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10,3.5 x+2点五外加10×0点5=36?

行走天地间(一)五脏的生理、病理与八卦象数疗法 1、 心 心,离卦,象火,数3,属火。 心位于胸腔内,与六腑中的小肠相表里。 主血脉,其华在面心主血脉,是指心有推动血液在脉管内运行以营养全身的功能。脉是血液运行的通道,血液运行于脉道之中,主要靠心气的推动,故有“气行血亦行”。“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之说。心与血脉相互关联,而面部血脉又较为充盈,所以心气的盛衰,血脉的盈亏变化,可以从脉象和面部的色泽反映出来。如血气旺盛,血脉充盈,则脉象和缓有力,面色红润;心气不足,则脉象空虚,可出现脉象细弱,或节律不整,面色晄白等。若遇此类病症,在象数配方时,应以补益心气为主。常可配方为650。以补肾阳助心气。(650虽为水生木,然肝肾同源,又5为阳木,故实为振奋肾阳。)因脏腑之气源于肾,故肾阳振奋,可助心气。如此配方,往往优于直接补益心脏之气。 神,是指人体生命活动的总称。即指人的精神、意识、思维活动。现代生理学认为,人的精神、思维活动,是指大脑的功能,但中医学认为与五脏有关,而主要是心的生理功能。为此心的功能正常,则神志清楚,精神正常。心的功能发生障碍,就会出现失眠、多梦、健忘等症状,甚或出现精神失常等。上述病症,在一般情况下以健脾安神为主,象数配方为30·80。方中3为离卦,主心;8为坤卦,主脾,又30·80分别为二元中。其补泻之效不著,可振奋所取象数本脏腑之气。故30·80可振心、脾之脏,健脾安神。 开窍是指机体同内脏器官与其外部器官或组织的联系。内脏器官的机能状态如何,常通过某外部器官反映出来。心的疾病常反映在舌上。如心血不足,则舌质淡白;心火上炎或心阴虚时,则舌质红,甚则舌体糜烂等。故有“心开窍于舌”及“舌为心之苗”之说。如出现心血不足,而见舌质淡白,伴有心慌心悸等症,可取象数配方为430。以振奋肝脏补心血。方中4为震卦,主肝,肝主藏血,属木,3为离卦,主心,属火,故430为震木生离火3,以补心血。 汗为心之液 汗是津液化生,津液又是血液的组成部分,所以有“血汗同源”之说。发汗过多,容易伤筋耗血;反之津亏血少的病人,汗源不足,便不宜发汗。所以古人有“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之说。
(附]心包 心包,离卦,象火,数3,属火。 心包又称心包络,是心脏的外围组织,有保护心脏的作用。与六腑的三焦相表里. 2、 肺 肺,兑卦,象泽,数2,属金。 肺位于胸腔内,与六腑中的大肠相表里。 主气,司呼吸肺主气包括两个方面,即指呼吸之气和主一身之气。肺主呼吸之气,是说肺有司呼吸的作用,是体内外气体交换的场所。人体通过肺,吸入自然界的清气,呼出体内的浊气,吐故纳新,使体内外的气体不断得到交换,所以《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天气通于肺”。 肺主一身之气,肺与宗气的形成有密切关系,宗气是水谷之精气与肺所吸入之气相结合而成,积于胸中,上出喉咙以司呼吸,“肺朝百脉”,宗气又通过心脉而布散全身,以温煦四肢百骸和维持它们正常生理活动。故肺起到了主持一身之气的作用。 肺主气的功能正常,则呼吸均匀和调。如若肺气不足,则出现呼吸无力,或少气不足以息,以及语言低微,身倦无力等气虚不足之症状。这种症状在象数疗法中,以补肺气为主,象数配方为820。方中8为坤卦,主脾,属土;2.为兑卦,主肺,属金,故820为脾土生肺金,即母之气补子之虚。 主宣发,外合皮毛,宣发是布散的意思。肺主宣发,是指由于肺气的推动,使气血津液得以散布全身,内而脏腑经络,外而肌肉皮毛,无处不到。若肺气不得宣发而壅滞,则可见到胸满、鼻塞、咳喘等症状。在象数疗法中一般振奋本脏宣发之能,佐以健脾,可配方为2000·80。方中2为兑卦,主肺,属金,2后加三个0,可强化振奋本脏的功能;8为坤卦,主脾,属土,可振脾脏佐以肺气。 皮毛位于体表,是人体抗御外邪的屏障。肺主皮毛,是指肺通过它的宣发作用,把水谷精微输布予皮毛,以温养皮毛,抗御外邪的侵袭。而皮肤之汗孔也有散气以调节呼吸的作用。肺气虚则,皮肤腠理不固,易受风寒,感冒,易汗等,如临床常见的风疹,即皮肤腠理不固不能抵御风寒(热)之邪所为。此症象数疗法常可配方为2000,以振奋本脏之气。又“肺主皮毛”故取本脏之象数2,以宣散外邪,助其卫外功能。 主肃降 通调水道肃降,就是清肃下降。所谓肃降就是肺气的不断下降,导致上焦的水液亦不断下输,直至膀胱,而使小便通利,故有“肺为水之上源”之说。如果肺气不得清肃,便有碍于下降,可出现胸闷、咳嗽、气喘等肺气上逆’之症;同时还会使水液不能下输于膀胱,而出现痰饮、小便不利、尿少、水肿等水液输布不利的病症。 宣发与肃降,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宣降正常,则肺气出入通畅,呼吸调匀。如果这种功能失去协调,就会发生咳嗽、喘息、胸闷胁胀等“肺气不宣”或“肺失肃降”的病症。其病症象数配方亦可同上述之2000·80。通调水道,是指肺气有促进和维持水液代谢平衡的作用。这一功能,是由肺气的宣发和肃降来完成的。.宣肺气而能发汗,降肺气而能利尿,都是肺气通调水道的具体体现。所谓气行水行,气止水止,正是说明了通调水道是由肺气的宣发与肃降来完成的;如若肺失肃降宣发而致小便不利,水肿等,象数疗法可用振奋本脏之气,以利肃降,并佐以温通肾阳,以利水液代谢。可配方为2000·60。方中2为兑卦,主肺,属金,故2000可振奋本脏之气,以促肃降。6为坎卦,主肾,属水,60以鼓肾阳,以利水液代谢。又2与6为金生水之关系,两脏相合以促水液代谢。 ‘开窍于鼻鼻是呼吸的通道,肺气通于鼻,肺气和,呼吸顺利,鼻的嗅觉才能正常,所以说:“鼻为肺之窍”。鼻又常是外邪犯肺的通路,肺受外邪侵犯,肺气不宣,出现鼻塞、流涕、打喷嚏,嗅觉不灵等,如若风寒引起,一般可配象数70或07。7为艮卦,主胃,属阳土,又属阳明经,其经夹鼻上行,故为循经取数,温经散寒等。
3、 脾 脾,坤卦,象地,数8,属土。 脾位于腹腔内,与六腑中的胃相表里。 主运化脾主运化的作用,包括运化水谷精微与运化水湿两个方面。这两方面的作用都是通过脾气来完成的。 运化水谷精微,主要是消化系统的消化、吸收、输送营养物质和水液的功能,脾的功能健全时,摄进的食物才能化为血液和其它精华物质并输送到五脏六腑、四肢百骸等各器官和组织中去,以营养全身。若脾虚运化失职,水谷就不能很好地运化,则出现食欲不振、腹胀、腹泻、倦怠以及浮肿等症状,中医称’脾失健运”。其象数配方一般为380。方中3为离卦,主心,属火;8为坤卦,主脾,属土。此方为火生土,即以母之气补子之虚。 运化水湿脾性喜燥恶湿。脾有促进水液代谢的作用,即把人体所需要的水液运输分布于周身各器官组织,以发挥其滋养濡润的作用,代谢后不需要的水液则经肾、膀胱排出。如果脾的这种功能失调,则脾为湿所困,出现头重、体沉、腹胀满,大便溏泻等症状。故有“诸湿肿满,皆属于脾”之说。这种水液输布及其代谢的过程,主要是肺、脾、肾三脏相互协调而完成的,故临床上遇到脾为湿邪所困而出现的头重、体沉、腹胀满、腹泻、水肿等症状时,象数疗法中,在健脾利湿之时,常配用肺、肾二脏的象数,可配方为650·30·820。