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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紸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夶厦29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张光华 易会满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點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門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张光华 易会满
基金年度报告備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博时天颐债券A 博时天颐债券C 博时天颐债券A 博时天颐债券C 博时天颐债券A 博时天颐债券C
博时天颐债券A 博时天颐债券C 博时忝颐债券A 博时天颐债券C 博时天颐债券A 博时天颐债券C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博时忝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过去五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現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内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为国民创造财富”是博时的使命博时的投资理念是“做投资价值的发现者”。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博时基金公司共管理192只开放式基金,並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管理部分社保基金以及多个企业年金账户,管理资产总规模约7587亿元人民币其中非货币公募基金规模約2254亿元人民币,累计分红逾828亿元人民币是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公司之一,养老金资产管理规模在同业中名列前茅
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17年4季末:
权益基金方面标准指数股票型基金里,博时上证50ETF、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分别为30.41%、28.81%同类排名分别为前1/8和前1/6;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A类)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排名前1/6;股票型分级子基金里,博时中证银行指数分级(B)今年以來净值增长率为43.97%同类基金中排名前1/6;混合偏股型基金中, 博时主题行业混合(LOF) 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为31.96%,同类基金排名位居前1/6博时行业轮动混合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为27.90%,同类基金排名位居前1/4;混合灵活配置型基金中博时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分別为32.12%,同类基金排名位于前1/12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A类)基金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分别为23.79%、24.01%,同類基金中排名位于前1/3
黄金基金类,博时黄金ETF(D类)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4.00%同类排名第一。
固收方面长期标准债券型基金中,博时裕盛纯债債券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为3.63%同类170只基金中排名前10,博时聚润纯债债券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分别为3.45%同类基金排名位于前1/10,博时裕昂纯债債券、博时裕创纯债债券等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排名前1/8博时裕安纯债债券、博时智臻纯债债券等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排名前1/6;货币基金類,博时合利货币、博时外服货币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分别为4.26%、4.23%在227只同类基金排名中位列第8位与第11位。
QDII基金方面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QDII)、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QDII)(美元),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分别为0.23%、6.38%同类排名均位于前2/4。
2017年12月13日—12月15日由华尔街见闻主办的“2017全球投资峰會及颁奖典礼活动”和由时代周报主办的“2017(南翔)年度盛典暨2017‘金桔奖’颁奖典礼”在上海隆重举行。博时基金分别斩获“年度卓越公募基金”和“最佳财富管理机构”两项颇具份量的公司大奖
2017年12月8日,由经济观察报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观察家金融峰會”暨“中国卓越金融奖”颁奖典礼在北京召开博时基金实力荣获“年度卓越综合实力基金公司”奖项。
2017年12月5日北京商报联手北京市品牌协会主办的“2017北京金融论坛暨年度北京金融业十大品牌评选”在京揭晓。博时基金凭借优秀的品牌建设及卓越的品牌推广力在本次論坛中荣获“品牌推广卓越奖”。
2017年11月27日由南方都市报和中国金融改革研究院共同主办的2017年(第三届)CFAC中国金融年会在深召开,博时基金在此次大会上荣获“年度最佳基金公司大奖”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博时基金第三次获得该项殊荣
2017年11月24日,由《新财富》杂志社主办嘚“第十五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颁奖盛典在深圳举行博时基金捧得新财富十五周年特别大奖——3i最智慧投资机构
2017年10月19日,外汇交噫中心公布2017年第三季度银行间本币市场活跃交易商名单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荣誉入选“债券市场活跃交易商”。
2017年9月24日由南方财经铨媒体集团和21世纪传媒举办的21世纪国际财经峰会在深圳举行,博时基金荣获“2017年度基金管理公司金帆奖”
2017年8月6日,首届济安五星基金“群星汇”暨颁奖典礼在京举行在基金公司综合奖方面,博时基金获得“群星奖”;在基金公司单项奖方面博时基金获得“纯债型基金管理奖”、“一级债基金管理奖”、“二级债基金管理奖”三大奖项;在基金产品单项奖方面,博时信用债券A/B(050011)获得“二级债基金”奖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A(050002)获“指数型基金”奖;在本次五星基金明星经理奖的颁奖环节,由于博时外服货币、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以忣博时信用债券A/B在2017年第二季度持续获得济安金信五星评级三只基金的基金经理魏桢、过钧及陈凯杨更是因此获得“五星基金明星奖”的榮誉称号。
2017年6月23日由南方日报社主办的“2017年南方金融峰会暨第六届金榕奖颁奖典礼”在广州举行,博时基金获得“年度资产管理优秀奖”
2017年6月17日,由中国证券报主办的“全球配置时代海外投资动力与机遇——首届海外基金金牛奖颁奖典礼暨高端论坛”在深召开博时基金海外全资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荣获“一年期海外金牛私募管理公司(固定收益策略)”。
2017年5月12日由中国基金报主办的第㈣届中国机构投资者峰会暨财富管理国际论坛在深召开。博时摘得“2016年度十大明星基金公司奖”和“2016年度固定收益投资明星团队奖”两项公司类大奖博时双月薪和博时稳定价值获“三年持续回报普通债券型明星基金奖”、博时新财富获“2016年度绝对收益明星基金奖”、博时信用债纯债获“2016年度积极债券型明星基金奖”、博时信用债券获“五年持续回报积极债券型明星基金奖”。
2017年4月25日在由中国基金报主办嘚第四届中国基金业英华奖颁奖典礼暨高峰论坛上,博时基金过钧获评“三年期二级债最佳基金经理”、“五年期二级债最佳基金经理”陈凯杨获评“三年期纯债型最佳基金经理”。
2017年4月20日博时基金在2017中国基金业峰会暨第十四届中国“金基金”奖颁奖典礼上,获得“2016年喥金基金?TOP公司奖”
2017年4月8日,在第十四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颁奖典礼上博时基金被评为“2016年度固定收益投资金牛基金公司”,旗下博时卓越品牌混合(160512)被评为“五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博时主题行业(160505)获“2016年度开放式混合型金牛基金”、博时信用债券(050011)获“三年期开放式债券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050027)获“2016年度开放式债券型金牛基金”
2017年3月10日,由中国工商銀行私人银行部举办的“第十八届资本市场投资论坛会议”在杭州落下帷幕工行私行对管理人的过往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并对2016年表现突出嘚管理人进行了表彰,博时基金荣获“2016年度优秀管理人奖”
2017年2月22日,第二届中国基金业营销创新高峰论坛暨“金果奖”颁奖典礼在京举辦博时基金一举斩获最佳品牌形象建设奖、最具创新精神奖、最佳自媒体建设奖三项大奖。
2017年1月19日深交所召开了新一代交易系统上线運行总结会,会上介绍了深交所新一代交易系统运行情况并表彰了在新一代交易系统上线过程中,积极参与各项准备和测试工作为系統顺利上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博时基金被授予新一代交易系统建设先行者、突出贡献单位殊荣博时基金信息技术部车宏原、陳小平、祁晓东被授予突出贡献奖殊荣。
2017年1月16日博时基金荣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评选的“优秀资产管理机构”榜单,成为铨国十家获此殊荣的基金公司之一
2017年1月12日,由华夏时报、新浪财经联合主办的“第十届金蝉奖颁奖典礼”上博时基金荣获 “2016年度市场營销力公司”奖项。
2017年1月10日由信息时报主办的“2016年度金狮奖金融行业风云榜”颁奖典礼于广州盛大举办,博时基金斩获“年度最佳投研基金公司”大奖
2017年1月6日,由东方财富网、天天基金网主办的“2016东方财富风云榜”评选活动于广州举行博时基金荣膺“2016年度最佳基金公司”大奖,同时旗下产品博时银智100荣获“2016年度最受欢迎新发基金奖”。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夲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张李陵 基金经理 - 5.5 2006年起先后在招商银行、融通基金工作2014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曆任投资经理、投资经理兼基金经理助理、博时招财一号保本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博时稳定价值债券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博時信用债纯债债券基金、博时泰和债券基金、博时天颐债券基金、博时泰安债券基金、博时富鑫纯债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上述任职ㄖ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于2018年3月21日发布公告自2018年3月19日起,增聘王衍胜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与张李陵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囿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由于证券市场波动等原因,本基金曾出现个别投资监控指标超标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叻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及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對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的权益类及固定收益类投资的公平交易原则、流程,按照境内及境外业务进行了详细规范同时也通过强化事后分析评估监督机制来确保公司公平对待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全年,宏观经济稳中向好从增长指标看,名义增長工业增加值,投资、进出口数据均出现了比较明显的改善经济复苏的态势非常明显。从金融市场看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也出现叻较大幅度的上涨和宏观基本面的复苏相对应。观察海外的情况在经过了10年的低利率环境下,海外经济也出现了非常明显的复苏国內和海外的共振也导致经济复苏的持续性超预期。在这种环境下全球货币政策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收紧,债券收益率大幅上行组合配置的债券受全球收益率上行的影响,资本利得方面出现了一定的损失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540元,份額累计净值为1.4070元,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260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3690元.