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是否有生育是女性的责任的权利?


单身女性到底能不能“冻卵”?
女性生来就是为了生孩子的吗?
为什么男性可以冻精,女性却不可以冻卵?
……
从去年的全国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开始,“关于未婚女性生育权”话题便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经过半年尘封后,这一具备较大争议的话题通过两会代表们的建议,再次成为网友们争论的焦点。
单身女性的生育权
对于单身未婚女性“冻卵”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殖医学科主任医师孙伟在今年的两会上,成为了持反对意见的一方。
在孙伟“禁止医疗机构开展单身女性冻卵”的建议中,她表示,对于已婚女性来说,只有存在不孕症或患有恶性肿瘤的女性,才能在具备资质的医院做冷冻卵子手术。
孙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国家有明文规定,禁止对未婚或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而卵子冷冻技术属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范畴,以延迟生育为目的,为单身女性冻卵,则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因此,她建议,鼓励公民适龄结婚生育,禁止单身女性冷冻卵子。
对于孙伟的建议,广大网友瞬间炸开了锅。
微博网友@逍遥Q云则表示:目前冻卵技术本就尚不完善,提供给特殊群体是为了保障其权益,代表也只是希望从法律层面完善现有法规而已。
然而,更多的网友则一致倾向于支持女性“冻卵”,他们认为需要给自己未来的生育留点保障。
@图南木木木:冻卵都不可以了吗,遇不到合适的人,想晚一点结婚,给自己生育留点保障都不可以?
“这是个比较复杂的社会伦理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冷冻卵子,还有可能涉及到其他方方面面的非法现象。”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董中昱老师在媒体采访中提到,尽管在医疗技术上日渐成熟,“冻卵”仍有尚未规避的伦理的潜在风险。这些因素也是国内对放开冻卵采取审慎态度的原因。
此外,董中昱还担心,如果放开冻卵,年轻人可能会因为不着急生育而错失生育的黄金年龄,这与鼓励生育的现行政策是相悖的。
中国人的冻卵“启蒙”
单身女性生育权一直都是近年来的热议话题。而中国人的冻卵“启蒙”,大致是从女演员徐静蕾于2015年公开自己赴国外冻卵的经历开始。自那之后,这一颇为引人关注的话题,不时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中。
但因为“冻卵”被拒状告医院的80后徐女士,则将这一话题直接放置于公众的博弈当中。
去年12月,由北京朝阳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引起了巨大轰动。而这起案件是起因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拒绝为31岁单身的徐女士提供“冻卵”服务。
徐女士表示,有人认为单身生育会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但她认为,应该由女性自己来衡量、评估和决定是否养育孩子。徐女士希望在最适合生育时期取出卵子并冷冻保存,将来有结婚生育意愿时避免出现缺憾,但是医院以不合法为由拒绝了。
对此,徐女士心有不甘提起诉讼,先后到北京东城法院、海淀法院,用“医疗合同纠纷”的理由尝试起诉,法院均未予立案。最后,徐女士以受到歧视,侵害人格权为由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要求医院提供冻卵服务,并承担诉讼费用。
双方因此对簿公堂,掀开了关于单身女性冻卵是否能或应该成为一种法律权利的争论,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目前已经开过一次庭,正在等待法院择期再次开庭。
原本,徐女士认为争取冻卵是她自己的事情,后来她“发现很多单身女性都有冻卵需求”。
2020年4月,因受疫情影响,面临经济困难的她需要近2万元的诉讼费,以及争取冻卵权的预算,于是决定在网络发布打赏请求。5天后,她收到364笔赞赏,共计2.7万元。
“我还收到三四百条留言,都是鼓励、支持和感谢我在争取单身女性冻卵权上的努力。”徐女士在媒体的采访中提到。
单身,并不意味着放弃生育
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30岁及以上未婚女性比例达2.47%,比10年前增加近两倍,其中30-39岁年龄段女性中有582万人处于非婚状态。
