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低保户住院报销去民政局办理医疗报销要带什么证件?

河北:低保申请不经集体听证 民政部门不受理
日 14:52:05
  新华网石家庄11月9日电(记者齐雷杰)为增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河北将在全省全面推进“阳光低保”制度。今后,乡镇、街道办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居民低保申请。对低保申请户,不经集体听证通过,民政部门不受理。
  “阳光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操作、阳光运行的一种管理运行模式。按照河北省近日出台的《全面推进阳光低保的指导意见》,2015年,全省将实现各行政区管理地域和管理对象100%阳光低保双覆盖。今后,所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都要实行阳光申请、阳光核查、阳光听证、阳光公示、阳光审批、阳光发放,以全面公开促公平公正。
  意见明确,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若无正当理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不得拒绝受理;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保险机构,将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等信息,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杜绝“开豪车吃低保”等不公现象。第A13G版:广州新闻·民生热点
昨日起重大疾病困难群众可去人寿网点报销医疗费
政府今年投入1500万元购买服务,全市20万困难群众受惠
  羊城晚报记者&张林&实习生&赵阳欢&通讯员&王福军&文燕媚&黄琦  12月12日,广州市民政局会同财政、人社、卫生等8个部门颁布实施了《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今年约投入1500万元,对11类、近20万名困难群众实施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  昨日,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项目新闻通报会宣布,市民政局会同社保、卫生、人口计生、工会、妇联和残联等部门对20万救助对象建立信息数据库和医疗救助档案,全面跟踪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情况,防止骗保现象发生。  从昨日起,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可带齐资料,在3个月内去救助经办机构中国人寿保险广州分公司101个服务网点办理报销手续。  医疗救助最高额度:多层次总计33万元/年  据市民政局副局长易利华介绍,12月3日,市民政局通过招投标选定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承办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工作。商业保险医疗救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方式,今年约投入1500万元,对近20万困难群众群体实施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  相对于现行的医疗救助政策,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将救助范围扩大到了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员、智力精神残疾人、有伤害或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本市精神病患者,增加了精神病患者救助和精神智力康复治疗等救助项目,加大了对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的救助力度。  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救助对象每一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年度的医疗救助累计限额为15万元。在广州市医疗救助体系下,广州市困难群众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医疗救助33万元(含基本医疗救助4万元,重大疾病医疗救助10万元,临时医疗救助1万元,慈善和应急医疗救助3万元)。&  运作方式:对救助对象采取浮动管理  据市民政局救助处负责人李志雄介绍,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的对象包括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政府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非本市户籍的困难大中专学生、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智力精神残疾人、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员、由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送院治疗的伤害自身和危害他人的本市精神残障患者、特殊困难人员等11类人群,全市共约20万人。  李志雄说,商业保险医疗救助与一般的商业性保险不同,将对救助对象采取浮动制管理。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注重政府购买的方式和受助者的身份,而不是受助者有没有购买该保险。“比如,今年1月份某人是低保户,政府帮他购买了商业保险医疗,如果到了3月份,他发了财,不属于低保范围了,那么他就不能再享受商业保险医疗了。反过来,如果某人1月份不是低保户,但是6月份变成低保户了,他就能享受商业保险医疗。”  李志雄指出,救助对象一般应在医疗费用发生后3个月内(康复治疗或训练费用可每季度办理一次),到中国人寿保险广州分公司服务网点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将按医药费发生时间计算救助对象是否符合救助的条件。  商业医保:共设四类救助项目  据介绍,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共设定了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专项救助和特殊救助等4种类型的救助项目,救助对象每一个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年度的最高医疗救助累计金额不超过15万元。&&&  其中,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除了享受19种重大疾病门诊救助每年1万元外,还可单独享受24种慢性疾病每月100元的门诊救助;普通门诊救助按80%的比例予以救助,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救助比例为100%,每一保险年度最高不超过1万元,当年累计,不滚存;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且家庭人均纯收入在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持证困难精神、智力残疾人(不含已享受政府其他康复训练资助待遇的对象)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训练,个人负担的康复费用由商业保险按60%比例支付,每月最高支付限额800元;由所在单位或公安机关送院治疗的本市户籍精神障碍患者,其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扣除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资助后,按80%的比例救助。  如何报销?带齐七件去人寿网点办理  据介绍,中国人寿保险广州分公司已在全市设立了101个服务网点。在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初期,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从昨日起,带齐七证件,就近到中国人寿服务网点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办理医疗救助费用零星报销(也可到任何一个网点办理)。  另外,对于网点较少的边远农村,市民政局将会同中国人寿充分利用村、镇一级民政工作平台,代受理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申请。  明年上半年,市民政局将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指导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研发建立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管理系统,对住院医疗救助费用进行记账减免,减轻困难群众垫付压力,提高医疗救助的可及性。  如何防骗保?资格认定和信息入库双保险  如何防止骗保行为发生?据介绍,有关部门将用资格认定和信息入库“双保险”来规范。  资格认定方面,要求依托经济核对系统,规范救助资格认定。