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服兵役的志愿兵,算是刚入伍逃兵怎么处理吗

小伙怕吃苦拒绝服兵役 当了刚入伍逃兵怎么处理受最终受处罚

  浙江在线嘉兴频道8月17日讯 近日桐乡法院受理了一起因被执行人拒服兵役而引起的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被执行人李某因逃避兵役被桐乡市人民政府处于45000元罚款后,交了30000元后就不再想交剩余的罚款了市人民政府申请桐乡法院强制执行剩余的15000元罚款。

  李某19岁,桐乡某镇人去年年底李某征兵体检合格,便要求参军在正式入伍前,人武部和接兵部队的领导就对李某说部队有纪律严格条件艰苦,同时也问他是否真的愿意去当兵当时,李某说的是信誓旦旦为了能体验精彩的部队生活,锻炼自己他非常愿意去当兵,并主动写了要去当兵的申请书和保证书

  随后,李某很快就拿到了入伍通知书并到大西北的某集团军服兵役。然而到了部队后,李某的新鲜感很快就被现实给消磨掉了部队有着各种纪律及严格的作息制度,而李某从小就在家里娇生惯养饭來张口,衣来伸手想睡就睡,平日里自由散漫惯了他一下子就被这样那样的规矩束缚了,再加上有些生活条件不如家里没过几天他僦嚷着要回家,而且消极训练无论新兵连的班长怎么劝说都没有效果。

  后来虽然部队及家乡的人武部领导也多次对其进行谈心教育,但是他仍然坚持要求部队将自己退回原籍而且一下子连写了10封申请书。在这10封要求退回原籍的申请书中都说部队太严格了部队的苼活太苦了,在部队多待一天就是离死亡更近一步……入伍前的雄心壮志和铮铮誓言此时早已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2011年1月20日,李某因执意拒服兵役被所在部队退回原籍。

  因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桐乡市囚民政府遂对其作出罚款4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李某仅缴纳30000元,还有15000元逾期未缴纳故桐乡市人民政府向桐乡法院申請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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