方中6为坎卦,主肾,属水;5为巽卦主胆,属阳木,又肝胆相表里,“肝肾同源”,故650善振肾阳,力驱阴邪。3为离卦,属火,有温煦之效,故可益脾阳;8为脾土,2为兑卦,肺金,820可泻脾湿,振脾阳,助肺气,利肃降;故650·30·820以温肾,振脾阳,运化水湿。 主统血统,是统摄,控制,管辖的意思。 脾统血是指脾气有统摄血液,使其不致溢出脉外的作用。脾是气血生化之源,又有统摄血液的作用。这种脾气统摄血液的功能,除了“气为血帅”的原因外,与脾气主升也有密切关系。因此“脾不统血”的出血症,也即是“气不摄血”的结果。如若脾不统血而见便血、崩漏、紫斑等,应以健脾统血为主,其象数配方为380·20。方中380健脾益气;2为兑卦,为肺金,20可振肺气以佐脾气,故380·20健脾统血;亦可只取380等。 主肌肉,四肢脾胃为“后天之本”。脾的运化和统摄的功能,使全身的肌肉才能得到充分营养,从而维持正常功能。所以脾脏运化功能是否正常,必然关系到肌肉的壮实与衰萎。 人体四肢的正常功能活动,与脾气密切相关。脾气健旺,清阳之气布流全身;输送营养充足时,则肌肉丰满,四肢轻灵有力。反之如果脾失健运,清阳不布,营养缺乏,必致肌肉萎软,四肢倦怠无力等;此种症状常用以缓补脾气的方法治疗。其象数配方为80·20·650等。方中80可振奋脾脏,20以鼓动肺气,650善振肾阳以佐助脾运。开窍于口,“其华在唇”脾气健旺,口唇红润光泽,食欲良好,口味正常。若’脾失健运”“脾气不足”,则口唇萎黄.食欲改变或口味异常等。临床常以健脾运化为主,其象数配方一般可为820。方中8为坤土,为脾;2为兑金,主肺;故820虽为土生金,貌似泻脾,但肺主一身之气;故仍不失健脾运化。
4、 肝 肝,震卦,象雷,数4,属阴木。 肝位于腹腔内,与六腑中的肝胆相表里。 主藏血肝有贮藏血液和调节血量的功能。人体各部的血液,常随着不同的生理情况而改变其血流量,当人体休息时,肌体的血液需要量就减少,多余的血液则藏于肝;当人体活动时,机体的血液需要量就增加,肝脏就排出贮藏的血液,以供应机体活动的需要。肝脏的贮藏血液和调节血量的功能与人体脏腑组织各方面的活动关系密切。如肝血不足常可出现视物昏花,筋肉拘挛,屈伸不利,以及妇女月经量少,甚则闭经等。临床上常以补肝血为主,其象数配方可为640或40。方中640为肾水生肝木,又因肝肾同源,故可为肝肾同补。以滋阴补血为主。40振奋本脏之气,以助肝藏血功能。 主疏泄疏泄,即疏通畅达的意思。肝主疏泄,是指肝气具有舒展,升发的生理功能。这种功能是和肝气“喜条达”的性质分不开的。肝主疏泄,主要关系到人体气机的升降与调畅。气机,是人体脏腑功能活动基本形式的概括。肝主疏泄功能,直接影响于气机的调畅。如肝气不疏,可见郁郁不乐,沉闷欲哭,月经不调以及影响脾胃功能等。临床常以调畅肝气之法,象数配方可为430·20。方中4为肝木,3为离火,430可疏泄肝气以安神;2为兑卦,肺金。可主一身之气,故可佐以肝气的条达。 主筋,“其华在爪”筋即筋膜(包括肌腱)。筋膜是一种联络关节、肌肉、主司运动的组织。肝之所以主筋,主要因为全身筋膜依赖肝血的滋养;为此人体肢节的运动,虽是筋的作用,但都关系于肝血的盛衰。若肝血不足,不能养筋,即可出现手足震颤,肢体麻木或屈伸不利等;若邪热劫津,伤津耗血,血不荣筋,可见四肢抽搐,角弓反张,牙关紧闭等。其肝血不足之症,一般情况下,其象数配方为640或40(方义同前)。 肝血的盛衰,能影响筋的运动,“爪为筋之余”,所以也可影响到爪甲的荣枯变化。肝血足,筋强力壮,爪甲坚韧;肝血虚.筋弱无力,爪甲多薄而软,甚则变形而易脆裂。开窍于目 五脏六腑的精气,通过血脉运注于目,因此目与五脏六腑均有内在联系,但主要的是肝。因肝主藏血,其经脉又连于目系,古人有“肝受血而能视”之说。所以肝的功能正常与否,常表现在目的病变上。如肝火上炎则眼红肿;肝血不足,则眼干涩,视力模糊或夜盲等。在象数疗法中,肝火上炎而致眼睛红肿者,一般可配方为003。其中3为离卦,主眼,属火。00为偶数,为阴;又,0位于象数前偏阴,故可起水克火之效。如若肝血不足引起眼睛干涩等,在象数配方中,一可配方为640补肝血,二可取650补肝血。前者一般用于阴虚者,后者一般用于阴阳俱虚者。
5、 肾 肾,坎卦,象水,数6,属水。 肾位于腹腔腰部,左右各一,与六腑中的膀胱相表里。 藏精,主发育与生殖精是构成人体的基本物质,也是人体各种机能活动的物质基础。它有先天和后天之分。先天之精藏于肾,但必须有后天水谷之精的充养,才能发挥其作用。精能化气,肾精所化之气,即为肾气。肾的精气盛衰,关系到生殖和生长发育的能力,故有“肾有先天之本”之说。人从幼年开始,由于肾的精气逐渐充盈,发育到青春期,产生一种“天癸”的物质,于是男子就能产生精子,女子就开始按期排卵,出现月经,性机能逐渐成熟,而有生殖能力;待到老年,肾的精气渐衰,性机能和生殖能力随之减退而消失,形体也逐渐衰老。肾的精气包含着肾阴与肾阳两个方面。肾阴又叫“元阴“真阴”,是人体阴液的根本,对各脏腑组织起着濡润、滋养的作用。肾阳又叫“元阳”、“真阳”,是人体阳气的根本,对各脏腑组织起着温煦、生化的作用,但由于从阴阳属性来说,精属阴,气属阳,所以有时也称肾精为“肾阴”,肾气为”肾阳”;肾中之命门火,与肾阳基本相同。肾阴与肾阳在人体内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以维持人体生理上的动态平衡。如这一平衡状态遭到破坏,即产生肾的阴阳偏盛偏衰的病理变。如见五心烦热,失眠多梦,潮热盗汗,头晕目眩,遗精等,则为阴虚阳亢之证;是肾阴虚少,不足以制阳之故,其象数配方一般可为640。6为坎水,为肾,4为震木,为肝;又“肝肾同源”,故640滋阴潜阳。又如出现精神疲惫,腰膝冷痛,形寒肢冷、小便不利或小便频数,男子阳痿、女子宫冷不孕等,则属肾阳虚衰,温煦和生化功能不足所致,常以振奋肾阳为主,象数配方,一般可为20·650。方中6为坎卦,主肾;5为巽卦,属阳木,临床可见650善振肾阳,20为兑金生肾水,助肾气。主水 肾本为水脏,它所藏的精,固属于水之一种,而机体不断代谢的水液,主要靠肾中阳气的作用完成的。水液自胃的受纳、脾的转输、肺的通调而下归于肾以后,通过肾阳的气化而分清浊,清者复归于肺,输布于各个脏器,浊者注入膀胱而输出体外。如此反复循环,维持全身水液代谢的平衡。如果肾阳不足,气化失常,就会引起水液代谢障碍而导致疾病,如小便短少,全身浮肿等;在象数疗法中,常以补益肾阳,健脾化湿为主,其象数配方一般可为650·3820等。方中650其意同前,3820为火生土,土生金;其火生土可振脾,土生金,可助一身之气,3820可健脾益气,又机体的水液代谢虽责于肺脾肾,但与其它之脏也有密切关系,故650·3820中五脏象数俱全,但以肺、脾、肾为主。 人体呼吸虽然是肺所主,但吸入之气,必须下纳于肾脏,所以有“肺主呼吸,肾主纳气”之说。这种肾主纳气的功能,对人体呼吸有重要意义。只有肾气充沛,摄纳正常,才能使肺的气道通畅,呼吸均匀。如果肾虚根本不固,吸入之气不能归纳于肾,就会出现呼多吸少,吸气困难的喘息病症。临床常以补肾纳气,其象数配方一般为260·50。为兑金生肾水,加50以佐肾气。主骨、生髓、“其华在发”主骨生髓,也是肾的精气促进生长发育功能的一个方面。肾藏精,精生髓,髓居于骨中,骨赖髓以充养。肾精充足,则骨髓的生化有源,骨骼得到髓的充分滋养而坚固有力。