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农村王大伯承包了25亩土地土地建设电力铁塔的程序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和永久性农田建设的有关政策咨询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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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农委信箱[
发布单位:
涪陵区政府
来信内容: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和永久性农田建设的有关政策咨询
尊敬的黄市长:
我是电力系统的一名普通员工,今年回故乡,涪陵区同乐乡寿坝村过春节,看到大片大片的农电荒芜,一座一座的院落颓废,所有的青壮年都年候鸟一样,飞回来作短暂的停留,然后又出去打工去了,留下老人佝偻的身影和孩子茫然的目光。昔日的UU炊烟,变成了童年的记忆,宽敞的乡间小路,杂草丛生,满目凄凉。真是回不去的故乡了不断的感慨。
我希望能为家乡找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传统的包产到户的方式,已不适应现今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在山区地带,需要改变生产组织方式,思路是:将分现到户的农田集中连片承包,然后对农田采用削峰填谷、以小改大的方式进行改造,并采用机械化方式进行耕种,实现生产方式的革命性转变,这样农村才能真正走向市场化、规模化和信息化。
但是,农田的改造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同时在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初期也需要有政策的扶持,想咨询在永久性农田建设和农作物种植方面有哪些政策和支持。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来信人: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三农”工作的关心。现就你咨询的“农村土地承包和永久性农田建设的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农田基本建设和永久性基本农田是两个不同的的概念。永久性基本农田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的特定区域的农田,受《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农田基本建设是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在土地上采取工程措施或生物措施,兴建能在生产上长期发挥效益的设施。现阶段国家在农田基本建设上主要有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投入。由于国家财力的限制,按照先规划、立项、审批、再组织实施的程序进行。
  关于农田集中连片的问题,按照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法规政策,农民的承包地可以采取依法自愿有偿的方式流转,实行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我区农村土地流转的渠道是畅通的。种植粮食方面的补贴政策主要有: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又分种粮大户补贴和一般农户补贴。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农村集体承包土地被征用为建设用地了,怎么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家是住在农村,我爸是残疾人,爸妈都没有什么正当的职业。我们家后面有一块田,是家庭承包的,到2023年到期。在05年的时候,我读初中的时候,一天早上,村里叫了一些流氓把我家田上我太爷爷的房子强制拆掉了。之后他们就把后面很大一块田围了起来,刚开始时说建停车场,但是到今年一直没开工,到今年六月他们才开始动工,说要建4s店了。当时我爸并没有签字把田给他们,村里每年都有人来把那些补偿费送过来,我爸都拒绝收了,一年就给了我们一两千的补偿费。
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是1990年的,有政府公章,原划定的宅子区域是在路边。由于新农村建设不让在路边盖房,请问现在有此证可否盖房?有无法律支撑?
我对象是农村的,他父亲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结婚后我想把这房子变为自己的,需要怎么办?这个能办房产证吗?
政府2004年征用集体的土地做建设用地,2006年前建商品房用去三分之二,其余部分搁置到2010年继续建设,请问继续建商品房是否需要重办征地手续?不办手续是否合法?
政府2004年征用集体的土地做建设用地,2006年前建商品房用去三分之二,其余部分搁置到2010年继续建设,请问是否合法?
我是姜堰市幸福村村民,随着城市建设的步法加快,我村原有大部分集体土地都被政府转化为国有土地出卖,用于建设高层住宅进行出售。而我们居住的房屋则是原先的农村宅基地,现在房屋开发商充分利用土地面积,将农村住宅房屋日照比一并纳入城市规化进行测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我们家是农村,现有一块自留宅基地(已建房并居住30年),这块地是30年前由我父亲用另外一块地和我二伯父互相交换来的,现在这块自留宅基地使用权归谁?他人是否有权利实质性地占有这块地上的任何一个地方?我二伯父是否有权利将这块地转卖他人?
那是我们的老房子,因为我在城里买房,又有单位,所以转成居民户口。但我们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能建房吗?
