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社会保障卡怎么办理项目相比,社会优抚具有哪些特点

  社会优抚是针对军人及其家属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养老、就业安置等待遇和服务的保障制度。

  社会优抚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宪法》第45条规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社会优抚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持社会稳定,保卫国家安全,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的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优抚优待的法规,如1950年颁布了《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民兵兵工伤亡褒恤暂行条例》、《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第5个规定,建立起了以军人及其家属为对象的优抚制度。当时的规定主要涉及优待和抚恤问题,后来逐步扩*到安置、养老等措施和服务上。 1981年和1982年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分别颁布了《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对军队干部离退休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1984年第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其中对军人的抚恤、优待、退休养老、退役安置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废除了50年代颁布的5个条例,建立了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抚恤优待制度。

  1、优抚对象具有特定性

  优抚的对象是为革命事业和保卫国家安全做出牺牲和贡献的特殊社会群体,由国家对他们的牺牲和贡献给予补偿和褒扬。

  2、优抚保障的标准较高

  由于优抚具有补偿和褒扬性质,因此,优抚待遇高于一般的社会保障标准,优抚对象能够优先优惠地享受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服务和政策扶持。

  3、优抚优待的资金主要由国家财政支出

  优抚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行为,优抚优待的资多久要由国家财政投入,还有一部分由社会承担,只有在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等方面由个人缴纳一部分费用。

  4、优抚内容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社会优抚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不同,它是特别针对某一特殊身份的人所设立的,内容涉及到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包括抚恤、优待、养老、就业安置等多方面的内容,是一种综合性的项目。

  社会优抚的基本内容

  优抚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投军人和武警官兵;

  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全国有优抚对象4000多万人,其中享有国家抚恤补助的各类优抚对象为450万人。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军人享受的优待措施主要有:

  1)义务兵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他们在农村承包的责任田和分得的自留地(山、林)等继续保留;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其家属继续享受原有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2)医疗待遇。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等革命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菌故军人、现役军人的家属以及带病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医疗无力支付军疗费,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3)伤残优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革命伤残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革命伤残军人因伤残需要配制的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由民政部门审批并负责解决。

  4)优抚对象在与其他群众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分配住房的优先权。家属农村的革命烈士家属符合招工条件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安排其中一个就业。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弟妹,自愿参军又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征兵期间可优先批准一人入伍。复员军人未工作,因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并逐步改革他们的生活待遇等。

  抚恤制度包括现役军人的死亡抚恤和伤残抚恤两种。

  死亡抚恤又分为以下几种:

  1)一次性抚恤金。现役军人死亡,根据死亡性质和本人死亡时的工资收入,由民政部门发给家属一次性抚恤金。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立功和荣誉称号的不同,可增发5%~35%的抚恤金。

  2)定期抚恤金。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家属按照规定的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人员死亡时,加发半年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3)特别抚恤金。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研职业或者作战中做出牺牲贡献的现役军人死亡,除上述抚恤金外,可由国防部发给特别抚恤金。

  伤残抚恤包括以下内容:

  1)伤残等级。革命伤残军人的伤残等级,根据丧失劳动能力及影响生活能力的程度确定。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等级,分为特等、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三等甲级、三等乙级;因病致残的伤残等级,由军队规定的审批机关在医疗终结后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

  2)伤残抚属待遇。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厂作的革命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厂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继续在部队服役的革命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伤残抚恤金的标准,根据伤残性质的伤残等级,参照全国一般职工的工资收入确定。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因战致残的革命伤残军人在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一年后因伤口复发致残的,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因战、因公致残的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因病致残死亡后,其家属按照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

  退役安置是指国家和社会为退出现役的军人提供资金和服务,以帮助其重新就业的一项优抚保障制度。安置的对象包括转业的军官、复员志愿兵和退伍义务兵。退役安置主要从资金和服务两方面对退役军人提供保障。资金保障方面包括提供安置费、各级临时性生活津贴和生产性贷款;服务保障包括就业安置、就学安置、落户安置、职业培训、技术培训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机关的用工制度发生了很*的变化,军人退役安置问题上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过去采取的通过指令性计划来安置退役军人的做法已不能再适用了。由于企业有用工自主权,而国家机关也面临着机构调整,同时退役军人本身所具备的技能和综合素质与单位招工的要求有一定距离,这使得退役军人的安置更加困难。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新的措施和办法,要对原有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进行改革,以适应新形势的变化。