如果骨髓虚少、骨髓的化源不足,不能营养骨骼,便会出现骨骼脆弱无力,甚至发育不良。小儿囟门迟闭、骨软无力,常是由于肾的先天之精不足所致,又如骨髓空虚亦会出现腰膝酸软,甚至脚痿不能行动等。肾即能生髓主骨,而“齿为骨之余”,所以牙齿亦赖于肾精的充养,若肾精不足则牙齿松动甚至脱落等。髓有骨髓和脊髓之分,脊髓上通于脑,脑为髓聚而成。所以说“脑为髓之海”。脑的功能是主持精神思维活动,故又称元神之府。因脑髓有赖肾精的不断生化,所以脑主人体的精神活动。若肾精不足,还可出现头晕、健忘、失眠、思维迟钝等。精与血,互为资生,精足则血旺。而毛发的润养来源于血,故发有“血余”之称,发的营养虽来源于血,其生机根于肾气。故发为肾之外候,发的生长与脱落,润泽与枯槁,均与肾的精气盛衰有关。上述之肾精亏少所致之病症,象数配方多以20·650·30·80为常用。其6为坎水,为肾,5为巽木,善佐阳气,又助肝阴(胆与肝相表里)。3为离火,主心,心主血脉。8为坤土,气血生化之源。2为兑金,以鼓肺气,司一身之气,以利脾肾气化。故虽以补肾精为主,但需其它脏器的辅佐才能利于滋补肾精,因五脏之间是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的。同时亦可适当配用有关的药物。开窍于耳及二阴 耳的听觉功能,依赖于肾的精气充养。肾主藏精,肾的精气充足,听觉才能灵敏。如果肾精不足,则出现耳鸣、听力减退等症;其象数配方亦可取20·650·30·80。二阴,指前阴外生殖器和后阴肛门;前阴有排尿和生殖 的作用。后阴有排泄粪便的功能。尿液的排泄虽在膀胱,但要依赖肾阳的气化,而人体生殖机能又为肾所主,故尿频、阳痿等症多由肾阳的不足所致。大便的排泄也要受到肾阳温煦的影响。故肾阳不足可引起阴虚火旺而大便秘结,又可因脾肾阳虚而大便溏泄等。凡由肾阳虚所致之二便不畅,阳痿等症。象数配方多以650·30·820为主,以补肾阳,益脾气。此方中30单独为一个元,以缓其助脾阳之急所为。
(二)六腑的生理、病理与八卦象数疗法
1、胆胆,巽卦,象风,数5,属阳木。胆位于腹腔上部,附于肝,内藏精汁(胆汁)。胆汁注入肠中,有促进食物的消化作用。肝病可以影响胆,胆病也可以影响肝。胆病多见胆汁上逆的口苦、胁痛、口吐黄水以及胆液外溢的一身面目发黄等症。象数疗法中,多以利胆之法;其象数配方一般可为50·820。其50可利本腑胆之气,820可振脾阳,益肺气,可强化利胆之效。胆虽为六腑之一,但它贮藏胆汁,而不接受水谷或糟粕,与其它五腑有所不同,故又把它归于“奇恒之腑”。
2、胃胃,艮卦,象山,数7,属阳土。胃位于腹腔上部,膈之下,上接食道,下接小肠,其上口为贲门,即上脘,下口为幽门,即下脘,上下脘之间名中脘,三个部位统称“胃脘”。胃主受纳、腐熟水谷,饮食入口,经过食道,容纳于胃,故胃有“水谷之海”之称。容纳胃中的食物,经过胃气腐食消磨,下传于小肠,其精微物质则由脾运化至全身,以营养各器官组织。由于人体后天营养的充足与否主要取决于脾胃的共同作用,所以合称脾胃为“后天之本”。为此临床诊断治疗,都十分重视脾胃之气的盛衰。认为“有胃气则生,无胃气则死”,以此作为判断疾病的重要方面。胃喜润恶燥。胃病易产生胃火而伤津。伤津则口干,喜饮、舌苔黄厚等。象数疗法中,常可配方为007·04,以和胃疏肝生津。4为震木,主肝,7为艮土.主胃,4与7配用可疏肝和胃,又,0位于象数之前,偏阴,有滋阴之效,又,艮土7前有两个0,为偶数,为阴,故007·04不仅和胃疏肝,兼有偏阴之力。
3、 小肠小肠,离卦,象火,数3,属火。 ’小肠位于腹腔,上接胃,下通大肠。小肠的功能是分别清浊。小肠上接于胃,接受胃中传化来的水谷,作进一步消化,并把它分成清浊两部分。清者为水谷精微,浊者为糟粕。清者由脾转输到周身,浊者通过阑门下注于大肠,无用的水液渗入膀胱。小肠的这种功能,《素问》称为“受盛化物”。由于小肠能分别清浊,所以小肠有病,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外,还有出现小便的异常。如小肠热盛,小便短、赤、涩、痛等,象数配方一般可为:0002·03,方中2为兑卦,主肺,肺主肃降,通调水道,同时尿道口之疾为兑卦,三个0强化其效,位于2前偏阴以防利水之过而伤阴。3为离卦,主心,心与小肠互为表里,03可泻心火,以清小肠之热。
大肠,乾卦,象天,数1,属金。大肠位于腹腔,上接小肠,下端终于肛门。其主要功能是,接受小肠下注的内容物,吸收其中剩余的水分后,使之变化成为粪便,经肛门排出体外。所以大肠是传导糟粕的通道。大肠有病,可见传导失常的种种病变:如大肠虚不能吸收水分则有肠鸣、大便溏泻等症;大肠实热,热灼津亏而见大便秘结之症。在象数疗法中,如前者大便溏泻之症,以振肺气,温通肾阳为主,其象数配方一般为20·650;2为兑卦、属金主肺,主一身之气;又,肺与大肠相表里,故20以促大肠气化。650振肾阳,温大肠,使其功能正常。后者由大肠实热津亏而致大便秘结者,一般可配方为80·160·40。8为坤卦,为腹,取之以调腹部气机,160中,1为乾金,为大肠,6为坎水,为肾,160为金生水,泻其大肠热邪;4为震木肝,可通畅气机,故80·160·40泻其大肠实热,以畅气机而通便。
膀胱,坎卦,象水,数6,属水。膀胱位于下腹部,是人体主持水液代谢的器官之一。它的主要功能是,蒸化水津,贮尿排尿的作用。在人体水液代谢过程中,津液必须通过下焦阳气的气化作用,才能变为尿液而排出体外。若膀胱气化不利,就会出现尿闭、尿潴留等小便不利之症。此症象数疗法多以振奋肾阳,促膀胱气化,象数配方一般可为。2为肺金,以司全身气机,650温通肾阳以利膀胱气化。若膀胱失其约束,则可出现尿多、小便不禁等,象数配方一般可为60,以振肾气,利膀胱气化之效。
6、 三焦 三焦,离卦,象火,数3,属火。 三焦是上、中、下三焦的总称。从部位来说,上焦指胸膈以上,中焦指膈下到脐上的一段,脐部以下都是下焦。从内脏来说,上焦包括心、肺;中焦包括脾、胃;下焦包括肝、肾、大小肠膀胱等。 三焦的主要生理功能,为运行原气的通路。有总司人体的气化作用。原气包括元阴之气和元阳之气,是人体生命活动的原动力,发源于肾,藏于脐下,借三焦的通路敷布周身。推动各个脏腑组织器官的活动。为此三焦关系着水谷精微以及水液代谢的消化吸收、输布与排泄的全过程。
[附一]脑脑为奇恒之腑,位于颅内,由髓汇集而成,故古人有“脑为髓之海”,“髓海不足,则脑转耳鸣”之说。脑是一切精神活动的物质基础。古人对脑的生理、病理学功能有一定的认识,但在中医脏腑学说中,把有关脑的生理病理多分别归属五脏,如心藏神,主喜;肺藏魄,主悲;脾藏意,主思;肝藏魂,主怒;肾藏志,主恐等。
(附二]女子胞 女子胞又名胞宫,即子宫,位于小腹,有主月经和孕育胎儿的作用。它和肾脏及冲、任脉的关系最密切。 总之,中医的脏腑.,不单纯是一个解剖学的概念,更重要的是一个生理、病理学方面的概念。每个脏腑不仅有各自的生理功能,病理现象,而且脏与脏,腑与腑,脏与腑之间,也有生理、病理方面的密切关系。如五行学说中介绍的脏腑之间生克乘侮的关系,说明脏腑在生理上相互资生、助长,相互制约、克制}在病理上也是相互影响的。这种脏腑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生克乘侮的关系,在象数疗法辨证治中,可贯穿始终。 五脏六腑位置的深浅和阴阳表里关系一般来说,五脏在里,属阴,六腑在五脏之外,属阳。各脏腑又有相对的表里关系。(见表)

