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检局为什么不提倡机动汽车油改气的利与弊

质检总局出台征求意见稿
叫停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行不?
汽车行业协会:不合法和改装乱象是叫停原因 出租车主、私家车主:以后咋办呀,再改回去?
  现在依然有很多私家车在进行油改气  河南商报记者 邓万里/摄&&河南商报记者&王艳艳&李兴佳&&早在11月份,业内就盛传国家层面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而在12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的正式文件终于落地,至此,拟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的消息坐实。&&算账&&1罐气顶5罐油&&两年半前,私家车主老张的车经过“油改气”后,贴上了“燃气车”标志,有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的车用气瓶使用证。&&听说政府部门要叫停在用机动车“油改气”,他很是想不通。在他看来,“油改气”有一系列实惠:“最大的好处,便宜呗!虽然油价一直跌,但还是没法与天然气比,我开的1.4排量、80缸的轿车,气价70元一罐,长途能跑350公里,同样的距离,换成燃油的话,得用5罐的容量。”&&从环保角度来说,老张也认为他们贡献不小,“据环保部门数据,同款式的桑塔纳,10辆燃气车排放PM2.5的量,仅相当于1辆燃油车的排放量。”&&更让老张欣慰的是,他的车曾遭遇交通事故,他当时担心会因为油改气吃亏,“没想到因为是正规改装,最后还是获得了法庭的支持和保险公司的理赔。”&&车管所&&私家车“油改气”后通不过年审&&虽然法庭认可“油改气”车辆,但让老张愤愤不平的是,为啥车辆在年审时却被亮红灯?!&&“郑州‘油改气’车审一直没放开,每次得多掏200元钱给‘黄牛’。”老张很不理解郑州市对“油改气”车辆的矛盾态度,平常正常上路行驶交警不查,年审的时候却通不过。&&郑州市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明确对他说,他的车不可以进行相关的变更登记。&&昨日,记者也联系了车管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郑州市政府有规定,除了公交车、出租车之外,私家车不允许“油改气”,改了不能通过年审。&&“如果叫停‘油改气’的背景是考虑安全因素,那出租车和公交车改气后的安全问题大,还是私家车的问题大?”另一私家车主邓先生反问,为什么改气后的公交车和出租车都能通过?&&观点&&不合法和改装企业乱象或是叫停原因&&河南省汽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蒋贡敏将油改气称为“不合法”。&&征求意见稿开头也开门见山指出,“在用机动车‘油改气’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的相关规定。”&&此次拟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看来,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油改气’改装厂存在的行业乱象”。“因为涉及易燃性的安全问题,有一些改装企业不具备资质。”&&郑州市一共60多家有资质的“油改气”企业,在蒋贡敏看来,其中包括日产、宇通等知名品牌企业。“但还有很多小工厂是没有资质的,通过熟人只要获得了出租车公司和天然气公司的认可,就可以成功改装。”&&&影响&&传闻导致顾客量少了80%&&昨日上午,在郑州市大学路与长江路交叉口附近一家“油改气”改装点,两名工人正在对一辆轿车进行改装。&&“这个消息上个月就传出来了,该改的还改,而且都还在正常发证(车用气瓶使用证,有证到加气站才能加气)。”这家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毕竟只是个征求意见稿,肯定不会一刀切的。”&&而另一家企业的负责人马先生一点都不乐观。“眼下这个行业确实不好干了。过去一天能改好几辆车,这段时间有时连续几天都不开张。”他坦言,自从听说要出台征求意见稿后,“几乎就没生意了,减少了80%。”&&出路&&从业人士谋变,行业联盟声讨&&焦虑的不只是改装企业,已经改装过的车主同样显得不淡定。&&“如果真的叫停,那以后我的燃气车售后去找谁?车用气瓶服役到期后,还能不能换新气瓶继续用天然气?”私家车主邓先生称。&&记者采访了两个出租车司机。他们说政策不可能落地,郑州95%的出租车都油改气了,叫停后,加气站怎么办?改气的成本一辆车将近1万元,难道不让运营了?&&郑州市质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郑州市有资质的“油改气”厂家60多家,加气站42家,取得车用气瓶使用证的改装私家车37699辆,改装出租车24574辆。&&有行业人士提出,应鼓励发展双燃料机动车。&&“国内‘油改气’行业人士已经联合起来向国家有关部委提交建议,以阻止征求意见稿的落地。”一“油改气”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国‘油改气’行业协会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今天已经召开,大家现在正在搞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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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关于机动车“油改气”的博弈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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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钱、环保,多年来很多机动车车主选择“油改气”。然而,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委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叫停机动车“油改气”,各方舆论争议不断,业内生意骤降,不少企业几近倒闭。
“油改气”行业为何命运如此多舛?该行业存在哪些问题?最终何去何从?
