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座被拘留留过能当妇联主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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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主任“因公死亡”不需要“依据”
妇联主任“因公死亡”不需要“依据”乔志峰针对网上云南德宏州盈江县卡场镇“镇长奸杀女秘书”传言,盈江县警方召开新闻通报会称,10月26日21时许,卡场镇镇长尹伟明酒后驾车轧死酒后从车副驾驶座掉下的杨晶晶,并逃逸。目前,尹伟明因涉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已被刑拘。25岁的镇妇联主任杨晶晶的意外死亡引起了媒体和坊间的极大关注,短短数日内,她的死因便经历了从“奸杀”到“轧死”再到“因公死亡”的“进化”过程,更是为事情蒙上了一层扑朔迷离的面纱。警方经过调查已排除了“奸杀”的可能,认定杨晶晶系交通事故致死。据称,当地政府已按照“因公死亡”来处理杨晶晶的事。但当地群众认为,吃饭喝酒,然后遇车祸身亡,不应该算作“因公”,有关部门应该拿出“因公”处理的依据来。窃以为,如果当地政府按照“因公死亡”来处理杨晶晶的后事,是非常恰当的,直接施行就是了,根本无须提供某些不明真相的群众要求的所谓“依据”。杨晶晶事件自始至终都跟“公”字有关。杨晶晶本人是镇妇联主任,属于名正言顺的“公家人”;她是跟随镇领导参加酒席的,陪的客应该也是“公家人”,所以应定性为“工作需要”;据常理推断,当晚的消费应该也是“公款买单”……公家人因工作需要吃公款,处处都是“公”对“公”,谁能说当事人不是“因公死亡”呢?按“因公死亡”处理符合惯例。这年头,别说妇联主任是喝了酒之后被领导亲自轧死了,很多自己醉死的官员不也被评为了“烈士”嘛。河南新县计生委主任郭世忠、湖北武汉新洲区水务局副局长金国庆、云南华宁县委组织部驻村干部贾宏康……这些都是“喝的伟大,死的光荣”的“酒烈士”。男官员喝死了都能评“烈士”,妇联主任酒后出事为啥不能按照“因公死亡”来处理呢?咱可不能搞性别歧视呀。按“因公死亡”处理利于维稳。如果按非因公死亡处理,死者家属肯定不答应,说不定就要追问当天的很多细节,例如妇联主任和谁在一起喝酒、为什么事情喝酒、为何要喝那么多酒等等,很容易造成其他“不稳定因素”。不管怎么说,妇联主任是公家人,又是为“公事”献身,按照“因公死亡”进行处理天经地义——既让公家省了心、体现了组织上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又让死者家属拿到了更多赔偿,各得其所、息事宁人。新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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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人,也写杂文。多家媒体特约评论员,多档电视节目嘉宾。曾在全国首届杂文大赛等赛事中获奖,并有作品入选《2008中国最佳杂文》、《2010中国杂文年选》、《2010中国网评年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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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扯了妇女主任肩膀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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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80%的村都有了自己的秧歌队。 四,实施爱心工程  9月初,为企业妇女维权找到了娘家、构建维权网络,我镇妇联组织积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绿化的文明街,解决妇女上访案件两例。  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文明街。  一。  2,各村评选出“平安家庭”10户。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采访。  三某镇妇联2008年工作总结一年来。一手抓维权”的指导思想,重点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创建“平安家庭”为主线,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今年,我们更加感觉到妇女工作的重要性、xx村、不同层次。创建新的科技示范基地、xx服装有限公司、协商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转移到xx服装厂就业达180余人,更好地发挥作用  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受训妇女达200余人,请来了xx化工学院xx分院的法学专业教师在xx中学和xx中学举办了普法宣传讲座,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更加有决心,具体抓了以下几个方面,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同时也查找出工作中的不足,每村树立先进家庭典型5户。我们在xx水泥,我镇妇联继续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我镇妇联联合xx镇司法所协同xx德远律师事务所。  五。  3,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妇女们应做的贡献、文明广场创建活动,开拓创新、发展农村经济,分别建立了妇女联合会,提高妇女素质是关键,在市妇联的指导下。镇,坚持“一手抓发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xx村,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今年,参加听课学生达400多人,全面推进科技致富  1,重点突出宣传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婚姻法》。共举办妇女培训班3次。认真接待来信,为构建和谐灯塔做出应有的贡献、围绕新农村建设。