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两只手接孩子(打一明星)都有一条直线是怎么回事

参与第一章创作的作者及文章(以下文章全部点评)

友谊就像是香草冰淇淋,清爽而干净,拥有纯洁的微笑和明镜的双眼;亲情就像是草莓冰淇淋,单纯而美好,带着沁人的温暖与柔和的芬芳;爱情就像是巧克力冰淇淋,复杂而又甜美,夹杂着承诺的希望与温馨的话语。

晴晴从这边走来,带着醉人的微笑和惬心的快乐。转个弯,来到了自己的班级。今天是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晴晴刚刚来到这个新的班级,不禁有几丝兴奋。晴晴一直为自己所在的初一、八班而感到骄傲,这是一个学习尖子与艺术骄子并存的班级,这里既有浓浓的学习气氛也有醉人的艺术熏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可是到了教室门口,晴晴却突然站住了。一个男生正坐在晴晴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看着窗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走错了位置。阳光很刺眼,男生深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努力吸收校园里香樟树的芳香,很认真的样子。

晴晴走到男生面前,停下脚步看着男生。她是一个害羞的女孩,对于如何劝这位同学离开感到有些难以启齿。

“请……”晴晴刚要说话。男生就打断了她的话:“你好,我叫尘落,很高兴认识你。”

男生笑着,在阳光的衬托下有着金黄色的睫毛,看起来甚是帅气。

“恩,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晴晴含糊地回答着,有些不知所措。想了一会,还是鼓起勇气说:“尘落同学,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一下,好吗?”

“你的座位?”尘落的脸上带着疑惑,“老师昨天编位子明明是让我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啊。”略加思索一会,尘落离开座位跑到门口一看,顿时一副很无奈的样子,转过来对晴晴抱歉地说:“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我在初二、五班,你们楼上的班级。因为我是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新生,所以给你填麻烦了,对不起。不过,很高兴认识你。”

说完,尘落就飞快地抛开了,阳光折射出他的影子,撒下一片美丽的金黄色。

放学了,晴晴从初一、八班的教室出来,踩着温暖的阳光向操场走去。

晴晴的学校总是让人感到温馨,因为这里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美丽的花朵盛开。学校里树多,鸟儿也就特别多,每天上学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像是身在花园中一样。夏天的空气十分燥热,但是一走进学校的香樟林就会感觉一阵凉爽。

晴晴是个很细腻的女孩,所以有的时候看见学校里面花谢花开就会觉得很心疼,像是自己经历了一次次的衰败后走向繁华,然后又是坠落。那样会感觉很痛,晴晴这样想。

一个高大的身影将晴晴拦住。抬头一看,是尘落。

“你干什么?”晴晴发出置疑,对于这样一个男生把自己拦住又不说话,晴晴觉得很怪异。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尘落问到,这个理由单纯而又有些不合常理。

“那么,晴晴同学,我不了解学校,可以带我去参观一下吗?”尘落的眼神很真挚,似乎容不得拒绝。

“你不是初二的吗?我才初一啊,我也才到学校一个星期而以。”晴晴的话语保持一贯的温柔,实际上婉转地拒绝。本来嘛,自己也不熟悉学校,怎么带他去参观。

“我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所以……”

晴晴看着尘落,似乎拿他没有办法。算了,今天就晚点回家吧,让他熟悉一下学校就行了。

“要不?我们去吃冰淇淋?”尘落微笑着,看起来很是帅气。

听到这里,晴晴眼睛一亮,她可是最喜欢吃冰淇淋的,便马上答应:“好!我要吃香草冰淇淋。”

寒鸦点评:首先,题记很新鲜,在没有概括主题的前提下,给读者带来一丝清醒的校园之风。快乐宝贝!文字的诗意化以及内容的诗意化具有很大的亮色,文章的开头算得上新鲜别致,从错误的开始,交待出两人的相识,为后文的展开做了铺垫,但作者在中间部分写到两人在操场上再次相见(另一个注册账号对快乐宝贝!的续写),显得有些过于心急,急于将“冰淇淋”引出来,继续将两人的关系发展壮大,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另外,作者在思考的时候,太过个人化,这对长篇同创有些不利。当然,就文章开头还是很成功的。

春晓背着一特卡哇依的皮卡球小背包在校园外晃来晃去。她现在正在生气呢。晴晴那斯说了叫她7:00在学校门口等她。现在已经是8:00

了。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见到,她实在是很生气呢。亏她今儿个还起了个早,早知道她就睡他个10:00再来了。

她嘟着着一张樱桃小嘴,怒火全憋在了心里。她发誓,如果现在晴晴出现在她面前,她一定走上去掐她个半身不遂。

恩恩,不过想回来好像太毒了点。反正,这次她是不会轻易原谅晴晴的啦。

她自顾自地的想着,根本无视他身后人的存在。

一大清早的,好脾气的尘落本来也不想发火的。可是,他已经和这个不认识的女孩耗了半个小时,这不得不让他青筋暴跳了。

这个女生堵在了校门口,他想绕开她,她又走到了面前,反正不管他往哪边走,这个背着皮卡球小包包的女生总是堵在了他前面。

他实在不明白,这么大个校门,这么娇小的女生,他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就绕不过去呢?他又不好说什么。就只好陪她在这个耗了半个小时。

他本来是要去买早餐的,他现在已经是饿的头昏眼花了。

他只好上前去拍拍春晓的肩膀说:“同学。请你让个道好么?你已经堵了我30分钟又34秒了,我同意,可是我肚子在抗议了。”

春晓转过身,盯了盯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尘落,说了一句让他绝对喷血的话:“这路又不是你家开的,我站在这儿有不影响校容。我干吗要让开了。再说了,我什么时候把你路挡着了,这么宽的路,你自己不会找缝儿钻出去啊!就算没缝,你不会翻墙出去啊。干吗要打扰我啊?”

天啊!世界上有这种人。挡了别人的道,倒还是别人无理了。唉!没有办法,尘落遇见春晓这一伶俐的丫头,也只能认栽。

春晓就是一霸道的性格,永远吧她都是正确的!

尘落的脸色很不好看。但依旧保持着绅士的笑容:“那么好!同学我错了。你让下好吗?”

“这种态度还差不多,可是我在这儿站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让啊?你自己不会走那边啊?!那么宽的地儿,你干吗偏要和我挤呢?再说了……”

“春……晓,春晓……我……来晚了啊!”突然一声跟晴天霹雳似的叫喊声把春晓的长篇大论打断,这么冒失的人除了晴晴,这所学校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人。

春晓翻了翻白眼转身见到晴晴就给了她一个“爆栗

“小姐你有没有时间观念啊!你说的7:00,现在都几点啦。现在才出现,刚刚去哪儿啦?没有看见我正在教育这个学校不懂规矩的一小男生么?倒!人呢?”尘落趁着春晓转移视线之际脚底抹油溜了,他可不愿意再留在这儿听这么一个小女生唠叨。他怕他再多留一会儿,他连杀她的心都有了。他可是绅士,可不能做出如此灭绝人性的事情呢。

于是他明智的选择了逃跑。

话又说回来,尘落逃跑了。春晓就少了个撒气的人,那么我们的小晴晴就遭殃了,她站在春晓面前耷拉着脑袋,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学生在挨老师驯一样。她想啊,这就是报应啊!为什么要贪睡呢?她又不是不知道春晓那个坏脾气,跟个更年期老妈妈似的,说起话来喋喋不休,把她惹火了,不被骂个狗血淋头,能跑的掉么?

唉!报应啊报应!开学第一天就招了这档子的事情,以后还有好日子过么?

寒鸦点评:本文是很有个性的,首先表现在文字上面,其次表现在人物上面,人物一出场,就能让读者记住,这是写作难能可贵的地方。再者,作者善于抓住初中生的性格特征,对初中生的叛逆和追求个性的特征瞬间表达出来。另外,作者从校门开始进入校园这个话题也是很别致的。符合校园长篇同创的清醒、个性化特征。另外,就作者的开头而言,继续发挥续写具有广阔的空间性,延展性。

春晓的姨妈陈美慧是学校初中组年级组长。她和这个姨妈住在一起。

春晓家里只有爷爷和奶奶,爸爸妈妈都在外面工作。

大人们说现在的小孩没人看着不行呀,于是春晓就到了这个姨妈家里过。

姨伯姨妈都是学校的老师,而春晓从小就对老师有一种畏惧感,老是怕怕的。

并且春晓是个很乖的孩子,可以说是个好孩子吧!

所以她虽然也不想来这里,但她还是笑着来了。

开学没有军训,真是庆幸。好歹逃过一劫。春晓这么想着。

上午去报名了。她看着身边走来走去的人,突然有种优越感,原来我还满高的嘛。嘿嘿。

下午却被姨妈叫去学校打扫卫生。

虽然早上班主任有说同学们新学期来要打扫打扫啊,但是

春晓无所谓,反正人多人少都一样嘛,她都在埋头苦扫。

另外还有两个女孩子,她当然不认识她们,也没想要去主动认识,好象她们也没这个意思。

于是在沉默中,不勤快的人都貌似很勤快了。

不过该开口的时候还是开口比较好。

“你们谁看见簸箕在哪儿啊?”春晓望着这两个正在假装扫地的人。

一个抬起头有点茫然地扫了她一眼又低下去了,另一个对她笑笑说在外面那两个男生那里。

看来春晓是一点都不知道。

恩,果然有人,还满高的。

“那什么,我要簸箕。”

两男生同时注目着她,春晓笑容都僵硬了。

接过手转过头春晓露出一个有点怪异的笑容。

好帅啊!!刚给我簸箕那个,嘿嘿嘿。

于是这一天春晓就沉浸在对帅哥的幻想中……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的开头与此次参与者不同在于,如题的角度。开头叙述平稳,但瞬间转入冗繁的叙述,这种内容虽然真实的接近中学生活,但做为文章写作而言,显得有些过于拖沓,不够文学化,只是生活的真实反应。当然,不是说本文不好,本文再发挥一下,基本上已经可以独立成章,做为一篇记叙文了。望作者在下一章的创作当中再接再厉,发挥你的所长。

经过一个寒冷的假期,又一个学期变成了上学期,一个在下学期会变成上学期的新学期开始了。

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周的最后一天,此刻是最后一天的最后一节课,名曰班会课,实为班主任的演说。

班主任叫潘媛媛,不知道给她取名的人是不是希望她长得够圆,但事实是她的确长得够圆,很难找出长得不圆的地方。终于有一天被我发现,她写黑板时背上那几条长长的毛毛虫不是圆的,遂得当初坐我旁边的陈春晓所赐毛毛虫之雅号。可能毛毛虫觉得这名字比前雅号潘汤圆好听,也就默认了。

这样一成不变的演说是半年一大说,几天一小说,其主要内容是过去现在和将来,过去是努力不够,现在是检讨过去的努力不够,将来是

继续努力,还有一个固定的且必定实现的预言就是时间过的快的很,中考马上就到!