在市场与政策的博弈中顽强生长
“‘油改气’的问题很有意思,一方面是政策的限制,另一方面却是市场的不断扩大。”吉林省社科院经济所退休研究员、节约网创办人李晓群2月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油改气”,就是给常规燃油车加装一套燃气供给系统,车主可以在烧油和烧气之间自由转换。据业内人士介绍,1999年左右,“油改气”行业兴起,自2005年起,国际油价从20~30美元/桶一路飙升至100美元/桶上方,该行业也进入发展高峰期。
“就说去年这个时候吧,93号汽油大约7元/升,天然气是4.42元/立方米,一般1.1立方米天然气的效能与1升汽油相当,‘油改气’后,每百公里最少可节省30元燃料费用,一天跑400公里的话,就能省120元钱。”长春一位出租车司机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
由于可大大降低用车成本,在油价高歌猛进的年代,很多私家车主加入了“油改气”大军。有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我国天然气汽车的保有量达到300余万辆,其中个人“油改气”的,约占半壁江山。
强劲的市场需求,令“油改气”企业遍地开花,但在很多地方,这一市场只能在“地下”繁荣。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如违反规定,将给予一定处罚,且不予年检。由此,各地一度普遍出现一个奇怪现象—质监部门为正规“油改气”企业发放了许可证,交管部门却在对“油改气”私家车主进行处罚。2006年全国曾大范围叫停过一次“油改气”。不过,在市场倒逼之下,近年来不少城市或松动政策,或干脆放开限制,山西等省甚至还曾为“油改气”车主发放补贴。
多地政府态度的悄然转变,来自于治污的压力。据有关研究,比起燃油车,燃气车尾气中各种有毒有害物综合排放可降低约85%。
征求意见稿引发各方质疑
“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不允许继续进行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征求意见稿一出,便引起各方质疑:省钱又环保,为什么要封杀?
根据征求意见稿,叫停“油改气”是由于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相关规定、监管制度不完善、改装企业能力参差不齐、使用的车辆燃气专用装置缺少有效质量保障及检测等原因,无法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及合法使用,各地“油改气”车辆事故时有发生。此外,目前列入工信部公告的国内燃气汽车生产企业已超过40家,产品已能满足市场需求。这可概括为三个关键词:安全性、合法性、市场需求。
“油改气”安全与否?理论上说,天然气的燃点比汽油高出200℃,且因其比空气轻,稍有泄漏,便会向大气中扩散,迅速被稀释,不易达到燃烧界限,安全性较汽油高。
“车用燃气钢瓶外面包裹着玻璃纤维外壳和缓冲泡沫,可防止在事故中因冲击受损,因此,只要选用正规厂家的合格钢瓶,并正确使用,大可不必担心。”业内人士表示。
“油改气”行业在10余年间的急速发展过程中,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以长春为例,一位从业者告诉记者,长春市区内拥有质监部门核发资质的“油改气”企业不过20多家,但实际在从事此项业务的不下80家,由于竞争激烈,价格战愈演愈烈,钢瓶和套件的来源、质量有差别。
据悉,长春这一市场起步于2002年,2006年有关部门才开始加以规范,要求改装企业必须具备许可证、钢瓶重量不能超过整车重量的5%、改装车辆的燃气钢瓶要2~3年检验一次等。但因早年加气站少,车主多选装80升、100升钢瓶,若更换小容量钢瓶得再花钱,定期送检钢瓶还得花钱,所以相关规定难以落实。
一位已从业15年的“油改气”老板对记者表示,如果政府能加强监管、加大打击力度,上述问题都能解决。长期以来,一些监管部门互相掐架,并未切实履责,现在又联手叫停,难免有“懒政”之嫌。
