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自己的工作中我们的存在结局是什么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每个人都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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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调查
  关于当前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调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为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保证妇女的可持续发展和开创妇女工作的新思路、新格局、新模式,是妇联组织必须面对的一个新的课题,按照省妇联的要求,我们针对**市目前在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情况如下:
  一、妇女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妇女发展中存在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女性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人的素质,包括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素质三个方面,它是制约一个人以展的主要因素。在当前,虽然涌现出许多女性高级知识分子和管理人才,但从女性整体看,女性整体素质还处于偏低状况,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它已成为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我们对三个县(市)区城乡调查情况看,妇女的生存和发展仍面临很多困难。
  一是中国传统观念中的性别歧视。传统观念根深帝固,并不会因为有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政策而烟消云散。某些政策本身虽然没有性别歧视因素,从形式是是对男女一视同仁,但是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则于传统观念的作用,往往使女性失去了平等的机会,就影响和制约了女性的进步与以展。如:教育和培训作为对人的生产潜力进行开发的手段,是促进社会以展最根本的动力,然而,在农村,在农技培训的机会上,就会因为受以男性为主导的传统观念影响,在家庭中向男性倾斜。虽然大多数妇女有强烈的培训意愿,但因为缺少机会而无从实现。在农业增长越来越依靠技术进步的背景下,农村妇女在生产中的这种弱势地位就势必影响她们自身的进步,也势必会影响到生产。再如,现在实行市场经济,企业用工市场化,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就会有企业考虑到妇女生育而不愿招用女工,或在招工同时附加限制条件,使用女工最佳年龄段。
  二是婚姻家庭的沉重负担。在这方面,妇女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其一是传统的家庭角色分工给女性增加了负担。其二是一些女性面对死亡的婚姻,出于对子女的考虑,对传统观念的屈服,对再婚的恐惧等原因,宁可维护死亡的婚姻。这不但使女性的发展受到限制,也使女性精神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即使离了婚,面对生活,面对社会,也会感到十分艰难。
  三是贫困问题。在农村妇女和城镇下岗失业妇女中还存在很大一部分贫困妇女,她们因生活困难导致健康水平下降,更谈不上发展,有的甚至连子女教育都负担不起。这样又造成这些家庭的子女素质问题,形成恶性循环。
  妇女素质关系到整个民族的素质,也关系到妇女自身的进一步解放。素质不高,必然会制约妇女的发展,更难以实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等。所以,妇联组织应进一步实施“女性素质工程”,把提高妇女素质贯穿于妇联工作的全部工作之中。一是各级妇联应努力将性别意识纳入国家的各项政策之中,为妇女发展消除障碍因素。要抓住妇女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开展调研,并提高调研工作对参与、影响决策的认识中,既要注意努力解决现存的问题,又要注意对政策的超前研究、创新研究,注意敦促政府消除有关政策在实施的影响妇女发展的不利因素,保持妇女和社会的协调持续发展。不要等到不平衡和不公平显现出来以后再纠正,努力争取在改革制定之时,就把性别因素考虑进去。二是要积极促进有关妇女发展改革的落实。要努力纠正和避免一些改革在贯彻过程中,由于受传统偏见、陈旧方法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而构成的制约妇女发展的障碍。要定期对一些政策进行评估,评价它对男女带来的不同影响。及时纠正在执行过程中的偏颇,以利妇女的发展。三是要加强女童教育。女童教育是妇女教育的基石,女童教育有其特殊性,常常与家长的性别观念相等地。加之教育有它的最佳期,错过了就很麻烦,所以,要把它纳入到妇女工作的重点内容。四是要教育妇女弘扬“四自”精神。要用“四自”精神激励妇女自强不息,树立自信和自我发展意识。
  一、妇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妇联干部知识面窄,眼界不宽,在工作中缺少
  新思路、新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需要。
  二是妇联干部流动慢,老化现象突出,缺少活力,难以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是村级妇代会主任多是兼职,在其工作时间和精力分配上,有主业高于副业现象。
  四是妇联经济实力不强,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导致只能维持生存,难图发展。
  五是妇女维权存在单纯保护受迫害、受虐待妇女权益的误区,不能扩展到像就业权、教育权、卫生保健权等更广阔的领域。
  三、几点建议
  基于以上问题,我们建议:一是加强对妇女干部的培训,既提高培训力度,又要扩大培训面,照顾到妇联的一般干部和基层妇女干部,为这些后续力量和基层干部创造学习机会。二是要继续加大呼吁力度,提请各级党组织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妇女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帮助妇联改善办公条件,保证妇联干部的编制和政治、生活待遇,使之安于妇女工作,还要积极促进妇女干部的提拔、重用和交流,为妇女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要在政策、资金等多方面支持妇联创办经济实体,壮大实力。四是妇联组织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根据不同妇女群体的需要开展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以自身的积极努力提高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的地们,更好地促进妇女工作的发展。您所在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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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师生的生活条件有待改善
目前由于我校校 紧张,仅能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教师中午就餐条件简陋,远
路的学生只能自带干粮。这一点有愧于师生,受现有条件限制,校 远不能满足
广大师生教学和生活的需求。
  (二)、教干教师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近一年来,广大教干教师工作积极性、工作能力虽然有了提高,但是与如今教育
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部分教干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依赖心理
强,不能大胆、自主、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教师安于现状,勇于探索创新的思想
意识不强,参与教科研意识不强,以至于我校近年来没有出现几位业务骨干及名
师。下一步教干教师的培训学习、奖惩措施,以及管理制度完善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两类人员积极性不高, 学校管理和发展带来困难。一类是以往进入免聘
圈的老教师,持有免聘的“保险”心理,工作中倚老卖老,不思进取、消极怠工,工
作完成质量差,往往拖了学校整体工作的后腿。二类是年轻教师(中级以下职称)
,持有晋不上职称的“绝望”心理,工作中对己要求不严,不求上进。两类人员不仅
学校管理带来冲击,而且 学校风气带来不良影响。
总之,我校的各项管理己初步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我们继续朝科学化、精细化方
向努力。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领导的管理水平,建立健
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学校日常管理。我们相信,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大力
支持下,在学校全体师生的通力合作下,我们学校争取用一到两年的时间成为学