(三)八卦象数疗法的临床应用
一、辨证施治八卦象数疗法与中医均源予《周易》,而且与之一脉相承。为此,八卦象数疗法必须坚持阴阳五行学说为纲领的辨证施治原则。辨证,就是分析、辨别疾病的证候a证,即证候,是由一系列症状所组成的,如发热、口渴,大便秘结、舌苔黄等症状,以单独一个症状来说,是不能反映疾病的性质的,但是结合在一起,它们就能共同反映疾病的性质一热证。 辨证与施治,是八卦象数疗法,理、法、方在临床上具体运用中,最重要的两个环节。辨证是认识疾病,施治是采取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方法。只有在正确辨证的同时,采取恰当的治疗方法,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辨证的方法有多种,但八纲辨证是最基本的方法。疾病的种类繁多,症状千变万化,但是就人体的整体反映来说,疾病的类别,不属于阴,便属于阳;疾病的部位,不属于表,便属于里;疾病的性质,不属于热,便属于寒;邪正的盛衰,不属于虚,便属于实;均可归纳为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八类证候。八纲是对立的统一,是互相联系的。八纲辨证是各种辨证的总纲,而阴阳又是其中的总纲。在辨证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补泻原则,即“虚则补之,实则泻之”,介于虚,实两者之间的证候,即用’平补平泻”。 在八卦象数疗法中,即概括为“母子补泻法”。所谓“母子补 泻法”,即“母生我为补”,“我生子为泻”,当“我”介于虚、实之间时,可平补平泻,以振奋本脏腑组织的气机。如肺气虚,一般可配方为720。方中7为艮土母,2为兑金子(我)。此方为艮土母生兑金子,即母生我,以补我之气虚;若肺实,一般可配方为260或2600(如湿邪盛取奇数0,反之取偶数 0)。方中2为兑金我,6为坎水子,故此方为我生坎水6,以泻我之实。如肺(我)处于虚实难辨之时,即取本脏之象数2,以平补平泻,以振本脏,即取方为20。 上述“母子补泻法”是对于病变之脏腑而言。 当人体脏腑组织处于正常生理状态下,其五行生克有 序,即生中有克,克中有生,寓阴阳平衡于生克之中。在这种 正常生理状态下,常默念某一象数配方,可加速其生克制化过程而健身。如配方为820默念,可加速健脾益气之效;从五行的生克关系而言,820为土生金,其中坤土母8虽生兑金子2似伤气,但同时坤土母亦被生;即“生我”,“我生”;同时也蕴含着“我克”,“克我”。如此处于生中有制,制中有生 (即顺次相生,隔位相克),周而复始,循环无尽,自我调节,动态平衡。又,兑金2为肺,司一身之气,自然包括脾之气,故兑金2之气得补,脾气自生。反之,机体某一脏腑组织有病变,而脾肺处于相对正常状态下,酌情配用820,或80,或20,往往可健脾益气,或振奋本脏腑之气,以加速病愈之效。故在施以“母子补泻法”时,配方过程中,酌情配用相对正常脏腑的象数,以图捷效。 综上所述,对病变之脏腑而言,可由于五行之气的某一行处于太过或不及,其默念的象数配方为贯以“母子补泻法”,损其有余,补其不足。对正常脏腑而言,所默念的象数配方,可加速其生克制化之力。 在施以“母子补泻法”的过程中,立要注意“标本缓急”,“标本兼顾”、“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等的原则。所谓标本,一般地说,症状为标,病因为本;病邪为标,正气为本。如脾肾虚引起的腹部冷痛,下利清谷,五更泄泻,水肿等,一般不属于急症,应以“缓则治其本。”,即以温补脾肾为本。故一般象数配方为650·80。方中650益肾阳,8振脾气,以达温补脾肾之阳,扶正祛邪之目的。 反之,如以症状为主的剧痛、尿闭、昏迷等,应先治症,然后治因。但亦可标本兼顾。所谓“同病异治”就是同一疾病,由于病人体质不同,诱发疾病的因素不同,疾病发展的阶段不同.因而表现的症状和症型不同,也就相应的采取不同的方法治疗。如同是耳鸣、耳聋,也有虚、实之别;虚证多见头晕、眼花、腰背酸痛、神倦、脉细等一派肾虚症状,故应补肾。其象数配方一般为260;为兑金生肾水。实证多见头胀、鼻塞、口苦、咽干、胁痛、苔腻、脉滑数等一派肝胆火盛症状,故可清泄肝经;一般可配方为4300,木生火,即“同病异治”。 “异病同治”是不同的病,表现不同,但是当发生疾病的本质相同时,可使用相同的方法治疗。如脾气虚引起的久泄、脱肛、子宫脱垂等,虽然其病症的表现不同,但其发病的本质相同——脾虚引起,为此均以健脾之法治之。其象数配方,一般可为380·20,以健脾益气。即“异病同治”。总之,要遵循“法于阴阳,合于数术”,辨证施以“母子补泻法”。
(一)象数的读法 1、2、3、4、5、6、7、8这八个象数的读法同平常的读法完全一样。配方中有0,仍读零。如3810,读作三八一零。 (二)象数配方的结构较简单的配方是一元结构,如650或30;较复杂的配方,则是二元或三元结构,如650·30或者650·30·820等。 (三)各元象数的组合象数配方中“元”的组合,一般依据“母子补泻法”;即需要补或泻时,其象数一般组合在一个“元”内;平补平泻时,其象数则单独在一个“元”内。如肝血不足,可配方为640,为水生木,补肝血;若肝气郁(实),可配方为430或4300,为木生火以泻肝郁;介于虚实之间,需要平补平泻时,其象数可单独置于一个“元”内,如股痛,配方为50等。各元中间用圆点隔开,默念时稍停顿。 (四)0的功能与运用在象数配方中,0的使用很普遍,它有其特殊的内涵与功能;古人用“0”表示太极之气浑然之象;若没有太极“0”无形之气的牵制,八卦也就不存在了。为此它是象数配方中不可缺少的。临床实践表明,0的基本功能是强化信息波的能量,以通经气调阴阳。一般地说,并列0的个数为偶数者偏滋阴,并列0的个数为奇数者偏温阳;0位于象数前者稍显偏阴,后者稍显偏阳。 (五)取数配方 八卦象数疗法的取数配方与中医的中药、针灸配方也有相似之处;如按藏象理论取数配方,按君臣佐使取数配方,按经络循行取数配方等。但还有它的独到之处,一是以八卦之象取数配方;即按照人体的脏腑组织、生理、病理之象与有关的自然界事物的不同性质、形态、作用分别归属于八卦,这即是“比类取象”。无论哪一种象数配方,均蕴含着“比类取象”的八卦归类。一是按五行生克规律取数配方;这种配方在各象数之间,一般保持五行相生序的基础上变化应用,它是把五行生克制化的规律,贯串于象数配方的始终。
1、按八卦之象取数配方如足之疾,一般可取象数4。在其前或后加0,或前后均加0。因震卦对应足,卦数为4。前或后加0以通经气。如本院学生李××,一次足踝关节扭伤,局部红肿疼痛,不能行走经诊视后,取数配方为0004000,令其默念。她默念过程中自述受伤部位忽凉,忽热,渐觉舒适。约二十分钟后令其试走,基本正常。至第四日肿消而愈。在4前后各加三个0,可强化利水消肿,散瘀活血之效。
2、按藏象理论取数配方如皮肤病,一般可取象数2,再加0。因2是兑卦主肺,按藏象理论“肺主皮毛”,象数2可治皮肤之疾。如赤峰师专一蒙古族女讲师达××突患荨麻疹,刺痒难忍,心烦失眠,服药不效而来诊。取数配方为0002,令其默念,只几分钟,即感浑身轻松舒适,十几分钟后刺痒顿消。方中2以解其表邪,加三个0以强化疏风利湿。0位于象数前稍偏阴,故以防疏风解表之力强而伤阴之弊。
3、按“君臣佐使”取数配方 “君臣佐使”是中医组织方剂的法度。它标志着方剂中药物主次的作用,同时通过配伍可以发挥药物更大更好的作用。象数配方也是如此。所谓“君”,是方中针对病情起主要作用的药物;“臣’’是协同加强“君”药功效的药物;“佐”,有两种含义:一是协助“君”药更好的发挥作用的药物,一是治疗一些次要症状的药物;“使”的含义也有二:一是引经药,一是方剂中有协合诸药作用的药物。 临床实践表明,象数配方若遵循中药“君臣佐使”的组方法度,在一般情况下,其效更佳。如肝阳偏亢引起的头晕头痛,心烦少眠,可取数配方为640·30·80。方中6为君,为坎卦,滋肾阴;4为臣,为震卦,以补肝阴,640滋阴潜阳。8为君,为坤卦,80以缝脾,可升清降浊。3为佐,为离卦,主心,30·除烦安神。
4、 按经络循行取数配方如鼻之疾可取数配方为07。7为艮卦,主胃,属阳明胃经,足阳明胃经夹鼻上行,故可循经取数,配方为07。患者凌××,因鼻炎引起前额痛,令其默念07.当日即效。
5、五行生克规律取数配方象数配方,是一元结构或多元结构,多数情况下各象数之间应保持相生关系(顺其后天八卦的五行相生序)。如650·30·820,此方具有温通肾阳,健脾益气之效。其中6为坎卦,属水,5为巽卦,属木,即水生木;3为离卦属火,木生火;8为坤卦属土,火生土;2为兑卦属金,土生金;2与6又是金生水。有时多元结构的配方中,相邻两元之间也可以出现相克关系,如治疗胃实邪的象数配方,一般可为40·70。方中4为震卦属木,7为艮卦属土,则木克土。但是在配方的同元内,各象数之间不能有相克关系。在象数配方中,要重视0的作用,根据0的奇偶个数的不同功效及位于象数前后的不同之性,在象数配方中要灵活配用。如急性结膜炎,其象数配方为003。3为离卦,属火,主目,其急性结膜炎象火,00为偶,偏凉,故003正合水克火之意,以达泻火之效。上述几种取数配方的方法,临床可根据病情酌情选用。在按八卦之象取数配方的时候,切不可对八卦之象作机械理解,对“比类取象”应灵活掌握。在配方过程中要区分对象,因个体素质的不同差异。,即使同是表证、虚证或寒证,其配方密码亦不尽相同。 总之,象数配方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其“象数”这无形的中药,不动之气功。 综上所述,象数配方的基本要领可概括为:八卦为体,五行为用;比类取象,以象定数;辨证施治,平衡阴阳。三、几点说明(一)调好的象数配方,即可令患者默念,默念过程中,如头、胃、心等无不适感,可随时默念,即产生疗疾健身之效。观察患者默念象数密码的时间,一般短者几秒钟,几分钟;长者十几分钟或几十分钟,即可产生不同的感应,如出现头清目明,身轻气爽等等;反之,如出现头部或胃部不适或心悸、气短、胸闷等感应,一般为配方有误,应重新调方。有的患者无明显感应,经坚持默念,同样有效。 (二)默念象数密码可不拘时间、地点、恣态、方向,在日常生活中行走坐卧均可进行。如若放松入静后,或睡前、醒后放松默念,其效更佳。根据病情,每次默念时间可长,可短。随时想起随时默念或默想均可。一切顺其自然。 (三)患者病愈后,可继续默念原配方,一可巩固疗效。二可健身。 (四)默念象数密码的过程中,体内生理机能处于调解状态,体内细胞中相应的信息能量不断增加并向病灶冲击,这时有的患病部位的症状可能暂时加重;只要头、胃、心无不适感,仍可继续默念。极个别患者如出现类似“晕针”之象,可按晕针处理。 (五)象数疗法可在临床单独施用,也可与针刺等疗法配合使用。 (六)在治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病情的变化,象数配方也可适当调整,如若默念过程中,感觉舒适,仍可守原方不动。精神不正常或记忆力差者禁用。
上述八卦归类为“据象归类”简表,八卦代表事物的八种性质,它所代表的事物是无限的。万物万事的性质可以抽象为八种。为此要从中理解“比类取象”的含义,才能在临床中灵活运用。
(四)八卦象数疗法治八十种疾病的方案

