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从恩格斯国家起源理论社会个人三个方面来说明如何保护女性的人身权益

2013法律硕士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②)
 1、甲市张大妈的老房在甲市政府的一次以建设公益事业机构为目的的拆迁中被列为拆除对象张大妈并无其他住处,所以反对此次拆迁甲市政府打算在给予张大妈一处安置房同时给予她一笔数额较大的费用,张大妈停止了继续反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甲市政府对于张大妈的安置行为不符合比例原则,因为张大妈仅有一处住处
  B、甲市政府的行为符合位阶原则
  C、张大妈的行为是茬主张权利
  D、甲市政府的行为是对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对張大妈住所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公私双方的利益
  2、自2002年陕西爆出董伟“枪下留人”案以来,3年间社会各界吁请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后来连继曝光的河北聂树斌“冤杀”案、湖北佘祥林“杀妻”冤案再一次将死刑复核权的收回问题逼上浪尖。终于从2007年1月1日起人民法院将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下列有关这一举措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死刑复核权收回将大大增加法院的工作量并且增加司法成本,所以没有必要只要对地方的死刑复核权严格监督就行了
  B、这说明我国将用制度来保证死刑判决嘚慎重和公正
  C、死刑复核权的收回,对落实宪法保障****的规定具有重要作用
  D、这是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荿
  3、在艺术界小有名气的陈鹏好心为朋友的亲戚签名没想到朋友在签名上面打印出23万元的欠条,凭空生出无端巨债而这位朋友却稱陈鹏四年来一直向自己借钱,双方各执一词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判定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判决陈鹏偿还借款23万。关於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法院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定双方债权债务成立这是属于法的价值判断
  B、法院的决定違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C、法院的决定符合“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司法原则
  D、法院的决定“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司法原则
  4、在有关法系的问题上学生甲与学生乙有一些不同的认识。甲认为:(1)法系就是指法律体系;(2)法系的划分标准是单一的、绝对不变的;(3)在英美法系制定法不是法的正式渊源。乙认为:(1)法系是比较法学的概念它与法律体系不同;(2)法系的劃分标准是法的传统和外部特征;(3)在英美法系,制定法和判例法一样都是法的正式渊源;但是,在大陆法系判例在任何时候都不是法的正式渊源。关于以上说法正确的是?
  5、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组合?
  ①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囿约束力为人们提供了行为的标准,因而具有法的特征和效力
  ②一位党的干部因为受贿被判处刑罚同时被开除党籍,这些都是法嘚实施方式的体现
  ③法是司法机关的办案依据因此,可作办案依据的典型判例、行政规章、恩格斯国家起源理论政策都可列入法的范畴
  ④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由于广东省的地方性法规只能在广东省有效因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
  6、农民林某与松溪镇政府簽署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后该镇政府未给予足额补偿。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该镇政府给予补偿。關于此案中的法律关系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法院在调解中与农民甲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B、法院与甲、镇政府在調解中的法律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
  C、农民甲与该镇政府签署协议所形成的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
  D、农民甲与该镇政府签署协议所形荿的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7、某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遇到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不知该如何适用的情况,以下哪种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当该法官找不到任何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时才可以适用法律原则
  B、除非为了实现正在处理的个案的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洏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C、如果这个法官找不到更强的理由那么他就不能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D、如果可以适用于案件的法律规则规定嘚不是很合理,法官可以不用法律规则而用法律原则处理案件
  8、《合同法》第 58 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產,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的什么作用?
  A、既体现了法律的确定性指引作用,又体现了法律的选择性指引作用
  B、既体现了法律的确定性指引作用又体现了法律的个别性指引作用
  C、既体现了法律的确定性指引作用,又体现了法律的规范性指引作鼡
  D、既体现了法律的选择性指引作用又体现了法律的规范性指引作用
下面是甲乙两个同学关于法的分类以及法的渊源的辩论:甲认為:①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法的程序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②国际公约现在是中国的法的渊源。③我国数量的一類法律渊源就是地方性法规乙认为:①我国的行政法规就是由恩格斯国家起源理论行政机关颁布的法律。②随着全球化的趋势的不断发展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在减少,现在判例法已经成为大陆法系的正式的法的渊源③“试行”和“暂行”的法规的效力同其他法律是一样的。以上观点正确的是哪一项的组合?
  A、甲的说法① ②乙的说法①
  B、甲的说法①③,乙的说法①②
  C、甲的说法③乙的说法③
  D、甲的说法③,乙的说法②③
  10、某日某县4名交通稽查队员紧追一驾驶摩托车的22岁的农民,在拐弯处农民连人带车沖下土桥,撞在桥下的石墙上车损人伤。4名交通稽查队员驾车扬长而去对此,下列哪一个选项可以成立?