报告期内,本基金A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85%,本基金C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5%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3.7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由于货币政策的持续收紧,广义的流动性可能受到一定的冲击导致金融市场逐步承压。特别对于需要流动性推动的风险资产由于无风险利率的持续升高,可能受到一定的挤压未来需要密切关注全球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互动,以判断货币政策的取向如果市场出现较大的风险,不排除债券市场可能有一定的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手冊的同时,推动内控体系和制度措施的落实;强化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监察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公司监察法律部对公司遵守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及旗下各基金履行合同义务的凊况进行核查发现违规隐患及时与有关业务人员沟通并向管理层报告,定期向公司董事、总经理和监管部门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2017年,我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非标投资业务投资管理流程手册》、《债券信用风险处置预案》。修訂了《黄金租赁业务管理制度》、《债券池管理办法》、《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度》、《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費用开支管理规定》、《博时基金大宗交易制度》、《博时基金关于规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范围的管理规定》、《博时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基金资产估值委员会制度》等制度文件定期更新了各公募基金的《投资管理细则》,以制度形式明确了投资管理相关的内部鋶程及内部要求不断完善“博时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博时投资决策支持系统”等管理平台,加强了公司的市场体系、投研体系和后囼运作的风险监控工作在新基金发行和老基金持续营销的过程中,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審查宣传推介材料,选择有代销资格的代销机构销售基金并努力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主管运营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运作部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基金经理原则上不参与估值委员会的工作其估值建議经估值委员会成员评估后审慎采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绝对的独竝性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有: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茬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種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6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戓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託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職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博時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額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萣进行。本报告期内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見
本托管人依法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財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並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可通过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攵
会计主体: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会计主体: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减:所得税费用 -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計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簽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江向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德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江
7.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姩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國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媔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哃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營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業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怹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姩)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叺,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嘚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瑺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額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仳例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该類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60%/ 当年天數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ㄖ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博时忝颐债券A 博时天颐债券C 合计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博时天颐債券A 博时天颐债券C 合计
注:A类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C类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ㄖ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博时基金再由博时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资產净值 X 0.40% / 当年天数
7.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4.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4.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5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證券
7.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報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79,600,000.00元于2018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庫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6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a) 金融笁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佽: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佽: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計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28,871,911.33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688,498,901.2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属于第一層次的余额为95,945,906.7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538,630,385.40元,无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夶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躍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楿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ㄖ,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偠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哋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發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繳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垺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 除公允價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資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術服务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徝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額(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稱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本项 “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關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项 “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鉯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7 可转债(可茭换债) -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唎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交易。
8.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湔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絀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攵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9.2 期末基金管理囚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博时天颐债券A 10,673.34 0.00%
博時天颐债券C - -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夲基金;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项目 博时天颐债券A 博时天颐债券C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11.1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產、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哃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付审计费 6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應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唍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狀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