1、“社会保障”一词首先使用于1935年美国“新政”中的《社会保障法》。

2、1952年国际劳动工组织制定并通过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为各国制定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依据。

3、现代型的社会保障,国家必须扮演出场的主要角色,这就意味着社会保障要由国家来组织和领导,并统一付诸实施和管理。

4、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的一种安全制度。

5、社会保障的特点是强制性,社会性、福利性、互济性、不可逆性。

6、社会保障的功能有补偿功能、稳定功能、调节功能。 7、社会保障的利益主体可分为政府、企业、个人。 济范围窄、救济标准低、救济工作随意性大等问题。

34、1993年6月1日,我国上海市率先建立了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

35、一般认为,社会保险包括养老、残疾、遗属、疾病、失业、工伤、生育七大块保险内容。

36、一般认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产生于德国,以1889年德国首相俾斯麦颁布《养老、残疾、死亡保险法》为标志。

37、养老保险的四种类型是:自保公助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福利国家型的“全民保险”、国家保障型养老保险制度、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制度。

38、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50年代初期。 39、“文革”始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改为“企业保险”。 40、从1984年起,我国开始在全民所有制企业范围内进行以退休旨用的社会统筹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

并承担责任、以国民收入再分配方式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的总称。

2、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是指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通过各种渠道建立起来的、法定的、专款专用的经费。

3、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由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一系列社会保障项目构成的体系的综合,是指现代国家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内涵而构建保障国民有生活安定感和社会有稳定感的社会安全网络。

4、社会保障分配:社会保障分配是指政府或社会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安排征缴和使用社会保障基金,以完成社会保障制度所设定的目标的各项活动。

5、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障税是一种按受闪原则征收,由获得某种特定收入的纳税人缴纳,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方面的直接税种,是世界上比较流行的为筹措社会保障基金而开征的种税。

8、从共性上看,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显然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9、现代社会保障理论逐渐向多样化、复杂化方向发展 10、社会保障理论由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社会保障资金运行理论和社会保障制度理论三大部分构成

11、传统社会保障时期可分为萌芽阶段、慈善阶段、济贫阶段三个阶段。

12、现代社会保障时期是以160多年前社会保障开始形成制度为起点的。

13、社会保障制度的雏形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上半叶英国颁布实行的新《济贫法》。

14、从时间顺序上看,现代社会保障建立的标志是1935年美国颁布的《社会保障法》。因为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

15、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始建于1951年2月政务院 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16、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和中心内容,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建立并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和前提。

17、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社会保障分配。

18、社会保障分配贯穿于社会保障的全过程,其规划实施的第一步是组织社会保障收入、社会保障支出。

19、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有一个基本原则,即收支平衡的原则,这种原则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横向平衡;另一种是纵向平衡。

20、社会保障基金的建立方式主要有现收现付式、完全积累式、部分积累式三种。

21、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的基本形式有现金补助、实物补助。 22、从原则上讲,社会保障基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

23、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必须遵循的原则有安全性原则、收益性原则、流动性原则。

24、战后半个世纪以来,福利国家一直是英国政府奉行的基本国策,它作为“社会安全阀”在英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25、瑞典推行的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其基本特点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福利待遇。

26、德国社会保障制度以社会保险制度为核心内容,并辅以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为特征。

27、美国的社会保障项目多达300多种,有7大类。 28、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保障的普遍化和制度的多元化。

29、俄罗斯实行养老金和物价水平挂钩。

30、近年来,我国城镇职工的医疗、养老保险制度所进行的“统账结合”的改革,正是借鉴了新加坡实行中央公积金制度。

31、社会救助的对象是那些因各种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具有最低保障性质。

32、我国扶贫解困的首要任务是消除绝对贫困,我国目前的贫困问题主要表现在贫困者的量和度。

33、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社会救济制度,存在着救

41、我国1993年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了“个人账户”概念,标志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创新。

42、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80年代中期考试试点摸索。 43、医疗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中最古老的项目,始建于德国,后迅速向其他工业化国家推进。

44、最先把医疗保险制度化的国家是德国,1883年德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疾病保险法》。

45、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开始实行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的办法。

