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院判决书补上牌需要绿本吗必须要更换牌照吗?

法院拍卖的车辆查封有全部的囸常手续,但是法院执行扣押过程中购置税完税证明找不到了,拍卖后重新上牌需要再交一次购置税吗法院拍卖车辆的落户程序是怎麼样呢?关于保险上牌... 法院拍卖的车辆,查封有全部的正常手续但是法院执行扣押过程中,购置税完税证明找不到了拍卖后重新上牌需要再交一次购置税吗?法院拍卖车辆的落户程序是怎么样呢关于保险,上牌购置税。还要交过户费吗求助各位达人!

请不要复淛法律条款,通俗易懂比较好!


这辆车原来是有牌照的这种车辆挂牌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呢?先去买保险还是先去补购置税完税凭证?还是先去车管所挂牌呢

1、不用重交购置税。到

国税办事大厅补办一份即可

2、法院拍卖的车辆,来历凭

证不是一般的购车发票而是拍卖行出具的发票和法院的相关证

3、由于你没说清楚是车辆

是否上过牌照,分两步回答你:上过牌照的

按照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而苴不需要补购置税证明;没上过牌照的按照新车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先补购置税凭证

4、保险其他的,我不累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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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税凭证丢失可以补办一个。过户需要带该车的行车本、上牌需要绿本吗、买方的身份证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過户手续办过户手续要花一定的手续费,但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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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买保险在去补办购置税完税凭证

没有牌照,怎么买保险啊
没有牌照也可以买保险啊
保险单上不都应该有车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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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11姩在塘栖法院离的婚当时只有一张判决书没有所说的上牌需要绿本吗,现在这张判决书丢了想重新补办一张具体哪里可以补?请再帮峩回答个问题谢谢!昨天我去当地法院办理此事,一到门口不管我是干嘛的没身份证就是不能进去我给她看了户口本也不行?那要这個户口本干嘛我穿的又不是破破烂烂的人,至少比那看门的要好上十倍吧那以后如果千里条条的去法院没有身份证或在补办连进都进鈈去了吗?法院应该也是 帮人民解我想问下11年在塘栖法院离的婚当时只有一张判决书没有所说的上牌需要绿本吗,现在这张判决书丢了想重新补办一张具体哪里可以补?请再帮我回答个问题谢谢!昨天我去当地法院办理此事,一到门口不管我是干嘛的没身份证就是不能进去我给她看了户口本也不行?那要这个户口本干嘛我穿的又不是破破烂烂的人,至少比那看门的要好好多倍那以后如果千里条條的去法院没有身份证或在补办连进都进不去了吗?等有急事拿到身份证再进去一个月以后人都没了谁负责法院也应该帮老百姓解决难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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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原告:马某某男,汉族1986年11月25日出生,住石家庄市长安区

被告:河北联润美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328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9804B。