1. 慢性肝炎,滋水涵木,健脾和胃。
补肝肾,宜心养目,健脾益气,五脏之气升降出入平衡。
补益肝肾,通心络,健脾通心阳,助疏通。
健脾化痰,升清降浊,五行生克制化有序.
补益,疏导,通经,活络.
补肾纳气,升清降浊,泻脾痰浊,清肺化痰.
疏解气机补阴济阳.利膀胱气化,通调水道,小便自利.
健脾益气,平少阳虚火,疏导少阳郁滞.
健脾益气,升清降浊,益肝肾,髓海得养,除烦宁神
疏肝利胆,疏通膀胱经,通五脏六腑,强健脾胃,升清降浊.
振脾胃之阳,心阳自通,安神,疏导气机,降浊熄风.
疏肝和胃,温通胃腑,助纳进.
补益肝肾,温振肾阳,心阳,健脾益气,达气血畅和,脏腑阴平阳秘.
15. 高血压脑血栓后遗症:
补益肝肾,阴虚阳亢 致之高低血压均效.
补益肾气,补先天,济后天,消头晕。
肝生心,益心血,通心阳,振阳土,培土固元。
益肾纳气,宜导气机,驱寒降逆,生克有序。
20. 腕裸肿痛【输液引起】
振督脉,益肾气,利水消肿。
疏导局部,疏导气血,补益肝肾,温脾燥湿。
21. 脾肾阳虚【咳嗽,胸闷,盗汗,易汗,阳痿】
腹部冷痛,下利清谷,五更泄泻,水肿。
虚症,头晕眼花,腰背酸痛,神卷,脉细。
实症,头胀,鼻塞,口苦,咽干,胁痛,苔腻,脉滑数肝胆火胜症。
25. 脾虚导致久泄,脱肛,子宫下垂:
26. 肝阳上亢导致头晕,头痛,心烦少眠:
29. 高血压导致失眠,口舌发炎:
30. 肾虚,腰痛,高血压:
30. 老年性隐形糖尿病:
乾阳之本,总一身之阳,艮覆碗膝象.
振肾阳,温通诸经,通血脉,温脾除湿.
取7象,温通局部,振肾阳,温通诸经,温脾燥湿,温补脾肾阳,寒湿自除.
温肾阳,补肝肾,温通诸阳。
通肾,振诸阳,振阳土。燥湿消肿。
散寒解肌,肃降浊邪,除肩痹.
膝为胃经所循,祛阴邪.
散寒解肌, 肃降浊邪,除肩痹.
疏解右肩肌肉,泻脾散寒凝
右肩外伤痹痛,解肌散寒,温通.
右胸撞伤痛,疏解局部,祛瘀生新,振脾气,利祛瘀,益气血。
左胸岔气,疏泄左肋气滞。
左胸痛,温中健脾,疏解左胸寒滞.
右肋扭挫痛,疏泄淤滞之气,温通阻滞.
通肾气,温肾通络,驱寒邪.
5. 腰背痹,腰椎骨质增生,腰腿痛
腰扭伤,温通气血淤滞,痛经止痛.
腰腿痛,温阳,祛阴邪 虚寒
腰痛,温肾通络,宜导气机止痛.
振奋肾气,驱邪通络,肃降排邪于下
补肝肾,振肾阳,祛阴寒
通肾气,活络疏通,通肾振阳,温通腰腑
艮为腰脊,温通局部,疏通气机.
温补肾阳,振脾阳促脾肾生化,固本扶元滋脏腑经络,筋骨百核
7取臂象,阳明胃,温解局部散寒通络,4疏导气滞,2宜散寒邪,70为主方加减
为右足,乾为阳,通诸阳,疏导气机,温脾散寒燥湿
直达病所,温通气血,疏散淤滞
宜泄郁滞,散寒祛邪,430.泄足裸之淤,振肾气鼓诸经气,求本.
温肾阳,通诸脉.7为左腿,因体瘦阴亏,前后各加0.防止上炎
臂为山象,7阳明胃,温通散寒,疏通经络,加0助效,补后天,济肾阳,驱邪寒。
7为关节,温通局部,疏泄寒邪,佐理气.
10] 上痹,沉重酸痛
肾气振,督脉阳气旺,疏膀胱经.4助疏泄,2泻母之瘀.
7为石头,2泻母,碎石,震木克艮土,为击石设,振脾胃,6益肾补水,为消石利水,固脾肾.
温脾益气,温肾散寒,肾施气化,本方五行生克制化有序,结石自然出'
振肾气,施化清阳之气,肃降,通调水道,加30.利水排石效著.
木克土利碎石,振胃气祛邪,4肝疏导气机.
碎石排石扶正,利气机,通调水道.
腰应艮象 ,调畅腰部气机止痛,上述结石均在3-7天排除.
温通督脉,健脾升体,滋阴除烦润肠,治便秘'
10. 全身风湿痹痛,伴月经不调,宫颈糜烂,尿道炎,胃病
11. 左半身酸寒麻凉
补肝肾,振肾阳,为温肾健脾通经络已见愈.
为目干,为气血双亏,眩晕.
可健脾益气补气血,晕自除.
右裸肿痛,4为足,疏解局部,8健脾除湿,温养肌肉,2主一身之气,助脾益气.
遇秋月故减2.,取7振奋阳明利和血泻泄,祛瘀。
泻脾祛瘀滞,疏解局部,活血止痛。
7为膝象,通经络活气血.促愈合止痛.
2为右臂,和气血散寒,640扶正祛邪.
振面气,合皮毛,泻肌肤之毒.
升清降浊,散寒通络,柔筋疏脉.
温补先天,济脾阳生化,助脾运,泻腹中的痰浊.
静脉肿胀为艮象,为多节树木,7疏解局部,振奋脉道,4藏血,血归有源,助气机.
19. 脉管炎,左腿胀痛,足背动脉隐伏
10分钟念述,即觉轻松.
感觉患肢有血流动,2年中轻犯2次上方又愈,参加劳动一年又犯.
22. 膀胱结石[黄豆大2粒]
1. 宫颈炎,附件炎:
温补脾阳,温阳眼目,滋阴除烦.
补益肾气,温通诸经,振奋阳气,健脾固摄,带脉固摄,人脉通调,止带下.
健脾统血,温通冲任,振肾阳,调冲任,固血脉
3. 人流后腰腿浮肿:
振肾阳,消浊阴,升清降浊
疏泄肝经,泻胃经之邪,疏导气血,活血散结.
滋阴除烦,消散郁结,宜导气机,软坚散结.
健脾益气,生化气血,疏肝益肾.
温通肾阳,温振督脉,补肾明目。
活血化瘀消肿,扶正固齿。
通心阳,健脾益气,振肾阳,退寒邪
温肾脾,助胃阳,去胃脘之寒邪。
12. 鼻炎成致前额痛
13. 急性中耳炎【痛】
滋阴清热疏风,解表除湿
疏散皮肤之邪,清热。祛风,除烦。
第六节 脏 腑 配 方【提供参考】
脉象细弱,或节律不整,面色白光,宜补肾阳助心气.
2] 失眠,多梦.健忘
3] 心血不足,舌苔淡白,心慌心悸
心包与心相表里 参考心
1] 肺气不足.呼吸无力,或少气不足以息,语音低微,身卷无力.
2] 肺气不宣,胸满.鼻塞,咳喘
3] 肺气虚则皮肤揍理不固,易受风寒,感冒易汗,或皮疹
4] 肺失宣降,小便不利,水肿.
5] 鼻寒流涕,打喷嚏,嗅觉不灵.
1] 脾失键运,食欲不振,腹胀,腹泻,倦怠,浮肿.
2] 湿邪困脾,头重,体沉,浮胀满,腹泻水肿.
3] 脾不通血,便血,崩漏,紫斑.
4] 脾失键运,清阳不补,营养缺乏,肌肉萎软,四肢倦怠,无力.
5] 口舌萎黄,食欲不振,口味异常.
1] 肝血不足,视物晕花,筋肉拘挛,屈伸不利,月经量少,肾则闭经.
2] 肝气不舒,闷闷不乐,沉闷欲哭.,月经不调影响脾胃功能
3] 肝血不足,不能养筋,手足震颤,肢体麻木,屈伸不利,若邪热劫串,
伤筋耗血血不荣筋而四肢抽槒,角弓反张,牙关紧闭.
4] 肝火上炎,眼红肿
5] 肝血不足,眼干涩,视力模糊或夜盲,阴虚
1] 阴虚阳亢,心烦热,失眠多梦,潮热盗汗,头晕目眩,遗精.
2] 肾阴虚,精神疲惫,腰膝冷痛,形寒肢冷,小便不利或小便频繁男阳痿,女宫冷不孕
3] 肾阳不足,气化失常,小便短小,全身浮肿
4] 肾不纳气呼多吸少,呼吸困难而喘息
5] 骨骼无力,腰膝酸软脚微不行,牙齿松动脱落,头晕健忘失眠,思维迟钝;
脱发或头发枯,均为肾精亏少所致.
6] 肾精不足,耳鸣,听力减退.
7] 肾阳虚衰,大便秘结或溏泻,二便不畅阳痿.
1. 胆;胆汁上逆口苦,胁痛,口吐黄水黄疸
2. 胃;胃火伤津,口干,喜食 舌苔黄厚
3. 小肠;热盛,小便短赤涩痛
4.大肠;肠鸣大便溏些
5. 膀胱;气化不利而尿闭,尿潴留,小便不利。