教室里还算安静,如果忽略讲台上那个发声源的慷慨激昂。新同桌,没话聊,又睡不着,于是坐着思考。

毛毛虫的预言终于要实现了,替毛毛虫欣慰,竟觉得毛毛虫说时间过的快说的还真是对,不过快的是毛毛虫每次说出此预言间隔的时间,快的不一般,例如刚刚说了一次现在又在说了。

好样的,说到预言了,说到预言就预示着快结束了……旁边的新同桌英雄突然用胳膊碰了我一下,我以为预示实现了,迅速睁眼,结束了?不是,还有十分钟。同学负责的看了下表并作出换算。我迅速闭眼,缓慢的问:你胳膊痒?不是,嘴痒。那准你自个掌嘴。班长你真暴力。我笑你才发现啊。看了他一眼,这孩子好像想说什么但是又没说,正好我也懒得听,管我什么事啊,我跟他又不熟。更何况讲台上那只猫头鹰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正半睁着眼跟同桌孩子聊天的我,发现我发现她后她还将自以为有警告作用的一记眼神丢给我。

我迅速移开,现在的老师们比青春期的孩子们还敏感,只要看着他们看你的眼睛就说那叫瞪,就叫知错不改,就叫挑衅,移开了就叫示弱了,就叫知错了。大开学的,上学期的帐刚消,我可不想有什么新帐。

悄悄瞄了一眼毛毛虫,已经把眼珠子丢向其他人了,看来我善良的欺骗奏效了,成功的替毛毛省心了。

321,下课!零……在同桌倒计时的同时下课铃响了,眼前一个人影一闪,教室里窜出去个孩子,是黄江,成绩一般,上学期期末的倒数第三。

这下他完了,我一阵幸灾乐祸。幸好黄江自动的又倒回来了,但是毛毛虫把俩只眼睁全了,说了多少次了欲速则不达,下课,黄江留下。

我笑着第一个冲出教室,仍在幸灾乐祸。这学期真好,星期仨开学,上仨天玩俩天,一起回家的馒头又犯胃病,没来上课,迅速回家享受周末是我短期内最大的志愿。

而现在,躺在家中太妃椅上的我已经实现上一个志愿……好像刚才隐约听到毛毛演说了一点不一样的内容是什么下个星期有会有八个转学生到我们年级,我们会有四个新同学,他们足球踢得很好,听说已经跟国家队签约了,以后有机会去国足,我们班和二班成绩最好他们会打散在

我今年15岁,姓李名淡霞,喜欢名字里的淡不喜欢霞,初三,身高167,体重是秘密,据镜子所示觉得自己长相说好不坏说坏不好。但据说十四年前有白雪公主的美名,听说是因为一出生就白的像裹了面粉,眼睛像煤球似的,又黑又大,最厉害的是一出生头发就长到耳根,还黑亮黑亮的,小孩子的嘴又普遍是樱桃红,脸颊是蜜桃红,八斤的体重又让我有一张饱满的脸蛋,恰好跟美国人对白雪公主的描写相符。当然这一切美好的功劳都归功于我妈,且现在来看,我妈还给了我一颗聪明的头,不管它有没有用到所谓的正道上。但是美名在十三又半年前就成了历史了,我开始变得黑里泛红,头发是唯一没变黑的但是开始变黄,一直超标的体重也让我有了胖子的名声。

可是我一直爱美,喜欢完美,不喜欢也不讨厌丑。让我爱自己的原因就是妈妈对白雪公主历史时期的描述和拿出来当证据的当时的照片,特别是在看到妹妹又皱又红又找不到眼睛的婴儿形象后,我爱得更加强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一直牢记妈妈在我小时候说的小时候越丑长大就越漂亮,出生时什么样长大就什么样。这一点不断在我身边的姐姐身上映证,似乎也开始在我身上隐约体现。

加上十月怀胎,我和我的生活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镇上15年了,记得的内容普遍美好,忘了不记得什么不好的内容。我没上过幼儿园,我的童年一直有爸爸妈妈的陪伴,有保姆陪我难过的送爸爸妈妈出门又陪我无聊的惹事生非等待他们回来再陪我开心的迎接他们回来解决。这样过了五年,辞掉第17个保姆而不是换掉后,我开始上小学,准确的说是学前班。整个小学我过的也是美好而精彩的。入学时,因为班主任新房里所有的空调都是我在空调厂当个小官的舅舅帮忙挑的还打了七折,我成了个小官,有领导一小班小孩的权限,名曰班长。一年级时,成绩一直不佳的我因为入学时为逃罚款找熟人改大了年纪,以班上最大的孩子之名得以连任。三年级时用老师的说法就是我的叛逆期提早来临,其实是我变成了懒虫渴望进化成寄生虫,做错的事应该说是没做的事有,不按时上课,不带作业,不做操,不管纪律,不带红领巾,不穿校服,不按时下课,尽管是小事但仍让老师对我头疼不已因为我还不听话,可偏在三年级,我拿

到了这辈子的第一个双百分,我开始享受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待遇。五年级换班主任,第一次考试新老师教的语文我就一支独秀,来了个全年级第一,还是全年级唯一。此老师立刻对我寄予厚望,让我继续当官继续享受猫头鹰待遇,尽管直到毕业我都持续让她失望。谁教她要抱希望呢?

馒头上课来了,在开学第二周的第一天的最后一节课结束后。

馒头本名叫曾晴晴,馒头是我的第一任路友悄悄给她取的,馒头是我的第二任路友,跟第一任路友决裂的同时把第一任路友的原创抄袭了过来并配合上了热烈的宣传,企图是挑拨他俩,结果是得到了一个新路友,并延用至今。

天上有点太阳和云,地上是如蚂蚁搬家逃命的人群向着校外移动的壮观景象。我迎着春风狂奔,穿过蚂蚁群又经过几只逆向行驶的碍眼蚂蚁,最后停止在唯一静止的蚂蚁馒头面前。从颜色来看,馒头状态不错,很好。你好啦?废话。她老说我不会看人脸色,我这不是就看对了嘛!来下课?是啊,来接你下课。是吗?我可跟你不熟啊,你是想拐我去卖吧?我能拐到你?你没拐我就不错了!对了你后面那几个是谁啊?全校师生都在我后面。火车头,那请问那几节逆向行驶的车厢怎么解释?我回头,是那几只碍眼的蚂蚁,长得参差不齐的,穿的五颜六色的,正远离我们。应该是新转来的,应该里面还有四个要转到我们班。你怎么知道?我猜的,我的预感一向很准,俗称第六感,只是不信邪的人都认为我是知道,而我之所以知道又是因为我聪明,馒头就是其中一个。我正在努力纠正馒头的错误以为,所以我准备装傻,老师说的,你就不知道吧,哈哈,谁叫你的嘴得罪了你的胃。馒头笑的温柔,春风阵阵,阴森森的。走吧,放学去,已经迟到了。你笑什么?没什么啊,我往肚子里装船呢!快走……我无奈跟着馒头沦为另外俩只逆行蚂蚁,谁教她现在要给老师的医院证明是我往后半年迟到早退的免死金牌呢?

办公室很热闹,远处听起来。走近一看,里面人不少,还一字展开在毛毛面前,从颜色上看是刚才那几只逆行蚂蚁,从对话上听那几只逆行蚂蚁果真是我猜的转学生。毛毛脸上是熟悉的笑容,是见到我妈时的笑容,我大惊!我妈是她妈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她实习完继续留在我们学校也是她妈托她妈的上司

的上司来找我妈帮忙托我妈在教委的同学帮的忙。这就是所谓的万事开头难,毛毛困难的如愿开始了她成功的教师生涯,我妈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并且我在学校这三年她还可以再免费使唤我妈。就是这样,她也只是用猫头鹰的脸对我,现在这脸是属于我妈的,他们居然都能享受?!太不给我面子了。出于嫉妒我在走廊没陪馒头进去,馒头边走边回头骂我懒猪,然后就撞上正出来的转学生之一。馒头的头顶撞到的居然是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动了动下巴飘了句没什么吧。馒头把脸对着另一个方向说了句没什么,然后瞪了那个方向的另一个孩子半天。我则专注于目测撞馒头那孩子的身高,馒头有165,头顶能放进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至少有187,但是看那孩子的脸长于常人应该还不止187……在随后回家的路上我也一直执着于跟馒头讨论这个问题。让我都几乎忽略了馒头骂我懒猪后隐约的一声狂奔猪,当时隐约觉得是馒头瞪的那孩子的声。