生乐学、教师善教、社会高度认可的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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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的组织制度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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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组织部门的工作主要分两大块,一块是党的干部工作;一块是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其中组织制度是党的建设的根本,带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人武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两个方面的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组织处工作的主要职责。今天,我和同志们共同交流和研讨这两个方面的内容。
&&& 一、党的组织制度建设 &组织&一词最早见于意思是:经纬交错,织成布帛。现代的意思有二条:一是用作动词,即安排分散的人或事物,使其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整体性。一是用作名词,即按照一定的宗旨和系统建立起来的集体。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其力量所在,优势所在,都在于组织。而要严密地组织起来,靠的就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组织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一定的组织形式组织起来的有机整体。党的组织制度是以党规党法形式固定下来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用以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制度及党内选举制度;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等。其中,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的组织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和最根本的制度。其他各项制度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不同领域、不同方面的具体化,是依据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制定的,也是对民主集中制的丰富和完善。这些,构成了党的组织制度的基本框架。党的组织制度是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力,实现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工作。
&&& 1.党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伴随着无产阶级政党的出现和发展逐步形成和确立起来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无产阶级政党时,对党的组织原则作过许多论述,奠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思想。列宁在创建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过程中,于1905年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概念,并把它规定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后来,列宁又把这个原则推广到共产国际的各国党,提出&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我们党从一开始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1927年通过的第三次党章修正案,首次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从此,我们党的历届党章都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十四大党章在总结建以来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及改革开放十几年来的实践的基础上,把民主集中制概括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并规定了六项基本原则,从而使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更加完备。这些基本原则是:(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条原则即通常所说的&四个服从&,是1938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的。&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这一原则的核心是使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真正代表广大党员的意志,具有真正的权威。它要求党的领导机关必须按严格的程序由党内民主选举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党员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更不允许少数人随意指定的现象出现。(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一原则,明确了党的代表大会在党内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党的基本领导体制,以及赋予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以必要的权力;明确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之间的关系。这一原则是实现党的集中统一的领导的重要保证。(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这条原则是正确处理上下级组织之间关系的准则,是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在党内生活中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的成功经验,是进一步规范上下级关系的基本要求。(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这条原则是党的基本领导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党的领导制度上的体现和应用,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党内事务的重要制度。(6)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威信。这条原则是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人同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经验总结。把这项原则作为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载入党章,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还是第一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上述六条原则,充分体现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体现了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纪律的辩证统一。它正确反映了党内各种关系,包括党的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党的下级组织和上级组织、党员个人和党组织、党的中央和下属各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反映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的组织建设的规律,是我们党几十年来实行民主集中制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制度的根本依据,是全党必须遵守的组织纪律。
