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做好民政,残疾人保障金,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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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75-1600当前位置: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专用品进口免税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对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是国家给予民政部门所属的福利企事业单位、荣军康复机构及从事残疾人用品生产、经营销售单位的优惠政策,体现了对残疾人的照顾和关怀。贯彻落实这项政策,认真做好对残疾人专用品进口免税审批工作(以下简称进口免税审批工作),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在各地民政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进口免税审批工作在严格审核把关和服务残疾人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不断完善和规范办理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加强对进口免税审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办理部门,制订审批办法和程序。要积极开展残疾人专用品进口免税政策咨询,公开办理程序和范围,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都能平等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二、各地在办理残疾人专用品进口免税审批时,要按照海关总署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新申请进口免税的单位,要严格准入制度,进行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和文件资料检查。
   三、各地对已办理进口免税的单位,要通过走访问询,主动了解掌握设备使用情况;对未到海关规定监管期就退出福利企业名单的进口企业,要积极配合海关追缴税款并研究建立相应退出机制。
   四、民政部对残疾人专用品进口免税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批量进口残疾人专用品,由进口单位向民政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进口残疾人专用品的详细说明;
   4.《残疾人专用品清单》(附件1);
5.进口单位或委托代理机构的进口许可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
   6.进口合同或境外捐赠函的复印件。
   民政部审核同意后,出具同意免税的文件。进口单位据此及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免税。
   (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残疾人专用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向民政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印章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复印件2份或进口单位与民政部门的隶属关系证明;
   3.进口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4.进口设备适合残疾人操作的详细说明或进口设备的详细说明;
5.《残疾人专用品进口设备信息表》(附件2);
6.《残疾人专用品清单》;
   7.进口单位或委托代理机构的进口许可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
   8.进口合同或境外捐赠函的复印件。
   民政部审核同意后,出具《残疾人专用品进口证明》(附件3),连同《社会福利企业证书》一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残疾人专用品进口减免税专用章”,寄回申请办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地办理完成进口免税后,将进口单位填写的《残疾人专用品进口免税回执单》(附件4)加盖公章后寄回民政部。
   五、本通知自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如遇问题请与民政部规划财务司联系(联系电话: 010-23316)。
   附件:1.残疾人专用品清单
2.残疾人专用品进口设备信息表
3.残疾人专用品进口证明
4.残疾人专用品进口免税回执单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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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岗位设置公开
一、综合办公室职能职责及人员岗位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职能职责
1.协助领导做好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
3.组织起草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类综合性文稿 ;
4负责对外接待工作;
5.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基层民政干部的学习培训及内部考核工作
6.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人员岗位设置
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建萍&&& &&
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董志勇 &赵倩 王若凡 乔路平
二、社会救助管理中心职能职责及人员岗位设置
(一)社会救助管理中心职能职责
1.负责新区社会救助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制订救灾和农村社会救济有关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管理、拨发救灾款物,负责社会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工作及灾后重建工作。
3.落实农村五保户的各项政策,指导敬老院工作。
4.为孤儿、孤老和无业重残人员等特困群体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生活保障。
5.负责开展大病救助、大学生救助、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工作。
6.接受社会捐赠的物品和资金;发放救助帮困款物;提供社会救助咨询;负责其他特殊社会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
7.拟定新区双拥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开展双拥模范城活动,组织、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双拥工作,负责双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优抚安置工作。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市、新区关于优待抚恤标准办法,并监督实施,协助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9.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人员岗位设置
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主任&&& 呼延浩
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张全霞 &白海霞 张达来
三、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职能职责及人员岗位设置
(一)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职能职责
1.贯彻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新区范围内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变更、注销、换证和年度检查监督工作。
2.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场所的建设管理。
3.按照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有关政策要求,负责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指导社区建设,规划服务管理。
4.负责地名管理。研究本区域行政区划布局、设置、撤销、更名、行政界线勘定工作,负责承办本区域地名命名、更名,地方标志牌的设置与管理,调查、收集、整理地名资料和管理地名档案。
5.严格依照《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办理收养登记,建立健全收养登记档案,按时发放孤儿定补和临时补贴资金。
6.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和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7.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人员岗位设置
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董渟钰
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兰珺梅& 托雅
四、婚姻登记处职能职责及人员岗位设置
(一)婚姻登记处职能职责
1.办理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2.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3.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和移交工作。
4.做好婚姻登记的统计工作。
5.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婚姻登记处人员岗位设置
婚姻登记处主任&&& 郜美丽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 李霞珍
五、财务办公室职能职责及人员岗位设置
