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用韩语怎么说,我一朋友交通受伤,现要对方赔偿,律师要朋友的邻居证明他现在装况,问最低要几个邻居证人?谢谢

你们好,我订婚了,可现在女友又有了新男朋友而且悔婚,应当怎么要求赔偿金?_百度知道
你们好,我订婚了,可现在女友又有了新男朋友而且悔婚,应当怎么要求赔偿金?
提问者采纳
这个很难说 你要 那边肯给吗 首先得把礼钱要回来吧 给你前女友买的首饰啥的要是很多不要回来觉得亏吗
如果大方就算了 最后精神补偿 尼玛玩我呢啊!这个数目可以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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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没有一点的法律约束,只有一定的道德约束,对方悔婚的话,最多归还订婚过程中涉及的金钱,无法要求其作出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她悔婚的话,你可以追回以结婚为目的而送给她的物品,比较多,一些贵重的都可以索回。至于她悔婚,自然该偿还你订婚的花费,还可以合理的要一些精神损失费
祝他们幸福吧!宽恕是最好的赔偿,因为能让你的心获得宁静!
我的天啊,告她把,法院知道。有没搞错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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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楼主您好,我一个朋友(男方)现在准备离婚,有个儿子,今年十岁。有二套房产,一套是现住房,房产证上是女方名字,女方父母跟朋友一家三口一起住在这套房子里。房子首付是朋友夫妻二人共同出资,女方母亲还贷了一年,其余都是朋友夫妻共同还贷。另一套房子现在还没拿到钥匙,拿钥匙要交6000元。也是朋友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现双方感情破裂,我朋友提出的离婚。现在我想咨询律师,男方要争得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做才行呢?另外房产如何处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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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入戏戏如人生:  一、关于孩子  孩子的抚养权利,父亲当然享有,你的意思是,希望孩子跟着父亲一起生活。就目前阶段来言,有以下几个因素要考虑:  1.满了10岁孩子的意见;  2.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成长;  3.哪一方的经济能力。    二、关于房子  房子既然都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那么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至于,女方父母帮助还的房款,也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共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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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        到目前阶段还是涉及到民事侵权赔偿。如果你把甲撞死了,可能就涉及到刑事犯罪了。    看你们之间的过错大小了,目前来看,好象双方都有责任。但具体过错大小,还需要结合当时的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进入诉讼阶段,也要看法官的裁断。具体占多少比例,在此似乎不好给出具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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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入戏戏如人生:    一、关于孩子    孩子的抚养权利,父亲当然享有,你的意思是,希望孩子跟着父亲一起生活。就目前阶段来言,有以下几个因素要考虑:    1.满了10岁孩子的意见;    2.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成长;    3.哪一方的经济能力。        二、关于房子    房子既然都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那么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至于,女方父母帮助还的房款,也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共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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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咨询下路过对法律比较熟悉的朋友,我和一个很好的朋友合伙做项目,由于以前也一起合作过,所以就没有签订任何合同,都是口头协议,但是这次合作中,合伙人拿着合伙资金失踪了,我投入50万,已经失踪快半年了,他全家都搬走了,而我现在可以说是身无分文,小孩也即将面临大学读不下去,家里已经断了经济来源,去派出所报警,他们不受理,我想恳请路过的朋友帮我想想办法,有什么方式来报警立案。
  fujian220138:    你所说的问题,在生活中经常遇到。因为朋友之义气,而忘记法律之准绳。你这在法律上归结为商事纠纷,公安一般不管的。我想 ,即使你有口头协议,也没有一定得形式固定下来。即使你的朋友今后出现,你的投资收益也是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目前真的没有任何办法来追踪你的钱了,唯一的是,你需要抓住他,录音,固定证据,诉讼解决了……    不过不知道你是否知道对方的银行账号,如果知道,你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其财产。我想,你可能不知道吧…… 
  fujian220138:    你所说的问题,在生活中经常遇到。因为朋友之义气,而忘记法律之准绳。你这在法律上归结为商事纠纷,公安一般不管的。我想 ,即使你有口头协议,也没有一定得形式固定下来。即使你的朋友今后出现,你的投资收益也是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目前真的没有任何办法来追踪你的钱了,唯一的是,你需要抓住他,录音,固定证据,诉讼解决了……    不过不知道你是否知道对方的银行账号,如果知道,你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其财产。我想,你可能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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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好!我想问一下,我和丈夫结婚三年,现怀有五个月大的小孩,丈夫托关系照B超,检查出是女孩,他瞒着我没去领准生证,要我把小孩流产掉。我很痛苦!我很怕以后难以怀孕,因为这是我的第一胎。但是丈夫苦苦相逼,以死威胁!他提出打掉第一个小孩:1,他以后不会主动提出离婚 2,再次怀孕后不管男女都领准生证生下来 3,现在的二室一厅与我共有(房是按揭的,首付是他出,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4,一楼的杂物房用来给我以后难以怀孕的治疗费 5,如果费用不够,他拿出每月工资的30%来作为治疗费。    我想问一下,我和丈夫的骨肉除了做亲子鉴定外还要去公证吗?夫妻之间签订的这种协议或者保证受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他反悔了,我能怎么办?即使我们双方亲自去公证,这些在不在公证的范围?需要多少费用呢?    我真的需要您的帮助,请抽空回答一下好吗,谢谢!  
  双方都有过错,怎么就起诉邓女一个呢?  应该双方都一起起诉才对呀  请求法律解释  
   liwenbin05:    请参照: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五十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五十三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我的小百合花:    
很为你的遭遇感到不平。但现实中的婚姻总是充满如此多的不幸。孩子5个月了,你应该问问医生是否可以流掉,好像那已经很危险了吧。 你丈夫说的那面的话——  
1,他以后不会主动提出离婚 2,再次怀孕后不管男女都领准生证生下来 3,现在的二室一厅与我共有(房是按揭的,首付是他出,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4,一楼的杂物房用来给我以后难以怀孕的治疗费 5,如果费用不够,他拿出每月工资的30%来作为治疗费。      
没有一句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而且如此嘴脸,真是要好好审视他一下了。  
  租户找我爸爸妈妈勒索、恐吓,  我爸爸和妈妈拿着合同去和他谈,  但是他说什么合同没用并称要私自拆除我们家的阁楼,  先已经拆了我家的偏方,  我爸爸是中了两次风的人了,家里就靠我妈妈,再就是房租,我在上大学,所以我家没有精力和能力管这事,  后来是他当着我娘娘的面说要找我学校去,  所以我妈妈才去和他谈,  结果谈的那天他们打起来了,  那个人的头被打破了,  先是说拘留五天,  所以家里都没人和我说,  结果这个星期六回家,  说是被涉嫌故意伤害,  说不定要判刑,  法医鉴定为轻伤。
  律师 您好  
4月初的时候我跟单位提出离职申请,领导同意,因为牵涉一些社保问题,我的辞职报告没有交。4月下旬的时候我去医院检查发现怀孕了,5
1 假后我去单位跟老总说因为怀孕的原因不想辞职,后来经过多次交涉领导同意了,我是属于前台电脑操作的,因为辐射较大,我跟领导说要求更换岗位,领导对此不满,说需要上报等理由,让我回家等消息,5月份我去查4月份的工资的时候发现只发了我上班那几天的工资,剩下的全扣了,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妇女在怀孕、分娩是不能减薪或者降薪的。  
请问下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熟悉法律的朋友你们好,请帮我分析下下面的事情,谢谢!  
我们村口出来的村道和干线公路(新开通的限速80公里)形成一个十字路口,但我们出来方向的村道和公路左角不是正常的90度,大概是60度角,且有高地和一个垃圾房,造成左转上公路时很难看清楚左面公路上的情况,必须慢慢开到路口停下才能看清楚公路上的状况,公路上有斑马线,有警示牌,就是这样的路况.(明天我去拍照片上传给大家看看)  5月8号我堂哥开三轮摩托车外出被高速行驶的轿车当场撞死了,赔偿等明天和肇事方协商.(因为双方互相没看到对方且都没停车观察,交警责任认定是同责)这个事情还没完,今天(5月24日)我家邻居大婶骑电瓶车也是同一地点被车撞成重伤还没脱离生命危险(肋骨断裂 肾破裂 头颅内出血),天杀的肇事车竟然跑掉了,没有目击者.  