1.象数配方应该怎样默念?
象数配方应该采取不出生地默念或意想配合,其速度应取中速,即不急不缓。急着易上炎,缓则偏阴。阁员之间稍加停顿。
1.2.3.4.5.6.7.8这八个象数的读法同平常的读法完全一样。配方中有0 仍读作零。如3810.读作三八一零。中间有点的要稍微停顿一下读 如
《八卦象数-五行-脏腑-病理》2012年2月9日,即将前往郑州分享课程,在这里先跟各位分享,你懂得及你所不懂得,课题为:《八卦象数-五行-脏腑-病理》,谈到八卦一定想到《易经》一谈《易经》必需聊《周易》谈周易《八卦》必先,八卦为我国古代最具科学辩证的一套有象征意义的符号,用一代表阳,用--代表阴,用三个这样的符号,组成八种形式,叫做八卦;每一卦形代表一定的事物;
八卦源于中国古代对基本的宇宙生成、相应日月的地球自转生《阴阳》关系、在古代的农业社会和人生哲学互相结合的观念,最原始资料来源为西周的《易经》内容有六十四卦,但没有图像,《易经》记录《易有太极;始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两仪》即阴阳,可在不同时候引申为天地;昼夜;男女等等;《四象》即少阴、少阳、太阴、太阳;在不同时候,可分别对应四方、四季、《四象》:《青龙》居东,春之气,少阳主之;《朱雀》居南,夏之气,太阳主之;《白虎》居西,秋之气,少阴主之;《玄武》居北,冬之气,太阴主之;四季养生也分别对应为:《生、长、收、藏》:八卦即:乾、坤、巽、兑、艮、震、离、坎。分别代表天地等诸意,
在《易经》里有详细的论述。八卦相传是伏羲所造,后来用于占卜,坊间亦用汉字“三求平未,斗非半米”来记八卦符号。卦的代表符号由《三爻》演变而成,《乾代表天》《坤代表地》《坎代表水》《离代表火》《震代表雷》《艮代表山》《巽代表风》《兑代表泽》;八卦互相搭配又得到六十四卦,用来象征各种自然现象和人事现象;现在就让我们一一来整理《八卦》挂相中每一个挂想的代表及意义:
《兑为口,属性: 悦》;
《十二经络属:手太阴肺经》;
《主要器官与组织》:肺、呼吸道、皮肤、甲状腺《中医辩证》:器官与组织功能:《主一身之气;主呼吸之气,司呼吸;主宣发,外合皮毛;主肃降,通调水道》。《西医理疗》:器官与组织功能:《呼吸、代谢、循环、内分泌(主要指甲状腺)。》《肺经:亢进时出现的主要病症》:《中医辩证》:体热,汗出,气喘,咳嗽痰涎多,胸痛,背肩疼痛,掌部疼痛亢进时出现的主要病症《西医理疗》:急性呼吸道炎症(含急性鼻炎、上颌窦炎、咽炎、扁桃腺炎、喉炎),急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炎,甲亢,急性荨麻疹,过敏性皮炎,过敏性紫癜等《肺经:衰弱时出现的主要病症》:
《中医辩证》:寒栗、汗出,咽喉干燥,锁骨、胸部疼痛,咳嗽,嘶哑,四肢末端麻木或发冷,皮肤异常,失眠,面色改变《西医理疗》:慢性呼吸道炎症(含慢性鼻炎、上颌窦炎、咽炎、扁桃腺炎、喉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肺癌,甲状腺功能减退,慢性荨麻疹,各种慢性皮肤病。
《人体表象》:口、舌,肺、痰、涎、气管、口角、咽喉、颊骨、牙齿、右肋、肛门、右肩臂。 《疾病发生区域》:口、舌、喉、牙齿之疾、咳嗽、痰喘、胸部、肺部疾病、食欲不振、膀胱疾病、外伤、肛门疾病、性病、贫血、低血压、手术、金属刃具致伤,皮肤病、气管疾病、头部疾病、破相。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16,.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 唐慧芬 电话号码:8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情况