至于“油改气”的合法性问题,很多人观点一致: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超过50%,汽车尾气造成的污染又很严重,机动车改用天然气节能又环保,国家对此应予鼓励,政策法规的制定往往具有滞后性,应该尽快完善相关法规,而不是反其道行之。
提到“目前国内燃气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已能满足市场需求”,受访者则大多认为这种说法根本难以服众。“果真如此的话,‘油改气’市场早就自生自灭了”。
是否“重迎转机”需拭目以待
虽质疑声不绝,但对“油改气”行业而言,征求意见稿已带来“灭顶之灾”。
长春一家中等规模“油改气”企业老板告诉记者,原来他们每月能接80多单生意,油价10连跌后,每月还能改20多台私家车,自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几乎没有客户。
据悉,目前不只各地“油改气”生意降至冰点,全国80多家燃气钢瓶厂有不少也已停产。
吉林省某汽车燃气设备公司刘经理认为,征求意见稿要求“今后各地新增的燃气汽车,应是汽车生产企业生产和销售的车辆”,有保护垄断的嫌疑。“其实原厂生产的燃气车,大多也是委托外面的改装厂在燃油车型上后加装的燃气系统,但售价比同型号汽油车普遍贵1万元以上,和市场上的‘油改气’报价相比,简直就是暴利。”
“要想拿到‘油改气’资质,按照相关部门对技术、设备、场地的要求,没有20万元投入下不来,一旦政策封杀,这些企业怎么办?从业工人怎么办?已经改装过的车辆,售后服务又怎么办?”刘经理困惑地说。
“即便油价已跌回5元时代,但天然气燃烧比较完全、干净,不易产生积碳,能大大延长发动机寿命和机油更换周期,光这一条,也能省下不少保养维修费。”车主老孙告诉记者,他原本有意“油改气”,现在却不敢了。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油改气”行业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也没必要因噎废食、因为乱就一刀切,有关部门应一起研究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通过制定产业标准、统一政策法规、全面加强监管,合理公平地推进该行业的健康发展。
各方呼声与意见,已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最近在全国“油改气”行业协会(筹委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征求意见过后,侧重推进相关立法及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油改气”暂不叫停。不过,因迄今尚无一个“更新”的正式意见出台,“油改气”行业究竟会何去何从仍需拭目以待。
本文来源:中工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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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质检总局答网民关于机动车“油改气”工作的留言
李*昌说:李总理,您好!最近,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下发的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质检特函〔2014〕42号)。本着对国家和对天然气事业健康发展负责的理念,我有以下建议:
一、&意见稿&中所列举的叫停&油改气&理由缺乏科学依据
1.燃气事故不能用&时有发生&这个词来一言以蔽之,不够有说服力。
这类事故在300多万&油改气&车辆中究竟概率是多少(单位:次/年万辆)?跟燃油车是否做过比较?事故发生率是呈上升还是逐年下降态势?发生事故的车辆中有多少是改装车,多少是原装车?