我们村在公路南面,公路是斜的东西向,垃圾房是村里建的就在路口,村道没换柏油的时候是有缓冲带的现在没有了.路左面是鱼塘,有土丘(略高)种植有作物,影响视线的.公路上的车是很难发现村道上有人出来的,除非是规矩的驾驶员会看到斑马线和警示牌而减速慢行,大部分都是高速或超速通过的,给我们村出行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以前也发生过交通事故 都不严重所以没引起我们的重视,现在撞死撞伤的都是年轻的且连续的出事故,太吓人了.    问:  1,是否有理由找村里要求赔偿  2,是否可以要求公安交警部门给安装监控,减速缓冲带,警告灯等更明显的安全设施  3,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怎样才能避免以后再次出现类似的事故  我心情很乱,文笔也差,见谅啊.
  晴天娃娃601:    你的问题都有要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来处理。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补充: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但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第39条来达到其目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没有补充全的内容请你自己查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              
03年入职,09年6月7日离职,5月19日发邮件通知,邮件内容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并附带工作交接文档,之前领导也MSN通知过“6月7日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予你续签,抱歉”,此种情况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金?  
另本人一直在外地办事处就职,公司注册地在北京海淀,如果需要劳动仲裁,是否需要本人前往海淀劳动部门,可否代理?    谢谢了~~  
  请问下面这种情况,我可以去告代坊镇计划生育吗?谢谢!  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相信大家都有听说过这句话。刘某(哑巴)是江西省乐安县戴坊镇人,现年25岁,两年前破宫产有一女,此胎属意外怀孕,因为不会说话,丈夫忙里忙外也没有照顾上,到5-6个月才发现怀孕。为时已晚,医生告诉家属不能做引产(因为前胎做的是破腹产,间隔时间太短),否则大人小孩都有生命危险。一家人商量着把孩子生下来。于是5月2日破宫产又产下一女,5月13日这天一件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事情就发生在这个哑巴的身上。早晨8:00左右(此时家中无人,丈夫外出干活,姐姐正在门外洗尿布),刘某正给孩子喂完奶,代坊镇计生办开着车10几个人就将刘某抓去乐安县计生办做了结扎手术,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刘某正要把孩子往摇篮放,计生办的10几号人就进来了,看没有其他人在,计生办:“是什么时候生的孩子啊?”    (这时隔壁街坊通知刘某的姐姐去了),刘某姐姐刚跨进门,就忙着回话    刘某的姐姐:“这,就这几天,前两天才出的院。”    计生办:“是大产(顺产)还是破腹产?”    刘某的姐姐:“破腹产的,还流了很多的血。”    这时4个女的就开始要看刘某的肚子,2女的抓住刘某的两只手,另外2个开始撕开刘某的衣服。其中的一个人继续问话。    计生办:“在哪里做的破腹产?哪家医院?”    刘某的姐姐:“在乐安县人民医院”    开始打电话给乐安县人民医院,“喂,代坊镇的刘某生的是第几胎啊?”。。。。。    电话挂了,打电话的人朝其他人使了个眼色,2个男的开始拖着刘某的左右手上车,刘某的姐姐被挡在外面,没让上车,可怜的刘某就这样被带到了代坊镇计生办。刘某的姐姐给弟弟(刘某的老公)打完电话,跟着车子跑到了代坊镇计生办,计生办的人正要把刘某带往乐安县计生办,刘某的姐姐苦苦哀求(你们就让我去吧,她不会说话,一个人怎么办呢?求求你们了,就把我给带上吧)才让上了车,跟随着到了乐安县计生办,一路上两个人哭成了一团,计生办的其中一人还这样说到:女人早晚要走这一步的,有什么哭的。这是人话吗?这时刘某的父亲也赶到了,没过几分钟,就把刘某带进了手术室(撕开刘某衣服的2个女人也进去了),家属被10几个人挡在了门外,又过了十几分钟,刘某出来了,手术没有进行,只见手术医生、黄光荣和一个戴眼睛的胖子进了医务室,3个人在里面嘀咕了几分钟,又一起出来了。紧接着刘某又一次被送进了手术室,手术进行了近2个小时。出来时人已经是昏迷状态(整整昏迷了2小时),手术完成后,计生办的人也陆续撤了,留下可怜的哑巴和哑巴的家属在默默的流泪。    到今天为止刘某还没有办法站立,只能稍微做一下,躺一下。刘某破腹产后5月8日才出的院,在短短的10天之内肚子上多了3个刀口,哑巴说不出自己的痛,只能每日以泪洗面。家属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到镇里找领导讨说法,结果只是口头答应给办个低保和养老保险,领导说现在没有指标,要下半年才有(还要刘某的老公写申请到大队审批后交上去)。仅仅是这个吗?刘某往后的生活怎么办?刘某的身体没有保障,日子还能过下去吗?刘某家庭条件本身就不好,没有婆婆,只有一个快70岁的公公, 两个姐姐已经嫁人,还有一个没有结婚的小叔子。这样的家庭承受的起这样的打击吗?这是在草歼人命,没有医德的医生,没有人性的计划生育,可怜的哑巴!这个社会黑暗到这种地步,还有多少像哑巴这样的的农村妇女受到同样的遭遇呢?希望社会有关人士出来给这哑巴讨个公道,给她一个交代。当事人家属联系方式:()  
  shepherdwewe:    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不过要分阶段计算,日前后分两个阶段计算。  如果有意向申请仲裁,本律师可以代理。本人经常办公地在北京和大连。如果需要与本律师联系,请发邮件至:
我告知你我的具体联系方式。
   各位网友,我从5月19日登陆该论坛,发现许多网友发的贴子是喊冤的、求助的。但是,大家想没想过,为什么各级地方法院敢颠倒黑白、违法乱纪、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请各位网友看看我在本论坛上发的《至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的信》,各位网友就会明白!!!     另外,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维护我们的权利,只有靠我们百姓自己。将贴子顶起来,顶到最高法院或中央领导看到,我们的权利就有望得到解决。     人民是伟大的!!!      “躲猫猫事件”和“罗彩霞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  
  lannyliu0730:    很为哑巴的遭遇鸣不平,但我们的力量是那么卑微,虽然内心一直在渴望正义、正气、公平、理想。    我不清楚一些地方对合法夫妇结扎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但我觉得,这种摧残人的身体机能的蛮横做法迟早是要废除的。不过,地方政府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或许还是有一定根据的。那么,这种依据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在何处呢?  我也非常困惑?这种行为在理论上还存在争议,即究竟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但我觉得,一些事情要敢于去尝试,去突破,但百姓的力量却总在现实中被瓦解,被破碎,被分离……    没有法律的支持,你就要横一些,你就要争一些,你就要去上访,你就要去说官员的不是,但所有的一切都需要你有心理准备、物质准备。唯有自己强大,才能化解好多事情。望三思后行。     
  liwenbin05:  你好,无照经营被罚款,是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处罚种类。  那么其根据在于行政处罚法,罚款的具体数目,各省可能存在一定差距。数目不会很大。如果真被罚款,罚款单位也会给你票据,也会告诉你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诉的渠道等。      附行政处罚法: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东方法眼收集整理,本文网址:/faguixiazai/xzf/.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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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您的回复,现在单位一直拖着,也不跟我接触劳务合同,也停发我的工资,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比较合适呢,
  1、如果你觉得你的利益受到了很大的侵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但我觉得你应该与单位好好沟通一下。  你可以穿上放辐射的衣服,照常上班,当然你如果觉得确实有影响你的胎儿,那你就没有必要这么做了。    如果你离开,单位是应该给你经济补偿金的。  
  晴天娃娃601:    1、如果你觉得你的利益受到了很大的侵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但我觉得你应该与单位好好沟通一下。  你可以穿上放辐射的衣服,照常上班,当然你如果觉得确实有影响你的胎儿,那你就没有必要这么做了。      如果你离开,单位是应该给你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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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你好:      我所在这家公司是不与任何员工签任何合同,工资全凭应聘时老板的口头承诺,领工资时在一张临时开据的工资单上签字了事。我所做的工作是编辑一本公司总部分发到全国各地分公司的内刊。现在因为种种让人愤怒的原因,我想离开,老板可能也知道我想走,所以急求以下问题的答案:   1. 现在内刊文字内容已全部完成,只剩设计和校对部分,如果老板等到内刊印刷前让我走人,而又在内刊上完全不署我的名字,或干脆换成其他什么人的名字——这本内刊的编辑、文稿、校对全是我一人!——老板他有权这样做吗?!!   2. 如果我自己现在选择离开,他们又是否有权不在内刊上署我的名字?!!   3.