我们家的老宅基地现在因为政府搞开发房地产,需要拆迁。但是由于赔偿款实在太低,连我们装修的钱都不够,而且我们有所谓的红本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我们可以不拆么
政府规划,土地移民农村建设用地,土地复垦补偿款,属于上人留下的遗产,户口已经不在的可以来分配这个款不,现在只有一个孙辈的户口还在 现在是几个儿子都要来分房屋补偿款,另有房屋附属面积补偿款,儿1的儿子有户口在,其中遗嘱中房屋分配占大部分,儿2,没得户口,户口已经迁出40年以上,遗嘱中房屋分配占小部分,女3,遗嘱中房屋未有分配,也没户口,问:1,房屋的附属面积不在遗嘱之内,他们可以来分不?2,房屋的补偿款比例应按什么分配?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现行文件 & 现行文件
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政办发〔号
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服务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按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规范土地流转管理,保障土地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土地流转进程,依法处理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三级服务网络。市、镇(街道)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行政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构建市、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形成上下衔接、互成体系的土地流转服务网络。
  2、充分发挥服务中心功能。利用现代网络信息,建立土地流转网络信息库,开展土地流转双方信息发布、交流洽谈、交易服务、政策咨询等服务;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土地流转手续,建立土地流转的价格机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环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自愿原则。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采取何种方式流转,由农民依法自愿决定。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的市场竞争,实现阳光操作,形成良好的土地流转环境。
  3、坚持互惠互利原则。通过规范合理的市场化流转,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保障流转双方利益,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效益。
  4、坚持有偿流转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有偿流转,土地流转费标准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或公开竞价确定。
  四、主要职责
  (一)市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库,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
  3、提供土地流转信息、流转价格和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
  4、及时组织土地流转供需双方见面洽谈,做好项目对接;
  5.指导农村土地流转供需双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提供鉴证服务;
  6.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参与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工作;
  8、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对土地流转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存档。
  (二)镇(街道)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发布土地流转信息;
  3、负责对土地流转价格的协调和流入主体的资质审核;
  4、组织开展招商活动,引进农业规模经营主体;
  5、组织洽谈,提供规范的合同文本,指导办理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等手续;
  6、提供信息、法律和政策咨询,接受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委托开展相关合同鉴证服务,协助办理变更、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
  7、开展流转土地跟踪服务,对流转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协助流转纠纷的调处;
  8、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管理,做好土地流转政策的落实;
  9、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对土地流转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存档。
  (三)村服务站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搜集、核实、上报、发布土地流转信息;
  3、协调农村土地流转价格,并按农户要求办理土地流转委托协议;
  4、指导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负责委托流转土地的合同签订;
  5、负责处理土地流转双方的关系,包括土地位置的置换、流转纠纷的调解等;受托办理土地流转费的收取和发放;
  6、负责受理并上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的申请;
  7、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和档案,对土地流转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存档。
  五、流转主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农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承包农户自愿委托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农户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对集中连片流转的,在承包农户与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委托流转协议的基础上,由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统一向社会招租。
  土地流入的主体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六、运作流程
  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坚持诚信、便民、无偿的原则,为农村土地流转做好服务工作。其基本流程为:受理委托核实信息发布组织洽谈签订合同审核鉴证资料归档跟踪服务纠纷调处。
  1、受理委托。流出土地农户应提供身份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委托书(注明流转土地的面积、位置、流转方式、期限等);农户委托村经济合作社流转的,应提供委托流转合同。流入方应提供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资信和经营技能证明、委托书等材料(以村为单位逐级登记、上报需流转土地情况)。
  2、调查核实。根据流出方的申请对需流出土地和需要土地的主体进行调查、核实。流出土地主要调查土地的准确位置、面积、质量、有无权属纠纷等,流入主体主要调查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土地用途和产业发展方向等。
  3、信息发布。对流转双方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建立流转台账,将流转土地(包括位置、面积、适宜用途、参考价格、流转期限等)和需求主体(包括单位、价位、拟发展项目等)信息通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窗口显示屏、网站、农民信箱、公告栏、宣传册等形式向社会发布。
  4、组织洽谈。及时组织有流转意向的双方进行洽谈,做好项目对接。对同一宗土地有多个需求主体的,在审核的基础上,由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竞标。
  5、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洽谈一致后,在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