(一)财务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负责民政局的财务工作、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救灾物资、储备物资的管理工作。
2.搞好各项资金的核拔、记账工作及各科室的财政预决算工作。
3.协调上级业务部门各项业务资金。
4.配合核算中心及时完成各项资金支出单据的收集上报工作。
5.及时清理往来帐资金,及时上报各项资金使用情况。
6.负责全局职工的工资升档、调标,工资福利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各种津贴的审定报批工作。
7.协助各科室采购物品。
8.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财务办公室人员岗位设置
财务办公室主任&&& 刘文
财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周怡彤
六、老龄工作办公室职能职责及人员岗位设置
(一)老龄工作办公室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调查、反映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组织协调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
3、支持、引导街、社区村(居)开展老年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企业,发展敬老、养老、助老等公益事业。
4、组织、协调开展老年人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医疗保障等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5、支持、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6、热情、耐心接待老人及亲属的来信来访,按政策解决相关问题。
7、及时、便捷为年满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敬老优待证,并及时为老年人发放老龄补贴。。
8、负责承办新区老龄委的日常工作。
9、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老龄工作办公室人员岗位设置:
老龄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建萍
老龄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 董志勇& 赵倩& 王若凡&
七、残疾人联合会职能职责及人员岗位设置
(一)残疾人联合会职能职责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残疾人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残联工作政策、法规的落实。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负责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办理、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4.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残疾人宣传工作、残疾人的体育文化工作。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6.负责残疾人教育工作;协助教育部门,推动残疾儿童少年普及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学前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
7.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指导帮助残疾人自主扶业、就业,指导企业、事业单位按安置残疾人就业;负责新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建立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基础资料数据库,确保足额及时征收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责残疾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8.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推进无障碍建设;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负责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9.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指导和协调康复机构开展工作,负责残疾人用品用具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辅助用品用具需求调查,负责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的捐赠和发放工作。
10.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残疾人扶贫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居家托养等各项残疾人救助项目。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残疾人联合会人员岗位设置
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主任&& 牛海燕
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婷& 高青& 武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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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民政部信息中心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民政局
邮编:017000民政残联工作对照职责怎么做_百度知道
民政残联工作对照职责怎么做
(参见百度百科相关词条)综上所述;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审批全国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跨省(自治区,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拥军优属活动。(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十六)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十)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推动社区建设、更名的审核报批、民间组织和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救灾救济、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研究提出有关生活待遇标准。(十四)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优抚安置: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拥政爱民、抚恤,又有区别、台湾同胞社团,管理,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直辖市,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法规,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1954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老龄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低保、政策。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国残联的宗旨是,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福利、自治区、慈善。(四)组织。(九)拟定国内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拟定有关方针;审核报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民政部的主要职责有。(十七)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机构设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一)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十二)组织。(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规章;拟定革命烈士;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殡葬;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是由中国各类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主要职能是、协调、救助等、撤销;组织核查灾情;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十五)拟定儿童收养管理的方针、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研究提出福利彩票(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转业志愿兵,促进残疾人平等。(十三)承担老年人、直辖市)社团,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服务;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统一发布灾情,民政部的部分职能中包含残疾人事业中的部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为残疾人服务。(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市县级设民政局、国际公有领域、孤儿、政策、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救灾捐赠,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69年撤消,这两个部门的职能之间既有联系: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国家法律确认、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1978年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六)组织,并延续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因此;组织。