如果出现第一种情况,我是否有权毁掉或拿走我所掌握的公司资料?——我为这份内刊付出了太多的心血,忍辱负重到现在,真忍不下去了!
     amenghuihui:    1.你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公司应当在刊物上署你的名字。  2.答案同上。  3.关于拿走资料,我认为并不合适,因为这是你的工作,而且公司已经付给你了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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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教一下,如果对于宣判结果拒不执行,而且还将资产转移,出现这种现象我应该怎么强制执行宣判结果?难道公安没有义务帮我执行吗?
  gerrard82115:    有了宣判结果,还应该是有效判决,才可以去申请执行。你应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如果被执行方有转移资产的情况,要及时向法院执行庭报告,以便能及时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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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教我煮沉浮:    
我的男友与前妻07年12月25日离婚,当时他们名下有一套房产,因要离婚所以出卖,卖出的房款两人平分。因为等房子完全办理好过户手续后他们才正式离的婚。在07年11月11日,男友因房子已找到买家,随即以个人名义向同事借的首付款又买了套房子,待第一套房子卖了后分到钱还给同事。此事前妻知道,距他们离婚时间也很短,所以二人默认这套房产属于男友,并未有在离婚协议上体现。    
我与男友原定5月27日(后天)办理结婚登记,我们前阵子决定卖掉这套后买的房子,但是在上周在签卖房合同的时候才意识到这套房子的合同日期在离婚之前,前妻必须作为出卖方到场。男友找到前妻,前妻对房产的归属没有疑义,但是以这事跟她没关系为由不予配合。    
现在前妻不到场签字,这套房子无法卖出。眼见我和男友计划的登记日期将至,中介说如果我们登记了出卖房子的时候就要三方到场,恐怕这个前妻更难接受。    
请教我煮沉浮,此事应该怎样处理,我们究竟要不登记?非常感谢,盼快复!    
再次感谢!  
  补充:男友在办理这套房子的贷款是以离异的身份,因为08年2月才办理好贷款,所以当时没有发现这个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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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mmi:    既然你男友后一套房子是以离异的身份办理的。为何还要取得前妻子的同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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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一定要请前妻出场才能办妥,那么涉及的法律问题就似乎没有了,可能只是人情问题了。    拙见:你去男友前妻谈谈,你的出面,你的交流,特别是你的诚意特别重要。  不去试,你猜测是没有用的。赶紧吧,祝福你。
   每日回答法律问题  
  先谢谢我煮沉浮。    男友购房合同日期是在离婚前,而办理贷款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婚了。所以虽然男友以离异身份办理的贷款,但是这套房子仍被看作夫妻共同财产。    刚刚男朋友打电话说咨询到如果我们登记,将来会有很多三方一起出面的情形,为了避免更多的麻烦我决定跟男友作婚前财产公证,我单方面放弃。    现在主要问题的是前妻不配合,可是她不出面这套房子永远不能交易。想请教我煮沉浮,如果这样我和男友该怎么办?    题外:我与男友相识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婚大半年了,而且是前妻另有所爱坚决要求离婚,并不是我男友的错。所以她本身对我们的交往甚至结婚并没有敌意,仅仅认为此事与她无关,并且不想再与男友有瓜葛。    我煮沉浮提到的人情问题我们已经很努力了,但是效果不大,我是想请教我煮沉浮,如果前妻就是不肯出面,我们有没有其他法律手段解决的途径,这套房子总不能一直悬而不决。
  先谢谢我煮沉浮。    男友购房合同日期是在离婚前,而办理贷款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婚了。所以虽然男友以离异身份办理的贷款,但是这套房子仍被看作夫妻共同财产。    刚刚男朋友打电话说咨询到如果我们登记,将来会有很多三方一起出面的情形,为了避免更多的麻烦我决定跟男友作婚前财产公证,我单方面放弃。    现在主要问题的是前妻不配合,可是她不出面这套房子永远不能交易。想请教我煮沉浮,如果这样我和男友该怎么办?    题外:我与男友相识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婚大半年了,而且是前妻另有所爱坚决要求离婚,并不是我男友的错。所以她本身对我们的交往甚至结婚并没有敌意,仅仅认为此事与她无关,并且不想再与男友有瓜葛。    我煮沉浮提到的人情问题我们已经很努力了,但是效果不大,我是想请教我煮沉浮,如果前妻就是不肯出面,我们有没有其他法律手段解决的途径,这套房子总不能一直悬而不决。    再谢!
  先谢谢我煮沉浮。    男友购房合同日期是在离婚前,而办理贷款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婚了。所以虽然男友以离异身份办理的贷款,但是这套房子仍被看作夫妻共同财产。    刚刚男朋友打电话说咨询到如果我们登记,将来会有很多三方一起出面的情形,为了避免更多的麻烦我决定跟男友作婚前财产公证,我单方面放弃。    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前妻不配合,可是她不出面这套房子永远不能交易。想请教我煮沉浮,如果这样我和男友该怎么办?    题外:我与男友相识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婚大半年了,而且是前妻另有所爱坚决要求离婚,并不是我男友的错。所以她本身对我们的交往甚至结婚并没有敌意,仅仅认为此事与她无关,并且不想再与男友有瓜葛。    我煮沉浮提到的人情问题我们已经很努力了,但是效果不大,我是想请教我煮沉浮,如果前妻就是不肯出面,我们有没有其他法律手段解决的途径,这套房子总不能一直悬而不决。    再谢!
  您好!  我是法学本科生,现模拟代理一起民事纠纷。代理被告。  案情:被告与丈夫黄某感情良好。1990年被告继承父母遗产住房一套,并以被告个人名义办理产权登记。1996年原告与被告之夫黄某在租住屋非法同居,并使得周围人相信他们为夫妻。2000年被告与丈夫将继承所得房屋出售,价款8万元,约定被告承担税费,所以实际所得款为7万元。2001年被告之夫重病,住院期间一直由被告照看,直至被告之夫死亡,被告之夫死前立下遗嘱:将个人住房补贴、公积金、抚恤金、自己用手机、以及卖房所得一半35000,赠与原告所有(共约6万元),并有公证。两个月内原告主张被被告控制的财产,招拒,遂起诉至人民法院。  原告起诉书主张:公积金、住房补贴的一半,手机,卖房所得的35000元。  我代理被告  请问该在答辩状中该如何回应。我主张是6万元完全有被告占有。  我嫩个想到的是:受遗赠人与遗赠人为非法同居关系,遗赠是非法同居的结果,遗嘱违背了民法通则“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并且遗赠人患病期间一直由被告照顾,由继承法: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十三条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以上分析请指正。谢谢
  04年8月,江西省科技厅邀请我参加产品评奖,由于我在系里管科研这个方面,因此,和科技局的朋友们很熟悉。        晚上,被九江科技局万小平请去吃饭了。吃饭的时候,市国税局的杨腹泻打电话给我,说有事请求我。下面彭泽县国税局办的厂,也有项目被评,过会张晓云局长开车来。         吃完饭,我坐上了张晓云开的车。可能,该局长性格很牛,车子速度太快了,在高速公路上碰上了前面的货车,我脑袋被重伤,由于车子被压扁了,我腿上的肉被弄掉了一块,还好保护气囊质量不错,打开保护了我的心脏。         我被110送到171医院进行治疗。4个月后,我出院了。         后面的赔偿问题,非常复杂。由于那时候是黄校长在,他更是厉害,说我出差没有向他请假,他不管。对方通过中间人和我老婆讲赔40万,我老婆通过我的网友,找到了青岛李建强律师,他说太少了。         他到我家带了张光盘,都是碰傻了后,赔很多钱的,很多是赔了一辈子的工资。他说给我按少点算吧,就按合同期来算。算来算去,说打官司要100多万。         于是,就开始打官司了。让我气愤的是这个律师太蠢,竟让我老婆带我去弄了个阳痿鉴定。然后,做记忆力智商测试,我当然不想傻了,对方可能也搞了关系,弄得非常简单的那种。最后,就是我确实是阳痿了。         法院判了20多万。李律师太蠢,说先把这个钱拿来,不行再起诉。对方看了,就知道有假,对方上诉,最后,通过中间人,直接赔了被扣的工资8万。         整个事情非常郁闷。         脑袋现在还是疼痛,一直在休息。  
  各位网友,我从5月19日登陆该论坛,发现许多网友发的贴子是喊冤的、求助的。但是,大家想没想过,为什么各级地方法院敢颠倒黑白、违法乱纪、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请各位网友看看我在本论坛上发的《至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的信》,各位网友就会明白!!!     另外,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维护我们的权利,只有靠我们百姓自己。将贴子顶起来,顶到最高法院或中央领导看到,我们的权利就有望得到解决。     人民是伟大的!!!      “躲猫猫事件”和“罗彩霞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  
  5月21日我被同事无辜殴打,一个多小时公司的领导都未有过问,我喊来自己的男朋友同时和他一到来了好多同学,我怕惹事就把他们带到了公司大门外,他们并没有做任何事只是要求公司把事情说清楚我为什么被打,公司的经理和办公室主任非但没有说出理由反而却扬言要喊黑道白道的来对付他们。我男友怕连累同学就让他们回去了,之留下男友在公司门口等,后我被经理喊进办公室他对我说煤师院是他的地盘,很容易对付我的男朋友。然后公司在没有了解情况下就以我男友给公司造成影响为借口开除我了。但是在公司通报上却说我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我无辜被打怎么还是违反纪律了?公司因此解除我是正当理由吗?不是我该怎么做?经理说的那些话是不是恐吓?我现在该怎么做?       问题补充:      当天下午我就已经报警。但是警察到公司找那个女的了解情况,公司却说其已经离开公司,我男友一直在公司门口并未看见有人离开,那个打我的人一直没有到警局?她男友承认被他送到别的亲戚家了?现在一直找不到人?我的脸部,耳朵,鼻子,嘴唇都被其抓伤,并因此丢到工作?该怎么要求其赔偿?可以要求其赔偿我半年的工资吗(此份工作我的待遇仅次于经理,如果不出事我会一直工作下去,并有很大的升值空间)?      我该怎样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可以起诉吗?那个打我的人若是一直不出现我该怎么做?  
