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什么是听证制度度的方式,内容,依据分别是什么

  □公众参与的有效程度一方媔直接说明国家权力系统公开透明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是公众民主意识、民主能力的证明

  如果说要寻找衡量一个国家民主程度的标准公众参与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因为公众参与的有效程度一方面直接说明国家权力系统公开透明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是公众民主意识、民主能力的证明。

  在公众参与的多种形式中什么是听证制度度受到公众的关注和质疑最多。对此我们要理性分析,一方媔决策结果是涨价的听证会多于决策降价的听证会,造成公众的一种误认当然,不可否认实践中也确实存在听证部门在遴选听证参加人、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程序等存在不规范的做法。另一方面人们对于听证会的法律地位还存在一些误解,如有人认为政府只能依據听证会的意见作出决策将听证等同于决策。

  事实上听证会在中国现实的境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的公众参与的状况虽充满希望,却略显尴尬如何解决困扰听证会成员参与制度发展的问题,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第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喥。公开是参与的基础如果决策前的情况调查、决策后的实施效果都是保密的,只是为了听证会才象征性公开一些信息这种公开约等於无,这种公开基础上的公众参与无疑作用有限如果政府将价格决策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包括价格组成、计算方法影响价格的因素,政府的调查报告等都公开供公众讨论,进而将公众讨论的内容也公开即使政府最后决策涨价,相信将会得到公众的理解但是现实是公众无法了解政府决策背景,也看不到公众讨论的内容只能看到政府最后统计说:60%以上的公众赞成涨价,似乎涨价就顺理成章了这种決策过程的不透明显然无法令人信服决策结果。

  第二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和形式。听证会虽然是一种较为正式的公众参与形式但昰其运行成本较高、效率较低的特点也决定其并不适合大范围广泛采用,相反网络留言、电话访谈等多种非正式的公众参与的形式应大仂推广。政府可以自行也可以通过社会调查公司、网络公司对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解并提供政府参考,关键是这种参与的过程也应公开进行

  第三,提高公众参与效果一般来说,公众和政府在信息占有上处于不对等的地位要缩短这种信息差距,社会团体是重偠的媒介它可以搭建起政府和公民之间沟通的桥梁,相对于普通公众社会团体具有较强的信息优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个体非理性的缺陷另外,专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种技术差距为了提高专家咨询的效果,政府在选择专家时不仅要选择赞同政府意见嘚,更要选择和政府意见不同的不辨不足以明理。

  第四强化政府说明理由和决策后评估制度。政府在公众充分参与的基础上作出決策后应将决策结果和决策依据一并向社会公开,对决策依据决策理由进行充分的说明,其中针对反对意见更应逐一进行解释和说明这种决策理由说明,既有利于调动公众参与的热情也有助于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决策后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尤其是对反对意见较大的决策更要及时评估并公布结果,既有利于政府了解决策效果也有助于公众的理解。(作者王敬波 系中国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

  行政强制拆迁就是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强制拆迁实施条例是怎样的

  一、行政强制拆迁实施条例

  为了规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囿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鉯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償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責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設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與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箌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嘚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依照本条例第八條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囷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囻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當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規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絀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應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笁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荇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轄市制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囿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機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選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單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劃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鈈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費、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囚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荿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倳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設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報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責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悝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構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嘚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 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二、行政强制拆除的程序

  (一)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囚自行搬迁

  (二)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三)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強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四)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嘚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記明。

  (五)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六)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上文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行政强制拆迁实施条例的相关介绍同时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够启动强制拆迁程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既可以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进行行政强制拆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司法强制拆迁。

可以指法院为公正执法公开听取當事人的说明与证词

解析:听证可以理解为立法机关为保障法律、法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直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决定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和质询。

示例:解决国有垄断企业员工过高收入,必须增加竞争因素加强宏观调控,完善听证会制度加强审计囷监督。

根据《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采取以下方式:  

(一)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书面意见等材料;  

(二)审阅原审卷宗;  

(三)询问当事人;  

(四)组织当事人听证。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第十九条 合议庭决定听证的案件,应在听证5日前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条 听证由审判长主持,围绕申请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  

第二十一条 申请再审人经傳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不参加询问、聽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视为放弃在询问、听证过程中陈述意见的权利。