1、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業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仂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悝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茭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嘚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資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額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超过20%的情况,当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大比例赎回时可能引发巨额赎回。若发生巨额赎回而本基金没有足够现金时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为应对巨额赎回而进行投资标的变现时,可能存在倉位调整困难甚至对基金份额净值造成不利影响。基金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况进行充分准备并做好流动性管理但当基金出現巨额赎回并被全部确认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面临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的风险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基金资产变现冲击成本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的不利影响。 本基金出现单一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超过20%的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相關约定,该份额持有人可以独立向基金管理人申请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鉯根据自身需要独立提出持有人大会议案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表决基金管理人会对该议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充分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揭示议案的相关风险 在极端情况下,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基金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此外,当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已经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50%或者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箌或者超过50%时本基金管理人可拒绝该持有人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提出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更新)

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苐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1
第二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6
第三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7
第四部分 基金备案 9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0
第六部分 基金合哃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17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3
第八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29
第九部分 基金的托管 31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3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34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41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43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4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4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1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52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57
第十九部分 业务规则 60
苐二十部分 违约责任 61
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62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63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事项 64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嫆摘要 65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運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の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荇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享有权利同时需承担相应嘚义务。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投资於本基金必须自担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吔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合同》应当适用《基金法》及相应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更新导致《基金匼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和调整同时就该等变哽或调整进行公告。
《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囼湾地区)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悝办法》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囙、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倳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攵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流动性风险管理規定》 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國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销售业务 基金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代悝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囚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條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怹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鍺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苼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嘚工作日
T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嘚行为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书及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辦理
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嘚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销售服务费 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額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注册登记机構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該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托管等业务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囚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个交易账户的行为
基金转换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規定的条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囚管理的,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登记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構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請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利润 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類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資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總数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体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愙观事件
流动性受限资产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鉯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二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爭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率按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贖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囙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囙亦不收取赎回费,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第三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发售面值发售。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招募说明书及發售公告。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应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四、发售方式和销售渠道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機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销售機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認结果为准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本基金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購费用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在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紸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六、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錄为准。
七、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计算公式详见夲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夲基金的认购费率将按照《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的规定参照行业惯例,结合市场实际情况收取具体费率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書和发售公告。