  楼主:您好  
因我家附近地块土地拍卖进行商业开发,规划红线就在我家房子东侧楼梯边上30厘米,有两个问题想请教专家 一:现在开发商在离开我家楼梯30厘米处砌围墙,连走个人的距离都没有留,将来我家房子如果要进行粉刷连搭架子的空间也没有了.二:开放商是否可以在离开我家房子东侧2米进行开挖?(我家房子是在小山坡上,如果开发商开挖下去的深度在4米以上,这样势必会危害到我家房子,我家里住着10几号人,万一房子倒了可是10几条人命啊,我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cafe_pz:    
你好!有一点,我不特别明白。本案的原告是谁呢?    
两个月内原告主张被被告控制的财产,招拒,遂起诉至人民法院。  
  cafe_pz:  
请问本案的原告是谁? 
  楼主:您好   多谢您作了如此祥尽的解答,mp898有件案,二审已结束,准备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具体案情祥细材料,我会找个电脑精通的朋友发送材料给你,盼望得到你帮助.          
  楼主你好,我前几天咨询了一个房屋租赁的问题。主要是空调安装问题,不知您还有没有印象。我今天去把合同找出来看了下,发现我们约定过时间。详细内容如下:  我们是通过中介签的合同,空调是作为补充条款:甲方同意现租客搬出之后安装壹台空调,且由甲方承诺。    违约责任方面,违反包括补充条款在内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500元整。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另行赔偿。    我注意到补充条款是“现租客搬出之后”,然后房东口头承诺是我们搬进去以后一周内装好,现在已经两个星期了。    我想请问下律师: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解除合同,而我已经缴纳了一年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解除合同之后会不会比较麻烦,有没有好点的办法?另外我是不是可以找中介沟通解决?    另外我注意到合同上写的是“现租客搬出之后”,会不会被理解成:现租客(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还有租客在)搬出之后无限期的时间,包括我们在的时间,这样理解太霸道了吧,但是我们没有写明现租客搬出之后,我们搬进之前。
  真love:    就你提出的问题,简单说明如下:  如果开发商真把房子建起来了,会不会对你的采光、通风等方面造成实质的损害呢。现在的围墙离你家距离如此之近,而开发商又有政府的批文。这本就是损害公民利益的事情。建议你确定一下,比如向规划部门、建委等单位反映反映情况。    理论上说,你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政府哪个部门批准了建如此的房屋,你就可以起诉撤销该批文。    但现实中,操作起来肯定是费力费劲。先反映反映吧,也可以寻求当地媒体的关注。
  罗那:    即使你现在可以解除合同,但钱已经交给房东了,你会很被动。法律也是讲究技巧和方法的,特别是在目前的情况下。空调一事,我建议与房东先沟通、再沟通、还沟通。 
  youhangu:    现在都是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指导着我们挣钱,搞生产,过生活呢。还有如此大打出手,并且还在公司里,我很惊诧。如果发生在街上,我并不惊诧。  我的建议如下:  1、你要么离开你的公司,你要么把你公司的经理扳倒,如果他不是老板的话。你离开你的公司的话,公司应该给你经济补偿、你的保险等公司都要给你办理好。如果公司真横,你就去劳动仲裁。  2、就你目前的伤势,我估计还不构成轻伤,否则,她就触犯了刑律。但可以明确的是,她对你的殴打对你造成了损失,属于民事侵权,你有权得到赔偿。你可以把你在医院的花费、误工等费用要求对方给予赔偿。但关键是你要知道对方的详细情况,而且最好她在当地是常驻居民。否则,你提起诉讼了,找不到人,法院也不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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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fe_pz:     你好!再次阅读你的问题。我先简单说几句:  1.  受遗赠人与遗赠人为非法同居关系,遗赠是非法同居的结果,遗嘱违背了民法通则“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我认为,你的理解是错误的。同居关系就是同居关系,在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中并没有白纸黑字说是非法的吧。如果有的话,不妨发邮件给我哟。    2.并且遗赠人患病期间一直由被告照顾,由继承法: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十三条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条列好出来了,你想说明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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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位朋友的儿子退役后在家待业,经一熟人介绍说可以托关系找到一份报社的工作,朋友甚是高兴,算是找到了一线希望,可那熟人说现在找关系可不是一二般的事情,需要上下打点,朋友当即表示愿意拿出2万元给他办事情.工作是找到了,钱也给出去了,但是朋友的儿子在单位上发现,这个岗位还很多,而且是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招聘信息,招聘条件自己也完全符合,他的很多同时进报社工作的同事都是通过招聘信息进来的,根本不象他爸爸朋友说的那样要上下打点啊什么的.大家说说,他父亲是不是可以主张要回2万元呢?            
  麒麟2009:    身边发生的好多事情,有的是法律问题,有的是道德问题,有的是法律和道德混合在一起的问题。而你所说的情况,我愿意概括为:人情问题。这个问题,法律确实不好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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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啊!   5月21日我被同事无辜殴打,一个多小时公司的领导都未有过问,我喊来自己的男朋友同时和他一到来了好多同学,我怕惹事就把他们带到了公司大门外,他们并没有做任何事只是要求公司把事情说清楚我为什么被打,公司的经理和办公室主任非但没有说出理由反而却扬言要喊黑道白道的来对付他们。我男友怕连累同学就让他们回去了,之留下男友在公司门口等,后我被经理喊进办公室他对我说煤师院是他的地盘,很容易对付我的男朋友。然后公司在没有了解情况下就以我男友给公司造成影响为借口开除我了。但是在公司通报上却说我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我无辜被打怎么还是违反纪律了?公司因此解除我是正当理由吗?不是我该怎么做?经理说的那些话是不是恐吓?我现在该怎么做?         问题补充:        当天下午我就已经报警。但是警察到公司找那个女的了解情况,公司却说其已经离开公司,我男友一直在公司门口并未看见有人离开,那个打我的人一直没有到警局?她男友承认被他送到别的亲戚家了?现在一直找不到人?我的脸部,耳朵,鼻子,嘴唇都被其抓伤,并因此丢到工作?该怎么要求其赔偿?可以要求其赔偿我半年的工资吗(此份工作我的待遇仅次于经理,如果不出事我会一直工作下去,并有很大的升值空间)?  
   youhangu:        现在都是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指导着我们挣钱,搞生产,过生活呢。还有如此大打出手,并且还在公司里,我很惊诧。如果发生在街上,我并不惊诧。    我的建议如下:    1、你要么离开你的公司,你要么把你公司的经理扳倒,如果他不是老板的话。你离开你的公司的话,公司应该给你经济补偿、你的保险等公司都要给你办理好。如果公司真横,你就去劳动仲裁。    2、就你目前的伤势,我估计还不构成轻伤,否则,她就触犯了刑律。但可以明确的是,她对你的殴打对你造成了损失,属于民事侵权,你有权得到赔偿。你可以把你在医院的花费、误工等费用要求对方给予赔偿。但关键是你要知道对方的详细情况,而且最好她在当地是常驻居民。否则,你提起诉讼了,找不到人,法院也不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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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了3个月,说好试用期3个月以后就签合同的,但是就在我试用期快满的时候,老板通知我说公司不打算录用,并且是没有理由的?    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因为是小公司,平时发工资都没有工资单,也没有考勤纪录!    5月1号的时候公司带我们去参加广交会,那个证是公司为我们办的,现在老板提出要我归还我的证,我有没有权利拒绝?广交会证上是我的照片和名字!        如果要劳动仲裁的话我该怎么取证啊?  