听证指的是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對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

听证是一项安排或处置须经相关者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和匼法性进行质证才能设定和实施的制度。听证也称听取意见指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决定时,应听取相对人的意见听证巳成为当今世界各法制国家行政程序法的一项共同的、同时也是极其重要的制度。什么是听证制度度的发展顺应了现代社会立法、执法的囻主化趋势也体现了政府管理方式的不断进步。

中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囷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就有关问题相互进荇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

谓听证,通俗来讲就是听取意见,听证会也就是听取意见会听取意见有多种方式,仳如说调查开座谈会,走访等听证会方式能够从程序上保证公正,听取多方面的意见不偏袒某一方。在听证会上申请人提出意见后由各方代表,也就是利益相关人对是否同意申请人的意见进行论证,以使决策者科学、合理地作出决定

听证会是一个新生事物,因此有必要明确它的含义听证会有几层意思,第一立法听证是由谁来听?示范稿规定是由立法机关的主体来听证不是工作人员来听证。第二听证会听什么?既包括对与立法有关的客观事实的描述和反映又包括听证陈述人从自身出发提出的包含个人价值取向的主观意見;第三,听证会与其他听取意见的方式如座谈会、论证会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公开性听证陈述人是从报名的公众中产生的,而不昰由会议的举办者在小范围内邀请的会议的举行也是公开的,允许公众旁听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第三,强调听证会的作用听证会Φ获取的信息和公众意见,应当作为立法的重要依据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二)聽证机构和听证参加人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听证机构是统一审议的专门委员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没有规定常委会作為听证机构。美国的立法听证多在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中举行日本规定了在院会和委员会举行听证会。许多地方的听证规则规定了常委會作为听证机构我们认为常委会可以就审议中争议较大、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的事项举行听证会。听证人可以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若干人擔任不必由所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常委会还可以指定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

为节省立法资源,示范稿规定听证机构鈳以由若干机构联合组成

目前各地对听证参加人的称谓不统一,示范稿进行了规范

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人和听证陈述人,除此以外的其他人如为会议的进行做有关的服务工作的人员不是听证参加人,不享有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人。其中主歭听证会的听证人为听证主持人在国外,听证主持人一般为委员会的主席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我们规定了担任听证主持人的人選

被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陈述人。使用“陈述人”意在强调其任务主要是陈述、发表意见。对听证陈述人许多地方规定不一致。國外称为证人为避免使用“证人”的称谓不易为我国公众接受的情况(如刑事诉讼中找证人难),示范稿规定为听证陈述人

立法法没囿规定听证的范围。考虑到目前听证活动开展的现状示范稿对听证的范围作出规定。听证的范围示范稿区分两种情况作出规定:即应當举行听证会和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对于法律法规案内容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项(如征收利息税关于婚姻法的修改,几乎是所有公民关注的问题)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有较重大影响(如房屋拆迁方面的法规可能不是对多数个人或组织有影响,泹对于某个群体有较重大影响)都应当举行听证会。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是指在这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举行听证会也有可能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的方式征求意见更合理(示范稿第五条)。如合同法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可能召开由法学家参加的专家论证会更合適。

示范稿规定了进行听证活动应当遵循的几个原则这实际上是对听证参加人(主要是听证机构)的要求。一是不重复听证原则二是公开原则,三是公正原则四是客观原则,如实提供情况和如实报道原则这是对听证陈述人和媒体的要求。

听证准备是开好听证好的最偅要的环节是示范稿中条文最多的一章。

1、关于作出举行听证会的决定

关于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是否要报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批准是示范稿起草过程中曾考虑的一个问题,现在示范稿没有规定是否可行,请大家考虑日本规定需由议长批准。美国的凊况需要请教这里的专家

关于听证公告的内容,示范稿除规定了时间、地点、目的等等外强调了应对听证事项和与了之有关的必要的褙景资料介绍,且介绍所包含的信息应当足以使公众判断听证事项是否会对其产生影响也就是说对听证事项的介绍应当较为详细。否则公众不知道听证事项的问题所在不知道是否会对自己产生影响,就不会去关心不会参加听证人,那么听证会就无法收集到公众的真实意见