&&& 2.党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性的制度。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始终坚持实行这种制度。历史实践证明,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加强党的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有效实施,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促使党的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政治生活更加正常化以及进一步提高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代表大会,是按照党章规定,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集所属单位党组织选出的代表参加,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选举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的会议。党的代表大会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党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精神主要有以下六点:(1)各级党代表大会是本级党的最高领导机构,同级党的组织必须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2)地方及基层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必须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会议期间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大会选出的主席团负责。(3)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遵循法定人数原则、一人一票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代表之间平等原则、差额选举原则、代表表达意志不受限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选举产生党的领导机构。(4)出席会议的代表必须由所属党的组织按照有关规定选举产生。(5)大会要注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民主程序,正确集中多数代表的意见,确保大会实现科学决策。(6)各级党代表大会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期限,按期召开。按照党章规定,全国党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内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章;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基层党代表大会还应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党代表大会的具体称谓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1)表明是中国共产党。(2)与会代表所代表的区域范围,如某某市和某某单位。(3)累计排列次数,即从第一次党代表大会起累计数,如第三次、第四次。(4)会议形式,即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的具体称谓的组成原则与党代表大会基本相同,即由党派名称、哪一级或哪一个单位的领导机关、哪一届的或是哪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四部分组成。党代表大会的&次数&和委员会的&届数&是相对应的。党代表大会延期其委员会的届期也相应地顺延。依据党章规定精神,在排列党代表大会&次数&和委员会的&届数&时要把握以下几点:(1)对区划调整而单位名称没有变化的,党代表大会&次数&和委员会的&届数&均应连续排列。(2)对区划没有变化,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其党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次数&和&届数&均应重新排列。(3)基层党组织凡是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单位,其党的代表大会和由其选出的委员会原则上可以排列&次数&或&届数&。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一般情况下均不排&次数&和&届数&。&次数&和&届数&的数字表示一般不用阿拉伯数字,均用汉字。比如&第七次&一般不能写成&第7次&。关于党代表大会常任制。1956年召开的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曾决定,县以上各级党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并于1958年召开了党的八大二次代表大会,全国也有2000多个地方党委召开了实行常任制的党代表大会。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被搁置了。从1989年开始,黑龙江省的林甸、肇东和浙江省的椒江、绍兴等市县进行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我市将在乡镇和国企中组织开展试点工作。这些试点紧紧围绕充分发扬民主,发挥党代表大会的作用等方面进行了探索。(1)改革党代表大会制度。党代表大会实行常任,代表也实行常任,任期与大会届期相同。届期内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届中召开的党代表大会的职权除党章规定的党代表大会职权外,还规定其对上级党委任命的两个委员会的委员进行追认表决,对两委委员进行信任投票,听取两委提请的其它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2)改革会议程序和代表活动方式。①代表提前活动。会前一至两周,按区域或行业组成代表团,让代表提前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酝酿讨论两委委员建议名单。在届中每年一次的党代表大会还提前审议两委委员述职报告。同时组织代表征求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对市、县委工作的意见。②完善大会发言程序。在分组审计报告的基础上,一些地方还在大会增加了代表自由发言的日程,并组织代表有针对性地就本地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在大会进行发言。③在对候选人书面介绍提请代表酝酿的基础上,还组织两委人选逐一同代表见面,作表态性发言。④对决策重大问题特别是重大的经济问题实行记名投票。(3)强化了大会的监督职能。届中每年召开一次的代表大会听取审查两委工作报告,对两委委员进行信任投票,规定不信任票超过半数的委员应提出辞职。建立代表对班子成员进行质询的制度。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征求代表的意见,生活会的情况及整改的情况及时向代表反馈。关于党的代表会议。党的代表会议是由中央或地方各级党委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并召集由所属单位各方面党员代表参加的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的会议。包括5层含义:(1)党的代表会议只能由中央或地方各级党委召集,党的基层组织不能召开代表会议。(2)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代表会议,不受时间限制。(3)召集代表会议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会议由党的委员会领导。(4)召集代表会议的党委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代表的构成并依据有关规定确定代表的产生方式。(5)代表会议的职权限于讨论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重大问题,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党的代表会议和党的代表大会,在地位、职权、代表产生办法、会议间隔期限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
&&& 3.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俗称&党委制&,即党的集体领导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方面,是党的根本领导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党委领导活动中的具体运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要求党委在对某一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并付诸实施时,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路线和思想路线办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党委会在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条基本原则:(1)在党委内部各成员之间只是分工不同,书记负有更重大的责任,与委员是同志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2)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决定,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领导集体一经作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改变。(3)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全体委员必须无条件遵守,按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4)党委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如双方人数接近时,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下次再议;如仍不能作出决定,应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示裁决。