
根据《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就业扶持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工作,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根据《暂行办法》、《实施办法》和《六安市就业扶持工程实
施办法》精神,2015年我区开发公益性岗位300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的规划、开发和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区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相关补助资金的筹集、发放和监管;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接受就业困难人员和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的申请、依法同用人单位签订岗位购买协议、指导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组织公益性岗位岗前培训、调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发放岗位补贴,并按月汇总情况,向区人社部门报告。
二、&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及条件
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
望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一)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12月以上城镇失业人员;
(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含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或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2月以上,且就业确有困难的“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
(四)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就业确有困难的失地(失林)劳动者;
(五)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内、连续6个月未就业且家庭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高校毕业生;
(六)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
三、& 公益性岗位的开发(4月10日至4月22日)
(一)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4月22日前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椐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申报情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财政部门会商后,通过人社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信息。网站:( http://www./)。
(二)用人单位已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可委托承接后勤保障的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四类企业申请。
区内纳入财政统管的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应优先安置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其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按《暂行办法》支付,不扣抵用人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财政预算经费。
(三)区直有关部门及所属用人单位主动申报的公益性岗位总数量不得低于本通知下达的指标数。
四、公益性岗位安置(4月23日至12月31日)
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坚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公布信息(4月23日至4月30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联合发布公益性岗位信息,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内容、招用条件、薪酬待遇等。
(二)提出申请(4月23日至12月31日)。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自愿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见附件2)、岗位需要提供的材料等。
(三)考察聘用。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先后顺序通过组织供需见面会或为用人单位推荐人选,搭建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直接对接平台。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性质、申请人数,可以通过面谈、走访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确定聘用人选。
(四)用工备案。用人单位录用就业困难人员一个月之内,应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五)托底安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就业情况确定托底安置方案,托底安置将通过委托方式,购买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的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托底性安置。
(六)补贴申报。用人单位录用就业困难人员后,按季度向区人社部门申请岗位补贴。个人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财政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提供申请材料包括:《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见附件3)、《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见附件4)、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明细单、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就业困难人员证明等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网络宣传、设立咨询点现场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重要意义,宣传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程序、人员待遇、岗位管理、资金保障等,使就业困难人员准确了解掌握政策。
(二)加强协调。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形式社会合力,使每一名就业困难人员切切实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确保今年公益性岗位工作顺利开展,聘用人员顺利上岗。
(三)规范程序。要严格按照实施步骤,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监督。人员聘用的,要及时做好岗前培训、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薪酬待遇、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四)加强管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审核、实名制信息录入、资金使用、劳动者权益维护等情况的监督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及薪酬待遇等未尽事宜按《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方案自2015年4月8日起施行,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附件2:《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附件3:《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
附件4:《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
附件5 《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分配表》
附件6:《六安市金安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购买协议》
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申报公益性岗位名称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意见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码
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时间
是否愿意到托底性岗位就业
以上资料由本人(委托& &&&&&)填写,情况真实,自愿申请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并自觉遵守公益性岗位相关规章制度。
年&& 月&& 日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公益性岗位数
享受补贴期限
& 年 月至 &年 月
申报社保补贴金额
职工养老保险
职工医疗保险
申报岗位补贴金额
申报个人岗位补贴金额
申报单位岗位补贴金额
申报补贴合计金额
单位开户银行
申请单位承诺
本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均在有效期内,已按规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若本单位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意见
经审核,该单位公益性岗位现有就业困难人员 &&&&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元,享受岗位补贴&&&& &&&&元(其中:个人岗位补贴& &&&&&&元、单位岗位补贴&&&&&& 元)以上两项补贴&&&&&&&&&& 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财政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
申请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时间
就业援助对象类型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起止日期
( 年 月- 年 月)
个人岗位补贴金额(元)
备注:联系电话应为申请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个人手机号码或家庭联系电话。
金安区2015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分解表
单位(系统)名称
开发公益性岗位数
已在岗就业困难人员数
拟招聘就业困难人员数
三里桥街道
清水河街道
六安市金安区就业困难人员
托底性安置公益性岗位购买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
根据《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为保证有公益性岗位就业愿望的急需救助的困难人员5个工作日能够安排上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托底性安置。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购买市直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协议如下:
& &&一、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时间:2015年12月31日前。
二、范围:甲方负责开发一般工勤(作业)岗位(非管理岗位)&& 个。其中:男&&& 个,女&&& 个。
&& &三、内容:甲方保证有公益性岗位就业愿望的急需救助的困难人员5个工作日能够安排上岗,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托底性安置。
&&& 四、服务要求:1、甲方依法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一年。
2、甲方应当于解除或终止就业人员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将人员名单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备案。
&& &五、权利义务: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录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困难人员。
&&& 2、甲方负责制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工作职责,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并依法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必要工作条件。
&&& 3、甲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照规定可以按季度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含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补贴)。
&&& 个人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 甲方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补助,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助。
&&& 4、甲方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就业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和进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5、乙方负责按国家政策规定兑现各项补贴,协助甲方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教育。
&&& 六、资金支付:甲方申报社会补贴、岗位补贴,应当提供《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及花名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明细单、社会保险缴费单据等资料。个人的公益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财政直接发放至个人帐户。
&&& 七、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录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困难人员的,乙方取消其托低性安置单位资格。
&&&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未按政策规定标准、时限、程序支付各项补贴的,应立即纠正。否则,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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