以我国最先推行&油改气&的自贡市为例,从1989年算起,至今已整整25年,没有发生一次因改装原因导致的CNG汽车事故。目前全市CNG汽车的保有量已达1.7万辆,其中约90%以上是改装车。2005年以前所发生的几次事故中,有两起是因气瓶质量造成的爆瓶事故(幸未伤人);有一起烧车事故则是由于气瓶安全阀质量原因引起;有两起捷达轿车烧车事故则恰恰是原装车。2005年至今尚无一起CNG汽车安全事故发生。据本人了解,近三年来泸州发生的三起CNG公交车烧车事故,今年宜宾发生的一起CNG公交车烧车事故,均为原装车辆。
2.《道路法》不应成为叫停&油改气&的紧箍咒。
《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修订通过时,CNG汽车尚未成全国推广之态势,建议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加以修订。其实,四川、陕西、新疆、内蒙古等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作出了对&油改气&汽车&开绿灯&的妥善处理办法,彰显了&不唯书、只唯实&的担当风范。
3.燃气汽车产品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目前《公告》内的燃气汽车基本上都是10万元左右或以下的低端车辆。中高档轿车很少有。
二、跟《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年)》的精神相违背
1.国务院要求的是&加快发展天然气汽车&。油改气一旦被叫停,则每年将减少60-80万辆天然气汽车保有量的增加。
2.国务院要求的是&加快加气站建设&。一旦油改气被叫停,天然气汽车的年增量将至少减少四分之三,相应的加气站建设速度必然会减慢下来,与之相关的整个天然气汽车装备制造产业也将萎缩。
3.更重要的是直接导致国家能源战略的一个重要目标&&&2020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达到10%以上&难于实现,这是因为年这6年期间,若叫停&油改气&,将减少400-500万辆天然气汽车,相应的将减少数以百亿立方米计的天然气消费量。
三、&油改气&叫停后将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和安全隐患
全国各地具有合法资质的改装厂数量至少几千家(如山东1049家,新疆277家),从业人员数以万计,一旦叫停无异于被端走了&饭碗&。这几千家改装厂都是由各地质监部门核发了气瓶安装许可证的,并配备了改车的专用机具设备。办证和建厂均需要花费大小不等的投资和运作成本。本来合理的&油改气&行为一旦被叫停,则必将转为大范围的地下活动,一如各地的&黑车&现象一样。大不了年审时多一个气瓶拆装工作而已。显然这样的&油改气&车辆反而会带来监管上的困难,造成防不胜防的安全隐患。
四、三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天然气汽车改装厂的监督管理,就像四川省清洁汽车办公室那样,多年来对天然气汽车的改装工作进行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规范性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性颇强的管理文件。促进了四川天然气汽车走上了可持续的健康发展道路。
2.改装车竣工后应送当地具有车辆安全检验资质和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检验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允许投入使用。
3.&油改气&应该继续提倡还是叫停,事关重大影响范围大到全国。希望广泛听取行业内专家及改装厂的意见,最好能将征求意见稿发到各大网站,让广大群众来讨论和评判。
质检总局回复:李*昌同志,您好!您的留言收到,感谢您对机动车&油改气&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机动车&油改气&涉及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针对危化品事故高发频发的现状,国务院安委会高度重视,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形成会议决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第六次会议纪要的要求,从2013年起由质检总局牵头,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成联合调研组,用两年的时间,对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工作进行调研,研究提出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措施。
一、调研基本情况
至23日,联合调研组成员在四川、湖北开展调研工作,实地参观走访了机动车&油改气&改装企业、整车生产企业、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车用气瓶检验机构、车辆检验机构等单位,并邀请相关单位、用户和相关部门人员召开座谈会,了解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质量运行及事故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在采取实地调研的同时,质检总局及安监总局还部署对全国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隐患和意见建议进行了书面调查,形成了调研报告和进一步加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草案)。
二、燃气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1.燃气汽车基本情况。
目前,燃气汽车&油改气&车辆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批准的整车企业生产的燃气(燃油)汽车,另一类是将在用燃油机动车改装成为燃油燃气两用燃料机动车,即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车辆,主要是由一些汽车修理单位按照《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GB/T-2009)等标准进行改装。