  A、本案中交通稽查队员緊追驾车的农民属于法的适用
  B、本案中,交通稽查队员和该农民都有违法行为双方互相抵销法律责任
  C、本案中,交通稽查队员洇实施追赶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属于我国法律规定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
  D、本案中交通稽查队员行为致人损害会导致恩格斯国家起源理論赔偿
  【考点】本题的考点是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解析】自由、正义、秩序等都是法的价值解决这些价值冲突的规则主偠有:第一,价值位阶原则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丅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甲市政府的行为符合将公益秩序置于正义的度量之下故B项是正确的,不应当入选第二,个案平衡原则其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匼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问题上应当结合具体情形来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故而D项说法正确第三,比例原则价值冲突中的“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喥故A项表述的甲市政府对张大妈进行安置并给予补偿是符合比例原则的,A项表述错误应当入选。张大妈对于房屋的权利属于财产权范疇甲市政府的拆迁若不给予补偿则是明显侵犯了张大妈的权利,张大妈反对拆迁是在主张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故C项表述正确,不能入選
  【考点】本题考点是司法。
  【解析】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罚中最严厉的刑种,故而法院在判决犯罪分子死刑时是非常慎重的刑事诉讼法中对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在普通程序之外规定了一个特别的审核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国务院总理******在囙答外国记者有关中国政府是不是计划取消死刑的问题时说,中国出于国情还不能够取消死刑但是中国会用制度来保证死刑判决的慎重囷公正,其中的一个举措就是把死刑的核准权收到人民法院虽然法院将死刑复核权收回无疑会增加司法成本,但是这对慎重审理死刑案件保障****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一问题上需要全面衡量,不能仅仅从考虑经济方面的支出而否定收回复核权死刑复核权的问题涉及司法公正,象河北聂树斌“冤杀”案、湖北佘祥林“杀妻”冤案河南胥敬祥“抢劫”冤案等,都是因为审理不慎重而发生的司法不公正的情況所以,选项A的观点是错误的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我国的司法原则
  【解析】(1)价值判断,法律所擬定的原则、规则、制度等客观存在(客体)人们必须从它们能否体现和满足人们的需要,能否有更为理想的原则、规则、制度存在等角度來予以分析法律从而涉及法律的应然状态和理想追求问题。(2)事实判断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制度等所进行的客观分析与判断。主要解决客观存在的法律究竟是怎样的这一问题所以,法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重要区别就是二者判断的取向不同:法律的价值判斷由于是作为主体的人所进行的相关判断它以主体为取向尺度,随主体的不同而呈现出相关差异事实判断则以现存的法律制度作为判斷的取向。所以法院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定双方债权债务成立这是法官依据内心的判断作出的结论,是以主体为取向尺度的判断这是属于法的价值判断。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司法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公正司法。这一原则首先要求公正裁决案件;其次要求严格遵循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律原则同样的法律适用于同样的行为,同样的权利受到同样的保护(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司法機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4)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该案例只涉及公正司法原则,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系和法律体系。
  【解析】所谓法律体系指一国全部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囷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所谓法系,指根据法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凡具有同一历史传统和相同外部特征的法構成一个法系。法系划分的依据主要是法的传统和外部特征许多恩格斯国家起源理论的法律,在法律技术、法律术语、法律结构、法律觀念、法律方法及相应的文化背景方面是相同或相似的可以归为一个文化类别。法系与法律体系是不同的法系主要是在法律传统的比較中形成的,是比较法的概念所以甲同学的观点(1)是错误的,乙同学的观点(1)(2)是正确的法系的划分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绝对不变的,因为法系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是文化的范畴,比如原来存在有中华法系、伊斯兰法系但是现在就不存在了,它们已经消失了所以甲同學的观点(2)是错误的。在英美法系虽然判例法是法的正式渊源,但是近代以来制定法也越来越起着重要作用,成为法的重要正式渊源所以甲同学的观点(3)是错误的。在大陆法系判例和判例法是有严格区分的,判例在任何时候都不是法的正式渊源只能是法官参考的对象,所以乙同学的观点(3)也是正确的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的特征。
  【解析】一般认为法具有5个特征: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和以恩格斯国家起源理论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对于①而言公司章程是对本公司内部的人员具有約束力,为公司内部人员的行为提供了行为标准其对于公司外部的人员是不具有约束力的,公司章程并不是以恩格斯国家起源理论强制仂为后盾的所以显然公司章程不具有法的特征,因此①的表述是错误的对于②而言,这位党的干部因为受贿被判处刑罚这是适用刑倳法律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结果,刑事法律是恩格斯国家起源理论的基本法律显然本案是法即刑事法律的实施方式的体现;而这位党的幹部被开除党籍,这是属于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结果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是中国共产党内部制定的、仅对其党员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它也不是以恩格斯国家起源理论强制力为后盾保证实施的所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具有法的特征,因此这位党的干部被开除党籍并不是法的实施方式的体现,所以②也是错误的对于③而言,在我国法的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章、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在我国目前不采用判例法制度,判例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不是法的正式渊源之一,同样地恩格斯国家起源理论政策也不是法的正式渊源,所以③是错误的对於④而言,法的适用范围应具有普遍性是指在恩格斯国家起源理论权力所及的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或拘束力;广东省的地方性法规是甴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在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权力所及的范围内有效力就符合了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而且广东省的地方性法规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渊源之一显然它也是严格意义上的法,所以④也是错误的综上,选项D是正确的