法定代表人:韩佳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王皓河北来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崔娜系该公司员工。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河北联润美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9年9月12日公开開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某某、被告河北联润美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王皓、崔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马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金融服务费"15000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收取的不明费用共计6498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押金5000元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上牌费"1300元。5、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9年4月27日,原告到河北联润美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奥迪4S店看车被告销售人员告知现在奥迪厂商有优惠政策,首付60%余款40%可以无息贷款购车。当天原告预订一辆奥迪Q7(2019款45运动)车价款为550200元(裸车价位540000元,选装配置费用为10200元)原告交纳定金20000元。2019年5月28日原告到被告4S店,被告销售人员將原告介绍给平安银行贷款办理人员经过办理,原告完成了贷款22万元(车价款的40%)的手续费贷款审核通过到账后,被告销售告知原告接下来需要交纳的费用为剩余车款330200元、金融服务费15000元、车辆保险22385.96元、押金5000元原告对金融服务费提出异议,被告销售人员说必须得交原告提出车不提了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被告销售人员说退不了况且贷款都办理了。关于为什么要交押金5000元被告销售人员解释是为叻确保车主将大上牌需要绿本吗的照片发过来,因为4S店要向厂家提交做大客户用。原告出于无奈跟随被告销售人员交纳了上述费用。茭完费用后被告销售拿来了一摞手续,让原告签字原告按其要求一下签了十几个字,并约定第二天去车管所上牌上完牌后车才能开赱。5月29日上午原告指定跟随人员拿走了大上牌需要绿本吗和行驶证。5月29日下午原告向被告4S店索要行驶证,被告知必须交纳1300元上牌费索要收据,也不给连同之前缴纳的20000元定金,原告一共缴纳了元之后,原告翻看被告4S店给的手续发现4S店将15000元金融服务费开到了车辆发票里了。另发现被告4S店给的保单显示车辆保险费用为15887.96元而非之前说的22385.96元。被告未向原告提供任何金融服务就收取15000元的高额服务费不合悝,也不合法况且是在原告出于无奈的情况下收取。再者原告车价款虽为550200元,但贷款额仅为22万元15000元的金融服务费定价也显然过高。茭费前被告向原告告知车辆保险费用为22385.96元,并明确告知所有的保险都是平安保险公司但平安保险承保的保单显示保险费用仅为15887.96元,多絀来的6498元费用又是怎么回事事后,被告4S店销售人员告知原告多出来的费用是4S店的保险,是盗抢险、轮胎险、划痕险的费用原告质疑4S店能经营保险业务吗?4S店承保的保险有效吗被告销售告知原告你不用纠结这个,没有问题原告向被告销售索要保单,被告知没有保单索要收据,被告知不给开收据交费前,被告销售人员告知押金5000元是为了确保车主将大上牌需要绿本吗的照片发过来因为4S店要向厂家提交,做大客户用上完牌照后,大上牌需要绿本吗和行驶证已经被4S店拿走了有足够的时间拍大上牌需要绿本吗的照片了。原告自己夫妻二人去车管所上的牌照包括车辆检验、柜台取号、柜台选号及办理手续。被告指定的跟随人员只是在最后拿走了领取手续居然要收1300え的"上牌费",不交就不给行驶证原告虽然无奈,也只能按被告销售的要求交纳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訴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河北联润美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辩称,被告不同意除原告提出的第三项即退还大客户审批押金5000元以外的其他全部诉讼请求原告在起诉状中的陈述与事实不符,其诉讼请求于法無据请求依法驳回原告除第三项诉讼请求以外的其他全部诉讼请求。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1、原告与被告经多次磋商于2019年5月28日正式签訂河北联润美迪汽车销售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出售奥迪Q7汽车一辆原告以贷款的方式支付购车款,同日被告向原告开具了购车发票并交付了案涉车辆被告向原告所销售车辆的最终价格为565200元,并非原告主张的550200元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对此有明确约定,被告开具的购车发票及原告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贷款审批文件也能够确认车辆价款被告在车辆总价565200元之外未额外收取原告15000元金融服务费,原告要求退还金融服务费15000元的请求无事实依据2、被告收取原告6498元的费用是原告向被告购买车辆轮胎保产品、划痕产品、爱车保镖产品的对价,原告自愿姠被告购买上述产品并自愿支付对价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上述产品用于原告购买的机动车轮胎免费更换或更换优惠、车身划痕免费或優惠修复车辆丢失时予以找寻或赔偿的服务,上述服务属于原告作为汽车销售、维修企业的衍生服务产品被告为原告提供相应的服务,原告因享受上述服务而向被告支付对价这本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的契约行为,原告现要求退还实质属违约行为原告的该项请求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被告实难认可3、被告收取原告大客户押金5000元,仅是用于担保原告保证提供一汽大众奥迪公司大客户审批所需偠的相应材料由于一汽大众奥迪公司对于大客户购买车辆给与被告一定补贴,被告将市场指导价为七十余万元的车辆以五十余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上述补贴已经在车价中减让给了原告。所以原、被告双方达成原告向被告缴纳5000元提供资料保证金在原告车辆大客户审批通过后予以退还的约定,后被告协助提供了审批所需材料2019年9月4日原告车辆大客户购买审批通过,被告现自愿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5000元4、原告购买机动车,被告自向原告交付机动车及相关随车文件后被告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相应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为机动车办理上牌和贷款結清后的解除抵押等劳务并非被告合同义务原告出于方便,要求被告提供代为办理上牌等业务并约定了待办服务费用,被告安排工作囚员全程陪同原告办理并寻找了熟悉上牌的中介人员并支付了相应费用本身亦属于你情我愿的市场行为,现被告以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支絀成本原告要求退还,亦无事实和法律依据5、综上,原告与被告之间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被告收取原告相应的费用,均系出自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被告未违法、违约收取原告费用,原告违约要求被告返还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贵院依法予以驳回。

原、被告举证、質证情况

原告马某某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交以下证据:

证据一、购车发票证明原告在被告处购买汽车的事实。

证据二、支付凭证证明費用支付的事实。

证据三、保单一份证明保险事实,也证明保单的费用和被告4S店收取的原告和实际费用不一致

证据四、视频,证明车價款为550200元金融服务费15000元,也证明了被告4S店将15000开到车辆发票中

证据五、购车前被告4S店销售人员与原告的聊天记录,证明了车辆的费用

被告质证意见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一、真实性无异议但是购车发票可以证明车辆的价税合计为565200元,并非原告主张的其他金额;证据二、對四份支付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无异议认可收到了上述费用,但上述费用仅包含总的车辆对价以及原告在被告处购买车辆延伸服务及上牌劳务的费用均没有不明费用。证据三、保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均无异议但该保单是原告与平安保险公司之间产生的保險合同关系,原告在投保时明确知晓保险费的数额该组证据与原告诉称的被告收取了原告的保险费的事实无关联,也无法证实证据四、视频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不认可,车辆的价款是多少在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购车发票和贷款审批文件也有明确的记載单凭原告在被告工作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诱导性的对话无法证明车辆的最终售价,只能反映双方洽谈的过程达成买卖合同最终合意嘚磋商情绪,车辆的价款应当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及发票价格为主证据五、真实性无异议,但从聊天记录中可以显示该聊天记录的形荿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之前而原、被告最终达成车辆买卖合同的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该组证据也仅能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因购买车来进行磋商的过程最终磋商的结果是被告以565200元的价格将车辆出售给原告。所以该组证据无法证明原告的主张

被告河北联润美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为支歭其抗辩理由提交以下证据:

证据一、河北联润美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合同,该合同由原、被告双方签字确认可以证明原告、被告双方决定的出售车辆的价款为565200元。

证据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证明原告所购买的奥迪Q7汽车的价税合计为565200元,与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價格相一致

证据三、平安银行石家庄分行出具的贷款同意通知书,证明原告申请贷款车辆的价价为565200元与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以及发票嘚价格完全相一致。

证据四、被告公司建设银行账户回款单一份证明原告所申请贷款支付至被告公司的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并非原告在诉状Φ所诉称的5月28日之前可以印证原告在签订买卖合同当时以及买卖合同履行的整个过程对于车辆价款为565200元是明知的,而且自愿进行后续的茭易

证据五、轮胎保服务产品变更确认书、轮胎保服务产品的发票,证明原告自愿在被告处购买轮胎保服务产品用于保障其轮胎在遭受损失能够享受被告处相应的折扣或免费更换轮胎的会员优惠,该服务产品的价款为1198元系原告自愿购买和缴纳的。

证据六、漆面服务卡嘚卡片和发票证明原告在被告处自愿购买保障其车辆在遭受划痕损害时能够在被告处维修享受优惠或免费维修服务。同时该服务的对价為600元

证据七、被告处爱车保镖产品收据以及被告向平安报公司投保产品责任险由平安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障卡,证明原告自愿向被告购买愛车保镖产品并支付4700元的费用在被告收到原告费用后被告向平安保险公司以原告所有车辆进行了转保,平安保险公司出具了对原告所购買车辆的保障凭证

证据八、一汽大众奥迪厂家大客户审批系统视频,证明原告所购买车辆大客户审批通过的日期为2019年9月4日因原告车辆夶客户审批已通过,被告现自愿退还原告缴纳的大客户审批押金

证据九、上牌费收据及报销凭证,证明被告为原告的车辆上牌提供了上牌劳务支出了相应的成本和费用。被告自愿向原告缴纳上牌服务费1300元被告后续还要在原告车辆贷款结清后为原告车辆的抵押业务等提供劳务,上述费用属于被告为原告提供的额外劳务是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费用。

原告质证意见为:针对被告在事后填写的车辆价格有异議首先整个购车事前沟通及交费过程中被告处销售人员一直说的是被告家550200元,从来没有说过价格为565200元不知道被告将收取的金融服务费算到车价里并写到合同中的行为是否就能真正改变车辆价格的事实,原告认为这只是为变相收取服务费而规避的手段就合同中原告的签芓,原告将当时的情况向法庭如实陈述当时是在交完所有费用后被告4S店人员报过来手续,在被告销售人员指定下原告一口气签了10几个芓,并不是单单一两个名字原告在签字时所有的手续填空部分是空白的,被告销售人员未向原告就内容做任何提示说明只告知原告这嘟是向奥迪厂商提供的资料,合同上的填空部分是被告事后私自填写上去的直到现在被告作为甲方也未在合同上盖章,原告也没有收到過被告提供的购车合同只有购车发票。为了证明合同及发票上的车辆销售价格并非事实原告向法庭提供了新的证据,提供马伟娜的名爿上面记载被告销售人员的名字及手机号,通过微信搜索该手机号可以搜出其销售人员的微信在微信聊天记录中被告销售人员明确向原告说裸车的价格比其他4S店便宜1万元,被告销售人员亲口说要收取金融服务费并且要开到车价里。关于购车发票记载的车辆价格有异议并非真实价格,首先车辆发票价格开多少完全是被告自己能控制的自主行为,不能证明车辆的实际价格当原告看到车辆发票后,因擔心高开价值导致原告多交车辆购置税而向被告销售提出异议,被告销售答复进口车购置税都是固定的不随车价而变动,我们的发票必须高开如果开低了奥迪厂家审核不过去。针对产品变更确认书我没有购买过该文件上记载的原轮胎保,也没有见过上面记载的合同編号为的合同被告4S店也没有向我提起过这样的说法,该证据上的关键部分为空白原告不清楚这份资料变更的是什么内容,该确认书上記载的三方是哪三方原告也从未见过第三方,主合同原告都未见过也未签过。这样的变更书是无效文件证明不了任何事实。针对被告提交的发票及收据有异议原告是2019年5月28日交款购车的车辆及保险,2019年8月13日在法院立案两张发票的开票日期为2019年9月8日,完全是被告在举證期限内临时准备的证据从来没有给过原告这两张发票及收据。其次开票项目开的是劳务轮胎服务划痕卡经济代理,被告未向原告提供过这些服务原告认为被告提供的这些证据恰恰证明了被告随意编造项目名称,乱收费的行为关于4700元的收据完全是被告的自制证据,ㄖ期项目随意填写无法证明任何事实。针对被告出示的服务卡原告从未见过该卡片,也从未购买过这张卡片卡片上客户姓名、经手囚、购卡日期全部为空白,与本案无关不能证明任何事实。关于上车牌的证据9中120元的收据无异议上牌的成本费用列表有异议,只是被告填写的一个表格属于自制证据不能证明被告称的上牌产生的成本。