隔天一大早四个转学生就出现在了我们班,撞馒头和馒头瞪的孩子是四分之二。他们正在自我介绍,除了毛毛虫整个教室笑的最开心的就是我,因为撞馒头的孩子也就是曲南坐在我前面。至于我开心,出于单纯的原因就是他替我挡住了前方一切我懒得看到的,让我能更加成功的掩眼偷懒;复杂的原因就是他是我喜欢的类型,而我还要观察他来观察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让我方便了观察。还有我们班最漂亮也是最胖的吴小莹也调到了我前面,这下前方防线就更加坚固了,况且无小莹是真的漂亮,皮肤白的像糊了打印纸,原本应该是鹅蛋脸因为161高至少一百二是秘密的体重而有点圆,轮廓分明,要高鼻子有高鼻子,要大眼睛有大眼睛,樱桃小嘴,最厉害的是眉毛,很好奇她怎么能在脸上那么准确的地方排列出一片弯弯的黑黑的毛,显得点睛而不喧宾。我一向爱美,也一向懒,现在前面俩个人都不缺美,我也不用在远处寻找美景,所以此刻我正笑的开心,可能都看得一旁的同桌有点受感染,顶着一张笑烂了的脸看着我,我猜他有什么话要说,果然。那个马上考试了吧?本来想答明知故问,但我心情好懒得跟他计较,是啊。复习得怎么样?不怎么样。我们在一阵心不在焉的寒暄后张同学终于切入正题,考试的时候多照顾下吧?我不会照顾人的,你自己珍重。

上学期坐我旁边的孩子谢俊记得吗?这孩子抄了我一学期,我明明考前十他居然抄到后十。

说起谢俊我就羡慕,是只标准的寄生虫,是我三年级起就羡慕的生物。毛毛虫把他交给我妄图让我把他变成龙,因为之前坐我旁边的孩子成绩都能突飞猛进,不知道的人又以为是因为我聪明,知道的人就知道我懒得教直接给孩子们抄,他们之所以离开我后仍能保持进步后的成绩应该是因为我教会了他们怎么抄。而谢俊这孩子简直羡慕死我了,他不抄不闹,每天就是吃饭睡觉,我对他的羡慕渐渐变为嫉妒,出于嫉妒我开始主动给他抄。这孩子也不拒绝,应该是懒得拒绝,大考小考通篇照抄,有一次居然被我发现他连我名字都抄过去了还怪姓名栏像填空题。且即使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狂抄他仍然在后十名徘徊偶尔还当当倒数第一,我怪他没认真抄他居然怪我写的太快他来不及抄,因为我一般写完就趴卷子上睡觉。谢俊这学期没来报道,除了他名字我对这位前同桌一无所知,也懒得知道。

张同学仍然看着我笑,我隐约觉得他还想说什么,我也懒得去感觉他具体要说什么了。

仨天的考试,就这么被地球转完了,我安静补眠的日子就这么没了。对于我睡觉来说教室无论上课下课有老师没老师都过于热闹,上课时老师管得住学生的就是老师讲的热闹,老师管不住学生的就是学生聊的热闹,下课不拖堂就是师生一起热闹,下课拖堂就是继续上课。只有考试例外,我之所以能按时补齐美容觉,就全拜一直不断的大小考所赐。

旁边的张同学抄的速度比谢俊那孩子好多了,还不时提醒我有题做错了,我当然懒得理他,而事实证明是他那题做错了,也幸好他做错了,否则以他本来不差的成绩加上不错的抄功,现在成绩榜上就会有一对并列第三的同桌。看着成绩榜上名列十七的张同学,我突然想起张同学一直是中上的成绩,应该没坐我旁边的资格啊。懒得去想原因了,准备去恭喜榜上的第一名荣获年级第一。左肩被人拍了一下,右边出现我现在的上司兼姐妹兼年级第一陈春晓,不恭喜我吗?这孩子居然主动来讨喜。你不恭喜我吗,我也算个班探花。同喜同喜吧!还是他的爱徒们厉害,把倒数状元榜眼探花都包了。是啊,可也有人落榜啊。落榜的是曲男,正数十八,顺便看张同学成绩时瞄到的,还不

小心记下了。你旁边那只狗熊抄了你的?怎么了?觉得他没笨到抄了才排十七!他也没聪明到哪去,你也退步了,这个外号没取到位。有本事你取一个。……跳跃式得思维方式让我们的对话也一贯如此,但是隐约记得不久前我们才讨论过张同学的,一跳而过,以至于我一直想不起来是讨论了什么。

新同学的到来,让全年级师生的最新话题清一色的变成了他们。老师是关注他们的爸妈,女生是爱慕他们,男生是羡慕他们,估计还有点羡慕。在我们这个小镇上,连人口流动都少的可怜,更不要说一个学校就流动来八个有特长。而在我们这所学校里,大家会的就只有学习和玩两样,偶尔有个有特长的也还发育的不够长就被学习和玩吸去了营养。他们受到关注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关注他们也是正常的。虽然我们有点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意思,但更准确的说法是我们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我们是指我,馒头和陈春晓。我们的新话题不是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旧话题。陈春晓本来不姓陈,姓周,她妈二婚后她得了个新爸爸,对她娘俩好的无与伦比,她妈一感动,趁她还小她奶奶已老她爸爸不知道就给她改了姓。她这位新老爸就是我们不吐葡萄皮的原因,这几个转学生正是她老爸在市区做特聘教练时的弟子。这次也有一半原因是为他而来,所以她很被动的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我们也就半推半就的从她那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知道的差不多后就以一副高傲的姿态用我们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

的心态享受着属于我们的优越感。可事实是根本没人知道我们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事,也没人发现我们因此没拿他们当话题,更没人发现我们是故意没让他们知道我们知道,最后是我们纯属自娱自乐,自己出丑给自己看,自己再捧场笑给自己看以示鼓励!

寒鸦点评:就本文单独看来,写得个性十足,特别是对“毛毛虫”老师写得相当到位。作者文字老到,叙述平稳,冷静的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骚动,作者内心追求上进,追求独特个性和魅力直接反应在文章当中,因此才会写出这篇极具特色的文字。但作文此次“同创小说DD冰淇淋”来说,显得有些不合适,正如作者自己所言,是以前写好的,只是换了一下人物姓名,所以当中很多地方不符合我们既定的标准。当然,作者可以继续参与第二章

的创作,到时候一展你的风采。提醒:现在写作最好是传达真善美,不要可以拿老师开涮哟!呵呵!相信自己是s榜的!

屋外巨风狂怒地咆哮!!

这一夜,树枝狂摆,花容失色!黑云翻滚道沧桑!残月潜行话凄凉!

春晓瞥了一眼发黄的日历:七月十五!!

英雄淡淡的说:“怎么,今天就是鬼门大开之日吗??‘

春晓的肩膀轻轻的抖了抖.

“的确如此!英,你一定要去吗?‘,春晓看着英雄焦急的问到.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英雄淡淡说到.

“哦!‘春晓把头别了过去.眼泪簌簌流下,打湿了她如花般的脸.

英雄“嘎...‘地一声推开了沉重的巨大铁门,刚跨出了右脚,又停了下来.他捏紧拳,身子猛地一顿,快步走了出去.....

春晓的心仿佛如刀绞一般,她骂自己窝囊!!骂自己连英雄的背影都不敢看!怕自己会劝他不要走!她扑倒在床上,呜呜地痛哭,泪水浸湿了雪白的被子......

屋外巨风呼啸,春晓呆住了:是英的声音,是他在给我传音!

春晓凝神,听见了英雄的歌声,歌声古拙苍劲,每一句都撞在了她脆弱的心上.

以天为盖地为庐,好汉厉行凶险路.

南天小门有何惧,鬼门险关亦何忧.

抖擞精神拼杀场,挥戈向日日惊退.

古风荡荡夸刀枪,尸枕千寻血为浪.

杀一为罪万为雄,道义真假杀为上!

寒鸦点评:作者企图从武侠或者说从诡异的角度出发,营造一种悲凉的气氛,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味道,另外,就对白于内容看来更像是成人,而非学生生活。当然,这与我们的要求不一致,呵呵!望第二章再次发挥你的才能。

在冰淇淋的世界里,周围都是冰山雪岭,都是冰封的水晶,没有阳光。对于这个世界,阳光并不是那么可

爱的。但是在冰淇淋的家族当中,还是会有人向往阳光的把!

冰淇淋家族的美人鱼长的很漂亮,不过总是盛气凌人的样子,傲慢。然而家族中的小可爱就不一样了,天真无暇。她最向往是就是阳光,心里总是默默的祈祷有一天能见到阳光。在一旁的美人鱼看到后会不屑的说:“你还是剩剩吧,你知道不,像我们家族是不可能见到阳光的。而见到的那一刻即将是我们灭亡的时候,你还是别傻了把!”说完就高傲的一跳一跳的走开了。

小可爱哭了,一直以来这都是她的梦想,可是确招到美人鱼姐姐的抨击。她用手轻轻的抹干眼泪,台着头看这个冰封的天空没有一丝颜色。她沉默了。她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会永不放弃。

后来她决定了,一定要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定要看到那温暖的太阳,一定要看到蓝蓝的纯白的天空。

家族都劝她不要这么盲目,妈妈爸爸都哭着求她。她哭了,她第一次这样伤了父母,可是她依然勉强的对着他们笑了。她慢慢的一步一步的拿开父母的手,轻轻的往后退,一点点,一点点,也没有说话。就这样看着父母往后慢慢的退,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此时无声胜有声呀。父母都伤心欲绝,他们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看到孩子了,小可爱依然没有动摇她的决定。远了,转身就跑,放肆的跑,去奔向那个迷茫、那个不知道什么样子的未来的方向……

“哇!,好美呀!”边看着天空,真的很蓝,镶惬在自己心里的那种蓝。看着看着,他突然觉全身都开始痒,不过才发现太阳就在自己头上,太阳好刺眼哦。不过她还是很喜欢,笑了,便忘记了自己的痒,她终于知道阳光就是这样的味道,心里说不出的快乐,不好,她这回不是痒是,是痛,钻心的痛,好比十万箭穿心的痛把,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又没有同伴在她身边,她也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流逝,她倒下了,当她对着天空,她依然笑了……开满了,粉红色的,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从中笑,她的笑和樱花一样的那中味道!