  我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了3个月,说好试用期3个月以后就签合同的,但是就在我试用期快满的时候,老板通知我说公司不打算录用,并且是没有理由的?    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因为是小公司,平时发工资都没有工资单,也没有考勤纪录!    5月1号的时候公司带我们去参加广交会,那个证是公司为我们办的,现在老板提出要我归还我的证,我有没有权利拒绝?广交会证上是我的照片和名字!        如果要劳动仲裁的话我该怎么取证啊?  
  f2100635:      我喜欢说实话。但我说实话,也是为了激发你。三个月的试用没有得到老板的认可。我觉得你在某些方面可能还应该加强加强。  
还是回到你的问题上来:  
法律确实可以保护你,但法律的运营也是需要成本的。你去劳动仲裁,当然是可以的。你的证件应该作为最重要的证据拿好。老板要你交,你拒绝与否全由你自己决定。我背后的答案是:完全可以拒绝。  
最后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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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楼主的详细解答。
  作者:人生入戏戏如人生 提交日期: 23:00:00  楼主您好,我一个朋友(男方)现在准备离婚,有个儿子,今年十岁。有二套房产,一套是现住房,房产证上是女方名字,女方父母跟朋友一家三口一起住在这套房子里。房子首付是朋友夫妻二人共同出资,女方母亲还贷了一年,其余都是朋友夫妻共同还贷。另一套房子现在还没拿到钥匙,拿钥匙要交6000元。也是朋友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现双方感情破裂,我朋友提出的离婚。现在我想咨询律师,男方要争得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做才行呢?另外房产如何处理?非常感谢。    作者:我煮沉浮 回复日期: 07:59:27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一、关于孩子    孩子的抚养权利,父亲当然享有,你的意思是,希望孩子跟着父亲一起生活。就目前阶段来言,有以下几个因素要考虑:    1.满了10岁孩子的意见;    2.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成长;    3.哪一方的经济能力。        二、关于房子    房子既然都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那么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至于,女方父母帮助还的房款,也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共同分担。  非常感谢楼主的详细解答!  我想知道男方能够争得孩子抚养权获胜的比例大致有多少呢?男方是医生,女方是护士。  另外现在女方父母就跟他们住在一起,女方父母自己的房子卖掉了。我想知道这房子的问题男方大致能维护到多少自己的权益呢?非常感谢。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你好。你的问题已在我提供的答案之中。律师从来不承诺案件的最后结果。如果真有人给你承诺,那种承诺也是极具风险的。    
一、关于孩子    孩子的抚养权利,父亲当然享有,你的意思是,希望孩子跟着父亲一起生活。就目前阶段来言,有以下几个因素要考虑:    1.满了10岁孩子的意见;    2.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成长;    3.哪一方的经济能力。          二、关于房子    房子既然都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那么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至于,女方父母帮助还的房款,也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共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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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你好,首先很感谢你的热心    我有个遗产分割的想咨询你一下    遗嘱全文如下(人名和地名已隐去)  位于xx市xx区xx城x栋x座x房产。xxx(父亲)的50%产权由xx(儿子)继承25%,可转让、买卖、居住等。  签名  年月日    房产证上有父亲父亲两人的名字,遗嘱一共两份,两个儿子各一份,内容除了儿子姓名外都一样      我想请问的是,遗嘱如果是这样写的话,每个儿子所占的房产份额只有整个房产的12.5%,是这样对吗?    是否有存在歧义的部分?法律上对于这样的歧义一般是如何处理的?    再次感谢楼主!
  补充一下  父亲生前曾说他所占房产的50%,全部由2个儿子继承,那遗嘱里的25%是不是应该是50%?    再次感谢!
  更正,是父亲夫妻两人的名字
  wjung:    
经过你的一补充,二补充,我终于明白了。我把我能想到得,解答给你,希望你能一下就看明白。    
你的意思是:一对夫妻有两个儿子,丈夫死去,留下一遗嘱。内容如下:  
位于xx市xx区xx城x栋x座x房产。xxx(父亲)的50%产权由xx(儿子)继承25%,可转让、买卖、居住等。  
问题:请问该遗产该怎么分割?    我的意见是:房子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各占分二分之一份额。丈夫只能处理自己的那一份额。  1.如果没有遗嘱:丈夫留下的二分之一份额,应该由其妻、两个儿子均分。  2.现在有了遗嘱。这个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没有说明分给大儿子小儿子,应理解为两个儿子都有份。那么实际排除的是其妻可以继承的部分。但其妻自己本有二分之一的份额不受该遗嘱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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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你太快了,感谢!    现在有争议的就是到底是25%还是50%的问题,每个儿子各占整个房产的25%呢,还是50%?
  我的个人理解是:   遗嘱中是这样写的:xxx(父亲)的50%产权由xx(儿子)继承25%,那每个儿子是不是只占整个房产的50% x 25% =12.5%   不知道是不是这样计算的?
  妻子如果没有死亡,那么丈夫就只能处分自己整体房产的二分之一份额。因为有一半还是妻子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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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辛苦啦~
  谢谢你!不过我想我并不是向你所说的样子。  老板同时招了3个人 ,选了2个去广交会,其中我是一个,前阵子,一个老外来,老板也是因为忙,让我去接待的。我在英语方面绝对 比其他2个人强。  在5月21日的时候,老板还把我叫进去谈了转正的 问题。  但是突然5月23日就说不打算录用我。而且根本是没有原因的  所以我一下子根本没办法接受。  不过客观的说,也许是我脾气比较冲,说话比较直白。呵呵。这个大概是我的错。    但是我想说,这个老板是我见过的最恶心的老板。整天翻你电脑,翻你的抽屉。带你去广交会但是名片都不给你印,就怕你抢了他的客户,我都不知道招我们这些业务员去干嘛。成立公司6年了,从来没有固定的业务员。在我们3个业务员去之前他是一个人在做业务,所以他对员工非常不信任。    我现在就是想问单单凭这么一个证据可以吗?录音有没有用?  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律师你好!    我有个远房的奶奶,前段时间乘农村里的农用三轮车(无牌照也未办保险),在半路上看到她儿子,就让司机停车.可能是司机没有听见,奶奶掉下车了(据说是自己跳下去的),车到终点车才停下来,车上的其它乘客告诉司机刚才有个人掉下车了,让司机回去看看.但司机没有去,后来还躲起来了.  我奶奶由于是头着地,当场就昏厥.后送到医院急救了5天,不幸逝世,享年62岁。  后来在警察的配合下,并悬赏找那个司机。最后那个司机投案自首了。  现在交警部门正在认定事故责任,并提出私下调解。  问:这个案子该如何定性?如果私了,我们能主张哪些方面?如果要求补偿,补偿的依据是什么?能主张补偿多少(交警让我们先提出来,但我们不知道主张多少合适)?  谢谢!