(一)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本公司系由生益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27日,经股东会决议,生益有限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华兴所出具的“华兴所(2020)审字GD-109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并考虑分红后金额960,255,.cn 发行人 .cn/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号)《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计划。

1、公司通过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争取达到以下目标:

(1)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2)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4)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5)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2、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2)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3)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5)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6)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3、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设置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除本制度确认的人员或取得董事会秘书明确授权的人员外,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参与投资者接待工作。

4、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职责

(1)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2)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3)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4)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发行人、股东、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对股利分配的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三)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对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股利分配间隔、决策程序和机制等进行了明确。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4月17日,生益电子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665,457,175股为基数,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合计分配现金股利86,509,432.75元(含税)。该次利润分配已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2019年4月3日,生益电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665,457,175股为基数,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19,782,291.50元(含税)。该次利润分配已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2020年3月13日,生益电子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665,457,175股为基数,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合计分配现金股利219,600,867.75元(含税)。该次利润分配已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完成之日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拟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五、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规定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和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等,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六、发行人、股东、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生益科技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情况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4)本公司自愿配合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自动受其调整后的锁定期约束;(5)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

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弘投资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情况承诺:①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本公司自愿配合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自动受其调整后的锁定期约束;③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超益投资、腾益投资、益信投资和联益投资

公司股东超益投资、腾益投资、益信投资和联益投资承诺:①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本合伙企业自愿配合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自动受其调整后的锁定期约束;③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超益投资、腾益投资、益信投资或联益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恭敬、戴杰、陈正清、潘琼和唐慧芬承诺:①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②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按规定向公司申

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申报离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⑤本人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⑥本人自愿配合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自动受其调整后的锁定期约束;⑦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⑧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人员承诺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超益投资、腾益投资、益信投资或联益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林江、张亚利承诺:①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②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按规定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申报离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本人在监事职务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④本人自愿配合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自动受其调整后的锁定期约束;⑤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⑥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

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超益投资、腾益投资、益信投资或联益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袁继旺、吕红刚、纪成光、杜红兵、唐海波和肖璐承诺:①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③本人自愿配合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自动受其调整后的锁定期约束;④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⑤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股东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安排符合《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控股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控股股东生益科技承诺: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②若本公司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③若本公司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④本公司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并且,如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⑤本公司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⑥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2、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国弘投资承诺:①若本公司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②若本公司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③本公司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并且,如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④本公司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⑤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则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终止条件:触发启动条件后,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在实施稳定股价措施过程中,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中,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③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a.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b.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c.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b项与本项冲突,按照本项执行;

d.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a.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b.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公司董事会公告增持股份预案后30个交易日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并符合下列要求:

a.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b.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a项与本项冲突,按照本项执行。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a.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b.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公司董事会公告增持股份预案后30个交易日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②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a.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及津贴的总额的20%;

b.单一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及津贴的总额;超过上述标准的,本人在当年度将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c.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③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