46、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47、生育社会保险从保险对象和筹集基金规模而言,是小险,从其保险的支付期限来看,是短险,但从其承担的重大责任来看,则是重险。

48、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制度建于1955年,而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则是从80年代中期开始启动。

49、我国传统工伤保险的主要不足是:一是覆盖范围窄;二是保险方式落后;三是工伤待遇标准偏低;四是缺乏工伤预防机制。

50、按造成失业的原因,可把失业分为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

51、1936年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仔细分析了影响就业的因素,提出了新的失业理论,他认为失业有三种:自愿失业、摩擦性失业、非自愿失业,而正是非自愿失业,才是本来意义上的失业。

52、失业不仅是一个经济学研究的问题,更是社会学特别是社会保障学要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53、8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避开使用“失业”这个概念,而沿用“待业”,1986年国务院颁发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第一次明确对国营企业职工实行待业保险制度,它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1999年1月20日颁布实施的《失业保险条例》,是我国建国以来最为完备的一项失业保险法规。

54、“下岗”这个概念是90年代中期才出现的新名词。自1995起针对国企改革引发的大量职工下岗问题,我国劳动部门就提出实施再就业工程解决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

55、社会福利的特征有:保障对象的全民性、保障内容的福利性、享受保障的无条件性、保障待遇的公平性和高层性。

56、世界的社会福利事业,经历了从剩余型到制度型再到发展型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57、我国现行的社会优抚安置保障制度是伴随着人民军队的建立和发展而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

58、我国优抚安置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优抚安置的对象是军人及其家属这一特殊群体。

1、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以立法形式确定的、由国家兴办

6、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向因各种原因而陷入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并帮助他们缓解克服贫困,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7、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是由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根据这项制度,劳动者达到一定的条件如年龄、身体状况、工龄或参保期限等,即可从有关国家保障机构领取养老金,从而使自己年老时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8、医疗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就是在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而暂失去劳动能力并失去经济来源时,国家和社会有责任按照有关立法,对受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和一定的收入补偿的保险制度。

9、生育社会保险:生育社会保险是妇女因怀孕、生育子女而暂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得到医疗服务和现金补助的制度。

10、工伤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是由国家和社会统一立法强制实施的,对劳动者因在生产过程中遭受的意外伤害或由于特殊工种而引发的职业性疾病进行有效治疗并提供其基本生活保障及家庭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

11、失业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是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在其因非个人原因而失去工作从而失去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保险机构向其提供一定物质援助或现金补助,以保障失业者及其家属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12、社会福利:社会福利就是最基本的意义来说,是指国家或社会通过有关政策或立法,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旨在改善和不断提高其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质量的资金保障和社会服务。

13、社会优抚和安置保障:社会优抚和安置保障是国家通过有关立法,对立法范围内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提供优待、抚恤和安置,以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所在地区人们的平均生活水平的一项具有褒扬性和优待性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1、简述社会保障的特点

答:社会保障的特点有:一是强制性;二是社会性;三是福利性;四是互济性;五是不可逆性。

2、简述社会保障的功能

答:社会保障的功能主要有:(1)补偿功能。(2)稳定功能。(3)调节功能。

3、简述社会保障的方式

答:(1)社会保障对受保人提供的保护,通常有两种方法:现金补助和提供服务。

(2)针对收入损失提供现金补助的措施,通常称为“收入维持”方案;对受保人提供特种商品或直接服务的方案,通常称为“实物补助”。

(3)“收入维持”方案有3种方法:一是就业关联制度。

二是普遍保障制度。三是经济状况调查制度。

(4)世界上还有其他2种保障方式:一是公营的“储蓄保险基金”制度。二是雇主责任保险制度。

4、简述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答: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有:(1)社会救助。是国家及社会对遭受自然灾害、不幸事故等和生活在贫困线或最低生活标准下的个人和家庭进行救济和援助,以维护这些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2)社会福利。是在保障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基本生存权的基础上,能够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提高生活水平,增进社会成员个人福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3)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最核心的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建立的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因年老、疾病、伤残、生育、失业等暂或永久失去劳动力而减少或失去工资收入的情况下,仍能享有和在业期间相差不大的基本生活权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5、简述社会保障制度理论的主要内容