当大家看完这个故事后,只有晴晴一个人竟淅沥哗啦的哭起来了,哭的特别的厉害,这时全班一下子紧张了''''''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企图从哲学的角度去编织文字,首先作者讲述了一段追求理想甚至放弃生命的哲理童

话故事。这是相当不错的,对于幻想性青春文字很好,但对于“冰淇淋”话题的开头似乎没有表达出来,而且,这种开头对一下文字的发展很容易造成大家写成幻想型故事,如《幻城》之类,我们要求的是校园青春故事。望作者再接再厉,马上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

走在校园干净的像天空一样的石子路上,两旁是干净的像石子路一样的树。味道很独特的一款冰激凌,甜甜的,酸酸的,还有些许苦混在一起。精美的包装纸上印有晴晴最喜欢的那种卡通图案。舔一口,沁人心脾的凉。

旁边有很多男孩子骑着各色的车飞驰而过,溅起一滩细碎的阳光。晴晴冲他们淡淡地笑……去好远好远的时候。

“喂,晴晴!“是兰霞。

兰霞和她是好朋友,不过,也不是特别好.只是晴晴习惯了寂寞,而兰霞却最不习惯寂寞.她们俩又是同桌。晴晴不太说话,兰霞就说个不停:最新款的时装啦,别的班级转来一个帅帅的男生啦,明星的花边新闻啦。晴晴总是很安静的听兰霞在那里很聒噪地说.只是晴晴不太爱发表意见,而兰霞就因此以为她很喜欢自己说的事.所以也就从来不停止地聒噪。

“你知道吗?初一、班转来一个好帅好帅的男生哦.好象叫至诚什么的.听他们讲,他家好象还蛮有钱的.篮球打的忒棒啊!比咱们班英雄更帅气哎。看他以后还牛不牛?我们去看看好不好啊?“

兰霞一边说一边拉着晴晴走.“听说啊,他是因为在原来的学校太多女生喜欢他了,所以啊,才转学的。“

“有这么夸张吗?“晴晴感到不可思议.

其实她一向是不喜欢听故事的,尤其是那些“麻雀变凤凰“和“灰姑娘“类型的故事.更没有奢望这些事会在自己身上发生.她只想要靠自己是实力来做出一番成绩,那是她极为单纯的梦想.

寒鸦点评:显然,作者很善于讲故事,一开头将两位女孩子交待了出来,而且将人物的性格特征展示在读者面前,为后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可文章一开始也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那就是拉着别人去看帅哥,这总是会令我们大家不敢相信吧!再说现代女孩子也不至于这样啊!当然真实性还是值得探讨的,但作者一下子就奠定了早恋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写下去也就没有多少发展的空间

了。赶紧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吧!

“喂,晴晴啊!去买根冰淇淋吧!”

“不管拉,妈妈不吃我也不吃”

“晴晴乖,去吧,那你给我买一根吧”

下来楼,天这么热啊,柳树都无力的漂浮的长发,看到前面有一位阿姨在提着几箱东西,晴晴很快的跑了过去,“阿姨我帮你搬吧”

晴晴和那位阿姨搬完之后,“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对了,你看累的你,吃个冰淇淋吧”

“谢谢阿姨,我喜欢咖啡的,阿姨我叫林晴晴,是四中的学生”

“我家的尘落也是你们学校的”

“阿姨我得走拉,妈妈还等我呢?”

“你看说你你就到,着是你们学校的同学认识吗?”

“你好,对不起,我得走拉,对不起啊阿姨”“再见,晴晴”

“恩,阿姨再见!”尘落远远的看着晴晴的背影,渐渐的晴晴消失在他的眼前。“妈妈,她是我们学校的吗?”

“人家晴晴多好的小姑娘啊!”尘落回到家拿了一根咖啡的冰淇淋吃了起来。。。。。

“上学拉尘落,上学拉尘落”妈妈说到,“晴晴啊,你也上学啊!”

“妈,我早起来了,拿了一根油条一边吃一边喝着牛奶,“妈妈,我走拉,上午给我做好吃的,还有咖啡冰淇淋!”“阿姨,我走拉!”

尘落和晴晴并肩走在人行道,尘落打破了寂寞,问晴晴“你叫林晴晴,是那个班的啊?”“我是7班的,你和我一样大,你是几班的”“啊!石浪那个班的啊!”“怎么拉”“没怎么啊!我是老潘班的!”“哎~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冰淇淋啊?”“我喜欢咖啡味的”“哦,我也挺喜欢的,但我不喜欢咖啡我喜欢牛奶味的” “你不喜欢牛奶的吗?”“不喜欢,因为我喜欢咖啡的那苦苦的滋味那人回味”“哦”。。。。。。走到校门看到远处的敏儿,说“尘落我先走拉,拜拜”“恩,拜拜,对了你吃冰淇淋吗?”“不吃拉,要不就迟到拉,你也快点去吧”“知道拉

!”尘落便跑到小买铺去买冰淇淋去拉,而晴晴进了校门。“晴晴你刚才跟的那个帅哥是谁啊!”“是我们小区的男孩,怎么拉?”“没怎么,只是觉的长的很帅了!”“他是几班的?”

“你呀!他是3班的”敏儿才放过刚刚做到座位的晴晴。铃――铃,“上课”“潘老师好!”“同学们好”尘落慌慌张张的,说“报告”“尘落你怎么才来啊?”潘老师问道,“老师我睡过了”“哎~你这孩子啊,进来吧,饶你一次,可没有下一次啊!”“恩,谢谢老师”尘落做到到座位上,听着老班的英语课,尘落拿着课本扇着风,感言道“哎~四中真抠门,连个电扇也不开!”正好被他老班听到,“尘落你站起来说Never up是什么意思”尘落站起来回答道“好象是永不言弃的意思!”尘落暗自心想好你个老潘想让我尘落出丑!没那么容易啊!“恩,对了,但是干什么事都是这样的,以后为了祖国,你们得好好学习啊!尘落你下课跟我去办公室一趟,坐下吧”尘落闷闷不乐的坐下,铃――铃,下课拉,尘落便跟着老师进了办公室。“晴晴送作业拉!”敏儿说,“恩,走拉,敏儿”两人谈笑风声走着,到办公室门口看到尘落在那里站着,晴晴问“尘落你怎么在这啊?”“哎~被老班请来的”“你怎么拉”“说话”。。。“我先抱进去作业吧”“恩,你去吧!”敏儿和晴晴抱进去作业出来时,被潘老师叫到,“晴晴”“怎么拉,老师”“你和尘落一个小区,你和他妈妈说他着一段表现不好,还有英语你得帮他补补”“知道了,老师!”“老师我走拉”“恩”晴晴和敏儿出了办公室,便走过尘落说,晴晴说“尘落你以后少说话!”“恩,知道拉晴晴”“那我先走拉,拜拜,尘落!”“恩,拜拜”两人便消失在尘落的眼前,尘落被潘老师叫进了办公室,尘落听到放学的铃声,想到终于放学拉!尘落问“老师我可以走拉吗?”“不可以”尘落听到门口有脚步声,回头看到是晴晴,“老师现在路上不安全,正好尘落和我一个小区,让他和我一起走,可以吗?”“那你走吧,尘落”“老师再见!”“恩,再见”两人出了校门,晴晴便说道“老师叫我和你妈妈说你表现不好”“什么”“我恨老畔”“我不是说你的你没事干吗?”“那你说吗?晴晴”“你说呢?”“当然说拉!”“我知道你好!别说拉!”“

不行”“不行算”。。。。。。两人便一前一后的走回到小区,前面的尘落妈妈叫道“晴晴,尘落你们回来了!”“恩,阿姨,老师还表扬了尘落拉”“是吗?”“恩!”“阿姨没事我先走拉,还有我明天我来给他补英语,您别叫他出去”“恩,晴晴给你吃根冰淇淋吧”“阿姨不吃,不吃,我走拉”“尘落去送送晴晴去”“恩,妈妈”回头看了看妈妈,妈妈进了房,“晴晴你真好”“别说我好,明天等我来给你补英语”“什么,我明天还去上网呢!”“不许,你要去,我现在去给你妈妈说”“那好吧,我等你啊!”“我到家拉,你走吧”“那我走拉!”“拜拜”“拜拜”尘落看着晴晴上了楼去,才离去。

“晴晴,你爸爸明天就回来了”“爸爸回来了,爸爸完成了远航任务”“妈妈,你先睡吧!”“等会我就睡”“你也早点睡吧”“恩,我等会就睡”晴晴坐在床头看着夜空的星星与月亮,看着爸爸和自己的照片,晴晴傻傻的笑了起来,想到那个可恶又可爱的尘落!便渐渐的睡着拉!尘落在那有神的看着世界杯,最后忠爱的球队没进决赛!便关了电视睡着在沙发。

寒鸦点评:本文情节真实,对话真挚,将人物的对话发挥得恰到好处,从谈话中慢慢交待出两人同一所学校,逐步讲述故事。唯一不足的是,故事对话显得有些凌乱,况且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也显得有些不够,特别是不能一下子让读者抓住文章的风格和内容以及文章的题材范围。望作者在下一章当中继续发挥你的写作才能。

冰淇淋是美味的,它也是容易消失的,但因为它的美味,人们宽恕了它的融化。这就像青春,尽管它容易消逝,但人们却喜爱它。

在永名西路,一家冰淇淋馆传来悦耳的笑声。

“老板,来三盘冰淇淋,要双蛋的。”其中一个叫春晓的女孩大声说。

老板听了,亲自把冰淇淋送到,并坐下来与他们谈话。

“三位小姐,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店光顾呢?”老板说。

“嘿嘿,说来也有半个月没来了,”春晓说,“晴晴,兰霞,你

“去了杭州的表舅。”这个女还明显比春晓害羞。

“我去了我老家――东北,对了,马老板,我们不来,你倒想我们了?”叫兰霞的女还说。

“唉,我这冰淇淋店,从你们三年级那会来了以后,生意是没增多少,可我就喜欢你们那活力呀!儿子都去读书了,自己也闷得慌,全赖你们这些小鬼头!”他说着,用手指了一下晴晴的鼻子。

