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是2016年重度残疾人低保,国家给的低保,为什么撤销了?

关于残疾人低保问题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民政局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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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民政信箱[
发布单位:
来信内容:
关于残疾人低保问题
我母亲姓名:陈克梅,今年57岁。出生不久就持续发高烧,于4岁就出现智力障碍,后面办理了二级残疾人证,由于生活无法自理加之后面又患有糖尿病家庭困难所以当地(沙坪坝区街道)社区就把我们纳入低保困难户。2015年4月份沙坪坝区就取消了我母亲的低保及残疾人的补助,社区工作人员解释是我母亲残疾人和低保是绑定在一起,不能吃低保就无法享受残疾人的权益保障。
我想询问一下国家对于我母亲这种情况能否吃低保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做出具体解释的。(本人龚世伟转述相关疑问系陈克梅儿子)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你关于“残疾人低保问题”的来信收悉。重庆低保相关政策规定,低保以家庭为单位,以家庭收入为依据,以低保标准为参照,同时根据其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情况,综合评定是否可以吃低保。没有残疾人就可以吃低保的政策规定。为了照顾困难残疾人,重庆市低保政策规定,对已享受低保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增加分类救助金30元,对已享受低保的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城市低保再增加45元;农村低保再增加30元。
感谢你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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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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