  6、审核发证。对土地流转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由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核发经营权证。
  7、资料归档。服务中心(站)将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台帐、土地流转委托书、土地流转信息登记表等有关资料分类整理归档。
  8、跟踪服务。跟踪监督履约情况,对流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跟踪调查,及时调处土地流转后出现的纠纷。
  9、后续管理。需流转的土地在协议签订后,要上下沟通,有关信息及时转入已流转土地的信息库管理。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的建设,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人员和必要的经费,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的作用,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大力推进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农业 土地流转 组织建设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检委,人武部,法院,
    检察院。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26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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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海宁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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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海宁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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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与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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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与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高唐县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与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GG2014-HG01C-104
三、招标单位:聊城市高唐县农业局
地&&& 址:聊城市高唐县
联 系 人:董站长&&& 联系方式:
四、招标代理: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工业大厦三楼)
联 系 人:张中云& 联系方式:、156-
邮&&& 箱: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范围及包号划分:
1、招标范围:
对高唐县辖区内12个镇(街道),共计371个村庄,约30.83万亩耕地,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工作。
2、包号划分:
高唐县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与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共分3个包,具体如下:
A包: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规范》要求,完成尹集镇、固河镇、杨屯镇、鱼邱湖办事处、共13504户,约10.69万亩承包地的确权登记及数据库建设工作。除了完成A包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及数据库建设工作外,还需完成如下工作:(1)负责对全县及B、C包中标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是否符合农业部建设标准及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质量进行技术指导;(2)免费为B、C包中标人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网络版B/S),负责将B、C包中标人的2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进行合并。(3)完成土地确权数据库、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聊城市高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信息管理平台;建立12处镇(街)原始数据库;投标软件必须具备可实现对聊城市高唐县前期完成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试点乡镇建立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信息数据的顺利引入,保证上述数据文件顺利引入到本项目投标软件平台中(提供测试数据,现场演示)。(4)实现和山东省、聊城市级平台无缝隙对接。
&B包: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规范》要求,完成琉寺镇、姜店镇、赵寨子、人和办事处,共13895户,约10.13万亩承包地的确权登记及数据库建设工作。按时向A包中标人提供各村农村土地确权成果资料。
C包: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规范》要求,完成梁村镇、清平镇、三十里铺镇、汇鑫办事处,共12221户,约10.01万亩承包地的确权登记及数据库建设工作。按时向A包中标人提供各村农村土地确权成果资料。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A包投标人必须具备地籍测绘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农业部测评通过的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或取得农业部测评通过的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企业的授权许可证明。(地籍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必须为同一家公司)
B、C包投标人必须具备地籍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投标人必须承担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体系及制度;
7、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8、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9、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以上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如发现有造假证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本项目A包接受一个地籍测绘公司与一个系统软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地籍测绘公司必须为牵头人。(联合体报名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八、踏勘现场:自行踏勘
项目地点:聊城市高唐县
联 系 人:董站长、
九、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日17:00(法定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时间:日17:00以前(法定假日除外)
(3)地点:高唐县政府办公楼430室
(4):3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报名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一套并加盖公章。
十、投标截止日期: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招标会议日期:日上午9时30分
招标会议地点:高唐县政府办公楼101会议室
十二、监督机构:高唐县财政支付和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振芳、朱东强、周倩
监督电话:3、、
&&&&&&&&&&&&&&&&&&&&&&&&&&&&&&&&&&&&&&&&&&&&&& 二一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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