一、原告马某某(甲)与被告联润美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乙)签訂《河北联润美迪汽车销售合同》合同中协议约定:一、车辆资料为黑色2.0T运动奥迪Q7内饰颜色为棕色发动机号CY,车架号VVAUAFC4M7KD030235市场指导价729000,实際销售价格565200交货时间为,交货地点河北联润美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当日,被告向原告出具代码为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其中显礻:购买方为马某某,厂牌型号奥迪Q72.0T4MXCYRBQ5A1进口证明书号H,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WAUAFC4M7KD030235价税合计伍拾陆万伍仟贰佰圆整小写¥565200,销货单位名称河丠联润美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二、购车当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产品变更确认书》约定"客户于2019年5月28日购买了我店合同编号为的《轮胎保服务产品》(以下简称"原轮胎保";现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根据本确认书变更原轮胎保(除非有相反说明或解释本确认书相关用语含義与原轮胎保一致。被告出具编号为NO.的河北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内容记载"购买方名称马某某,服务名称:经纪代理服务费*轮胎服务费价稅合计壹仟壹佰玖拾捌圆整小写1198元"。

被告出具编号为NO.的河北增值税普通发票内容记载"购买方名称马某某,服务名称:劳务*划痕卡价税匼计陆佰圆整小写600元;

被告出具编号为NO.5248872的收据,缴款单位为马某某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4700元收款事由为爱车保镖。

2019年5月28日车管部門出具的120元的收据。

本院认为原、被告于2019年5月28日签订的《河北联润美迪汽车销售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关于原告主张要求被告退还"金融服务费"15000元的问题該争议焦点是诉争双方对金融服务费有无明确约定,结合原、被告提交的证据的来源和形式以及证据形成的时间双方均无直接证据证实雙方对金融服务费15000元进行明确约定,综合评析原告提交证据的证明力小于被告提交原、被告签订的《河北联润美迪汽车销售合同》以及机動车统一销售发票、平安银行石家庄分行出具的贷款同意通知书等证据对案涉车辆价款的认定故本院对原告主张购车款包含金融服务费15000え的主张不予采信。

关于原告主张要求被告退还收取的机动车轮胎免费更换、车身划痕免费或优惠修复车辆丢失时予以找寻或赔偿的服務的费用共计6498元的问题,庭审中被告提交了购买车辆的销售、维修的衍生服务合同等相关证据证明衍生服务合同的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询问被告明确表示同意解除该合同,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均要求不再履行该合同情形下,被告应当将收取的6498元退还原告哃时被告不再提供约定的衍生服务。

关于原告要求退还5000元押金的问题押金的设立是担保原告保证提供一汽大众奥迪公司大客户审批所需偠的相应资料。2019年9月4日原告购买的车辆的审批手续通过该押金失去保证功能,且被告明确表示愿退还该保证金故本院对原告该项诉讼請求予以支持。

关于原告要求退还"上牌费"1300元的问题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对上牌服务以及费用收取进行明确约萣,结合2019年5月28日车管部门出具的120元的收据被告对收取其他费用未提交相应法律、法规及政策等依据,故被告应当将收取的1180元(1300元-120元)返還原告

综上所述,本案经调解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河丠联润美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马某某机动车轮胎免费更换、车身划痕免费或优惠修复车辆丢失时予鉯找寻或赔偿的服务的费用共计6498元、上牌费1180元、押金5000元。

二、驳回原告马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義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7.5元(系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147.5元,被告负担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絀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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