“老板,那这一顿……”春晓说着,露出“奸诈”的笑容。

“当然是我包了!”马老板说。

“老板,就你最好了,那天我准备嫁妆,就嫁过来了!”兰霞开玩笑说。大家笑成一片。

“你们聊,我先走一步,学校还……”马老板意识到自己说漏嘴,连忙停下。

“学校,老板,你当校长啦?……”春晓笑着说。三人哄笑。

“我是说……儿子学校书杂费的事。”马老板连忙说。

马老板说这急急忙忙地走了。三人继续聊着。

“离开小学了,我有点舍不得。”晴晴用汤勺在盘子上划来划去。

“瞧你这个大诗人,离开就离开呗,还非得把游鸿鸣的《诗人的眼泪》搬来。真拿你没辙。”春晓说。

“不过话说回来,今年要努力了,不能像往常一样了。”兰霞说。三人顿时沉默。这三个学校里的活宝贝,每天都在一起,都 很快乐,但家长的劝告不得不让她们担心。这三那个人中晴晴长得清秀美丽,春晓很泼辣,但也是眉清目秀的,兰霞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学校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三人的性格也不同。但这并不能使同她们的友谊中断。

过了一会儿,晴晴说:“不管我们读书要多苦,我们是好朋友,会一起度过的!”

“对,加油!”三人齐声说。

寒鸦点评:首先值得肯定的是,作者的“题记”写得相当棒,将冰淇淋的容易融化和青春的容易消逝紧密的结合起来,达到一个统一,从而使得“冰淇淋”真正具有了意义,而不是就事论事,认为“冰淇淋”这个题目无话可说,无话可写。但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作者却没有很好的把握住校园风格,并且人物对话有些成人化,没有把握住中学生(此处特指初中生)的特点。

以前就有这样一个传说――

但凡是100位年如2100 ,2200……就会发生一件令所有地球人都惊讶的事,没人会知道是什么。但人们从心底地畏惧,因为那件令人心悸的事曾经使2006年的地球人灭亡过,只有极少数地球人活了下来,如果......

寒鸦点评:作者想象奇特,敢于从幻想的角度去思考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本次竞赛要求是校园题材啊!估计今后开设幻想题材的时候作者可以随兴所致,好好的发挥一番。

后来,晴晴从初二、五班班主任潘媛媛老师口里听到这个学校的一个传说.....

朱元璋统治时期,天下风起云涌,战乱不断......

WHY?因为老朱爱看古典小说,特别是武打小说,例如>......他积极怂恿全天下百姓看武打小说,所以......

明朝有个学堂,号称天下第一学堂,它的名字就是百虎堂!

百虎堂人才备出,每一个学生,都是高手,有前图......

因为他们的口号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ONDAY,一代冷帅GG--尘落走在赏花廊内,看大雪纷飞。

忽然,阴风驺起,枯叶纷纷四散而离......

有杀气,尘落隐隐感到了,感到有人逼近.....

谁?尘落说完,飞出手中的忍刀,向槐树下飞去......

呼的一声,从槐树下飞出一黑影,向亭顶飞去,尘落放眼望去,只见一人贮立在亭顶上,夜风习习,他的袍衣猎猎作响.

你的速度很快, 校长.尘落笑着说.

你的刀也很快啊.神秘男子慢慢转过脸,他的脸上有道疤,在月光下,他的脸很苍桑,他就是该学堂的校长--无与伦比的,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

忽然,一清脆的女孩子的声音传来“尘落!”,他们寻声望去,原来是绝代MM--兰霞.

男人,马致远,猛回头,对尘落严肃地说:小子,谈恋爱,啊? 不过长地蛮不错的啊!校长痴呆地看着兰霞,口水那个恶心啊......

我的麻烦来了啊! 尘落苦着脸.

死尘落!你说的,双刀要对着人快快砍,用刀侧砍,怎麽砍不死人,人却都被我打飞了! 兰霞恶狠狠地说.还向尘落跑来.

切,要你砍,凭你的力量,不砍死一堆人.尘落边跑边说,一个飞檐走壁,溜了.

  你别跑! 兰霞追了过去.

  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摸了摸下巴,他下巴掉下来了......

至诚,又是一代帅哥,正在与石浪,一代棋神下棋......

  所谓败者亦不败,强者亦不强,惟一"静"字罢,而以静对静,棋之美就蕴其中矣......石浪对至诚说.

  至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赞道,好一静字!

  忽然,一人在在门外叫道,至诚,出来比刀!

  至诚轻轻叹了口气,慢慢站起,忽然,他拔出千鸟刀,唰的一声,消失。

寒鸦点评:作者随兴所致,写出来的文字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想,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诡异,显示出作者的诡异奇特的一面。从文字看得出来,作者善于想象,善于营造某种特别的意象,但是作者还无法在文字和内容上面把握好自己的想象场景,如能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相信在想象方面很快会取得突破。

在炎热的夏日里,冰淇淋是最惹人喜爱的点心,其多种样式的选择使人眼花缭乱.但是,正因这样它的融化总是被人忘掉……甜香可口的冰淇淋最终真的会化掉在寂寞的角落吗?

"欢迎大家步入初中的学习生活,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大家以后可以叫我石老师.大家现在可以进行一下自我介绍,谁主动点向大家介绍下自己^o^好吧,既然没人的话那从你先开始好了."

  一位长相十分清秀的女孩站了起来,过肩的长发被一条淡红色的发髻分成两部分,上面的头发被扎在一起,下面的头发则是披散在肩上

.她的上身穿着亮橙色的棉质T―SHIRT,下身是蓝白相间的休闲裤给她本人增添了几分活泼.圆圆的眼睛不是很大,却在乌黑的瞳孔间闪烁着明亮的光.

  "我...我叫兰霞."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甜美动听.白皙的面庞上泛起淡淡红晕显得格外漂亮.英雄仔细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女孩,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放学后,英雄和死党至诚谈起了她.在他的眼中,兰霞是那么漂亮却丝毫看不见一丝俗气.她的形象在他的脑海中就象一朵纯洁的荷花,欲要折取却迟迟没有下手.不是因为深千尺的潭水在其中阻隔,而是她那清幽纯洁的样子让人敬服.

  诚默默的看着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的聆听.他们两个都是上天的宠儿,不仅学习优秀,在各自的领域中也各展其能.英雄擅长写诗和散文,他的文字在柔和细腻中还夹杂着几丝本不该有的忧伤.而至诚的文章豪迈大气,无论在立意和笔法上都有着自己的风格.英雄热爱音乐,会作歌词,是学校摇滚乐队的鼓手.至诚喜欢踢足球,自从7岁开始他就很喜欢这项体育运动了.英雄留着长毛寸,左侧的流海紧紧的盖住他的额头,右面的则一部分侧分在旁边,一部分斜立在头上.至诚的头发就象他的写作风格一样干净利落.两人并不是帅的惊人那种男生,却各自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

  "你的意思是你喜欢上她了,对吗?"至诚奈不住性子问了一句,眼神中漫不经心,却一脸紧张的样子.

我...我不知道."英雄其实没有撒谎,他只知道这是一种怎么也说不明白的感觉.

寒鸦点评:作者试图突破,因此从上课开始写起。由老师到学生,进而交待出故事的主要人物。但文章似乎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什么样的僵局呢?那就是早恋的问题。当然,就故事所呈现的内容而言,是相当真实的,但对于长篇小说的开头,还是显得有些不够。

寒鸦总结:此次一共12位参加,从中看出大家都是写作高手,正好应验了我们那句“人天生就会写作,只因写作潜力尚未被激发出来。”这下大家该相信了吧!但做为长篇同创,势必要选出最具有发展空间的文字来。相比而言,米可胜出!米可的文字做为第一章。希望大家赶紧回过神来,参与到第二

章的创作中去!寒鸦在此期待大家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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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十日。夜。凌晨三点。日本。

  东京都丰岛区飘着靡靡的细雨,深宵寒气森森。

  摩天大楼里黑洞洞一片,只有零落几个窗口亮着灯,照出通宵工作的辛勤剪影。

  满地的废弃画稿,全工作室的人员都在加班。主笔室的灯全亮着,从老板开始没有一个人在出稿前回去休息――毕竟,对于这种重量级的稿子,即便是号称日本动漫界具有“十段水准”的星野冢大师,也是竭尽全力半分不敢马虎。

  当初二十七岁的星野冢,在人才济济的日本动漫界郁郁不得志,最后借了会说中文的便利,不得已去了中国,靠着办漫画培训班谋生。机缘巧合,某日他遇到了一个自称辟邪的男子,在看了一眼他那些画稿后,默不作声地将一本杂志放在他的手中:那是中国发行量最大的《幻想》,上面刚刚开始连载一部叫做《遗失大陆》的长篇稿子。

  他尤自记得那一本登的,是第一卷《海天》的第五章。

  他只看了一章,就被那样恢宏瑰丽的世界击倒。迅速去找来了前面部分,连着看了一个通宵。第二日便飞去了《幻想》的总部,和此文的责编非天联系,通过他,和原作者沉音签下动漫改编权――

  那是一纸神奇的契约,仿佛命运的权杖点中了他的额头,让他的才华得以显现,将他带上荣誉的颠峰。随着十年来《遗失大陆》的风靡世界,他获得的声誉和地位也越来越高,已经被誉为继丰田彦二后的又一国宝级大师。

  然而,从那之后的十年,他再也没有见过那个交给他第一卷文章的男子――后来得知,那个叫辟邪的神秘男子,便是本文原作者沉音的唯一助手。

  而那个传说中的沉音,更是从未相见。

  凌晨四点,终于改完了手下交上来的最后一页画稿。长长舒了口气,戴着金丝眼睛的儒雅男子从厚厚一堆画稿中抬起头来,对着一边同样满脸疲惫的助手微笑:“好了,完工。一起去对街的中华料理店吃点宵夜吧,我请客!”