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④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聘任新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4、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④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⑤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的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2)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作出增持公告。

②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公司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②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a.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c.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d.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稳定股价预案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由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

e.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①本公司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②本公司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③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a.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本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c.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自公司所获分红)补偿公司、投资者因依赖股价稳定预案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d.自完全消除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本人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②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③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a.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c.本人将以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自公司所获分红)补偿公司、投资者因依赖股价稳定预案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d.自完全消除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相关责任主体对本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承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本公司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若本公司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生益科技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

高者确定,且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承诺

保荐机构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康达承诺

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华兴所承诺

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资产评估机构广东联信承诺

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发行人控股股东生益科技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考虑到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股东的即期回报可能会被摊薄,为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拟实施如下措施并郑重承诺如下:

(1)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2)扩大业务规模,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将在稳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未来进一步加强现有产品和业务的市场开拓和推广力度,不断扩大主营业务的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规模;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公司盈利能力。

(3)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严格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与考核,以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公司将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

(4)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

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该等制度安排可为中小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提供保障。公司承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该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或要求,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行惯例,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制度。

2、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约束职务消费行为;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⑤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⑥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遵循以下规定: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如在已制定的规划期间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对规划进行调整。新定的规划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无重大资金支出的情况下后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发生以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②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50%以上;

③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50%以上;

④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

⑤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500万元;

⑥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50%以上,且超过500万元。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以上的投资资金或营运资金的支出。

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和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八)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针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相关公开承诺。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上述责任主体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

1、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如本公司违反或未能履行在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则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3)若因本公司违反或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除上述约束措施外,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2、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生益科技承诺:如本公司违反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减持意向承诺的,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

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应启动而未能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公司按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将以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自公司所获分红)补偿公司、投资者因依赖上述预案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自完全消除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公司违反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公司未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或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一项或多项承诺或违反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应当向公司说明原因,并由公司将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

3、其他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股东国弘投资承诺:本公司如违反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减持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持股平台超益投资、腾益投资、益信投资或联益投资承诺:本合伙企业如违反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减持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违反股票锁定期承诺及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以低于发行价转让公司股票的,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人应启动而未能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将以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其本人自公司所获分红)补偿公司、投资者因依赖上述预案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自完全消除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违反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本人违反上述一项或多项承诺或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向公司说明原因,并由公司将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公司独立董事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报酬,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向公司说明原因,并由公司将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公司监事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本人违反上述一项或多项承诺或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向公司说明原因,并由公司将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7、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人如违反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减持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关于股份回购和购回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本公司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

监管机构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若本公司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生益科技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且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十)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同业竞争”之“(二)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对避免同业竞争所作的承诺”。

(十一)确保关联交易公允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一、发行人关于确保关联交易公允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以框架协议加订单方式或订单式销售为主,框架协议加订单方式中的框架协议就采购订单、质量标准、争议解决方式等进行约定,当客户发生具体需求时,以订单方式确认产品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交付时间等。

重大销售合同披露标准和依据是:发行人选择主要客户的框架协议进行披露,即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签订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签订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框架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履行期限 履行情况

1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印制电路板 框架合同 自起开始生效,并且在协议被终止前始终有效 正在履行

2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 印制电路板 框架合同 -在供需双方都没有提出终止情况下,本协议持续有效 已履行

3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印制电路板 框架合同 -协议期限届满双方均无异议,协议自动续延一年 正在履行

5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制电路板 框架合同 -协议期限届满前90天都 没有提出终止情况下,每次协议自动续延三年,但最长不超过15年 正在履行

注:发行人未与富士康及其关联方签订合同,直接通过订单交易。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中未与发行人签署框架合同的客户订单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订单标的 订单时间 订单金额(万元) 履行情况

1 统合电子(杭州)有限公司 印制电路板 2017年度 4,008.27 已履行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覆铜板、固化片等,公司主要采购方式为框架协议加订单式,框架协议就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等进行约定,具体采购需求以公司下达的订单为准。

重大采购合同披露标准和依据是: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签订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签订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框架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履行期限 履行情况

1 生益科技 覆铜板/半固化片等 框架合同 -长期 正在履行

2 台燿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覆铜板/半固化片 等 框架合同 -长期 正在履行

15 期满前30日内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表示不再续约,则本协议得自动延展2年,延展次数不限。

3 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覆铜板/半固化片等 框架合同 -长期 正在履行

-期满前30日内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表示不再续约,则本协议得自动延展2年,延展次数不限。 已履行

4 松下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覆铜板/半固化片等 框架合同 -长期 正在履行

6 罗杰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覆铜板/半固化片等 框架合同 -长期 正在履行

7 东莞市东物剧毒化学物品有限公司 金盐等 框架合同 -长期 正在履行

-期满前30日内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表示不再续约,则本协议得自动延展2年,延展次数不限。 已履行

(三)银行授信合同、借款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签订的正在履行的授信、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及编号 融资方 融资银行 签订日期 期间 合同金额(万元) 履行情况

1 《授信函》及后续对该函的修改 生益电子 汇丰银行东莞市分行 - 20,000 已履行

2 《授信协议》 生益电子 招商银行东莞市分行 - 10,000 已履行

序号 合同名称及编号 融资方 融资银行 合同签订日 借款期限 合同金额(万元) 履行情况

1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20莞银贷字第号 生益电子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 4,000 已履行

2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20莞银贷字第号 生益电子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 6,000 已履行

3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0年电子借字第0226号 生益电子 工商银行东莞分行 - 5,000 正在履行

4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GDK053 生益电子 中国银行东莞分行 - 5,500 正在履行

5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0年电子借字第0323号 生益电子 工商银行东莞分行 - 4,000 正在履行

6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HTZLDZJ 生益电子 建设银行东莞分行 - 5,000 正在履行

7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0年电子借字第0429号 生益电子 工商银行东莞分行 - 4,000 正在履行

8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HTZLDZJ 生益电子 建设银行东莞分行 - 5,000 正在履行

9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信e融(2020)年(0004)号 生益电子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 3,000 已履行

10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GDK140 生益电子 中国银行东莞分行 - 6,000 正在履行

12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9年电子借字第0702号 生益电子 工商银行东莞市分行 - 4,000 已履行

13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GDK123 生益电子 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 - 15,000 已履行

15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9年电子借字第1015号 生益电子 工商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 - 5,000 已履行

16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HTZLDZJ 生益电子 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 - 6,000 已履行

17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GDK178 生益电子 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 - 5,000 已履行

18 境外筹资转贷款转贷协议DGZDK2019006 生益电子 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 10,000 正在履行

19 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05 生益电子 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 - 800(币种:美元) 正在履行

20 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06 生益电子 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 - 600(币种:美元) 正在履行

(四)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报告期内,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披露标准和依据: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设备合同较多,且公司生产规模较大,故选择在报告期内累计采购额在5,000万以上、对公司经营活动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设备采购框架协议或订单进行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已签订的金额在5,000万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当事人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履行情况

1 《吉安生益有限公司高密度印制线路板(一期1号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吉安生益与吉安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吉安生益有限公司高密度印制线路板(一期1号标段)建设工程 10,880.89 正在履行

2 《吉安生益有限公司高密度印制线路板(一期2号标段)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吉安生益与广东华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吉安生益有限公司高密度印制线路板(一期2号标段)建设工程 5,663.96 正在履行

公司与东莞证券于2020年5月签署了《保荐协议》,公司委托东莞证券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在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东莞证券继续担任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详细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往来余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和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控股股东的违法违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刑事诉讼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违法违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刑事诉讼事项。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将置备于下列场所,投资者可于发行期间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前往查阅。

发行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同振路33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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