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自行车龙头挂到个老太婆 肩部骨裂的康复时间 住院期间护理费她要求找以前护理过她的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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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看看我的民事答辩状有没有问题~~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XX、男、XX岁、汉、住杭州XX区
被答辩人:XX、女、XX岁、汉、住杭州XX区
答辩人因XXX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原告诉求的赔偿额部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答辩人不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请法庭对诉讼费的承担依法判决。
事实和理由: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对答辩人的责任认定错误
1、交通事故基本事实
200X年X月X日X时X分,在杭州市X道XX正门口,答辩人驾驶轿车(浙AXXXX)由南向北出正门,适有XXX驾驶电动车(牌号XXXXX)自西向东逆向行驶,电动车与轿车右前方发生刮擦,造成XXX受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实际情况是左脚踝骨裂)。
2、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错误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及责任认定中认定:“XX驾驶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负全部责任。”
被答辩人XXX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一)逆向行驶的。”
根据事故认定事实,依据上述规定,被答辩人的行为明显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存在过错,应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无责任。
二、被答辩人诉求的赔偿额部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医疗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被答辩人在4家医院合计花费医疗费3540.07元,其中411.00元未见发票。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误工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被答辩人在4家医院合计开具病假证明共计107天,未提供其收入证明,缺乏事实依据。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护理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被答辩人护理期限全额计算为107天,未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未提供护理人员的相关证明,缺乏事实依据。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交通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被答辩人合计发生交通费935元,其看病次数为11次,平均每次85元,不合理且缺乏事实依据。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公正裁决。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二〇〇九年五月XX日
我和电瓶车发生刮擦,我无车损,她被其电瓶车压住,最后诊断骨裂,当时对方和交警都说我有保险就认全责算了,没想到最后她要求索赔14500,我去保险咨询,根本不可能赔付哪么多。其花费医药费中中药费有1870元,打车去医院的费用935元,护理费也没证明,收入也没证明,而且去了4家医院。现在准备起诉了。请帮忙看看答辩书写的怎么样,帮忙提个意见。
写的很不错了。
一条是关于医疗费的。不仅要有发票,还要与病历相符合。应当是治疗左踝骨骨裂的。
二条是关于护理费的。左踝骨骨裂,并不需要护理,且无医生建议需要护理的证据。
谢谢啊,我也是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当初认全责也是觉得对他们好,
没想到大大超出我的预计
再次谢谢老朱,有机会再向您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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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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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关注问题补充&&
可不用理会,如无医嘱及司法鉴定意见对出院后后尚需继续护理的你好,据你所述,对方要求于法无据
彭信枚律师&01:03
不合理。建议走法律途径。
支持Q&01:01
你好!不合理。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热心网友&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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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ed by一个骑电动车的初中生被小汽车撞了,造成膝盖骨折和轻微脑震荡(不是很严重)。和解时,被撞者要求对方赔偿1万元,可对方只愿赔偿护理费(按三个月算,每天15元)(被撞者在行驶时,违反了交通规则)这种情况被撞者该怎么办?
一个骑电动车的初中生被小汽车撞了,造成膝盖骨折和轻微脑震荡(不是很严重)。和解时,被撞者要求对方赔偿1万元,可对方只愿赔偿护理费(按三个月算,每天15元)(被撞者在行驶时,违反了交通规则)这种情况被撞者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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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记得采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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