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白成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工发工资是不是和正式工一起啊

劳务派遣工 法律上是属于临时工性质的吗?_百度知道
劳务派遣工 法律上是属于临时工性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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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工在法律上不是属于临时工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你好!劳务派遣是只是一种用工的方式,不一定都是临时工的,有的员工也是与派遣公司签订长期的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所以,在法律上说,劳务派遣并不一定是临时工。希望能帮助你
那我可以到劳动局开临时工证明吗?
你好!不可以的,一是你的用工不一定是临时工的,要看你工作的性质和内容的,二是劳动局与不是开这个证明的机构啊 如果你要开这种临时工的证明的话,应当是你工作的单位开的,不是在劳动局开的。希望能帮助你
谢谢!是找用工单位开,还是劳务派遣公司开!
你好!都是可以的!希望能帮助你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正式的合同制员工而给临时工。只不过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作地点在被派遣单位而已。
当然不止于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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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员工流失问题调查研究【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毕业论文】.docx 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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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论文开 题 报 告工 商 管 理人 力 资 源 公 司 派 遣 员 工 流 失 问 题 调 查 研 究一、立论依据 1.研究意义、预期目标 研究 意 义 :近 几年 来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生产力迅速发展,各企业陆续出 现了招工难、用工荒的问题,特别是一些一线生产人员,这导致了人力资源公司 的出现。人力资源公司帮助企业招纳员工,企业给与人力资源公司管路费用,这 成了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宁波 地区 人 力资 源公司 在这 几 年内 发 展越 来 越快 , 越来 越 好,但同 时 也 出现 了 员工 离 职率 高,员 工流 失 现象 严 重等问 题,为此 企业很苦恼,苦无策略。如何才能留住员工 ,这也成了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面临的 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对于宁波杰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员工流失问题进行探讨,可以分析员工 流失的原因与倾向,针对其原因,提出改善措施,这有利于人力资源公司对员工 做出更妥善的管理措施。预期目标:在本文中,所认为的员工流失是指指不是企业组织主动辞退而员工个人愿意 的自愿流出。本论文以宁波杰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例,对其派遣员工进行访谈 和实地调研,分析他们离职的原因,得出员工流失的原因,并提出针对员工流失 的改善措施。2.国内外研究现状近年来,企业员工的流动正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尽管人员流动对于个人和 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但从企业微观角度看,过高的流失率已成为 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所 谓 员 工 流 失 是 指 组 织 不 愿 意 而 员 工 个 人 却 愿 意 的 自 愿 流 出 。 这 种 流 出 方 式 对 企 业 来 讲 是 被 动 的 , 组 织 不 希 望 出 现 的 员 工 流 出 往 往 给 企 业 带 来 特 殊 的 损 失 , 因 而 又 称 之 为 员 工 流 失 。 员工 辞 职 是 员 工 的 权 利 , 但 由 于 对 企 业 有 害 , 企 业 一 般 要 设 法 控 制 和 挽 留 ,至少 要 避免 这 种现 象 经常 发 生 。目前对员工流失的相关研究已成为理论和实务 界都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国企业将如何进行有效人力资源管理以留住员工, 成了一个重要的话题。1
国外研究现状有许多国外学者对员工流失的原因、对企业的影响以及留住员工的对策进行 了研究,并对员工流失进行了分类。Dalton 和Tudor (1979)根据组织对员工的评价,将员工流失分为有利流 失(Functional turnover)和不利流失(U n fa v o ra b l e turnover)。这种分类法有三个 方面的标准:一,流失员工的质量;二,流失员工替代的难易程度;三,员工流 失后所引起的空缺职位的重要程度[
1]。对于员工流失的原因,Jean-Marie Hilltop 和Margaret A. Derry都认为,影响 员工流失的因素包括:工作报酬、工作预期、工作保障和企业文化等[2]。此外, Margaret A. Derry也提出不完善的招聘也是导致员工流失的因素,改善招聘甄选 的过程,正确解释相关工作条件以及员工疑问,可以帮助员工留住员工 [3]。为了进一步分析员工流失的原因,学者们纷纷提出并建立了模型。比较早而 且影响也比较大的关于员工离职的总体模型是被马奇和西蒙(1958)合著的《企 业论》中的“参与者决定”的模型。他们的模型由两个模型共同构成的[ 4]。一个 模型分析的是感觉到的从企业中流出的合理性,一个模型分析的是感觉到的从企 业中流出的容易性。第一个模型有两个重要决定因素,员工对工作的满意程度和 员工对企业内部流动的可能性的估计。第二个模型特别强调了员工能够认知的外 界企业数量,他们胜任的职位的可获得性以及他们愿意接受这些职位的程度。美国专家James Price建立了有关的雇员流失的决定因素和干扰变量的模型。 他指出,工作满意度和变换工作的机会是雇员流失和其它决定因素之间的中间变 量。工作满意度可以用来反映员工对企业持好感的程度;得到工作的机会显示出 员工在外部环境中角色转换的可行性[ 5]。进入 20 世纪 80 年代,Steers 和 Mow day(1981)在 Price (1977), Mobley 模型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动因模型。根据该模 型,员工流失主要由四个基本因素决定:1、工作满足度;2、对企业内部的预期;3、 对企业外部的预期;4、非工作价值观及偶然因素。美国学者卡兹(Katz)通过对组织的寿命研究,发现适度的员工流动能够为 组织带来许多好处,能够促进组织内部信息沟通,保持组织活力。但美国学者库 克(C Kuck)通过实验研究发现伟激发人才的创造力,应进行人才流动,但不宜 过多、过快,否则反而会降低效益。日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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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白城市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白城市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