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燃气汽车使用,全国在用燃气汽车据初步估计有290万辆,其中公交车约13万辆,出租车约78万辆,私家车约196万辆,其他车辆约3万辆。全国从事在用机动车&油改气&的企业3156家。在用车用气瓶约352万只,其中CNG(压缩天然气)气瓶335.7万只,LNG(液化天然气)气瓶4.4万只,LPG(液化气)气瓶11.8万只。
2.燃气汽车行业发展迅速。
我国燃气汽车已由早期的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发展到目前的市场主导型模式阶段,产业正在进入快速发展期。
一是整车企业越来越重视燃气汽车的研发和生产。通过两个&五年计划&的推广应用示范,燃气汽车产业初步建立。我国燃气汽车的产品型谱完整、系列齐全。截止目前,累计有超过60家企业的近400个燃气汽车车型(包括底盘)进入国家机动车新产品公告,产品覆盖客车、轿车、货车、市政专用车等多个细分市场;其中,双燃料汽车车型有254个。
二是燃气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发展迅速。国内现有20多家企业生产近百款燃气发动机,功率覆盖范围从40kW到400kW。我国已形成全系列车用气瓶的与生产制造技术,气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够有效保障。我国已自主开发出减压器、电控单元ECU、燃气喷嘴等燃气汽车专用装置。加气站净化装置、储气装置、压缩机和加气机等加气站设备全部实现国产化。
3.燃气汽车发展的技术标准、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截止目前,我国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燃气汽车标准体系,已制定实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0多项。燃气汽车已纳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燃气汽车产品管理日益规范,在源头上保证了燃气汽车性能可靠、使用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法性问题。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国家强制标准GB《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12.5.1条款规定,&不准许用户改动或加装燃料箱,不准许用户改动燃料管路&。在用车&油改气&的首要问题就是&合法性问题&。
2.安全性问题。
一些改装厂在车辆改装完成后退出改装市场,已经改装的车辆沦为无质保和维护主体的车辆;部分改装的车辆在安全检验时,车辆安全检验机构责令用户恢复改装前的状态,安全检验合格后再次改装,多次拆装车辆安全无法保障;改装后的车辆责任界定不明确,引发改装车的投诉、质保、理赔等问题,整车厂不再对改装后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公司拒绝理赔,安全检验单位拒绝检验等,改装车辆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3.改装企业能力参差不齐,难以保证改装车性能。
目前国内从事在用机动车&油改气&的大部份改装企业是汽车维修企业或气瓶安装企业,这些企业没有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不具有合法的汽车改装资质。汽车维修企业或气瓶安装企业本身生产装备简陋、技术水平不高,缺少必要的管理流程、作业规范、检验规程,缺少必要的排放检测设备,低价恶性竞争,很难保证改装车的性能和安全性以及改装车排放性能。在没有汽车制造企业的改装图纸和技术指导的情况下,加上原车发动机工况不适用于燃气,改装车辆很难达到相关标准规定的安全和排放要求。如:发生漏气现象,动力性能差,启动困难,不节能,排放不达标,发动机存在一定损害,无法通过车辆安全检验。
4.改装企业使用的燃气专用装置缺少认证和监管。
国家在燃气专用装置、管路及接头等部件方面虽颁布了相关的技术标准,但都是推荐性标准,对这类产品没有强制性要求,此外也缺少专用装置的检验标准,没有专业的检验检测机构,无法有效地对装置进行检验检测。改装厂也没有能力进行检验检测,很难保证改装车辆的使用安全。
四、加强监管的措施
机动车&油改气&涉及的部门多,由于法律规定及各部门职能所限,需要多部门协调,实施联合监管。经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质检总局多次研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质检特函〔2014〕42号)目前下发各省征求地方有关部门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以下加强安全监管主要工作措施:
(一)鉴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等法规有明确规定,且目前燃气车辆整车制造企业产品已满足市场需求。经各部门多次研究认为,应鼓励使用整车制造企业生产的燃气汽车,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行为。
(二)明确职责,完善监管体系。依法监管,加强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逐步淘汰改装车。今后,未经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企业,生产或改装的燃气机动车辆不予上牌和办理气瓶使用登记。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质检特函〔2014〕42号),已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上发布,请关注。我们将根据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我们相信,有关部门对&油改气&车辆实施依法监管,将我国燃气机动车监管纳入法治轨道,不但不会对我国燃气汽车的发展带来影响,反而更将促进燃气汽车数量和安全质量的可持续提升,为节能减排和公共安全做出贡献。您提的宝贵意见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我们会继续与您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再次感谢!
编辑:木子
来源:志趣网点击:824 发表: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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