任何人不得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5)所有党委成员共同对党委的工作负责,工作中要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信任、互相谅解。所谓集体领导,就是在党的领导工作中,一切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更不允许个人专断。领导干部个人分工负责,就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委集体领导下,根据集体的决定和个人分工,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认真负责地承担起自己分管的工作。为了执行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三点:(1)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在党委班子中,书记作为&班长&,担负着组织党委的活动和处理日常工作的主要责任。他们应当善于总揽全局,把握住方向性、原则性的问题;善于处理各种矛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具有宽阔的胸怀,能够听取和采纳各种意见;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做到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党委讨论问题时,书记要创造条件让大家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真正做到知无不言,并善于集中大家正确的意见作出决定。在讨论中,如果发生意见分歧,只要不是紧急问题,就不要急于进行表决,或者强行作出结论,以便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和沟通后,求得班子所有成员的真正共识,再作出决定。对于时限性较强需要尽快作出决定的事情,则必须果断拍板,切不可久议不决,贻误时机,耽误工作。(2)党委成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成员是集体的基础,没有每个成员,集体也就不存在了。所以,每个党委成员都肩负着重大的责任,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意识和能力。一方面,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关心全局工作,不能只关心自己分工的事情,而对全局的事情不闻不问;另一方面,又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负责地、创造性地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对集体决议如果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无条件地执行集体作为的决定。(3)要加强党委班子的团结。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新的生产力。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都要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领导班子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谈心,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化解和消除不团结的因素和问题。班子的每个成员都应有宽阔的眼界和胸襟,遇到不同意见应坦诚相见。要顾全大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要在班子内部树立讲党性原则,比奉献精神,团结共事的良好风气,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共同努力把本职工作完成好。
&&& 4.党内选举制度(1)党内选举的范围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这一规定,基本上明确了党内选举的范围。具体说,党内选举的范围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部分代表,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会议的部分代表,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2)党的委员会的任期根据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基层党组织的任期规定如下:(1)乡镇、街道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村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2)企事业、科研院所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3)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期3年,机关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4)高等院校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系级单位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5)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任期参照支部委员会任期执行。(6)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应报上报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3)党内选举的基本原则 ①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党章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党内决定问题的基本原则,也是党内选举必须严格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一,这一原则贯穿于党内选举的全过程。凡是选举出席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无论是候选人的酝酿、提名、确定,还是预选或者正式选举,都必须严格遵循少数服人多数的原则。第二,不管是采取什么形式进行选举手都必须严格遵循这一原则。党内选举采取的会议形式主要有: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党员大会、党委全委会。第三,不管采用什么办法进行选举,都必须严格遵循这一原则。党内选举有差额选举和等额选举,差额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取等额或差额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无论采用哪种办法,选举时都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内选举只有严格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才能真正体现多数选举人的意愿,保持党组织的团结和思想上、行动上的一致。 ②按照规定的范围实行差额选举原则。所谓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不等额选举。实行差额选举的范围是: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党代表会议的部分代表,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委,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员,以及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也有利于促使被选举人增强革命事业心,密切联系群众,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有机地结合起来。 ③无记名投票选举原则。无记名投票就是指进行投票选举时,选举人在选票上不公开署名,这是党内选举的一条重要原则。采用无记名投票的选举方式,投票的内容除了选举人自己知道外,别人都不知道,这样可以免除选举人的顾虑,便于对被选举的人进行分析、比较和挑选,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防止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④直接选举原则。直接选举就是指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由党员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党的支部、总支部和党员人数不足500名或党员人数虽超过500名但驻地比较集中,又便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或选举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代表,都应召开党员大会,由党员直接参加选举。直接选举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较多的了解和直接参与的机会,更能体现党员的意志,选出的领导成员和代表更有群众基础。各级党组织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 ⑤间接选举原则。