  熟悉法律的朋友你们好,请帮我分析下下面的事情,谢谢!     我们村口出来的村道和干线公路(新开通的限速80公里)形成一个十字路口,但我们出来方向的村道和公路左角不是正常的90度,大概是60度角,且有高地和一个垃圾房,造成左转上公路时很难看清楚左面公路上的情况,必须慢慢开到路口停下才能看清楚公路上的状况,公路上有斑马线,有警示牌,就是这样的路况.(明天我去拍照片上传给大家看看)    5月8号我堂哥开三轮摩托车外出被高速行驶的轿车当场撞死了,赔偿等明天和肇事方协商.(因为双方互相没看到对方且都没停车观察,交警责任认定是同责)这个事情还没完,今天(5月24日)我家邻居大婶骑电瓶车也是同一地点被车撞成重伤还没脱离生命危险(肋骨断裂 肾破裂 头颅内出血),天杀的肇事车竟然跑掉了,没有目击者.     我们村在公路南面,公路是斜的东西向,垃圾房是村里建的就在路口,村道没换柏油的时候是有缓冲带的现在没有了.路左面是鱼塘,有土丘(略高)种植有作物,影响视线的.公路上的车是很难发现村道上有人出来的,除非是规矩的驾驶员会看到斑马线和警示牌而减速慢行,大部分都是高速或超速通过的,给我们村出行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以前也发生过交通事故 都不严重所以没引起我们的重视,现在撞死撞伤的都是年轻的且连续的出事故,太吓人了.        问:    1,是否有理由找村里要求赔偿    2,是否可以要求公安交警部门给安装监控,减速缓冲带,警告灯等更明显的安全设施    3,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怎样才能避免以后再次出现类似的事故    我心情很乱,文笔也差,见谅啊.        楼主啊 我发了2天了怎么没看到我的啊
  suhaoren:      
你的问题,我早已回答,请在第1页找。 
  楼主您好i: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中帮我们答疑解惑,我有一件事情要向您咨询。一位女士把我的车给剐了,她全责,经过交警快速处理后,判她给我修车(有快速处理协议),车修好后,她以没时间为由,不去交钱取车,我上班没车不方便,就先把钱替她交了,把车取了回来,收据还在我这,现在我一打电话找她要钱,她就说没时间,您说我该怎么办,必须得起诉她吗,能赢吗?
  交通事故-因救治伤者后无现场交警不受理案件如何索赔       一朋友摩托车交强险案件,夜间在农村村建公路(村村通道路),因与对向来车交会,受来车灯光照射,视线不清碰撞同方向行人,至行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员即打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并陪同前往。待伤者安顿完毕后(伤者腰椎压缩性骨折),方才向警方和保险公司报案。此时,事故摩托车因夜间在农村小路,影响通行,已被其他人推至当地村委会(警民共建联防所)。交警接报后,以无第一现场,出警无意义,未受理。当事人遂前往交警队说明情况,警方依旧不予立案,此刻当事人双方已经因赔偿纠纷产生冲突,于是被建议诉之派出所。派出所在见证双方自行协议赔偿事实后,对赔偿结果给予了证明(双方按道交法76条由驾驶员对伤者一次性赔偿各项费用合计1.2万余元)。        保险公司拒赔。摩托驾驶员(即被保险人、车主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和保单前往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首先,被告知保单查无此人(保单是正确的,有效的),后来发现是保险公司录入电脑时将被保险人姓名录错(随即办理批改、补录)。        受理后以单证不合要求退回。要求被保险人报交警,并要求由交警对事故责任明确划分(此刻保险公司的要求驾驶员已经不可能做到;办理索赔过程中以及车主提供的材料都以向保险公司说明事故的情况,派出所只证明了车主承担的赔偿责任,不作事故责任的具体认定和划分),否则只能按无责任限额进行赔偿。        请教大家指点 对这样的事故如何处理?具体适用法律条款有那些?诉讼有什么风险?  
  何处无芳草2003:    
你是可以起诉她的。如果有快速处理协议,你赢的机会比较大。  
  拾梦轩:  
你好!你所说的就像一个“故事”,但确实也在生活中发生了。你所说的农用车,是无偿在运输还是有偿在运输呢?  
如果是有偿,那么司机的责任就大一些,如果是无偿,司机的责任可能比较小。如果交警参与到该事情上来,那么他们的结论非常重要。如果有机会,能否把那个结论发给我看看:    
  杭州一公务员学过点法律知识,冒充南京律师在网上招摇撞骗,以律师的名义对揭露他道德败坏真相的人进行威胁、恐吓、诬陷等人身攻击,以达到借他人之口歪曲事实,混淆视听,掩盖真相的目的,其水准之低,素质之差,行为之卑劣已严重损害了南京律师的形象,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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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向南京律师协会投诉,至少违背了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南京律师协会投诉可能会启动相应调查。    就你所说的——以达到借他人之口歪曲事实,混淆视听,掩盖真相的目的,其水准之低,素质之差,行为之卑劣    很难在法律上给予明确的定性。
  以上帖子写错了。抱歉!!!!!!!!!!!!!!!!!
  365gdg:      
你好!刚才写的帖子内容有误。先看一下招摇撞骗罪的相关条文: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客体是侵犯了国家机关的良好形象。    依照《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对招摇撞骗罪根据其罪行轻重分两个量刑幅度处罚:    其一,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其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他的行为很难通过刑法得到惩戒。既然他是公务员,应该受到公务员法的规制。可以检举、举报他的相关行径。  
  可以向南京律师协会投诉,至少违背了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南京律师协会投诉可能会启动相应调查。        就你所说的——以达到借他人之口歪曲事实,混淆视听,掩盖真相的目的,其水准之低,素质之差,行为之卑劣        很难在法律上给予明确的定性。    以上帖子写错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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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街道办事处违法拆迁,并拒绝支付补偿款,将该办事处起诉到法院,法院既不受理也不裁定对吗?我该怎麽办?
  104938:    
拆迁补偿款一般是开发商支付的。难道你所说的是办事处自己盖房子占用了你原来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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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你好:  
由于工作上的事情,唐某对我父亲存在误会,由此在心中产生不满.5月8日,在一次一起打完牌后,唐某突然拿起板凳朝我父亲头部砸去,造成头部开裂,大量出血.随后,又拿起水杯砸向我父亲面部,造成眼睛周围重伤。 目前,我父亲单位的处理结果是:对唐某&暂时&停职,无其他任何处理
对与我家提出的1000员医疗费,4400元精神赔偿的赔偿要求,唐某只接受1000元的限度。 我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家人的权益,但具体不知道该如何进行
      
  我的房子是沿街商用房,是办事处以修路为名组织强拆的。
  作者:suhaoren 回复日期: 14:32:39 我第一次是24号发的 第一页都是23号前的帖 我前后2页查了4次 眼睛看花了都没有我的问题回帖 真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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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938:    你可以向办事处的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sanyraul:  
你好!目前阶段你可以提起诉讼。  
你父亲的治疗费用是可以由对方来赔偿的。关于你所说的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法院支持的话,一般是赔偿总费用的20%。但一般的情况下,法院是判不支持的。但你是可以在诉讼的时候主张的。 
  求助:这种情况是否构成人身威胁?  因我家门口地面较低,隔壁邻居经常把脏水扫过来,天气一热积水就发臭(注:因之前地面太低,遇到下雨就要垫砖头才能进屋,所以把门口地面加高一次,加高后也是几个住户中最低的。加高后隔壁非常不满,最后经调解,我家赔礼道歉才暂告段落),因之前没证据,隔壁也不承认扫水过来,大队和村委会也无法调解。昨天下雨,隔壁又把积水往我家门口扫,我无奈用相机录下全过程,被发现后遭痛骂。晚上下班回来,隔壁夫妻俩堵在门口骂,我和家人不想理睬,关门进屋,结果他们踢门而入,还有大打出手的意图,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人身威胁?我们也知道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但对方的行为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大队或村委会调解无果,我方应怎样维护权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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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rayu:    
目前阶段,这种邻里纠纷,法律还真不好怎么渗入进去。  
但有一句话:人善被人欺。希望你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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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楼主及时给予答复,看到您,我才感觉到世界上还是好人多。非常感谢!!!!!!
  我是哈尔滨的,我哥和一个新疆人学烧烤,前年帮着找货站托运了几次货品(新疆人不会写汉字),之后就没联系,前天从北京来了几个警察把他抓了,要带回北京审讯,说是毒品的事,请问他这行为算犯法吗?是拘留还是判刑呀,找律师的多少钱呀?我是一个打工的也没多少钱,取保候审贵吗?还得跟去北京,(在哈尔滨发货要在北京审吗?)     帮我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我的信箱是
   您好!我还有以下问题想咨询一下:一:我家楼梯没有墙角,天然基础,高度在12米,现在开发商在楼梯边上打了4个桩说是保护我家楼梯,如果开发商在边上开挖,若干年后楼梯砸到开发商的商业房造成重大的人生安全事故,该责任如何划分?我的房子现在已经使用了20年了,假设几年后楼梯倒下砸到新建的房屋我有责任吗?.     :开发商围围墙是否算是新造建筑物,是否需要审批?开发商开挖土方在边上有既有建筑物是否需要制定方案需要审批?如果需要审批又是哪个部门批准的?  