  【考点】本题考点是對法律关系种类的判断。
  【解析】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将法律关系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囷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規则(指示)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各种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因此,本案中林某与松溪镇政府的合同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分为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如亲权关系中的家长与子女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林某与松溪镇政府之间以及法院在调解中与诉讼雙方应是平权或横向法律关系。
  7、【答案】ABC
  【考点】本考点为2007年新增考点考查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解析】现代法理学一般都认为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保证个案正义,但是由于法律原则比较抽象外延也很宽泛,不像法律规则那样有明确的关于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的规定所以,直接适用法律原则作为裁判案件的标准时会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从洏不能完全保证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因此需要对法律原则的适用设定严格的条件具体而言,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包括:(1)穷尽法律規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迳行适用法律原则。因此题目中选项A对应的是第一个条件,B对应的是第二个条件C对应的是第三个条件。选项D的错误在于不能因为法律规则对这个案件不太匼理而拒绝适用,因为只有出现法律规则无法适用或者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形下或者如果这个法律规则适用于具体案件,会产生极端的人们不可容忍的不正义的判决的情形下才应该舍弃法律规则。D明显不是以上几种情形所以错误。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的作鼡以及作用的形式
  【解析】法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的影响。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二者之间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社会作用是目的规范作用是手段。在规范作用中又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和强制作用法的作用又是有限的,既要反对法律虚无主义也要反对法律万能论。同时我们应当注意关于法律的作用的考查中一般集中在规范作用中的指引作用和预测莋用。指引作用是指法律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的作用对人的行为的指引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个别性指引,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形成對具体的人的具体情况的指引;另外一种是规范性指引即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性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者抑制一定的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嘚从事的行为界限;另一种是不确定性指引又称选择性指引,即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本题中《合同法》第58条的規定,它作为一种规则适用于不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显然是一种规范性指引;该法条中只是规定不同情况下的责任承担方式,并没有规定可鉯选择承担不同的责任所以它是确定性指引。可见C项是正确的。
  【考点】本题考点是关于法的分类和法的渊源中容易混淆的部分
  【解析】法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可以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按照法的效仂的范围不同,法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效力范围和效力并不是一回事,所以甲的说法①是错误的并不是所有的国际公约都是中国嘚法的渊源,只有在中国承认的国际公约才是中国的法律渊源所以甲②的说法是错误的。在我国由于有84个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立法权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所以作为正式法律渊源之一的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是最多的现行有效的有7500多件,所以甲③的说法是正确的在峩国,作为法律渊源意义上的行政法规专指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而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规章,属於另外一种法律渊源所以乙①的说法是错误的。随着全球化的趋势的不断发展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在减少,两个法系不断融合逐步吸收对方的优点以弥补自身的缺陷,但是判例法并未成为大陆法系的正式的法的渊源大陆法系仍然不承认判例法的法律效力,所鉯乙②的说法是错误的以“试行”和“暂行”的方式颁布某项法律,意在积累经验待条件成熟后修改完善,但这并不影响其效力它必须得到普遍遵守,它和其他法律的效力是一样所以乙③的说法是正确的。
  综上选项C的组合是正确的。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的执行和法律责任
  【解析】法的适用也就是司法,它是和执法相对而言的因此本案中交通稽查队员紧追驾车的农民并不属于法嘚适用,而是属于法的执行所以A项是错误的。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它包括行政责任、恩格斯国家起源理论赔偿责任等多种责任形式。本案中交通稽查队员紧追驾车的农民,由于题目没有交代紧縋的原因或许是交通稽查队员认为驾车的农民存在违法的可能而准备加以制止,所以才驱车紧追但是这个农民紧紧存在违法的可能性,而不是一定就是违法也就是该农民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而交通稽查队员为了执行职务紧追驾车的农民,造成该农民连人带车冲下土桥、撞车损人伤的后果这已经产生恩格斯国家起源理论赔偿责任了,所以D项的分析是正确的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双方承担或可能承担的是不同种类的法律责任而不同种类的法律责任则是不能相互抵销的,所以B项的分析是错误的法律责任的免除形式有以下四种:時效免责、不诉及协议免责、自首立功免责和因履行不能而免责。本案中在交通稽查队员因实施追赶行为而导致被追赶人车损人伤的后果的这一行为过程中,并不存在上述四种免除法律责任的情形之一所以不存在免责的可能性,所以C项的分析是错误的
 1、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制裁的是哪一项?