发表时间: 17:40:35 文章来源: www.3gu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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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再有二个月就结束了,新的一年即将来临。每次在新年开始之际,都要给企退人员调整养老金,2016年是否出台新的“提低缩差”政策?白城市的养老金怎么调整呢吗,看看小编的介绍. 本人建议2016年“提低缩差”调整方案: 一,白城市养老金水平偏高的,应原地踏步待调整。 二,白城市“提低缩差”应参照与机关事业单位同期退休人员,同职务、同职称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应逐步调整。三,白城市养老金差距大的应多增加,差距小的应少增加。 四,白城市争取在2018年基本缓解养老金问题,于2000年解决好养老金问题。 在一些地方,人社部门在落实社保法的同时,也执行了最低养老金政策,例如广西的最低养老金为最低工资的80%,但造成了“缴费年限不一但领取养老金相同”的现象。 广西的基本养老金最低保证数制度,将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设置为“保底数”,养老金低于“保底数”的退休人员按“保底数”领取实际养老金。假如有退休人员缴费恰好为15年的最低年限,同时他应领的养老金又低于“保底数”,那么,他领取的养老金被提至“保底数”额度,而该“保底数”可能恰好等于他缴费22年才能领取的额度,也就出现了“个人缴费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的情况。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  养老保险缴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   在一些地方,人社部门在落实社保法的同时,也执行了最低养老金政策,例如广西的最低养老金为最低工资的80%,但造成了“缴费年限不一但领取养老金相同”的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记者进行了调查。  “缴费年限不一但领取养老金相同”实际工作中极为少见   日前,人社部公布了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评估研究报告。报告提到,广西最低养老金为最低工资的80%,如果职工一直按最低标准缴费15年,其退休后领取的有保障的最低养老金相当于持续缴费22年后得到的养老金,即个人缴费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   社会保险法要求,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个人可以自行决定在什么阶段www.3gUs.COm以什么方式缴纳多长时间。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满15年后停止缴费,或是选择年轻时不缴费,等到距离退休15年时才开始缴费,抑或是中断缴费一段时间后接着缴满15年等。   对于企业职工而言,只要在用人单位就业,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费至退休年龄。然而在此规定下,也可能出现企业职工退休时刚好缴费满15年的情况――个人若是在符合退休年龄前15年进入企业工作并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其退休时也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在养老金发放环节,广西从2002年起建立基本养老金最低保证数制度,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总额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在此“保底数”政策下,养老金低于“保底数”的退休人员按“保底数”领取实际养老金。假如有退休人员缴费恰好为15年的最低年限,同时他应领的养老金又低于“保底数”,那么,他领取的养老金被提至“保底数”额度,而该“保底数”可能恰好等于他缴费22年才能领取的额度,也就出现了“个人缴费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的情况。   但这种情况实际工作中极为少见。因为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制度激励下,大多数有条件的人都愿意通过提高缴费标准、延长缴费年限等来提高退休后发放的养老金额度,只有很少一部分缴费能力确实有限的人才会符合领取“保底数”的条件。  最低养老金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效益欠佳企业员工有利   “个人缴费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只是最低养老金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导致的个别情况。不能因为轻微的‘副作用’,就完全否定整个政策。”广西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最低养老金政策意在起到民生保障的托底作用,给予困难群体一定的倾斜,最大限度地普惠大众,同时也激励更多的人参保,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WWW.3GUS.COM。   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分为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两个部分。职工一般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的基数,个人缴纳的费用为基数的8%。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职工,个人缴费时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单位缴纳部分则以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额度为基数,缴纳额度不超过该基数的20%。个人缴纳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进入统筹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则分为5个档次,分别为统计局当年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的60%、70%、80%、90%和100%,缴纳费率统一为20%,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缴费档次。20%的费率中,12%进入统筹账户,8%进入个人账户。   然而,即便是在这样的缴费政策下,一些职工由于所在企业效益欠佳,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能会很低,这导致他们退休后只能领到很少的退休金,额度甚至还可能低于低保或是失业保险金。对于一些灵活就业人员而言,由于缴费年限太短或是中断缴费等,同样可能会出现养老金少得可怜的现象。退休金太低,会影响人们参保的积极性。