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所规定的11类救助对象中,低保、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救济身份已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但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员(失独家庭人员)、困难职工家庭成员、智力精神残疾人等困难边缘人群是否符合救助条件,需要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  为此,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员等困难边缘人群应向民政部门提出家庭收入核对申请,授权民政部门利用我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对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核查,以确认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保证救助的公平公正。  信息管理方面,李志雄说,市民政局将会同社保、卫生、人口计生、工会、妇联和残联等部门,按照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建立20万救助对象的信息数据库和医疗救助档案,全面跟踪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情况。  “也就是说将困难群众的信息全部集中起来,将来某个人刷卡或就医时,他的身份就被认定,我们在信息库里就可以看到。如果某人想进入或者退出低保户范围,必须经过县区级民政部门,那么他的信息就可以直接进入系统,也可以及时根据实际来变动信息,不符合标准的人员就享受不了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完全由系统来分辨,这样可以保证公平、公开、公正。”李志雄表示。  十个工作日内钱入账户  今年54岁的天河区市民杨女士是肢体二级重度残疾人,身患狼疮性肾炎、糖尿病和高血压等多种疾病。杨女士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请了19种重大疾病门诊救助。  今年12月19日,杨女士在广东省中医院门诊治疗狼疮性肾炎,总花费1200元左右,个人负担医疗费用633.8元。杨女士说,以前她每个月为了治病,如果没有各种医疗保障,需要花3000元钱,但她的退休金每月只有2000元左右。“今年一月份,我因为患有肾炎而住了一个月的医院,住院每晚就要花120元,那次住院总共花了十万元,我自己垫付了6万多元。我哪有那么多钱,所以亲戚也帮我付了一部分,半年之后才去报销。刚才有人告诉我以后在窗口办理报销就可以直接划款了,我非常期待。”  23日上午,杨女士来到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某营业网点办理报销手续。工作人员说,如果杨女士的资料经公司审批通过,三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杨女士能够予以报销的金额,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就会将钱划入杨女士的银行账户。  提&醒  报销要带齐七件  广州市医疗救助体系以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为主体,以商业保险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和应急救助为补充,为困难居民和因病致贫者提供实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多层次解决他们最基本、最迫切、最现实的看病难问题。  商业医保报销要带齐七件:  1.病人户口簿(年度内首次申请须提供复印件);2.救济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诊断证明;4.医疗费用发票或加盖社会保险机构(医疗救助机构)业务用章的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5.门诊医疗费用清单;6.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结算单或医疗费用清单;7.银行存折及复印件。  年度累计限额3万元/人,到区(县级市)慈善会申请。  广州市医疗救助体系简图  困难群众  其他人员  低保、低收入、五保、三无、重残、政府供养人员、困难学生等  因病致贫的本市居民  资格审核  资助参保参合  到街、镇民政部门申请  到街、镇民政部门申请,授权进行家庭收入核查  基本医疗救助  门诊、住院救助,年度累计限额4万元/人,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或到街、镇民政部门申请零星报销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医疗救助年度累计限额超过4万元的本市居民,可到市医疗救助服务中心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  商业保险补充救助  临时医疗救助  慈善和应急医疗救助  年度累计限额15万元/人,到各区(县级市)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网点申请。  低保、低收、五保、三无人员,可到街、镇民政部门申请临时医疗救助,年度累计限额1万元/人。  制图/何晓晨
张林、赵阳欢、王福军、文燕媚、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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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看民政局解读低保政策
华龙网张畅
梁平县的群众在解低保政策 记者 张畅 摄享受低保一般以家庭为单位,而非以个人的收入为依据。而且低保家庭收入中的赡养费,是按赡养义务人家庭月人均收入扣除当地低保标准后的20%计算。这不,重庆梁平县龙云镇东风村的罗书益老人,就享受到了低保政策。符合低保条件 政府主动为其申请低保“我儿子有工作,因此以为不能申请低保。”10月15日,记者随2014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组走进梁平县龙云镇东风村的罗书益家。今年69岁的罗书益去年干农活时,摔断脊椎现瘫痪在家,其妻汤兴芬也已61岁,无法干重体力活。儿子在成都打工,每月工资也不固定。“老人家,你儿子在成都打工,没和你们住在一起,每月只需付赡养费,而且你属于卧床人员,因此仍可享受低保。”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尽管他们没申请低保,但因符合低保申请条件,因此民政部门已经主动为他们申请了低保金。预计,本月低保金就会发放下来,届时罗书益和他妻子两人每月会有近400元的收入。又因罗书益的治疗需花大量医药费,重庆市民政局又给了罗书益两万元临时救助金。基层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 要先登记“有些困难群众认为申请低保丢人,有些非困境群众却冒领低保。”梁平县民政局介绍,为了让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其他人不应保坚决不保,梁平县制定了基层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度,有效杜绝了“关系低保”、“人情低保”等现象,并通过对低保对象的信息调查,清退了不符合低保条件者2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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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3号)和成都市委、成都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委发〔2010〕17号)精神,设立成都市民政局,为成都市政府工作部门。外文名Chengdu City Municipal Civil Affairs Bureau副局长叶雪梅、崔玲、刘永昌地&&&&区成都市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委发〔2010〕17号)精神,设立成都市民政局[1](以下简称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涉外及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及管理职责。
(二)增加或加强的职责。
1.增加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职责。
2.增加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职责。
3.加强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职责。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民政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变更、注销以及年检工作;监督管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负责查处未经登记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申报和褒扬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伤残评定;监督、指导全市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以及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四)监督、指导军队(含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就业工作。
(五)组织拟订救灾政策并协调全市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监督管理国家、省和市本级救灾款物;指导救灾捐赠。