  楼主很不好意思,原告是张学英……    案情:被告与丈夫黄某感情良好。1990年被告继承父母遗产住房一套,并以被告个人名义办理产权登记。1996年原告与被告之夫黄某在租住屋非法同居,并使得周围人相信他们为夫妻。2000年被告与丈夫将继承所得房屋出售,价款8万元,约定被告承担税费,所以实际所得款为7万元。2001年被告之夫重病,住院期间一直由被告照看,直至被告之夫死亡,被告之夫死前立下遗嘱:将个人住房补贴、公积金、抚恤金、自己用手机、以及卖房所得一半35000,赠与原告所有(共约6万元),并有公证。两个月内原告主张被被告控制的财产,招拒,遂起诉至人民法院。    原告起诉书主张:公积金、住房补贴的一半,手机,卖房所得的35000元。    我代理被告    请问该在答辩状中该如何回应。我主张是6万元完全有被告占有。    我嫩个想到的是:受遗赠人与遗赠人为非法同居关系,遗赠是非法同居的结果,遗嘱违背了民法通则“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并且遗赠人患病期间一直由被告照顾,由继承法: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十三条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这是我觉得对被告有点利得法条,但是不知道本案的事实能不能用这些法条,就是希望能不能帮我分析一下事实所涉及到得法理
  [法律咨询]有法律问题的,请说话:你好!请问我的案子二审已经结束。两审下来我才知道法院对正明人的笔录有问题。我想申诉,能成功吗?   我有权利起诉证明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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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浮先生:  你好!请教个问题:  2009年01月份左右,我妹妹在农村看别人打牌,有个邻居(下文简称邻居)也在看打牌。邻居过来跟我妹妹开玩笑:抱我妹妹头和打牌的人碰头玩,我妹妹倒是摆脱走开了。一回又回来看打牌,邻居又同样开玩笑,我妹妹这次推了她一下,邻居穿高跟鞋,又是个孕妇,没有站稳,一下做到地上。臀部当时可能受到地面转头之类的碰撞,内伤。当时没有事。过了段时间,内伤发作,有淤血。她就找当地的土医生看的,贴膏药,结果月看月厉害,之后到县医院看,都手术,结果呢。手术没有成功。回来又发作。再次到医院看病,手术。目前康复。邻居要求期间花费医药费等相关费用由我妹妹承担。大概10000多。  请问这些医药费该由我妹妹全部承担呢,还是部分,或者没有根据去承担。需要什么样的根据呢?  麻烦你,假日期间还打扰。  望回复。  
  5分钱看电影:  
就目前你所说的情况,你妹妹确实该赔偿孕妇所有在医院的正常的医疗费用。  
  前几天,晚上跟朋友在KTV包间唱歌的时候,额头不小心磕到包间墙壁装饰物的边缘(铝合金材质,边缘非常锋利),伤口与眉毛基本保持平行,位于左边眉毛上方越1cm处,将近3cm长,像刀切出来一样。当时店方只肯免包厢消费,不肯赔医疗费,被我拒绝。目前,我保留有消费单据,包间和受伤后照片,KTV工作人员进来处理处理问题时的一部分录音,治疗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单据。据医生说,估计会留下疤痕。我现在想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请各位帮小弟支招。  请问:①私了不成的话,我除了找消费者协会,或者起诉法院以外,还有没有其他合法途径?  ②如果起诉法院,我除了手上已经有的证据之外,还需要什么其他证据?  ③如果起诉法院,我能够主张什么权益?就是可以索赔那些内容?除了医疗费还有?  ④如果起诉法院,我应该依据什么法律?这起诉讼的胜算有多大?  多谢大家指点。谢谢!
  哪位知情的律师请解答:    我与华丰物业公司签署了一处厂房的合同。前段时间深圳下大雨,周日的时候厂房排水管爆裂,因为我们租的厂房又是顶楼,导致我们厂房涨水到脚踝,很多生产零件都报废了。华丰的人称这是建筑工程队的失误。而他们不会赔偿我们,我们只会协助我们去跟建筑队的人商量。可是我们合同是跟华丰签的呀!        如果华丰的人真的不认?我们打官司能赢吗?
  楼主您好:2008年11月份,向二审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申诉状,已经7个月了,没有回复,该院是否构成超期限办案???
  楼主:您好     多谢您作了如此祥尽的解答,mp898有件案,二审已结束,准备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具体案情祥细材料,我会找个电脑精通的朋友发送材料给你,盼望得到你帮助.重酬谢.提出抗诉要到今年7月份以后.有批货到7月合同到期,处理好货物,才提出抗,到时我会与楼主你联系,电话;以后发送.    
  你好!请教您一个问题~  
急盼回复~~~~!!!    
我一朋友在长沙市内某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长沙分行工作,三年前因为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需要单位出具收入证明(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审批条件中不可缺少的证明文件),按当时的贷款金额和期限,考虑到贷款月供和月收入的比率问题,须出具4000元/月以上的收入证明方有可能顺利通过贷款审批(公积金利率较商业贷款利率低),因当时单位只肯就每月的固定的工资收入开具(大概3000元/月)证明,如此说来,贷款审批肯定无法通过。我这朋友私下里偷刻了一枚该银行长沙分行的公章(“**银行长沙分行”字样),贷款审批顺利通过。其实,他的月综合收入远超过4000,也就是说,月供肯定是没压力的。     现这枚公章在我这朋友没留意的情况下落入这朋友的妹夫(胞妹的老公)手中,因他妹妹和妹夫在闹离婚, 这个妹夫及家人以此枚公章作为把柄,要挟要举报而提很多过份的要求和条件.     请教您的问题是:     如果被举报    1, 该公章当时只唯一的使用于该收入证明,无其他任何非法用途,这点绝对可以保证(且两年前该公章已变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字样)的情况下,是否构成欺诈(就贷款审批而言),若是,公积金中心会有怎样的行动及后果?    2, 该银行长沙分行会以什么名义起诉?,私刻公章?    3, 是否可以在未举报前主动向单位承认该事实,并保证无其他非法用途,妥否??  急盼回复~~若您不介意,愿给您报酬~
中午    
  我是一名定向生,今年要毕业了,不想去这个工作单位,想违约去别处,但听说单位不放人(单位是国企),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办,谢谢!  
  wh:  
你好!如果你是定向读书的话,应该与原单位签订的有合同吧。如果合同有违约条款的规定,那么就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现在,你最好不好告诉原单位。但走走关系,我想单位放个人还是很容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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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家大小姐:  
你合同和谁签的,就和谁打官司。 
  长相忆99:    
 1.公积金中心估计不会理会这种事情。  
2.银行长沙分行也并不会就此事怎么来起诉。  
3.那样不妥。  
现在你可以不认那个章是你刻的,你可以说你在街上花100块请人做了用了就丢了。  
我在这里很为难。叫人学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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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家的宅基地(我是农业户口,土地属集体所有)被镇政府强占并将之作为股份和一商场经商,后又造假资料将土地变更为国有,请问我是向县政府申请土地确权还是直接打侵权的官司呢?谢谢!  
  补充一下,我有土地使用证,若直接告侵权的话,应将谁列为被告呢?这类官司立案是不是很难啊?若法院不予立案的话又该怎么办呢?谢谢!!!
  请教楼主一问题:  
我村地处丽江山区,以前因地理位置偏僻经济比较落后,全村人均耕地估计也就两亩左右。最近几年依靠丽江旅游的带动、我村周边拉市海等地方搞旅游发展的不错,本村的山林也有老板前来投资开发旅游景区,感觉我村以后发展前景不错,所以最近出现我们村在城市工作,在城市有固定住所,已经是非农户口的人员回村申请索要宅基地的情况,他们直接挨家挨户上门要求村民按手印、有些村民不懂法或者碍于情面就给按了手印,就这样这些非农户口就得到了我们村的宅基地,请问这样合法吗?
  补充:    
其中一名非农户口的下岗人员(城市中有自己的房产)通过走关系,强行上村民家中索求手印的形式已经获得宅基地,他虽然是下岗工人但是下岗时候已经获得国家一次性安置的资金补偿,他这样再通过走关系的形式回村与村民抢占土地的行为合法吗?看着耕地一天天的减少,再加上村官的不作为。村民很心痛,这样的情况村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勘察山水:    
刑事诉讼法168条,196条都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1个月审结,最迟不超过1个半月。经过省级高院批准,再延长1个月。  
你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不知是单独提起的,还是与刑事案件一并提起的。如果是一并提起的,自然受到时限的约束。    
但法院案件一拖再拖,那是常态,反而不拖是例外了。这是戏谑,也是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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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ANLIZHENGFU:    
如果土地被人占用,应该有个协议吧。如果没有协议,那就告现在谁在你土地上发财的家伙。 
  楼主你好,我通过中介公司租了一套住房,三方签合同的时候房主(甲)只拿了购房合同,没有拿房本。搬进去两周后来了一个人(乙)说是房主,去年乙就买下了这套房子并出示了房本,乙是甲的侄女,说我被甲骗了并要求我尽快搬出去,而且现在也联系不上甲。我想问问乙有权利要求我搬出去吗,我怎样挽回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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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_Zhao:    
既然乙是甲的侄女,那么他们是不是在演双簧呢?  