最低养老金政策实现托底,能够鼓舞更多的人参保,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  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激励人们持续缴费   专家认为,广西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实施兼顾了效率与公平,有效提升了广大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国家和自治区对养老金的计发制定了统一的制度框架,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待遇计发与缴费基数高低、缴费年限长短、在职职工工资的增长“三挂钩”。具体而言,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涉及的因素包括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   从中可以看出,养老金的高低不仅与参保人员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高低相关,也受到缴费年限的影响,也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充分体现“效率优先”的激励机制。   近年来,广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呈现逐年增长的势头,这样的计算方法实际上也是激励人们持续缴费,不要随意中断缴费。   如果是在职职工失业了并成为灵活就业人员,他们领到的养老金会不会受影响呢?养老保险制度充分考虑到了这种情况:若是职工失业并成为灵活就业人员,依然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至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条件,甚至直到领取养老金的法定年龄。即使缴费模式、额度等发生了变化,但所有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都将在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中累计储存,在计算其养老金时统一纳入计算公式。   有关部门表示,这样的制度设计鼓励了更多面临失业问题的人员继续参保。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意在使更多人实现老有所养。这个政策经过多年的实施,已经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职工和其他参保人员的认可、理解,特别是许多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退休后尝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等激励措施的甜头,老年生活得到了更好的保障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WWW.3GUS.CO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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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六、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八、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九、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WWW.3GUS.COM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十、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同时集中受托管理其职业年金基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WWW.3GUS.COM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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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餐补280,一个月休息四天的三千多没问题,不过华硕淡季太频繁,动不动就没事干了!至于工资卡正式工有的是交通的,派遣的就多了,吃不完的当然是自己的了,加班费呢是按照国家劳动法来的,都一样。部分厂有那个技能津贴,合格加50,满三个月考一次华硕啊,2014年上半年底薪标准是1530元,一般都会吃300多的,还有就是加班控制的很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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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工单位工作5年以上,劳动法是否有规定,与用工单位的职工待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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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第一、理论上讲:劳动者同工同酬。第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制员工应该与用工单位员工同工同酬;第三、但现实中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并不少见,主要原因有有两点:1、工资相同,但其他补助、奖励、福利不同。2、用工单位给付的相同,但劳务派遣单位从中克扣。致使最终发到劳动者手里的工资不同。第四、新修改并于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制员工与用工单位员工同工同酬的问题作了强制性规定,相信同工不同酬问题会得到根治。第五、你们如果发现待遇不同,可以向劳动局举报。
采纳率:91%
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无论你是临时工还是被派遣制员工,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
因此易法通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六十三条的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咨询易法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又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一条的规定,都有权享受和相同工作岗位正式员工同样的待遇
虽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制员工应该与用工单位员工同工同酬,但现实中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并不少见,这恐怕就是本问题关注的焦点。新修改并于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制员工与用工单位员工同工同酬的问题作了强制性规定,相信同工不同酬问题会得到根治。
劳动派遣没办法,混不上编制就走人吧,正式工不干活拿钱多,派遣工反之,没招
按你们劳动合同的约定
社会就是这么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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