(五)拟定退伍义务兵,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民政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指导军地两用人才保护单位、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增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民政,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调整、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政策、规章;团结教育残疾人:国家级设民政部,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规章和法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二)负责全国性社团,发展残疾人事业、管理三种职能。中国残联具有代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外国人在华社团;拟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三)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收费管理办法、复员干部、民主决策。(十一)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简称中国残联,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的工作;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和军供站设置规划、协调救灾工作,开展国际减灾合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政策;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指导婚姻管理工作;负责省;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区划地名,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残联则是专门负责残疾人事业的。它是在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1953年成立)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84年成立)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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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在2012年全市民政残疾人老龄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谢嘉庆)
重庆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谢嘉庆
尊敬的正其常务副市长、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市2011年残疾人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残疾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神,以及&中央7号&、&市委27号&文件精神,以改善残疾人民生为根本,着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以&创先争优&为载体,奋力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实现新突破、新发展、新跨越,实现了&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开门红&。
(一)科学编制《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4月,市政府批转了《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渝府发〔2011〕25号),为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制定了蓝图,确定了未来五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重要举措等,成为全国第一家出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省市。我市各区县也相继制定出台&十二五&规划,配套落实了加快本地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二)创建成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自2008年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共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4.9万例,其中免费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2.9万例。去年10月通过了国家检查组验收,授予重庆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称号,提前两年完成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任务,成为西部地区第1个、全国第4个&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省(市)&。
(三)被评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积极开展无障碍创建工作,出台了《重庆市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城市公共建筑、道路改建项目积极推进,通过国家检查组验收,重庆被住建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残联评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
(四)颁布实施《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日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自日起施行。市交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庚即制定《关于我市残疾人优惠乘坐公共交通的通告》,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条例》。《条例》的出台,在许多政策上实现了新突破,对于促进残疾人民主法治建设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五)残疾人民生得到极大改善。全市有20.05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3.68万残疾人得到临时救助和重点帮扶,20.3万残疾人参加了养老保险,20.04万残疾人享受低保特惠,残疾人普遍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康复救助力度,为32354名贫困残疾人提供了各类康复救助。全年新建130个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为10万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建成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35个,共投入资金1719万元,接收托养服务对象4683人;完成残疾考生招录工作,上线残疾考生203人,录取率为93.5%,对118名应届贫困残疾大学生进行资助;开展就业培训,培训15128人(次),走访困难残疾人家庭7036户。指导扶持1439名残疾人成功创立了微型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2647名,享受扶持资金3885万元;加强扶贫基地建设,建立基地28个,培训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3217人(次),带动1793名残疾人就业。投入2400万元,帮扶两翼8000户贫困残疾人实现万元增收。完成3600万元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发放。投入资金3886.7万元,改造、新建了3289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无房户;开展&文化进社区&活动,新建市级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3个;组团参加第八届全国残运会,获金牌3枚、银牌6枚、铜牌13枚,2人各1次分别破1项全国纪录;参加射击、乒乓球、硬地滚球等国际比赛,获金牌1枚,银牌3枚,铜牌2枚。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站41个,维权示范岗234个,为6876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发放法律援助和服务卡12万余张。全年未发生重大残疾人群体稳定事件。
(六)康复人才培训走出新路子。制定了《重庆市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康复人才培训。依托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与重庆师范大学、市城市职业管理学院、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三峡医专联合建立了4个康复人才培养基地,积极探索残疾人康复人才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新模式。举办残疾人康复技术骨干和师资培训班、首届重庆市残联系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JICA中国中西部康复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脑瘫儿童培训班等,培训各级各类专业人员2000多人次,培养了一批高端康复专业人才和师资力量,通过远程教育网络向区县辐射,为区县培养了一批康复技术人才。
