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公司名下房产过户税费给姐姐,并放弃继承父母财产,父母由姐姐承担,签此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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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其姐弟四人行为是不是属于放权继承权。
参考答案:一,不属于放弃继承。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明示的方式表达。否则,视为接受继承。案中的三姐妹并没有放弃的表示,因而视为接受继承。
但是在遗产分割前,属于所有继承人的共有财产,如果需要处分,应当先予以分割出具体的份额,然后由三姐妹再行处分。
三姐妹对财产的处分属于赠与。应当按照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属于一方所有。故,仅应属于弟弟一人所有。
三,如果还有疑问,请联系本人详询
已去世,如果继承人就是你们姐弟4人,到公证处先办理4人的继承份额,同时4人赠与老人的孙子。
2,既然是弟弟婚前的房子,又是父母所买,弟媳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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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姐姐答应放弃遗产继承,我们答应给她六万元作为补偿,协议书怎么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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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关于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问题?
我的父母早在我7岁的时候就了,我母亲得到一栋房子.我们姐妹俩一直跟着母亲过,我姐姐在我11岁的时候就出嫁了,但户口一直没有迁走,就在1年前,我19岁的时候,我的母亲突发心脏病去世了,由于我母亲走的突然,但她自己写了份遗嘱(我母亲文化不高,有几个错别字,但是她亲手写的,如下):
我***(名字保密)写遗嘱
我把###(我父亲的名字)给我房子,那也是我英得的(有错别字)
我把那房子送给我的两个女子(有错别字)
养老也送给我的两个女儿
我的后事就有我的两个女儿处理。
以上就是我母亲的遗嘱,由于没有写好,所以没有公证人,可以说就是一个草稿,
还有我们做完我母亲的后事后,房产证,养老,全找不到(真的找不到了)
事情一直拖到现在,现在房子我姐姐住着,我和我男朋友住在一起(没),我想问下,我们现在去办房产证明,怎么办(过程和手续)?,房产写谁的名字?遗嘱有效吗?(要是房产证明别人家偷了,已经过到别人(我姐夫)的名下,我怎么办?)
以上问题请详细回答,要多少分都可以。
还有我父母在我7岁的时候就离异了,我父亲组建了新的家庭,有了个小女儿,他只给我交学费交到了我17岁,现在他(56岁)(身体不健康,但还可以劳动)和我要赡养费可以吗??他的媳妇和那个小“妹妹”我还有什么义务吗??
请回答;越详细越好!
问题补充;我父母的原因;我妈妈刚生了我就得了子宫癌,被切除了子宫,生活由此恶化,经常打架,动手,后来我母亲有得脑血栓,半身不遂,此后我父亲动不动就痛打我母亲,有好几次把我母亲打的都动不了,都尿裤子了,后来我母亲实在受不了了,才离婚的我是前两天给你留言的某地房产管理局的朋友。想了半天,我还是用我自己的语言来给你回答,不引用法律、法规条文。这样比较通俗,你也能简单的明白。
一、离婚后,房产证在你母亲的名下,那可以证明,房产归你母亲所有,离婚时已清楚,可由她自行处分。与你父亲无关。
二、如你母亲再婚,该房产已属于你母亲的婚前,可由她自行处分,与你继父无关。但在存序期间,你母亲去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继父享有第一序列继承权. 如你母亲没有再婚,房产将由你母亲的亲生子女继承。
三、所有有继承权利的继承人,签订好继承协议,到公证处做继承协议公证(包括放弃继承权利人)缺一不可。内容上要每个人自愿认可,表示同意,并在公证员面前签字,方可生效,如你认为继承分配不妥,可拒绝签字。
四、如最终继承人只有你和你姐姐,并在你姐姐合作的情况下,可持继承公证到产权部门申请办理权属登记。
五、房产证遗失,可携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母女证明及你母亲的死亡证明,到产权管理部门申请查档,挂失。原则上挂失后需先将房产补办给原产权人,才能进行各种变更登记。然而产权部门不可能给已去世的人登记房产颁发权属证书。所以,必须在第三点公证完毕后,按公证协议直接办理给各个继承人。
六、如你怀疑房产已被他人非法转移,可持你的身份证,母女证明,和你母亲的死亡证明到产权部门申请查挡。如你根本得不到那几样证明,可请当地居(村)委会开证明材料(写明你与母亲的关系,并注明你母亲的死亡时间和申请查阅的档案),到产权管理部门时,加以说明,应该很容易能申请查档(记的查阅时要说清房屋坐落,和产权人(产权证上的)姓名)。