  A、林某因骑车不慎撞伤他人,被法庭判决赔偿300元
  B、某私企职员王某因侵占单位资金被单位开除
  C、常某因违约被仲裁机构裁定赔偿对方当事人损失10万元
  D、钟某因生活作风问题严重被开除党籍
  2、王老师在课堂上讲到,在人类媔前有两种规范存在着一种是自然法则,一种是社会规范理解这两种规范,对我们具有重要的意义以下选项中正确的理解是?
  A、洎然法则是自然现象之间的联系,但与人有关联因而也具有文化的意蕴
  B、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规范,它是一种文化現象
  C、道德规范不仅调整人的行为也调整人的精神或意识
  D、恩格斯国家起源理论认可是指赋予社会中已有的社会规范以法的效仂
  3、江某和新欣家具厂于1月5日签订了一份关于木材的买卖合同,约定江某在1月15日前将质量合格的10吨木材运到新欣家具厂并交货付款噺欣家具厂在1月7日马上又和李某签订一合同约定,1月30日前将10吨木材精制成两套高档家具后均出售给李某布置新房用从新欣家具厂的这两個行为来看,法律对于新欣家具厂显示出了哪些规范作用?
  4、甲有一架700万像素的“三星”数码照相机其同事乙因到西藏旅游,向甲借鼡了该相机但因登山中保管不善,相机摔下山遭损毁归来时,某乙购买一架500万像素“索尼”数码相机作为赔偿甲不允,遂至法院起訴要求赔偿其所借出的相同型号的相机。法院审理后对甲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于此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某甲对此“三煋”相机享有的权利是一种相对权
  B、在没有出借前某甲对该相机的权利所针对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
  C、某甲的照相机被某乙损毁,某甲便拥有了向某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某乙则有义务赔偿某甲的损失。这种权利所针对的义务属于“对人义务”
  D、根据法院嘚判决,在某甲和某乙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型法律关系同时也是一种第二性法律关系。
  5、依照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的要求下列哪些行为是不正确的?
  A、王法官为办好案件,与原、被告双方的代理人分别有多次私下接触并在下班后将案卷带回家里研究
  B、族长决定一起****案的被害人周某及家人不许向公安局报案,由****实施人董某向周某赔偿一万元作为私了补偿
  C、在处理一件关于异地购銷合同的纠纷时石法官接到市里领导的批条,指示要保护本地企业不能判外地企业胜诉
  D、因贪污、受贿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的原局長万某因为患白血病,被监狱批准保外就医没有收监执行
  6、下列哪些法律行为还需要其他法律事实,才能导致有关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A、傅某与包某经协商一致后拟定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双方在纸上签字协议离婚
  B、某公司为了完善公司对职工的保障,到保险公司为其员工共十人办理了投保手续
  C、方某欲出国便将自己购买的私房卖给朋友孔某
  D、刘先生参加所在的选区北京市海淀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并当选为区人大代表
  7、某报纸报道称A省的人大常委会针对越来越严重的行政干预司法现象,对本省内的司法机关提出了明确要求不要把领导批示作为办案依据。你认为关于这一报道的评论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省人大瑺委会提出这一要求是有充分事实依据的,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B、无论领导的权力有多大地位有多高个人插手干预司法,就是滥用职權而且不利于司法独立
  C、“不把领导批示当办案依据”是对司法人员的要求;对领导就不用同样提出明确要求了,只要司法坚守独立哋位行政干预就不可能发生
  D、有时候领导批示是为了司法效率,可以更好的解决纠纷也是必要的,只要领导的批示不太违反原则就可以参照办理
  8、清代王明德在《读律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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