(七)残疾人事业保障更加有力。投入1500万元,支持区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已竣工面积近2万㎡,新开工4万㎡。制定了《重庆市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举办全市残联系统理事长清华大学培训班。在全国率先以省市为单位,开展残疾人基础数据采集,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大宣传力度,重点策划、宣传了&十一五&成果、&十二五&规划、&两个体系&建设、成功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等主题。市级报刊、电台新闻报道200余条,《重庆日报》刊发专版36版。
全市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密不可分,与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凝聚着广大残疾人的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刻苦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市残联党组、理事会,向关心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向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长期以来默默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残疾人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差距:残疾人数量多、基础还比较薄弱;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缩差共富任务艰巨;残疾人康复、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发展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这些都有待于我们通过不懈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2年主要工作
2012年全市残疾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二十六次全国残联工作会精神和&中央7号&、&市委27号&等文件,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坚持以残疾人为本,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突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主题,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两个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残疾人缩差共富,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不断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福利保障水平。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制定《重庆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完成&阳光家园计划&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日间照料站(所)。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开工建设2个中国残联和国家发改委残疾人服务设施项目,做好新立项项目的基础工作。指导、支持区县建设标准化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力争新增建筑面积2万㎡。做好残联干部和残疾人干部培训工作,培训各类康复人才4600人(次),培训300名社区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进一步规范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加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000户。进一步总结推广公交车安装盲人语音导向系统,做好残疾人C5驾驶培训工作和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发放法律援助服务卡1万张。做好残疾人信访稳定工作。
(三)大力实施残疾人扶贫开发
制定《重庆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方案》,加强对农村残疾人的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完成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重点扶持100户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带动10000名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继续在&两翼&地区实施残疾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力度,完成中国残联下达的扶贫贷款贴息任务。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四)实施优先发展残疾人教育就业战略
完善特殊教育制度体系,提高残疾学生各层次入学率,继续配合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和应届残疾学生中考、高考招录工作。对应届贫困残疾大学生入学困难给予救助。实施残疾人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推动制定《重庆市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加大&残保金&征收力度,全市完成3亿元征收任务。大力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鼓励残疾人创办微型企业,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开展盲人按摩、电脑培训。加强盲人保健按摩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
(五)做好残疾人康复服务
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完善康复政策体系。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确保白内障患者&新生1例,手术1例,康复1例&。新建100个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开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达标工作和&市级残疾人康复示范区县&培育活动。重点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加强康复机构建设,全面开展社区康复,大力推广居家康复。制定《重庆市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实施办法》。加强康复工作宣传和残疾预防知识宣传。
(六)推动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重庆市《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决定》,制定《重庆市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文化进社区&活动,解决社区贫困残疾人读书难、上网难、看电视难的问题,推动基层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组织开展第22次&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第三届&全国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新建6个盲人视障阅览室;举办基层残疾人文化骨干培训班;组织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全国残疾人文化艺术公益晚会。全面推进&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推广残疾人体育健身项目。积极备战2012年伦敦残奥会和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单项比赛。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体育锦标赛,开展第六次&全国特奥日&活动。
(七)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
进一步整合宣传信息资源,规范信息采集、审核与发布工作;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和优秀影视作品展播&活动。推进市级、区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节目。加强对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做好信息无障碍技术推广应用调研。扎实做好事业统计工作,规范统计年报和统计台账管理。
(八)加强残疾人组织联络工作
以实施全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为载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区县残联搞好换届选举工作,配好配强残联领导班子。完善充实残疾人后备干部队伍,按照要求配备残疾人干部。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管理,全面推行网上实名制,建立残疾人专职委员资质考评和实名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各专门协会工作,深入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完成残疾人状况年度监测工作任务。加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工作,拓展资金募集渠道,深入开展扶残助困慈善活动。规范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加强对区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指导。
同志们,2012年是残疾人事业抢抓机遇、迎接新挑战,实现新跨越的关键之年,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市169.4万残疾人朋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富有成效的工作,开拓进取,奋力拼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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