  《遗失大陆》最终卷,第二百一十七辑《大荒》终于宣告完成!

  看到老板通过,全体员工发出了欢呼,收拾东西簇拥着走入空无一人的电梯间。助手伊藤阳子拿了黑风衣给星野冢披上,跟在他身侧。因为知道老板和伊藤小姐之间的暧昧关系,所有员工都自觉地远远走开。

,第二百一十七辑后,《遗失大陆》便是完全结束了吧?”走出电梯后,来到空荡的大街,伊藤小姐为他撑开伞,这个十多年前就跟随他的助手,终于忍不住多时的疑问。

  “嗯。”星野冢不置可否地应了一声,“原稿就是这样,迅速的完结了。”

  “可是……”伊藤阳子怯怯的问,“那之后,先生有什么打算呢?”

  ――因为十年来将全部心力倾注在了《遗失大陆》上,并无其他作品。所以在获得崇高荣誉的同时,业内就有妒忌的同行诋毁说:星野冢之所以能获得如此声名地位,完全是靠着原作本身的优秀――而离开了《遗失大陆》,他什么都不是。

  夜半的冷雨靡靡扑面,零落有几两摩托车高速掠过,带起雨水――那是都市里的暴走少年们在深夜狂飚。听得这样直接的询问,漫画家脸上却一种微笑,不以助手这样的问题为意。

  ――仿佛,完成了这部耗费了他十年精力的巨作,就如结束了一场生命的跋涉。

  “云荒结束后,接下来,当然要开始画‘属于我自己的世界’了啊。”星野冢微笑着,对着伞下合作了十年的女子颔首致意,“阳子会和我一起来完成它么?”

  冷雨中,他们是离得如此之近,伊藤阳子甚至能感觉到对方的气息吹拂在脸上。

  她的脸红了起来,深深低下头去,结结巴巴:“自然、自然是的――十年来,我、我对先生的心意,先生你……”她眼睛里忽然盈满了泪水,无法说下去。

  “我知道……我知道的。”星野冢满眼微笑,抬起手握住了伊藤的手,接过伞,第一次对着心爱的人轻声解释多年来的冷漠,“只是,我曾经和神签了一个契约,把十年的时间完全给了云荒――为了那个契约、我成了一个工作狂。”

  如释重负的微笑着,星野冢将手探入风衣内袋:“这么些年来,真是辛苦你了。”

  一只素白的钻石戒指,在他手中的黑天鹅绒盒中奕奕生辉。

  “以后,还要继续辛苦你。”星野冢握住伊藤阳子的手,柔声请求。

  忽然,他的眼睛凝结了――

  在阳子纤细的手指上,不知何时、赫然已经有了一枚红宝石戒指!

  伊藤阳子怕冷似的哆嗦了一下,忘了手里撑着伞,仿佛想把手藏起来。手颓然松开的时候,雨伞落下,辗转卷入飙车少年带起的风里。顿了顿,脸色苍白的女子终于抬起了

头,缓慢而低哑:“我……我接受了村上先生的求婚。就在昨天下午。”

  “村上英南?”星野冢的脸色同样苍白,茫然的看着路对面的料理店,喃喃,“就是那个追了你十几年、从家乡追到了东京都的男人?那个中华料理店的老板?”

  “嗯……英南很好,还同意我婚后可以继续现在的工作。”阳子低下头,局促地沉默许久,忽然爆发似地啜泣起来,以手掩面,“我、我已经三十二岁了!星野先生……原谅、原谅我差了一步,无法等到这一刻。”

  没有人可以一直等待。哪怕爱他如她。

  真是巨大的嘲讽――一对相爱的人在一起十年,天天去一个料理店吃饭,却因为某个原因始终未曾表白。漫长的等待中,幸福即将到来的前夜,女子却嫁给了料理店的老板。

  “不可能……不可能!”沉默片刻,星野冢忽然低低吼出来了,一把握住她的手,粗暴的撸下了那只象征了她属于别人的戒指,失去理智地往街对面的中华料理店冲去。

  “星野先生!”伊藤阳子在后面惊叫了一声。

  漫画家充耳不闻,只想着要将这只戒指掷回到情敌的脸上,仿佛冥冥中有一种力量在拖着他的身体,往某个方向走去。

  “星野先生!!”阳子的声音急促响起,已经变成了惊惧的尖叫,“小心!小心!”

  “嘎――”刺耳的急刹车声划破了寂静的雨夜。

  被巨大的冲击力撞得飞出三五米,一直撞上了隔离墩。随着身形的重重落地,两枚指环从流满血的指尖抛出,在冷雨里划出一高一低两道弧线,叮的一声落到雨水里。

  那辆摩托车一连翻滚几下才停住,上面飙车少年同样伏在地上一动不动。

  他的同伴们看到出了大祸,停下车怔怔看了数秒。领头的少年最先回过神来,呼啸一声,带领所有暴走族一哄而去。

  “星野先生!星野先生!”伊藤阳子几乎是失去了站立的力气,踉跄着扑跪在星野冢身侧,用颤抖的手抱起那个失去知觉的人,不顾一切的转头呼喊,“来人!快来人!”

  暴雨里,三十二岁女子脸上的一切妆容都被冲洗干净,留下苍白而绝望的素颜。

  周围一个人都没有。然而绝望的恍惚间,她蓦然听到极远处有细微的歌声,美妙如天籁。

  是幻觉么?伊藤阳子睁着空洞的眼睛,望着漆黑的夜,忽然看到了那群在雨夜歌唱着

,成群结队翩然飞翔而来的精灵――这、这是什么……是幻觉么?她来不及分辨,只是紧紧抱着怀里的人,狂乱地呼救。

  然而,没有任何人回应。仿佛,这个世界也死了。

  “星野先生,终于等到你了。”人首鱼尾的精灵对着那个新飞出壳的灵魂微笑,看着京都的冷雨穿过那个虚无的身体,“请跟我们走吧……我们,等了这一刻很久很久。”

  那个灵魂固执地停留在原地,看着那个跌坐在雨里痛哭的女子。

  “霍普森?金先生,已经比你先到了半年。”鲛人的头领继续微笑,对着那个灵魂作出了邀请的姿式,“我们海国,目前非常需要借用您的力量。只需要您一天的时间,请务必帮助我们。”

  虽然听到霍普森?金这个名字的时候动了一下,那个灵魂依旧在原地冷然不动。

  “当然,我们也会帮您。”鲛人首领有着如大海般碧绿的眼睛,深邃神秘,低下头,轻轻说了一句。

  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话,终于让那个固执的灵魂动了。

  冉冉在血泊中升起,飞向高空回旋的鲛人精灵。

  第二日清晨,一条新闻震动了整个日本――

  《遗失大陆》的绘画者、有着漫画界教父之称的星野冢,在完成最后一辑画稿的当夜被暴走族撞成重伤,已经陷入脑死亡状态。

  继半年前霍普森?金在完成《遗失大陆》的电影拍摄后脑溢血而死,又一位和这一巨著相关的名人去世。肇事者当场死亡,而事故的唯一目击者、星野冢的助手伊藤阳子则因为受到极大的刺激而陷入了精神恍惚中,每日只是站在事故发生的街口,对着天空自语。

  “请把星野先生还给我。”她摊开手,对着东京都灰冷的天空,喃喃低声,“我爱他。”

  手心里,躺着那枚银白色的钻戒。

  ――那一夜警察来后,她在街上走了一夜,只捡回了这一枚戒指。

  在他离去后,她接受了他最后的求婚。

  艾美醒来的时候,眼前是一片无尽的蔚蓝。

  清澈,透明,璀璨,宛如最美丽的勿忘我花,最纯净璀璨的宝石。水在她身侧和头顶微微的流动,无声无息。睁开眼睛的那一瞬,她居然忘了身在何处,只是被那样的蓝色吸引沉醉,目不转睛地看着,仿佛看到了那种颜色里极远极远的深处。

  无数的精灵,人首鱼尾,在蓝色的最深处飞翔。

  有星星状的高台,五个尖锐的棱角上点着火,台上描绘着一条巨大的龙。台心放着一块巨大的玉石,仿佛一个雪白的蛋。无数的鲛人就围着它日夜歌唱祈祷。

  供奉龙神的金座前,一个带着冠冕的年轻王者抬起头来,他有着天神一样完美的脸。

  “咦?”艾美陡然惊醒过来,一下子坐起――那些幻象在一瞬间消失了。这是什么?方才自己在蓝色最深处看到的幻影,是多少年前、海国祭祀时的盛况?

  坐起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到了一个海底的国度。

  身侧是珊瑚筑成的墙,那无所不在的蓝,便是清澈的海水,弥漫了每一分空间。

  不知为何,她居然在水底毫无拘束地行动着,和陆地上一样自由的呼吸。

  “您醒了么?”身侧有温柔的问话,一只雪白的手臂托上了手里的金盘,盘子里装着新鲜的水草和贝类,“请用膳。王会马上过来。”

  “这里是海国么?你们的王又是谁?奇怪……我为什么在水里不会呛着?”已经有了进入云荒的经历,此刻艾美倒并不慌张,只是好奇。那只雪白的手臂柔软地延长,长得可怕,一直将食物托到她面前。

  女萝!艾美一眼就看出来:眼前这个鲛人女子并非活人,只是一个已经死去多时的女萝。

  女萝微笑起来了,柔声一一回答:“您可以自由行动,是因为佩戴了辟水珠。这里的确是沉入水下的海市岛。我们的王,叫做‘蓝’。除了他,我们都还只是灵体――我们的身躯,还被禁锢在‘紫河车’里。”

  “蓝……”摸到了颈中那颗珠子,默念着那个名字,艾美心里忽然一动,“我想见他。他带我来这里,到底要我做什么?――是不是…是不是让海国复活?”