而根据民政部公布的资料,2019年,全国结婚登记数为947.1万对,首次跌到千万以下,而从2003年开始,中国离婚率已经连续16年上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中国单身成年女性越来越多,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们放弃了生育的权利。
因此,单身女性生育权的问题多次出现在了全国“两会”的提案里,每年都有代表、委员对单身女性生育权、放开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公开发声。
2020年的两会也不例外。除了人大代表孙伟的反对“冻卵”的提议外,还出现了支持“单身女性冻卵”的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彭静也提到,由于职业发展、身体状况、缺少合适伴侣、经济问题等原因不能在最佳年龄生育的女性日益增多,如果剥夺她们利用冻卵等辅助生殖技术的权利,很可能会使其丧失生育机会。所以,她提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
此外,从女性自身的生理角度来看,30岁之前是女性最佳生育时间。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主任沈浣认为,女性35岁后,卵巢储备功能逐渐下降,即卵巢内可生长发育的卵泡数量减少;同时卵母细胞质量下降,使得胚胎染色体异常的比例上升,最终导致自然流产的发生以及出生畸形胎儿的风险增加。同时妊娠期间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的风险也会增加。
对女性而言,“冻卵”则给她们多了一种可选择性。但开放单身女性冻卵需求,尚有许多问题需要直面,如孩子落户、入学等问题以及未来面临的社会压力等问题,都是需要从长计议的难题。
总之,不管对“单身女性冻卵”这一观点赞成与否,社会上关于它的讨论,却从未停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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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家称应该准许单身女性生育的权利,因为成年男女具有生育权。这话说得没错,那是否意味着,未婚男性可以在不结婚的情况下生育孩子呢?我觉得这样政策的实施,不仅是考虑权利的问题,伦理道德也是不能忽视的。
如果单纯从女性的生育权问题上考虑问题也是不太合理的,应该分情况进行判定,下面我就把单身女性的几种情况罗列一下,大家看看哪种情况比较合适。
1、女性已经结婚,已做了试管婴儿,但是配偶突然死亡,女性是否有权继续完成生育;
2、女性已经结婚,配偶留有冷冻胚胎,如果配偶死亡,女性是否还能用配偶遗留的冷冻胚胎进行生育;
3、女性在与配偶婚姻期间,配偶留有冷冻胚胎,在与配偶离婚后,女性是否还能利用婚姻期间的冷冻胚胎进行生育;
4、女性并未结婚,但是想要一个孩子,是否可以利用精子库中的冷冻胚胎进行生育;
单身女性基本都在这几种情况里面,大家以为哪种情况可以接受呢?
我觉得第一种和第二种是可以接受的,也是合乎伦理的。但是第三种和第四种情况就是不太合适的,会存在很多问题。
就拿第三种情况来讲,女性如果这样做了,她的出发点应该怎么去判断?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孩子和之前的配偶还存在法律上的继承关系吗?之前的配偶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吗?当然还会有很多问题,所以我觉得这种情况是不太合适的。
第四种情况虽然不会牵扯别人的利益,但是从孩子的角度来看,这对孩子公平吗?为什么别人的孩子就可以有爸爸妈妈,而自己只有妈妈呢?孩子会不会因为缺乏一个完整的家庭环境造成性格的缺失呢?
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不能单从女性的生育权这一方面去考虑。如果这样做的话,是不是意味着单身男性也应该拥有生育的权利呢?是不是意味着代孕合法化呢?
我们不能因为现在生育率低,就用这样的方法去提高生育率,这样做会出现很大的伦理风险。生育率低的因素有很多,我们可以针对不同的人群出台不同的政策,降低他们的生活压力,给予多子女家庭生活补助,从而去鼓励他们生育,万不能做这种本末倒置的事情。
我给我们专家提一点建议,如果实在是闲的话,可以去支援支援我们祖国的山区,给那里的孩子带去教育,带去医疗,为祖国的发展添砖加瓦,不要学西方专搞这些虚的权利。任何时候权利和义务都是相对应的,学西方只谈权利就是耍流氓。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支持单身女性生育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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