答:社会保障制度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构成要素及构成内容,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原则,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现状和目标模式,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评价和比较等。

7、简述社会保障的筹资渠道和方式 答: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主要有5条渠道: (1)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预算拨款; (2)企业(用人单位)按制度规定的交费; (3)个人交费;

(4)社会保障基金的结存和增值; (5)国内外各界的社会保障损增。 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现收现付式;(2)完全积累式;(3)部分积累式。 8、简述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

答: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一是社会保障制度内容丰富,项目繁多,但保障程度不高。二是资金来源多渠道,有政府,非营利组织、雇主、雇员,还有政府、雇主和个人三方共同分担的。三是多层次的保障管理体系。是一个由中央、地方、企业、社会团体、私人机构、个人等多层次的体系,各层次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庞大的社会保障管理网。四是强制和资源相结合。

9、社会救助对象有哪些? 答:社会救助的对象是: (1)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人;

(2)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生活暂困难的人; (3)城乡贫困者。 10、简述划分贫困线的方法 答:确定贫困线有四种方法:

(1)以恩格尔系数为依据确定贫困。食物支出家庭支出的比例就是恩格尔系数。一般认为,恩格尔系数超过59%,属于生活绝对贫困的家庭。

(2)一些发达国家用相对的方法来衡量贫困,最常用的是将贫困标准和一个地区人均收入水平保持一定比例。

(3)市场菜蓝子方法。即以人们日常最起码消费支出的总资用作为划定贫困的标准,具体包括人们的食品、生活必需品和参与社会日常生活的费用。

(4)生活形态式方法。以当地大多数人的主观判断来确定哪些人生活形态上是属于贫困的,并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调查,进行有关救助。

6、简述社会保障的再分配关系 答:社会保障有关的再分配关系有: (1)国家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再分配关系; (2)劳动者之间的再分配关系; (3)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再分配关系; (4)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再分配关系 ; (5)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再分配关系。

11、简述我国传统社会救济制度存在的不足。

答:我国传统社会救济制度存在的不足是:(1)救济范围窄。(2)救济标准低。(3)救济工作随意性大。

12、简述社会养老保险的类型 答:社会养老保险的类型有: (1)自保公助型社会保险制度。 (2)福利型的“全民保险”。 (3)国家保障型养老保险制度。 (4)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的特点。 13、简述生育社会保险的特点 答:生育社会保险的特点有:

一是生育社会保险的对象较少,覆盖面较窄。生育保险的对象是婚并即将生育的劳动妇女。一般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已婚且有工作的妇女和参加保险。我国的条件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已婚职业妇女,而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二是生育保险的原因是由于生育行为而暂失去劳动能力,是正常的生理现象,一般无需特殊治疗,只需营养和休息得当就能自然恢复体力。

三是生育社会保险具有双重性质,它同时保障劳动力自身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又具有唯一性。

生育社会保险从保险对象和筹集基金规模而言,是“小”险,从其保险的支付期限来看,是“短”险,但从其承担的重大责任来看,则是“重险”。

14、简述工伤社会保险的特点

答:工作社会保险的特点有:一是实施保险的强制性。二是保险内容的丰富性。三是工伤保险的雇主完全责任制和无过失补偿原则。四是工伤赔付与工伤预防相结合。五是保障水平的差异性和多层性。

15、简述我国传统工伤保险制度的不足 答:我国传统工伤保险制度的不足主要是:

一是覆盖范围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并未实行工伤保险制度。

二是保险方式落后。保险方式是“企业保险”,是典型的“雇主责任制”。

三是工伤待遇标准偏低。基本上是50、60年代制定的,没有建立该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

四是缺乏工伤预防机制。工伤保险局限于善后。 16、简述失业的社会影响

答:失业无论对整个社会还是对社会成员个人或其家庭,都有一些负面影响:(1)对整个社会而言,失业浪费了劳动力资源;(2)对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来说,失业使其失去了收入和生活来源;(3)失业的存在,必然影响到一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17、简述社会优抚安置保障的特点有 答:社会优抚安置保障的特点有:

一是优抚安置保障内容的综合性。兼有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三种制度的特点。

二是优抚安置保障的待遇标准具有激励性。对军人及其家属的保障待遇要高于普通国民的保障水准。

三是优抚安置保障手段的计划性。经费来源于国家的地方财政筹集,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政府有计划地分配任务。