七、如仍然能查到你母亲的房产档案,则证明该房产仍未被转移。如查阅不到,证明房产已被转移,则要申请查交易记录。
八、如房产未转移,可协同你姐姐一起到产权部门办理继承手续。如已经转移,则要运用法律手段。(因为本人没搞法律,具体不知道在房产已经被非法转移后,应该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还是向起诉。请懂的朋友负责向可怜的妹妹解释下,因为如果房产已经转移,过户到别人名下,妹妹是没有权力查阅别人房产档案的,所以有可能根本不确定经手人和现在的产权人是谁)
九、以上几条完成后你自然可以得到你应当继承的部分,到时候也许出现两种情况:
1、将你所有的房产登记到你的名下,你可以自由处分;
2、现产权人,或转让房产的得利人给予你所有房产的现金折价,房产归他所有。
注意:当你选择2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房产行情,不要太亏了自己。如对方恶意压价或你又根本不了解行情的情况下,可委托评估部门进行房产评估。或干脆只要房产不要折价,等你再长大些,再懂些社会知识后再做处理。
另:在办理房产继承时的必要件。
1、产权人的死亡证明;
2、经公证的继承协议;
3、原房产证;
4、继承人身份证明。
一般来说:产权部门在办理继承时,有收必要件的权力,有资料不全退件的权力,有就有关事项询问办事人的权力,但却没有调查权。所以索要经过公证的继承协议。公证处在办理公证时,便要就该遗产有几个合法继承人做以调查,并做已公证。至于公证处的调查权能到什么范围,我也就不清楚了。但你要相信,就算他们用欺骗手段获得公证,也是无效的,因为上面没有你的签章,他们伪造,也有公安或管查。隐瞒个别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签定的继承协议,是不合法而且无效的。
还有一点就是,该房产不可能一步办到你姐夫,或继承人之外的名下。
你要相信,产权部门所有一切经过的手续都是有据可查的,你该得的遗产不会凭空消失。
希望能帮助到你,愿你幸福。
中国的法律不管你信什么教,呵呵。如果你办不来这些事情可委托你信任的亲戚带你一起办,或干脆请个委托代办,不过的费用可能要高些。
养老保险在你母亲去世时便终止了。至于以前领到的,你可能是分不到了,因为你当时还没有能力赡养母亲,你姐姐可以说是她在全权照料母亲而得到保险。但房产方面你是合法继承人,不能是因为她照料了母亲就归她所有,切记。首先对你的不幸遭遇表示心痛和同情,并希望你现在走向幸福!
个人认为这是个很专业的问题,我建议你到律师税务所咨询! 当然是有效的。如果没人提出异议,也就是说没人去法院告你,是最好的。你亲生父亲没有任何继承权。你拿你母亲的遗嘱到公证处办个公证(必须有,房产过户必须程序)。你必须保留可以确定是你母亲亲笔写下的东西,就是你母亲写下的东西,可以和遗嘱的笔记比较。你对你生父是有抚养义务的,毕竟他履行了17年对你的抚养义务包括你姐姐。你对未成年的妹妹有也抚养的义务,前提是你亲生父母和她的亲生母亲去世或无抚养能力,肯据是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对你父亲后来的妻子没有义务。你姐夫不可能在没有产权人授权的情况下把房子过户。房产证是可以补办的。你们是遗嘱继承优先于其他继。你父亲打你母亲只在她们离婚时候才有用。上述回答也是用你姐姐。
假设遗嘱无效你们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你们姐妹(不包括你姐夫)你们的外祖父母,如果你母亲再婚包括现在的丈夫,你母亲的其他子女。如果只有你们姐妹俩这遗嘱没有什么用。
正常房产继承手续是先到公安机关办个证明证明你们是继承人及有无其他继承人,在那这个证明到公证处办房产公证,(如有其他继承人就共同继承,你单独继承,需要他们在公证书上签字同意),然后拿公证书到房产部门办房证。拿有效的遗嘱你也的去公安,因为要证明你母亲没有其他未成年子女,因为未成年子女的遗产是不可以剥夺的。房证丢了可能有点小麻烦,无非就是向房产部门多交俩钱。 秋子默
回答得不错 第一,遗产问题.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有五种,即公证遗嘱,手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你母亲的遗嘱属于第二种,手书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此种情形下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证据,该手书遗嘱有效.继承人经协商后可凭遗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及房产证去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如你所说,房产证遗失,可以去房产管理局咨询手续.如果你姐夫恶意盗走私下过户的话,个人认为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你做为继承人之一,有权向公安机关举证报案,并索取侵权赔偿.