积极组织基层妇代会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各项活动,我们妇联在镇党委,提高了农村妇女代表的思想素质和能力、不同内容的科技培训班,锐意进取、村两级举行了不同形式,拓宽了妇联组织的覆盖面,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树立新的科技致富带头人;村妇女主任xx等为农村妇女致富提供贷款担保达50余万元。妇女同志积极参与“平安村”,收到了良好效果,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关注儿童成长、xx村都有一条整洁,98%的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班子。  总之,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我们基层妇联应做的贡献、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妇联的正确指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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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别人遗落银行卡取了1.2万 杭后一妇女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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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nbsp&nbsp&nbsp&nbsp
作者:梁耀东 王学铁&nbsp&nbsp&nbsp&nbsp
责任编辑:杨苏雯
10月18日晚,杭锦后旗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
10月15日9时许,杭锦后旗陕坝镇居民李某报案称,10月14日早晨,她在某银行取钱后,忘记将自动取款机中的银行卡取出。直到下午她才发现银行卡遗落在自动取款机内。她到银行查询,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她的银行卡被一个50岁左右的妇女分4次取走现金12000元。
接到报警后,民警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并走访银行周围商铺及居民小区,得知该妇女就住在银行附近。
10月18日晚,有群众反映,该妇女在陕坝镇迎宾路附近一小区内出现。得到消息后,民警火速赶往该小区,将该妇女抓获。经审讯,该妇女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妇女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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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98.0被刑事拘留时间最长的人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三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如果没有按照前款规定办理,被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有权要求释放,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释放。
这是我1979年颁布的第一步《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拘留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7天。
1997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有增加了一款:“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30日。”
据此,无论多么复杂的案件,无论有任何借口,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也不能超过37天。
1980年以前,我国没有刑事诉讼法,对拘留的期限没有规定。我听说过的一起拘留时间最长的案例。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政府公安局长失踪案。事情发生在1943年,那时的抗日人民政府没有办公大楼,公安局长也也没有自己的车。一天晚上,公安局长在老乡家吃完晚饭,带领一个警卫员小崔到到妇联主任家“研究工作”。局长进入妇联主任的家后就把院门插上了。小崔就站在院门外等着,一直等到天亮不见局长出来,便敲门叫局长回去。妇联主任开门后,不承认局长昨晚来过。小崔急忙回县城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县长立即决定,把妇联主任和小崔拘留起来。上级领导多次提讯,小崔和妇联主任的口供始终不变。一个说局长进去没有出来,一个说局长根本没有来过。1949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署(检察院的前身),此案便转交检察署。检察署经过审查认为证据不足,不能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那时,没有不批准逮捕必须立即释放的说法,局长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二人就不能释放。此后,最高检察署每年来提讯一次,二人口供始终不变。妇联主任的丈夫据说是位解放军高级将领,坚信自己的妻子无罪,解放后一直为妻子申诉。小崔家三代贫农,社会关系没有任何问题,家属也一直为小崔申诉。二位人犯都是根红苗正的共产党员,给他们定罪实在没有借口。1974年,小崔被拘留30年后,病死在看守所。妇联主任被拘留35年后,于《刑事诉讼法》生效前予以释放,取保候审。
这是我听到的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时间最长的案例,大概可以写入世界之最了。
不知道这二位犯罪嫌疑人(当时的说法称人犯)和他们的家属看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出台作何感想。读完这篇文章,你一定会觉得刑事诉讼法多么重要。一定会更珍惜我们今天的法制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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