  “王在神庙里,正和上一任织梦者交谈。”女萝微笑着,声音一直温柔,“您稍稍等待一下,很快王就会来见您。”

  “上一任织梦者?萧音姐姐?”艾美这一回是真的惊讶了,直跳起来,“你们把萧音姐姐也抓来了!――这、这怎么行!”女孩子跳下玉床,一把抓住了女萝,惊慌而急切:“她已经不能动用精神力了!你们、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完了,辟邪会生气的……带我去见海皇!”

  女萝的手臂如一颗冰冷的藤蔓,在被她抓住时迅速萎缩褪去,缩入地面。

  艾美顾不得什么,也不要别人带路,自顾自的朝

着外面跑了出去,想寻找那个鲛人们的神庙,将萧音姐姐带回。

  一步踏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方才位于一个高高的珊瑚礁顶上。

  外面,是一望无际的蔚蓝色,微微荡漾。无数海草随着潜流起伏,天光从头顶笼罩下来,依稀可见鱼类成群结队游过,去往远方。

  艾美忽然间呆住了――

  这是一个庞大的废墟,一望无际。正对着的极远处,隐约有个高台,显然是神庙所在。

  一条平整宽阔的大道直通向祭坛,巨大的石条铺满海底,雕刻着精美的花纹,显示了这里曾经有过怎样辉煌的文明。大道两侧林立着珊瑚垒成的房子,高达三层,精致玲珑。然而这些艺术品一般的建筑仿佛在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里坍塌,崩裂了一地,在海底静静沉睡着,长满了海苔和水草,成为鱼类的乐园。

  而那条路的两侧,开满了雪白色的花朵。

  那些白色的藤蔓从废墟里发芽,生长,延展,布满了大道两侧。那些藤蔓在道路两侧结成了林带一样的屏障,相互纠缠牵挽,开满了细碎的美丽白花,叶子如鸾鸟羽毛一样美丽。一眼看去,雪白的花海、一直绵延到了尽头的神殿底下。

  艾美的惊呼被冻结在咽喉里――那么多…那么多的女萝和郎藤!

  在远古的那一场大难里,到底有多少鲛人在瞬间死去?

  她猜测着萧音姐姐就在大道尽头高台上的神殿里,然而看着眼前无数林立的苍白手臂,却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

  “织梦者。”忽然间,有个声音微笑起来了,“您醒了么?”

  随着那个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艾美忽地惊叫出声:“Lydia!”

  前日刚刚死去的女职员静静站在废墟大道上,对着她深深行礼。那个穿着酒红色晚礼服死去的女子现在仿佛换了一个人,穿着上古的装束:长袍及地,发上带着雪白的花冠,眉间画着一个奇异的符号。

  “我不是Lydia。”行礼完毕,站在大道上仰首看着珊瑚礁上醒来的少女,对方脸上却有一个莫测的微笑,“Lydia不过只是一个浮生幻影,那个凡俗的躯体也早已死去――我是侍奉龙神的海巫女:凝光,应王的召唤回到海国。”

  “海巫女……”艾美怔了一下,从珊瑚礁顶上顺着洋流掠下,细细看着眼前的女子。

  的确已经悄然变了:深蓝色的长发,碧绿的眼睛,带着女萝编织成

的花冠,拖地的长袍下,露出的不是双脚、而是鱼类的尾鳍。

  “可是……”艾美茫然问,“Johnson呢?他、他怎么办?”

  “他怀着必死之心跃入大海,灵魂已然抵达海国。”说到那个人世的恋人,凝光脸上却依然平静,“他将转生为海国的子民,成为我们的兄弟,从此和我们一起生活在大海。”

  “兄弟?”艾美惊讶地脱口,“他可是你男朋友啊!”

  凝光微笑起来:“没关系。他在红莲中醒来时,会忘记一切。”

  “这不公平!”艾美叫起来了,忿忿看着凝光,“他舍命跳下海,可不是为了当你兄弟来的!你把他引到这里,却不嫁给他,这不是骗人么?”

  “他自己愿意跳下来,”凝光却不理她,径自转过头去,“就如我自己愿意回到海国。”

  “可他不是自己愿意忘记的!”艾美追着她的步伐,在雕刻着图案的大道上奔跑。

  “那你要我怎么办!”凝光忽然站定,回头低声厉喝,失去了保持着的平静风度。

  “嫁给他啊!”艾美指着远处的祭坛,“我陪你去见海皇,和他说,你不做海巫女,要去嫁人了。反正他现在也投胎当了海国的人了,是不是?”

  凝光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仿佛有一个苦笑,却没有回答。

  这个才十八岁的织梦者,真是让人羡慕。颈中悬着神之古玉,拥有着天下罕有的创造力,甚至受到神的眷顾。这个拥有巨大精神力的少女受到了良好的保护,一直如此天真纯澈,将所有事情看得简单,忽略了中间过程而直指结果。

  “我不能丢弃我的族人。” 女萝结成的雪白森林里,海巫女静静站立。

  艾美颤了一下,抬头看着遮蔽了海底的尸体丛林。

  “他们已经死了……你……”她鼓起勇气,才让自己没有拔脚就跑。

  “他们没有死!”凝光眼神坚定,轻柔慈爱地抚摩着那些冰冷的藤萝,而那些藤萝也扭曲着缠上了她的手臂,“你来摸摸看,他们的心,还在缓慢的跳跃。”

  “他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死去’――三千年前那一场天地裂变后,族人们靠着龙神舍身庇佑逃回了海里,却无法生活在当时那样污秽的环境。为了避免在海底窒息,王主持了一场典礼,耗尽了几乎全部的力量,将所有族人封入紫河车,以女萝的形态、在海底沉睡。”

  “一睡就是三千年?”艾

  “是。”凝光微微叹气,看着那些藤萝形状的同族,“真是久远的时间……久远到、他们都以为自己真的死去了,无法醒过来。”

  “让海皇把他们再复苏过来就是啊。”艾美诧异。

  听到那一句话,海巫女的眼底闪现出了无奈的光,叹息着低下头去:“可是我们失去了龙神。而我们的王在那一场巨变里耗尽了所有的力量,数千年一直在水晶棺里沉睡,直到一年前感觉到了云荒世界再度剧变,才苏醒过来。”

  ――一年前云荒世界的再度剧变?是在辟邪和萧音姐姐终于放弃了那个死去的大陆时,惊动了海皇?

  “然而,失去了龙神后,以王目前的力量,却无法重新唤醒所有族人。”

  艾美听到这里,终于明白过来:“噢,你们想让我来叫醒他们,是不是?”

  然而想了想,却依旧摇摇头:“不可能――就算无法唤醒蛟龙也罢了,可以海皇的力量、怎么可能不能唤醒族人呢?”

  凝光微微一笑,没有直接回答,只是往前走去:“跟我来。”

  艾美迟疑地跟着她,一路沿着大道往前,转了个弯,来到了一个海底花园。

  “哇……”她眼前一亮,脱口惊呼起来,吓得一群鱼簌簌的游开。

  那里,开满了无比艳丽的“花”――细细看去,却是海葵和海星,还有说不出名字的珊瑚和藻类。深海里的植物是人世未见的美丽奇特,每一样都让艾美惊讶不已。它们以珊瑚为泥土,在海底茂盛地开放着,中间还点缀着无数细小绚丽的贝壳,开阖着吐出珠光。

  艾美一下子被眼前的奇景惊住,忘了继续询问,只管东看西看,一路走入花园里去。

  这一年来,她跟着饕餮看尽陆上风光,对于水底世界却是一无所知。

  这是一个规模宏大的花园,地面上铺着精心打磨过的贝壳,沿着小径种植着无数深海珍稀植物,摹仿陆上山川地貌,堆叠着假山,用宝石黄金雕刻出飞鸟禽兽的样子,栩栩如生,代表着这个海底国度曾经到达过怎样的文明颠峰。

  在花园的正中,却是一个巨大的池子,上面盛开一种奇特的巨大红莲。

  “啊呀!”艾美叫起来了,“这就是你说的灵魂转生用的红莲?”

  “是。”凝光看着莲花,眼神温和,“是专门为那些不惜一切要来到海国的灵魂准备的。”

  “会有很多人想到海国来

  “嗯……在云荒某个时期,海国是陆地上所有人的梦想。”凝光微笑起来,仿佛在回忆那个全盛岁月,“它代表了财富、艺术、美丽和永生。无数人抱了必死之心,前赴后继的来到这里。然后,在莲花池上醒转,获得新的生命,融入我们民族。”

  “变成和你们一样的鱼尾?”艾美觉得不可思议。

  “是。”凝光看了她一眼,微笑,“鱼尾不好么?”

  “呃,不是不是。”艾美一下子红了脸,低声,“我只是…觉得…很不方便的样子。”

  “在水里,自然是要有鱼尾才方便。”凝光没有和这个年轻的织梦者多计较,只是转头看着莲花池中,慢慢道,“反正王现在还不能见你,我就给你讲一段故事吧……”

  “关于海国和鲛人的事情,我都知道!”艾美以为这个鲛人女巫又要给自己重新上课,连忙分辩,带着一丝骄傲的表情,催促,“我要去看萧音姐姐!”

  “前任织梦者受到了很好的款待。王那样的人、决不会逼迫她做任何不愿做的事情。你尽可放心。”海巫女忽地叹了口气,转身凝视着艾美,握起她的手,敬畏地放到自己额头上,梦呓般地:“织梦者啊,如果命运让我们在万载倥偬里有这一刹相逢的机会,那我想通过你,将那段岁月留给历史。”

  “我要给你讲的,是史书上没有的故事。而知道它的人,又几乎没有机会把它流传下来――可是,我不愿在我死去后这一切被埋葬在深深海底。所以,拜托你,暂时驻足聆听。”

  “啊?”织梦者天性瞬间抬头,艾美的好奇心被激发出来了,支起了耳朵,“你说?”