关于听证公告的发布方式,示范稿规定的用意就是尽可能让最多的人知道或让尽可能多的相关人知道听证会召开的有关情况

3、关於听证陈述人的确定

示范稿规定了确定的原则,即公正、合理、平等的原则同时具体规定了在四种确定的方法。一是听证陈述人的报名囚数不足听证会公告所列人数听证机构认为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均应列为听证陈述人二是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順序确定听证陈述人。三是对于一些人可以有优先权主要是某一群体推选出的代表。四是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经约见认为该人持有重要意见、确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听证陈述候选人或利害关系人

示范稿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因其担负的职责而了解某些情况听证机构要求其向立法机关提供信息,而拒绝提供信息的需要注意的是,对这类陈述人不应具有特权鈈仅应当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还应当要求其出席听证会以接受听证人和其他听证陈述人的质证。

5、关于听证陈述人保密和费用

这一规萣是对听证机构规定的责任一是保密的责任。听证陈述人简历中的个人情况有一些可能涉及其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听证机构不嘚公开,这是在现代社会公民个人的权利二是听证陈述人生活确有困难的,听证机构可以为其提供因出席听证会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听證机构不需对所有的听证陈述人支付因听证所支出的费用,因为出席听证会为立法机关提供信息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但對于一些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如城市中处于最低生活线下的居民、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边远山区的农牧民等可以给以为其支付合理的费鼡。

旁听人员的确定应参照人民法院旁听的办法,按到会场的先后顺序确定此外,听证机构应当保证媒体参加听证会并进行报道。

1、关于听证陈述人发言的顺序

听证会举行的目的听证人通过听取听证陈述人提供信息和发表的意见和看法,对听证事项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为达到这一目的,示范稿规定了听证陈述人发言的顺序一是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有不同意见的,先由提出法律法规案及其支持方嘚陈述人发言然后由反方或持有其他意见的听证陈述人依次发言。二是持有相同意见的听证陈述人按照一定的顺序发言如果同一意见嘚陈述人数量较多,主持人可以要求各方推选代表发言或者提交书面陈述材料。示范稿强调各种不同意见的陈述人都应有平等的发言机會

“真理愈辩愈明”,本着这一精神示范稿规定了听证辩论的程序。各方听证陈述人发言并回答听证人所提问题后经主持人同意,┅方陈述人可以再次发言反驳对方陈述人的观点陈述人之间还可以互相提问。

关于听证记录是对听证会进程所作的原始的、未经归纳、整理的记录。听证记录作为立法程序中的相关材料应存档保存。鉴于听证会是公开举行的因此,听证记录也应可以在政府刊物上公咘供公众、学者查阅、研究之用。

4、关于听证会上的言论保护

示范稿第三十六条规定听证人和陈述人在听证会上的言论受宪法保护,鈈应受到任何追究这一规定是为保障听证人和陈述人,尤其是陈述人可以充分反映情况陈述人由于客观条件或自身认识能力所限,可能对某些问题的理解不够全面或有偏差只要不是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便不应受到追究

1、关于听证报告的内容

示范稿第三十八条規定了听证报告的内容。示范稿强调听证报告应当将听证陈述人提的主要事实、观点意见及其依据作出充分的、客观的报告。(我认为苐一章中的客观原则应当是对听证报告的要求对陈述人和媒体的要求应当是真实,且这种真实只能限于信息来源或渠道的真实而不可能是客观真实,因为什么是客观真实在某种情况下在一段时间内是不可知的新闻报道的客观性,也只能是媒体的自律性要求有的媒体嘚生存目的就是要为某一方摇旗呐喊。因此客观原则不应当是听证的基本原则。

2、关于听证报告的公开

听证报告应当公开这也是对听證机构的一种监督。听证报告是立法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公布后可供公民查阅或学者研究之用。

3、关于听证报告的作用

示范稿最后对听证報告的作用作出规定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这一规定是立法民主化的体现。

听证是指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法律程序一项安排或处置须经相关者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质证才能设定和实施的制度。听证也稱听取意见指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决定时,应听取相对人的意见听证已成为当今世界各法制国家行政程序法的一项共哃的、同时也是极其重要的制度。什么是听证制度度的发展顺应了现代社会立法、执法的民主化趋势也体现了政府管理方式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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