四是优抚安置保障目标的双重性。一方面是保障作用,另一方面还有褒扬革命军人,起宣传教育作用。

我国的社会优抚安置保障制度具有中国特色。 四、论述题

1、试论述我国改革开放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答:我国改革开放后社会保障基本实现了由“企业自保”向“社会互济”、由“全部包揽”向“三方分担”、由“平均主义”向“效率公平兼顾”、由“福利包揽”向“基本保障”、由“局部覆盖”向“全体覆盖”的转变。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4年—1986年,主要是在部分市县试行国有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养老保险基金儿童节实行个人缴费,同时在国有企业部分职工中建立

第二阶段:1987年—1990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并以此带动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同时由市县统筹过度到省级统筹。

第三阶段:1991年—1995年,对养老、失业等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较全面的改革,主要是扩大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的结构、推行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费的制度,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有关法规、条例等。

第四阶段:1996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出台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在事业保险制度方面与企业改革和再就业工程接轨,探索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运用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路子。1998年成立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使社会保障体系走向统一管理。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加快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步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相结合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大力发展社会保险的同时,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发挥其对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制定相应政策,切实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废人等社会群体和优抚救助对象的合法利益;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抚恤补偿机制;依法安置退役军人;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社区服务,加强福利设施建设等。

2、论述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

答: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包括:(1)服务管理。直接而对受益人,包括登记、资格审定、档案管理、信息处理、待遇支付、咨询服务等业务。失业项目还包括促进再就业等一系列服务。

(2)基金管理。不直接面对受益人,在经办业务过程中,主要发生在“上游”和“中游”:通过收缴形成基金,通过运营进行保值增值。

(3)收支两条线。就是将基金管理和服务管理分开,基金收缴由税务部分代办理,存入财政专户;服务业务由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4)社会保险基金的行政监督。是由一定的机构或个人用一定的规范去衡量与社会保障或社会保险相关的行为,看它是否符合规范,包括:

一是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这是最经常的监督。虽有效,但也有局限性,主管部门成为经办人经办机构的代言人,不能真正代表受保人的利益及公共利益。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监督。实行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管理,财政部门建立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险基金专户,对暂不能纳入预算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向社会保障预算过渡。

三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管、支三分离。财政部门负责基金的统一管理,税务部门负责基金的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支出结算及离退休经费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收支两条线格局)

四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和社会保险基金严格分开。严禁从社会保险基金提取人员经费和服务管理费。

五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法律监督。西方国家社会保障法律机构的参与很强。德国专门有社会法院,负责实施社会保障立法,企业受保人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纠纷,可以诉诸法律程序解决。法律监督的特点是公正性和强制性。

六是受保人的监督,这是建立监控机制。 3、试述英国社会福利制度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答:英国社会福利制度的作用:一是保证英国大多数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增强了广大劳动者的体质,为英国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二是通过国家干预经济,进行国民收入再分配,调节社会需求,是一种鼓励先消费后生产,重视消费胜于生产的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市场需求,刺激了经济增长;三是促进了英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医疗、职业培训、老年服务等产业部门的发展;四是福

利制度为英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发展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良好前提条件,对调拨经济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化解。

英国社会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是福利支出居高不下,政府财政负担过重;二是来自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使社会福利支出日益庞大;三是失业率居高不下减少了政府税收来源,增加了失业救济的负担;四是办事机构臃肿,经济效率低下。

社会养老保险积累基金通过存入银行、购买国债、国库券来保值增值,但通货膨胀却使养老金价值大打折扣。三是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目前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城乡有别,这是由呈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背景所决定的,试图用绝对一致的养老保险制度来实现城乡一体化是不可能的。但也有一个衔接问题。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二是保障水平参差不一,特别是对年轻雇员和低薪雇员的生活保障水平较低。

三是过度的储蓄,降低了人们的当期消费,限制了国内有效社会需求的满足。

四是过高的交费比率,降低了新加坡人储蓄的可能性,因而老年时的退休金来源单一,不利于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同时高额投保费增加了企业产品的成本,展社会福利事业。 4、试述瑞典福利制度的积极作用和“瑞典病” 答:瑞典福利制度的积极作用主要有:

一是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有充分的闲暇时间;拥有富足的物质;具备完善的医疗制度;实行普及型教育。

二是居民收入的均等化。瑞典社会福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累进制的所得税及其他税收,使财富在各家庭间再分配,趋于收入的均等化。在工资政策上,同工同酬,职工内部的收入差别较小;雇员和雇主间的收入差距,实行收入越高纳税越多。

三是经济和社会稳定。经济稳定表现为充分就业,社会稳定体现在阶级合作。

“瑞典病”主要表现在: 一是公共福利支出膨胀。

二是税负过重;瑞典的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公司雇佣税、财产税等,间接税是增值税。

削弱了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6、试述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 答: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

(1)、低保制度的实施过程。1993年6月1日,上海市率先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从那时起到1999年底,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由试点阶段(1993年6月—1995年5月)、推广阶段(1995年5月—1996年底)进入普及阶段(1997年—1999年底)。

(2)、低保对象。199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保障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具体有三类:

一是“三无人员”,即“无法定继承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人员。

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第二、三类人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增的保障对象。 (3)、发放标准。第一类人员发放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如原有救济,按原救济标准发放。对第二、三类人员发放标准是补足使其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不计人家庭收入,即差额发放。

(4)、保障资金来源。由地方各级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科目,进行专账管理。

7、目前在我国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哪些问题?

答:目前在我国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1)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问题。有人认为,农村人多,政府管不过来,有的说农村有责任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养老不会有问题,所以不需实行社会养老保险。

(2)《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设计上的不足问题。

一是方案设计是一种以预筹积累为特征的强制性储蓄型保险制度,但分担风险的能力很弱,只有个人自助,少有社会互助。二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积累基金的安全、有效问题。农村

套问题。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普遍存在覆盖面窄、参保

率低、积累少、养老金领取水平低等不足。这与农民的特殊心态有关。有部分农民不愿从劳动收入中提取养老金,主要是因为自己收入低、担心积累的钱到时不能兑现,还担心平均主义大锅饭,也有的一怕党的政策变,不愿冒政策风险,二怕养老金不能养老,钱不值钱。所以要加快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依法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同时,要不断完善农村的社会救助制度,不能操之过急。

8、试论述我国失业、下岗现象增多的原因及如何实现再就业。

答:我国失业、下岗现象增多的原因:

一是我国在相当长后段时间内,劳动力在总量上供给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增长型,即每年随着年龄的增长自然步入劳动力年龄的人口;另一类是改革和发展的派生型,即一部分已经就业的劳动者因经济结构调整或体制转轨等原因,失去了原有的工作岗位,需要重新寻找就业机会。

二是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也必然会产生一批失业人员。隐性失业显性化。

三是大批国有企业职工下岗,还与企业长期以来盲目投资、重复建设有关,许多产品的生产能力远远超过社会需求。

四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各个行为劳动用工相对减少已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因而职工的失业、下岗问题越来越多。

1995年,劳动部门提出实施再就业工程解决下网职工的再就业问题:

实施再就业工程,首先要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然后就是要尽快实现再就业。关键是资金的筹集和到位。资金筹集采用“三三制”;国家财政预算、企业负担、社会筹集各占1/3。

实施再就业工程还必须用改革的办法促进再就业,补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的劳动就业机制。转变择业观念;社会各界要理解关心、帮助、引导;加强技能培训;积极培育、发展、规范劳动力市场,建立和完善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

实施再就业工程,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 9、论述我国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和发展思路。

答:改革和发展目标应彻底改变传统制度下的“剩余福利”思路,以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为目标。特别是以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

一是改变城乡福利分割、单位或行业福利分割的局面,社会福利社会办。

二是建立统一的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和监督机构。现在,社会福利事业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和机构。

三是多渠道筹措社会福利资金。 四是多层次发

5、试述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积极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答: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积极作用:

一是该制度使新加坡不增加政府财政负担而人民有了老年、疾病、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切实保障;

二是中央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长期储蓄,公积金除了用于支付会员利息和正常提款外,积存部分大都用于投资,促进了经济发展,确保了累积基金的增值;

三是这种公积金制度,本质是强调个人最多是家庭自助互济,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不会产生“惰性”。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不足:

一是社会成员之间没有互济特征,与社会保障的本质特性社会性和互济性不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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