如果房子是乙的,并且房本是真实有效的,按法律说,确实应该搬出去。  
话说回来,这么蹊跷的事情,好好思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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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龙神鹿:  
这些非农户口就得到了我们村的宅基地,请问这样合法吗?  
不合法。即使签字按了手印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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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1229:    
如果你能提出新的证据,或者证明证明人在证明中有重大污点,你是可以提出再审的。    
你起诉证明人没有法律依据。 
  关于无恶意偷拍  我朋友在超市看到一位大姐长得很漂亮,遂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但是被保安发现了,然后将其抓住,并送到了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还采集了十指指纹,最后在罚款50元后离开派出所!请问派出所会和学校联系吗?这件事情会对我朋友的前途有影响吗?那位大姐能够告我朋友吗?(我朋友没有恶意的目的,只是好玩,也不想传播!)谢谢您帮我朋友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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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ucaocao:      
你朋友受到的是治安处罚,没有什么大事情的。  
派出所不会与学校联系的。你放100个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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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您的解答!还要麻烦一下您!  那么那位被害人大姐是否可以追究我朋友的责任呢?如果追究,派出所会如何处理?
  xucaocao:  
被害人大姐目前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无法利用有效地法律来追究你的朋友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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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楼主直接了当的解答。        
  谢谢您,楼主!
  关于经济开发区用低价征地并野蛮拆迁的问题  可以从哪些方面诉诸以法律?
  每日回答法律问题
  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我们的校园宽带,原本买卡直接上的,30元包150小时,现在卡停卖了。      出了所谓的新业务,针对大学生的校园上网业务,必须要买天翼手机卡,充定额的话费(都知道天翼手机是CDMA网,专机专卡,所以要买新CDMA手机),然后每个月送你一定的上网时间(可怜的50小时),超过了要另外按小时算钱,而且价格远远超过以前,搞得我们叫苦不迭。我觉得电信的这种营销方式应该涉嫌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这样的垄断性质的霸王规定都是有明确的条款加以限制的,为什么铜陵电信仍然置法律于不顾,公然将霸王条款强加于消费者???我们需要广大电信界和法律界热心人士的声援!!!  
   感谢沉浮先生的尽力解惑和指点~      再次感谢
您好! 我是1987年出生的,家住农村。在2009年我们的土地被占用了,有一笔土地赔偿款。但是村上以我是超生子女未交罚款为由,扣押了我们一家人的所有款项。(其实是交了的,只是事隔多年,找不到收据。并且村上关于当年的超生子女罚款事项都找不到任何档案了。)说必须补交罚款,才能给!面对这种事情,我该怎么办?           
  百姓肖:    
拆迁的话,应该签订协议,如果协议就没有,就把你的地占了,或房子平了,你先把事情捅给媒体吧。媒体的力量在现实中有一定的影响。  
一般而言,地方政府都有拆迁方面的规章什么的,如果是拆迁方违背了该规定,你是可以起诉的;如果是政府这么做了,你可以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各位律师你们好!日,原审被告人魏永利驾驶经营者为李佰锋 车主李兴峰,挂靠于永寿县联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陕D.13810中通大客车,由西安返回永寿,行至G312线1534KM时,左前轮爆破,穿过中心隔离带驶入对方车道,与相向形式的秦永刚驾驶的陕D.21068
50型拖拉机相撞,造成乘客
康养志,柳小刚等6人死亡,27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我叫沈宝利
今年34岁,是这起事故中受伤程度最重的一个,经诊断1 肝脏脾脏破裂 2
失血性休克
3 左肺挫伤 左侧肋骨骨折并血气胸 4 腰1椎体爆裂骨折并截瘫,5 左胫骨粉碎性骨折6
左锁骨骨折7
胸12腰2棘突横突骨折,直到现在生活仍无法自理。一直到轮椅生活。05年7月咸阳市中级法院做了判决。总计费用,由被告人由李佰锋,魏永利赔偿元,被告人新疆昆仑股份有限公司赔付88736。04元,被告人李兴峰赔偿22184.01元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李兴峰对李柏峰,魏永利的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由陕西省永寿县法院执行,现在只给我们执行了轮胎公司的那一部分。其余的都没有执行,我们去过法院不知多少次,法院总是一拖再拖,我们实在没办法就去上级法院上访,还是没有结果,法院总是说对方没有能力赔付,可是事实不是如此,我现在生活不能自理,出门也不方便,只能在网上求助。县级法院还嫌我们去上访,去找他们的时候还说些难听的话,说;你们就是找联合国事情还是有我们解决,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次事故以后很多家庭支离破碎,造成残疾的人不止我一个,谁能帮我们讨回公道,现在的社会真的是要有钱有权才能给我们解决问题吗?做为国家执法部门就是这样给百姓办事的吗?我和事故的受害者渴望事情赶快处理。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34岁的我难道就靠轮椅生活一辈子吗?我不甘心。走了很多大医院都说有可能走路。可是高昂的住院费我家出不起,我想赶快去做康复治疗。求求大家帮帮忙,我这个案子现在该怎么办,我现在拖不起。法院让我们交将近6000远的执行费。我们也交了,而且对方也有能力赔付。可是为什么不给我们执行。各位律师请给我出个主意,在这里我谢谢各位。      
  雍爱威:  
强烈建议你给今日说法打电话,栏目的电话你可以通过百度到得。安徽铜陵的事情,一看就是学校在中间搞钱,渔利。  
做学生,很苦,很清贫,很劳累,很无聊,很无助。但内心一定要坚强。  
通过诉讼,我觉得不可取,因为,学生的时间、精力都很有限。建议你们组织起来,与校方交涉,看反馈再议。 
  xiangqizhongguo:      
超生与补偿款完全是东方和西方的距离,两码事情呀。  
补偿款的问题,你可以诉讼要回来。谁与你签的合同,你就找谁呀。 
  每日回答法律问题
  市政府决定拆迁某老街区,但是由于拆迁补偿费用与住户差距较大,老住户们多次上访。后市政府找到街区一威望较高者,要其协调其他老住户的补偿费事宜,希望其做为市政府与老住户之间的协调者,并答应给其10万元好处费,前提是协调者能出面与老住户们协商,将补偿费降下来。该协调者向市政府提出要给其个人28万元好处费,市政府迫于无奈答应了,协调者也促成了市政府与老住户们的补偿协议。当时市政府给28万元给其时是以误工费的名义给的,还写一份委托协议给他    现在市政府能否追究该协调者的责任或者向其索要回28万元好处费呢?       
  麻烦楼主分析解答下,谢谢
  每日回答法律问题  
  老流氓头子:    
既然有协议,就遵照协议执行。如果政府如此出尔反尔,我想,不仅法律风险很大,而且政治风险更大。  
这种好处费,政府是不会要的。 
  Answer legal questions
  谢谢楼主的细致解答  我想再补充一点的是,如果市政府因为支出了这28万元在账面上做的不够好,被审计出问题而后被检察院追查当事人责任的话,能否追究这个协调人的责任?是不是也只是市政府的责任而非协调人的责任
  老流氓头子:    
政府支付这种费用,应该有多种版本的协议可以使用。也就是说,市政府自己也有小金库,他们做出这种阳光之后的阴暗事情,当事人不用担心。 
  我煮沉浮您好!  请你看一下本论坛《24年后我看见我儿子的尸检鉴定》好吗?
谢谢楼主的回答!  
我还想问问,如过就单纯的超生问题,事隔20年后,还应不应该补交罚款?法律上有关于计划生育超生子女罚款有什么相关规定,罚款有没有什么时间期限?
  想再婚,对以前的财产(房子等)做个公证,应该怎么做?公证后能起什么作用?谢了
  雪松1964:    
请把内容贴过来。 
  wuxi0330:     
你好!对房子没有必要做公证,如果你有房本的话。其他的如果有你名字的财产,都没有必要做公证。  
当然,如果你愿意去公证,公证处会非常欢迎你的,公证会收费。
  xiangqizhongguo:    
计划生育属于政策范畴,每个省都有自己的土政策。    
在此不便做出让你放心的解释,希望你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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