(六)负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监督全市救助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各类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老龄、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群体权益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七)负责全市基层政权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市殡葬管理、收养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婚姻、违法丧葬行为,指导婚姻登记机构管理工作及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指导全市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涉港、澳、台、华侨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九)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市)县排列顺序的审核报批;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十)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设施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对社会福利机构的认定和管理;监督管理社会福利企业;负责市本级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监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民政政策研究和调研;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民政信息管理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民间组织管理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负责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指导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建设,监督其依据章程开展活动;指导区(市)县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工作;监督管理上级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办事机构;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优抚处。参与起草我市优待抚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申报和褒扬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伤残评定;监督、指导全市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以及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四)双拥工作处(挂成都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参与起草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组织开展全市双拥宣传教育和共建活动;协调军地之间重大事宜及纠纷;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安置处(挂成都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组织拟订军队(含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的政策、计划并牵头实施,监督管理分配安置经费;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就业工作;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监督军队离退休人员“两个待遇”的落实;承担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救灾处(挂成都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组织拟订救灾工作政策,牵头组织全市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自然灾害情况的查勘、核实、申报和灾害期间灾民转移安置、灾后救济工作;监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指导国内外专项捐款捐物工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拟订全市基层政权建设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市)县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指导村(居)委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监督、指导村(居)委会村(居)务公开工作;牵头拟订全市社区服务发展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
(八)区划地名处(挂成都市勘界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地名管理相关政策;承办市域内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划名称和区(市)县排列顺序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市地名审核、报批、管理及标准地名推广使用;指导区(市)县行政区域调整、地名管理和县、乡两级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承担市勘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老龄、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会福利机构的认定和管理;监督管理社会福利企业;负责市本级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成都市慈善总会工作。
(十)社会事务处。拟订全市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监督、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公墓管理,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负责涉港、澳、台、华侨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规划财务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民政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民政事业经费及局机关行政经费的日常管理;监督管理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民政专项经费;负责全市民政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市级民政工程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十二)社会救助处。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体系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负责跨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的协调工作。
(十三)人事处(挂社会工作处牌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外事、统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纪检监察处。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市民政局机关配备行政编制7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正处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8名。
(二)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2名。
(三)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统一按成委发〔2010〕17号文的相关规定聘用和管理。
(一)成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挂靠市民政局管理,下设综合处、事业发展处、宣传教育处,配备事业编制13名,其中: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1名,副主任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3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