第二,你生父的赡养问题,根据法律原则,由于你们之间存有亲属权的关系,从法律上说,即使你父母离婚,并且给付过人扶养费,你们之间的血缘关系不会受到影响,你对他应当承担赡养的义务,但对于他再婚的妻子,你可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根据我国有关登记制度的规定,对登记财产和事项有利害关系人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去登记机关查阅有关登记事项,你可以让你男朋友陪你去查下看看.这个问题,你也可以和你姐姐协商,如果她们要房子,按照市价,给你一半房款,如果她们不要房子,那可以把房子变卖平分价款. 首先确定:女方的女儿在目前情况下无权继承,但如果今后她对你父亲也尽了一定的赡养,也可以适当分得一点遗产。
你的继母有继承权。
再给你具体分析一下:这处房产为你父母的共同财产,2000年你母亲去世时若没有遗嘱,则这处房产的一半作为你父亲一个人所有,另一半作为你母亲的遗产由你母亲的父母(你的外公外波)、配偶(你父亲)、子女(你及你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均分,如果没有其它人参与分割遗产,则你母亲的这一半房子由你与你父亲各得四分之一,这样从法律上讲你父亲现在拥有这处房子的四分之三产权,你有四分之一的产权。
一旦你父亲去世,且没有遗嘱的话,你父亲的这四分之三房产就作为遗产由你爷爷奶奶、你的继母、你及你的兄弟姐妹共同分割继承,当然你以有拥有的四分之一不受影响。 看到你写的 首先我表示同情
我是做二手房产的 我来给你一些建议和我个人的看法
1.首先,你不要担心你们的房产被人偷走,过户到别人的名字下。因为房产过户要房产的所有人,也就是房产证上户主到场,才能过户到别人,名字下。你门现在做的就是去写个你母亲的死亡证明,拿着你的身份证到房管局查一下,挂失房产证,(房管局有备案的)。只要交个工本费就能办理下来新的房产证。
2.其次,你母亲写的遗嘱由于没有公证人,也没有去公证出公证,所以没有法律效力。在财产分割时候,你们姐妹是1/2分的。因为从继承法上上讲,子女作为第二继承人(妻子或丈夫是第一继承人),具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3.你说到你对你亲爸爸的抚养问题,他和你妈妈是在离婚时不知道判给了你的妈妈还是你爸爸,父母在孩子未成年前都有抚养义务。他给你钱 是他的义务。但是你也有养老的责任。不论从法律上还是我过的道德上讲都有养老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他现在又婚,而且现在有劳动能力。你就不用给他养老金。至于他的现在的媳妇和女儿你没有义务抚养。
4.你说你姐姐有可能拿了房产证和你妈妈的一些东西。我觉得你应该好好的和她谈谈,你给她讲讲上法庭的厉害,财产是均分的。我相信她会作出让步。房产证方面你可以像我上面说的那样做。去的时候最好你和你姐姐一起去。
5.你们村都是信教的,受到宗教的影响比较大。但是在现在的社会,你完全可以走出你门村,找到全新的生活。你和你姐姐可以协商,让她给你一些钱,你把房产让给她,因为你如果不写财产放弃书的话(协议书需要公证,需要你的到场),房产是没有办法过户到她的名字下。
6.我说了这么多,希望能帮助你尽快的解决问题。再一个我希望不要为了钱,破坏了你们姐妹的关系。 遗嘱有效 我真心祝福你幸福 你母亲自愿立下遗嘱,虽然有错别字,但表意清楚,是你母亲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没有公证,不影响其效力。遗嘱对房产和养老保险没有明确你姐妹各人的应得份额,应视为你姐妹可平分。房产证和养老保险估计是你姐拿去了。你可私下和你姐协商,也可请一个你姐妹都信得过的受尊敬的人主持调解。真正不行,恐怕只得打官司由法院判决了。房子可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从你母亲名下过户到你姐妹名下。最好一方将房子一半折价给对方,以免以后再有纠纷。具体如果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房管部门会告诉你的。如果房子已过户到你姐夫名下,你可要求将房子一半折价给你。解决途径仍是协商、调解和诉讼。父母离婚,还是父母。如果你父亲年老体弱,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即使你父亲曾经打过你母亲或者有其他过错,从法律上说,你都有赡养义务。希望你能冷静友好地和姐妥善处理问题。如真是不得已,也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了。 1.遗嘱没有立遗嘱人签字的 没日期的无效
2.不用担心一 因为你是法定继承人 你父亲已经不是
只能由你和你姐继承
3.房产证可以补办,未补办前属你和你姐共同拥有所有权 如果你姐私自办理过户除非是善意第三人得到其他人得到都无效(即便第三人得到你也可以要求你姐赔偿你的损失)
不要怕你姐夫已得过户
手续依照土地局的规章办
养老保险必须看受益人写的是谁(因遗嘱无效)
4你和你父亲的亲属关系不因父母离异而改变所以你有赡养的义务 但对你后母及妹妹没有义务
5宗教信仰跟法律继承无关地方信仰不影响法律判决
我估计你姐找到了她该找到的东西 她已经撕破脸了你还怕什么?人善被人欺 马善被人骑 你自己考虑吧
打官司必赢
就是心里煎熬的问题
4 看完你的遭遇,内心被深深打动,一个女孩先失去父爱,而后母亲离世,无依无靠,生活在无奈的挣扎和痛苦中。但是,我们还是要坦然地面对生活,记得有一首歌中一句词叫,“生活有太多部如意,可是还是要继续” 。人生面对的不光是冷冰冰的金钱和冷酷的法律,更多的应该是家庭的温暖,亲情的关爱。
所以,我建议你:
1、和你姐姐协商把你母亲留下的房子均等分割。如果其不同意,只能走诉讼程序。
2、办完母亲的丧事,和男朋友一块外出打工吧,外面的世界其实很精彩,或许,你可以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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