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动合同法合同上写着不满三个月按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开合理吗

试用期签的合同上面应该有转正后的工资吗_百度知道
试用期签的合同上面应该有转正后的工资吗
请专业人士回答,上面的工资一栏只有试用期工资,问人事的说转正后会把转正工资附上去现在只是试用期的,不要想当然地回答,免得误人子弟。刚去新公司报到一个星期,但是合同上面没有写,而且写得很模糊,只说享有餐补,公司给了一份合同。是这样嘛另外,面试说有餐补,只是在合同后面附了一张公司制度里有写,没说多少如题
提问者采纳
试用期工资不能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能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那试用期所签订劳动合同为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建议最好是明确约定好一点,公司规章制度也是有一定效力的,当然。其次。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转正后的工资,有可能转正后的工资也跟试用期一样。另外,能有明确书面约定才是最好保障首先
提问者评价
谢谢大家的回答,可是只能采纳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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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后填上去的现在公司签正式合同的时候工资什么的都是空白的, 就算将来对工资不满意。 如果你觉得你在这公司有发展,能学到东西就先干着呗。 毕竟工作经验是主要的,你也可以随时辞职
在《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签订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权力包括: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试用期包括在整个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签订或不签订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入职时和单位谈好了薪酬,一般会按薪酬的80%来定试用期工资的。如果没有你应该向公司了解下具体情况,确定试用期的工资是否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且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不符合标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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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扣,未签劳动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有需要,请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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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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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你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等款项。您可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并维权;若在深圳,可随时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分析,告诉你法律依据及如何操作,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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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到劳动者离职之日止,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如果用工单位恶意拖欠或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2、劳动监察部门会给予用工单位行政处罚和罚款的处理。如果单位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提前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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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2、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3、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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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公司如果有恶意欠薪行为将加付等额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标准为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监察委员会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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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保险的的,从2008年1月开始,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保险,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监察委员会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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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劳动法 试用期工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劳动法来讲试用期二天,被辞退,有工资吗,问题补充:没有和签试用期和劳动法,现在工作快1个月了,我已经辞先拿工资,同时申请劳动仲裁,拿了工资不影响你主张权利,。你还可以考虑拖满&新劳动法有无规定试用期的必须给工资?干两天呢?公司必须给,你做了多少天就给多少天工资。。 试用期辞职压工资违反劳动法关于工资应该及时支付的规定。 &发现自己试用期工资低于正式工资80%,现在可以问单位追要补偿,劳动法规定,干一天给一天的工资。 劳动法规定,入职即开始算工资,按天算。试用期同样。但是在现实情况中,用工单位几乎不实行劳动法规定。所以,我们&&劳动法&在试用期内辞工有工资吗?可以辞工吗?要扣多少?,参考资料:听听。《劳动合同法》 三年的合同是可以约定6个月试用期的。至于合同没有说明,而按照试用期给工资,你应该是在公司试用期内,这样你可以在提前&新劳动法试用期加班是否有加班费,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期限1年以上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问个关于新劳动法的试用期内辞职的问题,1.有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法上规定试用期是多久?工资是多少?如果毁约是怎么办?,在服务行业试用期内经常加班平常工作超过十五小时,节假日也不休息,请问是否2、加班工资的支付办法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新劳动法试用期辞职压工资吗,应该发放工资 有签订劳动合同吗??签订了就应该有吧,前提是你没做错事就被辞退,可以到劳动部门咨询 2天工资 有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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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劳动用工登记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是。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日为发薪日。
  第十条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内容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作以下变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栏
  甲、乙双方原订劳动合同已于____年___月____日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合同。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是。
  双方约定其它内容: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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