(二)将原成都市民政局执法大队更名为成都市民政局执法支队,为市民政局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行政执法机构,配备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10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1名。
(三)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3]
六级伤残军人医疗费如何解决
内容:1-6级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障办法是按照四川省(川民发〔号)执行的,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四川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为切实保障退出现役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以下简称残疾军人)的医疗待遇,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残疾军人按照属地原则,结合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加残疾抚恤关系所在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二、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所在单位无力参保的、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由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统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单位缴费部分,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财政安排资金;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代收后一并缴纳。
残疾军人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由所在单位帮助解决;单位无力解决的、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经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的财政安排资金。
三、残疾军人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医疗补助是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补充医疗保障,各地应按照“现有的医疗待遇不降低”的原则,根据以下补助范围和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补助办法,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一)住院费。残疾军人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所产生的费用,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内的药物、诊疗和服务项目中由个人自负部分,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额,在医疗补助封顶线以内的,给予医疗补助;
(二)门诊费用。原则上由个人帐户支付,超出部分中,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内的费用,给予医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根据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和财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测算制定,要切实保障好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医疗待遇,一至四级残疾军人补助比例不低于80%,五、六级残疾军人补助比例不低于60%;
(三)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残疾军人所在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残疾军人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予以支付;无工作单位的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标准列入医疗补助,由负责医疗补助的部门支付。
四、医疗补助所需资金由残疾军人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残疾军人医疗费实际支出和原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测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各地要管好用好医疗补助的资金,保障残疾军人现有的医疗待遇不降低,尤其要对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给予政策倾斜。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桂溪街道锦城大道366号成都市殡仪馆[4]
工作职责 殡仪、殡葬服务
机构设置 业务科、人教科、计财科、办公室
成都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成都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中国成都SOS儿童村
成都市慈善事业发展办公室
成都市民政工业公司
成都市光华村第一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成都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简介
成都市救助管理站
成都市精神病院
成都市草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成都市永丰军队退休干部休养所
成都市百花军干三所
成都市百花军干二所
成都市民政事务中心
成都市百花军干一所
成都市百花军干四所詹庆
成都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人事处(社会工作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民间组织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分管成都市民政事务中心的社工工作。詹庆同志不在岗位时代理其职责。
协助局长分管规划财务处、优抚处、安置处(成都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双拥工作处(成都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成都市军退中心、成都市百花村第一干休所、成都市百花村第二干休所、成都市百花村第三干休所、成都市百花村第四干休所、成都市草堂干休所、成都市永丰干休所、成都市光华干休所、成都市茶店子干休所、成都市民政事务中心的烈士陵园管理工作。邱伟同志不在岗位时代理其职责。
协助局长分管社会救助处、救灾处(成都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事务处,分管成都市救助管理站、成都市殡仪馆、成都市民政事务中心的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崔玲同志不在岗位时代理其职责。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区划地名处(成都市勘界办公室),分管成都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成都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成都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成都市儿童福利院、成都市SOS儿童村、成都市精神病院(成都市按摩医院)、成都市民政工业公司,并负责联系成都市慈善总会。周良华同志不在岗位时代理其职责。
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纪检监察处,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民政工业公司下属企业遗留问题。刘永昌同志不在岗位时代理其职责。[5]日,市政府目督办组织市民代表到金堂县检查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土坯房改造情况及养老服务推进情况。市政府目督办主任苏雪萍及民政部门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市民代表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赵家镇莲墩村聚居点建设情况及云绣农村互助养老院运行情况。每到一个点位,市民代表们都认真观察、听取汇报并仔细询问点位的建设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市民代表对金堂县民政部门负责的为民办实事工程完成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委、县政府及民政部门对土坯房改造工作及养老服务发展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且目标明确、规划清楚、措施有力、真正把好事办好了,实事办实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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