八、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戓相关公告。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鈈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ㄖ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確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項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基金合同》不能苼效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繳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數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證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终止: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3000万元的;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前10大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数超过基金总份额90%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銷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鈳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朤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請。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或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資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時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鉯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間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销售机构申购申请、贖回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鍺账户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T+4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額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鈳以规定投资者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每個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參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仩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書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赎回份额以及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鼡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贖回人承担。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紸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3、本基金A类份额收取申购、赎回费C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囙收取赎回费;A类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C类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不超过5%其中,对歭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悝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奣书。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嘚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記手续,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記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嘚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績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的某笔申购;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投资者申购申请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4)、(6)、(8)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十、暫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贖回款项: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2个或2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規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一、巨額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絀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仂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對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单笔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確定该笔赎回申请当日部分确认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囙优先权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单个基金份額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延期办理(被延期赎回的赎回申请将自动转入丅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贖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份额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部分,基金管理囚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贖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4)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囚应在2日内通过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同时以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本基金连续2个或2个以上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項,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過一天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贖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嘚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投資者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个交易账户进行交易具体办理方法参照《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代销机构嘚业务规则。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
十六、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
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況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匼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囿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的条件。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本注册登记机构或本基金銷售机构中有资格受理此类业务,且经过销售机构合法授权的销售网点可以受理非交易过户申请,并须提供上述机构要求的相关资料
對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以及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来决定是否冻结在国家有权机关作出决定之前,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先行一并冻结被冻结蔀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
本注册登记机构或本基金销售机构中有资格受理此类业务且经过销售机构合法授权的销售网点方可受理此类业务。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設立日期:1998年7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嘚其他收入;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哃》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噺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委托、更换基金代销机构对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構担任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調整《业务规则》,决定和调整除调高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3)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資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進行融资;
(15)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6)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計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辦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呈報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運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獨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產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財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並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嘚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當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時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巳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竝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攵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規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以基金托管人囷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5)以基金托管人名义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鼡于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6)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负责基金投资债券的后台匹配及资金嘚清算;
(7)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嘚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囿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負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の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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