间接选举是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由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的代表。间接选举是相对于直接选举而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代表,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的代表,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部分党的基层委员会等,一般都是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间接选举产生。 ⑥党委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由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原则。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其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是党章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党内选举应遵循的原则。党章规定:&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在执行上述选举原则时应注意:第一,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需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第二,在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组织指派的常委、书记、副书记不必再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第三,党的各级委员会特别是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必须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而不能采取由委员会协商分工的办法确定。第四,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4)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选举。&党的地方各级组织进行选举时,无论是进行预选,还是进行正式选举,都必须执行这一规定。这里所指的应到会人数分别是指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取得代表资格的党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经选举的委员会确定的党代表会议全体代表;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党的基层组织进行选举时,无论是换届选举,还是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代表都必须执行这一规定。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 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5)确定当选人的规定和弃权票的计票方法确定当选人时应注意:(1)当选人获得的赞成票,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必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这两种不同的规定不能相互代替。(2)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选举,确定当选人了律按一律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一般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这里的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是指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最后几名因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只能就票数相等的几名被选举人进行重新投票。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重新投票,只是第一次选举的补充。因为第一次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了应到(或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已经取得当选资格,只是由于应选名额的限制,不能全部当选,才进行重新投票的。所以,重新投票时不必再要求得赞成票必须超过有选举权人数半数,只以得票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关于弃权票的计票方法。在党内选举中,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弃权票。选举时投弃权票,也是选举人表达自己意愿、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方式,应当得到尊重。一般来说,投弃权票是表明选举人对部分或全部选举权利的放弃,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但在实际操作中,对投弃权票后能否另选他人的问题,各地做法不尽相同。一种做法是把弃权票与反对票一样对待,投弃权票后可以另选他人,只要选票上的赞成票数不超过应选名额,即认为该选票有效;另一种做法是把弃权票看作是对某一票(或几票)权利的放弃,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选票上赞成票不超过应选名额减去弃权票数的差,即认为该选票有效。在选举时,这两种做法究竟采用哪一种,在制定选举办法时应作出明确规定,经多数选举人通过后执行。应当指出的是,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办法,减少投弃权票的数量。一是对选举人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慎重对待自己的民主权利,正确认识行使权利与搞好选举的关系,不要轻易投弃权票。二是搞好候选人情况介绍,避免因对候选人情况不了解而投弃权票。
&&& 5.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是基层党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集中体现,是加强党风建设,增强党组织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主要方法和途径,是党的建设中的一项带根本性、长期性和连续性的基础工作。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 (1)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大会包括支部党员大会、总支部党员大会、基层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之一。关于党员大会召开的次数,中央没有统一规定。各地从实际出发,一般性地作了一些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召开的次数;总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基层党委的学咒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1)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制定贯彻落实措施;(2)讨论和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3)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4)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或撤销支部委员;(5)接收新党员;(6)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开好党员大会要把握好的四个环节:(1)会前要作好充分准备。要尽早确定好会议的内容和要求,并先通知全体党员,让大家作好准备。(2)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对所要讨论的事项和拟作出决定的问题要组织党员认真讨论,允许发表不同意见。要形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良好风气。党员在讨论问题时发表的意见只要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原则,就不能抓辫子、打棍子、戴帽子。(3)讨论决定问题,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办事。(4)决议形成后,每个党员都要坚决服从,认真执行。党员如果对大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在下次会议上继续提出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决议没改变之前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党员对讨论决定的问题不了解情况,难以发表意见,可以弃权。弃权的党员同志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服从党员大会决议。