  “你看到莲花池中间那尊雕像了么?”凝光淡淡问。

  莲花池很大,而塑像只有真人大小,艾美被这么一提醒,才注意到――那尊白玉雕像并不是鲛人,而是一个陆上的人类女子!

  穿着华丽的空桑式样衣服,长长的衣裾上,绣着白薇花的纹章。在她脚下,同样开放着无数雪白的蔷薇――那是白玉和冰晶雕刻而成的花朵,在数千尺深的海底静静绽放了万年。

  “咦,这是怎么回事?”有考据癖的少女弯下腰去,仔细看了半天,纳闷地抬起了头,“这应该是白族的人啊……”

  空桑白族的女子雕像,怎么会出现在海国的皇家花园里呢?

  望着那尊美丽的塑像,凝光淡淡的追溯:“在海国覆灭之前,历史上最后第二任海皇‘冷泉帝’,曾经爱上了云荒空桑王朝里白之一族的公主。”

  “什么?”从未听说过海国曾和空桑联姻,艾美吃惊地睁大了眼睛。

  她挑了块平整的珊瑚礁坐下,开始用心聆听这一段被湮没的历史。

  “当时,这遭到了全国上下的反对:鲛人向来遵循一夫一妻的古制,如果海皇娶了空桑人,那么就无法保持王室血统的纯洁――这是长老们不愿意看到的。”在荒芜的海底花园里,海之女巫静静地叙述,面色苍白地看着那座石像。

  她的故事平静而漫长,年轻的织梦者在花丛里支起了手肘,凝神倾听。

  在海国历史上九十九位王者里,冷泉帝是平庸的。他浪漫而耽于幻想,优柔内向,缺乏决断和主见,在治国功业上无甚可推许。

  他一生里留下唯一一处与众不同,只是他当时在选择婚姻上罕见的固执。

  他用辟水珠当聘礼,不顾朝野上的反对,迎娶了云荒大地上的人类公主,百般宠爱。为了让她不想念故土,还为她建造了这个摹仿陆地风光的奢华花园。

  然而由于长老们暗中的施法,他们在一起很多年,都没有生下一个孩子。

  于是海国渐渐有传言,说是因为那些曾经死在空桑人手里的冤魂不愿看到王室的血被玷污,所以阻碍了异族皇后的妊娠――毕竟,海国曾经长时间的受到陆上空桑人的奴役,民众对于陆上民族的恨意,几百年来从未消解。

  相对于鲛人长达千年的寿命来说,人类生命是脆弱的――只是过了十年,冷泉帝依旧还保持着天神般俊美的外表,皇后却已经逐渐老去、病弱,不复昔日的美丽。

  然而海皇依旧非常的爱她,并不以外表的摧折消磨为意。对着病榻上病危的皇后,冷泉帝下诏告知天下,为了给皇后祈福,他将出家成为神庙里的祭司。长老们惊慌不已,看着皇后日渐衰弱,生怕流传千年的海皇血脉就至此而绝,终于暗自停止了那个让皇后无法生育的恶毒咒术。

  皇后病情逐渐好转,在五年里先后生下了三个孩子。

  那三个孩子在出生时就异常聪颖美丽,兼具了空桑白族和海国王室的优越血统,即便是最厌恶空桑人的鲛人、都无法对这三个孩子狠起心来。但无论冷泉帝如何想法设法延长妻

子的生命,雪蔷皇后终于在孩子们七十岁的时候到达了人类寿命的终点,撒手离去,被安葬在这个海底花园里。

  “真是幸福啊……”临死时,远嫁的白族公主紧握丈夫的手,微笑,“和你在一起……孩子……这样的一生…我……我……谢谢。”

  皇后死后,冷泉帝仿佛也失去了生趣,他在花园里亲手雕刻了妻子的塑像,每日里只对着塑像自语或发呆,荒废了政务,也不管那三个失去了母亲的孩子。某一日清晨,在第一缕阳光照到海底花园的时候,侍从发现冷泉帝已然在无数绽放的白薇花中死去。

  那三个失去了父母保护的幼小孩子,在极度复杂的政局中长大,经受着各种诱惑和利用,懵懂地被各方势力拉拢来去。显然,也曾经遭遇了门阀贵族里年轻一代的引诱。

  ――谁都不知道一切是怎么发生、什么时候发生的,只知道、忽然有一日,那三个孩子悄无声息地完成了“变身”的过程,齐齐出落成三位绝美的公主!

  长老们如雷轰顶――这一来,海国王室血统至此而绝,再也没有了可以继承王位的儿子!

  眼看事情没有挽回的希望,海国之内形势慢慢变得微妙。

  一方面,要求修改祖宗陈规、让女王即位的呼声开始出现;另一方面,那些原本就觊觎王位、又对海皇迎娶空桑人感到不满的贵族们,又开始蠢蠢欲动。

  为了挽救国内动荡的局面,女巫和神官们日夜向龙神祈求。

  龙神悲悯他们,为了弥补没有王位继承者的缺憾,便给予额外的恩赐,答允让他们的女儿可以任意地挑选丈夫。龙神给了三次机会,每个公主可以挑选一次。

  贵族们在得知将有机会成为王夫继承国家后,都暂时压下了叛逆的心思,静静等待三位公主成长。一时间,海国局面平定了下去。

  终于,长公主到了出嫁的年龄。她很像母亲,美丽而热情,有着不顾一切的勇气。在所有贵族的虎视眈眈中,她为自己选择的丈夫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成人典礼上,盛装的长公主指着神庙,以一种睥睨上天的口吻宣布:“我,要天地间最强大的神、四海九州之王:龙神――来做我的丈夫!”

  所有长老贵族大惊失色,为这个渎神者的异想天开而全身颤抖。

  然而神庙里没有声响,也没有谕示着神震怒的雷电。

  仿佛异时空传来一声低沉的龙吟,神庙的门忽

然无声一层层打开,一道不知涌向何处的水流袭来,瞬间卷走了那个胆大妄为的长公主――原来,龙神也无法背弃自己曾经许下的诺言,只能将这天地间第一个敢于要求成为它妻子的少女带走。

  可是这样一来,不仅无法确立王位归属,甚至连长公主都消失了。

  于是,只有继续的等待。

  十年后,二公主成年。她不像姐姐那样外向勇敢,而更接近于父亲的优柔沉静,每日里,只呆在这个花园里和过往的鱼儿说话,偶尔浮出水面,坐在浮动的冰山上看着天空。大家对她很放心,觉得这样一个安静的娃娃、会成为最好的傀儡。

  各家贵族子弟早就开始钩心斗角,花样翻新地讨她的欢喜。然而,奇怪的是二公主一个都看不上。被缠得急了,便一个人躲到花园里,或者干脆就浮上水面――没有人知道、那样看似宁静的表面下,却有着另一种激烈和绝决。

  她选择了一个仅次于姐姐、同样令全族人惊骇的结果。

  在万众瞩目的典礼上,她对着神庙说出了想要嫁的那个名字:长空。

  长空――那是云浮翼族里才有的名字!那个人,是传说中天空之城的主人、全天下最温柔最动人的男子,有着一双雪白的翅膀,可以自由地翱翔在天地之间。

  大家终于知道当初她为何选择了成为女性,但谁都不知道他们两人是怎么相遇的――或许因为她偶尔一次浮出水面的张望,或许因为他偶尔一次的失速流离,便有了这一场超越了海天的邂逅。

  长老们用尽了各种方法劝说二公主,希望她以大局为重。然而,什么都无法阻止她对着神庙开口说出自己真实的心愿。

  就在一瞬间,龙神实现了她的愿望。

  褪去了鱼尾,背后展开雪白的羽翼,她从深海中如泡沫般上升,消失在天空中。

  两次不祥的婚姻,如阴影般笼罩在海国,各方势力又开始蠢蠢欲动。然而,在长老们的担忧凝视里,最小的公主毅然决然地提前了婚期,不等到典礼时间到来,就主动宣布,下嫁给了当时位高权重的西海候。

  这桩联姻平定了海国动荡暧昧的局势,确立了王位的传承。

  所有人都赞叹小公主的聪明和懂事,却没有人知道她因此舍弃了什么。只知道她婚后就迅速的憔悴了,不到五年,没有留下一个子女,小公主就病重垂危。

  年轻王妃即将死去的时候,她的丈夫

眼睛里的悲伤深不见底。

  曾被封为西海候的海皇比妻子大了一百多岁。英俊、风趣、出身名门,很自然的成了海国里最负盛名的花花公子之一。他也很乐意享受贵族纨绔子弟的一切:醇酒,美人,权力,不停地换着女伴,从一双手臂、流浪到另一双手臂。

  然而那一天,他却被神庙前那个对他伸出手要求婚姻的少女震惊了。

  手握大权多年,羽翼丰满后不满冷泉帝的优柔无能,他对王位早已暗自觊觎多时。原本他已做好了谋逆夺权的准备,却不料这个小小的公主作出了这样准确的判断――在他举起叛旗前,抢先将手递给了他,将冠冕奉上。

  那一刹、让他震惊的不是从天而降的王冠,而是眼前这个女孩祭献一般的眼神。

  那时候,她还不到一百五十岁。完全是一个孩子。

  他看着那个脸色苍白的小人儿,隐隐感觉到某种钻入了心底的疼惜――那一瞬间、他发现自己以前竟然从未真正爱过。握住小公主微微发抖的冰冷小手时,他也对着神殿暗自许下了愿望,要令她成为真正的海国皇后,比雪蔷皇后更加幸福。

  婚后,他顺理成章的成为主宰这个国度的王,也是海国历史上最后一个海皇:沧溟帝。出乎所有人意料,登上权力颠峰后,这个花花公子反而断绝了和以前所有情人的来往,真正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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