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多9个月的临时工在工地日结临时工受伤赔偿问题?

我自53岁至今64岁某单位的临时工。依据法律辞职可得到11个月劳动补偿

我自53岁至今64岁某单位的临时工。依据法律辞职可得到11个月劳动补偿吗吗?

简介:(因本人工作原因,网上咨询不能及时回复,请各位尽量直接电话咨询我为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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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跟单位签劳动合同属于临时工吗,如果交了辞职报告能当天就离职吗,工资结算是按单位结算日还是当天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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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宗银成律师,2005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本科专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

你好,法律上没有临时工之说,你应当提前30天提出辞职,工资应当在办理离职时支付

我是2008年10月25日进松滋烟草公司工作至今!仍然是临时工!我不想当临时工,转不正我想主动辞职!如果辞职单位会不会给我补偿?我想咨询一下律师!

简介:齐萌律师,女,2005年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2012年通过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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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欢迎您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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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的情况确实已经超过了申报工伤的年龄,现在可以直接走雇主责任的索赔途径,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伤,雇主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现在雇主方已经先行承担了医药费,下面如果发生二次手术费用,以及伤残赔偿金等费用,仍然可以向单位索赔。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 如下法条 主张侵权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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