&&& (2)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内容。概括说,就是讨论研究如何结合本支部实际,完成好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各项任务,讨论研究如何更好地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做好支部各项工作。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支部大会决议和保证本单位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方法、步骤、措施,并组织落实。(2)研究日常的党员管理、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等各项工作。(3)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4)讨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情况,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5)掌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问题,适时给予指导。(6)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问题。
&&& (3)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是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形式,是党小组完成所担负工作的重要途径。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开一次。如果需要,次数可以增加。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是为了便于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他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而划分的。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党小组会应围绕如何更好地完成党小组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召开。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条:(1)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党员进行各种内容的学习。(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分析群众的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研究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接收新党员。(6)协助支部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鉴定工作,讨论对违纪党员纪律处分。(7)按照支部的统一安排,酝酿支部委员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代表候选人,改选党小组长。(8)其他需要党小组会议讨论或落实的问题。每次党小组会的具体内容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近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
&&& (4)党课制度党课教育是基层党组织采用授课方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这是我们党在长期党员教育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员教育方式。党课一般一两个月讲授一次。党支部应在每年年初制订出当年的党课教育计划,安排好党课时间、内容、教员、场地等。
&&& (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是指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必须参加领导班子单独定期召开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生活会。1990年,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2001年,中纪委、中组部又借鉴&三讲&教育活动的经验,专门下发了《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认真执行这一制度,有利于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对于实现党的正确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①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次数和时间。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由原来的一年召开二次改为一年召开一次,时间安排在4至8月间。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②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会前,党委(党组)可以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在此基础上,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一般应提前15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上级党组织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回复。组织好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相关内容,学习党的有关文件。时间一般安排3天左右,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都要认真阅读规定的篇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如实进行反馈。会前,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原汁原味&地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并向上级报告。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津情况,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同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分别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涉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增进了解,互相帮助,化解矛盾,加强团结。 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指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以党委组织部门为主。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认真做好协调和具体工作:①负责起草民主生活会的方案并做好通知工作;③派人直接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听取意见,面对面指导:②负责将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向党委和上级党委综合报告;④坚持抓好民主生活会通报制度。对民主生活会开得好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及时通报表扬,以点带面。对民主生活会开得差的单位也要及时通报批评。 ④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和主持。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委(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以身作则,做到带头会前认真学习,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班子成员畅所欲言;会后带头整改。 ⑤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的整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后,必须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这是保证民主生活会真正解决问题的重要环节。要在认真查摆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的问题,应由本级党组织解决的,制定出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制定的整改措施必须具体,责任到人,限期完成,并在下次生活会上对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每次民主生活会,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要向上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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